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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的避讳问题《胡适口述自传》译注后按

唐德刚先生“注”

近六十年来的“红学家”,从早期的蔡、胡、陈、钱,到最近台湾的“幼狮十八家”,有著录可考的至少在三百人上下。如果这三百篇也可文以类分的话,笔者不揣浅薄,就斗胆把他们分为三大派:

第一,“猜谜附会派”。这派的附会猜谜且有笨巧、大小之分,也有政治、哲学、入世、出世之别。自蔡孑民先生而下到潘夏(重规)先生,以及潘公在香港新亚书院所成立的“红小组”和组里的红卫兵们,胡适之先生便一竿子把他们都打入“笨猜谜”,笔者不敢附和胡说,且名之曰“大猜谜”。大猜谜也不只蔡、潘两家。近三十年来把“大观园”一分为二、剖成“两个阶级”的李希凡、蓝翎等“斗争派”,和把《红楼梦》划成“两个世界”的余英时先生的“人文派”,以及一些“佛道派”、“玄学派”,也都和旧“索引派”的出发点差不多。大家都在搞大猜谜。

这个大派之下,也还有些小派或巧派。他们要在茶余酒后把曹雪芹这部大“谜书”或大“淫书”来揭揭底。例如,“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这个“初试”的对象是他的大丫头袭人呢?还是小侄媳可卿呢?又如“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所“伏”的是目前的“白首双星”——史太君和那位“呵呵大笑”的老混账张道士呢?还是作者没有交代的将来的小白首双星——“一芹一脂”呢?曹雪芹这支笔十分狡猾,狡猾到使我们小小的童子军帐篷内也没有太平日子好过的程度。这是种小猜谜或巧猜谜。但是不论谜底有巧拙,猜谜者人物有大小,其猜也则一。要“猜”,那答案就debatable了。

第二派则是比较实际的“传记考证派”。这一派的老祖宗便是有“考据癖”的胡适之先生。“考据”是个科学玩意。要考据就得让证据说话,不可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如果先把“阶级”这个观念扣牢,然后“找证据”,把曹雪芹来个“阶级分析”,那么曹雪芹的“阶级成分”也就永远查不清,《红楼梦》这部巨著也就永远读不完了。

第三派大致可以叫作“文学批评派”。批评也有大小之分。胡适说:“《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它没有一个plot。”这话虽是西洋文学批评中的老调或滥调,但是这也是个从大处着眼的大批评。纪晓岚评《文心雕龙·原道篇》,说:“文以载道,明其当然;文原于道,明其本然。识其本,乃不逐其末;首揭文体之尊,所以截断众流。”现在受西洋文学训练的“红学家”,所搞的都是这个“大批评”派。从好处说,他们是“识其本,乃不逐其末”。从短处说,读《红楼》的人,如不从十来岁开始,然后来他个五六遍(毛泽东就说他看了六遍),不把《红楼梦》搞个滚瓜烂熟,博士们也就无法“逐其末”了。这大派便是当代文学界新兴的青年职业批评家。

等而下之的则是那些把《红楼梦》读得烂熟的业余牛皮匠。他们对《红楼梦》有由衷的爱好,而他们所热衷讨论的话题则集中于刘勰所说的什么神思、风骨、情采、章句等方面的细枝末节。这一派虽多半是业余性质,但是《红楼梦》却是个无底洞。一旦不幸翻身落洞,则草蛇灰线,也是治丝愈棼、瓜蔓无穷的。

《红楼梦新探》等巨著的作者赵冈先生便是位经济学教授,他搞“铜臭”搞腻了,也想到怡红院随喜一番,闻点“花香”。结果花香铜臭两难分,只好解衣下海,亮相一番。

笔者不学,三十年来读闲书,阅尽诸公“考红”之作,感染亦多。年前执笔写胡适之先生的文学观,便有意为红学一世祖以下的九流十家来个——如胡氏所说的——“结结账”,就存殁诸家次第甲乙来写点红书读后感。然深恐悬崖撒手,堕入深渊,自讨苦吃,乃知难而退。

不过林黛玉毕竟是我们的大众情人,《红楼梦》也是中国知识分子人人必读之书。学人不读《红楼梦》,方帽加头也枉然,因而有时偶有所见,还是要凑点热闹。

还有,“红学”里的“避讳”问题,也是一桩有趣的小公案。原来在《红楼梦》的早期钞本“甲戌本”、“庚辰本”和“戚本”里,作者对他两位祖父辈人物曹寅、曹宜,似乎都有避讳的迹象。

“庚辰本”第五十二回晴雯补裘至深夜,作者不愿提“寅正一刻”,而说是“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下面的“双行小注”(胡适说是“作者自注”)说是避“寅”字讳。胡适据此而肯定作者是曹寅的孙子。《红楼梦新证》的作者周汝昌亦同意此说。

可是海外两位大红学家,周策纵、潘重规两先生则不能接受。潘君并指出第二十六回中的“庚黄”“唐寅”的故事,说作者“又写又说,又是手犯,又是嘴犯”,而否定此说。策纵并举出雪芹的曾祖原名“尔玉”,因说:“《红楼梦》里的玉又从何避呢?”

