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苏风沂睡了一天一夜,诘朝盥濯完毕,换了件干净的衣裳。下楼时一眼见着酒桌上坐着两个人,正就着几碟小菜,喁喁向隅谈笑。其中的一位穿着一件宽大的灰袍,猿臂细腰,高额深目,双眉如剑,一脸桀骜阴郁之气,不是姚仁是谁?而另一位则一脸胡须,伤势未愈,胸前缠满白色纱带。因失血过多,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却是食欲不减,酒量豪迈,不时引觞满酌,倾壶而不醉。正是那天夜晚被他们救回来的那个姓郭的大汉。
她第一次看见阿仁的目中充满了温和的笑容,第一次发现他居然很健谈。接着,他不断地给这个人斟酒劝菜,举手投足间暗含着说不出的亲近。
他们谈得那样投机,以至于谁也没有发现她的到来。等她站到桌旁,姚仁竟指着自己的茶壶,头也没回对她道:“小二,麻烦添些热水。”
她气乎乎地拎着茶壶走到柜台,添了水,“砰”地一声放到他手边,他这才发觉是她,歉意地笑了笑,道:“你醒了?”
“醒了。”她找了把椅子坐下来,心怀妒忌,半笑不笑地道:“这位是——”
“郭倾葵。子忻叫我‘阿骏’,”大汉的目光倒是十分诚恳,“前夜多谢苏姑娘相救。”
原来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子忻”,她心中暗忖。
“两位以前……认识?”苏风沂问道,眉头拧成一团乱麻。
“儿时好友,多年不见。我还认得他,他却不认得我,” 郭倾葵一阵感慨,禁不住摸了摸下巴,“就因为我长了一脸的大胡子。”
苏风沂支着头,怔了怔,忽展眉一笑,灿烂无比,仿佛终于找到了个可以打通子忻内心的隧道:“那我以后叫你骏哥,好不好?”
郭倾葵也想笑,不料牵动了伤口,嘴已大大地咧开,怎么也收不回来,说了句“当然好!”,倒惹来一阵咳嗽。
“只是,这个郭倾葵跟那个‘郭倾竹’没什么关系吧?”苏风沂忽然道。
她看上去不像是武林中人,想不到也知道这个典故。郭倾葵的脸色倒是一点不变:
“不幸的很,这个郭倾葵是那个郭倾竹的胞弟。”
那是一个江湖上人尽皆知的故事。
沈碧山的夫人陈静清原是郭倾葵的祖父郭象先的恋人,因父母之命嫁入沈家,为之生儿育女几十年。而郭象先为这一桩□心毁神伤,终身不娶。只在最心灰意冷之时收养了一个弃儿。这弃儿便是郭启禅。
五十年过去,两位六、七十岁高龄的老人忽然在一个意外的场合重逢。当夜,陈静清便做了件让人瞠目结舌、哭笑不得的事情:一个六十七岁儿孙满堂的小脚老太太,竟和五十年不见的初恋情人连夜私奔。
当时铁箫先生沈碧山在江湖的地位如日中天,沈家的三个儿子也是后起之秀。郭象先则师从西北铁环门以八卦剑著称的“通臂神猿”陆玄鹰。在江湖上虽没有沈家人多势大,却也是名门正派。两位老人连夜逃走,只在一家客栈里住了两日,便被怒气冲天的沈碧山父子逮了个正着。陈静清对沈碧山破口大骂,声称坚决不回沈家,郭象先亦不让半步。盛怒之下,沈家群起而攻之,两位老人明知不敌,竟当着众人之面相互拥抱,双双自刎。围捕的人中还有给沈家通风报信的武林好友。据称当时的场面让沈家羞辱不堪,颜面扫地。两人的尸体却紧紧地搂在一处,任旁人如何用力也拉之不开。沈碧山又羞又怒,一阵乱刀,将他们剁成肉酱,让野狗分食。
此事传到郭启禅的耳中,两家后代的冤仇就此结下。郭启禅辞别妻子,隐姓埋名,处心积虑地为父报仇,三年后的某日潜入沈府,一夜割掉了沈碧山及其长子的脑袋,将头颅吊在沈家的大门上。
葬完父兄,沈家老二沈泰刚在祠堂内割指立誓,一定要血债血偿,不将郭启禅挫骨扬灰,誓不为人。可是他花了整整十年的功夫才找到远避深山的郭氏一家,偏偏郭启禅早已预料到一切,早早便将自己的两个儿子分头藏匿。沈泰率众赶到时,只抓到了郭氏夫妇,将他们当场杀死。又四处搜索郭家二子的下落。
