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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戒石鉴镜

明代的肃贪反腐与清官廉吏

黄袍加身之后,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也没有忘记他的贫苦出身。十七岁时,还被人叫着朱重八的他便失去了父母和兄长,过着乞讨为生的叫花子生活。正是这样“接地气”的经历,使他对平民百姓的疾苦感同身受,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朱元璋深知,曾经叱咤天下的前朝大元,之所以那么快土崩瓦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官吏普遍贪污腐化。因此,朱元璋在明朝建立之初就特别重视廉政建设。

戴着枷锁的王朝

明初的官场,充分贯彻了“治乱世,用重刑”这个基本原则。对于犯下贪污罪行的官员,朱元璋严厉惩处绝不手软。由他亲自主持制定的《大明律》中,特别将有关赃罪条文单独列出,并且明确规定,官员受赃数目达到八十贯(一贯相当于银一两),就要处以绞刑。他还颁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开创了一些从重惩治贪污官员的典型案例,让大小官员以此为戒。

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监察体制对约束官吏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在中央,有都察院负责纠劾“坏官纪者”,还有独立于都察院的六科给事中以稽查百官之失。地方上,既有提刑按察使司对地方官员进行监察,又派出巡按御史考察府州县官。此外,国家还赋予地方士民直接进京陈事或将危害地方的贪官污吏拿送至京师的权利,并规定地方不许阻拦。

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明朝在开国年间吏治较为整肃廉明。然而,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逐步恢复发展,商品经济日趋繁荣,人们不再满足于糊口度日,开始追求现实的享乐,并向往奢侈安逸的生活,整个社会攀比之风盛行,拜金主义大行其道。与此相应,官场中的风气也每况愈下。为保住官位和谋求升迁,下级对上级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送礼行贿,公然行之。在平时,官员特别是京官,盛行将叶子金夹在书册中贿送,美其名曰“书帖”“书帕”,往往于相见揖让时,“口叙寒暄,两手授受”,人称“世风日偷,如江河日下,不可止矣”。另也有学者指出,明代官员的俸禄标准较低,正一品官员的年俸禄只有1044石,正七品知县的年俸禄只有90石,为官员贪婪腐化提供了借口。

渐渐地,朱元璋悲哀地发现,他一向推崇的酷吏重刑法宝不再有效,血雨腥风中,十五万颗贪官的人头落地,却依然挡不住他的官员“前腐后继”。杀到后来,京官上朝前,皆像赴死一样和妻儿诀别,嘱托后事。下班回家,庆幸又多活了一天。最盛时,官员戴枷坐堂,面刺金印,堂外剥皮楦草,前任贪官的皮囊在风中摇曳。

这样戴着枷锁的王朝岂能长久?郁闷的朱元璋,瓦刀脸上挂满了问号。

出淤泥而不染

到了明中后期,官场已彻底成为贪污的渊薮,腐败的巢穴。此外,由于法网日弛、监察失效、考课舞弊等原因,使得明初严密的监察体系逐渐失去了效果,贪污腐化的趋势愈发不可逆转。大明王朝,已经走过了富有朝气、蓬勃向上的壮年时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败。

然而,也有那么一些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人,保持着一身清廉之气,希望以一己之力挽狂澜于既倒,拯大厦之将倾。

路迎就是这样一位清官。路迎是山东汶上人,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他在湖广襄阳知府任上,严格约束衙门中的胥吏,并坚决打击地方上对小民作威作福的豪强,治绩为当时人所称道。后来,路迎又先后出任松江知府和淮安知府。淮安地处南北要冲,南北往来官员的接待费用以及运输北上物资所需的各项杂费,都向当地的民众摊派,而这些款项的很大一部分,都落入了衙门书役以及驿站官员的腰包。小民负担沉重,苦不堪言。路迎裁革各项浮费,节省了许多有名无实的开支,减轻了当地百姓的负担。淮安人民感其功德,专门建立祠堂为他祈福。