这潘、周二问题均不难回答,宗法社会里“避讳”这件事,原是可避则避之,并不是死避。韩文公说:“其父名仁,其子不得为人乎?”正是这个意思。周公所举的“玉”字,更不成理由。古人所谓“二名不偏讳”。孔子母亲的名字叫“征在”,所以孔子就“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了。韩愈的《讳辨》不是说得很清楚的吗!

至于曹雪芹不说“寅时”是否是“避讳”,吾人固不得而知,但是至少那位“批书人”是如此说的。如果那位“批书人”正如周汝昌所说的是“史湘云”,难道我们还不相信那云鬓纤腰的美人史湘云,而偏要去相信那两位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潘重规、周策纵乎?

不特此也。曹雪芹不但避“寅”字讳,他显然还避“宜”字讳呢!周汝昌在《红楼梦》最早的两部钞本——“甲戌本”和“戚本”——上面发现个大秘密,他认为是“钞胥”之错。那就是在这两个抄本里,所有的“宜”字,都被抄成“”(三横画)。这个“三横画”的不成字的字“”,里面显然有文章了!

低能的“钞胥”(俗称“录事”)的抄书工作,是可能一误再误的。胡先生便曾指出他们把一个草书的“真”字抄成“十六”。笔者本家前辈有位纨绔子,有次用重金请“枪手”代作文章,投考秀才,结果还是名落孙山,因为他把枪手所起的文稿上草书的“希圣希贤”中的“希贤”二字抄成了“又布上天”了。

所以抄书一误再误,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甲戌本”和“戚本”里所有的“宜”字都抄成“”,笔误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这两个古本都最接近作者的原稿。在原稿里作者把“宜”字一律故意写成“”,这可能也就是一种避讳的写法。曹雪芹为什么要避“宜”字讳呢?因为“曹宜”是他的亲祖父?还是因为“曹宜”是他们“五庆堂”里最后一位显赫的人物呢?我们就要向“红学家”们继续请教了。

“避讳”这个东西是我国宗法社会里最荒唐的制度之一。但是任何坏的东西,往往也有其好的一面。“避讳”在我国后来的“校勘学”和“版本学”上所发生的功用实在太大了,它多少是被当今的红学家们忽视了。

再者,六十年来“红学”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个极大的弱点,那便是搞“红学”的人——自胡、蔡、陈、钱到俞平伯、周汝昌、夏志清、潘重规、余英时……他们都是“批评家”、“考据家”、“哲学家”、“思想家”,却很少“作家”;所以“红学家”们多半不知“作家的甘苦”,和作家们从灵感、幻想、经验等到构思、布局、创作、增删等的艰苦历程。所以他们每每为“文章自己的好”这一不知不觉的潜意识所支配,而乱下雌黄。胡适之、周汝昌都犯这个毛病。周汝昌在书中那种与高鹗简直不共戴天的心理,便是最明显的例子。

“红学界”里有丰富创作经验的唯鲁迅与林语堂二人。可惜他二人都不愿用情哥哥寻根究底的考据憨劲,但是他二人却代表“红学”里的作家派,他们的话是有其独到之处的。林语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作”,而是高氏对曹雪芹原有残稿的“补写”。这一论断,是十分正确的!

至于周汝昌对高鹗的谩骂,林氏就说“周是不配谈高鹗的人”(见《平心论高鹗》一书)。这句话虽说重了点,也倒不失为作家派的红学家的持平之论。

总之,对“红学”的考证和批评,自胡老师开其先河之后,到今天还是个无底洞,下一切结论都为时尚早。但愿海禁大开之后,将来会有更多的杰作出现!

