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作者:微酸袅袅
第一章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
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一】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
再次见到他,是在五年之后,人潮汹涌的地下铁,到处挤满了刚下班的上班族。
顾忆笙抱紧了怀里的袋子,小心翼翼地在人群里亦步亦趋——袋子里都是她的顶头上司赵一芒向某知名奢侈品牌借来拍照的漂亮衣服和高跟鞋,随便弄脏一点点,她赔上几个月的薪水不说,最惨的是一定会被他骂上好几个小时,那充满小宇宙的愤怒眼神可以直接把她丢到光年外。上次一只高跟鞋的鞋跟处多了一道几乎看不出来的小刮痕,顾忆笙就被念叨了整整一个星期。
七月份,顾忆笙刚从一所不怎么入流的大学里毕业,碰了无数次壁之后,好不容易才在这家叫O?的时尚杂志社谋到一个编辑助理的工作。所以虽然工作辛苦薪水又微薄,她还是很珍惜。
夏天是顾忆笙最喜欢的季节:明亮的耀眼光线,流动的灼热夏风,不知疲倦的彻日彻夜鸣叫的夏蝉,嫩绿油亮的梧桐叶子,树下的斑驳光影,十五六岁少女的荷叶领粉色衬衣,少年的板寸头,微笑时洁白的虎牙,五毛钱一支的纯冰糖棒冰……可是整日奔走在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森林里,这个夏天留给她的只剩下闷热闷热闷热——还是闷热。
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顾忆笙从来也没想过这辈子,她还能再见到他……应该是他吧?顾忆笙再怎么蠢再怎么笨,林朗的样子是永远都不会淡忘的,在千万人里,她总能一眼就将他认出来,哪怕只是一个四分之一的侧脸,一个简单的背影。
那个熟悉的身影从眼前闪过的时候,顾忆笙有一秒钟的怔忡,然后迅速地回过头去,不顾怀里抱着卖了她都赔不起的拍摄道具,拨开人群往前冲过去:“让让!请让让!”
2号线到站,人群像游鱼一样涌向入口,想要横穿过人群的顾忆笙被挤得摔倒在地上。在倒地之前,她看到林朗走上自动扶梯,回头望了一眼,然后似乎有人叫他,他才又扭过头去。
手被行人踩了一脚,对方连忙道歉,可是顾忆笙像是没有任何痛觉一样,完全不理不顾身上的伤和旁人担忧的询问,爬起来,泪眶通红,眼里只剩下林朗离去的方向。
他又回来了吗?怎么会在这里呢?眼睛已经康复了吧?这些年他过得好吗?……最最俗气的问题,却正是这一刻她迫切想知道的答案。
大学四年,顾忆笙来到这座陌生的大城市独自求学。她学着像普通女生那样开朗,主动参加集体活动,交一二好友,在面对陌生人时仍会沉默,但是学会了对他们微笑。
第2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2)
渐渐的,她很少想起林朗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时光似乎在心里淡成了一个影子。每每从梦中哭醒,那种无助的绝望感再次袭来,她才肯承认,也许还需要点时间……而当她看到阔别五年的林朗再次出现在视野里,她想要不顾一切追上去的那一刻,她忽然明白:这一辈子她都无法把林朗从她的心上剔除,因为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
顾忆笙望着缓慢向上移动的自动扶梯,上面挤满了人,却再也没有一个叫林朗的男人,站在年少时被阳光洗过的时光里。冲她唇红齿白的微微一笑。
【二】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
衣服自然是没有还成。
顾忆笙第二天天才蒙蒙亮就起床,转了三次车终于把那些昂贵的华服、美鞋还给了高姐。
“Punctuality(守时),you know?”高姐其实只是那家奢侈品店的店长,但是自以为服务的是高层次人群,只有大专毕业的她也就自诩“上等人”,浑身抖了起来。看到赵一芒时总是笑得像朵开过头即将凋谢的菊花,但是面对顾忆笙时却又是一副晚娘脸,还动不动就撂英文。
顾忆笙真想说:“我Don’t know,就你know,就你know,know毛啊know!”不过原谅她很怂的不敢,因为O?和这个牌子的合作很多,她经常需要向高姐借衣服、鞋子。如果她一不开心,一个“不小心”弄坏衣服却说是顾忆笙送来的时候就坏的,那她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听许小曼说,赵一芒之前一个助理就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层出不穷,被他开掉的。
应付完高姐,顾忆笙又马不停蹄地转三次车回办公室——不到万不得已她绝不打的,因为这个城市的出租车光起步价就要15,还老塞车,200米距离它能堵个上百的车费出来。
还没进办公室就又听到赵一芒在发脾气,看到顾忆笙走进来,遭殃对象换成了她:“大小姐你怎么来这么早啊,午饭时间还没到呢。”讽刺的话语和他刻薄的表情简直就是绝配。然后理也没理想解释的顾忆笙就走进办公室:“你滚进来说。”
许小曼投来一个“你自求多福”的眼神,顾忆笙深吸一口气,走进那间被同事们称为“人间炼狱”的办公室。
还没等赵一芒开口,她就先抢先解释了昨天为什么没有按时把道具还回去——在地铁摔倒的时候虽然万幸没把鞋子、衣服摔坏,但是沾了些灰,所以不得不带回家小心处理了一下,上午迟到一会儿就还衣服去了——说完之后露出“我后悔啊,我不该啊,我罪该万死啊”的表情,反而让赵一芒没了话。
“你最近的演技突飞猛进啊。”赵一芒从头到脚巡视了顾忆笙几番,慢悠悠的开口道。
“主编您过奖了,我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努力,才能不辱没您的助理这个身份。”顾忆笙毕恭毕敬。她以前是那么害羞拘谨的女生,实习七个月,毕业刚满两个月,就学会了耍嘴皮子——这是她以前发挥再强大的想象力也无法想象的。
第3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3)
赵一芒嗤笑了出来,顾忆笙想他大约是气消了,也对他笑笑,他却又突然收敛神色:“少给我油嘴滑舌的。”随后他问了今天和后天的工作安排,顾忆笙翻开记事本如实汇报。
“就按时间表走,周四的宴会邀请帮我推掉,周五的私人派对你和我一起去。”
“一起去?”顾忆笙一边记着注意事项一边抬起头来看他。
“带你去认识几个朋友,以后方便跑腿。”赵一芒的脸上突然又露出嫌弃的表情,“记得穿得漂亮点!没钱我可以先借给你,别给我丢人!”
