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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17

在那些日子里我的名字是苏珊·程德。现在,那种日子结束了。

警察把我们全都带走了,除了丹蒂。他们把我们关了起来,他们自己在兰特街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搜查线索,搜钱和赃物。他们把我们都分开,单独关押,他们每天都来问一堆同样的问题。

“被害者是你什么人?”

我说他是萨克斯比大娘的一个朋友。

“你在兰特街住了很久?”

我说我就是在那儿出生的。

“在罪案发生的那个晚上,你看见了什么?”

一到这个问题,我就答得结结巴巴。有时我觉得我看见莫德拿起了刀,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看见她在用那把刀。我确定,我看见她摸了桌面,我记得我看见了刀锋的反光。我确定,我看见她在绅士开始摇晃时,退了一步。但萨克斯比大娘也在那儿,她动作也很快,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看见的是她出的手……最后,我干脆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真的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我的话其实没啥用,他们有约翰·弗鲁姆的证词,还有萨克斯比大娘自己的招供。他们不需要我。在被关进去的第四天,他们把我放了。

其他人还被留着。

易布斯大叔先被带去见的法官,审问进行了半个小时。没想到的是,他出事不是出在留在厨房地上的赃物上——抹去封印和标记的活儿他干得炉火纯青——而是出在烟盒里的几张纸钞上。那些纸钞是警察做了记号的。原来,警察盯上易布斯大叔的铺子一个多月了,最后他们抓了菲尔,你们大概还记得,就是曾经发了誓,扬言再也不进监狱的那个,警察把做了记号的钞票交给了他。易布斯大叔被证实进行赃物交易,被送进本顿维尔监狱了。当然了,在那里面他认识很多人,本以为他会在里面过一段轻松日子。但是呢,世事难料啊,那些在外面因为他多加一个先令就感激涕零的扒手和盗贼们,到了里面都恨他了。我想,他在里面的日子大概过得很惨。因为我去看了他一次,他见我的时候,用双手捂着脸,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消沉沮丧。他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我,我受不了了,后来就再也没去看他。

还有他妹妹,那个可怜人,警察在兰特街抄家的时候,在楼上的床上发现了她。大家都把她忘了。她被送进了一家教区医院。这个变故带给她的惊吓太大,她没扛住,就死了。

约翰·弗鲁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罪名,除了他身上的狗皮大衣是很久前那个偷狗案的罪证。他被送到托特希尔费尔兹监狱关了六天,吃了一顿鞭子。他们说监狱里的人全都讨厌他,狱卒们要抽签决定谁来抽他鞭子,还在他十二鞭的刑量上多加了一两鞭,就为了开心。他吃完鞭子后像个小孩一样大哭。丹蒂去探监,在监狱门口见的他,他一拳把她的眼都打青了。不过也亏得他,她那天晚上才逃离了兰特街现场。

我后来再也没跟他打过交道了。他和丹蒂到另外一处租了一间房间,避开了我。我只是在萨克斯比大娘庭审那天见到过他一次。

审判来得太快。在开审前几天晚上我住在兰特街,睡在自己的旧床上。有时候丹蒂会回来,睡在我身边,我也算有个陪伴。我所有的旧朋友里,就她一个人来看我。因为,当然了,其他人听了之前的传言都觉得我是个骗子。传言说,我在易布斯大叔的房子对面租了个房间,鬼鬼祟祟地住了一个礼拜。我为什么那么做?然后有人说,在案发那天晚上看见我跑出去,目露凶光。他们又说起我妈妈,说起她遗传给我的坏血。现在他们不说我勇敢了,而是说我鲁莽冲动。他们说,要是我捅的刀子,他们一点儿也不会吃惊;最后却是把我当亲生女儿一样爱护的萨克斯比大娘出来,帮我顶了罪……

我出门走在波镇街上会被人骂。有一次,还有个小女孩向我扔石头。

要是在以前,这种事一定会伤透我的心,但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去见见萨克斯比大娘,能见多少次见多少次。他们把她关在马贩巷监狱,我在那儿消磨了大部分时间。早晨就坐在大门口的石阶上,等着开门。跟看守聊天,或者跟她的辩护人聊天。这人是易布斯大叔的朋友帮她找的,据说他很厉害,把很多重犯都从绞架边上救了下来。但是,他也跟我直话直说,我们这个案子没什么希望。“我们最多只能盼法官看在她的年纪的分上,给一点宽大仁慈。”

我不止一次地问,“要是能证明不是她干的呢?”

他摇头,“证据在哪儿?而且,她已经承认了。她为什么要承认?”

我不知道,也回答不出。然后他就会把我留在大门口,自己快步走到街边,扬手叫一辆出租马车。他叫车的声音太大,我用手蒙着耳朵看他离开。马蹄声,车轮滚动声,川流不息的人群,脚下坚硬的石头,都让我觉得难以忍受。我每天都过得很艰难,一切都变得太嘈杂,太快,太不留情面。我往往会停下来想起绅士,想起他捂着肚子上的伤口,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同样难以置信的我们,“这是怎么回事?”他问。现在我也想对每一个人说,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你们为什么都只是站着旁观……

要是我会写字,要是我知道写给谁,我一定会写信。要是我知道他住在哪里,我也会找上法官家的门。但我什么都没做。我唯一的一点安慰,就是每天陪在萨克斯比大娘身边的时间。监狱阴森凄凉,但至少是安静的。多谢好心的看守,我在那儿能比规定的多待一些时间。我想,他们可能见我的样子,觉得我年纪小,老实本分。“你女儿来了。”他们会一边开萨克斯比大娘的牢房门,一边说。每一次她都很快地抬起头,看看我的脸,然后目光越过我的肩膀,看着我的身后,似乎不太相信他们又放我进去看她了。

然后她会眨眨眼,努力给我一个微笑。“乖孩子,你一个人?”

“一个人。”

“也好,”过了一会儿她说,拉起我的手,“你说是吧,就我和你,也好。”

她愿意就这样拉着我的手坐着,不说话。刚开始的时候我哭,我骂,我求她去翻供,可这些话把她惹得那么烦躁不安,我怕她会背过气去。

“别再说了,”她说,脸色苍白,抿紧了嘴角,“我干的,就这样。不要再跟我提这事了。”

我记起了她的火爆脾气,就不再说话了,只是抚摩着她的手。每次见她,都觉得她的手像是又瘦了一点。看守跟我说,牢里的饭,她碰都不太碰。看着她那双大手慢慢地萎缩,我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我心里觉得,一切错都可以推倒重来,如果萨克斯比大娘的手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美好。兰特街家里能搜刮到的任何一点钱我都凑起来请了律师,现在只能靠借债和典当了,我用换来的钱买了一点儿吃的,希望能引起她的食欲:小虾,熏红肠,牛油布丁。有一次我还给她带去了糖果,盼着她能想起我小时候,她给我讲《雾都孤儿》里南希的故事的时光。但她没想起,只是心不在焉地把糖放到一边,说她迟些会吃的,就像她对别的食物一样。后来,看守们叫我别再浪费钱了,她把这些东西都给了他们。

有很多次,她用手捧着我的脸,吻我。有一两次她紧紧地抱着我,像是要说什么难以开口的话,但是最后她都把话咽了下去。即使我有些话想问她——即使我心里觉得异样,存着疑惑——我也像她一样,没把话说出口。世事已够艰难,就不要让它更难了。于是我们就谈论我,现在怎么过,将来怎么过。

“你会住在兰特街的旧家吧?”

“当然了!”我说。

“没想过离开?”

“离开?不,我要在那儿等你,等到你放出来的那天……”

我没敢告诉她,在她、易布斯大叔、易布斯大叔的妹妹都走了之后,家里的变化有多大。我没敢告诉她邻居们再也不上门了,有个小女孩对我扔石头。我也没告诉她,有些陌生人会在我们家门口和窗口一站几个钟头,就想偷窥一下绅士的命案现场。我没说我和丹蒂花了多大力气才把地上的血迹清理干净。我们擦洗了无数遍,换了无数桶被血染红的水,地板的表面都快被我们磨掉了,我们看见里面的木头都被浸成了可怕的粉红,不得不停了手。我也没告诉她,血溅染了多少地方和物件——门板、天花板、墙上的画、壁炉台上的摆设、碗碟、刀叉,全都染上或溅上了绅士的血迹。

我也没有说,在我扫地擦地板时,找回了多少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狗毛、杯子的碎片、小零钱假币、纸牌、门框上易布斯大叔的刀刻下的我的身高刻痕,每一件东西都让我蒙面痛哭。

夜里,如果我睡着了,就会梦到杀人。我梦到我杀了一个男的,我得拖着装着他尸体的口袋穿过伦敦的大街小巷,而且那口袋太小,装不下他。我梦到绅士。我梦到在布莱尔的红色小礼拜堂后的墓地遇到他,他带我看他妈妈的坟墓。墓上挂了锁,我手里有钥匙坯和锉刀,我得赶紧做一把钥匙出来,赶紧!但是,每次就要成功的时候,总要出点岔子,要么就是钥匙缩小或者变大了,要么就是锉刀变软了,磨不动,就差最后那几下!我总是赶不及……

“太迟了。”绅士说。

有一次,那声音变成了莫德的。

“太迟了。”

