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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援手

    钟山晚心中其实已经没有了必胜的信心,唯一翻腾着的,只是不甘的心而已。这日他换了战法,五千人一军,每军以半个时辰为限,半个时辰一到,前军退,后军上,不间断地冲击。

    他承认,斗狠,眼前的流民一点也不输给他手下的百战精锐,但精锐到底是精锐,流民终究是流民,精锐的冲击力,绝不是流民可以比拟的。不间断地突击,绝不给流民哪怕喘一口气的时间,他相信,到一定程度,流民的防线必然崩溃。

    要承认,钟山晚这一招确实捅到了追风军的软胁,虽然有一万老兵打底,但乡兵没受过什么训练,勇气可圈可点,彼此的配合却实在太差。同样是十个人,十名吴军凝力为一,可以形成一个锋锐的箭头,无坚不摧,而十名追风军却松松散散,十个指头各顾各,根本凝不成拳头。吴军的冲击一波接一波,从山坡上冲下的追风军虽然每一次都是优势兵力,却极难布成严整的阵势,几乎每一次都在乱战,靠着人多,靠着地势狭隘,靠着永不言退的勇气,但还是有很多次,吴军锋锐的箭头刺穿了追风军的后阵。庆幸的是,五万生力军的加入让周江手中有着充裕的兵力,靠着乱战也能死死撑住。

    从早晨一直打到午后,没有昨日酷烈,却持续不断,钟山晚的七万余精兵差不多轮着攻了一遍,周江的十二个营却差不多轮了两遍。死伤者并不是很多,吴军留下了近万尸首,追风军战死的也相差不大,略多几千人而已。但防线却一直是摇摇欲坠,岌岌可危,让周江又愤怒又无奈。他也真是无奈,勇气可以激发,但士兵彼此间的配合,尤其是数千上万人的配合,若不经过严格的训练,是不可能达成默契的。这与勇气无关,也没有任何技巧可以一蹴而就,这是经验,唯有时间能让它沉淀。

    “妖军主将开始急躁了。”钟山晚非常敏锐地捕捉到了周江的无奈和躁怒,嘴角掠过一丝得意的冷笑,“流民就是流民,不是拿把刀就能称为军队的,虽然你们勇气可嘉。”

    “江海奔流,双连击。”钟山晚扫视面前的一万精锐,这是他特意留下的,一直没有参战,“前军一直往前突,后面没有退路,我不会给你们留退路。妖军撑不住增援时,后军杀进,击其中流。妖军本就不会布阵,居中一击,必然大乱,前后连击,必可撕开坳口。我大军随后跟进,一战而胜,杀!”

    “杀!”一万吴军精锐齐声顿喝,杀向坳口。

    每次从山坡上冲下的援兵不等布好阵势就被吴军冲乱,然后在败势中等待新的增援,新的增援同样没有布好阵势又被吴军冲乱。周江已经有些心急上火,而就是这时,钟山晚的双连击来了,养精蓄锐的吴军一个猛冲,几乎只是一眨眼,前锋就刺穿了追风军后阵。周江急令一营增援,援兵下到一半,等在一边的吴军突然杀进来,攻势狂猛暴烈,有若山洪暴发,下到坳中的追风军立即被冲乱,而另一半援军却被堵在山坡上。没办法,地方就那么大,除非一批人倒下,否则上面的人绝对挤不下来,吴军战力本就占优势,这时数量上也占到优势,步步前进,后军眨眼与前军接在了一起,眼见就要彻底撕裂追风军的防线。

    “坳口外所有士兵列阵,拼死堵住坳口,拼死堵住!”周江通红了双眼,嘶声狂叫,自己也拼命往坳口外赶。

    另一面的钟山晚却是哈哈狂笑:“大军跟进,两侧各布一千弓箭手,射住山坡上的妖军,我军已胜。”

    吴军占据坳口通道,追风军抛矛手可从山坡上往下抛矛,但抛矛的距离远不如弓箭的距离,钟山晚只要在两侧布上弓箭手,两侧山坡上的追风军再多也冲不下来,坳口便将完全落在吴军手里。没有坳口的地势之利,以追风军散乱的军阵,在坳口外广阔的旷野上,绝对敌不过训练有素、阵法严整的吴军精锐的冲击,可以说,若无意外,追风军败势已定。

    吴军今日的攻势,论酷烈程度,明明远不如昨日,乌静思在军事上虽然是个外行,但这一点也能清楚感受到,可那种绵绵若水的攻击,为什么威力反而更大呢?乌静思想不清楚。他只知道,追风军快要守不住了,苦守了近两日,死伤了近十万勇士,难道最后还要失败吗?