周策纵先生“按”

策纵按:德刚在这“注”里说,避讳的事,“原是可避则避之,并不是死避”。这话就某些朝代说固然很对,但在别的一些时代却不然。“二名不偏讳”也是如此。陈垣在《史讳举例》里已说得相当详细。他已指出:“唐以前两字兼避,已成风俗,至太宗时始禁之。然禁者自禁,唐时二名仍偏讳。”并说:“宋金以来,二名无不偏讳者。”清朝自康熙时代起就讲求避讳。陈氏说:“雍乾之世,避讳至严。”这正是曹雪芹写书的时代。试看康熙的讳“玄烨”、雍正的讳“胤禛”、乾隆的讳“弘历”,无不二名皆偏讳。当然,文人对于自己的祖父,当时是否可不避讳,还值得仔细研究:除非能找出一些不避讳的实例来,否则就很难断言曹雪芹可以不避。“尔玉”二字也许较疏远,“寅”字就较近了。如果说曹雪芹不肯写“寅正初刻”是为了避讳,而对“唐寅”的寅字又可以不避,这能说得通吗?我看更严重的问题还是,把“唐寅”的寅字还开了那么一个大玩笑,尤其是牵连那极不庄重的春宫图。作者在这里大可用仇英而不必拉出“我的朋友”唐德刚的贵宗贤来。在雍正、乾隆时代,会有人把自己祖父的讳来开这种玩笑吗?自然,我们也很难说曹雪芹不能有这种惊世骇俗之举,他既然可以把许多“家丑”也和盘托了出来,也许就无所谓避讳吧。不过这仍是我们“想当然”而已。至少我们可以说,就“唐寅”一例说来,《红楼梦》里并不避名叫“寅”的祖先的讳。其实《红楼梦》作者本来非常注意避讳的重要性,所以特别指出“红玉”犯了“宝玉”的讳,便要改名“小红”。既然如此,又怎么会把自己祖父的讳来开那个大玩笑呢?除了第二十八回“唐寅”之外,第十回张太医还说了“寅卯间必然自汗”,第十四回有凤姐“至寅正”被平儿请起来梳洗,第六十九回天文生也说过尤二姐可于“寅时入殓”的话,“寅”字在书里至少出现了四次。因此,《红楼梦》大约在有些地方也许避“寅”字讳,但在别处却是不避的。这就牵涉全书是否一人所作的问题了。有人自然会说,曹雪芹也许当时是用缺笔避讳的办法,由于现存的钞本并非雪芹的手稿,也许原稿“寅”字是缺了笔画的吧。这个说法本已犯了“以无据为证”的毛病,因为谁也不知道曹雪芹的手稿到底缺了笔画没有。事实上,过去作者如抄录故书,虽可用缺笔之法避讳,自己的创作则多须改字或避用。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四里已指出过:“朱文公注《论语》、《孟子》,正文遇庙讳,则缺笔而不改字,注则无不避者。其注《易》亦然。”至于德刚指出:至少“批书人”已认定不说“寅时”是避讳,那么,这“批书人”自然已认定小说作者的先人一定讳“寅”。胡适这个看法自然是十分合理的(周汝昌还指出过二十二回“戚本”批语对砚台谜语批说“隐荣府祖宗姓名”是指“玺”字,也是对的)。问题只在这“批书人”到底是谁。这点如果还无法肯定,那就很难下结论了。而且“批书人”为什么不注意到“唐寅”不避的例子?所以我认为,那另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潘重规”如要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也许还“查无实据”,但在这一点上提出疑问来,却“事出有因”,还值得我们再四思量。德刚要紧跟着“那云鬓纤腰的美人史湘云”扬长而去,我们这些老头子有何话可说?只祈祷不要等他跟了半天,才发现前面走着的是个毛发森森的彪形大汉,那时可别错骂周公的本家汝昌诗人把你捉弄了呢!

唐德刚先生“再按”

德刚再按:《红楼梦》里的“避讳”问题,原是极有趣的。不但史湘云夫人注重避讳,林黛玉姑娘也很注重。黛玉的妈妈叫贾敏,所以黛玉说“敏”时就以“密”字代之,写“敏”字时也“缺”一两笔。这在他老师贾雨村的注册记录里,是有老卷子可查的。

总之,《红楼梦》是个无底洞,笔者这个“老头子”绝不愿与另外两个专家“老头子”来“聚讼”这个好玩的小问题。还是让那些喜欢打官司的红学家们去讨论吧。

周策纵先生函

德刚:前两天才寄你《红楼梦》会议邀请书,就收到来信,要我又替胡公的《口述自传》封面一挝,挝是挝过寄去了,这儿又写了一点抬杠“后按”,不知还来得及附在(《胡适的自传》第十一章)注末吗?如不便就算了,我怕误导读者,想来澄清一番,恐怕越说越说不清吧,最后的话还得你来说,所以我还是寄到你处,如以为可,就请转寄给刘绍唐先生,如无缘入书,便可改作“胡适的自传译注后按:《红楼梦》里的避讳问题”,作为《传记文学》的补白如何?(下略)

匆祝

年安

策纵 1979年12月17日

原载《传记文学》第三十六卷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