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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狂人重聚

    劈哩啪啦的鞭炮声响彻大青山的草原。

    震天价响的锣鼓钹闹,彷佛更增添了初夏艳阳的光彩。

    如此热闹的气氛,不止是老天爷笑开了脸,“连云牧场”里上上下下每个人,更是笑咧了嘴、笑开了心。

    “连云牧场”,牧场连云。

    只要是在关外跑跑的人,谁不知道大青山(即阴山)畔,黄河的河套平原上,有座望家的连云牧场。

    那里有关外最富足的水草、最肥美的牛羊、最剽悍的骏马。以及望家三代唯一仅有,最刁钻泼辣,却又纯真善良得一塌糊涂的大小姐──望若妮小子。

    提起小妮子,敏感一点的江湖中人,不论他是在关内,或是在关外,只要在道上混过二天,就没有不立刻联想到,那个在近几年来以轰动武林,惊动万教,号称打混界的第一高手,“狂人帮”历代以来最最“大条”的第一任帮主,伟大的混蛋、超级的混球,世间硕果仅存的,天才混混──曾能混也乎!

    因为,他正是这妮子心里爱得甜蜜蜜,偏又时常气得牙痒痒的准老公。

    打从小混出道以来,只要有热闹可凑的地方绝对有他,而只要有他的所在,他非得出尽风头抢尽风光不可。

    可惜──

    今天连云牧场上,这场热闹既不是他娶妻,也不是小妮子出阁,而是小妮子的爷爷,望振雷望老爷子七十大寿的庆典。

    所以,这回的热闹,小混一不沾边,二是客人。他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委屈自己,“暂时的”别去抢老寿星的风头。

    而能令小混如此暂时委屈自己“安份守己”的真正原因,那还是因为他现在正忙着,和远自中原而来的小刀、丁仔、孙浩文他们,一起哈杀哈杀的拚酒。

    一向忠心耿耿,随侍小混左右的蒙古巨人,“怒狮”哈赤,提着酒缸子,牢记小混刚才的吩咐,只要看到有人的大海碗干了,就不断往碗里斟酒。他自家面前所用的那个大碗,更是理所当然,从没有真正见底的时候。

    小妮子早被打发到望家大宅那边,陪她爷爷享受热闹去了。

    此时,在这栋望老爷子特地为未来的孙女婿所加盖的独立雅舍里,狂人帮所属的列位“大丈夫”,在小混诸般威胁利诱的灌酒下,全都有了三分微醺。

    酡红的脸庞,染着一抹赤霞,曾几何时,小混已由昔日初出道的半大娃儿,成长为相貌堂堂的弱冠少年。

    他的人长高了,体格也更加健壮结实。但是,他那宽朗丰满的额头,柔和的眉毛,晶亮如星的眼眸,俊挺如削的隆鼻,红润带笑的菱角嘴,白嫩细腻的肌肤,在在一如往昔。

    就连他外表所散发的气质,那种看起来令人觉得纤细柔弱、温文尔雅的气质,也是一丁点儿都没有改变。

    如果真要说他和以往有何不同,那就是他双眸之中的神采,比过去更加清澈明亮。

    即使在小混微醺的此时,他那双朦胧的醉眼里,也仍然跃动着掩不住的光彩。

    那光彩是如此的活泼、如此的狡黠、如此的戏谑,完完全全流露出他飞扬跋扈,又狂放不拘的本质来。

    小混乾了一大碗醇酒,咂咂嘴哈口酒气,数落道:“他奶奶的,不是我说你们,你们这票鸟人真是不够意思,自从上回咱们摆平血魂阁的阴老鬼以后,你们要求放荣誉假,以便各自回家当当孝子和贤孙,本帮主也很阿沙利地答应你们。可是哪有人的假一放就是二年?”

    他再乾一碗,才又继续哼声说道:“这次,如果不是我逮着望老爷子做寿的机会,把你们逐个通缉回来,我看你们大概还一个个都乐不思蜀,不想回来报到收假。”

    哈赤闻言,带着酒意,转向小混,急吼吼地口沫横飞道:“少爷,哈赤没有……哈赤从来没有离开少爷,哈赤不用通缉……嗝儿……哈赤没有骗少爷啦!”

    这头“怒狮”依然没改他声如雷、沫如雨,一开口就下“雷阵雨”的习惯。饶是小混见机挡得够快,仍然被他喷了满头满脸的灵芝露。

    小混好气又好笑地赏了这憨狮子一记大响头,笑骂道:“告诉过你多少次,说话就说话,不要乱下雨,你每次都忘记。”

    哈赤抹着大嘴,嘿嘿乾笑着。

    小混举袖擦掉脸上点点口水,瞪他一眼,没好气地接道:“还有,你一直跟着我待在狂人谷里面练功,我又不是白痴,难道我不知道?要你又吼又叫地提醒我?我刚刚虽然说“你们”,可是你就不会把自己从“你们”里面扣掉,非得下一场雨来向我声明兼示威?你真他奶奶的,牛就是牛,牵到北京还是牛!”