    “老天爷,你难道真的没有眼睛吗?”他仰天长啸。

    便在他的啸声中,忽地有喊杀声冲天而起,这股喊杀声是来自吴军的阵后。乌静思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凝神看去,没错,是在吴军的阵后,确实有一支军队杀了进去,将吴军的后阵冲得大乱。

    “这是哪里的军队?”耳边有人问。

    “我也不知道。”乌静思顺口答,忽地觉出不对,扭头一看,喜叫出声,“大王,原来是你派援军来了,来得可太及……”话没说完,他停住了,意识到了不对。

    来的确实是吴不赊,不过吴不赊是一个人飞过来的。他确实带了援兵,追风城的三万守军没动,吴不赊带来的是一万豹军,不过这一万豹军离着南山坳至少还有两百里,吴不赊根本就是光杆妖王一个。

    “不是大王带来的援兵,那是哪来的军队?”乌静思大是疑惑。

    两人往那股军中看,吴不赊突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司弦长老?”吴不赊喜叫出声,“是云州遗族!”

    “云州遗族?”乌静思又惊又喜又疑,“这是云州遗族派来的援兵?他们可在几千里外呢,又怎么知道我们遇险,恰好赶来增援?难怪云州遗族能在魔界屹立千年,果然是有神迹呢。”

    吴不赊早已飞了下去,乌静思也反应过来,急声下令:“援军来了,全线反击,冲下去,杀下去!”

    钟山晚预想过吴不赊的援军,但没想过援军会来得这么快,尤其没想到的是,吴不赊的援军竟然来自他的身后,且刚好是他全线发起进攻、箭已离弦、本体最虚弱的时刻。吴军完全没有招架之功,后军霎时被冲乱。中军感到不对,回头看时,也自慌乱,不知该进还是该退。至于前军,一部分冲过了坳口,还在往前冲,不知道后面的事啊,一部分在坳口里面的,同样就慌了神,挤作一团,不知进退。

    随着追风军的全线反击,吴军彻底乱了,大败。钟山晚只带着身边千余人逃了出去,余下的或被斩杀,或自相踩踏而死,尤其是挤在坳口中的,大部分被踩死,另有三万多人投降。

    突然间反败为胜,周江脑子里一片空白,一个人坐在山坡上,只是发傻。不过这种后事的处理,乌静思比他更拿手,喜滋滋下令,打扫战场,收押降俘。

    云州遗族这次来了三万援军。吴不赊与云州遗族伴行数万里,云州遗族的底子他摸得非常清楚,三万精锐,正是云州遗族全部的家底,统军的是司弦、司雨两长老。吴不赊心中感激,又有些担心,他身上可是背着个妖名呢,诸侯征讨,可是天帝诏令,云州遗族不顾一切来援,冒的险也太大了,见了两长老,道:“云州遗族千里来援,我感激不尽,不过万一传出去……”

    “吴使君这是什么话,”司雨长老一口打断了他,“吴使君带我族万里归来,在我族民心里,吴使君就是我们的族人。是我们的族人,我们就一定会来援手,不管千里万里,不管刀山火海,更不必去管一切牛鬼神蛇,仙佛魔妖。为了我们的族人,我们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他慷慨而言,气势昂然。看着他激昂的脸,吴不赊一肚子的话,却再说不出一个字。他突地想起风雷峡口颜如雪说的那番话:“因为我们曾经被遗弃过,所以我们绝不会遗弃任何族人。”

    他的嗓子哽咽了,好半天才道:“能成为云州遗族的一员,是我一生最大的骄傲。”

