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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还有两个站到家的时候江辰手机响了,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来看了一眼又塞了回去,我伸进他口袋把手机找了出来,按通了举到他耳边。

他低头瞪了我一眼,不情不愿地对着手机叫了一句:“妈。”

然后是长达五分多钟的沉默,在吵杂的地铁里我只能勉强听到像是“死”、“滚”之类发音简短感□彩丰富的字眼,可能是小学的时候造句这样子的作业做多了,我根据他妈平时的行为作风,用我现在听到的只言片语造了一些句子:你让那个死女人滚!要么我死,要么她滚!死人,是不会滚的……好吧,我小时候造句常因为异于常人而被老师打叉。

最后我听到江辰沉声说:“我不会听你的,就这样吧,我现在有事。”

我想说我要是这么跟我妈讲话,她大概会把我塞回子宫,用羊水淹死,用脐带勒死。

江辰大概气坏了,他挂上电话之后把手机往了外套兜里一塞,再也不发一言。

我摸着兜里的手机心里一阵忐忑:我要不要提醒这是他的手机呢?他会不会恼羞成怒说手机不要了,然后就便宜了我那颗想换手机的心……

地铁靠站的时候我推了推江辰说到了,他拉着我的手随着人潮往外涌动,我们一度差点被人潮冲开,后来江辰干脆拉了我圈在怀中往前走,好不容易逃出了地铁口,江辰松开了我叹一口气说:“没有车看来还是不行的。”

我嘲笑他,“少爷,您有多久没坐过地铁了,大学的时候也不见你抱怨过。”

他不以为意,“大学要是没有我,你都不知道要在地铁和公车里哭几回。”

我拉着他袖子的手指忍不住捏紧了一些。

我们都是从小地方上城市来念大学的,我们那里一踏出大街就有笑容憨厚的大叔骑着看起来会散成一摊零件的摩托车问你,孩子要去哪里啊?所以大学的时候我看到蜘蛛网一样的公车和地铁路线我就傻掉了。于是我无论去哪里都是跟着江辰,他负责带着我在那些复杂的公车地铁中来回转换,我从来都不用花心思去想哪条线到哪里,从来都不需要担心坐错方向。

后来毕业刚开始工作那阵子他还特地带着我坐了很多趟公车地铁,从他实习的医院到我住的地方再从我住的地方到我公司,再从我公司到他实习的医院,他还编了一段口诀让我记住——“医院公司,过马路304;家里公司,过马路507;家里医院,过马路216”,他说你要记住,口诀里的地点倒过来的时候坐同样的车,但是不用过马路了。我说知道了知道了,我哪里有那么笨。虽然知道了,但是我还是偶尔会坐错,坐错之后就随便找个站下车然后涎着脸打电话给江辰,让他来领我回去。

再后来我们分手了,我换了公司和住的地方,小心翼翼的在本子上记了每一条路线,但还是频频坐到反方向的车。某次加班回家,一上公车就开始抱着车柱子打盹,醒过来之后发现公车路过的地方我完全不认识,情急之下掏出手机想打电话让江辰来救命,在按下拨出键那刻我突然醒悟过来,抱着柱子就开始疯狂地流眼泪,不知道的人还以后那柱子是我失散多年的生母。

那时我身旁站了一个头发染得像夏日雨后彩虹的女孩子,她嚼着口香糖悲悯地看着我说:“你没事吧?是不是哪里疼啊?”我说:“我坐错车了。”她听完一愣,然后也快哭了,她说:“你害我把口香糖吞下去了。”

然后我也一愣,接下来看着她我就一直哭,眼泪与鼻涕齐飞的那种哭法。我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害你把口香糖吞下去的,不然我赔你一条口香糖好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坐错车的。对不起我现在才想起我真的没有人可以依靠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哭的,对不起你不要怕我,我真的不是神经病。

