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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叠纪——牢门一入,只见三叠,情人再见,生死永诀

我被捕后,一直关在台北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的第五房,关了近一年。第五房不见天日,全靠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灯光与通风维持。在这房中,我曾被疲劳审问和刑求。刑求中的一个关键是要我承认我是“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是台独五巨头之一。事实上,我对这难题毫无所知,所以无从承认起。纠缠了十几天,我感到既然台独分子和官方情报咬定我是台独五巨头之一,我不遥为配合,恐怕不得了结。于是心生一计,说我对谢聪敏开过加入的玩笑。我心里想:这样既可有加入之事,又可因玩笑减轻。听了我自承开玩笑加入的说辞,联合小组的调查局代表刘科长(刘昭祥,此人学问高出一般特务甚多)还用文言文反问我一句:“奈何以玩笑出之?”我笑笑而已。后来冤狱定案了,刘科长来跟我小聊,我说:“我实在不是什么五委员之一,可是先抓进来的人口供先入为主,我后来居下,就会吃亏。俗话说‘贼咬一口烂三分’,因为办案人员照例从‘贼’的逻辑,认为做贼的,不咬别人却单单咬你,可见你一定有问题、你一定也不是好东西,纵查无实据,然事出有因,你也要一并移送。正因为有此天经地义,所以一个人,一旦被贼所咬,便没那么容易脱身,被咬之处,用具体写法,便有三分之烂了。纵使有朝一日,冤情得雪,但是创伤难愈,往往是一辈子的事。如今案子已定,说什么都太迟了,只希望你们下次抓人时,务必先抓我,因为先被抓的可以占便宜,别人必须配合他的口供,他却可以撒豆成兵。——千万别优待我,千万请先抓我!”我这种戏谑性的说法,其实也是真话。古话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对国民党情治人员说来,这话应改为“办案无亲,常与咬人之人”。肯咬人的人,最容易取得这些牛头马面的信任,这些人“毁”人不倦、闻过(别人的过)则喜、老K点囚、多多益善,凡此种种,无不靠咬以张之。咬之为用,真大矣哉!

我出狱后多年,一天武忠森律师和刘科长来看我,刘科长已退休了,讲话恢复了人性,他说:“你的案子我们后来查出是冤枉你了,于是我们专案小组签报上级,建议政治解决、放你出来,可是上级很反常,竟不采纳我们专案小组的建议,直到今天还弄不清为什么上级不放你。”刘科长的话,应属可信,因为在刘科长之前,我在西门町碰到警总的魏宜智组长,他也透露过专家小组的建议,他也奇怪上级为什么不肯放李敖出来。我想,这该是蒋经国他们最错的决策之一,他们终于为我达成了深恨他们的充足理由,我自出狱又复出后,一路追杀蒋家,从蒋介石到蒋经国到蒋孝文、武、勇,乃至一干走狗等,一连二十年犹未停止,可见我有仇报仇的凶悍。——要关老子吗?让侬认得阿拉,他妈的你可关错了人了,你们后悔都来不及啦!我在保安处第五房的时候,国特们朝我大吼大叫,说:“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其实,他们在吹牛,他们从来没把我看得一清二楚,我的阴险和报复能力绝非蒋氏父子及其走狗们所能看得清楚,我最后能够口诛笔伐,干他们二十年,真是痛快淋漓之至,“文化基督山”,世上只李敖一人而已。

我这次坐牢,同案一共八人,八人中我只认识谢聪敏和魏廷朝,其他五位李政一、刘辰旦、吴忠信、郭荣文、詹重雄乃是在坐牢后认识的。他们牵扯到所谓台南美国新闻处、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爆炸案,其实也是冤狱。判决书下来的时候,写得洋洋洒洒,有人名、有时间、有地点、有炸药、有细节,一切应有尽有,谁还会怀疑案子根本不是这五大元凶干的呢?可是,事实上,谁也想不到:这样言之凿凿的判决书,竟根本是一篇凭空编导出来的神话!据李政一跟我说:他在被捕不久,吴彰炯少将他们煞有介事的,找来台南美国新闻处和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的人来指认,因为事先传说有个黄衣人在现场,吴彰炯少将他们就找来一件旧黄上衣,硬要李政一穿上展示;并且,为了有更佳效果,一天清早,他们还被带到台北美国商业银行去“现场表演”!因为他们根本没干过爆炸案,所以事先由一“导演”一一指点细节,以应现场录影之需!这种整人整得无微不至,不是演戏,又是什么呢?

李政一他们这些受难者,在整个案子的多年发展里,除了被苦刑时有短暂的诬服外,他们在坐牢时、在出狱后、在一个个青春已逝的中年生涯中,他们都众口一声,不承认他们干过这种轰然一响的案子。说他们反对国民党,这是千古不易的;但说他们反国民党反到玩炸弹,这就是千古奇冤了。

那么,台南美国新闻处、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的爆炸案,又是谁干的呢?一个传说是:真正干它的人,是国民党自己。国民党为了报复美国当时对它的不友善,所以一方面炸弹开花,给老美好看;一方面一案两破,趁机清除反对分子,并把反对分子造成暴徒形象,给老美不再看好。我目前当然不能确知真相是不是这样,但我确知每有大案发生,下级人员为了希旨承风,邀功领奖,就常常毛手毛脚,刑求逼供,造成破案。而我亲历的这件案子,十足是吴彰炯少将在警备总司令尹俊上将、副司令王洁中将等指挥下主持破获的一件大假案。吴彰炯少将他们为了希旨承风、为了邀功领奖,做下了这样一件伤天害理的黑事,我认为纵使政治上他们可以被原谅、法律上可以被开脱,但在道德上和历史上,他们的恶行,必须有以记录,这是人间起码的公道,想吴彰炯诸公自己,在安享余年、下台数钞票之余,也该有以首肯吧?人间妙事真是匪夷所思,在判决二十一年后,我路遇退役下来的吴彰炯,那时他在富贵楼餐厅做总经理,他透露给我,说美国机构爆炸案接连发生后,蒋经国在治安会议上大发脾气,因为破不了案,吓得警备总司令尹俊上将不敢出席会议,下令要处分治安主管多人,吴彰炯向尹俊说,你处分了这些人,案子就永远破不了了。尹俊问为什么?吴彰炯说这批人处分下台,新上台的新人不破案也罪不至下台,不如留下旧人不动,叫他们戴罪立功、努力破案,有朝一日才有破案希望。尹俊听了,就停止下令处分。不久以后,抓到了李政一他们,案子果然破了云云。吴彰炯所谓破了案之言,固不足信,但他道及蒋经国以下的焦虑之情,却令我们开了眼界。与吴彰炯谈话后几个月,萧启庆、王国璎夫妇请我在富贵楼吃饭。吴彰炯过来拍我肩膀说:“李敖兄,你为什么一直不来我们饭店吃饭?”我说:“我怕你下毒药毒我。”他听了笑着捏我一把,说我胡说,我说:“说下毒药也许重了一点,不过放泻药倒是可能的。”大家都笑了。——这就是人生、这就是人生际遇,这是蒋氏父子留下的血色黄昏。在黄昏中,你的主要敌人都已死去,但他们留下的走狗都只只貌似从良,仿佛跟你一起珍惜夕阳无限之好,人世玄黄乍变,竟离奇如此!