    有一件事很奇怪,云州遗族怎么会来得这么巧,吴不赊一问才知道。还真是巧,原来各地去归云城的人一直络绎不绝,各国使节、看热闹的闲人、各地商贾,没一天停过。哪个地方的人都有,尤其以南方之人居多。其中便有商贾说起,说有一支吴国军队,出现在了别国境内,偷偷摸摸的,也不知想要做什么。这事不仅个别商贾在说,有好几伙商贾都在说,十万吴军数千里远袭,虽尽力遮掩,还是露出了蛛丝马迹。

    云州遗族久居魔界,警惕性特别高,吴国与楚国之间有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吴国的军队取道他国,偷偷摸摸往楚国这边来,想干吗?当然,这里到底是人界,不是魔界,说吴国偷偷派军队来打云州遗族,那是不可能的,但四大长老一说起,突然就想到了吴不赊这边。吴军鬼鬼祟祟,莫非是想去偷袭吴不赊?越想就越觉得有可能。而吴不赊与云州遗族有天大之恩,便不看颜如雪的面上,也不能坐视不理。四大长老一商议,一致同意出兵。但到底是猜测,也不声张,悄悄出兵,以斥候远远吊着吴军,结果还真猜对了,吴军真是来偷袭吴不赊后背的。云州遗族军队先隔得远,所以当日没来得及救援,好在追风军拼死挡了吴军一日,紧急关头,云州遗族军队刚好就上来了。

    先前赵国来攻,吴不赊证颜如雪送了信回去,有绝对把握打败赵军,不需要云州遗族插手,也实是因为他头上戴着个妖王帽子,云州遗族若插手,干系极大。不想云州遗族一直在默默关心着他,在关键时刻,仍毫不犹豫地出兵相助。吴不赊心下越发感激,不过他知道司雨长老两人不想听他说什么道谢的话,也就不说。他略一凝神,便有了主意。此战既胜,追风军后背已然无忧,这会儿最重要的,是替云州遗族保密。他当即召了乌静思、周江来,密密嘱咐,只说云州遗族是吴不赊另召来的妖兽援军,把这个和司雨长老二人说了,也说明双余城那面不要云州遗族帮忙。赵国的杀招就是背后这一支吴军,吴军既败,赵军败亡在即,云州遗族完全不必再担风险。两长老便也依了他,当即率军撤离战场,随后悄悄返回归云城。

    送走云州遗族援军,战场善后。这一战,追风军死者过万,伤者过万。清点两日伤损,四万多追风军战死,重伤不治和终生残疾者也在两万以上。吴不赊听了,既激动又伤感,激动的是,这些流民,连武器也没有,为了父母家园,竟迸发出如此巨大的勇气和战力,竟能硬抗五霸之一吴国的百战精锐;伤感的是,夏收在即,这些战死的勇士,竟未能尝一口自己亲手种下的粮食。他心情激愤,当周江请示俘虏怎么处置时,吴不赊想也不怨,一个字,杀。

    乌静思忙劝阻道:“杀俘不详,请大王三思。”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杀人。”一直以来,吴不赊心中都有几分顾忌,做事不愿太绝,像上次管季败走,吴不赊就没有追击,然而打蛇不死,反遭蛇咬,不但赵军来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吴军竟然也摸过来了。他终于明白,退让,只会让敌人更加猖狂,要想让敌人害怕,只有往死里打:“杀!”

    一声令下,三万多吴军俘虏人头落地,一坑埋之,筑一大坟,坟旁留一大坑,立一石碑,吴不赊亲写一行字雕了上去:留此坑以葬来敌。

    吴奸商算盘打得好,一笔字写得实在不堪,但这句话杀气腾腾,一笔一画,有刀张戟扬之意,见者无不心惊。乌静思随后在南山坳建一关卡,名南山关,后世百年,南山关不见战火。此坑、此碑,功莫大焉!

