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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在青青农场的头三天,都忙于熟悉我周遭的环境和人物。三天里,我得到许多以前从来没有的知识,我学习分辨植物的种子,懂得什么叫水土保持,什么叫黑星病和叶烧病。还了解了连挤牛奶都是一项大学问。(我曾帮着凌云挤牛奶,却差点被那只发怒的母牛踢到奶桶里去。)新的生活里充满了新颖和奇异。还有那些人物,不管是章伯伯、章伯母,还是凌霄、凌风和凌云,身上都有发掘不完的东西,就像这草原和山林一样的莫测高深。我越来越喜欢我的新生活了,山野中的奔跑使我面颊红润而心胸开旷。我一直眩惑于那些小树林和莽莽草原,即使对蛇的畏惧也不能减少我的盲目探险。三天下来,我的鼻尖已经在脱皮了,镜子里的我不再是个文文静静的“淑女”,而成为一个神采飞扬的野姑娘。这使我更了解自己一些(我一直认为自己是爱静的),了解自己在沉静的个性里还潜伏了粗犷的本能。(我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人都是猴子变的。)

    这天晚上,凌云拿着一顶天蓝色绉纱所做的帽子,走进我的房间,把帽子放在我的桌上,她笑吟吟的望着我,微微带点羞涩说:“你别笑我,这是我用手工做的。”

    “真的?”我惊奇的问,拿起了帽子,那是个精致而美丽的玩意儿,有硬挺的阔边和蓝色缎子的大绸结,两根长长的飘带垂在帽檐下面。“真漂亮!”我赞美的说。

    “二哥说你需要一顶帽子,我就怕你会不喜欢!”她慢慢的说:“我看你很喜欢穿蓝颜色的衣服,所以选了蓝颜色。”

    “什么?”我诧异的望着她:“你是做给我的吗?”

    “是的,”她笑得非常甜。“你不喜欢吗?”

    “噢!我不喜欢?”我深吸口气:“我怎么会不喜欢呢?”戴上帽子,我在镜子中打量自己,那蓝颜色对我非常合适,让我凭空增加了几分飘逸的气质。凌云在一边望着我,静静的说:“咏薇,你很美。”“我?”我瞪着镜子,看不出美在何处。尤其身边有凌云在对比。把她拉到身边来坐下,我把镜子推到她面前。“看看你自己,凌云,你才美。”

    她笑了,摇摇头。“你是很美,”她说:“大哥说你美得很自然,像溪水旁边的一根芦苇,朴实,秀气,而韵味天成。”

    “你大哥?”我想起那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脸上突然发热了。“是的,他是这样说的,我一个字都没改。”

    我取下帽子来,望着镜子里的我自己,溪边的芦苇?我么?笑了笑,我说:“你大哥该学文学,他的描写很特别呢!”“他对文学本来就很有兴趣,不过,学农对我们的农场帮助很大,爸爸刚买这块地的时候,我们只能盲目种植,头两年真惨透了,这儿又没有电,每天晚上还要提着风灯去田里工作。现在好了,大哥用许多科学方法来处理这些土地,改良品种。爸爸现在反而成了大哥的副手。”

    “他对农业也有兴趣,”我说:“否则他不会干得这么起劲。”“可能。”她沉思了一下。“不过大哥天生是个脚踏实地的人,他不会空谈,和二哥不同。”

    “他多少岁了?”我不经心的问。

    “二十九岁。”“怎么还没有结婚?”凌云怔了怔,看看我,她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好半天,才说:“他的脾气很怪——”停了停,她说:“将来我再告诉你吧!或者,你自己也会发现的!”

