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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水茶轩

    向晚时分,逝水茶轩里一片静谧。

    这是一个古怪的地方,门票很贵。侍者是清一色的二八少女,拎着古铜色的茶壶,赤着雪足在翠绿的地毯上悄无声息地行走。

    在这里,你不必唤人添茶。那些侍女永远比你先看见茶杯里的水还剩了多少。

    高听泉就坐在靠西侧的一道素屏之后,面前放着一张漆光退尽、俨若乌玉的古琴。

    他穿着件半新不旧的青袍,脚蹬云舄,看上去又黑又瘦,并不引人注目。他不是这里的常客,却不知为什么,一连三日天天光顾,每日辰时即到,日晚方去,喝六杯橙茶。亭午时分,一碟凤梨糕便是午餐。

    “怎么样?还没有决定?”田三爷背着手,悠闲地踱过来笑道。他是逝水茶轩的老板,又是本地有名的经纪,卖房卖地卖古董卖家俱,什么都卖。茶轩里往来的都是贵客,只要手中有货,知会一声,他总能很快找到买主。

    “公子琴技超绝,何不亲弹一曲,以别真假?让我们这些俗人也顺便享享耳福?”见高听泉一连数日都不回话,也不给价,他不禁有些着急,便催了起来。

    “但得琴中趣,何劳弦上音?”高听泉抿了一口茶,不紧不慢地道。

    “一千五百两,这是底价。若不是知府大人出了点事,需要钱填几个窟窿,也不舍得卖。”

    “如果是真货,当然不贵,”高听泉道,“田三爷不会不知道,我也是个靠手艺挣钱的穷人。”

    田三爷听罢心中一个劲儿地后悔,真不知道自己吃错了什么药。原以为茶轩里贵人不少,雅人更多,岂知抱着琴问了一圈,都无人搭理。后来总算有人答应引荐一位擅琴的人来看货,那人一脸的阴沉,进门只是枯坐,一句话也不多说,再问两句他就嚷穷。而这消息因此却渐渐地传了出去,已有两位阔绰的买家守在后头,等着验货谈价,没准还有浮动的余地。所以田三爷打定主意,一千五百两就是一千五百两,一分银子也不让。

    “公子想必已看了清欢阁孙老爷子的鉴书。过了他老人家的法眼,难道还会有假?何况这琴原本就是从清欢阁卖出去的,当时开价四千两,两家争着要,最后以六千四百两成交。”

    高听泉不为所动,白眼一翻,好像自己面前的人是个十足的骗子:“我怎么知道那是同一张琴?”

    “公子莫非还想求鉴一次?孙老爷子倒不是没空,只是他的鉴金贵得离谱,一次一百两。你晓得,这年头就是请名医接生一个活蹦乱跳的婴儿,也不过十两银子的谢礼。”

    “除了孙老爷,其它的店子也有鉴师。荣记古货今天挂出的牌子里有两位新人,我随便请了一位来看看。”高听泉道。

    田三爷一听,气不打一处来,几乎冲着这个人吼了起来:“荣记古货,那种下三滥的店子你也去?”

    高听泉没吱声。

    他去的原因只因为那里鉴价便宜,新人更便宜。

    觉察到自己惮度有些急燥,折杀了这百年古琴倒无谓,折杀田三爷的气度却是断断使不得:“嗯……当然……这么贵的琴,多让几个人看看,不会有坏处,”他一边假笑一边敷衍,“不过,只怕要请公子快些决定。后头等着瞧货的人还有好几家呢。”

    “三爷放心,不论买不买,今天一定给你一个回话。”

    话音刚落,只见一位侍女引着一个人向他们款步而来。此人全身都埋在一件的斗篷之中,显得男女莫辨。到得面前,将风帽一脱,方露出一张清秀标致的脸来,蛾眉淡扫,目如秋水,内穿一件素色春衫,原来是位女子。

    高听泉打量了她一眼,皱起了眉。

    “这位就是高公子。”侍女指着他,轻声道,“姑娘要见的人是他么?”

