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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文化的初旨是“雄伟本性的豪迈起步”,那么,考古必然会帮助人们更深地理解整体文化,包括当代文化。

以前,很多考古学家一再声明,考古学上的“文化”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是两回事。例如,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和广富林文化中的“文化”概念,和我们平常所说的“文化”就不一样。这种区分也许是必要的,但我今天要特别强调两者之间的共性。

考古学上“文化”,是指由实物遗存证明的人类在地点和时间上的生态共同体。那么,一般意义上的“文化”是指什么呢?说法很多,著名的定义就有两百多种,但在我看来,应该仍然是指地点和时间上的生态共同体。

这里所说的生态,包括生活方式和精神价值两个方面。其中,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能保存下来而进入文化,由精神价值的选择来决定。那么,地点和时间上的生态共同体,也就可以进一步称之为“以精神价值为核心的生态共同体”。

我把考古学上的“文化”和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合为一体,是想以初旨为坐标,来提升一般意义上的“文化”的学术含量,防止它被大量表皮现象所肢解。现在,大家在“文化热”的潮流中,常常失去“以精神价值为核心的生态共同体”的文化初旨,越讲越零碎,结果很可能以文化的名义败坏了文化。

我一直动员我的学生和其他文化界朋友稍稍关心考古,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考古,乍一看是爬剔远古时代的破残印痕,其实与当代生气勃勃的文化创造密切有关。

十九世纪的德国考古学家谢里曼(H.Schliemann)和英国考古学家伊文斯(A.Evans),通过考古,印证了《荷马史诗》中的描写,使人们知道千古诗情与野外挖掘的密切关系。他们也使欧洲文化重见源头、重知根脉、重获初旨。中国现代考古学开始以后,不少充满诗人情怀的文化人成了考古学家,例如王国维、罗振玉、郭沫若、陈梦家等等。由此可见,考古,是现代人对于自己邈远身世的大胆追寻,借以遥想祖先为什么要有文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