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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16

可是,看着还是要走一整天才能到。我们可以找个火车站搭火车去,但我想,手上就剩这点钱,还是拿来买吃的吧。有一段路,一个男孩一直跟着我们,他背着个大背篓,里面装满了洋葱。他带我们到马车装货的地方,城里那些市场的马车都来这里装蔬菜。我们错过了马车最多的时间,但最后还是搭上了一辆顺风车。那人的马走得很慢,他装了一车红花菜豆去汉默史密斯。他说查尔斯让他想起自己的儿子——查尔斯就是有那种讨人喜欢的脸——我让他们一起坐前面,我自己和豆子一起坐在后面。我坐在那儿,脸靠着箱子,眼睛望着前路。路上下起伏,有时能看见伦敦,看起来又稍微近了一点。我也打打瞌睡,但总想望着前面的路。路渐渐宽了起来,路两边的树篱也逐渐被木条栅栏和墙取代。我眼看着树叶变成了砖,草地变成了煤渣和尘土,沟渠变成了路边石。当马车来到一幢房子旁边,墙上贴了有两英寸厚的,卷角在风中飘动的海报,我撕下一角,上面画着只握着手枪的手,我指头上全是灰尘,我就知道,我到家了。

我们是从汉默史密斯走路回来的。伦敦的那块地方我不熟,但我找路还是很灵的——就像在乡下遇到岔路口我知道选哪条路一样。查尔斯在我身边走着,眨着眼睛,有时拉拉我的衣袖,最后我干脆牵着他的手过马路,然后他就不放手了。我在一个商店橱窗玻璃上看见了我们的样子——我戴着草帽,他穿着粗呢大衣——我们就像闯进血腥森林的两个小白痴。

然后我们到了威斯敏斯特,终于正眼看到了泰晤士河。我必须停一下。

“等等,查尔斯。”我用手按住胸口,背过脸去。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的激动。当最激烈的情绪过去之后,我开始考虑下一步。

“我们现在不能过河。”我一边走一边说。我想的是走过去我们会碰到谁?要是碰到绅士怎么办?或者他也在四处走,想碰到我们?我觉得他不会亲自对我动手,但一万五千镑可是笔大钱,我知道他完全有可能找些混混来干这事。我之前没考虑到这一层,到了伦敦才想到的。我开始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环顾四周,查尔斯也看见了。

“你怎么了,小姐?”

“没事,”我回答说,“就是,我还是怕这儿有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我们在这儿转弯。”

我带他转进一条黑暗狭窄的小巷,但后来我想,要是在这种小黑巷子被逮了更不好。于是我又转出来——当时我们在查令十字街附近——到了河岸街。走了一会儿我们来到街尾,那儿有一两个路边铺,卖二手衣服。我到第一个铺子给查尔斯买了条羊毛围巾,给自己买了一张面纱,卖衣服的男人还跟我打趣。

“为啥不买帽子哪?”他说,“你这漂亮脸蛋,遮起来多可惜。”

我伸出手等他找钱,“得了吧,”我说,“老娘的屁股也漂亮。”

查尔斯吓得哆嗦了一下,我才不在乎。我罩上面纱,感觉好些了。这面纱和我的帽子还有浅色的印花裙子放在一起很难看,但是,我想人们可以把我当成脸上有疤或者有什么病症的姑娘。我叫查尔斯把围巾拉起来遮住嘴,把帽檐也往下压。他嘟囔说天太热,我说:

“要是我还没带你找到里弗斯先生就被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抓走了,你还会觉得天热吗,嗯?”

他看着前面,看着路德门山附近的车流。那是下午六点,交通最堵的时候。

“可是你到底什么时候带我去找他啊?”他说,“他的住处还有多远?”

“不远了。但是,我们得小心。我得好好想想,我们找个安静点的地方……”

最后我们进了圣保罗大教堂。我们走进去,我在条凳上坐下,查尔斯四处走动,看那些塑像。我想,“只要到了兰特街,我就得救了。”但是,我心烦的是不知绅士编了个什么故事安在我头上,在波镇到处传。要是易布斯大叔的侄儿们现在都恨我了怎么办?要是在见到萨克斯比大娘之前,我碰到约翰·弗鲁姆怎么办?他要恨我都不需要人家说什么。而且,就算我戴了面纱他也认得出我。我一定要小心。我要仔细研究房子的结构——在行动之前一定要搞清地形。要小心谨慎是很难的,但我想到了我妈妈,她就是不够小心,你看,结果出了什么事。

我发抖,虽然是七月,圣保罗教堂里还是很冷。随着下午变成傍晚,窗玻璃的颜色渐渐暗下来。在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现在该是被叫醒,下楼吃晚饭的时间了。我们会有黄油面包,一大杯茶……查尔斯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我听到他叹息。他的帽子拿在手里,浅色的金发反着光。他的嘴唇红润。身穿白袍的男孩们在四周用铜枝点起蜡烛,我看着他心想,他要是也穿上件白袍,跟他们多相衬啊。

然后我看看他的大衣,大衣是不错的,就是粘了很多灰尘。

“我们现在还有多少钱,查尔斯?”我问。

我们还有一个半便士。我带他去了瓦令街的一间当铺,把他的大衣押了,换了两先令。

他哭着把钱递给我。

“噢,我可怎么去见里弗斯先生啊?他肯定不喜欢没有外套的男孩儿!”

我说过两天我们就把他的外套弄回来。我给他买了一些虾,黄油面包,还有一杯茶。

“伦敦的虾,”我说,“可好吃了,是不是?”

他不理我。我们接着走时,他落在我身后一步远,手抱着胸,眼睛望着地面。他的眼睛红了,因为哭泣,也因为伦敦的沙尘。

我们在黑衣修士桥过了河。从那儿开始,我更加小心翼翼了。我们远离那些小街小巷,一直挑宽敞明亮的大路来走。黄昏的半明半暗——这是一种不真实的光线,干偷鸡摸狗的勾当这种光线最合适,比全黑还好——也给了我们掩护。我们每走一步,就离家近了一步。我开始看见一些熟悉的物件,甚至一些熟悉的人,心头再次涌起激动,我真怕这情绪让我失去勇气。然后,我们到了沙石巷,南华克桥路,我转入了兰特街的西头,向里面张望。我的血一下子冲上头顶,心跳到喉咙里,我怕自己要晕倒了。我抓紧了我们背靠的砖墙,低下了头,直到心跳稍缓。然后我开口说话,声音粗哑。我说:

“查尔斯,你看见那黑色的门吗,上面有一扇窗子那个?那就是我家的门。里面住的那位女士,我把她当妈妈一样。我真的太想现在就冲进去了,但是我不能。不安全。”

“不安全?”他说。他害怕地看了看周围。我想,这街道——在我看来是那么可亲的,甚至可以立马伏下地亲吻的——在他看来可能很下等呢。

“不安全,”我再说了一遍,“现在克里斯蒂医生的人还在追我们。”

但我看看这街,看着易布斯大叔的店门,看着门上的窗子,那就是我和萨克斯比大娘的房间啊,我真是太想走近些去看看了。我拉过查尔斯,把他推到我前面,我们走了几步,站在墙边,有两个凸出的窗户投下了阴影,我们就躲在阴影里。几个小孩经过,他们笑我的面纱。我认识这些小孩的妈妈,大家都是邻居。我又开始担心被看见被认出来了。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傻,还千辛万苦跑回这条街。然后我想,“我干吗不跑到门口去,把萨克斯比大娘叫出来?”说不定我真的就要这么干了,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已经转了个身,假装在整理帽子,正在我下决心的时候,查尔斯用手捂着嘴,叫了出来,“噢!”

刚才笑我面纱的小孩们已经沿兰特街跑下去很远了,他们分开,让一个人从中间走过。那人是绅士。他戴着那顶旧宽边软帽,脖子上系了一条红布,头发和胡子都很长了。我们看着他悠闲地走过来,好像还吹着口哨。然后,他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前停下了。他把手伸进大衣口袋,掏出钥匙。他在台阶上踢了踢脚——先右后左——磕掉鞋上的泥。他把钥匙插进锁里,散漫地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进了屋。他完全是一副优哉游哉、驾轻就熟的派头,做完了这一系列动作。

我看着他,不禁全身发抖。但我的感受却有些奇怪,“魔鬼!”我说。我说这话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杀了他,一枪毙了他,冲过去甩他一个大耳光。但是,他的出现也让我害怕——比我想象的还害怕——就像自己还在克里斯蒂医生那里,随时会被抓、被推撞、被绑起来浸冷水那么怕。我的呼吸也变了,变得短促不齐。查尔斯应该没察觉到。他想的是自己的衬衫——“噢!”他说,“噢!噢!”他看着自己的指甲,还有衣袖上的泥巴印子。

我抓住他的胳膊,我想跑——顺着来路跑回去,我心里一万个想跑。我几乎就跑了。“来,快走。”我说,然后又看了一眼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想着也许萨克斯比大娘就在门后,想着绅士神态自若地在她身边。该死的杂种,害得我连自己的家都怕!“我才不会被他赶走!”我说,“我们留下,但我们藏起来,来,来这边。”我把查尔斯抓得更紧,开始推他走,倒不是离开兰特街,而是更往里走。街两边有很多房子是出租房间的,我们到了一家门口,“有床位吗?”我问门口那个姑娘。“有半个。”她说。半个肯定不够,于是我们去下一家,再下一家,两家都客满。最后,我们到了易布斯大叔铺子正对面的那栋房子,门阶上坐着个抱孩子的女人。我不认识她,这就对了。

“有房间吗?”我飞快地问。

“可能有吧。”她回答,想看清我面纱后的脸。

“向街的吗?”我望向上面,并用手指着,“那一间?”