我的坐牢,罪状是台独,纯属冤狱。不过,台独分子诬攀我是他们同志,倒有一点可取——他们真识货!《水浒传》阮小五阮小七“手拍着脖项”说:“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上海流氓杜月笙说:“人家利用我,是看得起我。”这些话其实蛮有哲学味,虽然有点阿Q。承蒙台独分子抬爱,我也如阮小七所谓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最后“牢里牢里去”,我虽有怨,但却能原谅。害我的台独分子最关键的人物是“二敏”:海外彭明敏、岛上谢聪敏。为了政治,牺牲朋友,何必责怪?台独分子比国民党对李敖识货得多,只是他们办货办得不够朋友而已。谢聪敏后来写回忆,说当时他是被迫咬李敖。固然冤狱之成,不无情治人员作案的事实,但以我当时在牢中的身受亲历,却觉得他还是写得有所保留了。事实上,他如果不是有意配合情治人员咬我,我就不会受那么多的罪。咬人有两种咬法,一种是活咬,一种是死咬。前者可使人脱身脱困;后者却使人百口莫辩。例如谢聪敏说李敖是在某日跟他谈吴国桢后,一边用吸尘器吸地,一边表示同意做“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的。事实上,确有谈吴国桢并吸地的事实,但在这种事实后面来番移花接木,就使我无从“印证”起了。谢聪敏咬人,咬得这么逼真、这么细腻,情治人员当然乐得相信他而不相信我。何况我为了替他们守秘密,一到案就说了不少谎话,没想到他们这些英雄好汉却早就招供了,情治人员当然更相信他们了。

谢聪敏在牢中神通广大,他居然托日本鬼子小林正成带出一封信,1972年4月25日登在《纽约时报》上。其中提到在国民党“疯狂的刑求”下,“我只好采取较缓和的态度,答应他们接受某些反蒋活动的控诉,包括爆炸美国商业银行的伪诉。并承认李敖先生,台湾非常杰出的学者并是最受欢迎的作家,是台湾独立运动的委员(事实上我根本不晓得有关委员之事)。”这封信披露后,国民党大为难堪,遂把谢聪敏钉上脚镣,一个人关在又阴又潮的小黑房里,放风时,只许他一个人散步,不准任何人接近他。他的健康遭受了很大的伤害。我在牢房里,攀上铁窗,遥望他吃力地戴着脚镣,用一根撕破内裤编结起来的细绳,吊住铁链,双手提着,彳亍而行。他的腰是弯的、背是驼的、整个监狱的气压是低的,十分钟过后,班长吆喝一声“回去!”他就改向小黑房走去。那是一幕动人的背影,我永难忘记。

我在1971年3月19日到1972年2月28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台北市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1972年2月28日到1975年12月22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景美秀朗桥下军法看守所;1975年12月22日到1976年11月19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仁爱庄”)。“仁爱教育实验所”原名“生产教育实验所”,地点设在台北县土城乡仁爱路23号,是把政治犯洗脑的大本营,名之为感训,其实“仁爱”而能“实验”,其“教育”可知矣。在感训的岁月里,谢聪敏和我被关在同一间房里,一同忍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抵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洗脑是完全失败的,他是他,我是我,我们谁都没有改变。如果有所改变,那是变得更顽强。出狱以后,谢聪敏远走高飞,到海外去做他的政治活动;而我呢,守死不去,在台湾继续依然故我,只是多写了一百多本书掉头给官方洗脑,以为回敬。告诉他们:你们关错了人,我不是台独分子,你们却把我当成台独分子来关。好吧,就让你们付点代价吧!

