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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迷迷糊糊睁开眼的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又当了一次放羊的小孩,第五度没死成。那些来送他最后一程的人,又白走了一趟。

    再怎么皮厚的人,都该要觉得不好意思了,何况他是个这么爱面子、喜欢端着公子哥儿身段、希望有个好名声留给别人去打听的人。

    也许……他该换个医生了。换个医术不那么好、医德不那么佳,重点是懂得体贴病人心意的医生。

    这个主治医师简直像是跟阎罗王有仇似的,专爱跟地府抢生意,他一条残喘的小命,被拧得细细的像条拔河绳,由着生与死的两方拉来扯去,玩得不亦乐乎。再怎么好涵养的人,也是有脾气的吧!

    就算他病得乱七八糟,老是生死一线,也是需要尊重的好吧?!

    第一次病危没死成,会庆幸。

    第二次病危没死成,有点侥幸。

    第三次病危还是没死成的话,就尴尬了。

    到了第四次,仍旧没死成,清醒过来都不好意思睁开眼看任何人了,只想默默挖个坑把自己埋了,顺便拉着主治医生一道……

    第五次……还好,第五次,成功了!

    是成功了,但还来不及在心底为自己握拳喝采,就接到晴天霹雳一枚——

    「姑娘,妳还好吧?」清扬的男中音在耳边响起。

    姑娘?什么姑娘?在叫谁?还有,这么古老的称谓是怎么回事?莫非这年头流行起复古风,连遣词用字都复古了吗?初初回复意识的金公子满脑子浆糊,虽然浑浑噩噩的,却不妨碍他分出一点思绪去天马行空……

    然后,他发现那声「姑娘」似乎是在称呼自己。因为他被扶了起来,而男中音再次在耳边响起:

    「失礼了,姑娘,在下扶妳到一旁稍作休息,以免被路人再度推挤受伤。唐突之处,还请见谅。」

    是个好听的声音,不过听在金公子耳中,却成了雷声轰轰,震碎了他满脑子的浑浑噩噩,一时竟神清气爽起来!他连忙使尽力气,撑开自己彷佛千斤重的眼皮,想要弄清楚现下是怎么一回事!

    乍然一看,他以为自己见到了熟悉的人!但很快发现,只是肖似,并非同一人……所以虽然一瞬间失望地误会自己的第五次病危仍是活了过来,但也就那么一瞬而已,他这次是真的,死了……

    那一双似曾相识的单眼皮大眼睛,炯炯有神地凝望着他,那眼底有着善意,也有一点点淡漠,可见对于一时的举手之劳只是出于人品太好,但也就这样了,那隐藏着极深的,还有一丝丝防备。

    防备……什么呢?被赖上?

    心里疑惑阵阵的金公子安静地被眉眼肖似故人的陌生好心人给扶到青石板路旁的边角地、不会有人行走的地方坐着。背靠着一棵柳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安置自己后,才开始放眼打量周遭。

    眼睛随意扫了扫四周,这里是个好山好水的地方,天上是干净得不可思议的蓝天白云;地上是古意盎然的天然美景,而且非常应景地塞满了无数的古人。

    是的,是古人。

    他们每个人的衣着都非常古意,古得很彻底,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古得一塌糊涂。看到这样的场景,一点也不会认为是在拍电视剧什么的。那太自欺欺人了,不愿面对现实的人才这么干。

    瞧瞧这些人身上穿的:有的是华丽的丝绸,有的是粗糙的麻,不管精致或粗鄙,华丽或寒酸,总之,全是古装;发型更是十分有特色,男的全是梳髻戴冠,女的则花样多些,但也全都不脱鬓角戴花、金玉饰品绾髻什么的。比较讲究的妇人,甚至还戴着长长的帷帽,用厚厚的纱帘将自己从头罩到小腿。

    明明是一堆奇装异服的男男女女,却极之和谐地融入眼前的山光水色中,不见一丝突兀。

    如果这些奇装异服的人是不突兀的,那么,唯一突兀的人,就是他了……

    金公子呆呆地低头打量自己,先看到自己的双手——这是一双女性的手,更是一双长年劳动的手。十根手指甲光秃秃的,不见光泽,甚至还有几处龟裂,指甲的颜色也不是健康的粉红,而是偏向黑黄;手指更是显得有些粗壮难看,手背毛孔粗大,纹路深刻;手心粗糙且脱皮处处,摸起来非常硬实,还有些尖锐,简直可以直接拿来当磨砂纸使用!这样的手掌,随便从一块丝绸上滑过,足以将丝绸还原成蚕丝吧……

    一个人到底要出卖劳力到什么程度、不珍惜shen体到什么程度,才能将自己毁成这副惨状?