    这一战,追风军伤亡惨重,但悍勇的种子已经埋下,南山关血战余生的老兵成为追风军坚不可摧的钢铁骨架。

    周江此战有大功,升为将军。吴军留下的兵甲装备了近十万追风军,一个个踊跃请战,不过吴不赊没打算让他们去和赵军拼死,大多数人身上带伤呢,养好伤再说。周江派出小队沿江巡逻,以防吴军再以水军偷袭。吴不赊随即返回双余城前线,直接翻山飞过去的,甚至没有回追风城与颜如雪、叶轻红三女见面。吴军的偷裘,激起了他心中的邪火,这邪火哪怕三女同床也承受不了,能承受的,唯有管季的百万联军。

    吴军从后偷袭的事,牛八角也知道的,正暗暗担着心,筹思着万一战况不利,收缩防线,沿山死守。明摆着啊,追风城里只有三万追风军,牛八角根本不相信那些没怎么训练过,更从来没见过血的土兵能打得了仗。吴不赊只带了一万豹兵回去,怎么可能抗得住十万吴军精锐。结果吴不赊半天就回来了,云州遗族援兵突来是一奇,流民组成的追风军竟能在南山坳硬抗吴军精锐,更让牛八角惊呼不已:“难怪人类能统治世界,人类的潜力,有时候真的不可思议。”

    吴不赊道:“不过死伤也惨重。这仇,要算在赵炎身上,先从赵军身上找回来。”

    牛八角道:“难怪管季先前一天只打一仗,后来又不顾伤亡和我军死拼,先是拖时间,等吴军来,后是想竭尽全力拖住我军兵力,让我军腾不出手去救援后方。但吴军一败,管季的阴谋也就破产了,必然退兵,嘿嘿,百万大军想轻轻松松退回去,没那么容易。”

    吴不赊想了想道:“要让吴军出兵偷袭,得吴王点头,管季只是一军之将,国与国的事,他管不了,该是赵炎在背后策划。这小子,玩阴谋还真是有一手。”

    从把云州遗族做棋子,谋求巩固太子之位,到逼楚国嫁颜如雪给尸莲王,以为西岳帝君争权,再到这一次的吴军偷袭,赵炎每次出手,都是异常的毒辣阴狠。吴不赊虽然很瞧不起这小子,但对他的心机手段也颇为叹服,道:“不过阴谋是要实力支撑的,赵军精锐,大部分都在这里,只要留下管季这五十万人,赵国也就完了。”他看着牛八角,“八角,你有信心没有?”牛八角慨然点头:“有!”

    吴不赊大喜:“好,一切由你做主,我不掺和,要求只有一个,竭尽全力,把管季这五十万人给我留下。”

    管季与偷袭的吴军之间,必然有联系,吴军败亡,管季也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牛八角判断,管季得到消息后,会很快撤兵,但管季随后的反应,却有些出乎他意料。第二日,管季没有出战,静坐城中。第三日也是如此。牛八角断定管季已然得到了吴军败退的消息,撤兵只是个时间问题。谁知到第四日,管季竟又挥军出战,仍是全军压上,与兽兵混战,大战一场,各有死伤。第五日却又出战,如此接连七日,管季指挥的诸侯联军竟有了一点越战越勇的势头。

    吴不赊大是迷惑:“难道管季不知道吴军已经完了?应该不可能啊。”牛八角道:“管季和吴军之间肯定有联系,他绝对知道吴军败亡的事。”

    “那管季这是做什么?真以为能在正面战场上打败我们?”

    牛八角凝眉道:“这些日子打下来,赵军虽然已不输给我军,但说想在正面硬撼中打败我军,却也绝无可能。我估计,如果赵炎没有另外的阴谋的话,管季玩的就是以进为退的心理战术。”

    “另外的阴谋?”吴不赊吓了一跳,“吴军都败了,还能有什么把戏玩出来?”

    牛八角凝着眉头,把所有的可能都想了一遍,缓缓摇头:“我也看不透。”

    直到第八日,斥候来报,赵军突然连夜撤军,跑了。牛八角紧凝的眉头松了开来:“果然是以进为退的战术,不愧一代名将,老辣啊。”

    吴不赊兴奋地道:“立刻追击?”