多年的牢房生涯后,谢聪敏和我分别出狱,我对谢聪敏的看法是:把我咬进台独案,就政治手段言,是高杆;就朋友之道言,是卑鄙。我个人对朋友之道,是很古典的,我无法接受这种为政治而牺牲朋友的卑鄙,所以出狱后十多年,我跟他形同绝交状态,没有任何来往。1985年,美国全美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访美,却有化名“庄脚人”的,在《台湾公论报》表示反对。因为“庄脚人”不是个人而是团体,是台独联盟欲借李敖引起争端,煽动台湾同乡反对全美会主席,因此引起洪哲胜和谢聪敏的反驳。洪哲胜写《从李敖事件看台湾人的统战观》,发表在《美丽岛》第二四三期(1985年6月15日);谢聪敏写《君子和而不同》,发表在《美丽岛》第二四五期(1985年6月29日)。谢聪敏文中有这样沉痛的话:“一个革命组织在夸耀它的伟大成就之际,也应该回顾那些被牺牲的人怎样在黑暗中忍受他们的痛苦。李敖就是为台独联盟走进政治监狱的。现在全美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来美访问,反对的声音竟然来自《公论报》未曾亮出姓名的‘庄脚人’。”“特务逮捕李敖,也有相当的根据。1970年,李敖为彭明敏教授出走事被特务跟踪,他拍下跟踪便衣人员的照片,附着泰源监狱政治犯名单送给国际特赦协会秘书长马丁·恩耐尔斯。台独联盟获得国际特赦协会发表的照片和名单,刊登在《台湾青年》杂志。在这次照片和名单刊出之前,《台湾青年》也刊登彭明敏教授被调查局便衣人员监视的照片。特务遂断定这些都是李敖的杰作,怀疑李敖和台独联盟一定暗中联络。1971年旧历过年,有人在北上火车经过台北延平北路平交道时散发大批传单,传单上说:‘欢迎外省人参加台独,欢迎李敖参加台独。’这就是特务对我刑求逼供,罗织‘台湾本部’,编造李敖参加台独联盟的根据。”“就李敖和台湾人的关系来说,我认为台湾人欠他的比他欠台湾人的更多。”……谢聪敏在我和他形同绝交的状态下,还写公道之言,大声疾呼台湾人欠李敖的比李敖欠台湾人的更多,光此一事,就可看到他的政治气度,远非今天对李敖忘恩负义的台湾人可比。台湾人的每况愈下,洵可知矣!咬我进去的不止谢聪敏,还有魏廷朝。魏廷朝第一次出狱后,跟我说:“只要有反国民党的事,你就算我一份,不必通知我了。”其言甚壮,闻之可喜。后来他不通知我,就把我咬成台独分子,大概也是心同此理。我出狱后,他弟弟魏廷昱来看我,我说:“我被你哥哥和谢聪敏咬成台独分子,坐在冤狱里,心想这两个台湾人是最坏的台湾人;现在我阅台湾人已多,发现他们两个是最好的台湾人啦!”台湾人的每况愈下,又可知矣!

我在坐牢时代,认识了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黄中国。黄中国是个怪名字,我戏称他叫China 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我第一次见到他在军法处第二房,隔壁一位大学生闹绝食,我听到走廊上一个山东口音的人在骂他,说:“年纪轻轻的,就找死啊!就要饿死自己啊!你笨蛋!”我从墙上窥视孔看过去,看到的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五十多岁,是一个好大的胖子,肚皮之大,全看守所我看到的人中,允称第一。他皮肤粗糙、面目黧黑、傻不叽叽的。他那时新任外役,每天替我们押房中的送饭送水。送水是用塑料水桶,每房一个,他用一根粗麻绳,在饭后把水桶一个个串起来带走。串水桶的时候,空桶相碰,通通作响,我们就知道是他来了。坐牢的人听觉都非常敏锐,敏锐到可以听出牢门一开,开的是第几号房或大概第几号房。这种生存能力的离奇,没坐过牢的人是难以想象的。黄中国原住第九房,和李政一同房,他因为案子很小,又没有共犯,就被调出来做外役。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因为他们住的牢房房门白天不锁,他们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同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如此。

我在第二房从2月住到7月,在袁耀权被判无期调走后,就一人独居。7月里修房子,我改调十一房,十一房是大房,“容积率”五人,但我亲眼见过关到十一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睡的。我住入十一房后,改关三人,另二人是第三房的李国龙(辅仁大学学生)和高时运(高山族县议员,我开玩笑,说他的名字读起来像“狗屎运”)。李国龙是我的小兄弟兼崇拜者,高时运与世无争(至少与平地人无争),由我做龙头老大,三人相依为命,倒也痛快。1972年7月14日下午,忽然外面哭声大作,远远地听到一个人连哭带喊,渐渐过来,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不料到了我们房门口,忽然房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监狱官和马士官长一拥而入。大汉不是别人,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声音发自山东男低音的一种嘶喊与绝望,令人悲愤、令人同情。马士官长向我说:“李先生,我们老乡情绪不稳定,我们不得不偏劳你照顾他,代他写个状子。”随即对黄中国说:“你别担心啦!有李先生照顾你,给你写状子,包你无罪回家。戴几天脚镣,不算什么。”黄中国听了,突然双膝跪倒,扑通扑通向我磕起头来,大喊:“李先生救命!李先生救命!”我赶忙将他扶起来,弄得我身上都是他的泪和汗。我安慰他,说:“不要担心,有李先生在,一切都没问题。”就这样的,折腾了两三个小时,黄中国情绪稍微平静。晚饭到了,大家席地而坐,要开吃了,黄中国忽然从行李里掏出五条鸡腿,那天正好中午加菜,囚犯每人一条鸡腿,而黄中国以外役身份,竟“贪污”到五条,我们大吃一惊!黄中国分了两条给我,李国龙、高时运各一条,他自己一条,就大吃起来,了无异状。饭后我向李国龙偷偷说:“这家伙原来是‘政经分离’的呢!判死刑归判死刑,大吃大喝归大吃大喝,两者互不相干。现在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胖了吧?”

黄中国加入十一房后,十一房人丁旺了,不久来了胡炎汉(中正大学毕业,辅委会简任官)、黄毅辛(《中国时报》采访主任),后来高时运调走、黄毅辛出狱,又来了崔积泽(牛哥、黛郎和我共同的朋友)。整天跟黄中国相处,发现他为人淳朴忠厚,他是山东莱阳的农民,粗识文字,在抗战胜利前夕他只身跑到青岛,去做海军,但他不知道那是“伪海军”(日本统治下傀儡政府的海军),所以不久失败,就变成了“汉奸”。我笑他:“要做汉奸早做啊!为什么日本人要完蛋了才去做汉奸呢?”他苦笑说:“谁晓得呀!我们是乡下种田的,只晓得去青岛入海军,谁晓得是谁的海军呀!”黄中国因为做了海军、上了贼船,在1949年,就因不准退役,跟到台湾来。后来他退了伍,辛苦成家,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又因赌博纠纷,被他莱阳同乡打主意,想挖点钱。大概黄中国有点小气,不肯破财消灾,就被整起冤枉来,被诬告于1945年农历七月间,在共产党占领下的莱阳绕岭区,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后来派到辇至头村地方,干过共产党的小学教员。就凭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就被警备总部军法处初审判决“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了!黄中国初审判决的案号是“1972年度初特字第46号(61)秤理字第4269号”,我仔细研究了它的内容,在1972年8月12日,终于完成了“军法申请复判理由书状”,我共分十四点来为他喊冤。写成以后,黄中国对我感激涕零,自然不在话下。