    金公子养尊处优了四十年,别说自己的双手肯定是娇嫩柔软的,就他认识的人里——包括医院扫地的清洁女工,也没有粗糙到这么严重的手。

    被这样丑陋的一双手打击到麻木,金公子一下子感到兴味索然,对自己的新长相失去了任何期待。即使发现自己的性别改变,也没有心情去觉得惊涛骇浪了。

    他想不透一个应该死去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还成为一个女人?然后,他想起了之前那片无止境的黑暗,还有,灰色的光……然后,他与那灰色的光融在一起了!这,或许就是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了——他与这具shen体的原主人融合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重生,听起来也不是太过美好的词汇,尤其是,重生在这么一具粗糙的shen体里。

    男变女,诚然值得以惊声尖叫来表达自己的震撼,可是,如果貌丑身陋至此,那么,是男是女也没有什么好在意了——娇生惯养了一辈子的金大少,对于生存的苦难一无所知,即使他常常处于死亡边缘,但那绝对是两回事。

    所以,对他而言,长得粗陋,恐怕比饿死还严重。毕竟他曾经是个美男子,却不曾体会过什么叫饥饿。

    金大少正在忙着COS雕像,将自己隔离在这个世界以外,一时收讯不良,无法接收周遭传递过来的各式讯息,包括她身边还杵着的那个扶了她一把的好心人。那位好心人一直被无视中。

    他的时间正在静止中,可不代表别人也是,于是,他身边那个好心人打破沉默开口了——

    「若姑娘已然无碍,在下就此别过了。」

    「……」无声无息,是唯一回应。

    由于金大少一直沉默地看着人群,目光显得空茫而呆滞,对于身边这个虽然有点熟悉,但实际上是陌生人的男子,没有投以丝毫关注,就连最基本的口头感谢也没有。男子并不认为自己小小扶了眼前女子一把,让她免于被人群践踏或者被马车辗过,算得上什么天大的恩情。他不是那种顺手帮了人,就认为别人应该感恩戴德回报的人,只是……这样的目中无人,也未免太无礼了吧?

    还是……这位姑娘还没有从惊吓中回神?吓得神魂不属了?

    「姑娘?」再度试探一问。

    还是没有得到响应。男子一双笔直轩扬的眉忍不住微微拧了起来。

    刚刚那一波人潮疾速而过,他远远看到这位姑娘被推挤在地,被好几个人踩了过去,等人潮走远了,趴在地上的她仍是一动也不动的,不知道是晕厥过去了,还是痛得起不了身,就怕是被踩坏了骨头,那就严重了。

    而周遭的人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虽然瞥见路上躺了个女子,但也没有人愿意多事,想着反正每隔一刻钟,都会有巡卫兵过来巡视,维持秩序,一般人也就不用操心了;若自己多事,到时被反咬了一口意图敲诈,那可就麻烦了。

    当然,之所以会没有人理会这位姑娘的最大原因,恐怕是见她一身粗衣,再者从她枯燥而束得不平整的发,以及,粗黑的手来看,除了绝对不是个有点姿色的女人外,还八成是个低贱的奴籍,众人也就没有什么心思去理会她了。

    而,帮了金大少的这个年轻男子,自认并非善良之辈,但不说等一会他家里的马车会载着大批货物驾过来,这一个女子躺在路边,若是被马车伤着了,可就是他的责任了,光是就这么放着一名弱势女性倒在路上不管……他的心没有别人硬,终究做不到。

    但这位姑娘再这么傻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是确定没有人可以睁着眼睛昏迷的话,他还真要以为眼前这名姑娘正在昏睡不醒中!或着,是个耳聋的,重听的?

    于是,咬牙,以更大些的声音在她耳边叫着:「姑娘!妳听得到在下的声音吗?!」

    听到了!比雷还响的声音,怎么会听不到?!

