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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黄河下游之新王朝【殷商时代】

夏王朝建筑在黄河上游,为高地居民所建之王朝,而商王朝则建筑在黄河之下流,为低地居民所建之王朝。

 

商王朝继夏王朝而起,最近有关于该时代直接史料之发见,对于中国古代史之可信价值有甚大之贡献。

 

关于殷商一代新发现的直接史料,其主要者为殷墟甲骨文字。其发现在清光绪戊戌、己亥间,出于河南安阳西北之小屯。地在洹水南,洹水三面环之,正合史记项羽本纪所谓:“洹水南殷墟上”也。此等甲骨,大体乃殷帝代帝王【盘庚以后。】用以命卜之辞,刻于龟甲及牛骨之上者。

一、殷代帝系及年历

史记载殷帝王有名字世次,无年数,略如夏代。

史记殷本纪:自契至汤,十四世,【国语周语:“玄五勤商,十四世而兴。”荀子成相:“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皆与史记合。】汤至纣三十一帝,【除太乙为三十帝。】十七世。【三代世表、古今人物均作十六世。】

大体论之,殷商一代年历,应在五百年左右。

刘歆三统历殷代六百二十九年,竹书纪年【史记殷本纪集解所引。】则谓汤灭夏至纣二十九王,四百九十六年。今以三十年一世推之,商十七世,逾五百年,亦非大远情实。【左宣三年,王孙满言:“商祀六百年。”孟子谓:“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是也。】

最要者,史记所记载,乃为最近新发见之殷墟甲骨文字所证实。

首为此项工作者,为王国维氏之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见观堂集林卷九。】其最要之发见如次:

一、推证殷人出自帝喾之说。据此则史记殷本纪、世本、山海经、左传、鲁语、皇甫谥帝王世纪种种传说可以参证连贯,均因卜辞之发见而重新估定此等书籍在古代史料上之价值。【可见中国古代书籍记载,不仅如史记等见称为谨严之史书者有其可信之价值,即素目为荒诞不经之书如山海经等,其中亦有可信之史料。而近人乃转谓除直接发现之物证外,上古流传文字记载,皆不可信,岂不颠倒之甚!】又据此知五帝之系统虽出于战国后人之编造,而五帝之个别传说,则各有渊源,决非后人所捏造。如殷帝之出帝喾,即其一例。【虞、夏出颛顼,殷商出帝喾,本属东、西两系统,此后中国渐趋统一,乃谓双方皆出皇帝。古史之新系统,随时代精神之新需要而转变。今殷商出帝喾之说,既有甲骨卜辞为之证实,则夏本纪谓夏人出自颛顼,司马迁亦应有其根据,不得应吾侪未发现此等直接材料,而遂疑其不可信。】

二、发见卜辞有王亥,即史记中之振。【“振”乃“亥”字之讹。】据此则山海经、竹书纪年、吕氏春秋、楚辞、天问、世本、管子、汉书古今人表种种传说记载,尽可参证连贯。

三、又有王亥而发见王恒。【此为史记、世本、竹书纪年所不详。】以卜辞证天问,可以补古史之缺。

且所证者均在成汤之前,因此所载夏代古史,亦可同样提高其可信之地位。

史记自契至汤十四世,而夏代自禹至桀,亦十四世。桀与汤同时,则禹与亦可略同时。史记所载殷代汤以前事,即有甲骨文为之证明,则史记记载夏代桀以前事,虽此时尚无同样直接之史料为之作证,而史记之非向壁虚造,则可不证自明矣。【尚书尧典说禹与契同在虞廷,史记五帝本纪说夏、商同出黄帝,此等说法可出后人伪造。然史记记载夏、殷历世帝王名字、世次,干燥无味,未必亦出后人之伪造。史记可以有漏说,有讹误(例如前举),而大体则可信。此即前节所辨,“传说”有来历,与凭空假造不同也。】

至成汤以下之世系大略,史记与卜辞亦可相证。

继王氏研治殷墟甲文以证论古史者有郭沬若氏。郭氏疑王氏之考证不可信,其说有三:【见郭氏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一谓自盘庚迁殷至纣,殷本纪凡八世十二君,而竹书纪年言有七百七十三年,推算不合。