    哈赤尴尬地咧嘴一笑,不过,这回他可学聪明,没再胡乱来场雷阵雨。

    小刀等人早对哈赤这场雷阵雨,乐得笑不绝口。只是,他们并非喜见哈赤的习惯,而是幸灾乐祸于小混所遭受的口水之灾。

    “笑?笑什麽笑?脸皮抽筋是不是?”小混威胁地重重一拍桌面,装腔作势道:“我看你们是太久没有帮规伺候,一个个都皮痒了,你们难道忘了得罪本帮历代以来最伟大的帮主,该受什麽惩罚?居然敢笑得如此张狂?”

    提起“帮规伺候”,除了最晚入帮的“小双绝”孙浩文尚未见识过以外,其他人还真的是打心眼里有些含糊。

    剑眉虎目,相貌英挺的小刀眨眨眼,沉稳一笑:“哟,伟大的混混帮主,敢情你一直养着那些独门法宝?不过,狂人谷地处沙漠之中,那些跳蚤、蚂蚁之类的活宝,有办法生存下去吗?”

    几年不见,小刀显得更成熟稳重了,他已然是十足的已成年气概,丝毫没有小混那种稚气犹存的感觉。

    小混闻言斜睇着他,得意地嘿嘿笑弄道:“老哥,看你长得像个大人,怎麽你却尽问这些不成熟的问题?我何必浪费时间精力,在狂人谷里养跳蚤?本帮主难道不会就地取材,在通缉你们的同时,顺便在这牧场里弄些法宝,等着伺候你们?啧,你真是越活越笨啦!”

    他夸张地猛摇其头,颇有孺子不可教也的味道。

    孙浩文虽是入帮最晚,但年龄却是全帮最长之人。他身上一袭月白长衫,衬着他那张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脸盘儿,怎麽看怎麽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丝毫没有半点武林中人的架式。

    但他却是地地道道的武林名门华山一派的后起之秀,江湖之中名声卓然的青年俊彦。

    此时,孙浩文带着三分好奇问道:“小小的虱子、跳蚤真有那麽厉害?竟成为大帮主阁下的法宝?”

    他的语气,犹带些许调侃之意,显然是因为他不曾尝试过这些法宝的滋味,自然不明个中的奥妙。

    小混不怀好意地呵呵邪笑道:“小白脸老哥,我看你乾脆亲自体会一下算了,这样你就知道本大帮主的法宝,到底厉不厉害?”

    丁仔立刻煽动鼓噪地道:“对对对,小白脸老大,小混混的法宝非得亲身玩味,否则难解其中神髓,你不妨试试看。”

    不待孙浩文有所回应,小刀豁然大笑:“奶奶的,你这个神偷世家的贼货,空空门的大活宝,你的心肝可真是狠毒。你以为别人的孩子死不完是不?想要骗人去死,也得看看场合、挑挑对象。你就如此当着我的面,设计陷害我的堂哥,这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吧!”

    这位长相平凡,而且身材越补越瘦的“幽灵小神偷”,眨动着他那双不平凡的精亮贼眼,嘿嘿贼笑道:“我说侬的至尊少君,冷艳宫的少宫主,玉麟小兔崽子,笨小刀老弟,我丁小辛若是真的要陷害你堂哥,我干嘛在你面前说出来,故意让你知道?看你长得还像个大人样,怎地开口尽些不成熟的呆话?你的确是越活越不聪明了,小混混难得没有冤枉你。”

    他学着小混方才的口气,也将小刀着实调侃一番。

    小刀被他抢白得苦笑连连:“奶奶的,难道今天是黑七?要不,为什麽我一开口就犯冲?”

    孙浩文噗嗤失笑道:“我想,不是因为日子不好,你才犯冲。而是,这二年来,你待在“冷艳宫”和华山我爹那儿时间太长,看的、学的尽是些中规中榘的榜样。如今乍然回到以前油嘴滑舌和刁钻古怪闻名江湖的狂人帮里,若不吃瘪才叫奇怪。”

    小混哈着酒,啧啧有声地笑谑道:“奶奶的,小白脸老哥,你的确有够了解本帮的风格,难怪二年前,你会对狂人帮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马上迫不及待地抛弃华山派,加入咱们狂人帮。真是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呐!”

    孙浩文幽默道:“我可没有抛弃华山派,我只是另外加入狂人帮,以充分享受“左拥右抱”的乐趣罢了。”

    丁仔啧声弄笑道:“左拥右抱?我看你是存心脚踏两条船。小心哪天来个大风吹,把华山派和狂人帮吹成对头冤家时,我看你要如何选择从一而终。”

    “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发生。”孙浩文呵呵轻笑道:“据我所知,掌门师伯挺欣赏小混的,而且对咱们狂人帮的印象很好,因此他才会特准我加入。在如此情况之下,华山要和狂人帮反目相对的机会,几乎是微乎其微。”

    “就是嘛!”小刀嘿笑地接口嘲谑道:“丁仔,其实你小子也不用老大笑老二了。咱们狂人帮里,脚踏两条船的人,可也不光是我堂哥一个。先甭提我就兼了“冷艳宫小宫主”的差,连你自己,还不是另外抱了个“空空门少门主”的羊头招牌大享“齐人之福”。”

    小混凑趣地哇哇大叫:“好呀,难怪你们这些没良心的家伙都舍不得到狂人谷修身养性,原来你们有的忙着左拥右抱,有的大享齐人之福,丝毫没有顾念到我在大漠之中,日日痴痴地等,夜夜望君早归呐!”