我四处看,却看不见她。

绅士死的那晚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莫德。我不知道她在哪儿。我只知道警察拘留她的时间比我长。她报了自己的名字,名字上了报纸,当然,克里斯蒂医生也看到了。这事我是从监狱看守那儿听说的。现在已经路人皆知了,她是绅士的太太,本来是关在疯人院的,却跑了出来。警察也不知该拿她怎么办——是该放了她呢,还是把她当疯子一样关起来呢,还是怎样。克里斯蒂医生说只有他才能决定,于是他们就把他请了来。我一听到他的名字差点吓蒙了,直到现在我都不敢走得离洗澡池子太近。不过呢,结果却是这样:他只看了她一眼,身子就摇摇晃晃,脸变得煞白,然后他说自己是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看到她完全治愈了,恢复得这么好。他说,这证明了他的疗法是多么有效。报纸们详细报道了他的疯人院,我觉得,他因此收进了好多新的女病人,于是大发横财了。

莫德于是得到了自由,从那以后,她就消失了。我猜她是回了布莱尔。我知道她一直没回过兰特街。她一定是害怕!当然了,她要敢回来我会杀了她。

我还是在想,她会不会回来?我每天都在想。“也许今天,”我每天早晨想,“她就会回来。”然后,到了每天晚上我就想,“也许明天……”

但是,她没有回来过。后来审判的日子到了。那是八月中,那个可怕的夏天,太阳一直是火辣辣的。法院里挤满了人,空气又不流通,他们叫人每个钟头泼一次水降温。我和丹蒂坐在一起。我本来想拉着萨克斯比大娘的手,和她一起坐在被告席,我跟警察提这个的时候,他当面把我笑话了。他们让她单独坐,进出法庭的时候,她被铐上了手铐。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囚服,使她的脸看上去几乎是黄色的了,但她的一头银发在深色墙板的衬托下,显得格外亮眼。她刚站上去时,见那么多陌生人来看她审判,她畏缩了一下。然后她在人群中发现了我的脸,就变得平静了。在审判进行中,她的目光不时回到我脸上,但我发现她也在庭内四处看着,像是在找什么人。最后,她总是会垂下眼帘。

她开口说话时,声音虚弱。她说她是在一怒之下刺杀了绅士,当时他们为绅士欠的租金争吵。

你是靠租金为生的吗?控方律师问。

“是的。”她说。

不是转卖赃物,也不是未经授权收养——也就是俗话说的拐带喂养——孤儿?

“不是的。”

然后他们传了几个男证人上来,说他们在不同时间见过她,经手各种赃物。更严重的是,有几个女证人出庭做证,说她们把婴儿给了她,可很快婴儿就死了……

然后轮到约翰·弗鲁姆做证。他们给他穿了一身小职员套装,还梳了头,抹了头油,结果他看上去更像小屁孩了。他说,当天晚上在兰特街厨房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都看见了。他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捅刀子,她当时大叫:“王八蛋,看刀子!”他说,他看见她在捅人之前,把刀握在手里,至少有一分钟那么久。

“至少一分钟?”律师说,“你肯定?你知道一分钟有多长吗?你看看那边那个钟,看它的针走动……”

于是我们全都看着它走动,法庭上一片安静。我从来不知道一分钟有这么长。然后,律师回头看着约翰。

“是这么长时间吗?”他说。

约翰哭了起来,“是的,先生。”他边哭边说。

他们把刀也拿上了庭,让他指认。那把刀出现在庭上时,听众们发出一阵低语。当约翰点头确认,有一位女士晕了过去。刀被呈现给陪审团的每一个男士过目,律师提醒他们一定要仔细看那刀刃磨得多锋利,不是平常的刀该有的样子。就是因为刀的锋利,才使绅士伤得那么致命。他说,这戳破了萨克斯比大娘说的关于吵架的谎言,证明了这事是有预谋的——

听到这话,我差一点从座位上跳起来。但我看到了萨克斯比大娘的目光,她对我摇头,那神态是在恳求我不要开口,我重新坐稳。那锋利的刀不是她磨的而是我磨的,这个事实永远没有被说出来。他们也从没叫我出庭做证。萨克斯比大娘不会让他们找我的。他们叫了查尔斯,他哭得太厉害,抖得太厉害,法官说他不适合做证。他被送回了他姑妈家。

没有人说起我和莫德,也没人提布莱尔庄园和李老先生。没人出来指证说绅士是个流氓无赖,他企图诈骗一个女继承人的财产,他曾经卖虚假股票害得人家破人亡。他被说成一个正派的年轻人,前程无量,是萨克斯比大娘的黑心贪婪害死了他。他们甚至查到了他的家人,把他的父母也请来听庭审。说了你都不信,他以前总是吹嘘什么出身名门,结果都是瞎扯,他爸妈其实在霍洛威街上开了家小布店,他姐姐教人弹钢琴,他的真名才不是什么理查德·里弗斯,也不是理查德·威尔士,而是弗雷德里克·邦特。

报纸上还登了他的画像,据说全英格兰的姑娘们都把那画像剪了下来,收藏在自己胸口附近。

但是,当我看着那图片,听人们说起可怕的邦特谋杀案,说起罪恶和肮脏的交易什么的,我总觉得他们谈论的是毫不相干的另一桩案子。他们说的,根本不是绅士在我们的厨房里被误伤那件事,在场的都是我们自家人。甚至在法官让陪审团退席,大家在等着结果,看着记者们分秒必争准备随时发稿的时候;甚至在陪审团一个钟头后回来,其中一人起立读出那一字结果的时候;甚至在法官在假发上盖上黑布说,愿上帝给予萨克斯比太太的灵魂以慈悲的时候;甚至在那些时刻,我都没有常人应有的反应。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么多一本正经表情肃穆的先生们,念出那么多严肃单调的词,就这样剥夺了我和萨克斯比大娘这样的人们生活中的精神、热力和色彩。

然后我看到了她的脸,看见精神、热力和色彩已经消失了大半。她目光呆滞地看着周围,看着低声嘀咕的听众们。我以为她在找我,于是站起来举起了手。但她只是看了看我,目光却还像刚才那样,继续移动。我见她的目光在房间里游移,像是在找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最后她停了下来,目光也明亮起来,我跟着那视线一看,我看见了,在后排座椅上一个全身穿黑,正把面纱放下来的姑娘。那是莫德。我在完全没想到的情况下,看见了她。我跟你说,当时我的心一下就打开了,我想起了所有的事,心又缩紧了。她神色痛苦——这就对了,我想。她独自一人坐着,没对我做出任何表示,对萨克斯比大娘也没有。

然后我们的律师叫我过去。他跟我握手,说他感到遗憾。丹蒂在哭,需要我扶着才能走出去。当我再次回看萨克斯比大娘时,她已经垂下了头,我再看莫德,她已经走了。

在我的记忆中,接下来那个礼拜过得不像一个礼拜,而像是漫长的一天。那是无眠的一天,我怎么能睡?睡眠会带走我对萨克斯比大娘的思念,我们就要生离死别了啊!那也是几乎没有黑暗的一天,她牢房的灯一整夜没熄,我离开她的那几个钟头,我把兰特街家里的灯全点着了,我能找到的、借到的每一盏灯,都点上。我独自一人坐着,眼睛刺痛。我坐着,看着,好像她就躺在我身边。我没吃东西,也没换衣服。如果我在走路,就是匆匆走在去马贩巷的路上,只想去她身边;不然,就是刚离开她,慢吞吞地走在回来的路上。

当然,现在他们已经把她关进了死囚牢房。那里面,一直有女看守陪着她,她们两人一组轮班。她们态度还不错,就是长得五大三粗,像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的护士。她们穿的帆布围裙也类似,身上也挂着钥匙。我要是和她们的眼神相接,会吓得打个战,身上的旧伤就会痛起来。说实话,就算对人不对事,我心底里也一直对她们喜欢不起来,因为,要是她们真值得人喜欢,就该开了门放萨克斯比大娘走。可是她们就把她守在这儿,等人领她出去上绞架。

但是,我努力不去想这事——可是,跟从前一样,我没法不去想这事,也没法相信这事。我不知道萨克斯比大娘有没有因此辗转反侧。我知道他们派监狱牧师去她房间了,她跟他待了大约几个钟头,但她终究没告诉我他对她说了什么,有没有给她带去慰藉。现在,她越来越沉默了,只是轻轻握着我的手;现在,她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模糊不清,她有时候会脸红,好像内心在挣扎,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话……

但是,她只对我说了一件事,希望我记住。那是她临行前的那天,也是我见她的最后一面。我去见她时心都快碎了,我本以为她会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或者抓着铁窗的栏杆,实际上,她很平静。我才是哭的那个。她坐在椅子上,我跪在她身边,头靠着她的大腿。她抱着我的头,用手指梳着我的头发。她取下发卡,把我的头发放了下来,摊到她腿上。我没心情卷头发,那时我觉得,我这辈子再也没心情卷头发了。

“萨克斯比大娘,没了您,我该怎么过?”我说。

我感觉到她的身体有一阵颤抖。然后她说,“过得更好,乖孩子,”她小声说,“比我在的时候更好。”

“不!”

