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有几种关于人类的观念:传统的基督教的宗教观念,希腊的异教徒的观念,和中国人的道教和孔教的观念。(我不把佛教的观念包括进去,因为这种观念太悲观了)这些观念,由它们较深的讽喻的意义上说来,终究没有多少分别,尤其是在具有更精深的生物学和人类学的知识的现代人,给与它们以一种广义的解释的今日。可是在它们原来的形式上,这些分别是存在着的。
依传统的、正统的基督教观念,人类是完美的,天真的,愚蠢的,快乐的,赤裸着身体在伊甸乐园里生活的。后来,人类有知识和智慧了,终于堕落了,这就是人类痛苦的原由,所谓痛苦,主要的是指:(一)在男人方面是血汗的劳动工作,(二)在女人方面是临盆生产的疼痛。为说明人类现在的缺点起见,基督徒提出一种新成分,和人类原来的天真与完美互相对照,这种新成分自然是魔鬼,它大抵是由肉体方面去活动,而人类较高尚的天性则由灵魂方面去活动。我不知道“灵魂”在基督教神学里是什么时候发明出来的,可是这“灵魂”变成一种东西,而不是一种机会,变成一种本质,而不是一种状态;它把人类和没有灵魂可以拯救的禽兽明确地分别了。在这里,逻辑发生问题了,因为“魔鬼”的来源须得解释一下,而当中世纪的神学家继续用他们平常的学者的逻辑去研究这个问题时,他们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了。他们既不能完全承认“非上帝”的“魔鬼”是由上帝本身产生出来的,又不能十分同意在原来的宇宙里,一个“非上帝”的“魔鬼”是和上帝同样永生的。所以,在束手无策之中,他们便说“魔鬼”一定是一个堕落的天使,于是引起了罪恶来源的问题(因为此外还得有另一个“魔鬼”来引诱这个堕落的天使啊);这种理论因此不能使人满意,可是他们只好让它去了。虽然如此,这理论却产生了神灵和肉体这两种奇怪的相对的东西;这个神秘的观念今日还是十分流行,对我们的人生观和幸福还有很重大的影响。①
①在现代思想进步的过程中,“魔鬼”是第一个被弃掉的东西,这是值得欣幸的事实。我相信在一百个今日还相信有上帝的进步的基督徒之中相信真魔鬼的(除了比喻的意义之外)恐怕不上五人。同时,相信真地狱的观念也和相信真天堂的观念日归消灭。接着便是“赎罪”的理论,这理论依然是由流行的牺牲的观念转变而来的;依这个理论,上帝是一个喜欢炙肉的嗅味的神,不能毫无代价地赦免人类的罪过。基督教由这种赎罪的理论,一下子便寻到一个可以赦免一切罪恶的工具,而人类获得完美的方法又找到了。基督教思想中最奇怪的一点就是完美的观念。因为这是在上古世界的崩溃中所发生的,所以一种着重来世的倾向便也产生出来,拯救的问题便替代了人生幸福的问题或简朴生活问题的本身。这观念就是人类要怎样离开这个显然陷入腐败,混乱,和灭亡中的世界,而到另外一个世界去生活。因此,永生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和《创世记》里上帝不要人类永生的原来说法是互相矛盾的。据《创世记》的记载,亚当和夏娃之所以被逐出伊甸乐园,不是象一般人所相信的那样因为偷尝善恶树的果子,而是因为怕他们再度违背命令,偷吃生命树的果子,而永远活着: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
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善恶树似乎是在乐园的中央,可是生命树却是在近东门的地方,在那边,据我们所知道,基路伯还驻守着,以防人类的侵近。