由于治绩突出,路迎被升为浙江按察使。嘉靖十三年(1534年),路迎到嘉兴府视察,知府照例向他馈送银两。路迎不但将馈赠原封不动地退回,还在嘉兴知府的礼单后写道:“此物奚从来,奈何污我?”该知府随后也因为考绩为“不谨”而被罢免。同年,路迎升任都察院佥都御史,巡抚边境重镇宣府。当地军士骄横,往往虚列名籍,冒领、侵吞边镇钱粮。路迎仔细核对军士名单,严厉打击将领克扣士兵钱粮以及冒领、贪污军饷的行为,不到两年的时间,边政肃清。

最有名的清官

要论明代的清官,最有名的当然是海瑞。

海瑞,字汝贤,海南琼山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举人。他幼年生活困苦,深悉民间疾苦。在担任浙江淳安知县时,海瑞只吃粗米,且命老仆在官署空地自种蔬菜以供日常食用,为母亲过寿,他特意买了两斤肉,以至成为传遍街头巷尾的“重大新闻”。万历初,首辅张居正特意派巡按御史查察当时赋闲在家的海瑞,御史只见粗茶淡饭,居舍萧然,不由得叹息而去。

海瑞驭下甚严。他严令下属不许以任何形式贪污受贿。在淳安任知县时,就曾立下规矩,如果有人用钱物到衙门打点关节,无论数额多少,行贿者和受贿者都要被处以枷号两个月的处罚。超标招待过境的官员和使节是当时危害甚大的一种行贿方式,海瑞则力图整治这一风气。还在他担任淳安知县时,巡盐都御史鄢懋卿出巡,此人表面上要求地方一切从简,其实所到之地,极尽搜刮之能事。在即将经过淳安时,海瑞特地上一禀帖说:“传闻所至与宪牌异,欲从宪牌则惧招尤,欲从传闻则恐违宪。下邑疲敝,未知所从。”鄢懋卿见到禀帖,一笑置之,最终绕道而过。

他还将嘉靖朝以后官场贪污盛行、民生凋敝归因于惩处贪官污吏的刑罚太轻,为此他上疏恳请万历皇帝恢复太祖时枉法八十贯论绞的祖制,甚至认为应该对贪赃枉法之徒重新使用剥皮楦草(明初酷刑,剥下人皮,用草填充之)的酷刑。

海瑞的所作所为,对于当时贪污、奢侈盛行的风气,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隆庆三年(1569年),海瑞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因为忌惮海瑞的威严,当地有贪腐劣迹的属吏大多自行辞职离开。在当地监督织造的中官甚至因为海瑞的到来而减少了自己出行时的仆从,平时生活讲究排场奢华的豪强将朱红大门临时涂成黑色。

最为人称道的是海瑞卒于官署后,遗物只有俸金八两,葛布一端,旧衣数件,靠朋友们凑钱才为他入殓发丧。目睹这一切的时人朱良感慨道:“披鳞直夺比干心,苦节还同孤竹清。龙隐海天云万里,鹤归华表月三更。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倾。”

“三字经知县”徐九思

《明史?循吏传》记载了这样一位深受百姓爱戴和传颂的地方官代表,他就是句容县知县徐九思。

徐知县是江西贵溪人,虽官位不高,但刚正廉洁,爱民如子。在徐九思刚出任应天府句容县知县时,有一个狡猾的县吏,拿一份空白文书来偷盖县印,徐九思发现后,要依法对其予以重惩,衙门里的众官员为其求情,但他秉公执法,不为所动。从此,句容官场风气为之一变。

徐九思到句容不久,同僚及当地百姓就逐渐了解到他的“爱民三字经”,即“勤、俭、忍”。“勤”,就是勤于公务,为避免县吏在征税催赋、佥派徭役时营私舞弊,徐九思先是了解乡民的贫富状况,然后再依据实情分配徭役,平衡赋税的轻重,查实豪强隐占的赋额,不再转嫁到贫困户头上。