她点点头,“更好,好得多。”

“您怎么能这么说?要是我一直在您身边——要是我没跟绅士去布莱尔——噢!我真不该从您身边离开!”

我把头埋进她裙子的皱褶里,又哭了起来。

“嘘,别哭。”她说。她抚摩着我的头,“嘘,好了,别哭了……”她的裙子布料粗糙,蹭着我的脸,椅子很硬,硌着我的身子。但我就这样待在那里,像个孩子一样,让她摸着我的头发。后来我们俩都沉默了。她房间墙上高高的地方有个小窗子,投进一两格阳光。我们看着阳光的影子在石板地上爬行。我从来不知道光可以这样爬行,走得像手指一样。当它几乎从房间的一边走到了另一边,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感觉到看守把她的手放到我肩上。“时间到,”她低声说,“跟她说再见了,好吗?”

我们站了起来。我看看萨克斯比大娘,她的眼神依然清澈,但她的脸色转眼间就变了,变得潮湿昏暗,面如死灰。她在发抖。

“亲爱的苏,”她说,“你一直对我很好——”她把我拉近,嘴巴凑到我耳边。她的嘴已经冰冷得像尸体,却像中风一样抽搐着,“好孩子——”她的声音时断时续,我差点想挣脱,别说出来!我心想。虽然我不知道,就算我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会让她停下不说吗?我只知道,我突然害怕了起来,别说出来!她把我抓得更紧了,“乖孩子——”她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明天你要看着我,”她说,“看着我,别蒙着眼睛。我走了以后,要是你听到什么关于我的坏话,你就想想——”

“我会的!”我说。我半是恐惧半是宽慰地说出这话,“我会的!”这就是我对她说的最后的话。然后,看守肯定又拍了拍我,拉着我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我都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是经过监狱的院子,感觉到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大哭一声,扭头躲着阳光,心想,这是多荒唐多谬误多可怕啊!在这种时候,这个地方,阳光依然照耀……

然后我听到看守的声音,叽叽咕咕的,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他在问我身边的女看守,她对他点点头。

“是其中一个,”她瞟了我一眼说,“另外一个上午来过了……”

我后来才想起来琢磨她说的这句是什么意思。当时我心乱如麻,脑子一片混乱,完全无法想事。我失魂落魄地走回了兰特街,一路都躲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前,我看到男孩们在石阶上用粉笔画着绞索——他们看见我,尖叫着跑了。我已经对这习惯了,由他们跑走,自己用鞋底把绞索擦掉。进屋以后,我站了一会儿,喘过气来,然后环顾周围。看着布满灰尘的锁匠炉,看着那些失去光泽的工具和钥匙坯,看着粗呢门帘,吊钩脱落了,勉强半挂着。我走进厨房,一路上脚下响起咔嚓声,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锁匠炉翻倒了,炉子里的煤炭和烧过的炭渣撒了一地。把地扫干净,把炉子扶起来,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不过,反正地板已经毁了,裂的裂缺的缺,警察搜家以后,翻起来的地板就这么张着口子。下面黑魆魆的,我拿了灯来才看清,两英尺下就是潮湿的土地,里面是骨头、牡蛎壳、各种爬虫和蚯蚓。

桌子被推到了厨房的一角,我走过去在桌边坐下,坐在萨克斯比大娘的旧椅子里,查理·瓦格伏在椅子下。可怜的查理·瓦格,那天晚上易布斯大叔拉了它的项圈以后,它就再也没叫过。它看着我,摇着尾巴。它站起来让我拉了拉它的耳朵,然后又趴了下去,头耷拉着搁在两个爪子上。

我和它一样,默默地呆坐了大约一个钟头,然后丹蒂来了,带来了晚饭。我没胃口,她也没胃口,但这是她偷了一个钱包买来的,我还是拿出碗碟,我们俩沉默地慢慢吃着,不时抬起头来看壁炉台上那只旧荷兰钟。我们记得,它就是这么不紧不慢地嘀嗒、嘀嗒,走过了萨克斯比大娘生命的最后几个钟头……要是我能够,我想去感受那每一分,每一秒。到了她该走的时候,丹蒂问,“你不想让我留下吗?你一个人待在这儿,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我说,我就想这样待着,最后她吻了一下我的脸,走了。这里就剩下了我和查理·瓦格,房子也暗了下来。我点了更多的蜡烛。我想起萨克斯比大娘,想起她灯火通明的牢房,我想起的她,不是牢里的她,而是这里,她在自家厨房里的种种:哄婴儿们睡觉、喝茶、扬起脸来让我亲她。我想起她在这儿切肉,抹嘴,打哈欠……钟还在嘀嗒嘀嗒地走,我觉得,它似乎从来没走得这么快,声音也没这么响。我把头埋在手臂里,手臂靠在桌子上。我好疲倦!我闭上了眼睛。我本来想醒着的,但再也撑不住了。我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这次,我终于睡了一个无梦的觉,然后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弄醒了。那是门外传来的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还有高高低低的说话声。我在半梦半醒之间想,“今天肯定是假日,肯定有集市,今天礼拜几?”我睁开眼睛,蜡烛都烧到剩下一摊摊蜡,微弱的火焰像一个个鬼影。不过,看见它们,我终于记起了自己在哪里。现在是早晨七点,萨克斯比大娘三个钟头后就要上绞架了。我听到的那些人是去马贩巷占位置看热闹的,他们先来兰特街看看这座房子。

天亮以后,人越来越多了。“是这儿吗?”我听到他们说。然后又有人说,“就是这儿,他们说那血喷得又急又多,墙都被染红啦。”“听说被杀的那家伙叫声震天呢。”“听说那女的掐死过好多婴儿。”“听说他想赖租哪。”“听着可真吓人哪,是不是?”“他该死。”“听说……”

他们到这儿逗留一分钟,然后就走了。有的人绕到房子后面,使劲摇晃厨房门,想从窗帘缝里往屋里张望,但门窗都被我关得严严实实的。我不知道他们知不知道我在家里,不时有男孩在外面叫“让我们进来!要是给我们看看房间,我给一先令!”,还有“噢!噢!我就是被捅死那家伙的魂儿!鬼魂来缠身啦!”但我想,他们多半是互相闹着玩,不是说给我听的,虽然我听着觉得厌烦。可怜的查理·瓦格紧紧跟在我身边,被外面的晃门声和叫喊声惊吓,想叫又不敢叫。最后,我带它上了楼,至少楼上声音小点儿。

但是,过了一会儿声音小了,这让我更难受了,因为这意味着人们都走过去找好了位置,时间就快到了。我把查理·瓦格留在那儿,自己爬上楼梯——我爬得很慢,就像腿上灌了铅。然后,我站在阁楼的门前,不敢迈步。那里面有我出生的床,有一个盥洗架,墙上还钉着一小块油布。我上一次来这儿时,绅士还活着,他喝醉了酒,和约翰及丹蒂在楼下跳舞。当时我把拇指按在玻璃上,把霜变成了污水,萨克斯比大娘上来抚摩着我的头发……现在,我走到窗边,差点晕了过去,波镇平时灰暗冷清的街道,现在满满的全是人——那么多人!站在街上的人们阻碍了交通,除此之外,墙头上、窗框上、灯柱上、树上和烟囱上也都爬满了人。有人把小孩举高,有人歪着身子想看得清楚些。大多数人把手放在眼睛上遮挡着阳光。所有人的脸都朝着同一个方向。

他们都看着监狱大门的屋顶。绞架已经搭好,绳索也系好了。有一个男人在那里走动着,测试脚踏板。

我看到他做这个,心里平静下来,也感觉有点头晕恶心。我想起萨克斯比大娘对我说的最后的话,我要看着她走。我说我会的。我想,我应该忍受得住。跟她将要忍受的比起来,这点小事真的算不上忍受……现在,那个男人把绳子拉在手里试长度了。人们都伸长了脖子。我开始感到害怕。可是,我还在想,我会坚持看完的。我还在对自己说,“我会的,我会的。她看着你妈妈走,我也要看着她走。现在我还能为她做什么,除了这事?”

