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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5章

  NO.13

  小喇叭三秒钟之后就追上了她,攀附在她的左肩上气喘吁吁地说:“不打了,我懒得和这一对刺猬计较,欢妞,我要不是看你心情不好,我早揍得她满地找刺了。”

  阿刺也跟着从右边跳了出来,阿刺光洁的额头上略微破了一点皮,是被抓伤的,阿刺最骄傲的就是有一个高傲的头颅,阿刺忿忿不平地说:“我也是看欢妞的面子才不和你计较的,小喇叭你说话也忒损了点吧,你说阿猬那么久我一直没吭气,你也不能越说越过分吧,阿猬到底还是个孩子。”

  “她还是孩子,她看到方腾的目光简直是比垂涎三尺,你自己也好好管管你妹妹,一见到方腾连欢妞都不管了,说不定以后为了个男人也能和你这个姐姐反目成仇呢!”小喇叭说着,一路走脚踢着一个易拉罐。

  “小喇叭,你别这么说阿猬,阿猬不是那样的人,何况阿猬喜欢方腾已久了,她这样也很正常。”唐未欢手挽着小喇叭和阿刺的胳膊说。

  “是啊,我妹妹阿猬倾慕方腾好几年了,不过我肯定会骂她的,这事是阿猬不对。不过小喇叭,你喜欢过一个人吗,你有喜欢一个人很多年的感受吗?如果你有,那么你就会明白阿猬了。她暗恋方腾暗恋得太苦了,你不知道方腾向她投来了目光她都能有多开心。”阿刺说。

  喜欢一个人很多年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小喇叭是肯定不知道的,但是阿刺知道,阿刺喜欢卫十三就喜欢了好多年,阿刺阿猬姐妹俩除了外表像双胞胎,其他的气质和喜好是完全不像一母同胞的孩子。

  那审美观差别也太大了一点吧,阿刺爱极了卫十三,好像是阿刺小学时在旱冰场就暗恋上了卫十三,觉得卫十三那凌乱的长发和满是补丁的喇叭裤十分的酷,以至于阿刺也改变了原本像傣族小姑娘的模样,除了那个光洁的额头还有些往昔的味道。

  阿刺会跳孔雀舞啊,那时候大家都觉得她以后就是飞出来的孔雀,自从和卫十三好上之后,阿刺学习退步,也不再跳孔雀舞了,倒爱上了涂鸦。没事的时候就和卫十三穿着流浪服拎着喷彩和颜料跑到火车铁轨附近的院墙上,涂鸦一些稀奇古怪的抽象画。

  那画确实是相当的抽象派和野兽派。

  三个人又很快的开始讨论起来喜欢一个人很多年是什么滋味的,阿刺说是酸酸甜甜的,如果等待了多年,能够修成正果,那么就会从暗恋的酸变成了甜了。

  唐未欢问阿刺什么叫修成正果?

  小喇叭抢着说就是成功吃了啥啥不该吃的果子,像亚当和夏娃那样。

  阿刺居然脸红了,红着脸说自己和卫十三是清白的,就像杨过和小龙女那样,阿刺说自己初吻还在呢。

  小喇叭和唐未欢一致认为卫十三绝对不是杨过那一类型的,顶多也就是夺去小龙女清白之身的尹志平之辈。

  那个年纪好像打架与和好都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因为年轻,可以打完架之后拍拍屁股上的灰仍能一起吃一根冰激淋。她想她在父母离异之后,最幸福的事,那就是还拥有小喇叭,阿刺和阿猬这三个好朋友。

  NO.14

  直到后来,阿猬做了那件事,唐未欢仍以为她可以和阿猬再次和好,如同年少时那样吵闹一番之后拥抱还是好姐妹,可是她最后悲伤的发现,做不到了,不仅她做不到,阿猬也做不到了。

  谁年轻的时候不向往长大,好似长大了就能长出一对翅膀飞上天般的自由,等长大了,却突然发现,无法着陆了,一直飞一直飞,总是会累,会回首猛地怀念以往天真的那些年。

  这世间上有两种是最宝贵的,一是得不到的,二就是失去的。

  如果你既得不到,你还在不停的失去,那么将是怎样的凄凉。

  唐未欢左拥右揽着两个好姐妹,她觉得她拥抱的就是她全部的欢声笑语,没有父母的疼爱又怎么样,她还要继续过自己的生活,别人都说父母离异家庭里的孩子大多都是心智不健康的,她偏要比那些成长在父母羽翼一下的孩子还健康阳光。

  晚上三个人挤在唐未欢家里的那张小桌子上煮火锅吃,辣得每个人脸色都是汗,吃火锅真是一件痛快的事情,尤其是在不开心或者孤单的时刻,吃火锅总能让人热闹起来。

  那只被唐未欢收养着的瘸腿小猫蓝蓝在旁边绕来绕去,它偶尔会亲热地在她的腿间摩挲着,偶尔会发出低低的呼噜声,它很幸福,因为她给了它一个家,它不再流浪了,不再流落街头被一群流浪狗欺负了。

  她不想再去想白天的事情了,老爸和苏丹红姐姐的婚礼已被她搞破坏掉了,出乎意料的是方腾居然不承认和她写信的事,她打开抽屉里的那整整一叠信,她看着上面落款的“腾”字,忽然觉得很滑稽,她觉得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

