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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美国现象

  虽然说只要是国家,就有这个基本需要,可是却是美国,因其独特的历史、政治、社会、文化背景,才把一个国家的一个基本需要,或其中一个单元,变成一个独特的美国现象。

  我指的这个基本需要是它的国防部队。如果你考虑到连一个只有一百来万人口的国家,都有一支几百几千,甚至于几万来人的武装部队来捍卫其疆土(有多大效率暂且不管,总之它会有),那美国,超级大国美国,世界第一强国美国,当然有一支绝不会输于任何国家的国防部队了。尽管自19世纪初以来,除了当年的日本(好,日本军国主义者),不知天高地厚,偷袭了一次珍珠港之外,从来没有遭受过任何外国军事侵略。

  美国的国防(兼治安)部队的通用名称是National Guard,中文一般译为“国民警卫队”。其实,这样译法未免太小看美国国防军的力量了。国民警卫队?连英国的The Guards都是“皇家禁卫军”,堂堂美国的这支国防部队,光是它的陆军,就是其国防地面部队的最大组成部分,是其战斗部队兵力的一半(其正规部队占另一半的大部分,余下的是陆军后备),而其国防空军负责四分之三的日常拦截任务(如果它是独立的空军部队,那它是世界第五大的空军)等等,怎么变成了“国民警卫队”了?它毕竟不是防小偷,看守大厦、工厂,维持城镇交通秩序和治安的警察!

第七军械库正门,曼哈顿公园大道

第七军械库后门,曼哈顿列克星敦大道

  不管怎样,就让我沿用大家惯用的“国民警卫队”吧。不管怎样,它的历史比美国的历史还要久。说实话,“警卫队”倒是很恰当地说明这支部队在美国独立前,在荷兰和英国殖民时期的情况。

  要追溯它的前身的话,可以一直追到1636年。是当时的商人、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士,出人出钱出力组织起来的,一点不错,一支志愿警卫队,来保护他们免受印第安人的袭击。换句话说,他们是当时的民兵,但是因为他们非但自愿,而且自给自足,所以参加的人多半是地方上的特权阶级,至少你要有钱到自己买得起枪,买得起马,有空操练打靶。美国国民警卫队的这个特权性质,至少在主管一级,一直延续到二次大战。

  美国宪法授权国会组织民兵来执行立法、镇压动乱、击退侵略。可是国会,大概认为无此需要,一直没有采取行动。到19世纪初,各州才将有两百年传统的民兵组织起来;而直到20世纪初,国民警卫队才正式成为联邦部队的一支。空军警卫队直到1947年才建立。因为有这样一个历史渊源,国民警卫队就有了一个独特的双重性质。战争时期,它是正规军的一部分(去年美国侵略巴拿马的部队主力之一就是国民警卫队);但在和平时期,它由州政府管辖,如果该州发生任何严重事件,例如大规模暴动、重大自然灾害,或当年庞大的反越战示威等,而如果当地警察无法维持秩序,则可由州长下令动员该州国民警卫队来负责保安工作,控制局面。

  美国宪法只说“民兵”(militia),没有说“国民警卫队”(National Guard)。这个英文名称直到1824年才出现。但在我讲它怎么出现这个故事之前,让我先拐一个必要的小弯。

  今天,在全美及其属地的两千多个大城小镇,驻扎着四千多个不同兵力(师、团、营、连)、不同兵种(步兵、装甲、导弹、通讯……)的陆军国民警卫队。我想各地自有各地自己的名师、名团,也就是说,有光荣作战或其他传统的部队。但就整个国民警卫队来说,一个最有名的是总部设在纽约曼哈顿公园大道和67街的国民警卫队“第七团”。

  第七团是纽约一些地方名流在1806年,为了应付当时英国提出的要求,即在美国船只上搜查英国逃兵而组织起来的。它虽然参加1812年战争的一些战役,但并不出色。可是到了1824年,它却出了一次大风头,并且给美国一直被称为“民兵”的民间部队,取了一个响亮大名——National Guard。

  因理想(和反英)而参加美国独立战争,华盛顿之友,而且官拜美国陆军少将师长的法国贵族拉法耶特侯爵(Marquis de Lafayette),于美国建国之后回到法国,参与政治,并在大革命期间攻破巴士底监狱的次日,奉命统率刚组成的法国“国民自卫军”(Garde Nationale)。他于1824年访美,而美国指派纽约州民兵第七团担任护卫。第七团因为拉法耶特侯爵是法国“国民自卫军”的总司令,于是就借此机会自称他们是美国的Garde Nationale,即National Guard。结果一炮而红。从此,美国各地的民兵也都如此称呼自己。就这样,“国民警卫队”自此取代了“民兵”,而成为民兵的一个非正式的正式名称。

