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比喻分取非分的利益,或参与分外的某种事情。
【辨析】
“染”最初是指给布帛等着色,它的右上角是“九”,注意不要在“九”字上加点写成“丸”,也不要把“染”写成“柒”。
【起源与演变】
《左传·宣公四年》中有“染指于鼎,尝之而出”的句子,意思是将手指伸进锅里,蘸了点羹汤,尝了尝味道之后便走。“染指”后来被用来泛指品尝某种食物,如唐白居易在《答皇甫十郎中秋深酒熟见忆》一诗中写道:“未暇倾巾漉,还应染指尝。”“染指”也用来比喻沾取某种利益,多指沾取不应得的利益,比如明陶宗仪《辍耕录·论秦蜀》中有“献帝无复染指之望矣”的句子。“染指”还可以用来比喻参与某件事情,如清钱谦益在《〈梅村先生诗集〉序》中说道:“余老归空门,不复染指声律。”
【例句】
至于戏剧﹐我更是始终不敢染指。我所写的大抵还是散文多。
朱自清《〈背影〉·序》
【字里字外】
“染指”这个词来自《左传》里记载的一个历史故事。
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子家和子公有一天去觐见郑灵公。快进宫门时,子公的食指突然轻轻地颤动起来。子公就伸出手指给子家看,得意地笑着说:“这可是个好兆头呀!以往我食指一颤动,就能尝到好吃的东西,估计今天也一样!”子家听后,淡淡地笑了笑,并不十分相信子公的话。
两人进宫后,在经过厨房的时候突然瞥见一位厨师正在把一只甲鱼切成块。子公瞟了眼子家,两人都大笑起来。郑灵公好奇地问他们为什么笑,子家便如实禀告。
郑灵公解释说:“甲鱼是楚国派人送来的。因为个头不小,所以让大家一起来尝尝。”
没多久,大夫们都到齐了。郑灵公很爽快地命令仆人把盛好的甲鱼羹分给各位大夫,却独独不给子公。
子公看着郑灵公边吃边和其他大夫们说笑,不由得非常生气,猛地站起来,走到盛甲鱼羹的大鼎前,伸出指头蘸了一下,尝了尝味道,然后就大摇大摆地转身走了。郑灵公因此大怒,后来还酿成了一场内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