    「啊!」

    金大少被吓得惊喘出一声低叫,向来优秀的涵养让他即使饱受惊吓也没有失态地尖叫,走神到天外的思绪终于归位,呆滞的双眼也终于有了神采,空洞的黑眸霎时亮得灼人,那眼波切过来,简直犀利得像把刀。

    一个粗鄙模样的女子,怎么会有这样凌厉的眼神?!

    男子shen体不由自主地紧绷起来,原本满身的不耐烦、一点点的关怀同情等等杂七杂八的情绪一下子收敛得干干净净,表情严肃,教人无法从他脸上读出任何想法。

    「你……」这人是谁?认识自己现在这具shen体的原主吗?金大少在脑内搜寻了下,有点遗憾地发现那里只有一片空白,至少,记忆里没有储存过眼前这张脸谱……男子给他的熟悉感,来自,嗯……前生……

    「如果妳没事了,在下——」虽然对这名女子产生了一点疑惑,但毕竟素昧平生,就算她身上有什么不妥当,也不关他的事了。男子心中下了决定,正打算告辞。

    不过,话还没说完,就被身后传来的叫声给打断——

    「哎啊!宝生姐,妳在这儿啊,我们在前头找了妳好久,都没看到妳,想着妳会不会已经到明兴宫前的大广场等着了,结果跑到那边还是没看到妳,谁想妳竟然落在这儿了!妳这是怎么了啊?!」

    金大少抬眼看去,见到三名跑得气喘吁吁的十三、四岁少女正站立在她面前,为首那名圆脸少女从大老远的就劈哩啪啦地说了一堆既担心又牢骚的话。

    这三个人……金大少以为自己空白的脑袋不会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的,可是,嘴巴却极之自然地开口唤人了:

    「梅香、秀竹、阿惜。」随着对三名少女的名字正确唤出,金大少的大脑立即有了搜索引擎的功能,在输入三个人名为关键词之后,自动列出了眼前三人的来历,以及自己这具shen体与她们的关系——嗯,就是资深老鸟与资浅菜鸟的关系。她们共同拥有着一个很不怎么样的职业:宫女。还是非常不吃香,超级没前途的那种。

    「妳们来得正好,我刚刚跌倒了,现在还痛得站不起来呢。是这位……好心的先生帮助了我。啊,失礼了,一直忘了向你道谢,谢谢你了。」金大少终于记起礼貌,连忙补救。他可是一个风度翩翩、气质高贵的公子哥,不容许自己有任何不恰当的失礼举止。

    男子脸色有点奇怪,他不是先生,也不以教书为业,不明白女子为何要如此唤他。还有,对于她直白而有礼的道谢,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出合适的反应。更别说,她的道谢……礼貌多过真心感激,不知为何竟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

    好奇怪的女子……

    算了,这不是他该好奇的。他在这名女子身上耗去太多无谓的时间了,巴不得在最快的时间内将她摆脱掉。于是,他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在下失陪了。」拱拱手,起身,走人。

    金公子望着男子转身而去的背影,习惯性地屈起手指轻敲着大腿,终究忍不住,于是脱口扬声问道:「呃,先生,请问,你是不是姓赵?」

    前方已在五步外的男子被问得顿了下脚步,略略回身看她一眼。眉头有些皱,眼神带着防备,却是没有回应,以更快的步伐离开了,很快地没入人群里。

    竟然猜对了,是姓赵呢!

    金公子嘴角勾起一抹笑,觉得心情突然好了许多。

    对这陌生的新天地,也不再那么抵触了。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他会适应的,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要吃苦了。

    「扶我起来吧。」他举起双手,理所当然地对三名小姑娘要求道。

    ※

    关于灵魂的研究始终没有绝对的定论,而金宝生的上辈子纵使常常在生死之间拔河,也不表示她应该对这方面很了解,所以她不知道自己是跟原来的金宝生的灵魂融合了,还是说他将她吞噬了?总之,很奇特的,在金宝生遭受意外失去意识时,他金公子就「醒」在这具shen体里了,而且还接收了她的所有记忆……

    嗯,怎么说呢,这些记忆让他了解了自己的情况很不美妙。

    这具shen体自十二岁起进宫服役,至今已经工作了将近十一个年头,是个混得奇差、运气黯淡,没什么本事也没有靠山的低级宫女。若不是年资摆在那里,一些后进的学妹(小宫女)、学弟(小太监)必须表面上恭恭敬敬地叫她一声姐姐,而她可以将一些粗重的、不想做的累活丢给他们来给自己挣取一点小小福利的话,这个高龄老宫女差不多该羞愧地去死一死了。