“那间价钱贵点。”

“我们租一个礼拜。我先给你一先令,剩下的明天给。”

她做出一副苦相。但她想喝酒,我看得出来。“好吧。”她说。她站起来,把小孩放在门阶上,带我们走上滑溜溜的楼梯。楼梯转角处有个男的,醉得不省人事。她带我们去的那个房间连锁都没有,只有一块石头用来顶门。房间又小又黑,有两张矮床,一把椅子。窗外有百叶窗,现在是关上的,窗框边吊着一条铁钩,是撑开百叶窗用的。

“是这么打开的。”那女人正要给我示范,被我拦住了。我说我眼睛有毛病,不喜欢阳光。

因为我一眼就发现了百叶窗上有洞,那恰恰是我想要的,当那女人收了我们的一先令走出去后,我关上门,脱下帽子和面纱,跑到玻璃窗边望了出去。

但是,没什么可看的。易布斯大叔的店门还是关着,萨克斯比大娘的窗户也是黑黑的。我看了大约有一分钟才想起查尔斯来,他站在那里,看着我,把帽子拿在手里揉着。旁边不知哪间屋里有个男人吼了一声,把他吓了一跳。

“坐下吧。”我说,又转回去对着窗玻璃。

“我要我的大衣。”他说。

“你现在要不了,当铺关门了。我们明天去取。”

“我不相信你了。你对那个女士撒谎,说什么眼睛不好。你偷的这条裙子和这双鞋,还有那馅饼。我吃了那块馅饼觉得恶心。现在,你又把我带到这种破地方。”

“我带你来了伦敦,这不是你想要的吗?”

“我以为伦敦不是这样的。”

“你还见得到伦敦漂亮的地方。去睡觉吧,明天我们就把你的大衣弄回来,你就会觉得脱胎换骨了。”

“我们怎么弄得回来?你刚才把先令给了那女士了。”

“我明天再弄一先令回来。”

“怎么弄?”

“你别问了。去睡觉吧,你不累吗?”

“这张床上有黑头发。”

“你睡另一张呗。”

“那张床上有红头发。”

“红头发又不会让你死。”

我听到他坐下,抹着自己的脸。我估计他又要哭了。但是过了一会儿他说话了,语气也变了。

“里弗斯先生的胡子好长了,是不是?”他说。

“可不是嘛,”我回答说,眼睛仍然看着窗外,“我觉得他需要一个小厮帮他刮胡子。”

“就是嘛!”

他又叹了一口气,倒在了床上,用帽子盖着眼睛。我一直看着窗玻璃,一直看着,就像猫守着老鼠洞,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其他任何事。夜色变黑了,街上——夏天,这条街是很繁忙的——也渐渐空了。小孩子们上床睡觉,男人和女人们从酒吧里回来,狗们也睡觉了。其他房间里的人走动着,拉动着椅子,有个婴儿哭了。有个姑娘——我猜是喝醉了——大笑起来,笑个不停。我仍然看着窗外。有一个钟在整点的时候敲响了。现在我一听到钟声就会哆嗦,我一声一声地听着,直到它敲了十二响,后来又敲了半点钟,我就等着三刻钟,仍然看着窗外。但我开始寻思,我这么等,究竟想看见什么呢?然后,我就看见了这个:

萨克斯比大娘的房间里出现了一点光和影,然后显出了一个人影——那是萨克斯比大娘!我的心几乎要飞出来了。她的头发变白了,她穿着那件黑色的旧塔夫绸裙子。她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盏灯,她的脸背着我,下巴在动——她是在对屋里的人说话,那个人现在走过来了,萨克斯比大娘让开了一步。是一个姑娘。一个腰身纤细的姑娘……我看到她了,我开始发抖。她走上前来,萨克斯比大娘跟在她身后在屋里走动,帮她取下胸针和耳环。她直接走到窗玻璃前。她举起手臂,放在窗框上,然后把额头靠在手腕上,安静地站着,只有手指无意识地扯着窗帘上的花边。她的手裸露着,她的头发烫了卷。我想,这不可能是她。

萨克斯比大娘又说话了,那姑娘抬起头,她的整张脸都在街灯的光线下了,我忍不住叫出了声。

她也许听到了——虽然我觉得不太可能——她扭了一下头,似乎在看着我,似乎穿过尘土飞扬的灰暗街道,和我目光相接了,凝视了大概一分钟,我眼睛都没眨一下。我觉得她也没有。她一直睁大双眼,我看见了,我终于记起了她眼睛的颜色。然后她转过身去,向屋里走了一步,拿起那盏灯。当她把灯放下,萨克斯比大娘就走到她身边,举起手来,开始从后颈帮她解开衣服的扣钩。

然后就是黑暗。

我从窗边退开。我苍白的脸在窗玻璃上映照出来,街灯的光落在我脸上,在眼窝下投射出心形的阴影。我转过身。我的叫声惊醒了查尔斯,我想,我的脸色一定有点怪异。

“小姐,怎么了?”他小声问。

我用手蒙住嘴。

“哦,查尔斯!”我踉踉跄跄地朝他走过去,“哦,查尔斯,你看着我!告诉我,我是谁!”

“谁,小姐?”

“不是小姐,你别再叫我小姐!就算他们说我是,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小姐。噢!她把我的东西全抢走了,查尔斯。她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抢走了,就这么变成她的了。她让萨克斯比大娘也爱上她了,就像她让——噢,我要杀了她,今晚就杀!”

我发疯一样地跑回窗边,去看对面的房子。我说,“我看看,我能爬到那个窗子上去吗?可以把窗闩硬顶开,溜进去,趁她睡觉,一刀捅死她。那把刀呢?”

我又跑过去,找到刀,拿起来用手试了试刃。“不够快。”我说。我周围望了望,捡起堵门的那块石头,把刀刃在上面擦过,“是这样吧?”我对查尔斯说,“还是这样?怎么才能磨得最锋利啊?帮帮忙,帮帮忙,你他妈是磨刀小匠啊!”

他一脸惊恐地望着我,然后走过来,用发抖的手教我磨刀。我磨了刀刃。“很好,”我说,“这感觉不错,用刀尖指着她胸口。”然后我停住了,“但是,你觉不觉得,就这么一刀捅死也太快了?我为啥没想个慢点儿的法子呢?”——我想到了窒息死,绞死,用棍子打死。“查尔斯,你有棍子吗?这样可以慢点死。哦,对了!我得让她知道是死在我手里啊。你得跟我一起来,查尔斯,你得帮我——你怎么了?”

他走到了墙边,背靠着墙,身子在发抖。

他说,“你不是——你再也不是布莱尔庄园的那个人了。”

我说,“瞧瞧你自己,你也不是那个男孩了。那男孩多勇敢。”

“我要里弗斯先生!”

我笑起来,狂笑,“那我告诉你。里弗斯先生也不是你想的那个人了。里弗斯先生就是一个魔鬼,无赖。”

他上前一步,“他才不是!”

“他就是。他和莫德小姐一起跑路了,跟所有人说我就是她,把我塞进疯人院。要不然你以为签字让我入院的是谁?”

“要是他签的,那事情就是真的!”

“他是个恶棍。”

“他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在布莱尔大伙都这么说。”

“他们根本不像我一样了解他,他是坏人,坏透了。”

他双手握起了拳,“我才不管!”他喊道。

“你想去服侍一个魔鬼?”

“那也好过,去——噢!”他坐到地上,把头埋下去,“噢!噢!我这一辈子从来没像现在这样痛苦。我恨你!”

“我也恨你,”我说,“你他妈的娘娘腔。”

我手里还握着那块石头,我甩出去砸他。

没砸中,偏了大约一英尺远。但是石头砸到墙上和落到地上的声音很刺耳。我也在发抖,跟他差不多。我看看手里握着的刀,把它放下了。我摸了摸脸,脸上全湿了,是刚才出的冷汗。我走过去,在查尔斯身边跪下,他想把我推开。

“别碰我!”他喊道,“要不杀了我算了,随便!”

“查尔斯,你听我说,”我的语气平静了一些,“我不恨你,真的。你也不应该恨我。现在你只有我了,你在布莱尔的饭碗也没了,你姑妈也不要你了,现在你也回不了乡下了。而且,要是没有我帮你,你连南华克区都走不出去。你只会迷路。伦敦到处都是心狠手辣的坏男人,对你这种迷了路的漂亮金发男孩不知会干出什么可怕的勾当。你兴许被船主劫去,最后被拐卖到牙买加。你愿意那样吗?别哭,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哭!”——他又开始抽泣——“你觉得我不想哭吗?我被人骗惨了!骗我骗得最厉害的那个人,现在这一分钟就睡在我床上,在我妈妈的怀抱中。这事说了你也不明白。这是件生死攸关的大事。我说今晚要杀了她是傻话。但是,给我一两天时间,让我想清楚。这儿有钱,而且——我发誓,查尔斯——还有人,只要她知道了我是怎么被陷害的,对帮了我的男孩,她一定会好好报答的……”

他摇摇头,还没止住哭。现在,我终于也忍不住哭了起来。我伸手抱他,他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们继续抽泣呜咽,直到隔壁的敲着墙壁叫我们闭嘴。

“好了,”我说,抹抹鼻子,“现在没什么害怕了吧?做个乖孩子,去睡觉好吗?”