你怎么不说你送给我……顾忆笙默默的合上记事本:“没事我先出去了。”
“嗯……等一下。”
顾忆笙的手已经放在了门把上,赵一芒却又叫住了她。她回过头,发现他整个人向后靠在椅背上,双手手指交叉放在腹部的位置,气定神闲又颇有深意地看着她说:“你好像不怕我,我骂你你也没什么反应。”
顾忆笙对他眯着眼睛假假一笑:“主编骂我们都是为我们好,没什么好怕的。”她确实不怕赵一芒,虽然他脾气坏的要命,可是在他身边工作了七个月,多多少少比旁人要更了解他一些。在见识了这个圈子里的笑里藏刀后,赵一芒除了毒舌和爱乱发脾气之外,简直算是一枚难得的好人。
“滚!”赵一芒随手拿起手边的杂志丢向顾忆笙,她将开门、闪人、关门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厚重的200P铜版纸杂志重重地打在关闭的木门上,发出“啪”的声音。赵一芒瞪着已经关闭的办公室门十秒钟,太阳穴附近的“井”字形青筋又有跳动的迹象。可是奇迹般的,这次他没有发脾气,像突然刮来一阵凉爽的小风,吹走了乌云,带来了温暖的阳光和小小的彩虹。
他笑了,单手托额,有些无奈又有些说不清的欢喜。
那个翘家的小女孩长大了。不再是记忆里苍白瘦弱,孤独敏感的孩子,她变得坚强、开朗、独立,又有点厚脸皮。
赵一芒有点好奇:顾忆笙,她还记不记得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那个失魂落魄的赵一芒呢?
下班的时候,许小曼约顾忆笙一起去逛街,办公室也只有她们两个人还会去逛夜市一条街。和办公室里那些家境优越、趾高气扬的同事相比,许小曼是和顾忆笙像是来自同一个星球——“穷不啦叽土里土气星球”,这当然也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那条街在财经大学——顾忆笙的大学母校附近,闭上眼睛她就能描画出身边的一草一木。她对这个地方,拥有无比深刻的感情。
夜市其实也很有气氛,高大粗壮的梧桐树,温暖昏暗的灯光,还有鼎沸的人声。年轻的男生和女生手拉手吃着冰淇淋走过,空气里有甜美的爱情香气和属于这个夏天的余温。
“忆笙,我穿这个好看吗?”许小曼试了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拖地长裙,眼睛又瞄上了一件白色绣亮片的小背心。
“好看,再搭一顶米色草帽就可以去海边度假了。”顾忆笙笑着和许小曼说话,眼神却忍不住飘到窗外那个摆地摊的女生身上——她太像以前的自己了。
第4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4)
那个女生看起来年纪很小,瘦小苍白,眉目浅淡,鼻子有一点点塌,嘴唇很薄,是没有什么血色的浅粉,习惯性的抿成一条弧,默不作声地背着一个柠檬黄色的双肩包站在她的小摊后面,不说话也不招揽人。甚至有客人蹲下身时也不知道推荐一下自己卖的彩色木头镯子,只懂问一句,答一句。
顾忆笙想起中学时代的自己,思绪不禁有点飘远了。等她再回神的时候,那个女生做成了第一笔生意。
照顾她生意的是一个穿浅灰色POLO衫的男生,背影很好看,肩线流畅温暖,很值得依靠的样子。小女生也露出少见的害羞而喜悦的笑容。
顾忆笙望着他的背影,一直有点恍惚,心里隐隐的发胀,注意力始终有点涣散,而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
林朗?
真的是林朗!他回来了!
顾忆笙推开门飞奔出去,门上的风铃被撞击得发出巨大而破碎的声响。
“忆笙……”许小曼的声音很快就被抛在脑后,顾忆笙什么也听不见,她只是一心想着不能再让林朗就这样消失在自己面前。
挤过拥挤的人群和随时可能踩到的地摊,顾忆笙终于追到那个灰色背影的身后,近得她只要伸出手就能拍到对方的肩头,待他回过头来露出一个忐忑的笑容,然后轻轻说一声:“嗨。”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顾忆笙梦想了无数次的这一刻,她却忽然犹豫了。
“林朗,我们快点回去吧,这里好挤。”年轻的漂亮女生有点娇嗔地仰着脸对身后的男生说话,黑色玛瑙一样漂亮的眼睛里装满了谁都看得出的爱慕。
是夏茹。
心里狠狠痛了一下。他回来后第一个联系的女生吗?还是一直就有联系……果然,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