在为黄中国写状子后两个多月(1972年10月27日),我在牢里翻到约翰·多恩(John Donne)的诗,(No man is an island,in tire of itself; every man is a peace of the Continent,a part of the maine; if a clod bee washed away by the sea,Europe is the lesse,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y were,as well as if a m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 were.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 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t tolls for thee.)译之如下: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那便是一块土地,

那便是一方海角,

那便是一座庄园,

不论是你的、还是朋友的,

一旦海水冲走,

欧洲就要变小。

任何人的死亡,

都是我的减少,

作为人类的一员,

我与生灵共老。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黄中国看到了,似有所悟,他要求让他抄一份,我同意了,于是他趴在木板上,很吃力地抄了一份。这时复判迟迟不下来,他心中忐忑,自然是人之常情。他一再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下来,我说大概就在这几天吧。我当时已知道军法处的习惯:他们要枪毙人,复判的决定,是拖至临刑前一两小时才通知的,通知的时候,已经把人犯五花大绑了。所以,黄中国得知死刑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场枪毙之时,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可是,这一真相,我是不愿透露给他的。

由于我对国民党的习性颇有研究,我预感黄中国的案子,虽然经我细心写状,也是无济于事的。黄中国的处境,是凶多吉少了。果然,不出我所料,1972年11月1日的清早5点钟,十一房的房门突然间被打开,七八个禁子牢头冲进来抓住他,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把他架出房门。黄中国的声音,在布条缠嘴的时候,立刻就由哀号转变成另一种嘶裂,我一生中,从没听到人类能够发出那种声音。我坐在那里,披上小棉袄,目击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远远的,又一两声黄中国的惨叫,在冬夜中,声音凄厉可闻。他显然是被拖到安坑刑场去了。

先前黄中国家人送来一堆水果,李国龙说黄中国小气,不肯分给大家吃,我说谁吃这些水果,还不知道呢!黄中国被拖出去后,这些水果,胡炎汉、崔积泽是忌讳的,我和李国龙分吃了,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本来该在黄中国肚里的,却装进我们肚里了。

当天晚上,大家谈起清早的事,胡炎汉说:“在那样可怕的情形下,你李敖可以冷静地做一个旁观者,还不忘记照顾热水瓶,你可真狠!”我说:“希腊左巴在亲近的人死去时候,他提起亲近的人心爱的鹦鹉,走出去了,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十二年后,1983年6月9日,我花了十个小时,写了一篇《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细述黄中国的哀史,作为国民党统治下千万血泪的一页。黄中国是中国农民,他在乱世里,莫名其妙地卷入政治旋涡,阴错阳差地客死异乡刑场。他无识无知,但其遇也哀,一如鲁迅笔下的阿Q。黄中国的悲剧是他纯属小人物,人微望轻,以致被当成“匪谍”给“缴”掉。他死后,李国龙问我:“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我说:“怎么不知道!当然知道。只是国民党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缴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于是,需谍孔殷下,黄中国备位牺牲,伏尸法场矣!

黄中国被枪毙后,我译的那首约翰·多恩的诗,对我更有苍茫的意味,我就妥为“处理”,终于使它偷渡成功,随我一起出狱。后来被胡茵梦看到了,胡茵梦抄袭了它,放在她的《死在阿富汗》一文里,又收进她的《茵梦湖》一书里。这是一首我非常喜欢的英文诗,此诗当年被海明威看中,把其中For Whom The Bell Tolls 一句用作书名,就是中译的《丧钟为谁而鸣》。海明威把这首诗的全文印在扉页,可是所有的中译本都没翻译它,跳过去了,所以这首诗也就从来没有中译,这是很遗憾的。中国人中,没人有功力能翻译这首诗并且押出韵来,只有李敖优为之,大师就是大师呀!

黄中国做过外役,所谓外役,就是囚犯放出押房来替在押房中的囚犯服务。本来这种服务是该禁子牢头——班长做的,但班长除了手拿钥匙外,是不大做什么事的,所有的事都由外役做。外役是选择出来的囚犯,要刑期短的、无政治顾虑的。选好后,就叫他们送饭、送水、扫地、送物,并且替班长倒茶水、洗衣服。外役的一举一动,班长都要站在背后监视,偶尔班长会偷懒、会小便,外役就可能蹲在小洞外面,同囚犯赶忙聊几句,透露一点外面的马路新闻,使囚犯“洞悉”一切。外役因为刑期都不长,流动性比较大。寒来暑往,年复一年的,我不知“洞见”了多少外役的来去。有时候,我的确记不清他们的长相了,原因之一是:房外稍低,他们同我说话,一定得采蹲的姿势,然后把头横过来看我;房里稍高,我一定得采趴在地上的姿势,把下巴贴地看他们,双方的眼睛一定呈十字交叉的,他们看到的我的眼睛,是与地平行的;我看到的他们的眼睛,是与地垂直的。双方的脸再经过三十乘十五厘米的框框一过滤,在阴暗的光线下、紧张的表情中,的确已不成人形。所以我有时候记不清他们的长相,是可想而知的。但在这些记不清里,有一个最清楚的记忆,却使我毕生难忘。那是一张年轻、饱满、聪明、白白的脸,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出现在我的洞口,低声同我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有什么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兴,是杀人犯。……班长来了,再见!”