数十年之后,长子郭倾竹杀掉沈泰的长子沈挥禅。郭倾竹投师“太玄门”,是当年海南神剑苦雨大师的独传弟子,如今则是西北三路的第一杀手。此人非但剑术极高,且行踪诡秘,江湖上人人闻之色变胆寒。
“那么,昨天追杀你的人,是沈家雇来的?”她继续问。
“多半是,”郭倾葵苦笑,“看来我的命越来越值钱了。若不是当年被我父亲的一个手下隐姓埋名收养成人,又在江湖上辗转躲避了十几年,只怕早已成了沈家的刀下亡魂。”
说罢,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子忻一眼,心中充满歉意。
那天夜里他走得匆忙,没有和子忻道别。在以后的十几逃窜生涯,更是不曾与他联系。
他还记得那一夜他在熟睡中被人叫醒的情景。一睁开眼他就看见养母紧崩的面孔和恐惧的目光,她低声安慰了他一句,匆忙给他套上外套,然后不停地哄着仙儿安静。来不及收拾东西,全家人只拿着一个包袱就乘着马车扬尘而去。
赶车的是一位高大阴沉的陌生人,双唇紧闭,在路上很少说话。还没走出那个小镇他们就遇到了沈家的伏击。全家人弃马钻入深山,东躲西藏。他瞪大眼睛,屏住呼吸,伏在深草之中。好几次追捕的马队从面前走过,马尾匆匆,扫过他的脸颊;火把高燃,余灰荡进他的眼眸。
仙儿开始就坐不住,渐渐地变得更加烦躁。她不断地扭着身子,用脚猛踢地上的石块,想要挣脱母亲的手。他则在一旁帮助用力捂住她的嘴。她生气了,狠狠地咬了他一口,牙印至今还留在手背上。他吃痛松开手,趁着当儿,仙儿飞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大叫:“哥哥坏!哥哥坏!”
他想冲出去将她拉回来,一只手铁钳般的将他死死拽住。他回过头去,看见养父拿着把利斧,一动不动地坐在他身后,目光残忍而悲伤。
他们在一个滴水的山洞里躲了整整一晚,次日方找到仙儿的尸体。——她死得十分痛苦,两只利箭穿腹而过,却未及时致命。她挣扎良久,直至鲜血流尽。
过了很久他才知道,那个赶车的人是他的大哥,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也许是因为这么多年来全靠大哥一个人与沈家孤军奋战他才顺利地活了下来,他对大哥保持着深刻的敬畏。他们之间并不怎么亲近,实际也很少相见。有时候,大哥会突然出现在他经过的某个路口,短短交谈几句就消失了。在他脑海里萦绕的,始终是他脸上那道长长的伤痕,和他身负长剑,双手拢进袖中,漠然望着远方的样子。
“你是郭家唯一的血脉。”有一天他忽然道。
“难道你不是?”
“不再是了。”
回忆刹那袭来,阴影般掠过他的面容,苏风沂很快觉察到他的心不在焉。难得有这样一个机会从郭倾葵口里掏话,她殷勤地给他斟酒,兴致勃勃地又要发问,子忻忽然道:“你腿上的伤可好些了?”
她蓦地耳根发红,向他盈盈一笑:“涂了些药,肿已经消了。”
子忻双眼一眨也不眨:“我问的不是你。”
她这才发现郭倾葵的腿上也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淡红色的血迹隐约可见。
“不碍事不碍事,”郭倾葵连忙打圆场,“一点轻伤。苏姑娘你吃过早饭了么?这里的豆浆油条甚佳,我叫小二端些上来?”
“不必了,”苏风沂道,“我吃不下。”
“哦?怎么啦?”
“我觉得有些恶心。”说罢,恶狠狠地盯了子忻一眼。
子忻淡笑,继续气她:“别忘了你还欠我十五两银子,最好快些挣回来还我。”
话音未落,眼前扬起一团黑雾,苏风沂长发一甩,气乎乎地冲出门外。步子太急,差点给门槛绊倒。
望着她的背影,郭倾葵笑道:“何苦将人家气走?”
