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看见好多朋友替我指出文中的错别字、引用及逻辑错误,我都在底稿里改过了,因为懒,下次再一次性将修改之处一一上传更正。谢谢哟~~
我不会休息那么久,《迷神记》会定时更新,绝不会一拖好几个月的。汗。 第十六章
唐蘅醒来的时候,阳光正照在梁间一张的蛛网上。他一睁眼便看见雪白的墙上多了一只灯笼大小的蜘蛛影子,不由得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正在做梦。
早饭时间已经错过,红豆稀饭和肉末烧饼都有些半冷不热,饭厅里食客稀疏,全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唐蘅要了一碗热豆浆,将烧饼掰成小块,泡在豆浆里,没精打彩地吃着。
他有些怀念自己的那间小院。小院在一道小溪的对岸,开门白水,侧近桥梁,一片竹篱环绕着两棵的古柳。柳树下的房子并不显眼,却是座百年古宅。墙壁早已经斑驳了,廊柱上满是鸟粪。入门的影壁倒塌了一半,茅草在屋顶上疯长,露出苍凉颓败的气息。可是屋内的布置却十分奢华:波斯地毯,檀木家俱,古瓶金爵,盆兰巨卉,应有尽有。一位花花公子所能想象得到的舒适都已穷尽。此外,他还有麦香、麦秀两个书童替他打扫房舍、洗衣做饭。他们永远不会让唐蘅吃半冷不热的早点。
唐蘅喜欢在自己书房里度过一天的闲遐时光,听廊上莺歌燕啭,看庭前花开花落。盛夏之际,后园的古井藏着冰酒,那是一种女人们爱喝的酒类。江湖汉子呡上一口便会吐出来,笑骂这是“甜水”。他对冰酒情有独钟,喝时放入几颗酸梅,味道更是独特。他可以一杯接一杯地喝下去,以消酷暑。
他不喜欢响,更不喜欢晴天。
晴天一切过于分明,万物纤毫毕现,无处躲藏。他认为自己是个颓废者,适合端一杯清酒,在烟雨迷蒙的某个角落浅斟低酌、幽窗独坐。
他记得小时候每到雨夜母亲总喜欢坐在琴房内,对着窗外暗无边际奠色,弹一首格外忧伤的曲子。 而父亲则喜欢在这个时候摆弄庭间的花草。累了,会站在廊檐下,默默地聆听母亲的弹奏。此时孩子们若在隔壁的厢房内打闹,他会走进去轻轻地“嘘”一声,让他们安静下来。
在父亲的暗示下,雨中听琴便成神圣的时刻,成了一家的传统。而唐蘅却觉得那支曲子里有一股子长驱直入的幽怨,让人难以忍受。幸好蜀中的雨季不长,而大多时候母亲都太忙,他才不至时时受此折磨。唯有父亲是她忠实谍众。他会始终如一地立在廊檐下,静静聆听,脸上露出如痴如醉的神情。
那张古琴自然也是父亲送给她的。上有金徽玉轸,紫檀犀角。若是日久不用,父亲还会定时用桑叶在弦上细细擦拭,使之恢复音色,鸣亮如新。
“你们应当跟着妈妈学琴。或者,至少像你姐姐那样,认真地学一点医术。”小时候,父亲常常这样劝他们。
可是,兄弟俩最终还是跟了父亲学武。
有时候他感到父亲的作风过于老派,而母亲则过于清高。父亲宽容着她的冷傲,她的尖刻,她的郁郁寡欢,她的耿介执拗,为此不得不与被她得罪的人周旋。母亲拒入唐门,父亲只好把家搬到唐门之外的大街上。其实大街上的人与唐门的关系又何尝不是千丝万缕。左邻右舍当中,十个就有八个姓唐,细细算来,或远或近,都是亲戚。母亲厌恶应酬,不习惯也不想习惯大家族的生活。就算在唐门之外,她也从不在家族的各种集会和盛宴中露面,把人情上的一切烦恼都抛给了父亲。
自然,唐门人对母亲的傲慢格外不满。他不止一次听见长辈们在人群中长叹,说唐潜太过厚道,就算吴悠是旷世佳人、千年难遇,也不能把她宠成了这样。而市井中的看法则更加刻薄。在他们的脑子里,唐潜再怎么有名,再怎么厉害,不过是个瞎子。一个瞎子竟能娶到神医慕容最得意的女弟子,非但美若天仙,才高八斗,且医术精湛,日进斗金,不是走了桃花运是什么?