    他歇口气,再浮一大白,接着摩拳擦掌,威喝道:“你们说,你们给我老实说,这一年多,将近二年以来,你们三个翘帮的小孩究竟都干了些什麽歹事?还有现在的江湖,正在流行什麽?这一切的一切,快快识相地从实招来。招的好,来日有机会享受本帮的“从优抚恤”。若是招不好,本帮主听了不爽,立刻帮规伺候。”

    丁仔扮个鬼脸,哼咭道:“从优抚恤?那对死人才有用,和我们这些大活人似乎扯不上关系。”

    “废话。”小混啧弄道:“如果本帮主会随随便便就让你捞着好处,尝到甜头,那我岂不是混假的了。真能混这个招牌还能用吗?”

    孙浩文不禁莞尔道:“小混混呀,连这些“后事”,你都已经算得这般清楚,你可真是一点亏都不吃呐!”

    小刀促狭笑谑道:“堂哥,你这可就有所不知了,这混混的胃口是什麽都吃,唯独不吃亏。”

    “知道就好!”小混奸笑道:“看在你没有忘记本帮主习惯的分上,我特准你取得程序发言的优先权。说吧!这二年来,你究竟干了些啥名堂?”

    小刀轻松笑道:“我还会干什麽?不就是如你所言,待在冷艳宫里当孝子,承欢我娘和师父他们的膝下。没事时,就跟着祖师奶奶学两手冷艳宫的招牌绝学,或者和师父一起叁研“孤渺六绝”这套刀法的奥妙。”

    他顿了顿,接着语带兴奋道:“以前,我还认为自己对这六招刀法的领会,已经算是深入。可是,再看看师父他老人家的比划之后,我才发觉,过去自己所学到的,不过只是这套刀法的皮毛而已,根本和如今的领悟不能相比。”

    小混点头道:“那当然了,你师父既然号称武林第把一刀,他的功力、理解力和领悟力全都比你强,他学起孤渺六绝来,收获自然也会比你多嘛!”

    “这只是小部分的原因!”小刀斜眼睨笑道:“依我师父的说法,是当初教我这套刀法的人程度太差,所以我才会学得如此粗枝大叶,丝毫不见精妙之处。”

    当初,教他孤渺六绝的人正是小混,以那时小混的本事而言,用“程度太差”四字来形容,已经算是非常客气的形容。若是有说小混根本没有程度可言,才算是比较贴切的说法。

    但是,小混闻言非但不糗,反而理直气壮道:“老哥,当初我在代传孤渺六绝时,就已事先声明过,因为我的功力不行,所以无法表现出刀法的精髓,你得自己想办法体悟个中奥妙。结果你自己不用功,现在反倒数落起我来啦!怎麽?咱们小别也不过才二年,你就已经把良心拿到当铺去当掉了吗?”

    小刀狡黠地戏谑道:“我哪敢数落你?你可是本帮历代以来,最最能混的帮主。像我这麽老实古意的人,若是数落你,岂不是在自找麻烦,我不过是将师父所做的评述、实况录音转播罢了!”

    “省省吧!”小混讪讪一笑,岔言道:“这二年,你除了赖在冷艳宫当你娘的乖乖宝宝外,是不是也已经认祖归宗了?”

    小刀愉快道:“认祖归宗是当然的事。这二年来,我大部分的时间待在冷艳宫练功,偶而也会到华山澄心精舍大伯那儿小住一阵。就是因为常要两头跑,所以才没空回狂人谷。”

    “真的?”小混表情狡狯地眨着眼楮,故作神秘道:“那麽,你有没有再在华山派里轧一角,当个挂名弟子什麽的,好混几招华山绝学?”

    孙浩文哈哈一笑,代为回答道:“以麟弟如今所学而言,早已超越华山派的技艺许多。

    再说,以他至尊少君的名头和冷艳宫少主的身份,哪项不比当个华山弟子有分量多了。所以咱们华山这座小庙,可真是供不起他这位大菩萨呐!”

    “讲这样……”小混吃吃直笑:“真是太实在了。可见华山掌门老归老,脑筋倒还没有扒袋(神经错乱)!”

    孙浩文轻笑着又道:“麟弟上山,除了能从我爹那儿讨教两招下棋的功夫之外,其他便无啥绝艺可学,倒是我,反而从他那里学会孤渺六绝。没想到这套刀法换为剑式,依然可行。据我爹说,若是功夫练到家,只怕这六招化成掌法使用,亦无不可。只见,这孤渺六绝正是“无相三招”的最高境界呐!”

    “那当然喽!”小混与有荣焉地呵笑陶醉道:“你不看看这六招是谁所创的杰作,我武爷爷压箱底的玩意儿,还会错得了吗?”

    丁仔嘲谑道:“辣块妈妈的,瞧你小子这副陶醉的德性,不知情的人准以为那六招是你创得勒。”

    “对了!”小混没有搭理丁仔,忽而弹指笑问:“孙老哥,我记得你好像有个感情不错的七仔(女朋友)不是吗?”

    他换话题的速度,简直比翻书还快!

    “是呀!”孙浩文不知他这一问有何用意:“她正是我同门的师妹,人称“华山双燕”

    中的兰心飞燕秋心怡。你问这事作啥?”