    这个宫女身上有着一些不太优的性情,比如说善良温吞;比如说软弱怕事;比如说学不会虚张声势或者倚老卖老,偶尔还会被那些年资浅的小宫女给指使得团团转,就因为她不会计较,也绝不跟人交恶。这种性情放在任何一个时空的职场上,都是非常不妙的。

    金大公子前一辈子虽然没有上过班,也没进过职场——谁让他手上有钱,一开始接触商业时,起点直接就是老板了。他没当过员工,但当过老板,也面试过人,那些老实本分、懦弱安静的人,他只会安心地派他去当总务,专门管理公司的文具用品发放、茶水间冲泡品的补充、厕所卫生纸的有无,一辈子也别想翻身了。

    无疑的,金宝生宫女就是顶头上司眼中那种最佳低阶员工,虽用得安心,但也可有可无的那种。

    真是超级没前途。

    更没前途的是——这女人工作了十一年,居然身上没有存下半毛钱!当宫女的月俸都如数寄回老家,给兄弟姊妹买地结婚生子去了。就指望着等二十五岁放出宫时,家里的兄弟可以看在她多年的奉献上,接纳她,给她一个容身之地……

    多么没志气的心愿,多么卑微的念想。

    金公子不是个容易丧气的人,但手上没有钱的感觉,实在教他感到不安。在商场上投资多年,他知道用一千万去赚一亿是很容易可以办到的,但若想用一块钱去赚回一百元则是困难重重的,更别说他现在身上一无所有。

    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尊敬,没有地位……

    在金公子终于翻检完金宝生宫女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后,叹了一口气,虽然周遭跟他相同命运的人很多,她不是唯一惨的那一个,但这一点也无法让他觉得好过一点。他试图为自己这具新shen体找出一点值得安慰的事,或许……户口身分为良籍而非贱籍算是所有悲惨里唯一还算得上好消息的事吧。

    金公子重生在一个叫做永盛王朝的国家,至于到底还算不算是地球居民?他可不敢确定。仔细搜索完金宝生的记忆,也无法知晓永盛王朝的疆域到底有多大,国家屏障是山呢,还是海?周遭还有什么其它国家存在等等。

    这个见识贫乏的女人,顶多记得自己出身于洪昌县金家村,属性是良籍里的农籍,脑中除了洪昌县之外,就只知道永盛王朝的首都叫做恒安城,又可简称天都。从金家村走到天都,步行要十天,搭驴车要四天,中间要越过两座山头。除此之外的地理概念,一片空白。

    听说在永盛王朝建立之前,曾经有过长达两百年的乱世,一群拥兵自重的人杀来杀去,毫无节制,导致人口大量死亡,偌大的土地,一片荒芜,即使走在号称繁华的城市,街上人口依然稀稀落落到教人心酸,简直跟山村荒野没两样。

    然后,永盛王朝建立起来了。在做了一番翔实的人口统计之后,发现比起两百年前,最后一个王朝灭亡时的人口数,竟然少了五分之三……

    于是,人力成了宝贵而紧缺的资源。除了大量鼓励生育之外,在税收与徭役上,更是非常有弹性,可以用家中丁口的服役来抵消税收;而且服役的丁口,并不仅限于男丁,女子亦可为国服务。

    如果一个家庭仅有一名独生子女的话,是不用服役的,但必须尽可能地为全国人口数做出贡献,若是十年之内再无所出,就必须比别人缴交更多的税金;而若有两个子女的话,则可以挑一名子女出来服兵役或农役、工役等等;若是家中有两名以上的子女,又是不同的计役方式。总之,在开国之初,皇帝为了充分而有效的利用人口劳动力,制定了一大堆律法,并要求严格执行。

    即使如今永盛王朝安安稳稳地成立一百五十年,一切都算是安定下来之后,这些服役条规,仍然被执行着。虽然朝廷里已经在讨论这些役法的修改方案,不过这些对金宝生而言,一点用处都没有。法案修改不修改的,对她而言都没差。反正再过两年,她就要被放出去了。

    金宝生目前的兄弟姊妹有五个,不过当年她进宫服役时,家里就只有她跟大哥金天宝——长子男丁是多么珍贵稀罕的存在啊,自然是不可能放大哥去军营服役的,所以服役的人就只能是她了。