但是,我这么说了之后,十点的钟声缓慢地敲响了。绞刑台上的男人走了下来,监狱的门打开了,牧师先走上了屋顶,然后是看守们——我看不下去了。我转身背对窗口,用手捂住了脸。

从大街上人们的呼声中,我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钟声敲响时,人们静了下来。然后牧师出现了,然后人们发出一阵嘘声,我知道这是对刽子手的。我听到嘘声在人群中传开,就像油在水面散开。当嘘声提高,我知道是刽子手鞠了个躬或者做了什么手势。过了一小会儿,嘘声又响起来,这次是像一阵颤抖,在街道间散播开。“脱帽!”有人高呼了一声,人群里爆发出一阵可怕的笑声。这一定是萨克斯比大娘出来了。人们都想看清楚她。我觉得无比恶心,想象着那么多陌生人瞪圆了眼睛,就想看清她长什么样子,而我却不能看。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我无法转身,也无法把汗湿的手从脸上放开。我只能听。我听到笑声变成了低语,我听到有人叫他们安静。这也就是说,牧师在祈祷了。沉默继续着,继续着,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跳。然后他说了阿门。当这句话还在街道上回响,另一边厢的人们——也就是离监狱最近,看得最清楚的那群——发出了一阵紧张低呼。这低呼声越来越大,渐渐所有人都加入进来,然后变成了一种呻吟,或哀叹……我知道,这意味着他们把她带上了绞刑架,绑上了她的手,蒙上了她的脸,在她的脖子上,套上了绞索……

然后,然后,那个时刻到来了——只是一个瞬间,比我说出这个词的时间还短——那个死寂的时刻,婴儿们停止了哭泣,人们屏住了呼吸,手捂在了胸前或张开的嘴上,血也放慢了流动,思维也停滞了:不能是这样!不会是这样!他们不会这样!他们不能这样——然后,来得太早,来得太快,脚踏板响了一下,一片惊呼,绳子扯直了,一片哀叫,人群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巨拳当胸打了一下。

现在,我睁开了眼睛。我只睁开了一秒钟,迅速回头看了一下——我看见的不是萨克斯比大娘,完全不是,而是一个裁缝用的假人挂在那里,做成一个穿着胸衣和狱袍的女人的样子,手臂毫无生气,头垂在胸前,就像用帆布填了稻草做出的模特儿的脑袋——

我走开了。我没有哭。我走到床边,在床上躺下。外面的声音又变了,人们回过劲来,放开捂住嘴的手,放开了婴儿们,开始走动起来。他们又发出嘘声和叫声,还有可怕的笑声,最后,还传来了欢呼声。我想,以前看别人绞刑的时候,我也欢呼过。从前我不知道欢呼有什么意义。现在,听着他们的欢呼,即使我悲痛在心,也似乎明白了它的含义。她死了,他们也许可以叫出声来,这念头像血流一样,在每个人心头飞快掠过:她死了,我们活着。

那天晚上丹蒂又来了,给我送来晚饭。我们都没吃,只是一起痛哭,互相诉说当天所见。她是跟菲尔还有易布斯大叔的另一个侄儿一起看的,在离监狱很近的地方。约翰说只有小白鸽才站在那儿看,他认识的一个人家里有屋顶,他去爬屋顶了。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看了,但我没跟丹蒂说。她看到了一切,除了最后那一坠。菲尔连那个都看全了的,他说,那一坠来得干净利落。他现在相信了,他们说的是真的,刽子手会给女人用不一样的绳结。不管怎么说,大伙儿都同意萨克斯比大娘临危不惧,死得很勇敢。

我想起那个挂在空中的假人儿,衣袍被扯得直直的。我想,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当时她有没有颤抖和挣扎。

但那事不宜多想,现在还有其他事需要处理。我现在又成了孤儿。跟所有的孤儿一样,在接下来的两三个礼拜里,我开始心情沉重地审视周围,明白了世道艰难,从此我得孤单一人自己扛下去。我没有钱。铺子和房间的租金八月份就到期了,有个男人来捶过门,幸好丹蒂在,她挽起袖子说要打他才把他赶走,他再也没来。我想,这房子凶宅的名声已经传了出去,没人愿意来租。但我知道,以后还是会有的。我知道那个男人终究会回来,而且会带一堆人来,把门撞开。到时候我该住哪儿呢?我一个人,该怎么过活?我想,也许我可以去找份工作,去牛奶场,或者染坊,或者毛皮坊——光是想到这些就让我头晕气闷。我们的世界里,人人都知道,干这些活儿就是被人剥削,而且无聊透顶。我还不如在道上混算了。丹蒂说她认识三个姑娘,伍尔维奇那边的,联手在街上偷东西,她们想找第四个入伙……但她说这话时,没太敢看我的眼睛,因为我们都知道,跟我们之前干的活比起来,街偷的油水太少了。

但那就是我能做的了,我想,这也许行吧。我也没心思去找更好的活。我对什么事都没心思,也提不起精神去干。兰特街家里剩下的东西,都一点点消失了——不是当了就是卖了。我还穿着那条我从农妇家偷来的印花裙子!现在看起来已经不成样子了。我在疯人院里就瘦了,现在我更瘦了。丹蒂说我简直瘦得像根针,要是能找根线穿过我的身子,就可以拿我去缝衣服了。

我开始收拾要带去伍尔维奇的东西,发现几乎没东西可带。我想应该跟人道声别,但想来想去,也没什么人可以道。但我知道,在走之前有一件事我必须要做,就是去马贩巷监狱领取萨克斯比大娘的遗物。

我叫了丹蒂一起去。我怕自己一个人撑不住。我们是九月的一天去的——审判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伦敦已经变了,季节转换,天气也终于凉了下来。街上的灰尘裹着干草和落叶,监狱比以前更阴森凄凉了。门房已经认识我了,他开门让我进去,我觉得他看我的目光带着怜悯。看守们也是。他们已经帮我把萨克斯比大娘的东西收拾好了,是一个蜡纸包裹,用绳子绑好了。他们在一个册子上写了“已交付,女儿”,一边写一边告诉我,叫我在下面签名。经过克里斯蒂医生的训练,现在我写自己的名字提笔就来。然后他们把我带回来,穿过院子,经过监狱灰色的墓园,我知道萨克斯比大娘就埋在这里,她没有墓碑,没人能来凭吊她。他们把我带到门口,穿过低低的门洞,我知道门的平顶上就是立绞架的地方。他们每天从这门下经过,对此毫无所动。他们跟我道别时,想握我的手,但我没伸手。

包裹很轻,但我心情低落地带着它回了家,低落的心情似乎把它变重了。走到兰特街的时候,我几乎都脚步不稳了。我直奔厨房的桌边,把它放在了桌上。我喘了喘气,搓揉着自己的胳膊。我不敢打开那包裹,不敢去面对她留下的物件。我猜想着里面会有什么:她的鞋袜,也许还保留着她脚的形状;她的内衣;她的梳子,也许上面还有几根她的头发——别打开!我想,别碰它,把它藏起来!以后再打开,别今天,别现在——

我坐在那儿,看着丹蒂。

“丹蒂,”我说,“我干不了这事儿。”

她把手放在我手上。

“我觉得你得打开,”她说,“我们从停尸间取回妈妈的东西时候,我和我姐姐也跟你一样。我们把包裹放进抽屉里,结果一年了没去看一眼。朱迪后来打开的时候,裙子都烂掉了,鞋子和帽子几乎都变成粉了,因为被河水浸了太久。然后我们就没有纪念妈妈的东西了,除了她戴过的一条小小的链子——但最后被爸爸拿去当了钱买酒喝……”

我看到她嘴唇在发抖,我不能看她哭。

“好吧,好吧,”我说,“我打开好了。”

我去解绑着包裹的绳子时,手还在抖,我发现看守们把绳子系得很牢。丹蒂也来试了试,也解不开。“我们需要刀子,或者剪刀。”我说。但是,绅士死后有一段时间,我无法忍受看见任何锋利的东西,看见了就打战。我叫丹蒂把它们全拿走了。现在,这屋里没有任何尖利的东西——除了我自己。我又拉扯了一下那绳子,但现在我越来越紧张,手也湿了,最后,我把它举到嘴边,用牙齿咬住了绳结,绳子终于被解开,纸也散开了。我往后弹开了一步,看见萨克斯比大娘的鞋袜,内衣,梳子都散落到桌上,就是我刚才害怕见到的模样。在它们上面,像柏油一样摊开来的,是她那条深色的塔夫绸旧裙子。

我没想到的这个。为什么没想到呢?这才是最让我害怕的啊。它就像萨克斯比大娘本人,晕倒在了桌上。裙子的胸口位置还别着莫德的那枚胸针,钻石已经被人撬走了——我不在乎那个——但是银镶边上沾着血,血迹已经变成褐色,现在已经干得快变成粉了。塔夫绸布料比较硬,血把它染成了锈红色,血迹的边缘有白线,那是把它作为呈堂证供的时候,律师们用粉笔画出来的。

在我看来,这像是画在了萨克斯比大娘身上。

“噢,丹蒂,我受不了了!”我说,“给我一块布和一盆水好吗?哦,看着太难受了——!”我开始抹擦,丹蒂也帮我擦。像上次擦地板一样,这一次我们俩也擦得心情沉重,手指发抖。抹布擦得变了色,我们也喘着粗气。我们先擦的裙摆,然后我抓着衣领,把裙子的上身拉近一些,准备开始擦。

这时,裙子发出了奇怪的声音——窸窣声,又像摩擦声。

丹蒂放下手里的抹布,“什么声音?”她说。我不知道,我把裙子拉近一点儿,那声音又来了。

“是不是蛾子?”丹蒂说,“是不是什么飞蛾,在里面扑腾?”

