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深爱着男孩,只是女孩的矜持让她一直装腔作势;他深爱着女孩,只是她身边优秀的男孩让他却步。最终她嫁作人妇,他含恨而终……两个相爱的人共舞一曲的机会,只能等待来世了。€
天初走过四班门口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的女子一闪而过,再回头,便看见女孩有细白的牙齿,一双凤眼,长长的马尾梳得很高,天初想,上了三年高中,怎么从来没有注意过有这样美丽的女孩子?
等到去问同桌,同桌便笑他,怎么,我们这一届的白马王子也动了心,那个女孩是刚从上海转学过来,是不是和咱们学校的女生大不一样?
就是从那一天起,天初喜欢上了那个白衣的女孩子。那时离高考还有三个月,天初的成绩照样总是遥遥领先,没有人能追上他,然而朵朵来了就不一样了。朵朵和他仅仅相差几分,而且朵朵会写一手漂亮的草书,让天初刮目相看。朵朵就是那个白衣的女孩子。
其实朵朵也注意到了天初,那么优秀的男孩子,况且又是女生们里谈论的对象,她怎么可能不注意?在走过天初的身边时,她却硬又要装做冷冷的,仿佛永远是一只孤芳自赏的孔雀,又像是要出席晚宴的公主,没有半丝的温情。他却更加倔强,好像从来不要正眼看她,心底确实是恼的,恨自己的故弄玄虚,这又算什么?本来已是千万个想,却落得两个人好像比陌路还陌路,天初想,高考完了他就要说,告诉她他的爱。
高考完了人家却回了上海,只听老师说她报了上海的一所大学,他顾不得家人的阻拦,放弃了留在北京上大学的机会,也急急地报了上海,只为寻那个白衣的女子,那个心高气也傲的女子。
两个人在学校碰上了,天初总是先笑着说,哎,老乡。朵朵总是说,谁是你老乡?那不过是我外婆家。女孩到了大学就成了风云人物,每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没完没了的活动,天初看着她么高兴活跃就想,再等等吧,也许她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爱情,而是那种刚到大学的新鲜感,等到情人节再去说吧。
当情人节来的时候正好天下雪了,这对于上海来说是难得的,天初高兴地去买了红玫瑰,然后走在漫天飞雪的路上,他想,今天他要告诉她一切,告诉她他的等待、假装和来上海唯一的目的。在到了她的宿舍门口时他把那枝红玫瑰放到了夹克里,他要给她一个惊喜!
当他推开门的时候他呆住了,屋里坐着他们这一届的学生会主席,他的手里正拿着一大把红玫瑰。
有事吗?朵朵问。
他摇头,不,没事,明天有个老乡会,我想叫上你。天初想,他说了谎。因为他已经没有再把红玫瑰掏出来的勇气。
在回来的路上,他把那一枝红玫瑰扔到雪里,红红的、艳艳的,像一地碎了的心,流血的心。
然后他就看到朵朵和那个男孩来回地进进出出了,两个人像真正的学院情侣,一起吃饭一起自习,每次看着他们俩亲亲热热,天初就想,其实她身旁的那个男孩应该是他才对。
不久,他也找了个女朋友,长得特别像朵朵,只是形似,他知道这个女孩子和朵朵比起来说是天和地,没得比较,但是就只有一样好,不说话的时候,他看到她就如同看到朵朵。但是不久他们就分了手,因为他发现自己伤得更厉害,他醒着梦着全是朵朵,甚至在梦中叫过她的名字,同宿舍的人只是笑他做梦想媳妇。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苦。
有一次,元旦舞会,他同宿舍的老三硬拉他去舞会,一进门就看见朵朵正在和那个男孩一起,是最难跳的探戈,他怀着醋意看着,朵朵一回头看到了他,“老乡,过来跳舞呀。”他点了一下头,然后把手伸给旁边的女孩,那个女孩跳得很好,他问她,会跳探戈吗?女孩说当然。他说,那好,有时间教我跳吧。那个舞会,他一直想找个机会和朵朵跳一支,哪怕只是简单的两步,他会用自己的肢体语言告诉她他是爱她的。可是他一直没有,因为那个男生跳探戈跳得太好了,他们基本上整个舞会都只跳探戈。