    像她这样身世的宫女,宫里随便一抓就一大把。

    很惨,但还好不是最惨的。在她们之下,还有那种几辈子都翻不了身的贱籍呢!没有人权到就算突然暴毙了,都不会有人闻问的那种。

    若是良籍宫女突然在宫里死亡了,皇宫则必须给宫女的家属一个解释,并且付出一定的赔偿金加以抚恤;而贱籍则是相当于牲畜的存在,宫女是贵人们的奴才,而贱籍宫女或太监,则是宫女的奴才,简称宫奴,性命比蝼蚁还不值。

    嗯……老实说,就算金宝生是个混得很差的老宫女,至今还没能得到单独的房间,吃的也都是没有味道可言的粗食,但至少她还是可以任意使唤那些贱籍宫女太监的。虽然以前的金宝生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但现在的金公子可没那么善良,讨厌做的事情可以叫别人代劳,何乐而不为?

    由于金宝生的转变实在太突兀了,所以,相熟的宫女同事们都在悄悄地说着金宝生的闲话:

    「那个『金傻』好像有点变了呢,妳发现没有?」

    「哎,可不是!居然开始叫那些宫奴给她洗衣整理床被了。」其实大家都这么做,只是唯有金宝生这个傻瓜从来不敢支使别人罢了。

    「那有什么,五天前才过分呢!妳可不知道,那日好不容易总管姑姑心情好的分赠了她几两酒,她居然不喝,还将酒兑了水,命那些跟她同房的宫奴拿酒水去清扫房间,还将所有的家具床被等所有能搬动的都搬了出来,叫她们仔细洗干净,把那些贱奴折腾去了半条命,还以为会出人命呢!要知道,那些宫奴平常就做那些最粗重的活儿,一天也只给吃两顿糠米饭,往往忙完工作回来,就已经累去半条命了,哪里禁受得了她这样折腾。」活着的贱奴才有用处,存心将人往死里整就太不厚道了,同时也侵犯到大家的权益,不声讨不行!

    「唉,这金傻,几时变得这样坏了?以前不都好好的吗?」

    「是啊!金傻不傻了,妳就少一个人可使唤了,心中不快了吧?」

    「只是偶尔让她跑跑腿,哪里称得上使唤?妳也说得太过了吧?」

    三姑六婆里的其中两名忍不住互呛了起来。

    其它人懒得理这两人斗嘴,径自嗑着瓜子,一边将话题继续下去。

    「听说,那傻姐儿在三月三上巳节那天,狠狠跌了个大跤,又被一群人踩踏了过去,要是一般人,早去了半条命了,可她却是没啥大碍地回来了。那时觉得她真是耐命,这样被踩都没事。原来不是没事儿,那脑子,被踩坏啦!」

    另一个宫女则有不同的意见:

    「才不是那样,我听梅香丫头说,上巳日那天,她巴巴地在明兴宫大广场前等着家人来探,结果竟然一个都没来。听说没有来是因为宝生在今年一月早早的就将攒了三年的月俸都寄了回家给弟弟办喜事去了,不止如此,怕家人不够用,还把今年一整年的月俸都预支光啦。妳们想,没钱可拿,谁想大老远白跑一趟?就为了看人?不就那张脸,有什么好看的!」叹了口气:「宝生巴巴盼了三年,结果什么人也没等到,我听梅香说,那一天,宝生的脸色惨白得吓人,整个人像木头似的不动也不说话,就在那里站到黄昏,直到探亲的时间到了,也不知道该回宫。还是那三个同乡的丫头好心,将她扯了回来,要不然,怕是要在明兴宫前真杵成一根柱子啦!」说完,拿着手中的帕子按了按眼角,将那一点点湿意拭去。不是真为金宝生打抱不平,而是忍不住感怀起自己的情况,大家都是在宫里混得普通,属于没有出头日的庸碌之辈,身上有钱,还能被家人惦记一下,倘若没钱了,还不知道要遭受家人什么白眼冷待呢!怕也不会比金宝生目前的现况更好了。

    谈到探亲这个话题,大家都静默了下来。

    不管她们对金宝生这个人有怎样的观感,不屑也好,鄙视也好,但大家都是离乡背井进宫工作的。不管相处得如何、工作际遇如何,大家都相同的省吃俭用,为的,不就是为了改善家人生活,让家人过得更好吗?