总而言之,现在还有一种信仰,以为人类是完全堕落的,以为今生的享乐是罪恶的,以为刻苦就是美德,以为在大体上说来,人类除了受一种外来的更伟大的力量所拯救之外,是不能自救的。罪恶的教义依然是今日通行的基督教的根本理论,基督教传教士在劝人信教的时候,第一步总是使人意识到罪恶的存在,及人类天性的不良(这当然是传教士藏在袖子里的现成药方所需的必要条件)。总而言之,如果你不先使一个人相信他是罪人,你便不能劝导他做基督徒。有人说过一句颇为苛刻的话:“我国的宗教已经变成罪恶的反省,弄得体面的人士不敢再在教堂里露脸了。”
希腊的异教世界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所以他们对于人类的观念也是十分不同的。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希腊人使他们的神和人一样,而基督徒却要使人和神一样。奥林匹克那一群的确是一些快活的,好色的,会恋爱,会说慌,会吵架,也会背誓的性急易怒的家伙;象希腊人那样地喜打猎,驾马车,掷铁枪——他们也是一群喜欢结婚的家伙,而且生了许许多多的私生子。讲到神和人的分别,神不过有一些在天上起雷霆,在地上养植物的神力而已,他们能永生,喝花蜜造成的神酒,而不喝酒——其实所用的果实也不很两样。我们觉得可以亲近这一群的家伙,背了一个行囊和阿波罗(Apollo——司日轮、音乐、诗、医疗、豫言等之神)或雅典娜(Athene——司智慧、学术、技艺、战争之女神)一同去打猎,或在路上拦住了麦裘理(Mercury——商人、旅客、盗贼及狡猾者之保护神)和他闲谈,正如和美国西方联合电报局(WesternUnion)的信差闲谈一样,如果这阵谈话谈得太有趣的话,我们可以想象麦裘理说:“不错,好的。对不起,我得把这封电报送到第七十二街去”。希腊的人并不神圣,可是希腊的神却是有人性的。这些神跟基督教那个十全十美的上帝多么不同!所以希腊的神不过是另一种族的人,一族能够永生的巨人,而地上的人却不能永生。由这个背景里产生一些关于丹蜜特(Demeter——司农业的女神),普洛舍宾娜(Proserpina——地狱的女王),和奥非亚士(Orpheus——音乐的鼻祖)的妙不可言的美丽故事。希腊人对神的信仰是视为当然的,因为甚至当苏格拉底在将饮毒酒的时候,也举酒向神祷告,求神使他能快一点到另一世界里去。这很象孔子的态度。在那时期,人们的态度必然是这样的;至于希腊思想在现代世界对人类和上帝将取什么态度,我们不幸没有知道的机会。希腊的异教世界不是现代的,而现代的基督教世界也不是希腊的。这是一件值得可惜的事。
在大体上说来,希腊人承认人类是免不了死亡的,而且有时还得受残酷的命运所支配。人类一旦接受了这种命运,是觉得十分快乐的,因为希腊人酷爱这人生和这宇宙,而且除了全神贯注地由科学方面去理解物质世界之外,他们也注意于理解人生的真美善。希腊的思想里没有伊甸乐园之类的神话的“黄金时代”,也没有人类堕落的讽喻;希腊人自己不过是杜卡里翁(Deucalion)及其妻比拉(Pyrrha)在洪水后走下平原时拾起来向后抛的石子所变成的人类罢了。他们对疾病和愁虑是用诙谐滑稽的方法去解释的;这些东西是因为一个青年女人有一种难于克制的欲望,想打开一箱珍宝——“潘多拉箱子”(Pandora’sBox)——来看,才在这世间出现的。希腊人的想象是美丽的。他们大抵把人性当人性看;基督教徒也许会说他们“听天由命”,完全任“不免一死”的命运去支配吧。可是“不免一死”的命运是多么美丽啊:人类在这里可以理解人生,可以让自由的,推究的精神去发展。有些诡辩学家以为人性本善,有些则以为人性本恶,可是他们的理论终究有象霍布斯(Hobbes——十五世纪英国哲学家)和卢蚤(十六世纪法国哲学家)的理论那么互相背驰。最后,柏拉图把人类当做欲望,情感,和思想的混合物,而理想的人生便是指在智慧或真正的理解的指导下,在这生存三方面的和谐中的一种生活;柏拉图认为“思想”是不朽的,可是个人的灵魂则或贱或贵,依他们是否酷爱正义、学问、节制、和美而定。在苏格拉底的心目中,灵魂也有一种独立和不朽的存在;他在《法伊多》(Phaedo)里告诉我们说:“当灵魂单独存在着,由肉体解放出来,而肉体也由灵魂解放出来的时候,除死亡之外还有什么呢?”相信人类灵魂的不朽显然是基督教徒、希腊人、道教和孔教观念上相同的地方。相信灵魂不朽的现代人当然不能抓住这一点而振振有词。苏格拉底对灵魂不朽的信仰在现代人的心目中也许毫无意义,因为他在这方面的许多理论根据,如化身转世之类,是现代人所不能接受的。
