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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季学期 十七
她们在车里没有说话。凯丝也没有哭。她反而为此感到庆幸。她觉得自己就像个傻瓜。 因为她就是个傻瓜。 她到底在想什么啊。利瓦伊真的喜欢她?她怎么能相信这事呢,尤其是在这两天她对自己说明了他永远不会喜欢她的所有理由之后。 也许她觉得这事有可能,是因为芮根相信有可能,而芮根可不会为了谁犯傻。 回到宿舍,凯丝正要下车,芮根拦住了她。“等一下。” 凯丝坐在那里,用手撑住车门不让它关上。 “对不起。”芮根说,“我真的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我只想假装那事没发生过。”凯丝说,泪水又开始在她眼眶里发烫了,“我不想谈论这事。还有,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他是你最好的朋友,但我真心希望你不要跟他提起今晚的事……也不要提起我。永远不要。我已经感觉自己像个笨蛋了。” “好的。”芮根说,“你想怎样都可以。” “我想假装这事没有发生过。” “好。” 芮根很擅长对某些事情避而不谈。 在这个周末剩下的时间里,她都没有再提起利瓦伊。星期六早上他给凯丝打过电话,但是她没有接。过了几秒钟,芮根的电话响了。 “别为了我而不接他的电话。”凯丝说,“这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嗨……”芮根对着电话说,“好……好的……你到楼下再打电话给我。凯丝正打算学习呢。” 半个小时之后,芮根的电话又响了,她起床出门去了。“再见。”她说。 凯丝点了点头。“回见。” 周末期间利瓦伊又给凯丝打了电话。两次。他还给她发了一条短信说:“所以他们找到了第五只兔子,现在要怎么办?我愿意用津姜拿铁和难瓜面包跟你换这个情报。” 他把“南瓜”这个词拼错了,凯丝不禁皱起眉头。 如果她没有到派对上去,如果她没有当场看见利瓦伊在接吻,她一定会以为他发这条短信是想约她出去。 她知道自己一定会再见到他。他依然是芮根最好的朋友,他俩仍然在一起学习。 要是凯丝希望的话,芮根也许会让他从此再也不来宿舍,可是凯丝又不想他问东问西的,于是凯丝就自己躲到外面去。她开始在晚饭后去图书馆,待在尼克工作的书库里。尼克一般都不在这里,没人在这里。凯丝把笔记本电脑给带来了,想要写小说写作课的期末作业。那篇一万字的短篇小说。她开了个头。她已经开过好几次头了,却还是没有找到想要写下去的东西。 结果到最后她就会转而去写《西蒙,别放弃》。凯丝最近文思如泉涌,几乎每天晚上都会贴出很长的一章。从小说写作的作业转换为西蒙和巴兹,凯丝觉得就好像发现自己刚才开车时一直挂错了挡一样。她确实能感觉到上臂的肌肉不再紧张,打字更快,呼吸也更轻松。她甚至发现自己在一边写一边点头,仿佛是要和词汇从她脑海里涌出来的节奏保持一致。 图书馆关门的时候,凯丝就会在手机上按下911,然后把手指放在拨号键上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宿舍。 又过了一个多礼拜,她跟利瓦伊才再一次见面。那天下午她下课回来得比较晚,利瓦伊就坐在芮根床上,芮根正在打字。 “凯瑟。”他咧嘴笑道,把耳塞从耳朵里拔了出来。如今凯丝已经知道了,他这是在听老师的讲课。芮根说他一天到晚都在听,还会把真正喜欢的那些保存下来。 “嗨。”他说,“我欠你一杯饮料。热的还是发酵的,随你挑。《局外人》的测验我考得很好。芮根有没有告诉你?我得了A。” “那太好了。”凯丝说,尽量不让自己的表情流露出她有多想吻他,又有多想杀了他。 凯丝原本以为芮根今天晚上要工作,所以她才会回宿舍。不过她倒也不用待在这儿,反正等下她要去图书馆和尼克碰头。 凯丝假装要从书桌里把她需要的东西拿出来。一包口香糖。 “好。”她说,“我闪人了。” “可你才刚回来呢。”利瓦伊说,“你不想留下来谈谈约翰尼和小马仔之间关系的象征意义吗?