法学家们一定弹头式的以为:俞中兴一定是现役军人,不然怎么会分到军监来呢?殊不知俞中兴并非现役军人,他只是杀人时用了枪,依这个地区的枪支过敏症,凡动枪的,不管犯什么罪,一律先以“涉嫌叛乱”送军法单位,经查明与叛乱无关后,才不起诉,改移司法单位。俞中兴杀人时只用了猎枪,就犯了枪禁,就这样的,先分到军监来了。

俞中兴做外役时候,上下其手的机会总是有的,比如打菜时候,他会自动多打一点给我;装水时候,他会自动把五公升水桶装足;偶尔捡到一块报纸,他会自动高速丢进,使我这年复一年不准看报的“中华民国公民”,多知道一点“中华民国”的消息。

终于有一天,俞中兴和我有一次长谈的机会了。军监要粉饰走廊,要俞中兴做油漆匠,他做工时,要在一间间小房外面刷上一阵。当他刷到我的房外的时候,他站在梯子上,从小房的高窗向我说话,当然班长正好不在,所以我们就聊起来了。这次聊天,使我对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俞中兴身体极好,长得人高马大,他念过大学,后来讨厌做书生,不念了,去混流氓。他在桃园黑社会以足智多谋好勇斗狠出名,结果同古永城派冲突,他和外号“阉鸡”的李盛渊等,表演了轰动一时的“飞车杀人案”,杀掉古永城的大将,古永城死里逃生,俞中兴就这样抓进来了。抓进来后,他愤愤不平,对我说:“他妈的警察真不够朋友!”我说:“美国黑社会有一句谚语说:‘千万别同警察交朋友,因为你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公事公办。’这就是说,警察随时翻脸无情的。”俞中兴说:“是啊!他妈的我们干掉了古永城他们的流氓,是等于帮了警察的忙啊!他们怎么可以反倒抓我们!他们整天靠我们养,真他妈的太不够朋友了!我们杀古永城他们,是‘为民除害’啊!”我听了,为之好笑,我说:“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俞中兴说:“我是一害啊!可是我们杀了一个,总少了一害啊!他妈的警察怎么可以抓替他们办事的人!这样乱来,以后谁还敢‘替天行道’啊!”这最后一段话,大大地震惊了我,我觉得说得真是有趣之至、说得真是含义深长。俞中兴使我想到晋朝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周处顿悟之后,上山杀虎、下水斩蛟,然后自己改行向善,后来做了大将,为国殉死。俞中兴有除害之心,不管该不该他除,其人纵可诛,其心不可诛,这种有善念的青年,难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万劫不复吗?这次谈话后不久,俞中兴就被移送司法单位了。他从桃园龟山监狱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因为是政治犯,不便回信。后来听说他判了无期徒刑,移送绿岛隔离犯监狱,在移送前夜,被打断肋骨多根,显然是有意把他报废了!我读美国休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描写流氓的名剧,深深感到:流氓之中,有的真有真性情。他们做人,干干脆脆,毫不伪君子。他们的行径或不足取、他们的人生观或很奇特,但他们放浪形骸、敢作敢为,的确比所谓上流社会的狗男女们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会的人,没人敢“替天行道”,他们只是伪善而已。

在军法看守所见闻不少,但十有九是冤狱,并且冤得令人哭笑不得。例如“傅积宽喊自己万岁案”,就是最有趣的。傅胖子傅积宽是“花园新城”、“中山楼”的建造人修泽兰的丈夫,他在一公家机关做事,双十节的上午,被派公差到“总统府”前面做庆祝代表,当天烈日高照,大家站得不耐烦,同事开玩笑说:“老傅,等一下子蒋总统出来,喊万岁时你敢不敢不喊‘蒋总统万岁’而改喊‘傅积宽万岁’?”傅积宽开玩笑说:“有什么不敢,等下子喊给你看。”他说话算话,等下子真在众口一声喊时喊了自己万岁,结果被比老百姓还多的治安人员发现,抓到牢里,判了五年。他在牢里碰到我,对我还傻笑呢!一天放封时在小院中散步,一个新来的囚犯哭哭啼啼,班长陈亚象问他判了几年,他说:“判了十年,真冤枉啊!”班长冷笑说:“一点没罪的,判五年;你判了十年,多少有一点罪。”傅积宽的五年,就是“非其罪也”地喊了自己万岁,他真该羡慕“江盖世”哟!(民进党大员江盖世微时写信给我,说他的名字拼成英文,与“蒋介石”同音,按说如果江盖世喊自己万岁,应该不被罗织。其实不然,“蒋介石”三个字,也是犯禁的。)

其实,傅积宽这种还算是幸运的,他被判罪,至少没戴红帽子。当时最流行的判法是给你戴红帽子,所以如此,和检举“匪谍”可领奖金有关。有一次屠申虹开玩笑说:“我生平最大的目的是想检举个‘匪谍’,领点奖金花花,我穷死了!”我说:“‘匪谍’岂是好检举的!我在军法处坐牢时候,看到不少检举‘匪谍’的,糊里糊涂,弄得同‘匪谍’一起坐了牢!‘国特’们办案,你不知道他们心理,他们是被告宁滥毋缺、宁多毋少的。他们‘闻过则喜”——闻别人的过;也‘诲人不倦’——毁灭人的毁。他们办案,觉得被告人数不足时候,就会把检举人一并拉进来充数,所以啊,你检举了‘匪谍’,你可能同时也变成了‘匪谍’!”屠申虹听了,哈哈大笑。

在检举“匪谍”以外,还有一种同类的检举,就是检举反动传单、反动标语。“国特”们鼓励检举这些,声称检举者有赏,不检举者有罚。于是,小民领命,在地上捡到了传单,或在公厕里看到了粉笔字,就直奔官府报告去讫。不料“国特”们收到这些,破案为难,可是不破又不成,于是干脆就地取材,把检举人横加罪名,说发传单者即阁下、在茅房门后写“打倒蒋××”者亦阁下,阁下以检举人始,以谎报人终。他领奖金你坐牢,一幕反共抗俄大戏,最后以鼻青眼肿收场。

还有一种检举,是跟以上检举别异其趣的,以上检举是检举别人,这种检举却是检举自己,这就是所谓“匪谍自首”。“国特”们号召“匪谍自首”,信誓旦旦,保证自首以后既往不咎,有些人弄不清自己是不是“匪谍”,为了安全,先“自首”了,这下子麻烦大矣!因为你一“自首”,“国特”们就如获珍宝,以为你是“共匪”地下工作负责人,一切唯你是问。结果一问三不知,“国特”们于赫斯怒,遂赐阁下以最新罪名——“自首不实”,就是虽然“自首”,可是有所保留,不老老实实交代出关系。结果阁下“自首”未成,反倒罪加一等。他领奖金你坐牢,一幕弃暗投明大戏,最后也以鼻青眼肿收场。