    即便如此,这些宫女们也心知肚明,不管她们为自己的家庭奉献了多少血汗钱,到了二十五岁回家之后,仍然会成为家中尴尬而累赘的存在。

    这是没办法的事,都是她们共同的命……

    金宝生的遭遇,也可能是她们日后的遭遇,所以这场闲话说到最后,变得索然无味,大家吃完瓜子喝完茶,默默地散了。

    直到三姑六婆闲话团解散完毕,再也见不到人影之后,金大公子——也就是如今的金宝生。不再是他,而是她,才从几块比人还高的巨石后面转出来。她手上挎着一个简陋破旧的提篮,篮子里装着一些杂七杂八的草叶竹片,双手沾着泥土,整个人显得有点灰头土脸。

    她看了看已经无人的几条小径,然后低头望着篮子里的草叶什物,耸耸肩,往她的宿舍方向走去了。

    真要命,经过刚才某宫女一提醒,她才想到要从记忆里抽调出相关讯息,然后咬牙不已!

    该死的,居然连今年一整年的薪水都预支掉了,而现在才三月啊!叫她怎么活到年底啊!那些猪食再这样一成不变地吃下去,她会挂掉的!真的会挂掉的!

    得想想办法,真的得想一想了……

    金宝生是个有资历,没品阶的宫女。所以当同龄的宫女都高升到较为理想的工作岗位之后,连带的,所住的宿舍也高级了不少,混得好的,甚至有单独的套房可以住。而她呢,目前住的是四人房,而且其他三人还是贱籍宫奴……

    虽然这样一来,要使唤奴才很方便,小小的四人房里,就她一个老大。但重点是,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古代国家里,良籍与贱籍通常是不相往来的,那是自降身分,甚至是自甘堕落的,所以自从金宝生被派来跟三个贱籍宫女同住之后,就没有少被嘲笑过。

    如果之前的金宝生自尊心强一点的话,就该跑去分配宿舍的大妈那里大吵大闹一番,就算真的没有别的房间挪给她住了,好歹捞点好处来赔偿自己被侮辱的愤怒。

    但,金宝生当初没敢这么做,顶多私底下偷偷哭一场,连牢骚都不会对别人发一声,于是便一直是这样了。成了唯一一个跟宫奴共处一室的良家女。

    以前的金宝生是胆小怕事,而今换了内里的新?金宝生,则完全不以为意,甚至挺高兴可以在小小的陋室里过起颐指气使的幸福生活。

    贱籍是不能拒绝别人驱使的,任打任骂也不会有人为他们讨公道。所以就算以前的金宝生是个很好欺负的软骨头,老是被欺负,但若是这些贱籍敢欺负金宝生的话,只要被知道了,一定会被人活活打死。

    这不是为金宝生出头,而是为了扞卫自己良籍的尊严。

    所以金宝生每每下班回宿舍后,倒是过得满好的,与其他三人相安无事,彼此井水不犯河水。而金宝生还成了贱籍宫女太监口中的好人,因为金宝生从来不会欺负他们。

    不过,好人金宝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拒绝当好人,只想当个日子好过的人的升级版金宝生,这几天成了三名宫奴的恶梦……

    金宝生不承认自己有洁癖,但脏乱也该有个限度,她难以想像怎么会有女人的房间邋遢成这个样子,有蟑螂蚊子也就算了,居然让他亲眼看到一只老鼠从她眼前溜过去!从床头窜到床尾,最后消失在阴暗的角落。

    更可怕的是,当老鼠在她们面前出巡时,金宝生依稀听到身后几声狠狠的吞口水声,像是见到什么美味似的……

    这些一人,到底还是不是女人啊!

    简直太可怕了!

    所以,金宝生决定改善生活就从“住”这方面着手。于是,其他三人的恶梦开始了。

    刷洗完了房间里所有可以刷洗的东西之后,她连人也不放过,要求她们至少三天要洗一次澡,不然就别想回房间睡觉!