    小混黠谑地呵呵笑道:“我只是突然想到,我老哥你堂弟他是因为时间太多,每日无所是事,闲着无聊,所以只好利用练功来打发时间。

    可是,就凭你,堂堂的华山俊彦,江湖中有名的小双绝孙公子,咱们狂人帮里第一号小白脸,你既然已经名草有主,有位花不溜丢的未婚妻,可以随传随到,你为什麽没有忙着拍拖(约会)。干嘛把美好的青春,宝贵的光阴浪费在练剑习武的无聊事上面?”

    他一口气说到这儿,歇了歇,换个表情,故作暖昧地眨眼嘿笑,继续又道:“你难道不怕冷落你的那位七仔之后,下回再见到她时,她会请你吃闭门羹?或者,她乾脆把你给休了,另外再找个护花使者?”

    “说这什麽话?”孙浩文听完这番长篇谬论后,哭笑不得道:“前面讲的还算正经,说到后来根本不像人说的话了嘛!”

    丁仔嘻嘻笑道:“孙大哥,你对他的话还会感到意外,就表示你太不了解这混混啦!你可千万得记住,当这小子开始文不对题地赞你时,你就要小心了,他东拉西扯之后,保证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你若是认真去听他说话,就成了天字第一号的超级呆瓜!”

    “讲这样!”小混不以为忤地谑笑道:“实在太实在啦!可见你这个辣块妈妈的小贼货,实在有够了解本帮主啧啧(之至)!”

    丁仔嗤谑道:“废话,我丁小辛认识你这个小混混,也不是三冬、两冬的事。我如果不是够了解你,还能混得住这第二副帮主的地位?”

    小刀稳重地一笑:“其实,依我看来,小混混刚才那番长篇高论,应该是他个人的经验之谈。所以,他才会有感而发的侃侃直述。”

    “经验谈?”小混摆手嘲谑道:“差多,差多,就凭我曾能混的媚力,我那亲亲小妮子巴结我犹嫌来不及,她哪舍得请我吃闭门羹。”

    半天不吭一声的哈赤,此时已醉得差不多。他闻言勉强抱着酒缸子抬起头,大着舌头道:“少……少爷,咱……咱们前几天……嗝儿!刚到……到牧场里的……的时候,小妮子姑……姑娘……不是因为你……太久……太久没来看她……嗝儿!所以在生……生你的气……躲着……躲着不理你嘛!这……这不就……是闭门羹?”

    哈赤这一抖漏,小混的大话泄了底,其他人立即一阵哄堂讪笑。

    “这次你混的太离谱了,嘻嘻……”丁仔笑得直打跌。

    小刀更是夸张地搂着肚子哈哈嘲笑道:“我就说是你的经验谈嘛!这种事,凭我对你的认识,不用猜也能知道是怎麽回事。你以为鱼目混珠就可以胡赖过去?你这回混得太凶,穿帮啦!”

    孙浩文早已笑岔了气,咳得说不出话来,不过光看他的表情,也知道他在幸灾乐祸,摆明着一起嘲笑这个小混混。

    小混糗大地赏了哈赤一记响头,笑骂道:“他奶奶的熊,你这头傻狮子、笨狮子。平时当我的差、吃我的粮、支我的薪,我哪里亏待了你?你居然在这种节骨眼上拆我的台,漏我的气,你还想不想继续在狂人帮里朝下混?你那张乌鸦嘴给我少爷闭紧些,若是再随便放炮,小心我开除你的帮籍。”

    “少爷……”哈赤咕哝一声,话还没说,人已咚地一声卧在桌上呼呼大睡,也不知他是醉倒了,还是被小混这一巴掌打昏头?

    丁仔挤眉弄眼地讪谑道:“哎呀!哈赤的话都已经说完了,你的底也泄了,现在才想要杀人灭口,岂非为时已晚,来不及啦!”

    小混不经意地一挥手,嘿嘿怪笑道:“哎呀!我说丁仔呀!怎麽才一年多不见,你的话就变得多了?你难道不记得了?本帮的帮主是不能随便嘲笑的,否则,后果堪忧呀!”

    丁仔闻言一怔,小刀似已想到什麽般,拉着孙浩文就往门外冲出。

    丁仔就在小刀他们身形甫动之际,人已如被针扎到屁股般,尖叫一声,猛古丁地跳了起来。

    “死混混,你用跳蚤暗算我?”丁仔像只大马猴似的又扭又蹦,双手拚命在胸背各处乱抓。

    他脸上的表情,在这一句话之间,已由原先的惊怒,刹时变成龇牙咧嘴痒不可当的怪样,看得即时躲往门外避难的孙浩文两眼发直。

    小刀低声苦笑道:“堂哥,现在你知道这混混法宝的厉害了吧!”

    孙浩文轻嘘口气,惊叹道:“更厉害的是小混的手法,我根本没有察觉他在何时动了手脚,怎麽丁仔就着了他的道?”

    小刀呵呵低笑道:“奶奶的,这个小混球使坏的手法,的确是越来越帅。可见,这两年他在狂人谷的日子里,确实是下了点苦功,没有白混呐!”

