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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柔安从学校出来后第二天才回家。她心花怒放,声音也轻快多了。有人说,每个人的生命都相似,只是点缀在生命里的希望和梦想使它有所差异。柔安很任性。因为她空洞、幻然的目光,学校里大家给她取了“观世音”的绰号。谁也不知道“观世音”在幻想什么。
    她这次才认识李飞。他对她很好。他似乎不喜欢她的出身,但是他会骄傲且故作屈尊地说:“你很好。”如此而已,不过这已经使她心满意足了。多令人兴奋的经验。她抱着大胆的热情,希望他们还有机会再碰面。
    她不费力地掩饰着微跛的动作。她知道绷带是自己勇敢的标记,而当叔叔联想到受伤的起因时,这绷带是绝对不受欢迎的,到家门口时,她故意把红围巾提高一点。
    午后严静的阳光照着“大夫邸”高耸的大门。这是一幢六七十年前官邸格局的大宅。横卧在大门上的绿色匾额上写着烫金的“大夫邸”,顶端有“皇恩”两个小字。
    这一类大宅都没有供马车停放的空地,现在停着一辆漆黑的派克轿车。面对大门口的是一面一百二十度角的墙。两座石狮子并列在台阶的两侧。在盖有顶的走道途中是门厅。正门的后面,直通往正院,只有在正式宴会时才敞开,平时都是由边门进出。
    朱红色的大门最近才漆过一层。那镀金的手扣环在门上闪闪发光。这座大门高约十二尺,宽约十尺。炫耀着建这幢大宅的大官气派。地砖泛着深红色,似乎不是现在铺的,每块是一尺半见方。门厅两侧的门房屋子特别宽敞。令人忆起几十年前,房子是房子,空地是空地的时代。正门上的隔板和边门都漆成黑色。杜范林很留意大门的外观,他要保持这股古典的高贵气派,他指派门房老王保持门环的光泽。虽然有人揶揄说:“那幢房子连那对石狮子都令人唾弃。”可是看到门上的朱红色和金黄色,都会不由自主地羡慕这家人富裕。除了正式场合以外,这大门从不开放,可见它的装饰价值远超过实用价值,但是它确实博得了来访者的敬仰,被认为是这家人社会地位的显著象征。
    第一个院子,铺着硕大精致的石板,走上三级台阶就是第一厅堂,这儿是接待客人用的。中央的镶板上挂着一张爷爷的水彩画像。细致的格子窗略泛金黄色和桃红色,可以进而瞥见第二个院子。家具都是雅朴的檀香木打造的,带有圆圆的角和大理石的面。墙上挂着几轴字体不凡的书法。西墙上挂的是柔安的父亲仔细临摹的“翰林”字体。东墙上挂的是光绪年间最后的忠臣之一——也是杜忠的好友——翁同龢题的对联,这副对联约有一尺余高。对联的旁边是一幅马远的巨幅山水画,这可是稀世珍宝呢!
    不过,整个古典庄严的气氛被廉价的油画复制品“巴黎之抉择”破坏无遗。画里是三个站在不同角度的裸体女神,前市长的儿子祖仁买回来当摆饰用的。他搬出去住在东城的住宅区。
    一座椭圆镀金的穿衣镜框斜立在角落上,是十八世纪闺房里摆的那种。这件进口艺术品叫做西洋镜,被人看成一种时髦高雅的玩意儿。据说平常看不见的妖魔鬼怪,一到镜子前就会现形,所以具有照妖驱妖的双重功用,又能让杜范林在出门办公之前,顾影自怜一番。他习惯在出门前站在镜子前面,撚撚胡须,研究一下他那圆肿、易发胖的脸孔。
    世上的事真虚伪。表面上,这家人都活在那位大政治家老祖宗的庇荫下。老祖宗那幅天庭饱满、和颜悦色、蓄留白须的画像正由墙上对子孙微笑呢!然而整个大厅的布置就像它目前的主人一样,刺眼、不调和以及充满了粗俗的自信。与其说这是大政治家、大学者后裔的房子,倒不如说是做咸鱼富商买卖——她叔叔就是——的房子更恰当。
    她希望叔叔正在睡午觉。她迅速地穿过第一个院子,来到西边的回廊。春梅听到脚步声,从叔叔房里喊道:“三姑,是你吗?”