    “我想是的。”女子微微一笑,裣衽为礼:“敝姓苏,双名风沂。荣记古货的鉴师。是荣老板叫我来的。”

    “这位是田三爷。”侍女又道。

    “田三爷也是荣老板的朋友。”女子含笑作礼。

    田三爷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让自己不要笑出声来。做古董这一行,从来没听说有女人当鉴师的。便是当年写《金石后录》的李清照,也不过是玩玩而已。且这女子不戴簪环,身无长物,便是衣裙也是普通货色——行家出场连个像样的行头都没有——难怪要惹人笑话。

    “公子想要我来看的,便是这张琴么?”苏风沂指着桌上之物又道。

    两人同时点头。

    “我的鉴价是三十两,先付后鉴。现银、银票皆可。现银最好是三元祥的十两圆锭,银票只收大通、合顺、宝昌三号,其余皆不用。”她很老练地报了一个价。

    高听泉板着脸将三十两银票交了上去。田三爷在一旁只是微笑。

    “多谢,”苏风沂将银票折好,放入荷包,又道,“这是高公子与荣记古货一对一的买卖,田三爷不会也有兴趣来听罢?”

    田三爷摸着胡须道:“苏姑娘的规矩果然大得很。不过,我倒想听听这张琴姑娘会怎么说。”

    “听一次也是三十两。”她满眼笑意,谈起钱来却是一分不让,毫不客气。

    田三爷无奈,低声嘱咐了一句,一位侍者匆匆去账房拿了银票交过来。

    收好了钱,苏风沂方从怀里掏出一双薄如蝉翼的真丝手套,慢条斯理地戴好,又问:“这桌上能否再多点两支蜡烛?”

    “当然。”

    她对着琴端详了片刻,看了正面又看背面。然后脱下手套,认真地净了手,在琴的两侧细细地摸了几趟。最后“铮”地一声,拨响了其中的一根弦。

    茶轩里的坐客都是雅人,交谈之声甚低。不仔细看,还以为这些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是在商量什么阴谋。这古琴无端地一响,其声悠远清越,在这幽静无声的茶室无异于蓦然间响起了一个炸雷,直惹得众人一阵恼怒,纷纷侧目。田三爷连忙双手团团作揖,慰之以安抚的一笑。

    沉默半时,苏风沂抬起头来,看着高听泉问道:“这琴开价多少?”

    “一千五百两。”

    “其中当有田三爷至少两成的佣金,是吧?那么实价大约一千二百两。”

    高听泉地道:“接着说。”

    “这是伪琴,不值那么多。依我看,二百三十两足矣。”

    田三爷脸色紫涨,怒叱:“胡说八道!”

    高听泉心头微微一震,脸上却不动声色:“何以见得?”

    “古琴以断纹为证,不历五百岁不断。岁愈久则断愈多。断有数等,以肖梅花者为最,牛毛次之,蛇腹为下品。梅花断极古,非千余载不能有。而后两者易伪。一法以火逼热,掩之以雪,随皴而裂,俨若蛇腹,寸许相去一条;一法以蛋清入灰涂之,用甑蒸之,悬于风干日燥处,亦能有断纹少许。最好作伪的便是这种牛毛断,只需用小刀或银针划丝,再用光漆磨补,便真假难辨。伪琴业里出名的高手共有六位,这一张琴想必出自古杭舒氏。舒家老太今年高寿七十,原本秦淮艳妓,精通琴艺。她做的牛毛断专用五岁童女之发反复打磨,又用细蜡描补,是以极难辨认。以手再三抚之,方觉有裂痕。若是真货,当观之有纹而拂之无痕,合缝无隙,亦不发散。现在市面上看得到的古琴,以唐开元、天宝时的雷、张、越三家所制为至宝。此款的龙池凤沼仿的正是名师雷霄之法。腹内竟有“开元癸丑三年斫”之款,果真胆大心细,毫无遗漏。”一口气说完,她眼珠滴溜溜地一转,“不过,这琴桐面梓底,用的是上好的阳材,奏之旦浊而暮清,晴浊而雨清。其音透脆清亮,淳淡之中有金石之韵,仍然不失为一张好琴。——就算不挂上古琴的名头,市价也在二百两以上。”

    这一番话只将面前的人说得哑口无言。怔了半晌,田三爷哈哈一笑,道:“姑娘高鉴,田三佩服得紧。不过这琴可是经过了清欢阁孙老爷子的金眼,鉴票也是他开出来的。以老爷子在本行的名声地位,该不会轻易走眼罢?”