我摇摇头,“我觉得不是,听起来像是纸,是不是看守们放了什么进去……”

但是,我把裙子拎起来抖了抖,往里看看,也没发现有什么东西。我把裙子放下时,那窸窣声又来了。我听着像是从裙子上衣某个地方发出来的——上衣的前面,就是萨克斯比大娘胸口下的位置。我伸手去摸,塔夫绸比较硬——但不是绅士的血干了以后的硬,而是有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塞在里面了,在裙面和缎子里子之间。是什么东西?我摸不出来。我把上衣翻过来,里子朝外,仔细查看接缝处。接缝是开着的,为了减少磨损,缎子折了起来,这就形成了一个内袋。我看看丹蒂,把手伸了进去。窸窣声又响了起来,她后退了一步。

“你肯定这不是蛾子?或者蝙蝠?”她说。

那是一封信。一封萨克斯比大娘藏进去的信——藏了多久?我猜不出来。我一开始想到的是,这是她留给我的——她在监狱里写的——她希望我在她死后读到这份遗书。这想法让我紧张起来。但是信被绅士的血染过,应该是在那个晚上之前就放进去了。可是,我觉得,它看起来放进去的时间比那还早得多,因为我仔细一看,发现纸已经很旧了。皱边已经变软,墨水也褪色了。纸已经随着萨克斯比大娘的胸衣的形状弯曲,那封印——

我看看丹蒂,那封印却还没开过的。“没开过!”我说,“怎么会这样?她为什么会把一封信揣在自己怀里,这么贴身,这么小心地保护?而且保护了这么久——却没打开来看过?”我把信在手里翻过来,看着上面的字,“这上面是谁的名字?”我说,“你看得出来吗?”

丹蒂看了看,摇了摇头。“你看不出来吗?”她问。我看不出来。印刷的字都难,手写的字对我来说就更难认了。而且这个字写得又小,还是倾斜的,而且,还被血迹盖住了一些。我把它拿到灯下,睁大眼睛仔细看。我看了又看……最后,我发现这皱巴巴的信封上的名字,看着好像是我的。我敢肯定我认出了S,然后是一个u,然后,又是一个s——

我又紧张起来。丹蒂看见我脸色变了,说,“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觉得,这信是写给我的。”

她用手捂住嘴巴。“你亲生妈妈写的!”她说。

“我妈妈?”

“还能是谁?哦,苏,快把信打开。”

“我不知道。”

“但是写的是你啊——万一这是寻宝秘笈呢?万一是张地图呢?”

我没觉得这会是寻宝图。害怕使我的胃都痛了起来。我又看了看那信,看了看那个S,那个u——“你来开好了。”我说。丹蒂舔舔嘴唇,接过了信,慢慢翻过来,慢慢掰开了封印。房间里那么安静,我觉得自己听到了封蜡碎片落到地上的声音。她展开了信纸,皱起眉头。

“全是字。”她说。

我走到她身边,看到信纸上一行行的墨迹,细细密密的小字让我困惑。我看得越认真就越困惑。虽然我心里还是觉得紧张和害怕——我肯定这封信是给我的,它像一把钥匙,能解开某种可怕的秘密,我宁愿不知道——但是,信摊开在眼前却不能读,这更让我受不了。

“跟我来,”我对丹蒂说。我把帽子递给她,也找到了自己的帽子,“到街上去,我们找个人给我们念。”

我们是从后门出去的。我不会去找认识的人——那些骂过我的人。我要找个陌生人。我们快步往北走,到了河边的啤酒厂附近。街角那儿有个男的,脖子上套着一根绳子,挂着平摊在身前的盒子,里面摆卖的是香料磨粉器和顶针之类。他戴着眼镜,而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上去就像有知识的那种。

我说,“就找他了。”

他见我们走过去,就对我们点点头,“姑娘们,要磨粉器吗?”

我摇头。“听我说,”我说——或者是想这么说,因为刚才走的这一路,加上我心里的害怕,使我有点喘不上气了。我把手按在胸口上,终于说了出来,“你认字吗?”

他说,“认字?”

“我说的是信,女士写的信,不是书。”

然后他看见了我手里拿的纸。他用手顶了顶眼镜,歪起脑袋看看。

“于,十八岁时开启——”他念道。这话让我浑身一颤,他没注意到。他只是抬起脑袋,嗤笑了一声,“这不是我的行当,”他说,“让我站在这儿念这个,不值当的,又不能使我的顶针多卖点,是吧……”

有的人就是一分钱亏都不吃的。我把颤抖的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了所有的钱,丹蒂也一样。

我把硬币都放在一起,“七便士。”我说。

他把钱翻了翻,“都是真的吗?”

“真得很。”我说。

他又嗤笑了一声。“好吧。”他接过钱,收好。然后他取下眼镜,擦了擦镜片,“行,让我看看,你得把信举着啊。看起来像法律文件似的。我以前可被法律坑过,我再也不想来第二次了……”他把眼镜戴了回去,准备开始念了。

这时我赶紧说,“所有的字,一字不落,明白吗?”

他点点头,念了起来。“于,吾女苏珊·李十八岁之日开启——”

我把信纸放下,“苏珊·程德,”我说,“是苏珊·程德吧,你念错了。”

“苏珊·李,它就是这么写的,”他说,“把信举起来,翻过来。”

我说,“这还有什么意思,要是你不照着念?”

但是我的声音很单薄。我的心仿佛被一条蛇盘住了,它在慢慢地盘紧。

“接着来,”他说,他的表情变了,“还挺有意思。这是什么?是份遗嘱吧?证词?遗嘱——看,说对了吧——由玛丽安·李于一八四四年九月十八日,在南华克兰特街所立,由格雷丝·萨克斯比太太见证——”他停了下来。他的表情又变了,他用惊吓的语气说,“格雷丝·萨克斯比?那个杀人犯?这是死人的东西,是不是?”

我没有回答。他又看了看信纸——看了看纸上的血迹,可能刚才他以为那是墨迹。现在他说,“我不知道是不是该……”然后他肯定是看到了我的脸,“好吧,好吧,”他说,“让我看看,这儿写的是啥?”他把纸拉近了一些,“本人玛丽安·李,居住——这是什么,布尔庄园?布莱尔庄园?——白金汉郡布莱尔庄园。本人玛丽安·李,在身体虚弱神志健全之时,谨将我女苏珊——哎,你别晃好吗?这还差不多——交托格雷丝·萨克斯比太太抚养并监护,并希望在抚养吾女长大的过程中,不得令其知道其真实出身及身份。其真实身份,将于其十八岁生日,也即一八六二年八月二日,向其披露。同日,本人亦将本人财产之一半,转让于吾女。

作为交换,格雷丝·萨克斯比太太将其亲生女儿莫德交托于本人——喂,你能不能别再晃了!把纸拿稳点好吗?——交托于本人抚养,也同样希望,在其长大过程中,不知其姓氏及出身,直至上述日期。于上述日期,本人亦将本人财产之另一半,转让于她。

此文本乃本人之遗嘱,乃是真实及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契约,于本人与格雷丝·萨克斯比太太之间订立,本人之父兄无权干涉;契约得到法律认可。

苏珊·李将不知其不幸生母任何事,除一件,她曾竭尽全力使其免于忧患。

莫德·萨克斯比将被抚养成大家闺秀,并将知道,其生母爱她甚于自身性命——好了!”他直起身子,“现在你跟我说说,这值不值得七便士!这种文书,我敢说,值大钱了!——哎约,怎么了,你的脸色这么古怪!你不会晕倒吧?”

我摇晃着,抓住了他的货架。他的磨粉器都滑到一边去了。“喂!你小心点!”他生气地说,“我的货都在这儿了,你小心点,别给我掉地上砸了——”

丹蒂过来扶住了我。我说,“对不起,对不起。”

“你还好吗?”他一边把东西重新摆好,一边说。

“还好。”

“有点震惊?”

我摇了摇头——或者点了点头,我不记得了。我抓着信,踉踉跄跄从他身边走开。“丹蒂,”我说,“丹蒂——”

她扶我坐下,背靠着墙。她说,“怎么了?哦,苏,那信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男人也在看着我,大声说,“给她弄杯水来。”

但是我不要水,我不放丹蒂走,我拉着她的手,把脸埋在她衣袖上。我开始发抖,就像一把生了锈的锁,锁芯被撬起,锁舌被强行弹出,咯咯作响抖个不停。“我妈妈——”我说,我说不下去了。太多话,不知从何讲起。太多事,一下子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消化。我妈妈,莫德的妈妈!我无法相信。我想起在布莱尔,我在首饰盒里发现的那个美丽女人的肖像。我想起莫德常去擦拭修剪的坟墓。我想起莫德,想起萨克斯比大娘,想起绅士说的那句“噢,我看出来了!”现在我也明白了。现在,我知道了萨克斯比大娘在监狱里想说却没说出口的话。“要是你听到什么关于我的坏话——”她为什么把秘密藏了那么久?她为什么对我妈妈的事撒谎?我妈妈不是杀人犯,我妈妈是个千金小姐。她是个家财万贯的大小姐,她要把财产分给……

“要是你听到什么关于我的坏话,你就想想——”

我想,我想啊想。我想到自己恶心得想吐。我把信放在脸上,开始呻吟。卖顶针的男人站在不远处看着我,不久就围了一堆人看我。“她喝醉了吧?”我听到有人说。还有人说,“饿坏了?”“发羊角风了?她朋友赶紧找把勺子放进她嘴里,别让她咬断舌头。”他们的声音和眼光让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拉着丹蒂站起来,她用手扶着我,我们俩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了家。她给我喝了点白兰地,让我在桌边坐下。萨克斯比大娘的裙子还摊在桌上。我用两手紧紧抓起裙子,把脸埋了进去,像野兽一样大声号哭了出来。我把裙子摔到地上。我把信展开,看着那一行行的墨迹,苏珊·李……我又开始呻吟,然后我站了起来。

“丹蒂,”我喘息着说,“丹蒂,她肯定知道。她肯定一直都知道。她肯定把我和绅士一块儿送去,知道到头来他会——哦!”我的声音变得嘶哑了,“她把我送去,他就可以把我关进那地方,然后把莫德给她带回来。她一心想要的就是莫德。她把我管得那么好,然后扔出去,莫德就可以,莫德就可以——”

但是,我停住了。我想起莫德拿着刀跳了起来。我想起莫德让我恨她。我想起莫德让我以为她伤害了我,为了不让我知道,其实伤害我最深的是……

我用手捂着嘴,大哭起来。丹蒂也跟着我哭。

“这是怎么了?”她问,“哦,苏,你的样子太奇怪了!究竟是怎么了?”

