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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他是在学她的样子教育儿子,劳逸结合,寓教于乐。莫北和儿子玩游戏的时候,教儿子敏锐的思维和迅速的跟进动作。

莫向晚因前一天包了馄饨,这一天仍是以此做正餐,但她还想给他们父子加一些餐。她问莫北:“你想吃什么?”

第68章

莫北乐于答允,他答:“我不拘口味的,你吃什么我吃什么。”

这个回答等同她的随便,但他随和,看来是真的想要随便。但莫非从游戏里回神,帮着莫北说:“妈妈,爸爸喜欢吃辣的。”

这是莫向晚不太晓得的,她就自己做了主张,问:“要么我买条鲶鱼做水煮鱼?”

莫北本来想建议一家人出去吃,但听到她提议了,忽而很想尝试她的手艺。他说:“我送你去铜川路?”

莫向晚没有拒绝,莫非更是自觉地讲:“妈妈,那么我就去大妈妈家里找晴晴姐姐背英文好来。”

莫北弹他一记额,儿子越来越聪明,他挺自豪。

莫向晚便把莫非送到崔妈妈家里,崔妈妈小声问:“你真的和403小莫谈了?”

莫向晚本能就要否认,偏莫北已经走出来锁好了门,还叫她一声:“莫非妈妈,你好了没有?”

这叫此地无银三百两,她转头瞪他一眼。

崔妈妈不知内情,却得意自己一猜就中,喜滋滋讲:“这就叫千里姻缘一线牵。”

莫向晚说:“崔阿姨,你误会了。”

莫北存心要让他人误会,她一说完,就被他牵住了手,他还同崔妈妈打招呼:“非非又要麻烦你了。”

崔妈妈眉开眼笑:“不麻烦的。”

莫向晚跺跺脚,深悔自己是自作孽不可活。

上了莫北的车以后,她赌气不跟他说话。

莫北开开心心问她:“莫非妈妈,你喜欢玫瑰花还是百合花?”

他这一副样子,又在得寸进尺。

可她还记得许淮敏讲的话,他是个有故事的人,故事让她不愉快,她甚至是故事里的受害者。

莫向晚就含着微微冷笑说:“我只喜欢狗尾巴花。”

莫北从后视镜里看到她又微微凝住的面。

这几天他想来想去想不通她怎么就突然态度又冷了,接连多日提早出门,虽然还是放着莫非由他接送。

有一首歌叫做女人的心思很难猜,莫北一样没有猜明白。

但他不想去猜明白,他们之间这段距离,不应该反复去猜,只需要靠近。他只想对她好。

关止前几天按捺不住好奇,亲自来了一趟他的403,正好看到莫非在做作业。

关止简直惊奇了,讲:“明明是个微缩版的小莫北嘛!你根本不用去验DNA。”

莫北说:“血缘是个神奇的东西。”

的确,莫非融合了他和她的外貌脾性,这个凭空出来的小人,就这样拉牢了他和她。

莫非叫关止“叔叔”,还说:“我不要像爸爸妈妈一样戴眼镜,我以后要当飞行员。”

关止笑他:“你这个当爹的被嫌弃了。”

莫北说:“嫌弃也是应该的。”

他把莫非送回了对门,关止暗中觑了一眼莫向晚。他说:“比田西漂亮。”

莫北承认:“她是挺美的。”

“你是为美色迷惑?”

莫北笑而不答。

在父母都首肯之后,更让他会产生一种奇异的心思,是一种男人的躁动,此类躁动烦乱他的心头,让他更想接近她。

他把这种感觉描述给关止,关止说了很欠揍的话:“你是太久不开荤。”

莫北真的要揍他。

关止又说:“男人的欲望我理解。你不爱这个女人,欲望不是负担,找个异性开个房解决一下就OK了。一旦你爱了这个女人,欲望就是负担。你是不是特别想她又特别怕她?”

莫北赞他:“你在华师大学了多久心理学?”

关止谦虚:“一年,才一年,我这种天才顶多翻翻书,那什么,叫《社会心理学》。告诉你,这书特棒,改天给你买一本。”他扯一阵闲话,才回归正题,对莫北正经讲,“我说莫北,你又不是第一次谈恋爱,至于这么紧张吗?”