平林馆的大门修得比谁都气派,地盘越占越大,庭院年年翻修,还开了几十家药行分店,独揽了西北一带的药业。相比之下,父亲从祖父手中继承的商铺和田产,则被几个年迈的家人管得不温不火、半死不活。父亲从不打算换人,也毫不介意,照样为刑堂的事务忙碌。
他常常怀疑父母之间究竟有没有一段很深的情感,他们的相处得那样平淡。大多数时候,都是父亲精心地照料着母亲,怕打扰她的医务,将两个顽皮捣蛋、惹事生非的儿子拴在自己的身边。而他的脾气又远不如爷爷那般严厉冷峻,经不起两句好话就会心软,听见儿子劈腿嗷嗷乱叫,又会心痛。只好舍近求远,入门的时候替他们选了个严厉的老师傅,每日亲自送两兄弟学武。老师傅果然不客气,筋斗翻不对,“啪”地一下就是一板子。马步蹲不好,便往屁股上戳香头。兄弟俩在唐门几位以心狠手辣著称的师傅中辗转学艺,攒了一屁股的香疤,直到十岁,才正式开始跟父亲学刀。
对父亲的崇拜,唐蘅远没有哥哥唐芾那样强烈。从他懂事开始,唐芾就像一道影子般跟在父亲身后,以继承唐氏双刀的“刀统”为己任。唐蘅甚至怀疑哥哥小时候的那些游戏,也全是为了将来继任刑堂堂主做的准备。从三岁开始,每次父亲外出,唐芾都要跟他一起走,不然就会哭闹不止。弄得父亲每次外出,都鬼鬼祟祟地打点行装,提前一日就开始甜言蜜语,哄他开心。
不过他与唐芾一样相信父亲永远是唐门的英雄,天下最杰出的刀客。直到十七岁那一年,父亲终于在一次清理门户中遭到伏击,受了重伤。他的背上连中三刀,血流如注,伤及内脏。抬回家时,已奄奄一息。他还记得那一天他飞马到平林馆报信,母亲平静的脸上顿现惊恐之色,说话的声音也格外:
“蘅儿,你下马,我骑着你的马回去。”
在此之前,母亲外出要么乘轿要么坐马车,他从不知道母亲还会骑马。回到家里,母亲亲自替父亲做了手术,足不出户衣不解带地照料了他三个月。非但亲自下厨熬药做汤,还替父亲的花坛除草浇肥。等到父亲能够下床时,母亲便每日陪着他到江边散步。
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亲密。他远远地看见母亲挽着父亲的手臂,眼神格外妩媚。两人在垂柳中低声谈笑,有时还一起逛街坐茶馆听戏。从那天开始,平林馆的规矩忽然换了。每日巳时开诊,日没关门,母亲只坐馆行医,不再受邀出诊。往日那种遇到棘手的病人几夜不归的情形再也不曾出现过。
他知道父亲的职业一直让母亲担忧,她害怕父亲再受重伤,回到家里,找不到可以救他的人。
无论外人如何替人掂轻量重、说长道短,父母亲按照自己各自的法则,就这样温吞吞地生活了二十几年,从未红过脸吵过架。母亲的怪癖渐渐被人遗忘,被她诊过脉、接过骨或治好了顽症灯门人越来越多。多到即使母亲仍然不参加应酬,也绝不会有人抱怨,反而掉过头来替她说话。
在他人的流言蜚语与母亲的个人原则的漫长较量之后,时风终于流转。他们成了美满婚姻的典范。
唐蘅虽一直不大喜欢母亲,却不得不承认她身上有一种扭转世人的力量。
许多女人一生殚精竭虑唯恐不被世俗接受,她却强迫世俗接纳了自己。
正漫无边际地回忆着往事,忽然有个声音道:“请问阁下可是唐蘅唐公子?”