“俭”,就是节俭裕民。徐九思要求自己“不嗜肉,惟啖菜,佐脱粟”,他在县衙的园圃里种上蔬菜瓜果,饲养了家禽,还把园中的水池改建为鱼池。园中的收获不仅改善了县吏的生活,而且节省了县衙的招待费。目睹当时贪腐盛行、奢靡成风的情形,食不甘味的他苦思冥想,居然想出了这样一个创意——命人在县署前的石屏上刻画了一棵青菜,居中题词:“为吾赤子,不可一日令有此色;为民父母,不可一日不知此味。”两边配上一副对联:“方丈石墙为户屏,一丝画菜为官箴。”以此自勉也警示他人。这块被称作“菜铭碑”的石屏与立于衙署大堂前的戒石碑,赫然成为句容县衙独特的风景线。

“忍”,就是忍让不争。徐九思告诫自己安于清贫,不争名利,不与贪官同流合污。但是他的忍是有原则的,他对自身的名利可以“忍而不争”,对于百姓的利益,则丝毫不忍不让。句容曾遭大旱,官府开仓发粮赈灾。按照旧例,应当将救济粮全部平价出售,粮款上缴。徐九思认为,灾年中真正受难的灾民早已无钱,平价之粮对于他们犹如市价,而有钱的豪民富户却乘机抢购囤积。为此他向上官据理力争,并根据实际情形进行改革,将拨下的救济粮,一小部分以市价出售,以归还官仓;其余大部分粮食,他亲自监督,在县衙前施粥,救助饥民,使有钱者无空子可钻,无钱者却能真正受惠。

荣膺“三字经知县”称号的徐九思,在句容知县任上整整九年。离任时,每天都有大批民众前来与他道别,致使其行程延迟了一个多月。全县民众自发为他建立生祠,将他当作神灵来供奉崇祀。“方丈石墙为户屏,一丝画菜为官箴”这副对联也流传至今,成为清正廉洁的格言。

大明历经276年,不乏这样清正廉洁的官员,虽然受时代和政治体制的限制,他们无法也不可能改变其时政治腐化、吏治败坏的大局,然而,他们与腐化风气相抗衡的铮铮傲骨以及对当时和后世社会的警醒却是不容忽视的。在中国的传统时代,法令制度发挥效用的空间相比于今天要大大压缩,而且已有的法令制度又受制于皇帝的主观意志,并依其需要随意变更。这样,就给社会治理带来了随意性、主观性和不稳定性。官员个人的人格品质、能力和意志等,就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政治和地方管理的好坏。因此,清官们在社会治理、社会稳定以及为百姓谋利方面功不可没,仅以封建制度的卫道士来评价他们是有失公允的。

当然,清官绝不仅仅意味着不贪污、不爱钱,这只能称为廉吏。察吏安民,兴利除弊,谋求百姓的利益,推动社会的进步,才是官员的基本职责。那些历史上流芳百世的“清官廉吏”,在自身奉公守法、安贫乐道的同时,更为人看重的是为官一任,有所作为。

清朝奇案:贪官谋害清官

清嘉庆时期,吏治已出现很多积弊和腐败现象。从结构上来看,腐败最厉害之处,一是漕运;二是赈济。很多官员中的蠹虫不顾百姓死活,侵贪公帑,胆大包天。其实,在任何历史时期,都不乏清官廉吏,但在当时,即便这些官员想有所作为,也不容易,“苟有切求民瘼者,转不得安于位。”

嘉庆十四年(1809年)就发生了一起贪腐官员合伙谋害反贪巡视官员的案件,令嘉庆皇帝龙颜大怒。

嘉庆十三年淮安水灾,官府向该地发放了赈灾款。按照清朝惯例,下发了赈灾款后,朝廷都要派官员去巡视、检查赈灾情况。嘉庆十四年,两江总督铁保派遣新来的知县李毓昌去淮安山阳县核查赈灾情况。