    苏风沂淡淡一笑,不以为然:“鉴家失手也是常事。孙老爷子虽见多识广,可惜是个男人,年纪也大了,手感不免粗糙。这牛毛断纹仿得如此细微,只有肌肤柔嫩的女子方能摸出。不然古行舒家世代制琴为业,一群工匠而已,何以一时间成了巨富?”

    田三爷听得心头火起,却欲辩无辞,只恨不能一拳将这乌鸦嘴的女人揍倒。当下双眉一挑,冷哼一声,别过脸去,问道:“公子,你是听她的,还是听孙老爷子的?”

    高听泉慢慢地品了一口茶,将口中的茶叶嚼了嚼,“扑”地一声吐在杯里,这才淡淡地道:“抱歉得很,这琴我不要了。”

    “方才蹈话还请两位代为缄口,后面还有几位主顾等着相看。两位慢坐,我先告辞一步。”田三一面将琴装入琴盒,一面低声吩咐侍从:“备马,去清欢阁。”

    一时间,茶轩又安静了下来。苏风沂笑道:“田老板好像恼羞成怒了。”

    “差不多。”

    她忽然掏出那张银票放在桌上:“对了,你的银票,请收好。”

    高听泉一怔,没有接过:“这是你的钱。”

    “这次免费,谢谢你相信我。”她扬长而去。

    苏风沂大步走出门外时,并不知道自己此举已挽救了好几条人命。

    ——高听泉本名高樾,外号“六闲刀”,乃是川蜀一带出名的刀手。此君终日陶醉于美酒琴声,不到瓮中无米灶上无盐不会去接生意。只要荷包里还有几两银子,就算你有一万两的买卖也请他不动。而窘迫之时却半点也不挑剔,往往只为几百两银子就去杀人。所以刚才他若将那张古琴买下来,便会立时花光所有的积蓄。过不了几日,就会携刀出门,去挣下半年的费用。

    … …

    “醉罢听琴,何如雨中试刀?吾刀如二八佳人待字闺中,以蒙阁下青眼为幸。四月十七,申时二刻,候君于松风谷,唐蘅。”

    薄薄的洒金葵花笺上暗香四溢,弥日不散。

    那是一笔轻灵绢秀的行楷,如亭柳横斜,牵衣带袖;又如落花飞雪,迎风而舞。

    短信是一个店小二前天送过来的,高樾并不认识写信的人。所以他只好到逝水茶轩去买了一本最新的《江湖刀谱录》。翻到第一页,看见了自己的名字:

    “第十,高樾,嘉庆人,又号“六闲刀”。其刀二尺九寸,狭长而弯,类东瀛剑,不知出处。年岁:不详;师门:不详。”

    然后连翻两页,终于找到了他想知道的消息:

    “第二十八,唐蘅,出蜀中唐门。用“轻云落雁刀”,乃当年吴东剑师鲁三观所造,其式见附图。年岁:十九。父,唐潜;祖父,唐隐嵩,已逝;祖母,何潜刀,已逝。师从其父。另,其父及祖父母事,见焚斋先生之《江湖见闻钞》。”

    唐蘅身后那些响亮的名字在高樾的耳中不过尔尔。他一向对这些“江湖纨绔”不感兴趣。可是马有马道,行有行规,人在江湖就要不停地接受新来者掉战,轻易拒绝会被视成懦夫。何况高樾的收入完全仰赖他在刀谱上排行,一年之内的赛事若少于三次,名次便会迅速下滑。前年他大挣了一笔,导致去年懒病发作极少摸刀,名次便从一下子从第五掉到第十。再往后滑一位,他的名字就要出现在第二页上了。

    他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名字继续保留在第一页上,哪怕是最后一位。

    所以申时初刻,他在宅内意兴索然、呕哑嘲哳地奏了一曲“离别操”,引得邻居二嫂一顿劈头盖脸的隔墙大骂之后,便携刀出门,骑着马直奔三里地之外的一处荒郊。

    天空忽然飘起了细雨。

    雨中山色空蒙,云气环绕,葛藤遍野,长草离离。

    高樾第一次见到唐蘅时,他正骑在马上。高樾觉他的样子好像一只鹦鹉。——这种感觉多年以后也不曾改变。

    马上人体态修伟,浓眉隼目,峨冠高靴,暗红的披风,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露出一件白底刻丝花鸟的长衫,淡着五彩,其色粲然。

    看见来人,唐蘅从容下马,道:“高樾?”