    春梅本来是婶婶的丫环,因为替前市长生了两个孩子。所以叫柔安“三姑”,她并没有确实的地位。古时候的家庭喜欢把堂兄弟姐妹加起来排行,这样显得人口较旺盛。所以柔安是独生女,也就变成老三了。
    柔安到了后院,进了拱门走向西厢,那是她自己住的庭院。这个院落整洁幽静,小径铺着一块块十五尺长的蓝木纹石板,上面放了两个大的金鱼缸,缸里长了厚厚的青苔。横边的两棵梨树光秃秃立在冬阳下。她在门廊徘徊了一会儿,欣赏着盆里的秋海棠。
    一回到自己的院子,她就感到孤单。她曾和父母度过了快乐的童年。她是父母的独生女,她对祖父母还有印象。十四岁那年,她母亲过世了,当时他们住在北京。更早以前,她父亲到南方嘉兴出任道台,所以他们住在那儿。
    如今一切都变了。母亲过世后,她就一直是孤孤单单的。当时她父亲在上海孙传芳的麾下任职;孙传芳被国民党击溃后,他的财产充了公,于是他远走日本,把女儿送回西安上大学,因为这里是她的老家。飘泊了几年后她父亲回到了“大夫邸”。兄弟俩合不来,杜忠生性倨傲。虽然经济情况不佳,也绝口不提祖产分家之事。他选择了三岔驿祖产附近的一座喇嘛空庙,在那里隐居。
    唐妈正在和其他佣人聊天。一听小姐回来了,她急忙走到院子里。唐妈从柔安七岁时带她长大,自从她母亲过世后,她就成为小姐的忠仆和伴侣,她觉得自己有责任像个母亲般地对待她。她是北平人,和其他佣人不大合得来——只对杜忠一家人忠心——她来自农家,对皇上钦点的“翰林”具有特殊的敬意。结果呢,她对市长一家人的看法就跟柔安一样,柔安有很多秘密只对她一个人说。唐妈有朴实的脸孔、宽厚的肩膀和扭摆的小脚。她对柔安很尽责,随时留心着柔安的饮食、穿着和利益。柔安对她的信赖,不下于对自己父亲的信赖。一年前当父亲还住在这里时,他们三个人就像一个祥和的家庭。
    “小姐,你回来啦!”唐妈说。
    “唐妈,你看,我在街上和警察打架受了伤,所以才打电话告诉你,说我昨儿个不回来。”柔安摸着脖子上的膏药说。
    唐妈拉着一张脸,检视伤痕。柔安将膝上的淤青指给她看,还告诉她打架的详情。
    “他们怎么可以这个样子!”唐妈咂着舌说。
    她直到替柔安清洗膝部,仔细包扎后,才放下心来。
    柔安一拐一拐地上床时,春梅正走进来。
    春梅是个二十八岁的少妇,有尖挺的鼻子,高耸的颧骨和灵活的眼睛,从她的衣着看来,谁都会以为她是这家的小姐。她留着短短的烫发,身穿黑缎长裙,衬托出她优美的身段。她精力充沛,常过来找柔安聊天,毕竟柔安是这幢屋子里惟一与她年纪相仿的女人。她跨上台阶,就大声宣布自己的光临:“三姑,真高兴你回来了。我听唐妈说你昨天没回来。”
    她看到柔安的脚微跛就说:“怎么,出了什么事?”
    “梅姐,您坐,”柔安拍拍床说。她叫她“梅姐”,因她的地位比仆人高,又是市长孩子的母亲。
    春梅坐在床边。柔安想了想,说:“梅姐,我想今天晚上吃晚饭时,我和您换位子。不想让叔叔看到这个。”她指了指耳朵后面的纱布。
    “怎么会受伤的?”