二谓卜辞中有多数人名疑如帝王,如祖丙、祖戊、小丁、小癸等,均为殷本纪所无。

三谓盘庚以下世系年数既可疑,以前更不敢遽信。此三点中最要在第一点。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竹书纪年云:“汤灭夏至受四百九十六年。”又惟一条又云:“盘庚至纣七百七十二年。”此两条自相矛盾,知其中必有误字。【朱右曾竹书纪年存真,径自改盘庚至受为“二百七十二年”,并无根据,而殊近情理。】郭氏据此一条【有误字的。】而推翻王氏之论证,实嫌证据不充分。第二点则根据第一点而来,王氏于此已有解说。谓殷人王位兄终弟及,故诸兄弟虽早世未践君位,而祭亦与君同祀,其推想殊近情理。第三点又根据第一、第二点而来,而前两项既有解答,第三疑自难成立,据此史记记载殷代帝王世系实大致可信,即无从推翻夏代的,谓是全不可信也。【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发见。】

二、殷人居地之推测

殷人居地,大率似在东方。自汤以前,大体皆在今河南省大河南岸商丘【所谓“宋”。】之附近。

帝喾居地毫【史记五帝本纪集引皇览:“帝喾冢在东郡濮阳顿丘城南毫野中。”】与汤居之毫,【汉书地理志臣瓒注:“山阳郡薄县,汤所都。”】均即宋地。契居蕃,【见世本。】即汉书地理志之鲁国蕃县。史记殷本纪谓“契封于商”,则宋国商邱。【邱,虚也。商邱,即商墟也。】相土居商丘,颛顼之虚,又谓帝丘,即春秋之卫。左传【定公四年。】祝佗曰:“取于相土东都,以会王之东搜”是也。旧说汤以前八迁,大率皆东方地。【史记六国表谓“汤起毫,在西方”,后颇有主之者。纬书(商颂正义引雒予命,又艺文类聚引尚书中候。)有“天乙(即汤)在毫,东观于洛”之说。然纬书后起不可信。郑玄云:“契封商,在太华之阳。”即战之商于地,今陕西商县。)然古本竹书纪年谓:“秦封卫鞅于邬,改名曰商。”(水经浊漳水引。)则陕西商地,其名后起。孟子:“伊尹耕于有莘之野。”东方宋地亦有莘。然则谓殷起于西方,惟史记一说,孤证难立。】

至河亶甲居相,祖乙迁耿,乃至大河之北岸。

亶甲城在安阳县西北五里洹水南岸,【帝王世纪。又吕览音初篇:“殷整甲徒宅西河。”此西河在卫地,整甲即亶甲也。】自是殷人始北迁。耿【史记殷本纪作“刑”,即左宣六年及魏策之“刑丘”杜注:“河内平皋县。”】亦在河北,今河南省温县东二十里。【史言纣“广沙丘苑台”,沙丘、刑丘,是自河亶甲、祖乙、盘庚至纣,其实皆在数百里间之地也。】

至盘庚徒殷,【即汉书项羽传所谓“洹河南殷墟”,今甲骨出土地也。此据竹书纪年。史记则谓,盘庚重迁河南,居毫,至武乙始迁殷。】至纣更不迁都。

自汤至盘庚,十世十八帝。自盘庚至帝辛,七世十二帝,此一期大率当过二百年。故至商纣时,商邑日大,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此据竹书纪年。】聚众百万,左饮淇水喝,右饮洹水不流,【此据战国策。】其盛况可想。

古代黄河自河南东部即折而北向,经今之漳河流域而至今河北之沧州境入海。商民族则正居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相交黄河下游一隈之四周,恰与夏民族之居于河南、陕西、山西三省相交黄河上游一隈之四圈者东西遥遥相对。【春秋伯阳父曰:“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见夏商根据地之东西相对峙。】大抵下游低地,气候土壤均较佳,生活文化较优,而居民较文弱,亦易陷于奢侈淫佚。上流高地,气候土壤较恶,生活文化较低,而居民较强武,胜于军事与政治方面之团结。夏人势力逐次东移,渐渐往下,征服下游居民,而渐渐习染其骄侈淫佚之习气,【如太康之游畋忘归,以及夏桀之荒淫皆是。】于是下游民族,乘机颠覆此统治者而别自建立新的王朝。【如后羿、寒浞与商汤皆是。夏、商既同为汉民族之两支,则夏、商以前中国民族最先居地应何在,此亦难详论。】殷人自商汤灭夏,渐渐形成规模较更象样之国家,至周人则又起于西方,仍循夏人形势,东侵征服殷人,而渐次移殖于大河下流一带之平原。如此则黄河上下游相互绾结而造成中国古代更完备、更象样之王国,是为周代。

