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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互打七伤拳

竞争可能是建设性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

——马歇尔

既入商海,就不怕竞争,但怎么竞争,恐怕有一千个老板,就会有一千个答案。华为为了攻城略地,他们不惜低价开路,以至于很多外商开招标会,都喜欢将华为和中兴这一对老“对手”请去共同参加招标。招标方的目的很明显,他们想借助两家的“矛盾”,以取得招标市场最低的价格。

低价竞争可以解一时之饥,但却无法管一世之饱。华为的低价竞争政策,真的能够长久地坚持下去吗?

纵观全球商界,奔驰和宝马,肯德基和麦当劳,波音和空客等等,这些都是世界上有名的冤家对头。

既生瑜又生亮,一山容不下二虎,“中兴与华为”这一对同处深圳,分别为我国电信行业排名第一、第二的企业,他们的竞争就自然不可避免了。

有一帽很有意思的漫画,画得就是这两家公司目前所处的竞争状态:“华为狼”和“中兴牛”站在同一个擂台上,牵扯着一根被绷得紧紧的绳子在较力。在国内外的市场上,谁胜谁负,一时间半刻还真的看不出结果。

自1996年开始,随着华为和中兴在电信市场上的产品全线铺开后,他们的产品至少有70%是重合的。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一时间,这对同城的“兄弟”公司为取得优势,不惜用尽各种手段。

华为和中兴在竞争中为了取得对方第一手资料,不惜互派“商业间谍”,往往一方刚开完高层的决策会议,会议资料就会在第一时间传到对方总裁的邮箱中。

而那一场场针锋相对、硝烟四起的价格大战,更是让人紧张得喘不上气来。华为和中兴公司在一次次招标战中,你报的标价低,我比你报的还要低,你敢“零报价”,我就敢赔钱外带赠送。

1998年,在湖南、河南两省的交换机投标会上,华为递交了一份特别的标书。在这份标书上,华为将自己的产品同中兴的产品进行了详细对比,并委婉表示华为在性能上远优于中兴。不过令任正非始料未及的是,在投标会的第二天,中兴如法炮制、以牙还牙,全面更换了一份打击华为的标书,最后抢得大额度订单。

随后,华为和中兴分别起诉,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虽然结果是“各打五十大板”,但这种相互起诉对方的事情,在中兴和华为之间一直也没有停止过。

2011年4月末,继华为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起诉中兴通讯侵犯其专利权之后。仅过去20个小时,中兴通讯随即发出声明,声称其已在国内对华为提起了反诉讼,指控其侵犯了中兴在LTE方面的专利。华为和中兴的官司从国内打到了国外,这种官司的最后判决,往往是“你丢一城,我失一地”,频频的内斗,不仅耗时,而且耗力,低价竞争虽然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市场效果,但这种竞争往往只是在打“七伤拳”,虽然伤了敌人,但自己也同时受到了伤害。

低价竞争,不能持久,绝不利于一个企业的正常发展和壮大。华为中兴之战什么时候能停下来,这真是一个让人无法回答的话题。在国外的许多招标会上,很多招标方都喜欢将华为和中兴一起请到招标现场,让他们互为压价,招标方好从中渔利。从这一点上,这两家国内数一数二的电信企业,也许就能悟出不少的东西来!

华为在拓展海外市场的时候,任正非已经明白了这一点,他曾经这样说:“在海外市场的拓展上,我们强调不打价格战,要与友商共存双赢,不扰乱市场,以免西方公司群起而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