    柔安把事情经过告诉她。
    “那简单,你把头发放下来。老头子看不见的。”春梅总是在背后叫杜范林“老头子”。“老头子”比“老爷”亲密些,又不像“老古板”那么不敬。
    “他昨天晚上问起你。我告诉他你要留在学校开会。”她对小姐眨了眨眼,接着说,“把手表拿给我。我会派人拿去修理。”
    柔安好感激。春梅当家,总是为她做好事,并且替她节省开销。春梅继续说:“你不必谢我。大夫邸的财产不是你爹和你叔叔共有的吗?我想你爹也不必觉得是在花他弟弟的钱。虽然老头子爱发脾气,不过我们这可是在分享祖先的财产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相像的兄弟。就算所有的钱都是你叔叔赚来的,也全是靠那口大湖。俗语说‘抓贼打虎靠血亲。’你爹自尊心很强,我知道,不过他是读书人嘛。家里面一个兄弟做学问,另外一个当商人赚钱,不是挺光荣的吗?”
    柔安不好意思向春梅提起那个送她上医院的青年,告诉唐妈倒无所谓。
    春梅起身要走说:“我来安排今天晚上吃饭的位子。老头子正在睡觉。我偷空溜过来找你聊聊。现在我得回去了。”
    春梅走后,柔安不由得佩服这个美丽又能干的女人,虽然不认识字又只是个丫头,单凭她个人,终于爬上了这个家庭的一席重要地位。
    ***
    过了一个礼拜,柔安的叔叔杜范林饭后正在他自己房里看报。第二个院子的格局和其他屋子一样,中间是客厅,两边是厢房。两厢房各用隔板隔成两间卧室,因为以前盖的房子都很宽敞,深达三十尺。太太的卧室在西厢,老爷的卧室在东厢,春梅和孩子睡老爷后房。
    杜太太年届五十,正到达对自己家庭地位感到安全无虑,住得好、用得好,舒服但又寂寞的晚年。她替丈夫生了两个儿子。老大十六岁那年的夏天,在三岔驿的大湖里淹死了。后来老二祖仁又出国了。现在他长大成了家,却搬出去住,这是个令她难以接受的事实。她原以为在晚年能有儿孙绕膝。而今除了春梅生的两个儿子之外,屋里听不到小孩子的声音,虽然他们也奉命叫她“婆婆”,叫前市长“公公”,但不是她真正的“孙子”。
    年轻的春梅掌管了她的家,在这儿生了根,证明了她干得什么事都不能少她、而且聪明得难以匹敌,这实在伤透了她的心。惟一的好事就是丈夫不再来打扰她了。春梅很尊敬她,愈发使她感到无助。她不读书看报,以前常出去打打麻将,或是邀人来家里摆一桌。但是近来她常犯神经痛,不这么常出门了。没事的时候,她就翻翻箱子,看看自己的东西和丈夫的东西,然后监督一些家事,其实这些春梅都已经弄得有条有理了。她知道自己根本不是这个年轻女人的对手。
    杜范林在桌灯下的一张广东运来的桃木躺椅上坐着。春梅则坐在后屋里做着女红,不去打扰他。但是他需要任何东西时,她一定唯命是从。他愈来愈少不了春梅,他被她年轻的风韵迷住了。春梅在附近时,他就觉得很轻松舒服。有时候他为自己找借口说,一个男人为公务忙了这么久,应该享有个人的一点娱乐。他觉得自己真有福气,能有春梅伴在身边,他对她的才干和自己的好命感到妙极了。他找不到比她更迷人、更聪明、更有用的妾了。一切都那么自然,虽然破坏了常规,他却觉得很舒服。
    他对她喊道:“春梅,你要不要去笛笙楼听个女的唱大鼓?北京来的。我接到四张明晚的招待券。报纸上提过这个女的呢!”