我住军法看守所第二房的时候,正对面是第十房,住着调查局的处长范子文,他被局长沈之岳诬以“匪谍”,关进牢中。我早就听说,台北武汉大旅社姚嘉荐命案,就是他主持“侦破”的,用的全是刑求逼供的手段,他在牢中大声念佛,表达忏绪,声声不断,至少有一声应和姚嘉荐命案有关。我在“放封”时和他一组散步,我没好意思问他姚嘉荐的事,只听他唠叨他自己在调查局被刑求的事,我问他那你在调查局做处长,你也刑求人了?他说刑求人的事,他们高阶层的不知道!我说那沈之岳也不知道了?他沉思半晌,痛苦地说:“沈之岳也不知道吧?”事实上,他被我问到死角,有苦说不出了。散步时他告诉我:“是不是共产党,我们行家一‘闻’就知道,今天牢里抓进来的。都是假共产党,真共产党他们根本抓不到!”范子文这话,自负中不失可信度,因为就近取材,眼前的红色难友,简直无人不假,判一二十年徒刑的,固比比皆是;判死刑的,也大有人在。

范子文以外,关在第四房的调查局副处长李世杰也是另一个假“匪谍”。他做副处长时,负责处理国内“政治暗流”情报、研判“反党反政府分子”、“分歧分子”的政治主张动向等。“奉命”把高玉树等人当“敌人”看待,也“奉命”要视雷震、李敖等为“敌人”。自1951年至1965年,李世杰先后获得陆海空军褒状、国民党中央党部奖状、数度年终考绩“特优”,记大功、蒋介石二次召见、赠给“玉照”等。蒋介石赠“玉照”、称“同志”后一年,“李世杰同志”突然变成蒋家钦定的“匪谍”!他从云端一头栽下,从此挣扎在生死线上,展开了悲惨的人生。李世杰下狱后,两次被判死刑,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张画面是:1972年9月12日,他第二次被判死刑,再度戴上脚镣,彳亍而归。放封时他戴着脚镣,不良于行,面色死灰,但却劲气内敛,令人又同情又佩服。他那时是死刑犯,死刑犯除了例假日外,每天清早5点钟,都可能被提出去枪决。所以每天晚上入睡之时,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第二天太阳出来。这种夜夜惊魂的日子,真叫人难过。这种夜夜惊魂的折磨,终于在三十二个月以后,告一段落。1975年5月12日,改判无期徒刑定谳,脚镣再度离开了他,这时他五十八岁。同年9月22日,我从初判十年改为八年六个月,这时我四十岁。我早已搬到第八房,李世杰也搬到第九房,放封时与我在一起,谈话渐多,交情也渐深。同年12月6日晚饭后,监狱官开了他的房门,通知他立刻收拾行李,准备移监绿岛(火烧岛)。李世杰在班长监视下,无法向我道别,只好在提着行李、路过我窗下时,冒出“good-bye……good-bye”以为暗信。第二天清早,他便被解送外岛了。李世杰走后十六天(12月22日),我也突被通知收拾行李,解送“仁爱教育实验所”。景美军法看守所时代,便就此告一结束。

1976年我出狱,我出狱后十年(1986年2月4日),李世杰也出狱了,他坐了二十年牢。出狱之日,太太已死了,家散人亡,他也老态龙钟,这时他行年七十岁,已经是白发老人了。我深知李世杰博闻强记,笔下又行,听说他出狱,亟思鼓动他写出几十年来的种种见闻,以存信史。1986年6月25日,我透过陈菊,打听出李世杰的电话,跟他取得联络,说动他展开大写作计划。他本来只想用化名写,不敢用真名,我说你写出来的事,一查就是只有你李世杰才清楚的,你还赖得掉吗?还是抛头露面迎头痛击吧!他同意了。同年9月30日,他的大作开始出现在我主持的“万岁评论”、“千秋评论”上,连续发表,前后四年,直写到中风死去。四年间,夜以继日、锲而不舍,写出了两百多万字的揭发黑暗的文字,我为他印行的有《调查局研究》、《调查局黑牢三百四十五天》、《军法看守所九年》等,都是内容翔实的不朽之作。