他说如果我待在他身边,他就会睡。于是我们俩就睡在那张有红头发的床上。他张着他那粉红的嘴唇睡着了,呼吸平静均匀。

那天夜里我一宿没睡。我想着街对面的莫德,躺在萨克斯比大娘的怀里呼吸着,她的嘴也像他的一样,像朵花一样张开着;她的脖子裸露着,那么纤细,那么白皙。

早晨到来的时候,我已经想好了行动计划的第一步。我站在窗前,对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望了一阵子,但发现没什么动静,就不望了。那个不着急。现在我需要的是钱。我知道怎么弄钱。我让查尔斯梳头,把头发分好界,然后静悄悄地带他从后门走了出去。我带他去了白教堂——我觉得这地方离波镇足够远,我可以不戴面纱。我在高街找了个落脚点。

“站在这儿,”我说。他照做了,“好,你还记得昨晚上你哭得多厉害吧?现在再哭一次。”

“什么?”

我抓住他的胳膊掐了一下。他尖叫起来,然后扭动着身子。我用手按住他的肩膀,表情紧张地看了看街头街尾。有几个人好奇地看着我们。我示意他们过来。

“行行好,先生,行行好,太太,”我说,“我刚才遇到的这孩子,他从乡下来,跟主人没跟住,走丢了。您能赏一个子儿,帮他凑钱回家吗?行吗?他孤零零一个人,谁也不认识,两眼一抹黑,也不认识路,他的外套也留在主人马车上了——上帝保佑您,先生!别哭了,伙计,你看这位先生给了你两便士。这儿又有了!乡下那些人还说什么伦敦人铁石心肠,是不?”

当然了,被一位先生施舍钱这事儿,让查尔斯哭得更伤心了。他的眼泪就像吸铁石。第一天我们赚了三先令——这就解决了我们的房费;第二天我们换了一条街玩同样的手段,又赚了四先令,这些钱就够吃饭了。我把剩下的钱和查尔斯大衣的当票一起塞进鞋里,连睡觉都穿着鞋。“我要外套,”查尔斯每个钟头对我念叨一百遍,每次我都回答说,“明天。我发誓。我保证,只要再多等一天……”

然后呢,我会整天整天地站在窗前,眼睛靠在那个心形小洞上。我观察对面的房子,了解它的节奏和习惯。我像一个工匠,耐心记下每个细节。我看见小偷们带着赃物来找易布斯大叔,我看见他锁好门,关上窗帘。我看见他的手,他严肃正直的脸,这让我想哭。我会想,“为什么我不能进去?”很快,我就看见了绅士,心里又会充满恐惧。然后我会看见莫德,我会在窗户里看见她。她喜欢站在那里,脸靠着窗框——好像她知道我在看,故意在嘲弄我!我看见丹蒂,早晨帮莫德穿衣和梳头。我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晚上,帮莫德把头发放下来——有一次,我看见她拿起一缕头发,放到嘴边吻了一下。

每发现一件新事物,我都会把脸压紧玻璃,玻璃在窗框里吱嘎作响。夜里,房间里一片黑暗,我会拿着蜡烛,在两面墙之间,走来又走去。

“他们俩把他们都控制住了,”我说,“丹蒂,易布斯大叔,萨克斯比大娘,我敢说还有约翰,甚至菲尔。他们像两只蜘蛛,布下了一张网。我们一定要小心,查尔斯,一定要小心啊!因为,要是他们从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知道我跑出来了怎么办?现在他们肯定知道了!他们在等,查尔斯,他们在等我。她从来不出门,真狡猾!——因为,她待在家里,就能一直贴着萨克斯比大娘。但是,他是出门的。我看见他了。我也在等。他们不知道。他是出门的,下次他出门的时候,我就行动。他们想抓的是我,可他们别想抓到我,我派你去。他们可没想到这招,喂,查尔斯?”

查尔斯没答话。我把他留在房间里无所事事太久了,他的脸变得苍白,眼睛变得像玻璃一样闪亮,像玩具娃娃的眼睛。“我要我的外套。”他还是经常念叨这句,弱弱的像羊叫。但是我想,他几乎也忘了要外套来做什么了。因为,有一天我终于说,“好吧,今天就把外套取回来,我们等得够久了,今天该行动了。”他居然不是面露喜色,而是有点害怕地呆望着我。

也许他在我眼睛里看到了某种狂热?我不知道。我倒是觉得,我生平第一次终于像个老江湖一样思考了。我带他回到瓦令街,从当铺取回了外套。但我把衣服拿在手上,带他上了巴士。“车费我请,”我说,“你看窗外,看看那些商店。”

在车上,我找了个女人旁边的位置,那女人抱着个孩子。我把那件外套搭在大腿上。然后,我就去看那孩子,那女人看见了我的眼光,我对她微笑。

“漂亮小子,是吧?但他不肯睡觉,妈妈哄他都不睡。我带他来坐巴士,车子抖动起来他就睡了。我们从富勒姆坐到包街,现在我们该回去了。”

“他真帅,”我靠过去摸摸他的脸蛋,“瞧瞧这眼睫毛!他会让多少女人心碎哟!”

“可不是嘛!”

然后我收回身子。到了下一站,我叫查尔斯下车了。那个女人跟我们说再见,她在车窗里对我们挥手,我却没挥手回应,因为,在查尔斯的外套的掩护下,我摸到了她的腰带,偷了她的表。那是一只精致小巧的女式表,正是我需要的。我拿给查尔斯看,他看着那表,就像看着一条会咬人的蛇。

“你从哪儿弄来的?”他说。

“有人给我的。”

“我才不信。把外套还给我。”

“等一下。”

“把外套给我!”

这时我们正走在伦敦桥上。“你闭嘴,”我说,“不然我把衣服扔河里去——这还差不多。好,你跟我说,你会写字不?”

他不肯答我,直到我走到桥边,把衣服悬空拿在水上,他又哭起来,说他会写。“好孩子。”我说。我们又走了一小段路,找到一个卖纸笔的小摊贩,我买了张白纸和一支铅笔。我带查尔斯回了房间,让他坐下来帮我写封信。我站着,手放在他的后脖子上,看着他写。

“你写,萨克斯比大娘。”我说。

他说,“她名字怎么拼的?”

“你不知道吗?”

他皱起眉头,然后就写了,我看着像那么回事。我接着说:

“然后,你这么写:我被你的——所谓的!——朋友,那个恶棍,送进了疯人院,他就是绅士。”

“你说得太快了,”他一边写一边说。他歪了歪头,“你的朋友,那个恶棍——”

“所谓的!他就是绅士。还有那个婊子莫德·李——你一定得把这两个名字写清楚。”

铅笔继续在纸上写着,然后停了下来,他的脸红了。

“我不能写那个词。”他说。

“哪个词?”

“B字打头那个词。”

“什么词?”

“李小姐前面那个。”

我掐了一下他脖子。“你给我写,”我说,“听见没?然后你接着写,用大大的字儿,屁个小白鸽!她比他还坏。”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咬着嘴唇写了下去。

“很好。现在你接着写:萨克斯比大娘,我跑出来了,现在就在旁边,您托这男孩回我一个信儿。他是我朋友,他帮我写的这信。他叫查尔斯。他信得过。请您相信我——哦,要是这事儿弄砸了,我就没活路了——相信我,我是您永远听话的,忠诚的女儿——好了,你在这儿给我留个空位。”

他留了空位。我从他手里把纸拿过来,在底下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别瞧着我!”我一边写一边说。然后我吻了一下自己的签名,把纸折了起来。

“接下来你得这么做,”我说,“今天晚上,绅士——就是里弗斯先生——离开家以后,你就走过去敲门,说要见易布斯先生。说你有东西要卖给他。你一眼就会认出他的,他高高的个儿,胡子修得很整齐。他会问你有没有人追踪,他问这个的时候,你一定要跟他说没有。然后他会问你怎么会找到他的,你说你认识菲尔。要是他问你怎么认识的,你就说‘通过一个叫乔治的哥们儿’,他要是问哪个乔治,你一定得说‘住在科利尔那个乔治·乔斯林’。记住没,哪个乔治?住哪儿的?”

“乔治·乔斯林,住在——小姐,让我干别的吧,这事儿我不行!”

“你想干什么,心狠手辣的坏男人,可怕的勾当,牙买加?”