    厅内──

    丁仔正忙着脱衣解衫抓跳蚤。

    小混远远坐在花厅的另一端,跷着二郎腿扬声道:“孙老哥呀,这回你堂弟我老哥的反应,算是不错的啦!由于他的即时醒悟,才让你们逃过此劫。本来,我今天特地为你们所准备的这道大菜,每人有份,你们三个统统有奖。可惜现在只好让丁仔一个人享受了。”

    丁仔突然猛朝小混扑去,口中哇啦大叫道:“辣块妈妈的,就算要倒霉,老子也要拖你这个混蛋垫背。”

    小混闪身躲避,嘻嘻笑谑道:“想把跳蚤传染给我?你少做梦啦!本帮主身上早就用喷效喷过了,不管是跳蚤或虱子,全都要闻风而逃。”

    “既然如此,你有本事就别逃呀!老子倒要看看你的喷效能多有效?”

    丁仔恨得牙痒痒,追扑之势并不稍缓。但是,尽管他追的快,小混逃的也不慢,他们二人就绕着花厅玩起官兵追强盗。

    蓦地──

    “小混,你快猜猜看,又有谁来了?我保证你一定猜不到。”

    一个娇滴滴、脆生生的银铃嗓音,距离屋子还隔着大老远,便已掩不住兴奋地大叫传来。光是听到如此悦耳动人的嗓音,便使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这个声音的主人,应该生得也不会太难看才对。

    “小混……”

    不等小妮子再次娇唤,小混已然闪过丁仔,飞快掠向门口。

    “我来喽!”小混叫声未歇,眼前微暗,一条人影当门抢入。

    小混想也不想,直觉认为那是小妮子,一张臂便朝门口来人搂去,打算来个软玉温香抱满怀。

    来人惊吓地一呼,尚不及躲避,已经被小混抱个正着。

    “小混混,抱人做啥?小心!”

    “啪!”的一声脆响,这个被抱之人顺手赏了小混脑袋一记大巴掌,光看此人俐落的手法,就知道他这手绝活,铁定师出狂人帮。

    小混哎哟一声,抱着脑袋朝后倒蹦三步,抬眼瞪着这个胆敢偷袭自己的家伙。

    眼前,当然不是小妮子那张明艳动人的娇面。

    但是──

    当小混看清这个足足比他高出一个头有馀,满脸稚气未脱,有着如火般的齐肩红发,雪也似的白皮肤,轮廓鲜明的面容和一双碧绿如翠,宛似猫眼的长脸少年时,他忽而惊喜地怪叫一声,激动地冲上前去,再次结实地拥抱来人。

    “啊哈!小红毛,你怎麽来了?你跟谁来的,他奶奶的,你怎麽一声不吭就跑来了?你的船呢?你是一个人来的吗?哈哈……”

    小混乐得口齿不清,不知所云。他一边笑一边用力拍着小红毛亨瑞的后背、肩头,傻笑不停。

    小红毛接受过小混这场哥们式的拥抱和招呼后,比小混更激动地抓着他的手猛摇。

    “小红毛,想你!不见,好多年,危险没有了,来看你们。跟骆驼来的,走好远,从波斯、天山,走丝路,走好久。来看你们,看狂人帮!”

    小混努力听着亨瑞的半吊子汉语,听了半晌,还是满头雾水。他忍不住哈哈大笑:“他奶奶的,小红毛,几年不见,你的汉语不但没进步,反而愈说愈破啦!你说了半天,我全都有听没有懂呐!”

    亨瑞佯嗔地瞪他一眼:“你,听没有汉语,笨!”

    小妮子和小刀等人此时也已经全部涌进厅中,闻言不由地张狂哄笑。

    “我听没有汉语!”小混憋笑道:“我听没有的,是你这小子的蕃仔汉语,你还好意思骂我?”

    “啪!”地脆响,小混跳起来,勉强补及身高之差,还给亨瑞一个响头,这才加入众人一起狂笑。

    小刀朗声笑道:“小红毛,这麽多年不见,你的汉语忘了不少,可是骂人的功力和打人响头的本事,你可是一点也没有忘记呀!”

    亨瑞高兴地直点头:“打响头!小混混招牌,小红毛忘不会!”

    众人闻言俱是一怔。

    小妮子脑筋得快,立即猜中道:“你是说,打响头是小混的招牌,你不会忘,是不是?”

    “对对!不会忘!”小红毛眉开眼笑地拚命点头,他很高兴终於有人能了解他东拚西凑的中土汉话!

    “奶奶的!”小混豁然大笑道:“不会忘都忘不会了,你还笑得这麽开心?该打,该打!”

    他追着要打亨瑞响头,亨瑞一吐舌头,立刻抱着脑袋逃之夭夭。他们二人追来追去,追入小混他们刚刚喝酒的花厅,瞧见丁仔还在猛抖衣服,显然他的跳蚤还没捉完。

    亨瑞以前虽然没见过丁仔,但是却尝过丁仔此时所尝的“法宝”滋味。

    他冲入厅中,乍见丁仔现下衣冠不整的模样,一怔之后,立即会意地放声大笑:“脱衣服?我知道,帮猪法宝,啧啧!好厉害、好痒。我脱衣服有过,脱一件不行,统统脱才好!”他字不正,腔不圆,因此没人注意到他的发音非常有问题。

    “统统脱?”丁仔傻瞪眼道:“那不成了建筑土地上的曝光秀?”

    小混他们早已抱着肚子,笑倒在地上。

    亨瑞一本正经道:“经验我有,要脱光光,衣服烧,才不痒。”

    小刀暴笑不休,拚命擦着笑出来的眼泪,半是呻吟,半是解释道:“丁仔!小红毛是在告诉你他过去的经验,以前他也被小混这招法宝整过,最后真的是脱光了衣服烧掉,再换套新的穿才把问题解决的,光是像你这样子抖,是抖不掉跳蚤的!”