他抬起头,发现说话的是个个子瘦高、模样俊朗的年轻人。穿一件半新不旧的锦袍,下摆上满是泥渍。仿佛在马上奔波了多日,他看上去两眼发黑、形容憔悴。年轻人一只手端着碗豆汁,另一只手却捧着一把黄灿灿的雏菊。那雏菊长短不一,大小各异,显非花店所售,而是从山野上临时采摘下来的。
他点点头,见旁边还有一张凳子,道:“请坐。”
那人施施然地坐了下来,见桌上有些油渍,掏出一只的手帕垫在桌上,将雏菊整理了一下,放在帕上。
唐蘅亲戚众多,交游却不广阔。因为服饰鲜亮、举止怪异,当年几乎被唐门以“服妖”治罪。流言口耳相传,见过他的人,听说过他的人,多不胜数。
“我们……见过?”他疑惑地问了一句,同时认真地打量了这人一眼,生怕他是自己众多亲戚中的某一位,在记忆中细细地搜索了一遍,还是没有半点头绪。
“前年在试剑山庄,唐公子迎战‘流星刀’郑秀,在下曾有缘在一旁观战。果真是好刀法!人人都说公子已尽得双刀真传,只怕已骎骎然有凌驾乎其上之势。只可惜令尊隐迹江湖多年,令得我们这些后学小子,无缘亲睹一代宗师的风采。”喝下一大口豆浆,那人的精神好像恢复了不少,双眸渐渐炯亮,一提及唐潜,脸上露出欣然向往之色。
唐蘅微微一笑,道:“兄台谬赞了。家父近年忙于族中琐务,确是极少外出。”
十年前,唐潜的赛事比唐蘅还要繁忙。几乎隔不了一个月就会有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蜀中找他切磋、习艺,不和他们过过招,怎么也劝不走。开始唐潜还抽时间奉陪,渐渐地失去了耐心。两个儿子便只好承担了这令人头大如斗的接待任务。唐蘅侧头一看,发现此人并不用刀,腰上别着的是一对沉重的方棱锏,这才放下心来。
“十姑娘唐灵,公子想必认得。”那人继续搭讪。
“当然认得,她是我得姑,很年轻就去世了。”
“听说她的五毒神针比还当年的暴雨梨花针还厉害!”
“是啊,所以她死在了大牢里。”
“唐灵有个妹妹……叫唐什么来着……”那人转着眼珠,搜肠刮肚地想着,“我记得也是单名,且上面也有火字……唐……”
“唐荧?”这人越聊越远,唐蘅越听越糊涂。
“对对,唐荧。据说在药阁里干了多年,后来嫁给了洛阳崔家的长公子崔孝山。”
江湖上一直都有热衷掌故的人。看来这人对唐门果然知道得不少,唐蘅不禁点头微笑:“崔孝山师出少林,当年曾以四十二招形意拳胜了武当灵机子的八卦掌,一时传为佳话。”
“可不是!俗话说,‘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三年打死人。’天底下的拳法只怕就数崔家的最怪。不但招式神出鬼没,内功也很惊人。当年我一直梦想入崔家学艺,可惜无人引荐。”
唐蘅愣了愣,以为这人是想走唐家的门路,找崔孝山学艺,便道:“兄台若是想认识崔先生,在下可以代为引荐……”
不料他话头又是一转:“不不不,我认得崔先生。不过,你可知道崔家虽世代习武,到了崔孝山那一辈,却出了一个读书人——还中过举?”
唐蘅只好问道:“原来兄台和崔家也有交情,却不知这个读书人是谁?”
“他叫崔敬山,是崔孝山得弟。”
“抱歉,这个名字我可没听说过,唐门的人太多,崔家的人也太多。”唐蘅终于烦了,开始东张西望,想找个理由回屋,“时候不早了,我……”
岂知那人偏偏不明白他的意思,抢着道:“隔行如隔山哪!这位敬山先生写得一手好字,又擅长四六,诗也写得不错,在当地的学界颇为知名呢。”
“哦。”
“唐兄只怕听说过,崔敬山有三个妹子都擅画。其中老二叫崔欢,专画花鸟人物。”
“哦。”
“你一点也不记得她了?”
