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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杨筱光扯他的衣袖,低声提醒:“脚本写得最好的是民国篇,形象和情节都出彩,将来要在电视上播。”

潘以伦却说:“知青篇有一代人的回忆,也很不错。”

杨筱光很想告诉他,知青篇囿于对演员形象有限制,无光鲜衣着和炫丽背景,连色彩都很单一,题材又稍嫌敏感,稍稍有拍摄经验的模特儿都晓得这样并不利于自己的形象塑造。

果然,让大家自行选择的结果是除了潘以伦无人选择知青篇。

何之轩一一问了大伙儿选择剧本的原因,男孩儿们大多讲得十分表面,什么故事好看,情节感人云云。待问到潘以伦为何选择知青篇时,他答:“我们的父母不就是这么过来的吗?他们现在还在怀念那段岁月,虽然当时很艰苦,但这是他们的青春。”

何之轩望了潘以伦一望,点了点头。

老陈同杨筱光说:“听说何总也是知青子女呢,当年**妈下乡到北大荒。”

杨筱光疑惑地望向领导,领导吩咐:“大家都饿了,小杨去准备些吃的。”

接下来是由视频广告的导演来讲述各个篇章的拍摄要点,杨筱光指挥行政到办公楼附近的餐厅订了一席外卖送来。她感觉有些肚饿,于是从随身口袋里摸出一条士力架嚼起来。

潘以伦看见了,轻声说:“吃甜食这么不节制,小心夏天见不了人。”

杨筱光把手一挥,小胸脯一挺:“本姑娘才不怕。”

潘以伦从包里拿了一个信封出来递给她:“票给你。”

杨筱光欣然接过来,笑嘻嘻地说:“这回是我沾你的光了。”

潘以伦望着她微笑,带些征询的意思问:“到时候我来接你?”

杨筱光爽快地点了点头。

他又望了望她额头上的伤,还用创可贴贴着,看来尚未痊愈。

她用手捂住额头:“保证能在演唱会时以最佳状态见偶像。”

潘以伦笑起来还是要命的好看。

十 我们去看演唱会

在演唱会开演那日,潘以伦按照约定提早在办公楼一层的大堂里等待杨筱光,他还提了大包的零食,有薯片有饮料。

杨筱光见到他就说:“正太乱花钱。”

潘以伦笑:“还好了。”

但是能去看偶像的演唱会总归令人兴奋,杨筱光推着潘以伦走出大楼时,他拿出一副平光眼镜戴上。

她本以为只有莫北戴眼镜好看,没有想到正太戴上眼镜也能很好看,文气俊秀,恰似白面书生。

杨筱光看着他笑,他竟然不好意思地也笑了。

她说:“是应该掩饰掩饰。”

天已经擦黑了,路人都匆匆归家,没有人会格外关注他们。他们叫了车,很顺利地抵达体育馆,这儿人头攒动,戴了平光眼镜的潘以伦就没那么容易掩饰自己了。

杨筱光指点:“那边好像有人认出你了。”

好在认出他的是文艺女青年,很雅很文艺,在远处观察了许久,才怯怯地过来问:“你是十三号潘以伦吗?”

潘以伦不好说不是,只好点头,文艺女青年很高兴,找了本子给他签名。原本本子是要给开演唱会的偶像签名的,这下多得来一个未来之星的大名,算是看演唱会的意外之喜。

杨筱光想,正太前途不可限量。但此地人多眼杂较为危险,他已经被人认出,且本城记者中不少都是文艺青年,可能会在此出没,故,她拖着潘以伦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走,一边走一边左右四顾,谨防眼熟的记者。

他们绕到人流较少的一处入口,杨筱光眼尖,往那边门口的方向盯牢一人,仔细辨认,再辨认,回头对潘以伦低喊:“快,给我纸和笔。”伸手就往他上衣口袋里探。

“怎么了?”潘以伦抓住她乱摸的手。

“林林林林—金山,貌似就在那边!”