“她要能气得走就好了。”
“注意风度,老弟。”
“我没风度。”
男人们大都认为自己很了解女人,而女人们大都认为自己很不了解男人,甚至希望他们永远神秘。
苏风沂却并不是这样。她对子忻这个人充满了求知欲,除了喜欢他之外,还不自觉地把他当作了一件来历不明的商代铜器。她深知自己这种探头探脑的习惯触犯了子忻,并让他十分恼火,却锲而不舍地坚持着。
所以虽然荷包里明明有一张三十两的银票,她却绝不肯交出来。
如果两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欠账就成了一种关系。
无论子忻说什么都无法将她气倒,她根本就不是一个容易伤心的女人。
充足的睡眠加上一顿丰盛的早餐,她感到精力充沛,充满斗志。便跑回荣记古货站了两个时辰的柜台。其间她连做了几笔生意,十分顺利。又将一枚带着黄沁的汉玉班指说得天花乱坠,绝无仅有,以不可思议的高价卖给了一位服色鲜丽的花花公子。末了还向他承认自己是个新手,老实,不会做生意。
花花公子显然没有讲价的习惯,一直含笑地看着她,默默地听她从商代古玉一直讲到唐代陶瓷,又从西汉佛像讲到敦煌石窟。最后,柔声叹道:“姑娘博学高才,竟在这小店里当差,当真是委曲了。”
说罢,接过斑指,掏出手绢细细地擦了一下,戴在食指之中左看右看,然后道:“那就六百两银子罢。麻烦姑娘记个帐。”
“抱歉,小本生意,现金交易。”
“姑娘大约是新来的。我来这里买东西,向来都是记账,只在年终结算——”
话还未落,苏风沂一把抓住他的手,“刷”地一下将班指从食指上捋下来,放回锦盒。然后双眼一抬,目光炯炯,一副格外提防的样子。
那人并不介意,温和地叹了一声,耐心解释:“因为这是我的店。”
眼角的余光扫过他的肩头,她看见荣老板从门外匆匆进来,人还未到,已满脸堆笑:“二公子什么时候有空来逛?”
她面不改色一股脑地将锦盒塞到那人手中:“东西拿好,我有事先出去了。”说罢,赶紧溜掉。
街上阳光灿烂,苏风沂漫无目的地逛了一圈,买了几件衣裳,想起自己没有胭脂,便随脚踱入一家叫作“紫锦记”的胭脂铺。
柜台上空无一人,却有一位身量高挑的女人安静地坐在窗边但师椅上喝茶。
那女人至多二十出头,穿着件发着幽幽蓝光的罗袍,犀簪斜插,姿容绝美,双眸如雾,眼神之中有一股倨傲凌厉之色。
她的肌肤本已够柔滑细腻,偏还化着一脸淡妆。十指纤纤,浓浓地染着凤仙花汁。细如葱管的中指上松脱脱地戴一枚玉戒,当中沁着几缕血纹。
苏风沂先以为她就是这个店的老板娘,刚要说话,忽从柜台的小门内走出一个伙计,向自己做了一个“请稍等”的手势,却快步走到女子的座旁,躬身陪笑说道:“劳姑娘久等。小的又去细找了一遭儿,原以为老板会留下一箱存货,不想这新进的‘夜容膏’不到两日就卖个精光,莫说一箱,连半盒也没留下。真真抱歉得很。”
那女子哼了一声,也不拿眼瞧他:“夜容膏倒罢了,八白粉你们居然也没有。我看这紫锦记还不如街面上的地摊里货多,要着干什么,不如拆掉。”
她的声音入骨,带着一丝慵懒,让人听了,一千个喜欢。可是说出来话却横得要命,半点也不饶人。
苏风沂心想,这女人白若梨花,就算不施粉黛,也足称天然美艳。却不料她仍嫌不够,还要用八白粉,实乃太过。不禁笑着插口:“这位姐姐,依我说,八白粉倒罢了。那里面的丁香、白附倒也是好东西。只是又添上一味僵蚕,做了面药固然润肤,洗去的时候却大为麻烦。且不说那方子原本是用酸醋来调的,不免有一股子醋味。倒不如万花楼才出的‘玉女桃花粉’好用。”
那女子眸子一亮,笑道:“你这姑娘倒像是个内行,你且说说,那玉女桃花粉,有甚好处?”