依中国人对人类的观念,人类是造物之主(“万物之灵”),而在儒家的观念中,人和天地同等,并列为“三灵”。这是以灵魂说为背景的:世间万物都有生命,或都有神灵依附着——山川河流,以及一切达到高龄的东西。风和雷就是神灵本身;每一座大山和每一条河流都由一个神灵统治着,而且简直是属于这个神灵的;每一种花都有一个花神,在天上管理它的节季,看顾它的福利,还有一个“百花仙子”,她的生辰是在二月十二日;每一株柳树、松树、柏树,或每一只狐狸和龟,达到了高龄的时候,譬如上几百岁,就会得到永生,变成了“精”。
在这种灵魂说的背景之下,人类自然也被视为神灵的具体表现了。这神灵和全宇宙的一切生物一样,是由男性的,主动的,正的,或阳的成分,和女性的,被动的,负的,或陰的成分,两者结合而产生出来的——这事实上不过是对陰阳电的原理的一种巧妙而侥幸的猜测吧了。这种神灵附在人身上时便叫做“魄”;脱离人身而四处飘荡时便叫做“魂”。(一个人有坚强的个性或精神奋发时,便说是有很大的“魄力”)人死了之后,“魂”依然随处飘荡。魂平常是不蚤扰人的,但如果没有人埋葬死者或祭祀死者,那神灵便会变成“飘泊的鬼魂”,为了这个原因,中国人便择定七月十五日为“祭亡日”,以祭祀那些溺死的及客死异乡而尚未收埋的人。不但如此,如果死者是被杀的或枉死的,那鬼魂的冤枉的感觉便会使它到处飘荡蚤扰,直到伸冤之后,神灵才会感到满足。到这时候,它便不再蚤扰人家了。
人是神灵的具体表现,所以在活着的时候,当然有一些热情,欲望,和“精神”(Vitalenergyornervousenergy)之流。这些东西本身没有所谓好坏,只是一些和典型的人类生活不能分离的天赋的东西而已。一切男女都有热情、自然的欲望,高尚的志向和良知;他们有性欲、饥饿、恐惧、愤怒,同时受疾病、疼痛、痛苦和死亡所支配。所谓文化,便是怎样使这些热情和欲望有着和谐的表现。这就是儒家的观念,依这种观念,我们如果和这种天赋的人类本性过着和谐的生活,便可以和天地平等同列。然而,佛教对于人类肉体情欲的观念,则根本和中世纪的基督教相同——这些情欲是必须弃掉的讨厌的东西。太慧聪,或思想太多的男女有时会接受这个观念,因而变成和尚与尼姑;可是在大体上说来,儒家的健全的意识是反对这种行为的。同时,佛教的观念也有点道教的意味,认为美貌多才而命运乖舛的女郎是“被谪下凡的仙女”,她们是因为有了尘世的思念,或在天上失职,才被罚入尘世来受命运注定的人类痛苦的。
人类的智能是被视为一种储力之流的。这种智能便是我们所谓“精神”,“精”这个字的意义和我们讲到狐狸精、石精、松精时的那个“精”字相同。我在上头已经说过,英语中和“精神”意义最近似的词字是“vitality”或“nervousener-gy”,这种东西在一天中不同的时候,在人生不同的时候,是象潮水那样地涨落不定的。每个人生下来便具有一些热情,欲望,和这种精神,这些东西在幼年、少年、壮年、老年、死亡各时期中,依着不同的路线而流转。孔子曰:“少,戒之在斗;及其壮,戒之在色;及其老,戒之在贪。”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少年好斗争,壮年爱女人,老年嗜金钱。面对着这个身体的,智能的,和道德的资产的混合物,中国人对于人类本身的态度,和对于其他一切问题的态度一样,可以归纳于“让我们做合理近情的人”这句话里。这就是一种不希望太多,也不希望太少的态度。