  以后她将要将方腾视为敌人,再也不给他写信了。

  吃着火锅,三个人抱在一起鬼哭狼嚎地唱歌,直唱到楼下的一位老奶奶上来敲门让她们声音小一点,说老伴有心脏病,在被她们闹腾下去,真要犯心脏病了。

  互相吐了舌头承认错误之后,三个人蹑手蹑脚地收拾残局,喂了蓝蓝之后,小喇叭就抱着蓝蓝开始给蓝蓝化眼影,非要让蓝蓝成为一只精致的猫,有着高贵的蓝色眼珠和蓝色眼影。

  阿刺摸着快要撑爆了的肚子说要去找阿猬了,不然阿猬可真要被方腾那小子给糟蹋了。

  小喇叭随口冒出了一句:“还不知道谁糟蹋谁呢。”

  阿刺拿过一个抱枕就砸向了小喇叭,小喇叭手一抖,差点没把蓝蓝的眼睛给戳坏了,蓝蓝喵呜一声从小喇叭的怀里跳了出去,跑到了正在收拾碗筷的唐未欢腿边。

  她抱起蓝蓝,对她俩说:“你们俩没事就爱掐,不如来洗碗啊,看我的蓝蓝多乖啊,每次你俩一来就折磨蓝蓝,它倒一点也没有脾气,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小喇叭和阿刺异口同声地反问:“为什么啊?”

  “因为给我这个主人的面子呗,不然你以为为什么,蓝蓝可是一个小男生啊,被你们俩个臭娘们给糟蹋了,要不要看在我的面子上它爪子就把你们抓成大花脸了。”她开着玩笑,引开话题,以免她俩又闹起来。

  NO.15

  “瞧把你臭美的,蓝蓝要是小男生的话那肯定是最喜欢我的,你没看见我给它画眼影的时候他很享受的表情吗?”小喇叭得意地说,好像被一只小公猫爱上也是一件相当炫的事情。

  可是猫有表情吗?

  “蓝蓝有过心爱的小女生呢,它的这条腿就是为了那只小母猫打架才受伤成瘸了的。”唐未欢一本正经地说。

  晚上阿刺和小喇叭相继离开回家之后,唐未欢抱着蓝蓝,坐在地板上,背靠着沙发,在好朋友面前装得什么事也没有,一旦成为一个人的时候,她所有伪装出来的坚强都单薄得不堪一击,她抱着蓝蓝就哭了。

  蓝蓝在她怀里喵呜着,似乎并不明白她的悲伤。

  是啊,一只猫又怎么能懂得她的悲伤呢。

  可是好像今后也只有蓝蓝能陪伴她度过每一天的孤单时光了。

  在别人的眼里,唐未欢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妞,好像天塌下来就她都能顶着,她就是女生眼里的女中豪杰,没有人会看到这样的女孩子伤心时的那一面。

  人总是会孤单的,因为人总会在某个夜里变成独自一个人。

  她想如果以后她找一个男人嫁的话,她一定要他发誓,发誓不会和她离婚,不会背弃她,不会让她再次失去家。

  那么的强烈渴望家的感觉,她是典型的巨蟹座,恋家并且容易孤独。

  她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镇过的啤酒,就坐在地板上,就着一个洋葱喝啤酒。如果不是悲伤过度,她怎么会生吃一个洋葱呢。

  那个洗净的洋葱,紫紫的白白的一圈圈,好像看起来很开心的颜色。

  她一片片地将洋葱剥离,塞进嘴里,吃下,然后喝一口冰啤酒。

  你有生吃过洋葱吗?你一定没有,没有几个女孩子会像唐未欢这样另类的,另类到悲伤的时候就一个人剥生洋葱吃。

  那么辣,那么的刺眼的味道。

  总是生生逼出人的眼泪。

  但一定切过洋葱,第一次切洋葱的人,大都会流下眼泪,洋葱真是一个可以赚足人眼泪的食物,也许洋葱本身就是一种悲伤的生物,是一颗催泪果。

  她说洋葱是她的催泪果,想哭却哭不出来的时候,就边剥洋葱边生吃,那时的眼泪,会非常的咆哮。

  她说她的眼泪会咆哮,咆哮起来就没完没了,所以她不轻易哭。啤酒也是个好东西,它不会让你醉,也不会让你的胃烧灼,但是它会叫你难过起来。

  哭泣的时候,喝啤酒,总是不明智的,因为它的酒精度数总是不会让你达到借酒消愁的目的,你会越喝越想哭。

  并且会胃胀。

  她曾看过一部电影,女主角对男主角说,爱上你,我的胃暖暖的,再也不疼了。

  是啊,好像很多胃不好的人,都是缺爱,缺温暖,任性且敏感的。

  这样的人,总是在孤单或者伤感的时候大虐自己的胃,喝烈性酒,猛抽几包烟,然后吃很辛辣的菜试图让自己温暖起来,还有的会一直不停地吃冷饮。

  她不是一个乖小孩,至少她永远都没有她的外表看起来那么乖。她倔强起来的样子,就像是一头非洲小母狮。她会肆无忌惮地吃掉一碗东坡肉,然后就靠在树下用一个小牙签掏树洞里面的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