在所坐过的牢房中,第八房于我独亲,原因是我在其中,一个人住了两年半之久,引起我最多的回忆。第八房是在警备总部军法看守所的独居小房,在小房中,整天过四面面壁的生活。佛教里的达摩老祖只面壁一面,我却面壁四面,小房有三叠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马桶和水槽,所余空间,已经不多,一个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动,统统在此。墙与地的交接点上,有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三十乘十五厘米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喝的水,装在五公升的塑胶桶里,也从小洞拖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线、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统统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班长不喜欢开门。所以,一切事情,都要趴下来,从小洞办。这个小房,才真是名副其实的“洞房”。在“洞房”里,随着阴晴、日夜、光暗等变化,一个人有不同的感受。在晴天时候,我有这样的经验:每天午饭后,到下午开始做运动前,有两个多小时特别安静的一段时间,比夜里还安静,因为经常梦魇的邻居们午睡时倒不叫。我认为午睡是浪费,从来不睡午睡。所以我特别能清醒地独占这两个多小时的特别安静。本来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属于我,但这两小时好像更属于我,尤其是星期天的这两小时。只要天气好,我每天中午都有一个约会,约会的对象不是人,也不是人活在上面的地球,而是比地球大一百万倍的太阳。冬天时候,太阳午后会从高窗下透进几块——真是成块的,于是在这小房间里,除了我外,又增加了动态。阳光总是先照上水泥台,再照上地板,再很快就上了墙,再很快就上了胸前那么高,就断了。为了利益均沾,我把塑料碗、塑料筷、塑料杯等,分放在几处阳光下面,然后自己也挤进去。因为阳光只有几块,所以就像照X光一样,要一部分一部分照,照完了这只胳臂,再照那只,若想同时全照到,那就只有“失之交臂”了。太阳虽好像是个小气鬼,只照进那么少、那么短,但对我已是奢侈品。阳光在冬天虽然热力有限,但至少看起来也暖和——几块暖和。这种光与热,都是在人群中、在地球上得不到的东西,它们从天而降,从九千多万英里的地方直达而来,没有停留、没有转运,前后只不过八分钟,光热从太阳身上已到你身上。这种宇宙的神秘,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同时感受到,有了这种感受,你仿佛觉得,虽然阳光普照,可是却于你独亲,世态炎凉,太阳反倒是朋友了。但在阴天时候,我的经验又翻开了新页:为了使光线好一点,为了干净一点,我买了两刀稿纸,来糊四面斑驳的墙,印格子的一面朝墙,四边抹糨糊,贴上去,立刻弄平。从最下面贴起,墙与地板接缝处露缝宽窄不一,先用桥牌拦腰一折,呈九十度角,一边贴墙上,一边贴地板上,再盖上稿纸,一张稿纸可盖住四张半桥牌。桥牌也是正面朝墙,于是自王(King)到后(Queen),和什么保皇党贾克(Jack)等,都像法国路易十六(Louis XVI)和玛丽·安托内特(Marie Antoinette)等一样,都完了。糨糊干了的时候,稿纸就绷得很平。大功告成以后,一行行稿纸背面,白里透绿,一个个小格子都衬出来,每个格子都是空白的,就好像每天的生活一样。原来糊的时候,只求光线好一点、干净一点,并无其他奢求——稿纸已为自己做了这么伟大的服务,还奢求什么?当然它们不够白,但白纸买不到。白报纸虽可买到,但质料太差,快变成褐报纸了。打字纸又太薄,糊上去什么都盖不住,所以还是稿纸最好。想到当年靠稿纸惹祸,今天把稿纸用来糊墙,颇有焚琴煮鹤的味道。阴天来了的时候,我才意外地发现来了新作用。房间湿气重了,关节上的风湿开始隐隐作怪,稿纸们吸足了湿气,纷纷鼓了起来,好像也在作怪。随着抹糨糊的痕迹,纷纷鼓出了各形各状的“浮雕”。一个个看去,颇为好玩,有美女侧影、有妖怪半身、有戴高乐的鼻子、还有好几条香肠。打蚊子留下的痕迹,有时用湿抹布擦不干净,索性加贴一小块稿纸上去,加贴的部分,因为全部是糨糊,引起四面八方的起伏,活像一只白螃蟹,在那里横行。整个的感觉是,自己不但活在湿气里,还活在一台千奇百怪的湿度计里。

在这种空间的感觉以外,还有时间的感觉:因为太久太久没有钟也没有表,甚至没有计时烛(marked candle),没有滴漏(clepsydra),也没有沙漏(hourglass),看时间的习惯已经退化。你无法准确地知道时间有多短或有多长,你开始没有一分钟、没有五分钟、十分钟……没有一小时、两小时。任何完整的时间感已经没有了。代替准确时间的,只是一些模糊的大段落:邻居早起者的声音,大概是5点多;早饭推进来,大概是6点半;午饭推进来,大概是11点;又是塑料小壶来,大概是2点半;晚饭推进来,大概也推近了5点(17点);6点起身和9点(21点)入睡的两次音乐通知是一天中最准确的两次。9点过后,擦地、洗脸、铺被、看书等,总拖到大概10点才睡。自己好像一个大沙漏,从起身到入睡,十六七个小时正好漏完。第二天,一开始,就好像把沙漏倒过来,一切从头开始——从和昨天一样的地方开始。从和前天一样的地方开始……小时早已不是时间的单位,甚至天也不是。前天和昨天一样、昨天和今天一样、今天自然也和明天一样。甚至星期也不是时间的单位,每个星期跟上个星期、下个星期也一样。比较近似的时间单位,反倒是月,一两月或两三个月,也许会冒出一点变化——别人的变化。每月生活都是大同、大同、大同……小异都很少。大同而小不异。因为时间的单位变长,相对的,衡量时间也跟着大手大脚。过一个月,再过一个月,多过一个月,根本是稀松平常的事,你不会指望一天要怎样有趣、一星期要怎样灵通,自然也不指望一个月会有什么奇迹。再过一个月,多过一个月,这就是你对时间的信仰。无趣味、无消息、无奇迹,也无所谓。你是时间的批发商,你已学会不再计较小段的岁月。空间是短的、时间是长的,空间跟时间已在你身上做了奇妙的交会,真可惜爱因斯坦的理论,竟没在这方面寻找证明。——上面这种空间与时间的感觉,都是我在第八房里感受到的。这些感受,只有在长久的孤独中,才能如此深邃、如此细腻。在第八房的孤独岁月里,我觉得我真能对人生有特殊的感受,因此它对于我,就永远有着一股莫可名状的幽情,在我离开多年以后,还会清楚地想到它。

我被“国民党总统”关入黑牢之时,年方三十五岁。所遭遇的不但有政治问题,也有性欲问题。前者解决,要靠“总统”;后者解决,要靠自己。牢里放封时有受难人问我这方面问题,我一本正经而言曰:“‘总统’日理万机,我日理一鸡——鸡巴的鸡。”闻者无不开怀而笑。其实,国家被他们搞坏,毛病就出在做“总统”的,不知为君之道,反倒专门管小事,察察为明、政由己出,以日理万机为得计。殊不知只有抛弃万机,百密之中,独探一鸡,才是正本清源无为而治之道。可惜这些傻不叽叽的东西不懂也!后来我出狱后,有人问我感想,并说国民党愿意跟我化解夙怨,不要再恨国民党了。我的答复总是:“原谅国民党吗?可以,可是我的老大、大头可以原谅国民党,我的老二、小头却不肯原谅。用日本话来说,我的阿它骂(日语脑袋)可以原谅国民党,我的钦它骂(日语睾丸)却不肯原谅。一想到那么多年青春,断送在黑牢里,害得鸡巴月出无孔可入、日出揭竿而起,这怎么能不记仇?我若原谅了国民党,我就对不起我鸡巴!”——正因为祸伏于胯下,所以,两次政治犯下来,我干国民党,可干得九浅一深呢!干到今天,还只九牛一毛呢!