苏风沂一骨碌坐到她身边,道:“那粉是仲春收狄花阴干研末而成。用乌鸡膏调了涂面,不光可以作粉,还有脂胭之效,岂不是一物两用?”
女子喜道:“听起来就好,却不知这里有没有卖的。”
小二忙道:“有,有,有,当然有。这是今年的新款,叫玉女桃花膏。涂面时连乌鸡膏也可省去,一盒七式,七种颜色,杏红、桃红、银红、粉红、退红、玫瑰紫、茄花紫。就是较贵,二十一两银子一盒。不过也可以分开来卖。”
“劳驾给我来两盒罢。”
女子悠闲地走上去,付了银子,将其中一盒说什么也要送给苏风沂。苏风沂讪讪地收下,觉得受之有愧,便约她到一家茶楼上喝茶。
聊了一个时辰,已然熟络起来。那女子自称姓“沈”,双名“轻禅”。
“姐姐是干什么的?”苏风沂见她细若无骨的腰上别着一把轻巧的紫剑,问道。
“我是一名剑客。”说这话时,她的表情很严肃,将剑解开,递给苏风沂把玩。
“这是昔年鲁隐泉大师的作品吧?”苏风沂笑道。
沈轻禅微微变色:“你怎么知道?”
“我是一名鉴师,这把剑也算得上是古董。这种样式的紫剑鲁大师一共做了三把。只有一把流传下来,一直是峨眉山的镇山之宝。江湖上的人都叫它‘鱼鳞紫金剑’。后来听说此剑落入昔年剑榜第一的楚荷衣手中,她却将它失落在了唐门的大山里。”
沈轻禅连连点头:“你说得没错。”
“可是,姐姐你是怎么得到它的呢?”
“是我求人将它从山里挖出来的。”
“不可能罢?”苏风沂半疑半信,“听说那里原是个山洞,后来给人放了炸药,整座山都塌陷了。当时人人以为那就是楚荷衣的葬身之处,连神医慕容也坚信不疑。不料她却逃了出来——可能是通过岩洞的地泉——那把剑却实实在在地留在了洞中。”
“所以我雇了很多人,挖了整整半年,才把它挖出来。”沈轻禅自豪地道。
“那里不是唐门的地盘么?”
“当然。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
“什么代价?”苏风沂不安地看了她一眼。
“。”
用换取宝剑,她还是第一次听说过。虽然前面蹈话已屡屡涉及闺房私密,听到这样坦然的告白,她还是骇然。手猛地一抖,差点将剑跌落在地。
“后来,”沈轻禅接着道,“我带着它到云梦谷去拜见慕容夫人,想要物归原主,她却说什么也不肯接受。还说,既然这么辛苦才得到这柄剑,此剑非我莫属。她留我吃了一顿晚饭,还送给我一本剑谱。”
说这话时,她眼望窗外蓝天,倨傲的脸上露出向往崇敬之色:“虽然慕容夫人在江湖上的日子十分短暂,可她毕竟是百年武林中第一位名列榜首的女人。这一点,只怕我终生也做不到。”
苏风沂道:“那你可见过神医慕容?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沈轻禅摇摇头:“没有。我去的时候正是冬季,他正病着,不能见客。”
“子忻特别喜欢他。他的床头上全是慕容无风的书。每个字的下面都做满了记号,都快被他揉碎了呢。”苏风沂捧着腮帮子,甜甜蜜蜜地道。
乍然听见这个陌生的名字,沈轻禅一愣,问道:“谁是子忻?”
“我的朋友,”苏风沂眼波流动,表情忽有一丝说不出的暧昧,“早晚我要嫁给他的。你看,他就在那个角落里行医,每天的这个时辰都在。”她拉着沈轻禅来到窗边,指着不远处大街上的一个灰衣人道。
沈轻禅看了半晌,不由得皱起了眉:“他看上去长得不错。”
“岂止是不错?简直百看不厌!”
“不过,他是做哪行的?在这么乱的大街上摆摊,难道他没有固定的地方么?”