人类好象是介于天地之间,介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介于崇高的思想和卑劣的情欲之间。这样被夹在中间便是人类天性的本质;渴求知识和渴求清水,喜爱一个良好的思想和喜爱一盘精美的笋炒肉,向慕一句美丽的词语和向慕一个漂亮的女人:这些都是人之常情。因此,我们的世间免不了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把人类的社会改良一番,这种机会当然也是有的,可是中国人不希望得到完全的和平,也不希望得到完全的快乐。这里有一个故事可以证明这种观念。有一个人将由地狱投生到人间去,他对阎王说:“如果你要我回到尘世去做人,你须答应我的条件,我才情愿去。”“什么条件呢?”阎王问道。那个人回答道:“我要做宰相的儿子,状元的父亲。我要我的家宅的四周有一万亩田地,有鱼池,有各种的果实;我要一个美丽的妻,和一些妖艳的妾,我要她们待我都很好;我要满屋金珠,满仓五谷,满箱银钱,而我自己则要做公卿,一生荣华富贵,活到一百岁。”阎王说:“如果世间有这种人可做,我便自己去投生,不让你去了!”
所谓合理近情的态度就是:我们既然得到了这种人类的天性,那么,让我们就这样开始做人吧。况且,要逃避这个命运反正是办不到的。不管热情和本能原本是好是坏,空口讨论这些事情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对么?在另一方面,我们还有受它们束缚的危险。就停留在道路的中间吧。这种合理近情的态度造成了一种宽恕的哲学,觉得人类的任何错误和谬行,无论是法律的,道德的,或政治的,都可以认为是“一般的人类天性”(或“人之常情”),而获得宽恕,至少有教养的,心胸旷达的,依合理近情的精神而生活的学者是抱这种态度的。中国人甚至认为天或上帝本身也是一个颇为合理近情的家伙,认为如果你过着合理近情的生活,依照你的良知而行动,你就不必惧怕什么东西,认为良心的平安是最大的天恩,认为一个心地光明的人连鬼怪也不必惧怕。有一个合理近情的上帝来管理一些合理近情者和一些不合理近情者的事务时,世界便没有什么不妥当不顺利的事情了。专制者死亡了;卖国者自杀了;唯利是图者出卖他的财产了;有权势,拥巨资的古董收藏家(他们是利欲熏心,靠权势来剥削人家的)的儿子们,把他们父亲费尽心机搜罗得来的珍物变卖了,这些古董现在是散藏在其他的家族里了;杀人的凶犯被捕伏法了,被侮辱的女人得到报仇的机会了。有时(可是这种时候不很多),一个被压迫的人会喊着说:“老天爷没有眼睛!”(正义不伸)最后,在道家和儒家两方面,这种哲学的结论和最高的理想是对自然的完全理解,及与自然的和谐;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名词以便分类的话,我们可以称这种哲学做“合理的自然主义”(reason-ablenaturalism)。一个合理的自然主义者于是便带着一种兽性的满足,在世界上生活下去了。目不识丁的中国妇人说:“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我们另外还能做什么呢?”
“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这句话里包含着一种可怕的哲学。人生变成一种生物学的程序,而永生的问题是被搁置在一边了。因为这正是一个牵着孙儿的手到店里去买糖果,一面在想五十年后便要回到坟墓里或祖先那里去的中国祖父的感情。我们在这世间,最大的希望便是不至于养下一些贻羞家门的子孙来。中国人的人生的整个类型是依照这一个观念组织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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