既然日理一鸡,凭空手淫是没趣味的,我的方式是要靠裸女图片意淫,才能运作,我平时收集裸女图片很多,可是被捕时无法随身带。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捕时,我带了一本1970年10月号的 PLAYBOY 杂志在手,它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帮助。原来这本杂志有一个特色,就是它的中间大跨页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妹的裸照,两人前后跪倚铜床,在花被面上衬出裸体,那时的PLAYBOY 还比较保守,所以不能露出阴毛,但遮在枕头后面的姐姐阴部和遮在铜柱后面的妹妹阴部却留下想象空间,两人的小奶都向上翘,脸蛋也都甜蜜动人,是我相当喜欢的一幅画面。这本杂志,一直陪着我过了将近一年的岁月。在苦闷、不自由的监狱生涯里,她们带给我许多刹那的快乐时光。对着她们手淫是我最大的纾解与乐趣。另外家里送进一本 PLAYBOY 日历中有她们两人另一裸照,也是我的最爱,日历这张姐妹都跪在床上,别有情味。这对双胞胎名叫Mary and Madeleine Collinson,PLAYBOY 登出她们裸照后十六年(1986年),又出版《姊妹们》(PLAYBOY’SISTERS)一册,把双胞胎同类的裸照集成一册,其中也有六张这对姐妹的,可是都不如我带进牢中的这两张。可见照片与其本人其实落差颇大,传神入化,妙手偶得,其他照片也好、本人也罢,都不一定恰合尊意也!

1972年2月28日,我从台北博爱路警总保安处移送景美军法看守所,牢门一人,由监狱官郭同奇检查,此人脸上的表情除冷酷外,看不到别的。在他的冷酷检查下,我从保安处带来的书刊都被“保管”了,Mary and Madeleine Collinson姐妹等裸照也一起离开了我,使我大起“恐慌”。因为未来漫长的坐牢生涯,再也不见意淫、手淫的道具了,这可真难挨也。

三年以后,监狱官换人了,我跟这看守所也熟了,那时看守所辅导官是政工干校出身的冯音汝少校,他为了使“囚情稳定”,在书刊进口方面,给了我这特级囚犯不少优遇;在寄出信件的字数和检查方面,也给了我这特级囚犯一些方便,虽然是责任使然,但在出入之间,既不像其他辅导官那样政工干,想来还是该感谢他的。更感谢他的是,一天晚上,他同意我到库房里,把被“保管”的美少女照片带回押房来,于是,那天晚上对着双胞胎姐妹,我做了一生中最痛快的一次手淫。

后来为了蔡添树越狱事件,看守所所长徐元麟和冯音汝都遭撤换,而我的案子也确定了,随时有移监到“仁爱教育实验所”的可能,因此我把两张双胞胎姐妹的裸照,藏在“蓝灯字典”的硬纸封面中,果然在1975年12月22日,我被突然移监到土城,照例又“保管”起我在景美军法看守所的许多书物,但字典等工具书除外,于是夹带中的双胞胎姐妹便幸存下来,一直陪我到1976年11月19日出狱,方才完成“阶段性使命”。

PLAYBOY 杂志与我还有后缘,后来它的中文版不但一再访问我,并在英文1990年年刊(PLAYBOY Enterprises,Inc. 1990 Annual Report)里刊出我的照片。那次刊出,是从十五种外语版中每年一百八十位名人中选出三位,李敖即在三位之中,在我照片下美女大腿如林,亦趣事也。

我在十一房坐牢时,对面是第三房,是小房间,有一位囚犯独居。囚犯大陆籍,平头,黑黑的,面目瘦弱。他的最大特色就是不说话、也不看书、写字、也不出来放风、也不提出任何抗议和要求。对外界的一切,一概不理。他每天没有一点声音地活着,像个鬼似的,令我们十分好奇。我们对他的任何关切,如送食物、用品等给他,他也一概不理。有一次寒流来了,狱方加发毯子,监狱官孙红全(这个人不错)沿房开门,问寒问暖,问到这位第三房的怪人,也全无反应。我比照“息夫人”的故事,把这怪人取名为“息先生”。他这种一句话也不说、一点声音也没有的囚犯,为我生平仅见。我想他一定是受了人生最大的刺激,因而看破红尘,宁愿自闭的。这样子与“鬼”为邻好一阵后,我们往往忘了第三房还有一个人在。听说他早就服刑期满,只因为只身在台,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狱。他后来被送到绿岛“候保队”了,这样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断孤岛,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生”的例子,使我特别留意到囚犯的交保问题。留意之下,发现政治犯胡虚一他们所说“从没见过一位难友是无保放人的”之言,确是实情。不过,在我入狱之前,我却听说有过无保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对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狱时,是没有交保的。这一自述,给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记得清清楚楚。魏廷朝这次跟我坐牢时,他因为早我二十四天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狱。他出狱后“仁爱教育实验所”负责人告诉我:现在你李敖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狱,你随便找两个朋友保你吧!我一听,就立刻拒绝了。后来他们纠缠不止,我这时记起魏廷朝无保放人的自述,我说,保什么啊?魏廷朝就无保释放过,为什么老找我麻烦?不料他们说,谁说魏廷朝没交保了?我们拿证据给你看!随后他们果然拿出证据给我看,原来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证据后,我心里一阵沮丧,在我眼中的台湾英雄,原来如此!不过,既然事已穿帮,我还是“执迷不悟”,我说,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是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我态度强硬,就暗示我没保就不会放人,我说我就是没保,你们不放我也可。最后他们屈服,破例无保释放。后来得知,我是国民党所抓成千上万的政治犯之中,唯一一个无保释放的个例。

最有趣又最恶心的是:我的开释证明书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悛悔情事”专栏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看了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政治犯无过可悔,却硬要说他悔了过,这种强制悔过症,在我以前,就施之于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元勋——陈独秀身上过。1937年8月25日陈独秀出狱后,立即给《申报》编辑部写信,表示:“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陈独秀这一书面声明,《申报》不敢把它登出来。四十年后,国民党“进步”了,至少不再发消息说李敖“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妈的国都被你们丢光了,还爱个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