    “真的?”丁仔早被跳蚤叮得又痛又痒,抓又抓不到,搔也搔不着,说多难过,就有多难过。

    亨瑞同情地望着他,频频点头道:“法宝,味道尝不好,小混!坏!脱衣服,快快,才不痒。”

    小混喘笑着纠正道:“是法宝的滋味不好尝,什麽味道尝不好?真是乱七八糟,随便说说。”

    丁仔恶狠狠地瞪了小混一眼:“君子报仇,三年不晚。我早晚也要摆你一道!”

    他一跺足,人朝里间掠去,显然是听从了亨瑞的建议,准备回房快快把衣服脱了。

    小混在他背后叫道:“我劝你别进里间,否则,那些跳蚤老兄一旦搬到家里住,就很不容易赶走他们,那时,本帮主要用法宝,只要到你房间找就有啦,你别说我没事先警告你。”

    丁仔的声音遥遥传来:“老子高兴把跳蚤养在家里,等我养足数目,也要让你有机会试试这样法宝……”

    小混朝声音消失的方向,扮个鬼脸,谑笑道:“你吓不着我!我要是没办法对付这些小吸血鬼,我凭什麽把他们当宝贝一样带在身上?笨!”

    他嘀咕归嘀咕,一面回头招呼其他人重新落座。

    亨瑞一见伏桌而醉的哈赤,高兴地推着他,又叫又笑道:“哈赤,醒来,小红毛叫你。

    大狮子,起来!”

    哈赤咕哝一声,身子微微一动,仍然睡得起劲。

    小混毫不费劲地把他提起来,顺手塞到一旁的椅子,这才拍拍桌面要亨瑞坐下。

    “坐这里!”小混呵呵笑道:“咱们得好好聊聊才好。”

    亨瑞吐吐舌头,直拍胸口道:“小混力气大,小红毛怕怕!”

    “少假仙!”小混睨笑道:“以前你不是没见过中国功夫?我才不信你会怕,不过,如果你是拐着弯拍我马屁,夸我功夫好的话,我就接受你这一“怕”!”

    “又来了!”小妮子皱着俏鼻子,嘲谑道:“你要是不随时找机会自我标榜,你就混身不舒服!”

    小混勾着她的下巴,涎脸笑道:“不愧是我的亲亲小妮子,实在有够了解我!”

    小妮子一巴掌拍掉他的禄山之爪,哼笑道:“还来这一套?换点新鲜的可不可以?免得被人批评你曾能混没有创意,混来混去混不出一点新的玩意。”

    “啧啧!”小混泄气道:“现在的娘们真是愈来愈难伺候了,对她太好,她说你老套。

    不去理她,她又说你没良心,故意冷落她,好好坏坏、挑挑捡捡,全都得看女人的脸色?时代真的是变了!”

    “知道就好!”小妮子理理云鬓,抛给小混一记令他难以消受的娇俏媚眼。

    “真是女大十八变!”小混低声咕浓道:“而且愈变愈三八。”

    但他不待小妮子听清楚,也不让她有机会反问,话风一转,迳自向亨瑞问道:“小红毛,你慢慢说,说清楚一点,你不是和你哥哥格瑞回荷兰的老家去?怎麽又突然跑到这里来找我们?谁告诉你,我们在这里?”

    “找你们不是故意的!”亨瑞尽可能清楚地表达道:“格瑞和我回荷兰家,住好久,想你们,也想找杀爹地和妈咪的坏人,杀!”

    小混会意地道:“你们是想报仇杀父杀母之仇?经过三、四年了,你们的仇家大概想不到你们还会回到中原来找他们算帐,自然无法陷害或暗算你们。不过,凭你这麽抢眼的特殊外形,只怕一入中原,还是有可能惊动你的仇家呐!”

    “不怕!”小红毛拍着胸脯道:“我会假装,还有你们帮我,没问题报仇!”

    “假装?”小混上下瞄眼打量着他,不带指望道:“你这模样想要伪装得好,只怕难喔!不过这事以后再说。先告诉我,你说找我们不是故意的,是什麽意思?”

    亨瑞孩子气地笑笑:“我和格瑞坐大船,到波斯做生意,格瑞波斯朋友,骑骆驼做支那(中国)生意,我跟他来,找狂人帮,我们走沙漠,问人,找没有。再走!大草原有,波斯朋友的朋友,说牧场生日,有大生意,我们来做生意、赚钱。看到小妮子,不小心的,不是故意找的!”

    小混等人听完他洋腔怪调拚凑的汉语,一个个笑不拢口。

    丁仔就在这时换好衣服出来,劈头就问:“你们笑什麽?笑得这麽夸张!”

    孙浩文一字不漏地把亨瑞那番话转播了一遍,丁仔抱着肚子,笑得比其他人还要猖狂。

    半晌!丁仔喘口气,促狭笑问:“牧场生日?我怎麽不知道也有人专门替牧场过生日的?”

    亨瑞不知自己说错什麽,自然无词以对。

    小妮子机伶地为他辨护道:“百货公司都有周年庆,为什麽牧场不能过生日?丁仔老哥!你真是少见多怪!”