    牛八角摇头:“不。”随后解释,“管季虽被迫退兵,必然有备,若猝然追击,恐遭赵军埋伏,不妨让他们先退。赵军除二十万骑兵,其余全是步兵,跑得再快,一天也绝不可能超过一百里,正常情形下,一天能走五十里就非常了不起了。大王算一下,赵军去年就说要打我们,年初就开始起兵了,到双余城下用了多久,三个多月,嘿嘿,一天三十里不到。我军不同,全是兽兵,一天赶个两三百里,轻轻松松。我的想法是,让赵军先走五天,五天最多三百里。这时,赵军警惕之心已经松懈,到时我军连夜突袭,必可一击而溃。”

    “有道理。”吴不赊击掌赞叹,“一切由你安排。”

    牛八角令全军休息,养精蓄锐,只将桑刀儿的斥候和鹿银弦的强弩兵放出去,叮嘱两人,斥候离赵军三十里,远远吊着,不必靠近。强弩兵以扇形搜索,战场遮断,两侧五十里内,但凡可疑之物,尽皆射死,为大军随后的突袭作好准备。

    桑刀儿一日三报,赵军第一天跑得最快,居然跑出了八十多里。一个人一天跑一百八十里也不稀奇,但一百万大军一天能跑八十里,那就非常了不起了,管季的组织能力,实实让人叹服。但第二天就慢了下来,不过五十来里。第三天更慢些,五天下来,不到三百里。诸侯联军因归途不同,已有二十多万人离开,管季大军这会儿大约还有六十万人左右。

    吴不赊道:“诸侯联军不过是些饭桶,杀不杀无所谓,赵军没跑就行。”

    牛八角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诸侯联军.实在不堪一击,最重要的是歼灭赵军精锐,也差不多了。”传令追击。

    兽兵跑得快,一天两百多里,小菜一碟儿,傍黑时分,距赵军已只有三十里。牛八角令大军停下,休息两个时辰,饱餐一顿,小步靠近,到离赵军大营五里处,全军猛烈突击。

    因吴不赊一直没有追赶的迹象,赵军的警惕心早已松懈下来,每日要赶路,宿营时便只随便立个营盘,未立坚寨。这样的营盘,怎么阻得住兽兵的突击,数十万兽兵四面突进,赵军后营瞬间崩溃。

    六十余万赵军,连营将近百里,跑得最快的是赵军骑兵,最慢的是诸侯军,所以后营大部分其实是诸侯军。兽兵一开始突击,中军的管季立知不好,严令死守,不得乱跑,但兽兵赶着后营溃兵往前冲,铺天盖地,兽如潮水,人如蝼蚁,中军霎时被冲乱。虽然有些地段及时烧起了火墙,但没有连成片,起的作用也就不大。

    大营只要一乱,别说管季只是凡人,便是天上神仙,也只有徒呼奈何,跑吧,亲兵护着,往前军猛跑。前军是骑兵,听得响动,先已戒备,接到管季,撒腿便跑。乱军中与兽兵夜战,管季除非疯了,四条腿跑得快,一夜狂奔百里。天明后,管季派玄功高手回头打探,四十万赵军和诸侯联军灰飞烟灭,数十里战场,尸横遍野。管季听了大叫一声,一口血狂喷出来,仰天便倒。

    管季也是大意了,前后两战,赵军完全被管季训练了出来,对兽兵再无畏惧之意,也积累了足够多的对付兽兵的经验。如果管季缓缓退兵,步步为营,即便牛八角敢偷袭,想要占到便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一则有竹枝城那次的经验,那次管季退兵,吴不赊就没有追;二则连着五天兽兵都没有动静,管季自己也放松了,以为兽兵确实是不敢追击;三则管季也有些迷信赵军的战力了,双余城下连场大战,赵军没有半点儿输给兽兵,那么追上来又如何,最多打一仗呗,谁怕谁!管季就没去想,人类哪怕经过再严格的训练,装备再精良,有些东西也是比不上兽类的,那就是夜战。兽类视黑夜如白昼,这一点儿,人类无论如何都做不到,数十万兽兵半夜袭营,赵军怎么抵挡得了?管季这也是百密一疏了,几下凑到一起,管季无备,兽兵有心,数十万悍勇的赵军精锐便这么灰飞烟灭了。

    管季又羞又愧,连着吐了几天血,没等回到赵国就死了。

    前后两战,赵国折了数十万精锐,名将管季也死了,赵国实力大衰。而吴不赊率兽兵两胜强赵,一时天下震动。前战,诸侯还只是惊,后战,诸侯就有些惧了,尤其是挨着娄江两岸的诸侯国,先前只想着讨好五霸,突然间,五霸之中又多了一虎,而且是两败强赵一挫强吴的猛虎,谁能不惧?