    发现什么?一个逝去的故事吗?我脑中立即浮起一篇小说的资料:农场的小主人,爱上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孩,发狂的恋情,溪边,草原,林中……到处是他们的足迹,然后,一个意外或是什么,女孩死了,或者走了,或者嫁了。伤心的小主人从此失去了笑容,沉默的埋头在工作里,度着他空虚寂寞的岁月……凌云走了,我坐在桌前呆呆的沉思,构造着我的小说。抽出那本“幽篁小筑星星点点”,我开始拟故事的大纲,农场小主人是现成的,他该有张沉静而生动的脸,但是女孩呢?我找不出模特儿来,是个富翁的女儿?富翁在农场附近有栋别墅,女孩到别墅来养病……对了,这女孩应该是苍白的、安静的、瘦小的……像歌剧波西米亚人里的曲子:你冰冷的小手。她该有一双冰冷的小手,长长的头发垂到腰部。但是情节呢?他们怎么相遇?又怎样相恋?又如何分开?我瞪着台灯和窗上玻璃的竹影……让那女孩病死吧,不行!抛下了本子,我站起身来,在屋内兜着圈子,多么俗气的故事!把本子收进抽屉,我这篇小说已消失在窗外的夜风里去了。躺在床上,我望着屋顶,我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不知该怎样相遇和结束,这是恼人的。但是,真实中的呢?凌霄有怎样一个故事?这问题并没有困扰我太久,旷野的风在竹叶上奏着轻幽的曲子,月光在窗上筛落的竹影依稀仿佛,我看着听着,很快就沉进了睡梦之中。清晨的第一声鸟鸣已经把我唤醒了,自从到青青农场来之后,我就不知不觉的有了早睡早起的习惯。看看腕表,才只有五点半,但窗子已染上了明亮的白色,成群的麻雀在竹林里喧闹飞扑。我从床上起来,穿上一件大领口的蓝色洋装,用梳子拢了拢头发,想去竹林里吸吸新鲜空气。还没出门,有人来到我的门口,轻叩了两下房门。

    我打开门,凌风微笑的脸孔出现在我面前。

    “起来了?”他多余的问。

    “你不是看见了吗?”我说。

    “那么,跟我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

    “远吗?”“别担心!跟我来就是了!”

    我抓起桌上那顶蓝绸的帽子,走出了房门,凌风拉着我的手臂,我们从后面穿出去。经过厨房的时候,我弄了一盆水,胡乱的洗了洗手脸,凌风等我洗完了,也就着我洗剩的水,在脸上乱洗了一气,我喊:

    “也不怕脏!”“这儿不比台北,要节省用水!”他笑着说,带着满脸的水珠,擦也不擦就向外跑,这儿的水都是从河边挑来,再用明矾澄清的。在厨房门口,我们碰到正在生火弄早餐的秀枝,凌风想了想,又跑回厨房,拿了几个煮熟的鸡蛋,还在碗橱里找到一只卤鸡,扯下了一条鸡腿和翅膀,他用张纸包了,对秀枝说:“告诉老爷太太,我带陈小姐到镇上去走走,不回来吃早饭,中午也别等我们,说不定几点钟回来。”

    走出了幽篁小筑,穿过绿阴阴的竹林,眼前的草原上还浮着一层淡淡的薄雾,零星散布的小树林在雾中隐隐约约的显映。东边有山,太阳还在山的背后,几道霞光已经透过了云层,把天边染上了一抹嫣红。我戴上帽子,在下巴上系了一个绸结,回过头来,凌风正目不转睛的瞪着我。

    “干什么?”他抬抬眉毛,响响的吹了一声口哨。“你很漂亮。”他说:“清新得像早上的云。”“我不喜欢你那声口哨,”我坦白的说:“你应该学凌霄,他总是那么稳重,你却永远轻浮。”

    “每个人都叫我学凌霄,难道我不能做我自己?”他不愉快的说,语气里带着真正的恼怒。“上帝造人,不是把每个人都造成一个模子的,不管凌霄有多么优秀,他是他,我是我,而且,我宁愿做我自己!”瞪瞪我,他加了一句:“喜欢教训人的女孩子是所有女性中最讨厌的一种!”

    我望望前面,我们正越过东边的那块实验地,章伯伯他们在这块地上尝试种当归和药草。小心的不去踩着那些幼苗,我说:“动不动就生气的男人也是最讨厌的男人!”

    “我们似乎还没有熟悉到可以吵架的地步!”他说。

    “我们见第一面的时候好像就不和平!”我说。

    他不说话了,我也不说话。草原上的雾消散得很快,那些树林越来越清晰了。太阳爬上了对面的山脊,露出了一点点闪亮的红,像给山脊镶上了一段金边。只一忽儿,那段金边就冒了出来,成为半轮红日,再一忽儿,整个都出来了,红得耀眼。大地苏醒了,阳光灿烂而明亮,东方成了一片刺目的强光,再也看不到那些橙黄绛紫了。我身边的凌风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拉住我的手臂说:

    “嗨!咏薇,别傻吧!”

    我望向他,他盯着我的眼珠在阳光下闪耀,那微笑的嘴角含着一丝羞惭。“我们商量一下,咏薇,”他说:“整个暑假有四个月,我们都要在一起相处,我们讲和吧,以后不再吵架,行吗?”

    “我并没有跟你吵架呀!”我笑着说。

    “好,别提了!”他说,望着前面:“来,咏薇,我们来赛跑,看谁先跑到那块大石头那儿!”

