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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默地,曹北琪跟在一位满身疲惫的白领上班族后头踏出捷运站出口,并习惯性的抬腕瞄了一下手表,一看清表针指的数字,脚下一个踉跄,惊吓的心顿时咚的一下滚到地上去了。

  十点五十三分!

  惨了,惨了,她从没有这么晚回家过,一定会被骂死了!

  慌忙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心,胡乱拍拍上头沾染的尘土后便塞回胸口里,一边加快脚步往回家的方向行进,时间愈晚,路上的人迹也愈来愈少,放眼看去,零零落落小猫两三只而已。

  不要紧,不要紧,这附近从没听说过有什么狼什么狗的,应该不会有事的。她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转入通往她家的路,可是走不到二十公尺,她就听到后面还有另外一个人的脚步声。没事,没事,这条路又不是她家的,有其它人也不奇怪。她继续安慰自己,不过,下意识脚步又稍微再加快了一点点,结果,当她走上公园旁的道路时,发现后面的脚步声竟然也跟着她加快了。

  别吓自己,别吓自己,这么晚了,她急着回家,别人自然也急着回家嘛!

  她更努力安慰自己,努力粉饰太平,甚至还放慢了脚步,想说让后面的人先走一步,免得有人跟在她后面步步惊魂,她承认,有时候她的胆子也是很小的,譬如现在。

  可是……

  咦咦?为什么后面的人也放慢脚步了?

  不信邪,她再加快脚步,立刻,后面的脚步声也加快了,再放慢,后面的人也跟着放慢,又加快,后面的人也随着加快。

  不……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霉吧?

  瞬间,她的脑海中自动浮现电视新闻里夜归女孩子被奸杀的报导,血淋淋的、惊心动魄的,心跳顿时好像追加了赛车引擎般开始狂飙,完全的吓坏了,想回头看又不敢,慌慌张张左右张望,除了昏蒙蒙的路灯之外,一无所见。

  完了,完了,在这附近,一过晚上九点半,路上就几乎没什么人了,尤其是公园这边,除了九点就关门的商店之外,连住家都没有,就算她喊救命,也只有蚊子会来表示一下同情,顺便叨扰一顿大餐,一点帮助也没有。

  怎么办?怎么办?

  手机,手机,给我手机啊啊啊!

  没有,没有,她没有手机啊啊啊!

  为什么?为什么要拒绝妈妈买手机给她?就算以往都用不着,买了也是浪费,可是现在用得着了嘛,而且还非用不可咧!

  呜呜呜,怎么办,怎么办,现在她该怎么办?

  她满头大汗拚命问自己,愈问愈慌张,愈问愈是一脑子空白,连一个字答案也找不到,不过,在她认输投降之前,身体本能就接管了一切,下意识便使出除了尖叫以外唯一能做的动作!拔腿就跑。

  妈呀,救命啊!

  跑跑跑,跑跑跑……追追追,追追追……她拉腿没命的奔跑,不料后面的脚步声竟也跟着她跑起来,她差点当场晕倒。幸好,幸好,她没有干那种无意义的蠢事;没有,没有,她只是差点晕倒,并没有真的晕倒,而且,她很努力自力救济,埋头卯起来跑得更快。

  爸呀,救命啊!

  再跑跑跑,跑跑跑……

  再追追追,追追追……

  哇啊啊,后面的人竟然跑得比她还快,太过分了,她已经这么拚力逃命了,没有奖励,至少也要给她一点鼓励吧,譬如说,他们跑得一样快,她逃不脱,后面也追不上,然后,大家一起练奥运。

  呜呜呜,给她一点点鼓励嘛!

  继续跑跑跑,跑跑跑……

  继续追追追,追追追……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任何鼓励,只有没力,两脚跑得快抽筋了,沉重的书包在臀侧一下下的拍打着,更增加她的负担,没一会儿,她已经跑到快断气了,后面的脚步声却依然愈来愈逼近,眼看就要追上她了,她几乎可以感觉到后面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吸热气,呼得她后颈寒毛直竖,胃里好像有一百只老鼠在暴动……不要,不要啊,她就快被追上了,怎么办,怎么办啊,她还能做什么努力救自己?

  有,最后一招,尖叫!

  对,要叫,就算叫了也没人会听到,她还是要叫,不叫一叫就壮烈成仁,她会死不瞑目。

  于是,她张大嘴巴,正准备试试看能不能把整个大台北地区的警察全都给“召唤”过来,不意,就在尖叫声即将离口的那一刹那,骤然发现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位“路人甲”,那背影高高瘦瘦的,还绑了一条半长不短的马尾,拎着超商的袋子缓步走着!多半是到捷运站那边的7-11买香烟或啤酒。

  他们这附近只有一个男人留长发,因为懒得修剪,就是……

  “三哥!”

  又长又尖锐的叫声抖颤在漆黑的夜空中,音量保证可以创下全台所有分贝器的最新纪录,虽然跟原先计划的内容不一样。

  原以为自己已经没力气再跑多远了,可是在这一瞬间,狂喜点燃了她最后残存的力量,使她像响尾蛇飞弹一样在一秒钟之内就飙到那人身后,三不管从后面圈住那人的腰际,十指互扣死命捉紧,还上了几十道锁,打定主意死也不放手。虽然不得已向他求救,但认识他的人都清楚得很,他最恨女孩子主动对他搂搂抱抱的,不管是谁,胆敢触犯他的大忌,下场都是唯一极刑:一脚踢到北极去勘查全球温室效应又使冰山融化了多少。

  记得有一回,他的女友!忘了是第几任!也突然抱住他,八成是想跟他撒娇吧,可惜用错了方法,某人当场就抹黑脸,反手一巴掌甩出去,砰一声那个女孩子就跑去和墙壁做最亲密的接触了,这还不够,他又上前一步追加踢出一只大脚丫子,咻一下那个女孩子已经像长脚的足球一样飞到大门外去了。

  当时那个女孩子就像螃蟹一样爬在大马路上,半边脸肿得像泡烂的猪肝,裙子翻开,里面竟然没有穿内裤,两瓣屁股光溜溜的,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好不刺眼,路过的甲乙丙丁戊己都看得目瞪口呆,嘴角牵蜘蛛丝,超惨!

  丢那种脸,那个女孩子大概在未来三十年内都会作没穿内裤的噩梦。

  此外,只要不惹到他身上去,他向来不管任何闲事,就算他老哥要被分尸了、他老妹要被强奸了,他也不会插半手,彻底的冷血无情,狼心狗肺的极致。

  而今晚她不但犯了他的大忌擅自抱住他,还打算硬丢给他一件很小很小的芝麻小“闲事”,按照他那种任性又暴烈的脾气,她实在不敢想象除了大发雷霆之怒的先赏她“五百”,再附赠一只大脚印之外,他还会追加什么手段来“招待”她?凌迟?不管怎样,现在情况危急,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要恨就恨,要踢就踢吧,先逃过眼前这一关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