“林金山?”潘以伦没明白。

纸和笔在哪里?难道他没带纸和笔出来?杨筱光又掏自己的口袋。

“啊,有了。”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餐巾纸。

潘以伦叹口气,从裤袋里掏出一支圆珠笔,塞到她手里。

杨筱光攥着餐巾纸,捏着圆珠笔,以五十米冲刺的速度往体育馆某号门前瞬间移动。

潘以伦不放心,跟在她身后。看她刹车在靠在门廊暗处的一名叼香烟戴眼镜的瘦削男子面前,用一种似乎兴奋到极点又拼命压抑的语气嚷道:“我很仰慕您,给我签个名好不好?” 说完就把餐巾纸递到了男子鼻子底下。

男子猝不及防,嘴里的香烟抖了抖,瞪着面前的餐巾纸,注视了一秒两秒三四秒。

潘以伦在心里叹气,要签名的方式有千百种,她选择的是最惊吓偶像的那种。

大人物毕竟是大人物,阵仗见多了,见怪不怪,短时间的呆滞后,还是往餐巾纸上签了大名,然后潇洒转身,留给他们一个华丽的背影。

杨筱光盯着餐巾纸看了一眼两眼三四眼,脸上充满了满足和幸福。

潘以伦问她:“他怎么叫林金山?”

杨筱光还对着餐巾纸上的名字晕乎乎的:“本朝第一大词人,字金山,号词霸,世称林金山。这是我这辈子拿到的第一个偶像签名耶!赚了赚了。”

潘以伦笑她:“这样的绰号你都想得出来,小疯子。”

但是让小疯子发疯的还在后头,到了场内,他才体会到杨筱光当粉丝的时候有多么疯狂。

杨筱光还同他讲:“这个世界上能让我们疯狂的人和事不多,能让我们爱的人和事也不多,所以一旦是心中所好,一定要全情投入,千万别说我意淫,我只是抓紧时间不后悔。”

演唱会在激荡的鼓点声中开始了。

杨筱光这天穿了一件皮质小夹克,行动不方便,鼓点一起来,她就想跟着节奏摇摆,便把夹克脱了。里头是贴身的打底毛衣,很显身体曲线。

潘以伦从来没有见过她的身体曲线,然而现在是知道了,她的身材并不骨感纤瘦,所以她常常嚷着减肥。但是,她难道不知道她的身体饱满圆润,配合她的健康红润的苹果脸,是那样充满活力?他从这样一个角度看过去,想那线条不是不美的。

他看了几眼,开始觉得热,便别开脸,跟着脱了外套,把她手里的小夹克一起拿了过来。

体育馆里的上座率并不算高,但不妨碍黑暗里的气氛逐渐变得热烈。台上的偶像初来乍到,台下的观众便给予了极大的鼓励和支持,然后台上台下一起疯狂。

杨筱光跟着观众们一起挥舞荧光棒,但觉得尚不够抒发自己的**,竟放弃座位,跑去了看台的第一排,扶着栏杆往前倾,摇摇欲坠,说:“唉,应该买内场票,没想到他们现场这样棒,没有多少人比得上他们。”

潘以伦跟在她身后,不着声色地拽住她的手臂,说:“下次一定。”

杨筱光没有在意,只是发泄心底的兴奋,她说:“你将来也会像他们一样光芒四射。”

“武侠小说里常有一句话,米粒之珠,也放光华。不是人人都能做珍珠的。”

“你可别说参赛真的全部为了钱,那样多俗气?”杨筱光不由得转头看他。

“是的,就是那样俗气。”潘以伦陷在黑暗里,摇晃的光在眼前闪烁,他的一切不可获知。他应该在笑,说,“不管他们的粉丝有多少,比不比得过当红的那些人,他们的实力决定他们站的位置。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

这么犀利坦白,杨筱光在黑暗里愣了愣,随即拍拍他的肩膀,真诚地想给予他鼓励:“你很棒,观众都看得见。”

“他们喜欢我的皮相,现在是**时代。”

“很多人都要不到呢!”

“对,这也是资本。”

“好皮相的大学毕业生都比长得一般的容易找工作呢!”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你看我,长相平凡,身材普通,所以只能做个平凡的人。”

潘以伦看着她在他跟前又舞动起来,他望着她的后脑勺,想,她长相平凡,身材普通,怎么会?可是没有再做声。

台上暗蓝的光打下来,偶像们中场休息之后复又上台,天籁般的声音洒了下来。

“2000年零时零分,电视直播纽约时代广场庆祝人潮,我有无见过你?”