莫北仰躺在床上,他对他的朋友诚实说道:“她给我的感觉和田西不一样。”

关止理解:“你妈找了不少她的资料,这么多年一个人带着孩子洁身自好,这种强悍就不是菟丝花一样的田西好比的。”

“嗯,我爸妈也被她感慨,连接近孙子都不敢做的太明显。”

“这就是母性的力量,让你爸妈都不看她的门第了。”

莫北嗤笑:“你以为门第是什么?”

“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门第就是他妈的金科玉律,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万年不变。你爸妈是看破红尘的人,多少人能这么看得开?”

莫北点头:“这是我的幸运。”

他想,他是够幸运的,还能遇见这么个人,然后有了机会重新开始爱。

所以,莫北对莫向晚的任何眼色都不放在心上,他照样嬉皮笑脸:“狗尾巴花现在开不了。”

莫向晚咕嘴不讲话。这样子又是像莫非的,带着小恼怒的可爱。他会想亲上去。

可惜不敢。

两个人到了水产市场,同水产贩子讲好了价钱,买了鲶鱼。因为莫非爱吃虾蟹,少吃猪牛羊肉,莫向晚便又买了些基围虾和梭子蟹。

钱全部由莫向晚付,莫北知道他一谈付钱,她必定不乐意。何苦讨她的嫌?他只帮她拎东西。

莫非的这个口味习惯莫北早就知道,怕是遗传了他奶奶的。他知道自己母亲去少年宫看莫非时带去的零食不是薯片就是虾条鱿鱼丝。

一家人口味一致是一件好事。

回程中两人只稍许谈了谈做菜的心得,两个人都是会厨艺的人,在这方面很能交流得起来。

莫北说起他在国外念书时贪嘴,从唐人街的水产市场买鱼,结果买到水产贩子意外进来的鲥鱼。他食指大动到了家刮了鱼鳞去了内脏就倒料酒蒸了。吃了感觉却不好,不明白这种鱼怎么就被张爱玲当成了人生第三恨来遗憾。回国后问了朋友才知道鲥鱼不用去鳞,而且要用花雕猪油蒸出来的。

莫向晚听了觉着好笑,问:“鲥鱼要用大锅蒸,你太无畏了,怎么就能在学生宿舍的小作坊里蒸了鲥鱼?”

莫北讲:“手起刀落,切成了三段。”

“实在暴殄天物。”

“可不是,苦命留学生买一条鲥鱼容易嘛!就被我糟蹋了,从此以后再不会做这么煞风景的事。”

他想,当真不可再做暴殄天物煞风景的事了。

莫向晚说:“你挺好吃的。”

他说:“非非也爱吃,而且不挑食。”

他和她都知道,莫非是挑食的,有鱼虾的时候,绝少碰肉食。但莫向晚一贯严格控制开火仗的费用,莫非也不将挑食的习惯表现得这么明显了。

莫向晚听后不答,管自生出些微的怅然。

莫北又想握她的手,只是她的手紧紧交握成拳,又是一个保护状态。

这样的她,他又靠不近了。

她如此不愿来琢磨他的心,他会有挫败感。

他们回到新村里头,却发生了意外状况,楼道外的消防栓不知怎地爆裂了,把主通道淹成了汪洋。

莫北的车根本开不进去,汪洋另一头车棚的麻哥正在汪洋里摆石块,他看见莫北,就叫:“把车停隔壁小区的停车场吧!今天这里是不能停了。”

于是只好再驱车倒出来,在隔壁的停车场停好,再度走到这里来,汪洋里的石块全部摆好了。但这是突发情况,石块也是临时从小区装修房子的人家里弄来了,大大小小,并不规整。

麻哥在那边抱歉地说:“你们小心点啊!莫先生,你扶一下非非妈妈吧!”

莫向晚看一看自己脚上的鞋子,今天好死不死穿的是尖头高跟鞋,踩石块要等同踩高跷了。

但莫北一手拎好了食物,已经一脚踏了过去,朝她伸出手,说:“来,交给我吧!”