他吞了一口口水,“住在科利尔那个乔治·乔斯林。”他说。

“好孩子。然后你就把这表给他,他会给你说个价钱。别管他出什么价——哪怕一百镑一千镑——你都要说不够高。你说这表是好东西,是瑞士货。你就说——我也不知道——就说你爸是做钟表的,你可懂行了。让他仔细看。走运的话,他会把表背拆开,这就能给你时间看看周围,你要找这两个人:一位上了点年纪的女士,头发已经是银白色的了,她会坐在一张摇椅里,说不定还抱着个婴儿。那就是萨克斯比大娘,是她一手把我带大的,她什么事都肯帮我的。你想办法到她身边去,把这封信交给她。你做了这事儿,我们就有救了。但是,你听好了,要是屋里有一个黑黑的,一脸坏相的男孩,你一定得离他远点儿,他是我们的对头。还有那个红头发女孩,她也一样。要是莫德小姐那条毒蛇也在,你可别让她看见你的脸。你明白了吗?你要是被她看见了——这比那男孩严重多了——我们就死定了。”

他又吞了一口口水。他把信放在床上,坐在那里一脸害怕地望着它。他自己在那儿练习。我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等待着时机。天色开始昏暗,然后黑了下来。天黑以后绅士就出来了,他走出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歪戴着帽子,脖子上系着红布。我看到他出门,为保险起见再等了半个钟头,然后我看着查尔斯。

“把外套穿上,”我说,“时间到。”

他白了脸。我把帽子和围巾递给他,把他的衣领竖了起来。

“你带了信吗?很好。勇敢点儿,可别耍花招。别忘了,我会在这儿看着你。”

他没说话,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过了街,站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口。他走过去的模样就像走向绞架。他把围巾再往上拉了拉,然后向周围望了一眼,他看着我在百叶窗后所站的位置,“别看了,蠢货!”我心里骂道。然后他又拉了一下围巾,举手敲门。我担心他会不会敲了门就跑,他看起来一副想跑的样子。但是,他还没跑,门就开了,是丹蒂开的门。他们对话,丹蒂让他留在那儿等,她进去找易布斯大叔,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先前后左右看了看街上,他像个傻瓜一样跟她一起看,好像想知道她在看什么,然后她点点头,让开了一步。他进去之后门就关上了。我想象着丹蒂的大白手插上了门闩。

然后我等。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

会发生什么呢?也许,门会打开,萨克斯比大娘会冲出来,易布斯大叔跟在她后面;也许,她只是上楼到自己的房间——给我打一道光,一个信号——我不知道。但是,对面的房子很平静,最后,当门终于打开,查尔斯走了出来,他身后还是丹蒂。门再次关上了,查尔斯站在那儿发抖。我现在对他的发抖已经习惯了。我觉得从他的神色看来,这事办砸了。我看见他抬头望我的窗子,像是想跑。“你他妈别跑!”我说,我敲了一下窗玻璃。他可能听到了,因为他低下了头,过了街,走上了楼。他回到房间时,脸都涨红了,一脸的眼泪鼻涕。

“上帝做证,我不是故意的!”他哭着走进来说,“上帝做证,她发现我了,逼我这么做的!”

“逼你做什么了?”我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事啊,小废物?”

我抓着他摇啊摇,他用手蒙住脸。

“她把信抢过去看了!”他说。

“谁?”

“莫德小姐!莫德小姐!”

我惊恐地看着他。“她看见我了,”他说,“她认出我了。我都按你说的做了。我把表给了他,跟他说从后面打开,他觉得我的围巾有点儿怪,问我是不是牙痛,我说是。他拿了一把钳子给我看,说这玩意拔牙很好用,我觉得他在吓唬我。长得黑黑的那个男孩也在,他在烧纸。他叫我,他叫我小白鸽。红头发女孩没看我。但是那位女士,你妈妈,她在睡觉。我想到她身边去,但莫德小姐看到我手里的信了。然后她看着我,认出我了。她说,‘小子,你过来。你的手受伤了,’她抢在别人看见之前抓住了我,她刚才在桌上玩牌,她把信藏在桌子下面看了,她把我的手捏得好痛——”

他的说话声渐渐被哭声淹没了,就像盐被水淹没。

“别哭了!”我说,“你就一天不哭,行吗?你再哭,我发誓我要动手打人了。快告诉我,她做了什么?”

他吸了一口气,把手伸进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她什么也没做,”他说,“但她给了我这个。她从那张桌上拿起来的。她给我的时候,好像这是一个大秘密。然后那个高个男人把表的后盖盖上了,她就把我推开了。他给了我一镑,我收下了,然后红头发女孩就领我出来了。莫德小姐看着我走的,她的眼神好像着了火,但她一个字也没说。她就给了我这个。我想她肯定是给你的,但是,噢,小姐!你可以骂我傻瓜,但上帝做证,我真的不知道这都是为哪桩!”

他递给我。她把它折得很小,我花了些时间才把它完全打开,看清了这是什么。我拿着它,翻过来,又覆过去,像个傻瓜一样盯着它看。

“就这个?”我问。查尔斯点点头。

这是一张牌。这是她在布莱尔那副旧法国纸牌里的一张,是那张红桃二。牌已经变得油腻腻,而且满是折痕。但是,她鞋跟踩出来的那个印迹还在。就在其中的一个红桃上。

我拿着牌,想起和她坐在客厅里,翻着牌算命。她穿着她那条蓝色的裙子,她伸手蒙住了嘴。你让我害怕了!她说。

事后,她不知怎么在笑话我!

“她在耍我,”我说,声音不太稳了,“她叫你给我这个——你肯定再没有别的话了吗?没有个标记什么的?——她用这个来笑话我。不然还能是啥?”

“小姐,我不知道。她从桌上拿的。她拿得很快,她眼睛里有种——有种疯狂。”

“什么样的疯狂?”

“我说不出来。她看起来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没戴手套。她的头发烫了,看着有点儿怪。她身边放着一杯——我也不想说的——但我觉得是琴酒。”

“琴酒?”

我们俩对视着。

“我们该怎么办?”他问我。

我也不知道。

“我得想想,”我开始踱步,“我先得想想她会怎么做。她会告诉绅士——是吧?然后给他看我们的信。然后他就会立刻行动,出来找我们。他们没看见你回这里吧?但其他人有可能看到。我们不能大意。到现在为止,我们运气都算不错,现在运气快用完了。噢!要是我没拿那个女人的婚裙就好了!我就知道会带来厄运。运气就像潮水,有起有落,运气要变谁都挡不住。”

“别说了!”查尔斯叫道。他扭着自己的双手,“你把那位女士的婚裙寄回去不行吗?”

“这样是欺骗不了命运的。你能做的顶多是大胆面对,挑战命运。”

“挑战命运?”

我又走到窗边,看着对面的房子。

“萨克斯比大娘在家,”我说,“我亲自跟她说句话,是不是就解决问题了?我什么时候怕过约翰?我觉得丹蒂不会害我的,易布斯大叔也不会。听起来莫德也是喝酒喝昏了头。查尔斯,我真傻,还等了这么久。把刀给我,我们现在就过去。”

他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什么也没做。我自己拿起刀,拉着他的手腕,把他带出了房间,走下滑溜溜的楼梯。楼下有一男一女在吵架,他俩抬头看到我们后,就没声儿了。可能他们看到了我手里的刀,这东西我没法藏。街上的风卷着一团团沙尘和碎纸在飘,晚上还是很热。我头上没遮没挡,谁看见我都能认出我是苏珊·程德,太晚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和查尔斯一起跑到易布斯大叔店门前,敲了门,我把他留在门口,自己往旁边一躲,背贴着墙。过了一分钟门开了,但是只开了一英寸。

“太晚了,”这是丹蒂的声音,“易布斯先生说——哦!又是你。又怎么了?改变主意了?”

门缝开得大了一点儿。查尔斯站在那儿,看着丹蒂,舔了舔嘴唇。然后,他扭头看了看我,她看到他这个动作,也探出头来看。然后她尖叫起来。

“萨克斯比大娘!”我大叫。我猛地一推门,丹蒂被我撞飞了。我拉着查尔斯的胳膊,把他拉进了铺子,“萨克斯比大娘!”我又大喊了一声,接着往里跑,撞开粗呢门帘,走廊里黑灯瞎火的,我踉跄了几步,查尔斯也跟着我踉跄。然后我到了里面那道门口,摔开门。屋里的热度、烟雾和光线扑面而来,我眯起了眼睛。我先看到的是易布斯大叔。他听到叫声,本来是来开门的,看见我,他停在了半路,举起了双手。他身后是约翰·弗鲁姆,穿着他的狗皮大衣。约翰身后——一见着她,我就快像个小姑娘似的哭了——约翰身后就是萨克斯比大娘。在桌边,在萨克斯比大娘的大摇椅里坐着的,是莫德。

椅子下面是查理·瓦格,屋里的响动让它叫了起来。它看到我,叫得更厉害了,还直摇尾巴。它跑到我面前,立起身子,把前爪伸给我。这一通吵闹让我心里真难受,易布斯大叔伸手抓住它的项圈,把它拉了回去。他拉得太猛,查理差点被勒死,我也退了一步,举起了手。所有人都望着我。就算他们刚才没看见我的刀,现在都看见了。萨克斯比大娘张开了嘴,她说:

“苏,我——苏。”

这时丹蒂跑到我身后,她刚从店门口跑回来。

“她在哪儿?”她高叫着,双手握着拳头。她把查尔斯推到一边,看见了我,跺脚说道,“你还真有脸回来,你个婊子!你把萨克斯比大娘的心都搞碎了!”

“离我远点。”我挥挥手里的刀,她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然后退了一步。我真希望她没这么做,这事总觉得哪儿不对,我特别难受。她只是丹蒂而已啊。我的刀开始抖动。

“萨克斯比大娘,”我转身对着她说,“他们对您撒了谎。我从来没有——他们——就是他和她——把我关起来了!我用了这么长时间,从五月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才终于回到您身边。”

萨克斯比大娘的手按着胸口。她看上去那么惊讶,那么害怕,仿佛我用刀指着的人是她。她看看易布斯大叔,又看看莫德,然后她好像才回过神来。她小心地走了两三步,穿过厨房,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了我。

“乖孩子。”她说。

她把我的头按在她胸前。有一件硬东西硌着了我的脸,那是莫德的钻石胸针。

“噢!”我感觉到那胸针,叫出了声。我挣开她的手,“她把您抢走了,她用珠宝,用珠宝和谎话把您抢走了!”