那个彩虹女孩子在听到“神经病”这三个字的时候默默地往旁边横着挪了几步,停站时车门还没完全开启她就掰着门飞奔了出去。

我叹了口气,如果时光能倒流到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想,很想心平气和地跟那个彩虹女孩解释,解释我突如其来的无助,解释我突如其来的想念,解释我真的不是神经病……

人生啊,你有时很难衡量,是从来没有得到过痛苦还是得到了又失去痛苦。我松开了江辰的袖口,抓住他的小尾指晃了两下,总归还是失而复得比较幸福。

江辰反手微微用力握住我的手,“别晃。”

我撇撇嘴,扭头看到路旁有在卖烤红薯的,“看,烤红薯。”

“哦。”他说。

我停了脚步不肯走,“我想吃。”

“不干净,烧烤致癌。”他又说。

我明显看到烤红薯的大叔表情一僵,一付要丢火炭过来的模样,只好先掐着江辰的手臂肉拧了一圈说:“胡说,烤得那么香,你现在就去给我买。”

小时候我要是揍了别家小朋友被投诉,我妈肯定抢在人家的妈妈开口前就对我进行一番又打又骂,她说那叫先下手为强,这样人家妈妈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我倒是觉得人家妈妈是怕一开口撩起我妈的脾气,我妈会失手把我打死……

江辰一脸无法置信地看着我,我觉得他是没有料到我这么温柔得能掐出水来的人也会家庭暴力。

我恶狠狠地瞪他,“给我买红薯!”

“买就买,发什么神经。”他一边小声地嘟囔着一边掏钱包,“老板麻烦给我两个烤红薯。”

老板用纸袋子包了两个红薯递过来,末了还不忘强调两句,“我的红薯吃了强身健体,什么致癌都是胡说八道。”

江辰一愣,笑着说:“不好意思,刚刚吓唬我女朋友来着。”

拿到热腾腾的红薯后我坚持要边走边吃,江辰说你就吃吧,离我远点,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认识你。

我一剥开番薯皮,一股香喷喷的热气就窜进鼻腔,一口咬下去只觉满嘴绵绵密密都是红薯的香气。

我举了红薯到江辰嘴边,“很好吃,你吃吃看。”

他避开,拿着手里的红薯给我看,“难道我没有吗?”

“咬一口嘛。”我劝他,“真的很香,你现在不吃的话此生一定都在悔恨中度过,相信我。”

他拗不过我,最后只好勉为其难地咬了一口,只是这一口就咬去了我大半个红薯……心疼死老娘了。

回家的路程走路大概至多也才十分钟,但我为了把两个红薯都分吃下去,硬是走了二十多分钟还没走到小区门口,江辰火了,说你自己在路上吃吧,吃完了记得回家,然后他就气冲冲地回家了。

我带着满足幸福的微笑在楼下把红薯吃完了,期间还引得三楼黄太太的女儿在地上滚了一回说妈妈我要吃她的红薯。

罪过罪过。

回到家的时候江辰在看球赛,我扑上去揍他,“我让你丢了我就跑!”

他不躲不闪,笑着任我又掐又咬,“反正你死活都会跟上来。”

……

这种被吃定了的感觉实在很叫人气馁,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也许所谓爱情也不过就是那样子的一种心情,那样子力不从心的无可奈何。运气好的甜蜜;运气不好的伤心。

我枕在江辰的大腿上,用手指去摩挲他下巴,没想到他看上去干干净净的样子倒是有胡渣,摸上去刺刺却不扎人。我感觉就像是小时候偷偷打开爸爸的工具箱,摸到里面那被爸爸用旧了的砂纸。

江辰低头把视线从电视上移到我脸上,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会儿,才说:“你这样躺着,脸好大。”

……

我记得有那么一种说法,说是如果一个男的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的,他就会忍不住想要欺负她,看着她哭丧着脸的样子他就能够得到一种心理上莫名其妙的变态满足。我决定以后就坚持这样的说法一百年不动摇,不然日子真的没法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