    我们跑了,我的裙子在空中飞舞,迎面的风几乎掀掉了我的帽子,然后我们停下来,喘着气,笑着。他浑身散发的活力影响了我,我不再是那个常常坐在窗前做白日梦的咏薇了。拍拍石头,他说:“要不要坐一下?”我四面看看,我们已经离幽篁小筑很远了,眼前的青草十分茂密,杂生着荆棘和矮小的灌木。再向前面有一座相当大的树林,树林后是丛生着巨木的山。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问:“为什么不从大路上走?这是到镇上的捷径吗?”“谁要带你到镇上去?”他笑着说。

    “你不是说去镇上吗?”

    “镇上有什么可看的?可玩的?不过是个山地村落而已,有几十间茅草房子和石头砌的房子,再有一个小小的学校,如此而已。你要去镇上干什么?难道你这一生看房子和人还没有看够吗?”“但是,是你说要去镇上呀!”我说。

    “那是骗秀枝的,”他指指前面的山。“我要带你到那个山上去!”看看四边,他说:“记不记得这儿?再过去,靠溪边的那个树林,就是你第一天睡着的地方。”

    我记不得了,这儿的景致都那么类似。

    “那么,”我说:“这山就是你们所说的荒山?”

    “并不见得怎么荒!还是有山地的樵夫去砍柴,偶尔也有人去打打猎。”“有野兽?”“有猴子和斑鸠。山地人常常活捉了猴子拿到台中或花莲去卖。来吧!我们走!”穿过那树林,我们向山上走去,山坡上,全是树木,针叶树和阔叶树杂乱生长着。我们等于是走在一个大的丛林里。正像凌风所说,这是个并不怎么“荒”的“荒山”,杂草丛生和巨石嵯峨的山坡上,随时可以看到被踩平了草的小径,还有镰刀割断的草的痕迹。山路有的地方很陡,有的地方又很平坦。凌风拉住了我的手,不时帮助我迈过大石,或是穿过一片荆棘地带。高耸的树木遮不住阳光,太阳正逐渐加强它的威力,没有多久,我已汗流浃背。凌风找到了一个树荫,搬了两块石头放在那儿,说:

    “来坐坐吧!”我坐下去,解下了帽子,凌风接过去,用帽子帮我扇着。事实上,一休息下来,就觉得风很大,树下相当阴凉。我望望山下,一片旷野绵延的伸展,林木疏疏落落的点缀其上,还有章家的阡陌也清晰可见。我叫了起来:

    “看那儿!幽篁小筑在那儿!”

    竹叶林小得像孩子们的玩具,一缕炊烟正从竹林中升起,袅袅的伸向云中。我想起古人的句子:“轻云缈缈和着炊烟袅袅”,一时竟神为之往,目为之夺了。

    “我知道你会喜欢这儿,”凌风说:“可以帮你获得一些灵感,那么,‘幽篁小筑星星点点’里也可增加一页了?”

    “嗨!”我瞪着他:“你偷看了我的东西。”

    “我用人格担保,”他说:“我只是听凌云提起,说你有这样一本小册子而已。”用手支着树干,他站在那儿俯视着我:“提到我的时候,稍微包涵一点,怎样?”

    “那是我的日记。”我掩饰的说。

    “那么,今天必定会占一页了?”他笑得邪门。

    我跳了起来,系上帽子。

    “我们走吧!”我说。我们继续向山上走去,他对这山显然和自己的家一样熟悉,左弯右绕,在树丛中穿来穿去,他走得很快,累得我喘息不已。然后,我们走进一大片密林,阳光都被遮住了,等到穿出树林,我就一下子怔住了,惊讶得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只是眩惑的望着我停留的所在。

    我面前碧波荡漾,是一个小小的湖。湖的四周全是树林,把这湖围在其中。湖水绿得像一池透明的液体翡翠,在太阳下反射着诱人的绿光。周遭的树木在水中映出无数的倒影,摇曳波动。这些还都不足为奇,最令人眩惑的,是湖边的草丛中,零乱的长着一丛丛的红色小花,和那绿波相映,显得分外的红。四周有着慑人的宁静,还有份说不出来的神秘气氛。绿波之上,氤氤氲氲的浮着一层雾气,因为水是绿的,树也是绿的,那层雾气也成了淡淡的绿色,仿佛那湖面浮动着一层绿烟。我走过去,在湖边的草地上坐了下来,四面环视,简直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凌风不声不响的来到我身边,坐在我对面,用手抱住膝,默默的注视着我。