    “正是。”高樾谨慎地点点头:“唐蘅?”

    “不错,”他笑了一笑,目光深沉而专注,一丝若有若无的悒郁游荡而出,“我很早就到了,发现这里遍地都是草莓。我采了一大兜,你吃么?”

    他嗓音徐缓柔和,令人陶醉。

    “不吃。”高樾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这才看见——也许是吃了太多的草莓的缘故——面前的这个人双唇暗红欲滴,仿佛涂着一层口脂。接着他又诧异地发现他的眉毛并非一丛乱草而是经过精心地修剪。说话的时候他站得笔直,显得从容有度,双手却始终戴着一双细软轻薄的黑皮手套,大约是有洁癖。

    “好罢。”他将一枚草莓含在嘴里,慢吞吞地嚼了两口,然后“扑”地一声将一片贴在草莓上的叶子吐了出来。

    还以为是唐门的暗器,高樾警惕地往旁边一闪。

    “放心,正式场合我从不用暗器。”他嘲讽地一笑,将长腿一抬,搁在马蹬上,开始认真地系起了靴带。

    ——彼时,他正背对着高樾,前后左右露出极大的一个空门。高樾只需轻轻一刀,就可以捅穿他的心脏,或削掉他的头颅。

    这当然是件有失名誉的事,高樾绝不会去做。

    他系好了左靴,又系右靴,最后终于站直身子,道:“就在这里,行么?”

    “行。”高樾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对了,我若不幸输了,能不能麻烦你把我的尸首送回唐门?”他忽然道。

    高樾指了指不远处一道积满了雨水的大坑:“我从不干这种事。——最多将你抛入那条沟里。”

    唐蘅走过去一看,一个劲地摇头:“如果你实在要这么干,就麻烦你先把我的衣服脱下来。”

    “为什么?”

    “这衣裳乃名工所制。为了绣好我要的图案,绣娘整整忙了一年。——我不希望这么珍贵衣裳糟踏在又脏又臭的水沟里。”

    “抱歉得很,我从来不剥死人的衣裳。你要真地舍不得,最好现在就脱下来。”

    唐蘅点点头,道:“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

    “我不能死在你手上。”

    当唐蘅说完了所有的废话之后,高樾对这位纨绔的轻蔑已经到了极限。他急不可待地想拔刀,想将他立斩于马下,让他闭眼之前看见自己的鲜血洒满那件刺绣的衣裳。

    “轰”地一声春雷暴响,电光与刀光相映,雷声掩住了刀声。

    两个人影在雨中翻飞,雨水原是缓缓而落,在乱刀的交割中加快了速度,几乎变成了暴雨。高樾只觉得唐蘅的刀如影随形般地跟着他,像只蝴蝶在他的胸前飞舞,差点落到他的头顶上。他勉强地接了十招,已觉技穷,只得在他他闪电般的攻势下连连后退。三十五招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瞅见一个破绽,看准唐蘅的喉咙,一刀劈过去!

    这时,他已被逼到了水坑旁边,感到草浅路滑,四处都是泥泞。

    可是那一刀只从唐蘅的颈边划过,没留下半点痕迹,他自己的手却猛地一震,感到一股大力翻江倒海一般地袭来,唐蘅的左掌挥出,已击中他的胸膛!

    “当”地一声,他的刀飞了出去,人也倒了下去,一头掉进齐腰深的水坑里。

    狼狈中,他喝了几口泥水,只觉气血翻涌,浑身瘫软,怎么也站不起来。在水中摸索半晌方抓住坑边的一丛乱草,将头从水里探出来,正好看见唐蘅屈腿守在一旁,冷冷地看着自己。

    雨水漫天而落。他闭起双眼,等待最后一刀。

    过了一会儿,他感到有只手抓住了他的胳膊,将他用力地从水坑里拉了出来。

    他睁开眼,疑惑地看着他,既而目光落在他的手指上。

    他已脱掉了手套,修长的十指涂着鲜红的丹蔻。

    触电般地甩开了那只手,他转过头去,对着泥坑狂呕。然后嘶声道:“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他默默地看着他吐完,站起身来,慢条斯理地整理衣冠,淡淡地道:“斩尽杀绝是男人喜欢的勾当,我不屑为之。”

    蹄声渐远,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忽然想,名字排在第二页,总比没有名字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