“乖孩子。”萨克斯比大娘又说。

但是我看着莫德。其他人一见我,不是退缩就是吓一跳,她却没动。她只是,和萨克斯比大娘一样,用手按着胸口。现在她打扮得像个波镇女孩了,她的脸在灯光之外,她的眼睛在阴影里——她看上去是那么俊秀,那么骄傲。但是,她的手在发抖。

“没错,”我看见了,说,“你是会发抖的。”

她吞了一口口水。“你不应该来这里,苏,”她说,“你应该远离这地方。”

“你倒是会说!”我高叫道。她的声音清晰甜美,我记起来了,那就是我在疯人院梦里听到的声音,“你倒是会说,你这个骗子,奸人,毒蛇!”

“婆娘打架!婆娘打架!”约翰在旁边拍手喊道。

“哎!哎!”易布斯大叔说。他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看着萨克斯比大娘。她的手还抱着我,但我看不到她的脸。我感觉到她手上的劲松了,她伸手拿过我手上的刀。“哎哟,可真是把快刀,是吧。”她说,紧张地笑了一声。她轻轻地把刀放在了桌上。我立刻俯身抓起来。

“别放在这儿,”我说,“在她能拿到的地方!哦,萨克斯比大娘,您不知道,她是个魔鬼!”

“苏,你听我说。”莫德说。

“乖孩子,”萨克斯比大娘压住莫德的声音,再一次说,“这事儿太蹊跷了。这事儿太——看看你的样子,像一个,哈哈哈,真的像一个——战士。”她抹了一下嘴,“这样吧,要不你先好好坐下?要是你看着她就来气,我们就让李小姐先上楼去?哎,还有约翰和丹蒂,要不我也叫他们——”她甩了一下头——“叫他们也到楼上去?”

“别让他们走!”见丹蒂动了一下,我大叫道,“她不准走,他们也不准走!”我挥着刀,“你,约翰·弗鲁姆,别动。”我说,然后我对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说,“他们会去找绅士的!别相信他们!”

“她疯了。”约翰说。他从椅子里站起来,我用刀划了一下他的衣袖。

“我叫你别动!”我叫道。

他看着萨克斯比大娘,她看着易布斯大叔。

“坐下,小子。”易布斯大叔轻声说。约翰坐了下来。我对查尔斯点点头。

“查尔斯,你站在我后面,守着店门,别让他们跑出去。”

他已经摘了帽子,咬着帽上的带子。他走到门边。他的脸太白了,在阴影里看起来几乎在发光。

约翰看看他,笑了起来。

“你别碰他,”我立刻说,“他是我朋友,你从来就不是,他比你强多了。萨克斯比大娘,要不是有他,我肯定回不到这里。我也肯定逃不出——逃不出那座疯人院。”

她把手放在脸颊上。“他帮了你这一路,是吧?”她说,眼睛看着查尔斯。她微笑说,“那他真是个好孩子,我们一定得好好酬谢他,是吧,易布斯先生?”

易布斯大叔没说话。莫德在椅子上向前倾了倾身子。

“你必须离开,查尔斯。”她用清晰的,低低的声音说,“你必须离开这里。”她看着我。她的眼神有些奇怪,“你们俩都必须离开,趁绅士还没回来。”

我对她撇嘴。“绅士,”我说,“绅士,你学波镇人说话倒是很快。”

我看见血涌到她脸上。“我变了,”她小声说,“我不是以前那个我了。”

“你不是了。”我说。

她垂下眼帘。她看着自己的手。然后,好像才发觉自己的手裸露着,好像裸露的手可以互相遮盖,她尴尬地把一只手盖在另一只手上。她手上发出金属碰撞的轻响,原来她手腕上戴了两三个细细的银手镯,是我喜欢的那种镯子。她握住它们,不让它们再晃。然后她抬起头来,我们的眼光再次相接。我开口,用生硬、冷静的声气说:

“你当小姐还嫌不够,还得到波镇来跟我们抢东西才高兴?”

她没说话。

“怎么说?”我说。

她开始往外拉那些镯子。“你拿回去,”她说,“我才不想要!”

“你以为我想要?”

萨克斯比大娘上前一步,她的手飞快地伸到莫德手上。

“把它们留着!”她喊道。

她声音嘶哑。她看着我,然后有点不自然地笑了一下,“乖孩子,”她退了一步说,“在咱这儿,银器算什么?跟重新见到你的欢喜相比,银器算得了什么?”她的一只手放在脖子前,另一只手按在椅背上。她按得很重,椅脚在地板上剐擦,“丹蒂,”她说,“给我倒杯白兰地好吧?这些事儿来得太突然,我的心都散了。”

跟易布斯大叔一样,她也掏出手帕擦了擦脸。丹蒂把酒递给她,她喝了一小口然后坐下。

“来,坐我旁边,”她对我说,“你把那刀放下,行不?”见我犹豫,她说,“什么,你是怕李小姐?我和你易布斯大叔都在——还有你那朋友查尔斯——我们都帮你盯着呢。来,坐下。”

我又看了一眼莫德。我曾把她想成毒蛇,但是,在她端白兰地,斟白兰地时,灯光在她身上脸上移动,在灯下我看清了现在的她,她是那么消瘦,苍白,疲惫。刚才萨克斯比大娘大声一叫时,她呆住了,只是她的手还在颤抖。她向后一仰,把头靠在高高的椅背上,好像支撑不住头的重量。她的脸是湿的,有几缕头发粘在了脸上。她的眼睛比我记得的更黑了,并且闪烁着光。

我坐下来,把刀放在面前。萨克斯比大娘握住我的手。我说:

“我被他们陷害惨了,萨克斯比大娘。”

萨克斯比大娘慢慢地摇着头,“亲爱的,我开始明白了。”她说。

“天知道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但事实是,她一开始就跟他是一伙的。他们骗我,把我夹在他们中间,让我顶替她,然后把我关进了疯人院。那里头人人都以为我是她——”

约翰吹了一声口哨,“两面通吃,”他说,“想得很好,但是——哈哈!”他笑道,“就你这小白鸽!”

我早就知道他会这么说,现在他说什么已经无所谓了。萨克斯比大娘没有看我,她看着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她正用大拇指抚摩着我的拇指,我觉得这消息让她震惊。

“不是件好事。”她轻轻说。

“不止啊!”我高声说,“哦,远不止,远远不止!疯人院啊,萨克斯比大娘!那儿的护士差点打死我,饿死我!有一次我被他们打得,好惨——!他们还把我摔进——摔进水池子里!”

她松了手,举起手遮住了脸。

“别说了,乖孩子!别说了,我听不下去了。”

“他们拷打你了?用钳子了吗?”约翰问,“给你穿束身衣了吗?”

“他们给我穿粗呢裙,还有靴——”

“铁靴子46?”

我犹豫了,瞟了查尔斯一眼。

“没有鞋带的靴子,”我说,“他们觉得,如果给我们有鞋带的,我们会用来上吊自杀。还有,我的头发——”

“他们把你的头发剪了?”丹蒂说,她坐在那儿,用手捂着嘴。她嘴边有一块淡了的瘀青,应该是被约翰打的,“他们给你剃了头?”

我又犹豫了,然后说,“他们把我的头发缝在头上了。”

她的眼睛里全是泪。“哦,苏!”她说,“我发誓,我刚才真的不该叫你婊子!”

“没关系,”我说,“你那会儿不知道。”我又转过去看着萨克斯比大娘,摸摸我的裙子,“这条裙子是偷的,”我说,“鞋也是。我几乎是走着回伦敦的。我一心只想着回到您身边。一想到绅士肯定会对您编排的关于我下落的谎话,疯人院里那帮人对我干的丧尽天良的事都不算什么了。一开始我想,他可能会跟您说我死了。”

她又拉住我的手,“他可能这么想过。”她说。

“但是我知道,您会要求见尸的。”

“那是肯定的!马上要见!”

“然后我想,他多半会说,我卷了钱跑路了。他会用这个来骗你们。”

“他是这么说的。”约翰说。他从牙缝里吸着气,“我一直说你没那个胆子。”

我看着萨克斯比大娘的脸。“但我知道您不会相信,您的亲女儿会干那种事。”她的手握得更紧了,“我就知道您会去找的,直到您找到我。”

“乖孩子,我——哦,再过一个月,说不定我就找到你了!——只是,你知道,我是背着约翰和丹蒂悄悄找你的。”

“是吗,萨克斯比大娘?”丹蒂问。

“是的,我秘密派了个人去找。”

她擦了擦嘴,看看莫德,但是莫德看着我。我想,既然灯光照亮了她的脸,肯定也照亮了我的,因为她突然柔声说:

“你看起来不舒服,苏。”

这是她第三次说我的名字。我听在耳里,情不自禁地想起她以前叫我名字的种种,我感觉自己的脸红了。

“你是看着不对劲啊,苏,”丹蒂说,“你看起来像一个礼拜都没睡觉了。”

“我是没睡。”我说。

“那不如,”萨克斯比大娘说,“不如你现在上楼去睡一会儿?明天我和丹蒂带你的旧衣服来给你穿上,帮你梳头——”

“别上去睡,苏!”莫德说,她在椅子上向前俯身,对我伸出手,“这儿有危险。”

我又拿起了刀,她收回了手。

“你以为我不知道危险?你以为,在你这张脸上,我看不到危险?你这张假模假式的脸,会演戏的嘴,还有那骗人的脸红,奸诈的棕色的眼睛?”