    “咦!”丁仔怪叫道:“小妮子,咱们的交情可也不是三冬两冬的事了。怎麽小红毛才一来,你就马上帮着他说话啦?你如此喜新厌旧,未免也太“那个”了吧!”

    小妮子皱起鼻子,娇笑道:“丁仔老哥,你有一副伶牙利齿也不是三冬二冬的事了!你拿这麽伶利的口舌对付小红毛,这种连话都说不清的人,岂不是要让人笑你欺侮老实人?这可是弱了你丁大少伶牙利齿的威名哦!我帮着小红毛和你抬杠,这全都是为你好,免得你落人口实嘛!”

    “呵!”丁仔瞠目结舌道:“你们听听这话,说的可比唱的好听勒,好像跟真的一样。

    其实,骨子里全是拐着弯地刮我的胡子呐!”

    小妮子刁钻笑谑道:“丁仔老哥,你明明嘴上无毛嘛,再说,我也不是舒适牌刮胡刀,哪能刮得到你的胡子?”

    “嘴上无毛?”丁仔窒言道:“你这小妮子,又在兜圈子暗示我办事不牢?还说,还说……”

    “我没说,是你说的!”小妮子咭咭咯咯笑得可开心了!

    丁仔悻然地泄气道:“辣块妈妈的!怎麽才二年不到,你这妮子就变得这麽刁蛮?还说我伶牙利齿、油腔滑调,跟你这一比,我可是小巫见大巫,只有甘拜下风的分儿!”

    小混吃吃大笑:“丁仔嗳!这妮子自从回到牧场后,天天和那三位嫂子们勤练口把式,如今连我都快惹不起她,你偏要朝刀口上撞,你真是走不知路的呆鸟!”

    “早说嘛!”丁仔搔耳抓腮地嘿笑道:“这年头,真是唯女子与小人难惹也!”

    小刀稳重一笑:“连环泡不是说,时代不同了,时代在变,咱们也只好跟着变了!”

    小混早已拉着亨瑞和孙浩文二人面对面,介绍他们互相认识,不管这个时代怎麽变,小混当帮主的威风,可是一点也没有改变!

    这时,一名英俊挺拨、气质高贵、面貌和亨瑞极为酷似的外国绅士,在小妮子二哥望英杰的陪伴下,步入花厅。

    小混眼楮一亮,哈哈大笑着招呼道:“大红毛,好久不见!”

    大红毛格瑞学着中国人的礼俗,朝厅中众人拱着手,以缓慢却流利的汉语,清晰地含笑道:“你们大家好,啊,我听说你们狂人帮通通在此,我很高兴,我们大家又见面了。”

    小妮子娇笑道:“大红毛,你和咱们牧场的生意谈妥了吗?”

    格瑞神情愉快地道:“谈妥了,小妮子姑娘,我喜欢和你们汉人做生意,你们对朋友很够意思!和你们做生意,没有问题。”

    小刀轻松道:“大红毛,几年不见,你的汉语愈说愈溜了。你为什麽不教教小红毛?也省得我们听他说话听得太痛苦。”

    “愈说愈溜?”格瑞皱着眉头道:“这是说我的汉语讲得很好吗?”

    丁仔嘻嘻笑道:“才说你,你就砸锅啦!”

    格瑞茫茫地摇摇头苦笑:“对不起,你说什麽?我听不懂。”

    小混摆手笑岔道:“大红毛,你别理他,这个人有时连自己说什麽都不清楚,别人哪听得懂他在说什麽?”

    “哦!”格瑞信以为真地频频颔首:“原来如此。”

    不让丁仔有喊冤的机会,小混左手一把推开挡路的丁仔,右手亲亲热热地拖着格瑞一屁股坐到桌前。

    “大红毛!”小混一本正经道:“我听小红毛说,这回你们兄弟俩是专为报仇而来,是不是这样?”

    望英杰一见桌面上杯盘狼藉,只得转身而出,准备找人来收拾这桌残局。

    其他人听到小混要谈正题,全都自动围拢过来。

    “是的!”格瑞沉重道:“你们汉人也有说,杀死父母的仇,是天下最大的仇。如果没有找到仇人,我和亨瑞睡不安心。当年我们走,是避难。现在回来,要复仇的!不知道你有没有消息打听到,关於我们的仇人的事?”

    小混拿手指在桌面上滴滴答答地轻弹着,他一面斟酌道:“当年出卖你家的人,是李记洋货行的老板。我赶去找他时,他正好遭人灭口,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也还没查出那个幕后的主谋是谁?”

    “主谋?”小红毛搔着头,皱眉道:“不懂!”

    小刀解释道:“主谋就是说,那个想要害你们的主要凶手。他利用李老板找人杀了你父母,然后再杀掉李老板,所以现在我们不知道他是谁!”

    “看不见的凶手!”格瑞忧心道:“很可怕,我们不知道他,他知道我们。如果他要害我们,很容易。可是我们躲,不容易。”

    小混点头道:“正是如此。所以,我是觉得,你和小红毛就这麽往中原闯,是很危险,也是很傻的一件事。”

    格瑞沉默半晌,似是在考虑小混的话。

    随后,他抬头问道:“你是帮主,很聪明,也很厉害。你有没有好的办法,让我们可以报仇?”