李毓昌到任后,“亲行乡曲,钩稽户口,廉得山阳知县王伸汉冒赈状,具清册,将上揭”。这一来,慌了山阳王知县,按照清朝官场潜规则,他试图用重金贿赂李毓昌,但李毓昌不吃他这一套。事急生计,知县王伸汉叫自己的仆人包祥收买了李毓昌的三个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谋划盗取李毓昌证明王伸汉贪污的证据。但是,已有警惕意识的李毓昌把证据收藏得非常好,一干恶仆无法得手。

狗急跳墙。眼看着李毓昌就要离开山阳县,王伸汉一伙“遂设计死之”。他们如何残害李毓昌?这在《清史稿》中有十分详细的描述:

(李)毓昌饮于伸汉所,夜归而渴,李祥以药置汤中进。毓昌寝,苦腹痛而起,包祥从后持其头,叱曰:“若何为?”李祥曰:“仆等不能事君矣。”马连升解己所系带缢之。

谋害了李毓昌后,王伸汉向淮安知府汇报:李毓昌自缢而死。早就心领神会的知府王毂例行公事,“遣验视之”。当验尸回来的仵作汇报“尸口有血”——非正常死亡时,王知府大怒,“杖验者,遂以自缢状上”。两江总督府收到王知府的汇报,并不详查,即认定李毓昌系自缢而死。

既然是“自缢而死”,总督衙门通知李毓昌家人来迎丧。李毓昌的族叔李太清与另一个朋友沈某来到山阳县,在检视李毓昌的书籍信件时,他们发现了夹匿在书中的半张残稿,赫然写着:“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啗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原来这是李毓昌未写完的禀报总督的书稿。李太清顿时觉得,侄儿死得蹊跷!

李太清迎丧回山东老家后,即同李毓昌的妻子开棺验尸。“启棺视,面如生。以银针刺之,针黑”,就当时的医学经验来说,这就意味着死者是中毒而死。

李毓昌是家族的荣耀,才当官没几天,就被不明不白地害死了,李家人极其忿恨,“李太清走京师诉都察院”。一个派去核查赈灾款的官员竟然被毒死了!嘉庆皇帝大为光火,“命逮王毂、王伸汉及诸仆,至刑部会讯”。同时,嘉庆皇帝派遣李毓昌家乡的山东按察使朱锡爵再去检验李毓昌的尸身。经过认真查验,发现李毓昌先中毒,后被勒死。

嘉庆皇帝震怒,下旨“斩包祥,置顾祥、马连升极刑,剖李祥心祭(李)毓昌墓。毂、伸汉各论如律,总督以下贬谪有差”。嘉庆皇帝还写了首《悯忠诗三十韵》指斥贪官、表彰李毓昌,其中最痛彻肺腑的两句是:“毒矣王伸汉,哀哉李毓昌。”

晚清海关廉政启示录

英人赫德(Robert Hart)在北京的总税务司官邸是一座四合院。

其实他完全可以像那些驻京的英国外交官员一样,住在一幢舒适的英式洋房里。但赫德不,他牢记自己的身份,时刻提醒自己是清政府的雇员。

当时的中国海关,明明是大清国的行政机关,却在金发碧眼的洋人管理之下。这一由外籍税务司系统所控制的特殊机构,因此被形象地称为“洋关”。

这是晚清政府的无奈之举。考虑到外国人比大清官员更了解国际法,也较清政府官员清廉,便拟定海关总税务司一职由外国人担任。赫德就是管理“洋关”的最高首长。

言出必行,为做好表率,赫德以为,作为一个中国政府的官员,他就应该住在中国政府提供的官邸里,所以只能是一所中国式房子。

但这座四合院恐怕在全北京都独一无二,因为大清海关驻伦敦办事处主任金登干给赫德订购了一个洋玩意儿——抽水马桶。

不知是否有意安排,四合院所在的勾阑胡同和恭亲王王府所在的柳荫街相距不远。所以,除了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公干,王府也是赫德经常登门拜访的所在。每次离开,他都忘不了亲王眼神里的期许。无疑,对到处弥漫着腐朽气息的晚清政府来说,新型海关就像从外部世界吹来的一阵清风,令人耳目一新。在亲王看来,那些贪腐成癖的“自己人”实在不靠谱,把海关交给“虽系外国人,尚属驯顺”的赫德打理,放心。