还有苏打水和达利之间的争斗?嗨,你觉得《局外人》会不会有同人小说这种东西?” “我要走了。”凯丝说,她尽力显得这话是跟芮根说的,“去见个人。” “见谁?”利瓦伊问道。 “尼克,我的写作搭档。” “哦。对。等下要我送你回来吗?” “尼克也许会送我回来的。”她说。 “哦。”利瓦伊蹙起眉头,不过脸上依然带着微笑,“好。回见。” 她摆脱他的速度还是不够快。到了图书馆以后,她又给《别放弃》写了一千字,尼克才露面。 “把那玩意儿关了。”尼克说,“你这是在用静电破坏我的创作中枢。” “她也是这么说的。”凯丝说着关上笔记本电脑。 尼克一脸狐疑。 “就是想象中的‘她也是这么说的’。” “啊。”他放下背包,掏出他们的笔记本。“你在写期末作业吗?” “间接在写吧。”凯丝说。 “这是什么意思?” “你有没有听过雕刻家说,他们其实并不是在雕刻一件东西,而是把不属于这件东西的一切全都凿下来?” “没有。”他坐了下来。 “好吧,我现在写的就是除了期末作业之外的一切,所以等到我真的坐下来写这篇作业时,脑子里剩下的就都是它的内容了。” “聪明姑娘。”他边说边把打开的笔记本朝她那边推过去。她很快地翻了一下。自从他俩上次见面以来,尼克又写满了五页纸,正反面都有。 “你怎么样了?”她问。 “不知道。”他说,“也许我会把今年夏天写的一篇小说交上去。” “这难道不算作弊吗?” “我觉得不算。这更像是提前很久完成了作业……现在我能想到的只有这篇小说。”他又用胳膊肘把笔记本往凯丝那边推了一点,“希望你看看我写的。” 这篇小说。他俩的小说。尼克总是想把它称为反爱情小说。“可是它并不反爱情啊。”她争辩道。 “爱情小说里通常有的一切,它都没有。没有伤感多情的双眼,也没有‘你让我变得更加完美’。” “‘你让我变得更加完美’是一句很棒的台词。”凯丝说,“这句话要是你写出来的倒好了。” 凯丝没有告诉他,她一直在写爱情小说,一遍又一遍地重写同一篇爱情小说,过去五年来天天如此。她没有告诉他,她写的爱情小说里有时也有第一眼就爱上你、没见面就爱上你、爱你爱到恨死你这些甜腻的情节,有时又没有这些…… 她没有告诉尼克,她最喜欢的就是写爱情小说,这才是她真正擅长的事情。而他的反爱情小说读起来就像是人家写的入门级同人小说——典型的玛丽苏文[41]。男主角一看就是尼克自己,女主角则显然是薇诺娜·瑞德[42]、娜塔莉·波特曼[43]和赛琳娜·戈麦斯[44]的合体。 结果反而是凯丝在替他进行修正。她重写了他的对话,还改掉了转折太过突然的地方。 “你干吗把那个划掉?”尼克今晚说话了,他正从她左边的肩膀上伸头过来看。他的味道很好闻。爆炸新闻:男生的味道很好闻。“我喜欢那个部分。”他说。 “咱们的角色刚刚把车停在停车场里,就为了对着一朵蒲公英许愿。” “别具一格。”尼克说,“真是浪漫。” 凯丝摇了摇头。她的马尾辫扫到了尼克的脖子。“这让她看起来很脑残。” “你很讨厌蒲公英?” “我讨厌的是二十二岁的女人对着蒲公英许愿,把车停下来对着蒲公英许愿。还有,这款车?不对。沃尔沃古董车不合适。” “这是人物细节。” “这是陈词滥调。我敢对天发誓,1970年到1985年之间出厂的所有沃尔沃,只要还能跑,全都被小说里的怪女孩给包了。” 尼克对着笔记本噘起嘴。“你把所有的东西都划掉了。” “我没有啊。” “那你还留下了什么?”他又靠过来了一点,看着她写。 “这种节奏。”凯丝说,“这种节奏很好。” “真的吗?”他露出了微笑。 “真的。读起来有华尔兹的感觉。” “你嫉妒了?”他笑得更开心了。他的上尖牙都长歪了,但还没难看到要戴牙箍的地步。 “绝对嫉妒。”凯丝说,“我从来都写不出华尔兹来。” 有时候,他俩像这样说着话,她很确信他俩是在调情。可是只要笔记本一合上,尼克眼里的光立刻便熄灭了。到了午夜,他就会匆匆离开,赶往他总是急着要去的地方,也许是要手拿一瓶啤酒搂着金发女孩的腰亲吻她,露出他那歪歪扭扭的犬齿。 凯丝一直在写这个场景,一段全新的对话在页边的空白处逐渐成型。她抬起头来时,发现尼克仍然在笑眯眯地看着她。 “怎么了?”她问道。 “没什么。”他说着笑了起来。 “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这样居然能行得通,真是太了不起了。你和我居然能一起写作。这就像……一起思考。” “挺好啊。”凯丝说,她这是真心话,“写作很孤独。” “你不会觉得咱俩有共同语言的,对吗?咱俩的差别太大了。” “咱们的差别也没那么大吧。” “简直天差地别。”他说,“看看咱俩。” “咱们都是英语专业的,”凯丝说,“都是白人,都住在内布拉斯加,听同样的音乐,看同样的电视节目,还有一双一模一样的匡威帆布鞋——” “没错。可这就像约翰·列侬[45]和……泰勒·斯威夫特[46]一起写歌,而不是跟保罗·麦卡特尼一起。” “别自以为是。”凯丝说,“泰勒·斯威夫特比你漂亮多了。” “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尼克用钢笔的末端在她胳膊上戳了一下。 “这样挺好的。”她说,抬起头来看着他。她还不太确定他俩是不是在调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并不希望他俩调情。“写作很孤独。” 凯丝已经来不及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再写一页了。那天晚上余下的时间,她和尼克一直待在书库里,给他写的部分修修补补。沃尔沃变成了一辆锈迹斑斑的克莱斯勒彩虹,蒲公英的细节则是彻底烟消云散了。 十一点四十五分,他俩收工走人。走到图书馆前面的台阶时,尼克就已经在看手机了。“嗨,”凯丝说,“你去拿车的路上,想不想从庞德楼过一下?那样咱俩可以一起走。” 他看着手机,头都没有抬。“最好不要这样。我得回家。还是上课时见吧。” “好。”凯丝说,“再见。”她拿出手机,趁着他还没消失在黑暗里,开始按911。 “爸?我是凯丝。我打电话是想跟你问声好。这周末我想回家。打电话给我。” “爸,我现在是在你上班的时间给你打电话。今天是星期四。明天我想回家。给我回电话,好吗?或者发邮件?爱你。” “嗨,宝贝,我是爸爸。这周末不要回来。我整个周末都不会在家,去参加肉汁意式方饺的广告拍摄,在塔尔萨。我是说,如果你想回来就回来。办一个大派对。就像汤姆·克鲁斯在……天哪,那部电影叫什么来着?不是《壮志凌云》[47]——《乖仔也疯狂》[48]里那样!办一个大派对吧。请一群人来看《乖仔也疯狂》。家里没有酒了,不过焗烤四季豆还剩下一些。爱你,凯丝。还在跟你姐姐吵架吗?别吵了。” 这个周末,爱情图书馆比平时更加繁忙。下个礼拜就是期末考试,大家似乎都开始认真学习了。为了找一个空着的研习间,凯丝只得往图书馆里越走越深。她想起了利瓦伊和他的图书馆理论——你到图书馆的次数越多,图书馆变出的新空间就越多。今天晚上她在楼梯间里路过一扇小门,只有普通门的一半大。门上的标牌写着“南书库”,凯丝敢发誓她以前从没见过这个。 她打开那扇门,门后面就是一级台阶,下去以后通向一条走廊,跟寻常的走廊一样宽。最后凯丝走到了另一间像是导弹发射井一样的房间,跟尼克的那一间刚好对称,就连风都是从相反的方向吹来的。 她找到一个空着的隔间,于是放下背包,脱下外套。坐在灰色隔断另一边的一个女生注视着她。 那个女生坐直了一点,凯丝看见她在微笑。她飞快地环顾了一下房间四周,然后凑了过来,抓住隔间的墙板。“我不是故意要打扰你,不过我喜欢你的T恤。” 凯丝低头看了一眼。她穿的是从Esty上买的那件“淡定,别放弃”T恤,上面还印着巴兹和西蒙的头像。 “哦。”凯丝说,“谢谢。” “在现实生活中遇见另外一个也爱读同人小说的人总是让我很开心……” 凯丝的表情一定非常吃惊。“哦,天哪!”那个女生说,“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吧?” “是的。”凯丝说,“当然知道。我的意思是,我想我知道吧。《别放弃,西蒙》?” “没错!”那个女生小声地笑了起来,又看了看房间四周,“这有点小尴尬。我是说,有时候就好像在做什么秘密的事情一样。人们觉得这很古怪……同人小说,而且还是耽美[49]同人。你懂的。” 