这些话就像煤渣一样从我舌尖吐出来,它们很恶毒,但我必须说出来,不然就会哽在心里喉里,把我憋死。她看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神毫无奸诈。我转了一下手里的刀,刀刃反射的灯光在莫德脸上跳过。

“我是来这儿杀你的。”我说。

萨克斯比大娘在座位上动了一下。莫德闪闪发光的眼睛仍然和我对视着。

“你来布莱尔,”她说,“就是来杀我的……”

然后我望向别处,手一松,放下了刀。我突然觉得疲惫不堪。最近我走过的所有的路,盯过的所有的梢,一瞬间全涌上心头。现在,一切都不是我设想的那样了,我转身望着萨克斯比大娘。

“您就能坐在那儿看她这样嘲笑我?”我说,“您知道了她对我耍的那些恶毒的花招,还能让她待在这里,您就不想掐死她?”说话时我是真心的,但听起来却像空洞的叫嚣。我环顾四周,“易布斯大叔,您呢?”我说,“丹蒂,难道你不想帮我的忙,把她一摔八瓣吗?”

“我怎么不想啊!”丹蒂说,挥动了一下拳头,“蒙骗我的好朋友,是不是?”她对莫德说,“把她关进疯人院,缝起她的头发,是不是?”莫德没吭声,只是微微转过脸。丹蒂又挥了挥拳头,然后放了下去。她看着我,“这事儿真糟心,但是,苏,李小姐其实人挺不错的,她还很勇敢。上礼拜我帮她穿了耳朵,她一声也没哭。还有啊,她也学着拆绣花了,一学就会——”

“行了,丹蒂。”萨克斯比大娘很快地说。

我再次看着莫德——看着她精致的耳朵,现在我看见了,耳垂上有一条金线挂着的水晶珠子,她的金发也烫出了卷儿。她深色的眉毛已经被钳过,修出了两条弯弯的细线。在她椅子的上方——刚才我也没看到,但这个和水晶耳坠,发卷,眉毛还有她手腕上的镯子像一整套的一样——挂了一只藤鸟笼,里面有只黄色的小鸟。

我想哭,泪水堵在了喉咙里。

“你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我说,“你不但拿走了,还把它们变得更好了。”

“我拿,”她回答说,“正因为它们是你的,因为我必须这么做!”

“为什么?你为什么必须拿?”

她张开了嘴要说什么,然后她看了看萨克斯比大娘,神色就变了。

“为了作恶,”她用没有感情的平淡语调说,“就是为了作恶。因为,刚才你说得对,我的脸就是假模假式的,我的嘴就是演戏的嘴,我的脸红是用来骗人的,我的眼——我的眼——”她望向别处。她的声音升高了,她把它控制了下来,“理查德发现,原来没想到,我们必须再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钱。”

她用两只手捧起杯子,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你们还没拿到钱?”

她放下杯子,“没有。”

“那就有得说,”我说,“我要分一份。我要一半。萨克斯比大娘,您听见了吧?他们至少得跟我对半分。才不是他妈三千镑,我要一半。这钱我们该花得多爽啊,您想想!”

但是我并不想要那钱;我说这话时,那声音我自己听着都厌恶。萨克斯比大娘没说话,莫德说:

“你愿意拿多少都可以。我把什么都给你,什么都行——只要你离开这里,现在就走,在理查德回来之前走。”

“离开这儿?你叫我走我就走?这是我家!萨克斯比大娘——萨克斯比大娘,您告诉她行吗!”

萨克斯比大娘又用手抹了抹嘴。

“这样的,小苏,”她慢慢地说,“也许李小姐说得对。牵扯到钱的事,你现在还是避开绅士一下比较好。让我先跟他谈谈。我会给他点颜色看的!”

她这话说得有点怪,好像心不在焉似的,脸上想挤出一个微笑。我觉得她把这事说得,就像发现了绅士打牌时骗了她一两个先令的样子。我猜,她可能在想莫德的财产,琢磨着怎么划分。我从心底里希望,她不是把钱看得那么重。我说:

“您也要我走吗?”我轻轻地说出这句话。我从她脸上移开眼睛,看着这厨房,看着柜子上那只旧荷兰钟,看着墙上的画。在门边,楼梯旁边的地上,是我房间里那只白瓷的,里面画着一只眼睛的夜壶,一定是被谁拿下来洗了,却忘在了那里。我以前是肯定不会忘的。木桌面上,我手放的位置下有一个心,是我去年夏天刻上去的。我现在还像个孩子,我一直像个没长大的小孩。我看看周围,为什么婴儿们都不见了?厨房里静了下来,每个人都静了下来,他们都在看着我。

“您也要我走吗?”我再次对萨克斯比大娘说,“然后留下她?”现在我的声音已经哽咽了,像个男孩的声音,“您就相信,他们不会去克里斯蒂医生那儿通风报信?您就——您就帮她脱衣,帮她取下发卡,给她晚安吻,让她睡在您身边,占了本来是我的位置,却忍心让我睡在一张——一张有红头发的破床上?”

“睡在我身边?”萨克斯比大娘很快答道,“谁告诉你的?”

“红头发?”约翰说。

但莫德抬起了头,目光尖锐起来。“你在偷看我们!”她说。然后,她仔细想了一下,“在那个百叶窗后面!”

“我就是看你了,”我更强硬地回答说,“我就是偷看你了,你这蜘蛛,把我的一切都抢占了。你他妈宁愿跑来抢我的地盘,也不去跟你丈夫睡!”

“跟理查德——睡觉?”她一脸惊愕,“你不会以为——?”

“小苏。”萨克斯比大娘说,她把手放在我身上。

“苏,”莫德几乎和她同时说道,她在桌边向前俯身,向我伸出手,“你不会以为他在我心里有什么分量吧?你不会以为他这个丈夫,除了名分还有什么吧?你不知道我恨他吗?你难道不知道,我在布莱尔就已经恨他了吗?”

“你现在是不是要说,”我用嘲弄的语气说,声音却在发抖,“你干的那些事儿,都是他强迫你干的?”

“他是强迫我了!——但是,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说,“你是不是还要假装,你不是个骗子?”

她说,“你呢?”

她再一次和我四目相接。再一次,我感到了羞愧,我望向别处。过了一会儿,我小声说,“我恨这件事。但是,我从来没有跟他一起,在背后笑过你。”

“你以为我有?”

“怎么没有?你是个演员,你现在就在演戏!”

“是吗?”

她说这话时,眼睛仍然看着我的脸,伸出的手仍尽力想拉我的手,但就差了那么一点。灯光落在我们俩身上,在我们之外,房间都陷入阴影中。我看着她的手指,手指上有灰尘,要不就是瘀青。我说:

“如果你早就恨他,为什么要那么做?”

“我别无选择,”她说,“你也看到了我的生活,我需要你,取代我。”

“然后你就可以跑到这儿来,取代我!”她没有回答。我说,“我们也许能骗过他。如果你那时告诉了我,我们也许——”

“怎样?”

“不管怎样,试试也好。我不知道……”

她摇摇头,“你愿意为此,”她轻声问,“放弃多少?”

她的目光是那么阴郁,却又是那么沉稳,那么坦率。突然间,我感觉到萨克斯比大娘,约翰和丹蒂,易布斯大叔,我感觉到他们的目光,他们正安静地、好奇地看着我,在想着,这是怎么回事?在那个时刻,我看清了自己怯懦的内心,我知道,我不会为了她放弃任何东西,丝毫不会。现在,在她面前,我羞辱得想死。

她再一次伸手,她的手指拂过我的手腕。我拿起刀朝她的手戳了下去。

“别碰我!”我说,站了起来,“你们谁都别来碰我!”我的声音变得狂暴,“谁都别来!你们听到没有?我回到这儿来,想着这是我的家,现在你们也要撵我出门。我恨你们!我还不如留在乡下!”

我从他们的一张张脸上看过去。丹蒂开始哭。约翰坐在那儿张着嘴,目瞪口呆。易布斯大叔一只手捂着脸。莫德正护理着流血的手指。查尔斯吓得发抖。萨克斯比大娘说:

“苏,你把刀放下。撵你出门?想到哪儿去了!我——”

她停住了。查理·瓦格抬起了头。从易布斯大叔的铺门那儿,传来了钥匙在锁里转动的声音。然后是靴子磕地的声音,以及口哨声。

“绅士!”她说。她看着莫德,易布斯大叔,她看着我。她站起来,抓住我的胳膊,“苏,”她抓着我的胳膊,压低嗓子说,“小苏,宝贝,你上楼去好吧?”

但我没有回答,只是握紧了手里的刀。查理·瓦格轻轻地叫了一声,绅士听到了,学了一声狗叫回它。然后他又吹起口哨,是一支懒洋洋的华尔兹调子。我们听到他在走廊里跌跌撞撞地走着,看着他推开了门。我觉得他醉了,他歪戴着帽子,脸上红红的,嘴巴嘟成一个圆圈。他站在那里,微微摇晃了一下,环顾了一下房间,然后眯起眼睛,看进阴影里。口哨声消失了,他的嘴恢复了原样,他舔了舔嘴唇。

“你好,”他说,“查尔斯来啦。”他挤了一下眼。然后,他看着我还有我的刀,“你好,苏也来啦,”他摘下帽子,开始解脖子上那条红布,“我估摸着你可能会来。你要是再晚一天来,我就啥都准备好了。我刚收到信,克里斯蒂那个笨蛋写来的。你逃跑的事,他磨蹭到现在才跟我说!他肯定想着要把你抓回去,就把这事瞒下来。跑了一个女疯子,传出来口碑不好啊!”

他把红布放进帽子里,把帽子扔到一边。他拿出一支香烟。

“你他妈蠢货,”我说,我浑身发抖,“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在这儿,他们什么都知道了。”

他笑了起来,“他们是知道啊。”

“绅士!”萨克斯比大娘说,“听我说,苏把那些可怕的事告诉我们了,我要你出去。”

“别放他走!”我说,“他会去叫克里斯蒂医生!”我挥动着手里的刀,“查尔斯,拦住他!”