“完全不记得了。”
“有一年你父亲过生日,唐荧曾送给他一幅醉翁图。你母亲很是喜欢,把它挂在你家的客厅里。——那幅画就是崔欢画的。”
他这才想起来,客厅里是有这么一幅画。至于是谁画的,从未关心过。
“现在想起来了?”那人看着他,一脸期盼。
“想起来。嗯,一同送过来的还有一副对联。”
“‘寒树邀栖鸟,晴天卷片云?’对不对?那是敬山先生的亲笔。”
“对。”唐蘅苦笑,他还从来没被一个人这么胡搅蛮缠过。
“崔欢就是家母。”那人咧嘴一笑,露出开心的样子,“我姓王,叫王鹭川。”
唐蘅愕然。
为了介绍自己,这人竟兜了这么老大一圈! 何况,王鹭川在江湖上名气,比崔孝山要响亮得多。
唐蘅抱拳作礼:“失敬失敬。豹尾方棱锏,兵器谱排行十二。兄台的大名如雷贯耳,何不早说,绕这么大一个圈子!”
“唉,”王鹭川叹了一口气,“说了半天,你还是没听明白你我之间的亲戚关系。”
“我们……是亲戚?”
“当然。我是你表兄,你是我表弟。”
… …
唐蘅正要答话,忽不知从何处飞来一个人影,冲到桌前,不分清红皂白就给了他一个耳光。
两人定睛一看,来人是个披头散发、怒气冲天的女子。只见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唐蘅的鼻子,涕唾横飞地骂道:
“不要脸的东西!你若以后再敢勾引我家老公,我定叫你不得好死!你知道你是什么吗?唐蘅!你不阴不阳,不男不女,非驴非马,非鬼非人。难道打小没人教你?是男人就要有个男人的样子,不要整日涂脂抹粉,搔首弄姿。丢你爹的脸!丢唐家的脸!丢这整个城里人的脸!我要是你,死了把脸皮先割掉再进棺材!省得让自己的祖宗八代寒心!真真可惜,当初九爷爷怎么就死拦着没把你丢到刑堂去行家法,剁掉你一只手,逐出家门?倒让你在这里游手好闲、挥霍祖业、招摇过市、丢人现眼!他的!出门看天色,炒菜看火色,先掂掂自己有几个胆子,敢惹到我蔡二娘的头上?双拳难敌四手,人颈硬不过铁刀,你若胆敢再跨进我家门一步,我先把你告到县衙,再找人收拾你。让你热肉好吃、冷帐难还!”
还没等唐蘅张口,那女人抄起桌上的半碗豆浆就往他脸上一浇,然后“咣啷”一声,将碗掷在地上,头发一甩,扬长而去!
饭厅里的客人们听得这一场好戏,先是目瞪口呆、面面相觑,既而嗡嗡地低声议论开来。唐蘅一脸狼狈,从怀里掏出手绢,将脸上的豆浆拭净,见王鹭川怔怔地盯着自己,不禁苦笑:“我们还是亲戚?”
“当然。”见他那块轻薄通透的罗绢往脸上一挨便立即湿得可以拧出水来,王鹭川忙将垫在花下的手帕抽出来递给他,“老弟你多少也是个练家子,巴掌躲不过,豆浆也躲不过?”
“难道你没听出来她是我的亲戚?”
“难怪你看上去好像不怎么生气。”
“我怎会和女人动气?”唐蘅浅笑,“我就喜欢看女人发怒时脸上的勃勃生机,什么时候我也能这样动粗一回就好了。”
“兄弟你没毛病吧?”王鹭川皱起了眉头。
“没有。”见他垂着脸,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唐蘅又问,“你来这里是寻亲问友?还是路过?”
“都不是,”迟疑了片刻,王鹭川低声道,“我来找我的未婚妻。眼看就要到成亲的日子,她突然跑掉了。”
这当然是件很不幸的事。
唐蘅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这种事既已发生,你就要想开。她现在跑掉,总比以后带着你的孩子跑掉要好,是吧?”
他这么一说,更是火上浇油,王鹭川双眼发红,呆呆地怔了半晌,道:“人人都这么劝我。”
说罢从腰间取下一个酒葫芦,仰头咕咚咕咚地连灌了几大口酒,咳嗽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张泥金红贴,苦笑:
“你看,一切都准备好了。我正喜滋滋地等着做新郎哪,不想会出这种事。”
唐蘅接过红贴,上书“吉期”二字,展开一看,里面写道:
“谨詹四月十八日为小儿完娶,敬迓令爱于归,伏冀尊慈俞允,曷胜欣幸。右启大德望尊姻翁苏老先生大人座右。姻侍教弟王佐阳鞠躬。”
后接一纸,密密麻麻地写着纳采何时封聘,裁衣何时开剪,上笄何时整容,妆奁何时搬运,迎娶何时登轿,云云。
唐蘅想了想,道:“她走的时候可曾留下了什么话儿?”