后来他终于学会了跳探戈,而且跳得非常棒,但是已经没用了,他们毕业了。
毕业后朵朵就结了婚,却不是和那个男生,而是和香港的一个生意人,他不理解为什么她会那么快结婚,甚至他刚得到了她分手的消息就得到了她结婚的消息,她一点机会都没有给他。他的父母是让他分回北京的,但他再一次选择留在了上海,明知是无望的期待,明知已是隔了十年红尘,他还是不能忘记她。
他们偶尔也见面,在大学的同学会上,他总是远远地看着她。她变得很厉害,珠光宝气的,眼神是黯淡的。她怎么会不快乐?那次也是同学聚会,有人和他开玩笑:“天初,你当初怎么近水楼台没得月,怎么让朵朵这么漂亮的女人流了外人田?”他还没有答,朵朵倒笑着说:“人家哪里会看得上我,你没看见人家现在是钻石王老五?大概是上海的女孩太俗气不如北京女孩子高雅吧。”听到这里天初的心里只是痛,他想起被他扔掉的那一支雪地上的红玫瑰,如今已变成了他心口的朱砂痣,只是没有人知道。
那次同学会后他一直想给她打个电话,告诉他这么多年的等待可是他想,已经晚了,他们已经错过了,如果有来生,他一定会把那枝红玫瑰掏出来,不管别人是送了她一打还是一千支,总之他会告诉她他的爱。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居然听到了朵朵离婚的消息,得到这个消息后他有点欣喜若狂的感觉,离婚对别人是痛苦的,可是对于他来说,这是他等了多年的结果,真是苍天不负有心人啊。
他要去找朵朵的那天发起了高烧,他以为是感冒了,于是跑到医院打了退烧针,却一直没有退烧。检查的结果让他目瞪口呆:白血病。
那一刻他像死了一般,而他给她买的一大束红玫瑰再次地枯萎了。他在病床上,呆呆地看着那束已经枯萎的红玫瑰,看着它由艳红转为暗紫,就像他的爱情,还不曾盛开过就已经凋谢了。朵朵来看他,眼里全是泪水,朵朵说,“天初,知道吗,从前有个女孩特别喜欢一个男孩,正是由于太喜欢所以才怕拒绝,所以一直装腔作势,她越想吸引他反而离他越远,她越想让他嫉妒他却仿佛永远都不明白,你说这个女孩傻不傻?”天初望着窗外,树叶开始落下来了,冬天快来了,但他的春天却永远不会来了,他的泪,只是一滴滴落在了心里,他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没想到他曾和最有缘的女孩擦肩而过。
“让我从此照顾你吧。”朵朵说,“我不在乎你还能活多长时间。”
天初笑着拂去朵朵额前的散发,开着玩笑说:“算了吧,你以为我看得上你,我真是不喜欢上海女孩,在北京我有一个青梅竹马,比你漂亮多了,要是喜欢你我早就追求你了,何苦等到死到临头?”
这句话说出来,天初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壳虽然还在喘,心已是死灰了。
从那以后,朵朵再也没来过,天初从来不和别人说起他的心事,只是在阳光散淡的午后,他会细心地把那几枝干了的红玫瑰认真地夹在一个日记本中,这是他这一生做得最认真的一件事,虽然那个本子一个字也没有写,只是零碎地夹着些玫瑰花瓣,但是已经够了。他和家人说,等他死了,把这个本子一起放入他的棺木中,没有人明白他为什么把一个一字未写的本子放进去,他总是微笑着说,这是他的秘密,一个带到来生的秘密,说出来就不灵了,恐怕来生都要错过了。
因为来生,他会等着朵朵,然后跳一支探戈舞。
(文/雪小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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