汉人传说“夏尚忠,商尚鬼,周尚文”,此论三代文化特点,虽属想象之说,然以古人言古史,毕竟有几分依据。大抵尚忠、尚文,全是就政治、社会实际事务方面言之,所谓“忠信为质而文之以礼乐”,周人之“文”,只就夏人之“忠”加上一些礼乐文饰,为历史文化演进应有之步骤。其实西方两民族皆是一种尚力行的民族,其风格精神颇相近似。商人尚“鬼”,则近于宗教玄想,与夏、周两族之崇重实际者迥异。故虞书言禹为司空治水,弃后稷司稼穑,而契为司徒主教化。

禹、稷皆象征一种刻苦笃实力行的人物,而商人之祖先独务于教育者,仍见其为东方平原一个文化优美耽于理想的民族之事业也。厥后至春秋、战国时,宋人犹每有不顾事实骋于理想者。惟孔子以宋人而祖世居鲁,一面抱有伟大高远之理想,而一面又深爱周文化之陶冶,极慕周公以来之政制,切于实际,可见于行事,遂成中国古代文化思想大成之圣人焉。【又按:中国古代文化孕育于北温带黄河两岸之大平原,以农业为主要之生活,因此其文化特别具有“着实”与“团结”与“和平”之三要素,不如印度之耽于玄想,亦不如波斯、希腊、罗马之趋于“流动”与“战争”与“分裂”。吾人若一游西安、洛阳、安阳、商丘以及济南、曲阜诸平野,溯大河,历广土,茫茫乎,苍苍乎,徘徊俯仰之间,必能想象我民族先民伟大创基之精神于依稀仿佛中也。】

三、殷人文化之推测

根据殷墟甲骨文字,知商代耕稼、种植、牧畜、建造、关于人类生事各方面之文化程度,已颇象样。

关于耕稼方面甲文中有田、畴、禾、穑、黍、粟、来、麦等字,又有酒、鬯等字,祭鬯至百卣,见其时酿酒之盛。种树方面,有圃、果、树、桑、栗、丝、帛等字,知其时已有养蚕业。牧畜方面,有马、牛、羊、犬、豕、豚、鶏、彘等,家畜、家禽之名称极伙,知其时畜业亦甚盛。建造方面,有宫、室、宅、家、舟、车等字,知其时家屋建筑与交通工具已相当进展。卜辞中行猎次数特多,此因卜、猎本属相关,同为属于祭祀下之一种典礼。

古代贵族以行猎为典礼,亦即以为娱乐此直到春秋乃至西汉仍然。不能据此谓其时“正从渔猎进展为农耕”。

卜文小不及黍米,甲骨至坚,契刀必极锋利,即其时炼金术必已经相当之演进,不能说商代“正从石器进至金器”。【至其时尚有用石器者,则自属事实。盐铁论载汉武帝以后有“木耕手耨”之事,岂可据此以推论汉中叶之社会文化?】

至谓商代方在一“母系中心的氏族社会”,【此据商代帝王“兄终弟及”之制度推论。然此最多可谓此种制度渊源与此种社会,不能便谓仍是此种社会也,且商代三十一帝十七世,直接传子者亦十二、三,几占半数。春秋时吴通上国,其王位继承亦仍是兄终弟及,岂得谓其亦为母系中心时代?又如以卜辞有“诸父”、“诸母”之称,而认其为群婚制,则此种称呼至春秋犹然,岂可谓春秋亦群婚时代乎?】

又谓其乃一“原始共产制的氏族社会”云云,更属无据臆测。【此皆郭氏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语。只就商代所表现于政治规模之进步论之,即知此种说法之无稽也。】