这是另一个人的声音,此时此刻,他在天堂。人山人海之中,似乎四面八方都有怀念他的人,如海潮一般的呼唤声一浪接着一浪过来。

潘以伦诧异了。

站在他前头的杨筱光,不知为何趴在看台的扶手上。他没有防备到她突然的感性,只是看到她的肩膀轻轻耸动。他想,她不会是哭了吧?为什么会哭呢?他递过去一张餐巾纸。

杨筱光接了过去,在眼角印了印。

“怎么了?”

“我没有想到会有这么真诚地怀念另一个偶像的环节。”

原来如此。潘以伦说:“这么多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杨筱光没有回头,只是摇头:“不是的,大家真心爱他们,也爱另一个已经不在了的。因为另一个再难得,也只有零星的碎片可供缅怀,一切机会都难得。这样—真不好。”

潘以伦想,她真是用真挚的感情在做一个粉丝。

杨筱光接着说:“主办方真的很糟糕也很势利,选的曲目,做的场刊统统和另一个人有关,给我们这群沉浸在往日不得醒来的人做梦的机会。”

“原来你们都是爱屋及乌。”

杨筱光环顾四周,然后笑笑,说:“‘爱屋及乌’的确实不少,你瞧咱们这群人,心情复杂,态度暧昧。这体育馆里的专一粉丝在明天以后有得诟病了,他们会说我们鸠占鹊巢,说我们行YY之能事,不知道要被口诛笔伐到何时为止。不过,正太,以后你要对你的粉丝好一点,这个世界上的爱啊,除了父母对儿女,也就粉丝对偶像是那么纯粹和自私了。”

“是的。”

杨筱光说:“所以,为了补偿对他们的愧疚,感谢他们对我的偶像的纪念,我决定在这首歌以后专一地好好爱他们。”她复又拿起荧光棒,用尽十二万分的全力开始挥舞,跟着台上的偶像们一起唱和,决定在这场演唱会上做一个专业粉丝。

潘以伦在黑暗里笑了笑,这就是杨筱光。她诚实坦荡,纯真可爱,把真性真情永远摆在面孔上。他想,她确实一点都没有变。

散场的时候,杨筱光基本已经虚脱了,一**坐在台阶上喘气。

偶像们安可了三次,他们被本城观众的热情感染,惊觉非主流乐队在这座主流城市一点也没有受到冷落,卖力表演以后,他们说自己“很绿”。

杨筱光调皮地对潘以伦说:“‘绿色’—他们是我们耳朵的福气。”

但灯光啪啪打开,观众陆续退场。

杨筱光掏出镜子,照照自己的残脂剩粉,睫毛膏被泪水洗掉,腮红也全无踪影,鼻头前额全是油光,额心的旧伤更触目。

很没有形象。

“回家洗把脸。”潘以伦说。

杨筱光抬头看着他,有种人是在送子娘娘的眷顾下出生的,眼前的帅哥把眼镜摘下来后,露出完美无瑕的一张面孔,肤色依旧纯净,半丝油光都没有,看得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苦着脸,说:“形象大毁。”

场内人散得差不多了,台上的乐器都被拆卸掉,体育馆里越来越安静,也似乎越来越明亮,她能看见潘以伦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更觉得丢脸。她想,咦,我干什么要在一个比自己年纪小的男孩儿面前这么在乎形象?他是个正太啊!

想了想,心脏坚强了一点,她千锤不倒,猛地站了起来。

潘以伦拉着她小心上了台阶又下了阶梯。

他们出了体育馆,外面的歌迷们也都散得差不多,马路空旷,空气新鲜。

杨筱光深深呼吸,接着肚子不争气地叫起来。潘以伦听到了,忍住笑,杨筱光怒视他,他把眼镜戴好。

杨筱光弹他的眼镜:“欲盖弥彰。”

他仍旧不避,脾气超好,任由她欺负,她就放肆伸手,扯乱他的发,再笑:“这样普通一点。”

潘以伦由着她,只问:“去哪里吃东西?”

杨筱光站在十字路口张望,一阵风吹过来,她缩一缩肩。他就在她身后,敞开了她的小夹克,抖了一下,她一转头,就看见夹克张在那里,便顺势把自己的手伸了进去。他为她把肩膀处掸平,做得那样自然,她丝毫无所觉。

她还真想不到要去哪里吃东西,于是潘以伦说:“干脆就去‘午后红茶’,你回家也方便。”

她问:“他们家该打烊了吧?”