凯丝点了点头。“你经常看同人小说吗?” “现在看得不多了。”那个女生说,“我在高中的时候最入迷。”她的金发梳到后面扎了个马尾,她穿的运动衫上面印着“弗迪格里橄榄球队——加油,老鹰,加油!”。她看上去不像个怪异宅女……“你呢?”她问道。 “我还是经常看……”凯丝说。 “魔法凯丝绝对是我的最爱。”那个女生打断她道,仿佛不吐不快似的,“我都迷死《别放弃》了。你也一直在看吗?” “是的。” “她最近更新得好快啊。每次都会贴出新的一章,我只能停下手头所有的事情去看,看完以后还要再看一遍。我的室友觉得我疯了。” “我的室友也是这么想。” “可是她写得真是太好了。没人能像魔法凯丝这样写西蒙和巴兹。我都爱上她笔下的巴兹了,就像恋爱一样。以前我看的主要是西蒙/阿加莎的小说。” 凯丝皱起了鼻子。“不是吧。” “我懂你的意思,那会儿我还小嘛。” “如果阿加莎真的在乎他俩中哪一个的话,”凯丝说,“她就会做出选择的。” “就是说啊。西蒙在《别放弃》里跟她断绝往来的时候,那一幕写得太精彩了。” “难道你不觉得这篇小说太长了吗?” “没有啊。”女生说,“你觉得它长吗?” “我说不好。” “我从来都不会觉得那些章节太长。我只是希望它能再长一点、再长一点、再长一点。”女生的双手在她的嘴巴面前来回挥舞,就像是正在吃饼干的甜饼怪[50]一样,“我跟你说啊,我都迷死《别放弃》了。我觉得很快会有大事发生。” “我也是。”凯丝说,“我想大法师没准会跟西蒙翻脸。” “不是吧!你这么想?” “我只是有这种感觉。” “西蒙和巴兹过了那么久才在一起,我都要急死了。现在我就盼着他们能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戏。我对《别放弃》唯一不满的地方就是西蒙/巴兹的激情戏不够多。” “她基本上从来不写恋爱场面。”凯丝说,她感觉自己的脸微微有点发红。 “没错,可是她写的那些真是性感极了。” “你真这么想?” “嗯。”那个女生笑了起来,“是的。” “所以人们才会认为咱们都是疯狂的变态。”凯丝说。 那个女生又咯咯地笑了几声。“我知道。有时候我都忘了原著还有一部没有出。仿佛我很难想象这个故事会以其他的方式结束,而不是像魔法凯丝所写的那样。” “有的时候……”凯丝说,“我读着原著,甚至会忘了西蒙和巴兹并没有相爱。” “就是说啊。我喜欢杰玛·T.莱斯利,我会一直喜欢她,我觉得她就像我童年时代的主要力量。我也知道没有她就不会有魔法凯丝。可是现在,我感觉自己还是更喜欢魔法凯丝。她也许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可是她却连一本书都没写过……” 凯丝吃惊得嘴都有点合不拢了,她直摇头。“这太疯狂了。” “我知道,”那个女生说,“可我觉得事实就是如此……哦,天哪,对不起。我说得你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吧。在现实生活中,我从来不会谈起这些东西,除了跟我男朋友说说。他知道我对这个有多着迷。” “不用道歉。”凯丝说,“这样挺酷的。” 那个女生坐了下来,凯丝也坐下了。她打开笔记本电脑,花一分钟想了一下派珀教授,然后打开了《别放弃》的最新一章。很快会有大事发生了。 “爸,我是凯丝。你从塔尔萨回来了吗?我就是问问情况。打电话给我。” “爸?我是凯丝。打电话给我。” “嗨,凯丝,是爸爸。我回来了。我很好。别为我担心。担心学校的事吧。不,划掉这句,什么也别担心。尽量别去担心,凯丝,这种活法才够美妙。就像飞一样。爱你,宝贝,跟你姐姐问好。” “爸?我知道你不希望我担心。不过如果你回个电话给我,而且不是在凌晨三点的话,我会放心一点。” “十天……”派珀教授说。 她没有像平时那样坐在她自己的桌子上,而是站在窗边摆造型。外面下着雪。今年已经下过好几次雪了,虽然才十二月初而已。教授的身影映在结满冰花的玻璃上,颇具戏剧效果。 “我情愿相信你们全都已经完成了那篇短篇小说。”她边说边转过来用那对蓝眼睛看着大家,“现在你们只是在修修补补,把最后剩下的每一处没有交待清楚的情节拉回正轨……” 她朝着他们的课桌走了回来,朝着其中几个人依次露出了微笑。