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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明”

什么叫“明”

【原文】

子张问明①。子曰:“浸润之谮②,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也矣。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无已矣。”

【注释】

①明:指明察,看得明白,下文的“远”指看得远,亦即远见卓识。②谮(zen):诬陷,谗言。

【译文】

子张问什么叫看得明白。孔子说:“像水那样慢慢浸润的谗言,使你有切身感受的诬告,在你这里都行不通,可以称得上是看得明白了。像水那样慢慢浸润的谗言,使你有切身感受的诬告,在你这里都行不通,可以称得上是看得很远了。”

【读解】

“明”在汉语里是应用非常广泛而频繁的一个词,有聪明、明智、明白、明察、洞明等多重近义的意思。概括起来,实际上就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两句话所包含的内容。

孔子回答子张关于“明”的问题,是从怎样识别对待谗言和诬告这一角度来说的。

古往今来,谗言和诬告就像毒蛇一样缠绕着人们的灵魂,它既是人人厌恶的最丑恶卑鄙的行为,却又是人人都摆脱不了,甚至是与每个人的一生相始终的一种社会现象。它之所以有如此绵延的生命力,只因为它有独特非凡的害人功效,不仅远远胜过世界上最为厉害的杀手,而且可以胜过全副武装的百万大军。这方面的例证不胜枚举,最著名的,前者如莎士比亚笔下战无不胜的奥赛罗团听信依阿古的谗言而杀死自己心爱的妻子苦丝狄娜,结果又因痛心悔恨而自杀。后者如燕惠王因听信谗言而罢了率领大军连夺齐国七十余城的乐毅的官,结果被齐国的田单大败,七十余城全部被收复。

正因为谗言和诬告有如此厉害的杀伤力,所以人们一方谴责它是罪恶之中最可恨者,另一方面却又不断有人在不同的程度上运用着它。正如俗谚所说:“哪个人前不说人?”有的人运用它还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程度。

孔子在这里所说的“浸润之谮,肤受之经”就是达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程度的谗言和诬告。“浸润之谮”不是一时一地对你所说的谗言,而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像雨水浸润万物那样,一点一滴,不动声色,不露痕迹。这次给你说某人的一句话,下次给你再说一句,有时甚至是说一甸听来毫不相干的话,这样逐渐浸润,潜移默化地使你对某人产生某种印象.那被攻击中伤的人,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如果说“浸润之谮”是“慢工出细活”,那么,“肤受之诉”则是“快刀斩乱麻”,一举奏效,使你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错误行动,结果铸成大错,悔之晚矣。为什么“肤受之诉”会有这么急切灵验的效果呢?因为它所诬告的内容,都是与你亲身相关,使你会有真切感受,甚至有切肤之病的事情,所以,往往会使你确信不疑,贴而起,作出了借误的决定还自以为是当机立断,很有魄力哩。

既然“浸润之谮”和“肤受之诉”有如此出神入化的迷惑性而在你这里都行不通,那你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明”人--看得明白看得远,具有明察秋毫、远见卓识本事的人了。

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说,做不做“明”人问题还不很大,因为我们毕竟没有什么生杀予夺的权力,但对于一个领导人,尤其是高级领导人来说,做不做“明”人,那问题可就大得很了,因为生杀予夺权力在手,弄不好就会贻害无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