  这一切我想都蛮有意思,具有双重性质的国民警卫队也蛮独特,但还不足以构成为一个美国现象。

  民兵也罢,国民警卫队也罢,既然是武装部队,哪怕是志愿部队,哪怕志愿兵的兵役期间(在今天)只不过是每月一个周末操练,外加每年两个星期野外演习,也总要有个场地才行。村镇的警卫队不愁没有空旷的草地操场,来练每个二等兵都必须经过的洗礼,一、二、三,齐步走。但就纽约市来说,自19世纪初以来,人越来越多,房子越来越挤,这里的警卫队有时都不得不租场地来出操。

69团军械库正门,曼哈顿

69团军械库。列克星敦大道,曼哈顿

69团军械库前纪念碑。1913年在此举办的“军械库展”将欧洲现代艺术介绍到纽约,曼哈顿

  南北战争之后,第七团因为以前的团总部和操场不够用(也不够结实,室内无法出操,但别问我为什么必须在室内操演),才说服纽约市捐出坐落在公园大道与66和67街之间的一块土地。这个所在是当时所谓的“丝袜区”(silk stocking district),就是说,有权有钱有势的人的地区,也就是说,第七团官兵的地盘。

  第七团邀请了自己的一位成员,名建筑师克林顿(Charles W. Clinton)来设计。这幢于1880年落成的第七团总部就是今天曼哈顿这座建筑物,“第七团军械库”(Seventh Regiment Armory)。

  因为这是一个独特的美国现象,所以连一个普通名词armory(军械库、武器库、兵工厂……)一旦用在国民警卫队身上,就有了不同的意思。

  第七团军械库(或任何师团军械库)当然有各式各样的武器,但基本上它是团总部和操演场。它的外形和布局像是一个大堡垒,但因其建筑设计取自19世纪的火车站,并使用当时先进的工程技术,才可能在一个屋顶之下容纳着两座独立的建筑物:一座四层行政大楼(团总部),一个两层高、两百比三百英尺的大空间(操演场)和观众台。

  从第七团军械库于1880年落成到一次大战前夕,纽约市一共建造了将近三十个军械库。难以想象的是,这笔庞大的投资多半来自民间。比如说,第七团军械库就是私有财产,今天还是。问题于是很自然地出现了,为什么当年民间社会人士肯出这么多钱来建造一个个不从事生产,因而也赚取不到收入的军械库?

  用心简单,用心良苦。以“丝袜区”为代表人物的纽约(或美国)中上和上层阶级人士,在看到19世纪下半叶各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动乱后,感到万分恐惧。想想看,什么石油大王、钢铁大王、铁路大王等等财阀,都是那个时代形成的。贫富之不均,悬殊之大,在美国史无前例。而这也正是美国工会运动迅速成长的时候,罢工不断,流血不断,再加上一波又一波数以百万计的东欧和南欧贫苦移民和难民,这些特权阶级真怕罢工走向动乱,动乱走向革命。他们想出来的答案之一就是建造军械库,驻扎民兵,紧急时刻可以平乱,同时又可以作为一个法律秩序的象征,明白地暗示新移民:你们可以来,但可别乱来。

  第七团军械库外形也许像座堡垒,也表达了它所要表达的戒备、力量和权威,但是考虑到民兵的传统,尤其考虑到纽约州国民警卫队第七团当年的背景,那就不难想象第七团军械库的团总部的设计,可不是一般的步兵营房。第七团总部是上流社会的名建筑师、名室内设计、名艺术家,来为与他们在同一社交圈来往的特权官兵设计的,一切以上流社会的所谓“男人俱乐部”为典范。因为他们都是“军官和绅士”(officer and gentleman),所以即使在服役,他们的社交生活还是下午茶、星期六夜舞会、马球、慈善宴会……而又因为每个国民警卫队都在设法吸引与自己成员身份相称、至少要有同样的价值观念的人士加入,那就更不难想象第七团在照顾服役队员的生活、起居、食宿方面的种种奢侈,简直是必要的了。

  这一切到了国会通过1916年的“国防法案”,正式将国民警卫队并入联邦部队,才开始改变。首先,军械库建得少了,只有经济大恐慌的30年代,政府大力投资为失业人士安排工作,才又建了一些,可是再也不可能如此豪华了。今天,不少军械库因其独特的建筑结构,经常为地方活动提供场地,举办田径赛、慈善宴会、义卖展览,做临时影棚等等。

  因为经常有这些活动,我才有机会去了曼哈顿的两个军械库。一个是西14街的“42师军械库”(麦帅曾任师长),一个就是第七团军械库,都是去看古董展(但从未买过,好的太贵,不好的也不便宜)。另一个著名的是列克星敦大道和26街的“69团军械库”,我没有进去过,但它之享有大名是因为1913年在这里举办的所谓的“军械库展览”(Armory Show),才将已在欧洲兴起的现代艺术介绍到了美国。

  虽然在,比如说,布鲁克林的某个军械库现在变成了无家可归人士的收容所,但这个美国现象仍有迹可寻。七团军械库仍无比时髦,从其对外开放的餐厅和酒吧仍可感受一些当年的味道。而如果你刚好碰上它正在举办什么慈善宴会的话,那你仍可看到大礼服、高级时装、珠光宝气的绅男仕女,以一个人1000美元的票价,为艾滋病人筹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