当她俩的眼神相遇时,凯丝只觉得一阵紧张。 “不过我也是一个作者。”教授说,“我知道无法集中精力时是个什么情况。你会主动去找事来让自己分心,你宁愿让自己为了其他一切琐事忙得筋疲力尽,也不愿意去面对一张白纸。”她对着一个男生微笑道,“或是一个空白的屏幕…… “所以,如果你们还没有完成这篇小说,或者根本就没有动笔,我表示理解,我真的理解。但是我恳求你们……现在就开始写。把自己锁起来,远离尘世。关掉网络,堵上房门。写作,仿佛不写就没法生活。 “仿佛不写就没有未来。 “因为有一件小事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她让目光落在另一个最受她喜爱的学生身上,露出了微笑,“如果你们打算下学期参加我的高级班课程,那么这门课的得分只有不低于B才能进来。而在你们的期末成绩中,这篇短篇小说会占到一半的分数。 “这门课程是面向作者的。”她说,“面向那些愿意撇开恐惧、越过杂念的人。 “我喜欢你们大家,真的喜欢。但是如果你要浪费你的时间,我可不会浪费我的。”她在尼克的桌旁停了下来,微笑地看着他。“对吗?”这句话她是对他一个人说的。 尼克点点头。凯丝低头看着自己的桌子。 她的床单还没有洗,但是利瓦伊的味道已经荡然无存了。 凯丝尽量若无其事地把脸埋进枕头里,尽管房间里并没有别人会为此而指责她。 她的枕套闻起来感觉脏兮兮的。还有一点像多堤士玉米片的味道。 凯丝闭上眼睛,想象着利瓦伊躺在她身边,他的腿碰到了她的腿上,和她的腿交叉在一起。她回想起那天晚上她的嗓子是怎么变粗哑的,以及他是如何用胳膊搂住了她,仿佛想要把她抱起来,仿佛想为她把一切都变得轻而易举。 她想起了他的法兰绒衬衫,还有他那充满渴求的粉红色嘴唇。她还想起自己把手指插进他脑后的头发里,可是却远远没有摸够。 想到这里,她哭了起来,鼻涕也流了出来。她把眼泪和鼻涕都蹭在枕头上了,已经到了这个份儿上,这还有什么要紧呢? 西蒙用尽全力跑得飞快。他一边往自己的腿和脚下咒,一边向挡在他路上的树枝和石头下咒。 他可能已经去得太晚了——起初他以为是这样,因为他看见阿加莎躺在森林的地上,瘫作一团,瑟瑟发抖。阿加莎也许吓坏了,但她还没有受伤。 巴兹跪在她身边,也同样抖得厉害。他的头发垂到了前面,平时他一般不会任由头发这样子垂下来的。他苍白的皮肤在月光下闪着异样的光芒,就像贝壳里面的那种光芒。西蒙想不通为什么阿加莎没有试着逃走。但他很快就明白过来。她一定是被迷晕了。吸血鬼是能够把人迷晕的,对吧? “走开。”巴兹狠狠地说。 “巴兹……”西蒙说着伸出了手。 “不要看我。” 西蒙没有去看巴兹的眼睛,但却并没有将视线转开。“我不怕你。”西蒙说。 “你应该怕。我可以把你们俩都杀掉。先杀她,再杀你,在你压根还没意识到我在动手之前。我的速度很快,西蒙……”说到最后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声音都变了。 “这我知道……” “而且很强大……” “我知道。” “还很饥渴。” 西蒙的声音小得简直像耳语一般。“我知道。” 巴兹的肩膀颤抖了一下。阿加莎准备坐起来了——她一定是恢复神志了。西蒙严肃地看着她,摇了摇头。他又朝他俩走了一步。他现在离得很近了,巴兹一伸手就能抓到他。 “我不怕你,巴兹。” “为什么不怕?”巴兹哀声说道。这是动物的哀鸣,受伤的哀鸣。 “因为我了解你。而且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西蒙伸出手,轻轻地把那绺走错路的黑发捋到了后面。巴兹被他一碰,立刻歪起脑袋,尖牙也一下子露了出来闪闪发光。“你是如此强大,巴兹。” 巴兹一把抱住西蒙的腰,把脸紧紧地贴在他的肚子上。 阿加莎从他俩之间溜了出来,朝着城堡跑去。西蒙抱着巴兹的后颈,对着他弯下了腰。“我知道。”西蒙说,“我什么都知道。” ——摘自《西蒙,别放弃》 由同人作者魔法凯丝发表于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