莫向晚先是迟疑,但他目光坚定,伸出的手不迟疑,这般执着。

若是要回家,只有这样一条路,莫非还在那边等着她。她必须要走,什么都需面对。

莫向晚只得把手伸出来,交到他的手上。

第69章

这样一路到了家里,莫北才放开她的手,去崔妈妈家把莫非接了回来。

吃好晚饭,莫北照例去洗碗了。莫向晚走到阳台上收衣服,夜风拂过,她举头望明月,是一轮圆满。她抱着衣服凭栏遥望,几乎要怀念。

小时候逢到中秋月圆,父母会摆出水果贡品拜月,她坐在阳台上吃着石榴,日子就像石榴子一样清甜饱满。父母离异以后,她很久不看圆月,因自己的大家小家,总非圆满。

有人站在她的身后,细微的呼吸,说明他的小心翼翼。他把手支撑在栏杆上,给她围了一个空间。

莫向晚要转身,但发现转身不妙,也许正对他的脸。

她又小小气急:“你又干什么?”

莫北就这样不紧不松地围牢她,不让她走,也不殷勤靠近。他说:“月亮为什么这么圆?”

这叫做废话废说,莫向晚要用手推开他的手,他的手稳固如磐石,纹丝不动。让她想起多年之前的圣诞夜,他抱着她,她丝毫推不开,后来半推半就,终于沉没。

她又冷下了脸:“莫先生!”

莫北纠正:“叫莫北。”

她不响,他就这样说道,“向晚,你不接受我也没关系,我就这样住在你们母子身边,反正将来非非结婚,儿媳妇的一杯茶还是会送到我手边。”

莫向晚回头又要斥他,他快口快语说:“你别骂我有毛病,这是我唯一能为非非做的事,我还想做更多,可惜你这个当妈的不同意。”

她听了,想了,踌躇了,才再说:“你这是浪费时间。”

他也听了,但并不想,迅速反馈她:“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莫向晚嘟囔:“是你水煮鱼吃太多。”

莫北笑:“我承认你的厨艺比我好,对了,要不要开一家水煮鱼餐馆?我管保你这手艺超过当红炸子鸡辛香汇。”

“辛香汇是恶意炒作,卖得便宜,一点身价资本也无,哪里比的了渝信技高一筹?”

莫北喜欢同她谈这样的话题,刚才她做的水煮鱼,清蒸梭子蟹,椒盐基围虾简直乃人间美味,他和儿子两人大啖一番,啧啧惊叹。

他从莫非处得知莫向晚平素少做大菜,一般就简单小菜对付一日三餐,凡用足油盐酱醋和食材了,那必定是过年过节。

莫北知道自己又要骨头轻了,她做了这样一桌子菜给他们父子吃,可否当这个美好礼拜天是过节?

而莫向晚则是在后悔,今日一时不慎,本意是要显显本事的。

莫非老说“爸爸做的东西好吃”,他跟着莫北过的那几天,莫北给他专门做一些三明治、水果色拉什么的,都是儿童中意的口味。不好怪莫非把他的手艺夸成“比宾馆的大厨师都要做的好”。

她才是跟大厨师学过手艺的人,莫非一岁那些岁月,她找不到合适的活干,也不想再在管弦的酒吧内继续仰人恩惠,便经过招聘进了一家社会餐馆当服务员,从最低的传菜员开始做,平时能看一看厨师们掌勺的经过。餐馆的厨师长看她好学,得空时候指点了几手,她学的老快,心想以后是可服务儿子的。

但后来用的机会并不多,因为忙因为要节省度日。

今日这样动了手,也许因为心头松懈,也许——因为后头的这个人。

莫北悄悄让自己的手更靠近她一点,她的一只手此刻也握住了栏杆。

莫向晚是个美丽的女人,但她的手并不美丽。

他印象里最初的她,一双手皮光肉滑,在他的皮肤上滑过,吸引他的血液随着她的手上下流动。

后来在车里,他大胆握住她的手,才感觉到这些年来,她是真的变化好多。掌心已有薄茧,皮肤也不够光华,只有纤纤十指,还是原样。

这是一双拼搏之后的手,硬朗朗骨骼分明。

他忍不住就像握住,这一次,他照样握牢。

莫向晚一惊,就要抽手,但他仍是不让她抽离。

他说:“莫非妈妈,你觉得我的建议怎么样?如果我们做不了一家人,我们就当一辈子的邻居好了。”

他说这样的话,让她的心潮起伏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