    “怎么不说话?”好一会儿,他问。

    “不知道说什么好,”我说,深吸了口气:“你把我带到了一个神话世界里来了。”“我了解你的感觉,”他说,脸上没有笑容,显得十分严肃。“我第一次发现这个湖的时候,你不知道我震撼到什么程度,我曾经一整天躺在这个湖边,没有吃饭,也不下山,像着了魔似的。”我也着了魔了,而且着魔得厉害。那层绿烟模模糊糊的飘浮,我被罩在一团绿色里。看着那波光树影,听着那树梢风的呢喃,我觉得仿佛被融化在这一团绿色里了。

    “我找到这个湖的时候是秋天,”凌风轻轻的说:“地上全是黄叶,我第一次了解了范仲淹的词。”

    “范仲淹的词?”“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他低声的念,指着湖:“没见到这个湖以前,我怎样也无法领略什么叫‘波上寒烟翠’。”我望着湖,有些神思恍惚。凌风在湖边也不像凌风了,我从不知道他个性中有这样的一面,绿色的波光映着他的脸,他像个幻境中的人物,那面部的表情那样深沉、宁静和柔和。

    “别人不知道这湖吗?”我问。

    “都知道了,我是无法保持秘密的,而且,本来这湖就很有名。”他说:“我们叫它做梦湖。”

    梦湖?我真怀疑现在是不是在梦里呢!摘下一朵小红花,我把它放进水里,它在水面飘着荡着,越走越远,像一条小船。绿波中的一瓣轻红,我凝视着它,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它,假如突然间有一个披着白纱的仙子从那花瓣中冉冉上升,我也不会觉得奇怪,这儿根本不是人间!

    “认不认得这种花?”凌风问。

    “不认得。”我摇摇头。“山地人传说一个故事,”他望着湖水里飘浮的小花:“据说许多年前,有个山地女孩爱上了一个平地青年,结果,那青年被女孩的父亲所杀死,那女孩就跳入这个湖自杀了,第二年春天,这湖就开出了这种红花。所以,山地人称这种花做苦情花,称这湖做苦情湖。他们认为这湖是不祥的,都不肯走近湖边。直到现在,山地人和平地人的恋爱仍然不被同情。”苦情花?苦情湖?一个凄美的故事。是不是每一个神秘的湖都会有许多故事和传说?这具有魔力的湖确实有诱惑人跳进去的力量,我揣摩着那悲哀的山地女孩,想像她跳湖殉情的情景,那幅画面几乎生动的勾现在我面前。今天回去以后,我一定要写下这个故事,苦情花和苦情湖。

    “好了,”凌风唤醒了我:“别尽管呆呆的出神,我打赌你一定饿了。”他递过一只鸡腿来,这把我从幻想中突然拉回到现实,嗅到鸡腿的香味,我才觉得是真正饿了。取出鸡蛋,我们在湖边吃了我们的“早餐”(事实上已经十点半钟了)。我细心的把骨头和蛋壳等丢进树林里,以免弄脏了湖岸。在林边,我看到一张旧报纸,还有一些香蕉皮,回到凌风身边,我说:

    “最近有人来过,树林里有野餐的痕迹。”

    “是么?”他问,露出一种注意的神态。

    “怎么,很奇怪吗?”我说。

    “有些奇怪。”他想了想,到林边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他手中拿着一张揉绉的纸团,打开纸团,上面是铅笔胡乱的写满了同一个字:“绿”。看样子那也是个雅人,也领略了这分绿意。凌风笑了,把纸团扔进树林里,说:“是凌霄的笔迹,难为他也有兴趣到这儿来坐坐。”

    那朵红色的花还在水面飘,我躺了下来,仰视着树巅,有一只鸽子从树梢头掠过,凌云的鸽子?又传来什么讯息?凌风在我身边低哼着一支歌:

    “曾有一位美丽的姑娘,

    在这湖边来来往往,白云悠悠,岁月如流,

    那姑娘已去向何方?去向何方?去向何方?

    只剩下花儿独自芬芳!”

    “你在唱什么?”我问。

    “有一阵这支歌很流行,村里的年轻人都会唱,原文是山地文,这是韦校长翻译出来的词。”

    “韦校长?”“是的,韦白,一个神秘人物。”

    “神秘人物?”“噢,别胡思乱想,他是个最好的人,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要待在山地。”我躺着,不再说话,树荫密密的遮着我,阳光在树隙中闪烁。苦情花有一种淡淡的香味,在空气里弥漫。凌风反覆的哼着他的歌:

    “曾有一位美丽的姑娘,

    在这湖边来来往往,白云悠悠,岁月如流,

    那姑娘已去向何方?…………”

    我闭上眼睛,这一切一切都让我眩惑:山地女孩,苦情花,梦湖,和凌风唱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