绅士点好了烟,站在原地没动弹。他转头看着查尔斯,查尔斯迟迟疑疑地朝他走了几步。他把手放到查尔斯头发上。

“怎样啊,查利。”他说。

“请原谅,先生。”查尔斯说。

“现在你知道我是坏人了。”

查尔斯的嘴唇开始打颤,“对上帝发誓,里弗斯先生,我从来没想到是这样啊!”

“好啦,好啦。”绅士说。他摸摸查尔斯的脸。易布斯大叔嘴里哼了一声。约翰站了起来,左看右看,不知道该干吗,他的脸红了。

“约翰,你坐下。”萨克斯比大娘说。

他抄起双手,“我想站就站。”

“坐下,不然我打你了。”

“打我?”他的声音嘶哑,“你打他们两个啊!”他指着绅士和查尔斯。萨克斯比大娘三两步走过去,甩了他一巴掌。她打得很重,他抱起两肘护着头,从手臂之间看着她。

“你这老娘们儿!”他说,“从我生下来那天起你就不待见我!再敢碰我,我要让你知道厉害!”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像要喷出火来,但很快就被泪水淹没了。他抽抽搭搭走到墙边,用脚踢着墙。查尔斯颤抖着,哭得更厉害了。绅士对他们俩从一个看到另一个,然后假装惊讶地对莫德说:

“是不是都怪我,”他说,“弄得小男孩们哭?”

“操,我不是小男孩!”约翰说。

“你安静点行吗?”莫德用低低的、清晰的嗓音说,“查尔斯,你够了。”

查尔斯擦了擦鼻子,“是,小姐。”

绅士靠在门框上,还在抽着烟。“好了,小苏,”他说,“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

“我知道你是个下流的骗子,”我说,“但我六个月前就知道。我那时候太傻,居然信了你。”

“乖孩子,”萨克斯比大娘马上接口说,她看着绅士的脸,“是我和你易布斯大叔傻,我们不该让你去。”

绅士刚把烟从嘴里拿出来,吹着烟头。听到萨克斯比大娘这一说,他拿烟的手在嘴前停住了,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看着她。然后他移开了眼神,笑了一声,是那种觉得不可思议的笑,他摇着头。

“仁慈的上帝啊。”他小声说。

我以为她羞辱到他了。

“好了,好了。”她举起双手说。她站在那里,像站在小船上——她怕任何突然的动作就会使船翻覆,“好了,现在都别发疯了。约翰,别再嘀咕了。苏,我求你了,把那刀放下。没人会出事。易布斯先生,李小姐,丹蒂,苏的小伙伴查尔斯,你们都坐下。绅士,绅士。”

“萨克斯比太太。”他说。

“没人会出事,好吧?”

他看了看我,“这话你跟苏说啊,”他说,“她一副目露凶光的样子。这情形,我可不喜欢。”

“这情形?”我说,“你是说,你把我关进疯人院,让我去死的情形?我就该砍了你的狗头!”

他做了个皱眉蹙眼样子,“你知道不,你说话的声音有时候特别刺耳,没人跟你说过吗?”

我冲过去对他就是一刀,但事实是,我的脑袋还不太清醒,又病,又累,那一刀有气无力地落了空。他只是看着我的刀尖对着他的胸,他没有退缩。我反而开始害怕了,怕刀会发抖,他会看见。我放下了刀,把它放在桌上——桌子边上,就在灯光照到的地方之外。

“好了,这样就对了。”萨克斯比大娘说。

约翰的眼泪已经干了,但他还是黑着脸,被萨克斯比大娘打过的那边脸比另外一边更黑。他看着绅士,却对我扬了扬头。

“她刚才是冲李小姐来的,说她是来杀她的。”他说。

绅士看着莫德,莫德用手帕包扎好流血的手指。他说,“我倒想看看。”

约翰点点头,“她要你分给她一半财产。”

“是吗?”绅士慢慢地说。

“约翰,你闭嘴,”萨克斯比大娘说,“绅士,你别理他,他就是想惹是生非。苏说要一半,也就是说说气话,她现在脑子不清醒。她不是——”她一只手扶着额头,目光有点古怪地环顾着房间,她看着我,看着莫德。她用手按着眼睛,“要是给我一点时间,”她说,“让我仔细想想就好了!”

“你慢慢想,”绅士满不在乎地说,话里带着酸,“我还真想知道,你能想出什么招儿。”

“我也想知道。”易布斯大叔说。轻声说的。绅士望着他,挑起一边眉毛说,“麻烦事啊,是吧,先生?”

“太麻烦了。”易布斯大叔说。

“您也觉得?”

易布斯大叔点点头。绅士说,“您觉得我是不是该走开一下,让事情简单点儿?”

“您疯了吗?”我说,“您还没看出来吗,为了钱他什么都做得出?别让他走!他会去叫克里斯蒂医生。”

“别让他走。”莫德对萨克斯比大娘说。

“你哪儿都别想去。”萨克斯比大娘对绅士说。

他耸耸肩,脸有点涨红,“两分钟前,你不是还叫我走吗!”

“我改变主意了。”

她看看易布斯大叔,然后又移开了目光。

绅士脱下外套,“我操,”他一边脱一边说,不怀好意地笑了一声,“这儿也太热了。”

“操,”我说,“你他妈混蛋。萨克斯比大娘叫你干什么你就照做,明白吗?”

“就像你一样?”他把外套搭在椅背上说。

“对。”

他用鼻子冷笑了一声,“你这可怜的小婊子。”

“理查德!”莫德说。她站了起来,扶着桌子向前探身。她说,“听我说,你想想你做的所有那些恶毒勾当,你现在要做的,会是最恶毒的,而且你得不到丝毫好处。”

“什么事?”

但绅士又冷笑了一声。“你告诉我,”他对莫德说,“你什么时候开始学得有善心了?苏知道什么,你关个什么心?哎哟,你脸怎么红了!不会还想着那事吧?你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没?可别跟我说你关心过她怎么想!哈,你跟苏一样没救。看看你抖成什么样了,勇敢点,莫德,想想你妈妈。”

她的手按着胸口。听到这话她整个人震了一下,好像被他刺到了痛处。他见状哈哈大笑。然后他看看萨克斯比大娘,她也被他的话震动了一下,她站着,她的手也和莫德一样,按在胸口,就按在那枚胸针下方。她发觉他在看她,她飞快地瞟了一眼莫德,把手放了下来。

绅士的笑声停止了。他一动不动地站着。

“这是怎么回事?”他说。

“什么怎么回事?”约翰问。

“好了,”萨克斯比大娘边走边说,“丹蒂——”

“哦!”绅士说,“哦!”他看着她在桌边走动,他的目光兴奋地从她身上移到莫德身上,他的脸也更红了。他用手把垂到额头的头发往后拨开。

“现在我看出来了,”他说,他笑起来,然后笑声停下来,“哦,现在我可看出来了!”

“你什么都没看出来,”莫德说,她向他走了一步,眼睛却看着我,“理查德,你什么都没看出来。”

他对她摇着头。“我一直太傻了,怎么没早点猜到!哦,这事精彩了!你知道多久了?怪不得你又踢又骂!怪不得你满肚子不高兴!怪不得她这么由着你!我一直觉得惊讶呢。可怜的莫德!”他又一次大笑起来,“哦,对了,还有,可怜的萨克斯比大娘!”

“够了!”萨克斯比大娘说,“你听到没有,谁也不准提这事!”

她也向他走了一步。

“你真可怜,”他又说,他还在笑。然后,他大声问,“易布斯先生,这事您也知道了吗?”

易布斯大叔没有回答。

“知道什么?”约翰问,他两眼显得特别黑。他看着我问,“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我说。

“没什么可知道的,”莫德说,“没什么可知道的,没有的事!”

她还在慢慢地靠近他,她的眼睛——现在几乎是黑色了,幽黑发亮——一直盯着绅士的脸。我看见她把手放在了桌子边缘的黑暗处,像是扶着自己向前走。萨克斯比大娘也看见了,也许她还看见了其他的。因为她惊愕了一下,立刻对我说,“小苏,我要你走,带上你的朋友,快走。”

“我哪儿也不去。”我说。

“小苏,你得留下来。”绅士话中有话地说,“别太看重萨克斯比大娘的想法了,你对它们看重了太久了,其实,它们对你有什么重要的?”

“理查德!”莫德几乎在求他了。

“绅士,”萨克斯比大娘说道,她的眼睛仍然看着莫德,“好孩子,你别说话了好吗?我害怕。”

“害怕?”绅士回答说,“你会害怕?要我说,你这一辈子就没害怕过。要我说,你那颗又粗又硬的心,现在在你又粗又硬的老胸里跳得正欢呢。”

听到这话,萨克斯比大娘的脸抽搐了一下,她举起一只手,放在胸前。

“你来摸摸!”她用手指指着胸口说,“摸摸这跳动,然后再说什么我不害怕!”