    不过这会儿最害怕的,则是风余王,先前风余王支持赵军打吴不赊,双余城借给赵军做营寨,现在赵军被打跑了,吴不赊能放过风余王?听到赵军败讯,风余王直接就吓呆了,朝堂上一班臣子也吓傻了,对着一班木雕菩萨,风余王嚎啕大哭:“孤要变兽粪乎?”

    什么意思?原来吴不赊虽严令兽兵不许吃人,但别人不知道啊,只见兽兵咬人,咬死人干吗?那自然是顺口吃了,前面进去是兽餐,后面出来是兽粪,风余王这话就是这个意思。说起来,风余王这人还是蛮有想象力的。

    后来还是一个大臣献计,派人向吴不赊递顺表,请为属国。双余城给赵军做过营寨,是罪恶之源,那就把双余城割让给吴不赊,以为赔罪之意。风余王立即就准了,派人快马加鞭给吴不赊送顺表去,生怕去得晚了,吴不赊挥兵来攻,把他变成一堆狼粪。

    其实他不知道,放着一个林微雨在那里,他得罪吴不赊的程度哪怕再严重十倍,吴不赊也不会来打他。就是风余王递了顺表来,说了要割让双余城,吴不赊还犹豫不定,这城是要好?还是不要好?要了,林微雨会不会生气,后来还是颜如雪说了句:“林姐姐迟早要嫁过来的,就当林姐姐的嫁妆好了。”吴妖王这才笑纳了。倒是乌静思、狈有计是真开心,眨眼便有两座大城了啊。随即乌静思旧话重提,请吴不赊立国,追风国威震天下,此时不立国,更待何时?

    吴不赊仍有些犹豫,主要不是担心林微雨那边,他这时有个想法,两败赵军,赵国实力大衰,如果威逼一下,有没有可能和赵炎及西岳帝君达成妥协呢?诬称他为妖王,主要是这两个家伙在捣鬼,若是能和他们两个达成协议,有没有可能让天帝撤销对他的讨伐?这不是不可能的。例如原告与被告,若原告不告了,被告自然也就不是罪犯了。接回云州遗族有功,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再在中间出把子力,吴不赊被抹掉的官职说不定能要回来,哪怕是连降三级。级别无所谓,和神官沾点儿边就行,那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娶林微雨了。若立了国,一国之王或许比小小的神官威风,不过林微雨心里肯定不乐意。

    有这个想法,吴不赊便暂时不想立国,当然,乌静思和诸妖的热情也不能泼冷水,便使个推身计,老话,收了夏粮再说,有一季粮食入库,民心安定,才真正有了立国之本。鸟静思自然称善,不过离夏收也不远了,便就开始筹备起来。吴不赊则想着要怎么才能逼得赵炎、西岳帝君这俩原告撤诉?直接率兽兵打过去那肯定不行,一则无粮,二则赵国和追风国相隔数千里,那些诸侯国肯定是不会给兽兵让道的,一路打过去,那就不是两个原告了。明里打不了,怎么办呢?一时却是无计。

    这一日,忽有人求见吴不赊,却是林微雨的丫环侍剑,说林微雨想见他一面,请他下山。

    吴不赊又惊又喜,道:“你家小姐让我下山,知道是什么事吗?”

    “好像是为二公子的婚事吧,婢子也不太清楚。”可能是进城时看到了人、妖、兽混杂的情景,侍剑的脸有些不正常得白,笑得很勉强。

    “婚事?林强那小子?”吴不赊一愣,一时有些失笑。

    吴不赊印象中,林强还是个十岁不到的小顽童,精力极度充沛,捣蛋天下第一,很有点儿小聪明、小心计,是天生的侯爷料子。记得当时于承之子莫名其妙死在扶风城,那几个手下闹事,侯府护卫拿不住,林强说了一句:“你们不行就我来。”小小年纪,激将法用得老辣之至,让吴不赊又好笑又叹服。真想不到,那个小屁孩现在居然要娶亲了。想想也是啊,最初相识到现在,四五年了呢,算虚岁,小屁孩也该有十五了,是可以娶亲了。