    小混得意忘形地呵呵直笑:“啊哈!大红毛,你真是太了解我啦!我这个人最大的长处,除了聪明,就是厉害。你们要报仇的事,就包在我身上好了。”

    “骗人!”小红毛哼声道:“帮主,是混的!找仇人,好几年,找没有。以前找没有,现在也找没有。”

    在场所有的人闻言之后,登时哄堂大笑。

    小妮子戏谑道:“小红毛,难得你还记得咱们这个历代以来,最伟大的帮主是用混的,你真是太了解他了嘛!”

    小刀嘿笑道:“小混混不用混的,还能干啥?”

    “他奶奶的!”小混赏了亨瑞一个大响头,瘪笑连连道:“我刚才灌醉一只泄我气的笨狮子,怎麽换你让我吃瘪!”

    “吃鳖?”小红毛连忙摇手否认:“没有,没有请客,不吃鳖。”

    小混哭笑不得道:“请客?你当我这只瘪是甲鱼做的?真是乱七八糟。”

    他转头朝格瑞道:“我跟小红毛讲话,简直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我还是直接和你谈,比较不那麽痛苦。”

    其实,格瑞也不完全了解小混这句话的涵意,但凭他多年和异族打交道的经验,他知道像这种时候保持愉快的微笑就没错了。

    小混接着又道:“以我的意思呢?我是认为如果你和亨瑞冒冒失失地闯入中原,万一引起那个看不见的仇家的注意,你们就有生命危险了。”

    “我懂!”格瑞颔首道:“你们有个成语,叫做……打草惊蛇,对不对?”

    “答对了!”小混呵呵一笑:“和你这种够程度的人说话的确有乐趣多了。”

    他一顿之后,又道:“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所以聪明的我,替你们想了个办法。”

    “什麽办法?”小红毛兴冲冲地追问。

    小混得意笑道:“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们不要入关。不过,如此一来,你们不就等於白走了一趟?所以我想,反正我正好打算再次入关,准备回江湖中游戏游戏,而小红毛既是狂人帮的正式成员,理所当然他该和我们一起去见世面。不是我夸口!有咱们狂人帮替小红毛撑腰,就算那个幕后的隐形凶手想对他不利,可也先得三两棉花纺纺(访访)看,是否招惹得起我这个天才混混,和咱们狂人帮,因此……”

    他歇口气,接着咂嘴一笑:“小红毛和我们在一起,我保证绝对安全。至於大红毛,可就要委屈你留在这里静候佳音了。”

    小刀也颔首道:“对,混迹江湖也正好易於打探消息,不管那个隐形凶手是什麽人物,既然他曾和江湖中人扯上过关系,迟早总会让咱们查出点什麽!”

    “没错!”丁仔呵笑道:“以前咱们没查出什麽,那是狂人帮另外有事要做,所以不曾仔细调查这宗悬案。如今,既然小红毛这事的主儿跟着咱们闯了,咱们自然要为这件事多加把劲,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好让大小红毛兄弟俩,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

    亨瑞虽然有很多话听不懂含意,但是,他却明白小混要带他去闯江湖的意思。想重新经历过去那段惊险刺激的江湖生涯,亨瑞兴奋地真想大叫。相形之下,报仇的事好象没有那麽重要。

    格瑞仔细思考小混他们的意见之后,缓缓地点头道:“好吧,亨瑞和你们在一起,我放心。我也住在这里等消息,暂时的,过久一点,我会和波斯朋友先回波斯一下,然后再回来。”

    小混想想,同意道:“这样也好。我们这一去,也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查清楚事情的始末,总不能叫你在此痴痴地等。就这麽办吧!以后,我们以连云牧场为联络站,双方随时与牧场这边保持联系。这样,一但有什麽消息,或者哪边出了什麽状况,都能联络上。

    你们兄弟俩就不用为对方担心了。”

    格瑞愉快笑道:“很好,我很放心。小混帮主真的很聪明。”

    小混陶醉忘我道:“这不用说,你以为我曾能混是混假的吗?”

    久未开口的孙浩文忍不住噗嗤失笑,他压低嗓门对格瑞道:“格瑞老哥儿,原来你是做帽子生意的高手呀!”

    格瑞会意地眨眨眼,轻笑道:“这是我的汉人朋友教我的,他告诉我,谁都喜欢高高的帽子戴,这种帽子不用本钱,我很高兴送,汉人也高兴收,大家笑呵呵,很好。”

    “可不是!”小刀凑上来道:“光瞧咱们这位混混头子,陶醉欲昏的德性,就知道这种帽子的媚力有多大,大红毛,我看你光凭这一手赚了不少银子吧!”

    “好说,好说!”格瑞打着哈哈道:“这是你们捧场的关系。”

    孙浩文暗自好笑地忖道:“这位大红毛不但帽子生意做的好,中国的太极拳打得也很妙。”

    这时,忽然──

    “当当……”“当当……”

    牧场里的警钟蓦然惊响!

    人群惊扰的喧哔声甫起,阵阵闷雷也似的铁蹄逼近之声,也在警钟急响中,震天撼地般地传来。

    望英杰一闪而入,冲着小混急声高叫:“小混,外面来了批想吃生米的家伙,是“四十响马”那群杀胚。”

    “四十响马?”小混哼了一哼:“就是“血煞人熊”巴大酋所率领的那票关外老横?他们以为这里是鹿谷吗?居然敢来此“找碴”。”(注:鹿谷茶叶,颇为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