根据商代传世钟鼎之多与精,更可见其时文化程度之高。

据殷文存一书所收殷器铭文在七百种以上,惟一因有周器滥入,二因有器、盖不分,恐无此数。要之已甚为可观。

若以殷代文化与周初相较。则见其有一派相承之迹。

周代铜器款识,与殷墟文字同出一原,一也。殷墟有骨笄,骨梳,知商人已有束发之俗,二也。甲骨文及铜器中画人坐形,则席地乃殷、周同俗,三也。尊、罍、觚、爵、鼎、鬲诸器,殷、周皆同其形制,四也。兵器戈、矛、弓、矢、刀等,甲文与铜器无殊。殷墟所得弓、矛亦与周器大同,五也。周代字,甲文作等,同有编简之制,六也。殷、周同用贝为货币,“贝”字常见于甲文及铜器中,七也。

盖古代此黄河东、西两隈之交通,早已殷繁,故于商人中亦时见舜、禹故事之流传。夏、殷两代文化已见交融,更何论于起之殷、周。

四、殷周关系

周人灭殷前,两国在政治上早已发生关系,并非为不相闻问之两民族。【谓殷周之先本无关系者,乃崔述丰镐考信录说。】

据传说,周王季曾命为殷牧师,【后汉西羌传注引竹书纪年。】其后文丁杀季历。【吕览首时,晋书束皙传、刘知几史通疑古、杂说两篇。】西伯与九侯、【文王世子:“西方有九国焉。”诗:“我征徂西,至于艽野。”“九”、“鬼”同声。礼记明堂位作“鬼侯”。鬼方正在西方也。】鄂侯【史记晋世家集解引世本:“叔虞居鄂。”即大夏。左隐六年:“翼嘉父逆晋侯随,纳诸鄂。”此在晋南。三公皆在殷西。】又为纣三公,而西伯见囚于羑里。【左传襄二十一年、赵策、韩非子、尚书大传、史记、褚先生补史记龟策列传等书。】则殷周关系已夙有之。或武乙之暴雷震死于河、渭之间,殆如周昭王之南征而不复也。【据此殷之忌周已甚,而周之蓄志翦商亦已久矣。文王死未葬,武王奉文王木主以伐纣,盖以乘纣之不备。及周从之得志,并其先世事皆讳之,若伐纣尽出吊民伐罪之公,并无一毫私存于其间。此犹满清初以告天七大恨兴师叛明,及入关后亦讳不复道也。】

而且殷、周之关系,已显如后代中央共主与四方侯国之关系。

此证之周人自述。诗大雅:“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此见王季时与殷畿诸侯通婚姻也。尚书召诰【召公语。】称“大国殷”,多士【周公语。】称“天邑商”,大诰【成王语。】称“小邦周”,顾命【康王语。】称“大邦殷”。此皆周人已灭商之后之文告。可见以前殷、周国际上地位名分确有尊卑,决非敌体之国,为并世所共认,故周人亦不能自讳也。

更据周人所称述,知当时之殷、周,乃略如以前之夏、商,夏、商、周三代之观念,起源甚早。

召诰云:“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相古先民有夏,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今时既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为兹二国命。”

在夏时已有所谓中央共主与四方侯国之国际关系,【此种政治上名分成立与维持,为考论中国古代史文化演进一极端重要之问题,不可忽视。】及至殷未周初,此等共主与侯国之政治演进至少已有七、八百年以上之历史。而且殷在安阳,周在丰镐,相去千里外,【若以安阳为中心,安阳至丰、镐之距离为半径,画一圆周,约略可以想象殷王室政治势力圈之大概。今殷墟发掘所得海滨居民之器物甚多,知殷人与东方海岸之关系,必甚密切。商亡有箕子避至朝鲜之传说,或殷王室势力本至及于朝鲜半岛也。】政治上能有此名分上之维系与分别,只据此点,即可推想当时一般文化之程度。【实则此层与上论史记列载夏、殷帝王名字世次一节,只是一事之两面。自禹、启以来,中国古史上已有中央共主传世相承千年之久,虽王朝有夏、商之别,政治演进,则仍是一脉相沿。治古史者每忽略此点,好将中国文化压低,好将中国古代猛进,不知其所从来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