“全世界最糟糕的事,”我泪流满面地说,“全世界最糟糕的事!”

这事就像一道划过夜空的清晰的闪电,我全清楚了。莫德是想救我,我却什么都不知道。我还想杀她,她却一直——

“我却让她走了!”我说,我站起来,不停走动,“现在她在哪儿?”

“谁在哪儿?”丹蒂几乎是尖叫着问我。

“莫德!”我说,“哦,莫德!”

“李小姐?”

“你得叫她萨克斯比小姐!哦,我要疯了!我居然以为她是毒蜘蛛,把你们都骗入了网。那时候,我曾经站在她身边帮她夹好发卡!要是我说出来——要是她转身——要是我知道——我一定会吻她——”

“吻她?”丹蒂问。

“对,吻她!”我说,“哦,丹蒂,你也会想吻她的!谁都会想吻她!她是一颗珍珠,珍珠!可现在,现在我失去她了。我把她扔掉了!”

我接着不停地说。丹蒂想让我平静下来,但她没法让我平静。我走来走去,绞着自己的手,扯自己的头发,要不然就躺在地上,不停地呻吟。最后,我就倒在地上,不肯起来了。丹蒂抹着眼泪,求我,用水泼到我脸上,跑到街上的邻居家去拿回一瓶嗅盐。但我瘫在地上,就像死了一样。我吐了出来,就那么一会儿工夫,我就吐了。她把我扶进了我的旧房间,把我放到床上。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对我说,我刚才已经不认识她了。她对我说,她想帮我脱衣服的时候我打她,我说的话像个疯子一样,说什么粗呢子,橡胶鞋,还说——最奇怪就是这个——还说她把我的什么东西拿去了,没了那东西我就不活了。“东西在哪儿?”她说我就这么哭,“东西在哪儿!啊?”她说,我就这么不停地哭,她见我那么可怜,就把我所有的东西一样样拿到我眼前,最后,她在我的裙子口袋里找到了那东西,一只旧的小羊皮手套,已经又脏又皱了,还被咬过。她说,她把手套拿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一把抢了过去,对着它哭得心都碎了。

我都不记得这些了。我发了一个礼拜高烧,那之后也很虚弱,跟发着烧差不多。丹蒂一直在照顾我,她喂我喝茶、汤、米粥,扶着我上厕所,帮我擦脸上的汗。但当我一想起萨克斯比大娘,还有她怎么坑了我,我还是哭着骂着踢着脚;但是我想起莫德,就哭得更厉害。因为,一直以来,我仿佛在心上筑起一堵墙,压抑着爱,现在那墙崩溃了,我的心已经被洪水淹没,我怕我会溺水而死……随着我身体的复原,我的爱也渐渐平静了下来。它平静了下来——我终于认识到,我一辈子从来没这么平静过。“我失去她了。”我对丹蒂说。我一遍又一遍地对她说。但是,我说这话的语气慢慢坚定了——最开始是耳语一样地说,过了些日子,随着我身体的恢复,变成低声说,最后,我终于用正常的声音说了出来,“我失去她了,”我说,“但我要把她找回来。我不在乎是不是要用我一辈子的时间。我要把她找回来,把我知道的事告诉她。她可能已经走了,她可能去了世界的另一头。她可能结婚了!我都不在乎。我要找到她,把一切都告诉她……”

我心里只有这一个想法。我在等,等身体好了就出发。最后,当我从床上起来,看房间的一切都平静如常,不再像病中那时的天旋地转时,我觉得,我不用再等了。我梳洗穿衣,找到那个我本来准备带去伍尔维奇的行李袋。我把那封信也带上,放进我的裙子口袋里。丹蒂肯定以为我又发烧了。我吻她的脸告别,表情冷静。我说,“帮我看着查理·瓦格。”她见我一脸严肃认真,就哭了。

“你怎么去找啊?”她说。我说我要从布莱尔庄园找起,“但是你怎么去?你哪来的路费?”我说,“我走路去。”她听了这话,抹干了眼泪,舔了舔嘴唇说“你等等”,从屋里跑了出去。二十分钟后她回来了,手里紧紧握着一英镑。那是她在面粉作坊旁边的墙里藏了很久很久的私房钱,她说是留到将来给自己办后事的钱。她叫我收下。我再一次吻了她。她说,“你还会回来吗?”我说我不知道……

于是我第二次离开了波镇,再次踏上了去布莱尔的路。这一次没有雾,火车也顺利。在马洛村,又见到那个上次因为我叫车而笑话我的站员,这次来扶我下车,他已经不记得我了。就算记得,他也认不出我了。我太瘦了,他以为我是个病人。“从伦敦来呼吸新鲜空气的吧?”他关心地问。他看着我小小的行李,“你自己能提吗?”然后,像上次一样,他问,“没人来接你吗?”

我说我走路。我走了大约有一两英里,然后靠着路边的栅栏休息。一个男人和一个姑娘驾着马车经过。他们看见我,肯定也以为我是个病人,他们停车,让我搭了个顺风车。他们把座位让给我坐,那个男的把外套披在我肩上。

“出远门?”他问。

我说我去布莱尔。他们可以在顺路又离布莱尔最近的地方放下我——

“布莱尔啊!”一听到这个,他们说,“可你去那儿干吗啊?那老头死后,那儿都没人了。你知道吗?”

那儿没人了!我摇摇头。我说我知道李先生病了,手不灵光了,嗓子也说不出话了,吃饭靠人喂。他们点头,说,可怜的老先生!他最后那段日子,要死不活地挨过了整个热死人的夏天,好惨。“他们说他最后都臭了,”他们压低声音说,“虽然他外甥女——就是闹出丑闻,跟一个男的私奔那个——你听说过吗?”我没回答,“虽然她回来照顾他了,可他上个月还是死了。打那之后,那个庄园就闭门谢客了。”

那就是说莫德回来了,又走了!要是我早知道……我转过头去,说话的时候,声音有点哽咽,希望他们以为那是因为车的颠簸。我说:

“那个外甥女,李小姐,她——她后来怎么样了?”

但他们只是耸耸肩。他们不知道。有人说她回到她丈夫那儿去了,也有人说她去法国了……

“你是去探望那儿的仆人吧?”他们看见了我身上的印花裙子,问道,“仆人们也都走了,只剩下一个。他一个人在那儿守园子,防贼。那活儿我肯定不干。他们说,现在啊,那个园子闹鬼了。”

这是个打击。但我早就料到有打击,我也准备好了承受打击。他们问我是不是要回马洛村去,我说不,我还是去布莱尔。我猜那个仆人一定是魏先生。我想,“我要找他去,他认识我。哦对了,他见过莫德,他能告诉我莫德去哪儿了……”

于是他们在布莱尔庄园的外墙边把我放下。从这儿我又开始步行。马蹄声渐渐远了。小路上没有人,天色惨淡,那时才下午两三点钟,暮色已渐渐围了上来,影子也开始慢慢地拉长了。这次,外墙好像比上次我坐威廉·英克的马车来的时候长,我觉得走了大约有一个钟头,才看到了宅院的拱门,和后面的门房的屋顶。我加快了脚步——但我的心却变得沉重。门房黑灯瞎火,大门也关着,挂着铁链上了锁,上面已经积满落叶,风从大门的铁栅栏间穿过,发出低低的呜咽。我走到门边伸手推,铁门吱吱呀呀直响。

“魏先生!”我大声喊道,“魏先生!有人吗?”