    善良的金傻变成了恶毒的心理变态老处女,这现象虽然让周遭的人侧目了几天,但也不是没有前例可循,其实很多大龄宫女都或多或少有类似的症状,大家也见怪不怪。

    反正受苦的人不是一般宫女,只是无关紧要的宫奴大家也就不当一回事了。

    只不过那些早已习惯偶尔占占金宝生便宜、欺负欺负她的那几个人,心中难免若有所失,觉得人生乐趣被剥夺掉了。心中不舍之余,更是企图将先前那个善良的金宝生给找回来。当然,没有成功。

    金宝生一心打算低调做人,努力改善生活的日子,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钱,什么都是空想,寸步难行的滋味,金宝生每天都比前一天感受更深……

    【小剧场之姓氏】

    某年某月某日,有天,忙里偷闲,两人叼着根烟,吞云吐雾,闲话当初。

    当赵男主被金宝生提醒了他们第一次见面乃是在更早之前的三月三日上巳节时,赵男主这才驱动他良好的记忆力展开搜索,将初次见面的画面从大脑里提调出来。然后,嘴角抽搐,手指指着金宝生,抖了好一会才说得出话——

    “你……就是那个被一群人踩踏过去,没去掉半条命、没有断手断脚的那个神情恍惚、言行奇怪的粗壮女人!”

    金宝生一手拨开那只指在鼻子前方的手指。没好气道:

    “谢谢你对我的印象如此深刻,不过,那不是重点。”

    “重点?”赵男主努力想了下,道:“你是指我对你的记忆不够精确?我没形容到你肤如黑墨、发如枯草,你觉得很遗憾?你放心,我一点也没有忘,只是以为你不想我提起罢了。当然,如果你坚持,我甚至可以把你那天的模样有多狼狈都能完完整整地说得一分不差,定不让你失望。”表情慎重极了。

    “谢谢你啊。”有人开始磨牙。

    “我俩都这样的交情了,就不必客气了。”难得能成为两人里损人的那一个,赵男主自是要好好把握!这机会可是千载难逢呢!

    金宝生毕竟当女人不太久,不太懂得仗恃女人的优势去得理不饶人,将眼前的男人给钉得满头包,所以白了他一眼之后,只咕哝了两句——

    “什么脑袋啊你,就只记得那些无关紧要的,记忆力好也不是这么用的吧。”然后,转回正题:“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时,我问了你一句话,而你没有回答我。”

    赵男主想了一下,记起来了,道:

    “那时,你问我,是不是姓赵,对吧?”

    “对的。”金宝生微笑点头。

    “那又如何?”赵男主不觉得这算是什么重点。

    “耶?你当时没有感到很惊讶吗?在你没有自我介绍的情况下,我怎么可能会猜测你姓赵?”

    “老实说,我不是太惊讶。”赵男主语气好平淡。他赵家人少爷的身分,在天都不敢说家喻户晓,但知道的人也不少了。她会知道他姓赵,其实没什么好奇怪的。

    他平淡的语气,对照出金宝生的兴致勃勃有些无聊。不过这并没有打击到她的谈兴,她道:

    “你要知道,如果你不姓赵的话,后来我可能就不会跟你合作那么多生意了。这是为了什么,你一点也不好奇吗?”

    赵男主想了一下,摇头。

    “我救了你,不是吗?当然,说救或许是太托大了,但至少那时我扶了你一把,足以让你对我的人品有一定的评价,以至于后来你想找人合作生意,我就是你最好的选择,不是吗?即使我不姓赵。”再说,那时她根本别无选择好吗?!

    “那可不一定。我可不是那种有恩一定报的人。”金宝生对自己的人品没那么有信心。

    “好吧,既然如此,那么请你为我解惑,为什么我非得姓赵?”

    “因为,我姓金啊。”金宝生理所当然地说着,说完后,还很慎重地点头。

    “这算是解释吗?”赵男主无力地问。

    金宝生哈哈一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一副很哥俩好的样子,无视赵男主满脸写着“男女授受不亲”的表情,身体也躲避着她的非礼。她迳自道:

    “既然我还姓金,那你当然要姓赵!”

    “为什么?”赵男主虽然开口问了,却不冀望能从金宝生嘴里得到自己可以理解的答案,也果然——

    “因为我们是天生一对啊!就算不是一辈子的夫妻,也会是一辈子的朋友!不管在哪里,不管在何处!我们都要在一起!”

    她的宣言很震撼,语气却很轻,轻得像她吐出的烟圈,说完后,朝他一笑。

    而赵男主早已被她惊世骇俗的言语给石化,再不能有任何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