    春梅说她很愿意去。“婆婆去不去?”她问道。她知道太太闹神经痛,正躺在床上。
    “我想她不会去。”
    “我想带三姑和孩子去。”
    “你们年轻人去。那个地方孩子去不好,叫祖仁和香华跟你们坐我们家那辆车去。我要他们明晚过来吃饭。打电话说我有事要和祖仁商量。然后你们再一起去看戏。”
    她打电话给祖仁的太太香华,香华很高兴,来西安后,她一直觉得无聊极了。
    春梅回房后,范林拿出一封大哥刚来的信给她看。
    “我大哥真是疯了,莫名其妙地写了这封怒气冲冲的信来。他是气我赚钱。”
    “信上怎么说?”春梅把全家发生的大小事情都看成是自己的职责。
    “哦,说到我们大湖边的回族邻居。他认为我们该拆掉水闸,好让水流向回人的谷地。”
    所有的家事中,春梅最不了解三岔驿的大湖。她只知道他们咸鱼生意全靠那里得来。她从没去过那里。每回杜范林和杜太太去,她都得留在家里照料一切。
    杜太太把她留在西安,还有一个理由——祖宗的祠堂在三岔驿。杜太太绝不让春梅参加祭祖,怕她成为家里正规的一分子,那样会产生微妙的问题。年轻聪明的春梅可能凭着是“孙子们”的母亲而压倒她。杜太太连一回合也没赢过这个丫头。
    春梅知道老爷每回看到柔安的父亲在信里提到水闸,就冷冷发笑。她知道那道水闸替三岔驿的老百姓带来困扰,也引起他们兄弟俩的不和。
    “告诉我咱们那些回族邻居的事吧,柔安她爹怎么说?”现在她说。
    杜范林知道春梅在管家方面很能干,可是他从不和她讨论重大的决策。如何对付回人是他要和儿子商量的事,对女人来说,不大易理解,所以他笑笑说道:“别让你这漂亮的头脑为这种事烦恼。”
    春梅受了委屈,但是没说什么。
    第二天晚上祖仁和香华来吃晚饭。他是个方脸的年轻人,身材短小而精悍。他和时下的先进年轻人一样,穿一件扣着领口的海蓝色哔叽中山装。外衣口袋突出一支金笔。香华很时髦,穿一件紧贴的旗袍,瘦削的脸仔细地抹了胭脂。
    祖仁来和他爹谈论生意。他不了解这些年轻女人们为什么对听大鼓这么有兴趣。他从来不爱听音乐,管他是国乐或是西乐。在纽约大学念书的时候,他喜欢到露西剧院看表演。有一回别人带他去卡内基音乐厅听演奏,他在座位上局促不安,感觉像是被迫来听一小时不知道哪一国的讲演,而又不敢提早离席。今晚是因为香华很想去,他才勉强同行,他知道陪太太一块参加晚会是做丈夫的义务。
    饭桌上他爹提起大伯的来信,他把信看了一遍。
    “都是傻话。我们重视咸鱼的生意。惟一没做的当然是把湖水闸起来。自从我筑起那道水闸,湖里的水位升高了十尺左右。水量一增加呀,每年我们都抓到更多大鱼。现在我们的咸鱼还远销到太原、洛阳呢。生意将继续扩大,而且我们可以尽量地放鱼苗进去。只要不被河水冲走,鱼就会繁殖得愈来愈多。我真不懂大伯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已经要市政府的人在水闸上贴布告,凡是入侵者都要送法严办。几个士兵就够对付人了。”
    “我爹就是担心这一点。他说士兵不能阻止战争,倒是会引来战争。他不相信我们可以凭武力去保护这个远在山里头的水闸。”柔安说。
    祖仁带着急速、半谦虚的笑容看着堂妹。
    “柔安,你爹是个大学者。但是他不懂得做买卖。”
    他说得很客气,以免得罪了她。柔安知道水闸是他想出的鬼主意——他回来加入他爹业务之后所想出来的第一个赚钱计划已经发生效用了。她不想和他争辩,只说:“我听爹说过,爷爷就是不依靠武力,才使得三岔驿躲过了一场流血战争。”
    春梅专心地听,没有插嘴。香华则一向对丈夫的生意不感兴趣。柔安一心想去听大鼓。在北平的时候,她就很喜欢去听人说书,那些说书的都有一种专门的技艺,把歌曲和音乐揉进故事里去。崔遏云是北平来的。何况,柔安读过一篇文章谈及这个女孩的表演,文章上署名“飞”。一吃完晚饭,大伙儿都准备好到笛笙楼茶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