我的声音惊起一群黑色的鸟,它们从灌木丛里飞起,呱呱叫着飞走了,啼叫声难听又刺耳。我想,“这下肯定能把人叫出来了吧?”但是没有,鸟声继续着,风声呜咽得更响了,我又叫了几声,还是没有人出现。于是我看了看门上的铁链,链子很长,我想,它挂在这儿多半是用来拦牛和男孩们的。我现在比男孩还瘦。我想,“这也不算违法吧,我以前是在这儿干活的,现在也可以算是回来干活……”我又推门,把门推到链子允许的最大限度,门缝刚刚能容下我,我侧身挤了进去。

我进去以后,门就合上了,发出沉重的哐当一声。鸟儿又被惊飞。还是没人出来。

我等了大概一分钟,开始往里走。

跟刚才比,墙里似乎更静些——更静,更诡异。穿过林间的风,使树们仿佛在低声叹息。树枝已经光秃,落叶厚厚地堆积在地上。湿了的树叶粘在我的裙子上。路面随处都是积着泥水的小水洼,到处灌木丛生,园子里的草也没有打理,夏天枯死了一片,现在又被雨淋得东倒西歪。草尖上挂着汁液,发出一阵特别的气味。我想可能草丛里有老鼠,说不定还有大老鼠,我听到它们飞快地跑过。

我加快了脚步。路往下一沉,然后再上坡。我记得上次坐着威廉·英克的马车经过这儿的情景。我知道在哪儿会转弯,我知道转弯后会看见什么……就算我知道,那宅子赫然再次出现在眼前时,我心里还是一惊。它就这么突兀地拔地而起,那么阴森严肃。我在沙砾小径边站住了。我几乎有点害怕。周围是一片寂静的黑暗。窗户的百叶都关上了,屋顶上还有很多黑鸟。墙上的常春藤都松了,像头发一样飘动着。宅子的大门——饱浸雨水的门板总是发胀——胀得更厉害了。门廊的地上全是湿漉漉的落叶,这不像给人住的宅子,而像一座鬼宅。我突然想起了刚才那一男一女告诉我的,这里闹鬼的事……

这让我打了个冷战。我看看四周——我身后的来路,前面的草地,草地一直延伸到阴暗杂乱的树林里。我以前常带莫德散步的小路不见了。我仰头看天,天色灰暗,开始下雨了。穿过树林的风仍在发出低叹。我又打起了冷战。这宅子仿佛在看着我。我想,“要能找到魏先生就好了!他会在哪儿呢?”我绕到了宅子后面,去了马槽和后院,我走得小心翼翼,怕脚步声太大。但这儿和前面一样,也是空无一人。没有狗叫,马槽的门开着,已经没有马了。白色的大钟还挂在那儿,但是它的指针——这是最吓我一跳的——指针都停住了,时间也是错的。我在这里走了这么久,钟都没有鸣响,这使得寂静显得格外诡异。“魏先生!”我喊道——但我压低了声音,因为此时此地,大声喊叫有点奇怪,“魏先生!魏先生!”

然后我看见,某个烟囱里升起了一线炊烟,这给了我信心。我来到厨房门口,敲了敲门。没有回应。我拧了拧门把手,锁了。然后我去了花园门口——那天夜里,我和莫德就是从这道门逃出去的。花园门也锁着。于是我又走回了前面。我来到窗前,拉开一扇百叶窗,向里面望去。看不清楚。我把脸和手贴在玻璃上,我稍一用力,窗闩好像就要脱落……我收了手,犹豫了大概一分钟。雨又下了起来,像冰雹一样又急又大,我用力一推,窗闩脱落了,窗户向内推开了。我爬上窗台,跳了进去。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窗闩被推掉的声音好刺耳。要是魏先生听到了,以为我是窃贼,端着枪出来怎么办?我自己都感觉像个窃贼。我想起我妈妈——但我妈妈根本不是小偷,而是一位小姐。我妈妈就是这座大宅里的千金小姐……我摇摇头,还是无法相信。我放轻脚步四处走动。房间很暗——我估计这是餐厅,以前我从没进来过。但我曾经试图想象,莫德和她舅舅一起坐在这里晚餐,我曾想象着她小口小口地吃肉……我走到桌边。桌子的摆设都还在,放着烛台,布置了刀叉,还有一盘苹果。一切都蒙上了灰尘和蜘蛛网,苹果已经烂了。这里空气混浊,地上有杯子的碎片——水晶玻璃杯,杯口描着金线。

餐厅的门关着。我相信有好多个礼拜没开过了。但是,我扭动把手开门时,门被无声无息地推开了。宅子里所有的门都开得无声无息。地上铺着落满灰尘的地毯,把我的脚步都消了音。

于是,我悄无声息地行走,像是在飘行——像一个鬼魂。这个想法有点奇怪。对面是另一扇门,这是小客厅的门。这儿我也从来没进去过,于是我走了进去。这个房间也是昏暗的,结满蜘蛛网。壁炉里的炭渣散落到地上。炉膛边有两把椅子,我想那是李先生和绅士以前听莫德念书时坐的。还有一个硬硬的小沙发,我想,那应该是她的位置。我想象莫德现在就坐在那里,我记起她温柔的声音。

记起那声音,我就忘记了魏先生。我忘记了我妈妈,对我来说,她有什么分量?我心里想的都是莫德。我本来想到厨房去,结果我沿着被雨水泡胀的大门,慢慢地穿过客厅。我爬上楼梯,我想去她的旧房间。我想站在她曾经站过的地方——在窗边,在镜子前。我想躺在她躺过的床上,我想再次回想我是怎么吻她,又是怎么失去了她……

刚才说过,我走路时像鬼魂一样悄无声息,当我哭的时候,我也哭得悄无声息,任泪水横流——就好像我知道,我蓄了足足一百年的眼泪,要一次流个痛快。我来到回廊上,书房的门就在这里,它半开着。动物的头还挂在门边的墙上,那一只玻璃眼珠和尖牙都还在。我想起自己第一次来找莫德的时候,伸手摸了这牙。当时我就在门外等她,我听到她朗读。我又一次回想起她的声音。我想得太入神,太专心,我觉得到了最后,几乎能听到她的声音。我听到了她低低的,耳语一般的声音,在这座寂静的大宅里响起。

我屏住了呼吸。那声音停了下来,然后又开始了。这不是我想象的,我真的听到了——它是从书房传出来的……我开始发抖。也许这宅子真的闹鬼了。或者也许,也许——我走到门边,用发抖的手推开了门。我站在那里,眨着眼睛。书房变了个样子,窗玻璃上的油漆被刮掉了,地板上的铜手指被撬走了。书架也几乎空了。壁炉里燃着一团小小的火。我把门再推开一点,看见了李先生的大书桌,上面点着一盏灯。

灯光里,坐着莫德。

她坐在那儿写字。她一只手的手肘支在桌上,手掌托着脸,手指半弯着放在额头,遮住了眼睛。她灯光下的脸,我看得一清二楚。她的眉头皱了起来。她的手裸露着,衣袖卷起。她手指上都是黑色的墨迹。我看着她写了一行字,那张纸快被一行行的字填满了。然后她停了笔,把笔拿在手里转啊转,像是不知道下一句该写什么。她又压着嗓子低声嘀咕了几句,咬着嘴唇。

然后她又写了起来。然后,她把笔伸进墨水瓶里蘸墨水。她做这个动作时,手指从额头上放开,抬起了脸,她看见了我在看她。

她没有吓一跳。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她没有叫喊,一开始也没有说话。她只是坐在那里,看着我的眼睛,脸上是惊诧的表情。我向她走了一步,这时她站了起来,蘸了墨水的笔从纸上滚过,从桌子上滚过,最后掉到了地上。她的脸色变白了。她抓住椅背,好像一松手怕自己会晕倒在地。我又走了一步,她抓得更紧了。

“你是来杀我的吗?”她说。

她用那种压抑的低声问出这句话。我看见她发白的脸,才明白这不光是因为惊诧,也是因为恐惧。这让我心如刀绞。我转过身去,用手蒙住了脸。因为刚才的泪,脸还是湿的。现在新的泪水让它更湿了。“哦,莫德!”我说,“哦,莫德!”

我从来没这样叫过她的名字,我一直是叫她“小姐”。甚至在此时此地,经历了所有这些之后,我还是觉得有点不习惯。我用手使劲按住眼睛。就在刚才,我还在想我是怎样地爱她。我以为我已经失去了她。我已下定决心,无论花多少年也要找到她。我想她想得肝肠寸断,却在这儿就撞见了她——这么温暖,这么真实的她——让我一下子承受不住了。

“不是的——”我说,“我怎么能——”她没有过来,她只是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手抓着椅背。我用衣袖擦干了脸,用稳定一点的声音说,“有一封信,”我说,“我在萨克斯比大娘的裙子里找到一封信……”

我摸了摸口袋,那封信就在那里,硬硬的。但她没有回答。我猜到了——也看出来了,从她脸上的表情——她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信,也知道它的内容。情不自禁地,我心头掠过一阵对她的恨,只是一阵,很快就过去了。恨意过去之后我感到虚弱。我走到窗边,在窗台上坐下。我说,“我付钱让人给我读了那信。然后,我病了一场。”

“对不起,”她说,“对不起,苏。”

但她还是没过来。我又擦了擦脸。

我说,“我搭了一男一女的顺风车来的,他们说你舅舅死了。他们还说这儿没人了,除了魏先生——”

“魏先生?”她皱起眉头,“魏先生已经走了。”

“他们说,一个仆人。”

“他们说的是威廉·英克,他留下了,还有他太太,在这儿煮饭。就这样了。”

“就只有他俩,和你,在这大宅子里?”我看了看四周,打了个冷战,“你不怕吗?”

她耸耸肩,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她的脸色沉了下来。她说,“事到如今,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这句话,还有她说出这话的语气,简直有千言万语,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我再次开口的时候,放轻了自己的声音: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说,“你是什么时候知道那些事的,关于我们,关于——你一开始就知道吗?”