“摸那里?”他望了一眼她的胸说,“我才不想。”然后他笑了,“不过,你可以叫你女儿摸哦,她可有经验了。”

我不是很确定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听到他的话,我朝他走了一步,是想打他一耳光让他闭嘴。我只知道,莫德和萨克斯比大娘比我先到他身边。我不知道的是,萨克斯比大娘是冲向他,还是冲向莫德——莫德已经飞身上前。我知道当时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光,一阵混乱的脚步声,塔夫绸和丝裙的窸窣,还有急促的呼吸声。有一把椅子在地板上擦过,然后倒了。易布斯大叔叫出了声,“格雷丝47!格雷丝!”即使在混乱中,我也觉得他喊这个很奇怪,直到后来我醒悟到,这是萨克斯比大娘的名字,虽然我们从来没听人叫过。

所以,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正看着易布斯大叔。我没看见绅士什么时候开始站不稳的,但我听到他呻吟,那是不太大声的呻吟。

“你打我了?”他说,声音很奇怪。

于是我转头去看。

他以为自己只是被打了一拳,我也这么以为。他的手按在肚子上,朝前弯下了身子,好像是在护着伤痛的地方。莫德本来站在他面前,现在她退了一步。同时我听到了一件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但是,那是从她手里,还是绅士手里,还是萨克斯比大娘手里落下的,我真的说不上来。萨克斯比大娘站得离他最近,这个我肯定,她站得最近。她伸手扶着他,他往地上滑倒,她用力顶住他,“是你打我了?”他又问。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我觉得没有人知道。他的衣服是深色的,萨克斯比大娘的裙子是黑色的,而且他们站在阴影里,很难看清楚。但他终于把手从腹部拿开,举到眼前看了一下,我们看到,他白色的手掌心已经被染黑了。

“上帝啊!”他说。

丹蒂发出尖叫。

“拿灯来!”萨克斯比大娘说,“拿灯来!”

约翰拿了一盏灯来,手在发抖。那黑色一下就变成了猩红,绅士的背心和裤子都被血浸湿了,萨克斯比大娘刚才支撑着绅士的地方,她身上的塔夫绸裙子也被染红了,还在往下滴血。

我从来没见识过这样鲜血直流的场面。一个钟头前,我还口口声声说要杀莫德,我磨利了那把刀。那把刀我放在了桌上。现在不见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血,我头晕恶心。

“不,”我说,“不,不!”

萨克斯比大娘抓住绅士的胳膊,“你把手拿开。”她说。他仍然按着肚子。

“不行。”

“你把手拿开!”

她想看看伤口有多深。他表情痛苦地放开了手,从他的背心裂口里,涨起了一个泡泡,就像肥皂泡,但它是旋转的红色血泡,然后一股鲜血喷出来,溅洒到地板上,那声音就像普通的汤或者水落到地上。

丹蒂又是一声尖叫。灯光也在摇晃,“操!操!”约翰说。

“把他扶到椅子里,”萨克斯比大娘说,“找块布来,包扎伤口,找点东西来止血,找点东西来啊,什么都行——!”

“救救我,”绅士说,“救救我,哦,天啊!”

他们手忙脚乱,吭哧吭哧地把他抬到一把硬靠背椅上。我站在一边看他们忙乱,自己却害怕得动弹不得。我没有帮手,现在想起来有些惭愧。易布斯大叔从墙上的挂钩上扯下一条毛巾,萨克斯比大娘跪在绅士身边,用毛巾包住伤口。每次他一动,或者把手松开,血就会喷出来。“拿个盆或者桶来。”萨克斯比大娘说,最后丹蒂跑到门边,把被人遗忘在那儿的瓷夜壶拿来了,放在椅边。血滴在瓷面上的声音,红色滴在白色上、滴在黑色的眼睛上的画面,让我感到比什么都难受。绅士听到这声音也恐慌起来。

“哦,上帝!”他又说,“哦,上帝啊!我要死了!”他一边说,一边呻吟着。他止不住地声音发抖,牙齿打颤,“哦,耶稣基督,救救我!”

“别怕,别怕,”萨克斯比大娘摸摸他的脸,“勇敢点,我见过女人生孩子也是流这么多血,后来也活下来了。”

“没流成这样吧!”他说,“没流成这样吧!我被刺了,伤得多厉害?哦,上帝啊,我得见医生啊,是不是?”

“给他拿点酒来。”萨克斯比大娘对丹蒂说,但绅士摇了摇头。

“不要酒,我要烟,我口袋里有,这儿。”

他用下巴指指背心,约翰帮他摸出了一包烟,一盒火柴。那包烟里一半都被血浸透了,但他找到了一支干的,他衔在嘴里点好后放进绅士嘴里。

“乖孩子,”绅士咳着说。但他一个龇牙咧嘴,烟就掉了。约翰捡起来放回他嘴里。他又咳,血从他手指缝里渗出来。萨克斯比大娘把毛巾取下来拧——就像拧水一样地拧。绅士开始发抖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说。我看着莫德,自从绅士跌倒前,她从他身边退开一步之后,她就一直站着纹丝不动。她站在那里,看着绅士的脸,“怎么会这样?”他狂乱地四处张望——看着约翰,看着易布斯大叔,看着我,“你们站着看我干吗?快叫医生啊,外科医生!”

我觉得丹蒂走了一步,易布斯大叔抓住了她的胳膊。

“不能让外科医生来,”他坚决地说,“这儿不能让那种人进门。”

“不让那种人来?”绅士叫起来,烟从他嘴里掉了,“你在说什么?你看看我!上帝啊!你就没一个认得的江湖医生吗?你看看我!我快死了!萨克斯比大娘,你是爱我的,我求你了,找个人来吧。”

“好孩子,你别动。”她说,手用力按着伤口上的毛巾。痛和恐惧使他叫了起来:

“他妈的!你们这群贱人!约翰——”

约翰把灯放下,把手举到眼前。他哭了,不想被人看见。

“约翰,去叫外科医生!约翰!我会给你钱!操!”血又喷了出来,现在他脸色苍白,黑色的胡须好几处染了血,粘在一起,他的脸上泛着一层油光。

约翰摇着头,“我不能去!别叫我!”

绅士转向了我。“小苏!”他说,“小苏,他们杀了我了——”

“不能让医生来,”易布斯大叔在我望着他时,又重复了一遍,“带那种人进来,我们就都完了。”

“我们把他抬到街边去,行吗?我们把医生叫到街边。”

“他伤得太重。你看看他,那会把医生引进来的,这儿太多血了。”

确实是。现在几乎把瓷壶都装满了。绅士的呻吟也变弱了。

“他妈的,你们!”他小声说了句,然后哭了起来,“你们还有谁,救救我呀?我有钱,我发誓。还有谁?莫德?”

她的脸几乎和他一样苍白,她的嘴唇也发白。

“莫德?莫德?”他说。

她摇摇头,然后,悄悄说了一句:“对不起。对不起。”

“你们都去死!救命啊!噢!”他咳嗽,嘴里流出的唾沫里挂着一丝血线,不久,他吐出了一口血。他有气无力地用手抹嘴,见到手上的鲜血,他狂乱了。他把手伸到灯光以外,他使劲挣扎,像是想要站起来。他想摸到查尔斯,“查利?”他喷着血泡说,他抓住查尔斯的衣领想把他拉近,但查尔斯不动,他刚才一直站在阴影里,脸上满是痛苦和恐惧。现在,他看着绅士嘴里和胡子上的血泡,看着绅士沾满血变得湿滑的手,抓着他的蓝色粗呢衣领,像兔子一样抽搐,他转身就跑。他顺着来的路,从走廊跑到易布斯大叔的铺子。我们还没来得及叫他或者拦住他,他已经拉开了门,像个姑娘一样对着兰特街尖叫起来。

“杀人啦!救命!救命!杀人啦!”

听到这个,我们都吓得往后一跳,只有萨克斯比大娘和莫德没动。约翰正要往铺子里跑,易布斯大叔举起双手说,“迟了!太迟了。”约翰就站在那儿了。一阵热风从打开的门里吹了进来,跟着风进来的是叫声,开始我以为是查尔斯的回音,后来声音越来越大,我才听清楚,是邻居的回答,可能是从附近的窗口传来的。然后,另一种声音也混合了进来——我们最恨的声音——警铃声,它随着风声高低起伏,越来越近。

“是条子!”约翰说。他转身走到丹蒂身边说,“丹蒂,快跑!”她呆了一秒钟,然后往后门跑去,把门闩一个个拉开,“你走啊!”见她回头看着他,约翰对她说。他没有跟她去,而是走到绅士身边。

“我们带他走吧?”他对萨克斯比大娘说。他看看我,然后看看莫德,“我们也许能带他跟我们一起走,动作快点的话。”

萨克斯比大娘摇摇头。绅士的头垂在胸前,他嘴边还在冒着血泡,血泡吹破,又吹起一个,又破掉。

“你自己逃命去吧,”她对约翰说,“带上苏。”

但他没走。那时我知道——直到现在我也这么想——就算他走,我也不会跟他走。我仿佛中了什么咒似的,呆在了那里。我看着易布斯大叔,他跑到锁匠炉靠着的墙边,抽出了一块砖。后来我才知道,他偷偷把钱装在烟盒里,藏在那里。他把烟盒放进自己的背心口袋里,然后环顾四周,看着那些瓷器,刀叉,架子上的饰物,他在找,看还有什么东西能连累他的。他没看绅士和萨克斯比大娘,他也没有看我——只是在他去拿一个瓷杯子,经过我时,一手把我推到了一边。他把瓷杯摔到地上砸了。查理·瓦格站起来呜咽着叫了一声,他给了它一脚。

这时,叫喊声和警铃越来越近了。绅士抬起头,他的胡子上脸颊上眼角边,都是血。

“你听到了吗?”他虚弱地说。

“乖孩子,我听到了。”萨克斯比大娘说。她仍旧跪在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