    “林强娶亲,微雨为什么要我下山去?”吴不赊心中一跳,“是让我以姐夫的身份帮着拿拿主意?那微雨的意思……”想到这里,吴妖王一时兴奋得头顶妖光直冒,当即收拾了,与颜如雪几个打了招呼,也不带人,便跟了侍剑下山。

    进城,到林府,林强在门口接着。看到林强,吴不赊眼睛一亮。十四五岁的少年,看上去却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个子比吴不赊还要高出一截,身材匀称结实,脸形和林微雨不太像,略呈方形,还有些稚嫩,却是英气勃勃。尤其一双眼睛,看人时,射出剑一般的光芒。年轻就是好啊,什么都不怕,敢于挑战一切。

    上次吴不赊从魔界回来时,林强刚好去了风余城,林微雨说了一下,好像是林强年纪渐长,趁一个长辈世交寿诞的日子入京拜见,求得支持,为以后正式接掌扶风城作准备,所以吴不赊没能见到林强。再想不到,几年不见,这小子变化竟然如此之大,再不是小屁孩儿,已经是个棒小伙子了。

    “小侯爷。”吴不赊拱手。

    “我可当不起。”林强双手急摇,苦着脸道,“我说姐夫,咱们几年不见面了,见面你就害我啊,这话要让我姐听见了,那还不得揍我?”

    竟是个有趣的家伙,尤其这一声“姐夫”叫得爽,吴不赊大笑,大感亲切,道:“你这家伙!你姐呢?”

    “在床上躺着呢。”

    吴不赊一慷:“怎么了?”

    “没事,”林强嘻嘻笑,“想姐夫想的。先前姐夫大战赵国,姐姐又担心又害怕,想去看你又不敢,茶不思饭不想的。昨天给我说通了,让侍剑去找你,结果太兴奋,听小丫环说是一夜没睡,可能吹了风,有点儿头晕,上床躺着去了。”说着,林强在吴不赊肩上捶了一下,“我说姐夫,我姐对你可真是没说的,你以后若负了她,可别怪我不客气。”

    “不会不会。”吴不赊慌忙保证。

    “我相信姐夫也不是那样的人。”林强嘻嘻一笑,“你自己进去吧,我就不跟着凑热闹了,要不我姐一急,又该揍我了。”

    吴不赊大笑,也在林强肩上捶了一下:“你这家伙。”自个儿进去,斜眼间,似乎瞟到侍剑眼光不对,也没在意。侍剑对他,似乎一直都有点儿意见,不过一个小丫环嘛,可没放在他心上。

    吴不赊上楼,进房,红罗帐中,林微雨侧身向里躺着,天气早热起来了,林微雨身上就一个薄罗衫子,一点儿小被子搭在腰间,从腰到臀,隆起一道美妙的曲线。香泽微闻,吴不赊心中怦怦直跳,仿佛与林微雨初次幽会一般,轻手轻脚走过去,打起红罗帐,细看林微雨的睡容。

    他不想唤醒林微雨,林微雨自己却醒来了,睁开眼,翻转身子,一眼看到吴不赊,迷蒙的眼光一亮:“不赊。”

    衣服有些宽松,她翻转身子时,吴不赊看到了她半边乳房,深深的乳沟,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吴不赊腹中一热,俯下身去,吻向林微雨的红唇。林微雨“唔”的一声娇呼,宛转相就,双臂张开来,紧紧回抱着吴不赊。

    两唇相接,香泽醉人,吴不赊心下却涌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似乎是有些不安,亲吻自己最爱的人,怎么会不安呢?吴不赊觉得自己很莫名其妙,也许刺激不够吧,他伸出手,从林微雨衣服里伸进去,抚向她的丰乳。抚上她的乳房时,吴不赊眼前忽地一闪,是刚才偷看到的林微雨乳房的情景,她左乳偏上一点的乳球上,有一粒黑痣。林微雨的乳房吴不赊并不陌生,亲过、摸过更细细欣赏过,从来也没见过什么黑痣。

    “她不是微雨。”这个念头在脑中闪电般掠过,吴不赊下意识地便要跳起,却忽觉背上一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