她摇摇头。她也放轻了声音。“那时候没有,”她说,“理查德把我带到伦敦之前,我一直不知道。然后,她——”她的脸红了,她抬起了头,“然后,我就知道了。”

“之前不知道?”我说。

“之前不知道。”

“就是说,他们把你也骗了。”

我本该感到一点宽慰。在过去九个月里,我所遭遇和耳闻目睹的各种凄惨可怕的事,现在都拼到一起,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们沉默了一分钟,都没说话。我靠到窗户上,把脸贴着玻璃。玻璃是冰凉的。雨还是很大。雨打着屋前的沙砾地,把沙砾打得跳动起来,草坪也被冲刷得东倒西歪。从光秃秃的树枝之间望出去,我勉强辨认出了紫杉木,还有红色的小礼拜堂的尖顶。

“我妈妈就埋在那儿,”我说,“以前,看着她的墓,我一点想法都没有。我以为我妈妈是个杀人犯。”

“我以为我妈妈是个疯子,”她说,“原来却——”

她说不出口。我也说不出。当时做不到。但是我转过脸来看着她,吞了一口口水,说:

“你,去监狱看过她。”我想起女看守说的话。

她点点头。“她说起你。”她说。

“说起我?她说了什么?”

“她说,希望你永远不要知道。她宁愿被他们吊死十次,也不愿意被你恨死。她说,她和你妈妈想把你抚养成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这想法错了。这就像把一块宝石埋没在尘土里,但尘土会散去……”

我闭上了眼睛。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她终于朝我靠近了一点。

“苏,这座宅子是你的。”她说。

“我不想要。”我说。

“钱也是你的。你母亲财产的一半。全部财产都行,如果你想要。我一分钱都没拿。你会很有钱。”

“我不想有钱。我从来就没想当有钱人。我只想要——”

但我犹豫了。当时,我的心涨得太满,她的目光近在咫尺,她的目光太清澈。我想起上一次看到她,不是在庭审时,而是在绅士死的那天晚上,她的目光闪烁,现在没有了闪烁。她的头发曾经烫过,现在已经变直了,没有用发卡盘上去,只用缎带简单地束在脑后。她的手没有发抖。手上没有手套,有斑斑点点的墨迹。她额头上,手按过的地方,也有墨迹。她穿着深色的长裙,但长度没有碰到地面。裙子是丝质的,扣子在前面,她把最上面那一个扣子松开了,我看见她脖子上的血管在微微跳动。我移开了目光。

然后我看着她的眼睛。

我说,“我只想要你。”

我看到血色回到她脸上,散开。她松开了握着的双手,朝我走了一步,几乎,几乎就要够着我了。但她却转了个身,垂下了眼帘。她站在桌边,用手指着纸和笔。

“你不了解我,”她用一种奇怪的平板的语调说,“你从来不知道,有些事——”

她吸了一口气,不肯再往下说。“什么事?”我说。她没有回答。我站起来,向她走过去,“什么事?”

“我舅舅,”她抬起头说,表情有点害怕,“我舅舅那些书——你以为我是个好姑娘,是吧?我从来就不是。我是——”一时间,她像是在内心挣扎。然后,她走到桌子后面的书架边,抽出一本书。她把书紧紧抱在胸前,转身来到我面前。她把书打开,用手捧着。我看到她的手在发抖,“这儿,”她说,目光从书页上扫过,“或者,这儿,”我见她的目光停了下来。然后,她用刚才那种平板的语调,读了起来。

“多么香艳可口,”她念,“她美丽的脖子和象牙般光滑的双肩,光泽诱人,我把她压倒在沙发上,她雪白的双峰起伏,顶着我的胸膛,我意乱情迷——”

我说,“什么?”

她没有回答,没有抬头看我,只是翻了一页,又读了一段。

“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已忘乎所以地投入动作,舌、唇、腹、手臂、大腿、臀,身体的每一处,都欲望横流。”

现在我的脸红了。“什么?”我压低声音说。

她又翻了几页,再读起来。

“我肆无忌惮的手握住了她最隐秘的宝藏,不顾她的柔声娇嗔,我用似火的热吻封住她的嘴,手指则长驱直入,进入了爱的密道——”

她停下来。她虽然控制着声音,语调平板,但她心跳得厉害。我的心也怦怦直跳。我还是不太明白,我问:

“你舅舅的书?”

她点点头。

“都是这样的?”

她再次点头。

“每一本都是这样?你确定?”

“我很确定。”

我把书从她手里拿过来,看着上面的字。对我来说,所有书上的字都一样,看不出分别。于是我放下这一本,从书架上拿了另一本。看起来也是一样。然后我再换一本,这一本里有插图。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图片,有一张是两个赤身裸体的姑娘。我看着莫德,我的心缩紧了。

“原来你什么都懂,”我说。这是我的第一反应,“你说你什么都不懂,其实你一直——”

“我当时确实不懂。”她说。

“你什么都懂!你故意让我吻你,你让我还想再吻!其实你一直都是到这儿来——”

我的声音哽咽了。她看着我的脸。我想起以前我曾在书房门口,听着她时高时低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我以为她在为绅士们——为“绅士”——念书,而我则和斯泰尔斯太太及魏先生一起吃着小甜点。我用手按着胸口,我的心缩成了一团,我感到刺痛。

“哦,莫德,”我说,“我要是早知道!一想到你——”我哭了起来,“一想到你舅舅——噢!”我的手飞快地蒙住了嘴,“我舅舅!”这感觉太怪异了,“噢!”我手里还拿着那书。现在我低头看了一眼,一下子就把它扔了,仿佛它烫着了我的手,“噢!”

我只说得出这句。莫德静静地站着,双手放在桌上。我擦干眼泪,又一次看着她手上的墨迹。

“你怎么能忍受?”

她没有回答。

“一想到他,”我说,“那个老混蛋!噢!臭死算是便宜了他!”我绞着自己的双手,“现在,看着你还在这儿,还在这儿跟他那些书为伍——!”

我望着那些书架,真想把它们砸了。我走到她身边想拉她,但她挡开了我。她扬了扬头,要是在平时,我会觉得那姿势透着一股骄傲。

“不要可怜我,”她说,“不要因为他可怜我。他已经死了,但我还在,木已成舟,我已无法改变。一半的藏书都已经毁了,或者卖了。但我还在这儿。来,你必须知道全部真相,你看看我是怎样谋生的。”

她从桌上拿起一张纸——刚才我看见她写字的那张。墨水还没干。她说,“我曾经问过我舅舅的朋友,我能不能帮他写书。他却把我送去了贫困女子收容所。”她苦笑,“他们说淑女小姐们不写这种东西。但是,我不是什么淑女……”

我不解地看着她。我看着她手里的纸。然后我的心停了一下。

“你在写那种书!”我说。她点点头,没说话。她脸色严肃,我不知道我的脸色是怎样的,我觉得两颊烧起来了,“那种书!”我说,“我不敢相信。我想过千千万万种找到你的情景——然后,在这儿找到了你,你一个人,守着这座大宅子——”

“我不是一个人,”她说,“我不是告诉你了嘛,我有英克先生和他太太照顾。”

“在这儿找到你,你一个人,写着那种书!”

她再一次露出几乎是骄傲的神色。“不可以吗?”她说。

我不知道。“就是觉得有点不对劲,”我说,“一个姑娘家,像你——”

“像我?没有哪个姑娘像我。”

我没再回答。过了一会儿,看着她手里的纸,我轻轻地问:

“能赚到钱吗?”

她的脸红了。“能赚一点,可以糊口吧,如果我写得够快。”

“那你……喜欢写吗?”

她的脸更红了,“我发现,我还比较擅长……”她咬了咬嘴唇。她还在看着我的脸,“你会因为这个恨我吗?”她问。

“恨你!”我说,“我早就有一百个理由恨你了,但我只想——”

只想爱你,我想说。但我没说出来。怎么说呢?要是她还保持着骄傲,那么,我也可以保持一下……不过,话不需要说出口了,她已经从我脸上看了出来。她的脸色变了,她的眼神变得清澈,她举起一只手擦了擦眼,手指又在额头留下墨迹。我看不下去了,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我沾湿了自己的拇指,开始帮她擦拭额头。我当初只是想着那墨迹,还有她白皙的额头。但我的手一触碰到她,她就呆住了。我擦得越来越慢,拇指移到了她的脸颊。然后我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捧着她的脸。她闭上了眼睛。她的脸很光滑——不再像珍珠,珍珠没有她温暖。她转过头去,嘴唇碰到我掌心。她的嘴唇很柔软。她额上墨迹还在,算了,我想,不就是一点墨吗。

当我吻她时,她颤抖起来。我记得这感觉,用吻让她颤抖的感觉。我也颤抖起来。我毕竟刚刚大病了一场,我怕自己会晕倒!我们分开了。她用手按住胸口。刚才她手里还拿着纸,现在纸跌到地上去了。我蹲下去捡起来,把纸抚平。

“这上面写的什么?”抚平以后,我问她。

她说,“这里满满写着的都是,我如何地想要你……你看。”

她把灯拿起来。房间更暗了,雨水还在敲打着窗玻璃。但她把我拉到壁炉边坐下,然后在我身边坐下,裙子随她的动作蓬起又落下。她把灯放在地板上,把纸铺平,然后把她写下的字句,一字一句念给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