赫德更加忘不了的,还有那次人数不多、规格很高的饭局,就在那道山西名菜糖醋鲤鱼端上桌时,亲王意味深长地说起了一个典故。

话说东汉南阳太守羊续,为官清廉,在拒腐方面很有一套。一天,羊续的属下府丞焦俭见羊太守过于清苦,便给他送了条活鲤鱼。面对这条鱼,羊续左右为难,无奈之余,只好暂且收下,等焦俭一走,便叫人把鲤鱼挂在府邸屋檐下,没过几天,风吹日晒就成了一条枯鱼干。直到有一天,焦俭又笑嘻嘻地拎着一条更大更鲜活的鲤鱼来拜访羊续。羊续不说话,只是笑着指指那条悬挂着的枯鱼干。领悟到长官的一片苦心,焦俭红着脸,收起鱼退了出去。从此,风干之鱼便成为活生生的教材,瞪着苍白的死鱼眼,警示后人别再行贿进贡。这件事传出去后,府吏们被羊续的高风亮节所折服,以后再也没人来礼贿他了,“羊续悬鱼”的典故也就流传了下来。

来华十年,赫德虽说对史籍旧章多有涉猎,可中国历史实在太悠久,戒石他见过,也知道来历,羊太守的拒腐传奇,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但聪敏的赫德马上就明白了亲王的深意。1700年来,有几个熟读典籍的官员不知道这个出自《后汉书》的典故?他们却依然陷入贪渎的怪圈。

不能说大清的统治者们无所作为。前清时代,对官员的考察、监察、惩罚,沿袭了历代王朝的一整套制度,比如设立专职御史官,其职责就是弹劾贪渎官员,但这套监察制度是为专制君主量身定做的,人治色彩很浓,其效用受皇帝的性格和能力影响较大。御史制度通过以官纠官的形式来进行反腐,其调控官场的意味应该更浓。在统治集团日益腐化,政治腐败每况愈下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例外地会不断腐化,“专徇赃私,骄恣跋扈”,成为内部政争的工具。

或许,这个“几无一处衙署干净”的庞大帝国,就像未经处理的鲜鱼一样,早已糜烂腐败了。

为报答亲王的知遇之恩,赫德曾不止一次许下诺言,要在林林总总的衙门中,保证“海关税司一枝独清”。现在,亲王借鱼说事,敲打自己,一定情非得已。要知道,海关税收可是亲王最后的依靠。

赫德的表现没有让亲王失望。不和别的衙门比,就拿海关自身来说,由他管理的“洋关”(“新关”)比清政府官员主管的“常关”(“旧关”)要好太多。前者负责外轮货物的稽查征税,工作效率高,不论是“洋员”或“华员”,都能清廉自守;后者管理国内民船贸易,则懒散草率,贪腐连连。

早在“新关”设立前的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中国就建立了四大海关:粤海关(广东)、江海关(江苏)、闽海关(福建)、浙海关(浙江)。它们都是由清朝官员管理。由于管理散漫松弛,受贿纵私成风,走私漏税一直十分严重,清政府应入的关税被层层私吞。1852年,江南道监察御史梁绍南上奏称,经粤海关管辖的地域仅白糖、冰糖每年就进口不下五六千万斤,但在当时粤海关的记录上,仅得一千五六百万斤。梁绍南说:“近年以来绝少呈报(进口的白糖冰糖),其为偷漏,更属显然。此外如进口之洋参,出口之绸缎,皆属大帮货物,近年税册,俱觉寥寥。广东如此,外省各关口均同此弊,概可想见。”