“哦,他是个江湖郎中……也就是游医。”她结结巴巴地解释,“一天能挣十五两银子呢!”
“他的腿受过伤么?为什么走路要用手杖?”
“真的跛得很厉害么?我怎么不觉得……”苏风沂小声嘀咕了一句。
“你怎么认识这个人的?”
“好早就认识了,很偶然。——他对我可好了。”
“可是,天这么晴朗,又不热,他为什么要戴这么大一顶帷帽?”
“啊,这个……他的鼻子有毛病。一闻到奇怪的东西就会打喷嚏。”免得她问个没完,苏风沂干脆一次性全部交待,“他有很多东西不能吃。他不吃鱼、虾、蟹、蛋;不吃黄豆、花生、芝麻;不吃葱、蒜、辣椒、胡椒;不吃核桃、杏仁、榛子、栗子;不吃苘蒿、芫荽、蘑菇、芹菜;不吃橘子、萝卜、西瓜。不喝冷水。不吃肉。”
“你不如干脆告诉我他能吃些什么,只怕还省些脑子。”
“剩下的一般都能吃了。”
沈轻禅想笑,又不敢笑:“这就是你喜欢的人?他好像有一大堆毛病,很难侍候。”
苏风沂连连摆手:“他从来不用侍候。除上早饭之外,剩下的两餐他都自己做。如果住进客栈,他会交给掌柜一点额外的银子,然后钻到厨房里自己炒菜,不许别人插手。——你晓得天底下的人,一旦有毛病,就会有问题。像子忻这样有毛病没问题的人,真的很少!”
“这样啊……那可古怪得紧。他的手艺好么?”
“挺好的,做得可仔细了。只是没什么味道。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肯定大有进步……”
“嫁给这种人,岂不是很麻烦?”
“不麻烦,一点也不麻烦。我只想多挣一些钱,将来买个大房子,我们生活在一起。他愿意开馆行医就行医,不愿意,可以每天带着儿子们出去钓鱼。”
沈轻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说,你挣钱,他休息?”
她用力点点头:“我挣钱比他容易,花钱比他节省。一定得是我挣钱才好。”
“风沂,”沈轻禅有些感动,“你若有这样的心胸和决心,什么好男人找不到?可惜我五哥刚刚去逝……要不……”
“子忻就是最好的男人。我会嫁给他,然后给他生两个儿子,一个叫姚欢,一个叫姚喜。”苏风沂坚决地道,脸上熠熠生光。
沈轻禅摸摸她的脸,柔声道:“爱上一个人是件幸福的事情。风沂,我为你高兴。你住哪家客栈?我搬去与你同住。谁敢欺负你,我揍死他!”
“好啊!”
这一天,苏风沂最大的收获便是认识了沈轻禅。
男人的友谊与女人的友谊就是如此不同。
她想尽办法想在子忻身上建立某种关系,到头来总是困难重重,脆弱无比。
而她与轻禅则恰恰相反,一拍即合,几个时辰之内,已然贴轩肺,难分难舍。
两人手拉着手,在大街上逛了一个时辰,方一起来到裕隆客栈。
一进门,就看见子忻坐在桌边喝茶,身边又多了另一位年轻人。
苏风沂定睛一看,马上觉得一万个不自在。
年轻人正是上午她在荣记古货打过交道的花花公子,手上还戴着那只昂贵的班指。
进门的时候,两人正在低声交谈。——确切地说,一直不停讲话的是那位年轻人,而子忻只不过偶尔点点,频频微笑而已。
年轻人一边说话,一边拍着子忻的肩,一副患难之交多年不见的样子。态度之亲密,胜过郭倾葵十倍。
苏风沂走到桌边,道:“是你?”
“是我。苏姑娘也住在这里?” 年轻人客气地打着招呼。
“是啊。那个班指——”
“不,不,不,我不是来找姑娘的。”
“哦。公子与子忻……认识?”
“当然,儿时好友,长大之后也时常往来,想不到在这里碰见了他。” 年轻人笑了,笑得有些妖媚,“我只知道姑娘姓苏,正要向子忻请教姑娘的表字。”
子忻想了想,没想起来。抬头看着苏风沂,问道:“对不起,你叫苏什么?”
“苏风沂。风云的风,沂水的沂。”她一点也不动气。
“我叫唐蘅。”年轻人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