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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农工商

东周列国时期,管仲相齐之时,提出“四民分业”理论。主张将社会成员按照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划分为四大社会集团,即士、农、工、商。士农工商的并列,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人们按职业进行划分。自此之后,中国历代王朝都基本接受了这种典型的职业划分。《管子·小匡》明确指出:“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且“工之子恒为工”、“农之子恒为农”,不得相互逾越。后来人们据此又划分出等级:“凡民有四,一曰士,二曰农,三曰工,四曰商。论民之行,以士为尊,农工商为卑。论民之业,以农为本,工商为末。”这些思想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重教化、以农为本的社会现实。

(单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