“她留了一封信,说她曾经遇到过一个人,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了。想不到在成亲的前一天又看见了他。她说这是命运使然,她非跟这个人走不可。要我原谅她,然后将她彻底忘掉。”王鹭川喃喃说道,眼中伤痛之色更深,“可是,我怎会忘得掉她?我根本忘不掉……”
“这么说来,你不知道她究竟跟谁跑了。”
“不知道。”
女子婚前失踪,多半是对父母之命不满。唐蘅又问:“你以前就认识你的未婚妻么?”
“从小就认识,青梅竹马。她所有的习惯我都知道: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爱穿什么颜色的衣裳,爱买哪种牌子的胭脂……走在马路上,只要眼珠一转,我就能猜到她想要什么;脚趾一动,我就知道她会朝哪个方向走。这就是两小无猜,要不怎么说‘心有灵犀一点通’呢!”
“而你却不知道她会逃婚?”
他一下子张口结舌:“不……不知道。天晓得,女人的心思比天气变得还快。”
便在这一问一答间,他显然气馁了,双眼发黑,失魂落魄,若不是靠着那几口烈酒撑着,只怕早已崩溃,“我已找了她两天两夜。”
“找到她了?”
“找到了。谢天谢地!现在你知道什么是青梅竹马了吧?我就知道她会往这个方向走。”
“恭喜恭喜!以老兄你的诚心,一定能打动她的。”
“唉,难说得很。”他长吁短叹,“她就住在这里。”
唐蘅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她就住这里?这个客栈?”
“我问过掌柜,他见我衣冠不整,死活不肯告诉我她的房号。不过我知道她十之□住在洪字第七号,所有的数字里她就喜欢七。”
见他心慌意乱,唐蘅又拍了拍他的肩,和声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这客栈现已没有空房。连统铺都住满了人。我只好不睡觉,整天坐在饭厅里等着。掌柜的说,过两天就有位子了。”
“其实街对面有个祥泰客栈,空得很……”唐蘅建议。
“不不不不!我好不易找到她,不能再让她在我的眼皮底下溜走。我就守在这里。”他只带了一个小小的包袱,几天几夜不曾洗澡,浑身都是马汗的味道。
“她叫什么名字?说来听听,也许我见过她。”
“苏风沂。小个子,瘦脸,大眼睛。这店子里没住几个女人,你一定见过她。”
唐蘅搜肠刮肚地回忆了半天,摇摇头,道:“没见过。”
“你可能没注意……”
“也许……”唐蘅又看了他一眼,心中有些不忍,道,“难得在这里遇到亲戚。不如你先去洗个澡,我去叫老板在我房里添张床。你好好地睡一觉,在我屋里将就两个晚上,等有了空房再搬走,如何?”
王鹭川站起来,一脸感激之色,郑重地道:“多谢你帮我!”
他跟着唐蘅走到楼上,路过洪字号房间,见房门紧闭,忽道:“等等。”
说罢将一朵雏菊插在门缝上,回过头,对唐蘅笑了笑:“这是她最喜欢的花,在我们那里,满天遍野都是。”
“你怎么知道这就是她的房间?”
“她一定住在这里,”他道,“如果你和一个女人相处了很久,会对她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你就不怕她看见了这朵花,马上收拾行李?”
“无论她走到哪里,我都能将她找到。——因为我们是青梅竹马。”他淡淡地解释,“我从没有逼过她做任何事,自然也不会逼她跟我回去。我唯一害怕的是……”
他忽然不说话了。
“你唯一害怕的是?”
他移开了自己的目光,良久,长长地吸了口气:“我唯一害怕的是她遇到的那个男人比我好。如果是这样,我将毫无希望。”
“嗨,别想那么多。”唐蘅推开了自己的房门。
他这才发现地上有一张折叠起来的白纸。
王鹭川放下包袱,问道:“洗澡的地方在哪里?”