潘以伦说:“走吧。”便伸手招了车。

果然到了“午后红茶”,里头老板同服务生齐忙碌,正在做打烊准备。

潘以伦推门进去,老板见是他,笑眯眯地招呼了一声:“怎么这时候来了?”

潘以伦问:“还营业吗?想点两个三明治。”

老板耸肩:“都打烊收摊了。”他一转眼,看见了杨筱光,就笑得暧昧了,“哟!还带了女朋友啊?”

杨筱光大惊失色,忙要摇手,谁知潘以伦一把牵住她的手:“看演唱会晚了,有点儿饿,问您借个厨房和原材料就行,我们弄好再帮您弄干净。”他扭头看着她,真像问女朋友似的,“你说你想吃什么?”

老板笑起来:“小意思,所有原料我请客。未来大明星帮我修好了难修的FM Acoustic,我也得意思意思。要么这样,你实在过意不去,可以改天拿一百张签名照给我送过来。”

潘以伦也笑起来。

杨筱光想,他送个货修个音响就能跟餐馆老板混熟了,看来也不是个不会交际的人,算是有两把刷子的。但是—他还紧紧握着她的手,她琢磨着先得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又琢磨着今次误会大了,该怎么同这位毫不相识的路人甲解释她跟他压根儿不是男女朋友?

这样一时半会儿,她心慌意乱、心浮气躁。

店老板是真把他们当成了你侬我侬的小情侣,做完打烊的活儿就携几位伙计撤退了,临走还叮嘱潘以伦:“后面有间客房啊!”

这下杨筱光的面孔真是涨成猪肝色了,待要解释,老板早已消失在夜色之中。她说:“唉,正太,这可不行,怎么随随便便就传了绯闻出去?”

潘以伦只是问她:“你想吃什么?”他打开冰箱,一眼就瞧见火腿和鸡蛋,便问,“做三明治吧?”

杨筱光想,有些误会可得说清楚,她是不好轻易传绯闻的,便道:“这店里的老板怎么这么三八?以后我可没脸再来吃东西了。”

潘以伦又找了切片面包出来,他说:“那挺好,你不用再和乱七八糟的人在这里相亲了。”

什么叫乱七八糟的啊?

杨筱光气结,只好往沙发上一坐,又想,事已至此,只好随他们去说,她怎么能阻止得了别人狂飙的想象力呢?

潘以伦开了烤炉和煎锅,一会儿就传出诱人的香气。

杨筱光咽了咽口水,凑到操作台去。

潘以伦干活儿的动作是真的麻利又流畅,左手煎蛋右手烤火腿,信手加了芝士,间隙还把三明治放进了烘箱。

杨筱光喃喃:“好像上海男人都比女人能干家务。”

潘以伦听到了,没有回头,随口说道:“小时候我妈妈在学校门口卖三明治,这一手并不难学,我常帮忙。”

杨筱光低低地“啊”了一声,没让他听到。原来是穷人孩子早当家。

等潘以伦再转过身来,三明治已经做好了,摆在杨筱光的面前,香气逼人,令她馋涎欲滴。

潘以伦说:“面包应该用冷的会比较正宗,不过天气凉,我想你还是吃热的好。”

也真挺细心的。

杨筱光饿得紧,先拿起一块咬了一口,七分熟的蛋,烘得透底的火腿,芝士的香和生菜的香,让她觉得饥饿瞬间得到了补偿。

她嚷:“正太,你手艺没得说,这是我这辈子吃的最好吃的三明治。”

潘以伦在做饮料,打了混合鲜果汁,递到杨筱光手里:“当夜里消火,吃太多有害健康。”

杨筱光一口吃着三明治,一口喝着鲜果汁,一边还念叨:“我念书的时候最喜欢吃烘烤的面包,一下课就光顾学校外面的黑暗料理街,还有热巧克力,绝对可以让我挨到晚自习结束。”

潘以伦微笑:“我知道。”

杨筱光听到了,问:“你知道什么?”

潘以伦低头喝茶,接着再说:“明天我就要去郊区集训了。”

“快到决赛了,你可得保证状态,别太累。”

“还好,梅丽照支薪水,算是拿钱干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