“下楼左拐,记得带上钥匙。”他匆匆换了件外套,将纸条折在荷包里,“我现在要出去一趟。”
… …
“我们不能出去。”
苏风沂抽出银色小斧,猫着腰,正要冲出车门,沈轻禅一把拉住了她。
“可能是路氏兄弟,骏哥有危险。”苏风沂蓄势待发,回头看了她一看。
“不止是他们两个。”沈轻禅目色微动。
一只眼瞎掉之后,她的另一只眼也跟着肿了起来,只能半睁着。
便在这刹那的眼波中,苏风沂看见了她的恐惧。
“他们一时不会杀了他,”她轻轻地道,“他们要利用他引出郭倾竹。”
“谁是他们?”
沈轻禅转过脸去,更正:“我说错了。不是‘他们’,是‘我们’,我哥哥。”
苏风沂点点头:“那么,你究竟站在哪一边?”
“你要是我你会站在哪一边?”
“如果站错了会害得我丢掉一只眼睛的话,我会好好想一想。”
那是一片幽深的树林,阳光点点,从叶隙中洒入。
远处有道水流,经年的潮气弥漫空中,阳光之下,雾色澄红。
一切仿佛是透明的,一切又全都看不清楚。数不清的影子交织在一起,风动云生,变化莫测。
树林永远是伏击的最佳之处。
所有可疑的阴影与响动都可能与里面暗藏的生物混淆,习武之人谍力与判断将大受考验。
一听到箭响郭倾葵便知道情况不妙,紧接着马的脑浆就溅到了他的脸上。
他知道路氏兄弟就隐藏在马车左面的某棵树上,正引弓待发。可惜就在飞箭袭来的瞬间,他已蹿下马背,躲到了车厢的右侧。
显然他们知道沈轻禅就在车内,投鼠忌器,只射了两箭,亦未用全力,不然早已穿顶而过,将里面的人全部射伤。
正在此时,一阵尖锐帝痛从胸口传来,他感到一阵昏眩。
那天夜里他中箭从树上摔下来,非但胸口有严重的内伤,还摔断了两根肋骨。经过子忻的细心医治,伤口复原得很快,却远没有达到康复的程度。他捂着胸口,将身子靠在车厢上略作休息,眯着眼睛观察四周的情势。
时至初夏,烈日当头。不知为何,却有一阵彻骨的寒意从身后传来。
他猛地扭过头去,看见一个身体瘦削的白衣人,标枪一样立在离他十步远的草丛中,冷冷地看着他。
白衣人的年纪大约刚到三十,却有一头亮眼的白发。目光阴森,如寒冬般凛冽。
他站在澄红的雾中,如月光一般虚幻,好像随时可能飘走。郭倾葵的胃却猛然一沉,几欲作呕。
虽然心存侥幸,他早已料到今天很可能会碰到沈家兄弟。
而沈空禅是他最不愿意看见的人。
六年前的一个冬夜,郭倾竹失手重伤了沈空禅的妻子,崆峒派女剑客陈紫英。他不知道这对夫妇新婚不久,且陈紫英当时已经身怀六甲。次日,母子俱亡,一尸两命。沈空禅为此一夜白头,在妻子坟前自断一掌,发誓报仇雪恨。他的左腕上装着一只假手,乃千年精铁所造,右手用一柄极窄的倭刀。这个原本意气风发的青年,忽然间变得心境惨淡,不再参加武林的任何赛事。
他在刀榜上最后一次排名第三,大家却都知道他与排名第一的“金刚刀”秦海楼不相上下。他是沈泰最得意的儿子,三和镖局的中坚力量。
若论单打独斗,沈家所有的兄弟中,大约只有这个老三是郭倾竹的对手。
任何时候,沈空禅的脸上都没有笑容。他以前从不穿白衣,现在却除了白衣什么也不穿。
郭倾竹脸上的那道伤疤就是他留下的。那一次,沈空禅原本有机会杀了他,却在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让郭倾竹在重伤之下捡了一条命。
他这样做当然不是出于怜悯。
“我希望你有一百条命,因为你死一次,远远不够。”
倘若没有受伤,凭着掌中碟剑,郭倾葵或许还能与沈空禅周旋片刻。照目前的情形,他毫无胜算,何况树上还有路氏兄弟。
沈空禅手指微动,刀已在手。
无路可退,他忽然暴喝一声,提着铁剑向前冲去!
谁知就在这一刹那间,忽听一人尖声道:“且慢!”
车厢门“当”地一响,苏风沂从车后疾步蹿出,一手拉着沈轻禅,一手将匕首按在她的颈上,厉声对沈空禅道:“你若敢伤害他,我就杀了你妹子!”说罢,她装出邪恶的样子,故意将刀尖提起,在沈轻禅的脸上轻轻比划。
沈空禅不为所动,继续向前走。
“别过来!听见了吗?我叫你别过来!”
见白衣人神色诡异,苏风沂拉着沈轻禅,不由自主地向后倒退一步。这一瞬间,白衣人已鬼魅般地扑了过来!不等她来得及动手,苏风沂只觉肌肤忽地一凉,一只冰冷碟手已搭在她的脸上,轻轻地摩挲着。
铁手擦过匕首的边缘,发出刺耳的声响。沈空禅的眼中,忽如春水一般柔静,仿佛正在欣赏仙乐。
“拿开你的臭手!别碰我!”
铁手果然移开,移到了沈轻禅的脸上。冰凉碟指勾住眼罩,轻轻掀开一角,很快就放开了。
他的脸色已够苍白,此时却变得有些发青。
“是谁伤了你的眼睛?”他的音调蓦地转柔,充满关爱。
沈轻禅看着他,淡淡地道:“这是我自己惹来的恩怨,与你无关。你若不想人家剜去我的另一只眼,就快些离开这里。”
沈家的七个孩子当中,她的年纪最小,而且是唯一的女孩,从小就备受宠爱,在兄长面前骄横成性。
“不必担心。你原本是个美丽的女人,”沈空禅的手仍然留在她的脸上,声调里却多了一份惋惜,“少了一只眼睛,你会成为一个英俊的女人。”
苏风沂冷冷地道:“你若再不离开这里,我就让她变成一个浑身是洞的女人!”
沈空禅偏过头来,一双浅灰色的眸子打量着她,良久,脸上浮出讥诮之意,道:“是么?你真的要杀她?”
“你以为我不敢?”
“在回春堂门口,是你扶着她下的马车?”
“那又怎样?”
“是你让她坐在藤椅上,自己替她排队?”
“……”
“是你带着她见了沈拓斋,又送她上了马车?”
“……”
“如果你真想杀她,”沈空禅慢吞吞地道,“那就请便。”
话音刚落,他已然出手。“当”地一声,苏风沂只觉一股大力袭来,那百练精钢的匕首凭空飞了起来,折成两断。
而他的另一只手已经出刀,径直向郭倾葵的头顶砍去!
沈空禅刀法简练,以内力刚猛擅长。虽非变幻莫测,每一击却绝对有效。
只这一刀,他已封住了郭倾葵所有的退路,令他除了迎头还击,别无他法。
而以郭倾葵的伤势,只要他接了这一刀,必当吐血三升,五内俱伤!
那一刻,苏风沂感到沈轻禅的身子猛然一抖,手中已多出了一把剑,可她并没有出手。那剑眨眼间便已回到鞘中!
“呛”地一声,火星四溅!
不知哪里突然闪出一个人影,替郭倾葵接住了这一刀!
紧接着,刀光呼啸,如闪电般惊起,两个人影一掠十丈,到了空中。
落叶如雨,纷纷扬扬地洒下来。
苏风沂抬头一看,喜道:“是唐蘅!”
沈轻禅道:“咱们快走!”
郭倾葵解开死马上缠绕的绳索,将苏风沂送到另一匹马的背上,扔给她一套缰绳,道:“你快带沈姑娘回客栈。”
苏风沂忙道:“你呢?你为什么不走?”
“我得留下来帮忙,唐蘅一个人只怕应付不了。”
正说着,刀声突静,一个白影远远遁去。唐蘅轻飘飘地从树上落了下来,笑道:“谁说我一个人应付不了?他不是已经跑了?”
三人面面相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苏风沂道:“路氏兄弟呢?他们也跑了么?”
“跑了。中了唐门的暗器不跑,难道还等我给他们解药不成?”
沈轻禅的嘴皮动了动,想说什么,欲言又止。半晌,终于道:“你……你可伤了我三哥?”
“没有。——我怎么敢伤你的三哥?”
“那他怎么也跑了?”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我只是跟他说我挺喜欢他的,问他什么时候有空到茶庄去喝杯茶……他一听这话,扭头就跑了。”唐蘅抱着胳膊,倚在车壁上,半笑不笑地看着三个人,修长的十指上,涂着红红的丹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