用人唯亲则是公开的事实。以粤海关为例,作为当时全国四大海关中最重要的海关,据旧《粤海关志》记载,嘉庆二十三年,钦派粤海关的一位监督,就将他的24位家人和41位手下巡役安插到粤海关下面的总巡口、黄埔口、江门口等各总口和小口担任各式要职。他们的薪水,由监督署办公费开支。这并不是个案,当时粤海关的监督都是这样做的。

当时,清政府征收的关税其实并不多,主要有两项:船钞和货税,而货税的税率极低。但是,粤海关的官员们巧立名目私设的各种税费却多得惊人。例如,黄埔口就向过往船舶货物私收进港费、离港费、停泊费、粮道捐、分头、火耗、验舱、贴写、领牌等近70项,所得统统被上下官吏私分。1763年,两广总督苏昌上奏称,粤海关各项陋规银两,“每年不下六七万两,从前原系丁役私收入己”。对于这些陋规银两的征收,外国商人强烈不满,屡次要求清政府减免,但往往旧的规费被上级明令缴公,新的规费名目又现,至于其他私相授受的贿赂,更无法统计,总归是“瞒上不瞒下”。

于是海关就成为清廷最著名的肥缺,被中外商人指责为清代官员腐败的典型代表,名目繁多花样翻新的贪腐案件层出不穷,俨然是腐败的重灾区。为什么赫德一到任,就能“刷新关政”,杜绝舞弊,而常关却还是吃拿卡要,涛声依旧?赫德到底用了什么样的点金之术,化腐朽为神奇?

还是让那条鲜鱼来告诉你答案。同样是送鱼,看看在赫德铁腕治下的洋关,有着怎样的遭际。那时闽海关的一位外班关员,午夜交班后提着一条鲜鱼兴冲冲地回家,被查岗的外籍副监察长半路撞见。洋监察可没有羊太守那样的慢功夫,他立即询问鲜鱼的来历,最后查实,这条鱼来自报关人员的馈赠,于是在逐级呈报后,根据规制将这个可怜人儿清理出海关,永不录用。

在清代,官员的俸禄一直是相对偏低的。早在康熙年间,御史赵璟就曾上奏:“计每月支俸三两零,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这导致清代公务人员的薪水只能是点缀,加上送礼之风日盛,除了“三节两寿”(“三节”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指官员自己和官员夫人的生日),更是创造出告别送别敬,冬天送炭敬,夏天送冰敬,不胜枚举,营私舞弊贪污受贿便成了潜规则。有一位叫李慈铭的低级京官的日记表明,“从1863年到1888年,他的全部收入有将近一半来自馈赠。”

这一切,赫德都了然于胸。他实行了与清政府完全不同的高薪养廉制。海关内外班职员的薪酬十分丰厚,比起朝廷官员,差距不可以道里计。就以那个外班关员为例,尽管外班相对内班地位较低,但在这个系统里最低一等的钤子手(验货员),每年薪俸也有600两,而做到最高层级的超等验估,每年的薪俸高达2400两。什么概念?一位当朝六品官员的年薪也不过500两左右。而且,海关工作稳定,待遇优渥,只要遵守制度不出岔子,就可定期升级加薪。关员告老还乡时,还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十年薪俸的退休金,这也是其他衙门没有的福利。

这就是赫德在海关推行的退休制度及养老储金制度。平时待遇优厚,退休了还有一笔可观的退休金作为养老保障,海关关员在岗时便无后顾之忧,可以安心工作、死心塌地服务。而且,服务年限越长,养老储金积累越大,越到后来越舍不得放弃。如此,养老储金实际上成了促使海关关员保持操守、廉洁行政的保证金,无形中增加了对关员的管理效力。海关关员们在权衡利弊后,大都不想为贪污冒风险。

大清也有明白人,顾炎武就说过:“人皆患吏之贪,而不知去贪之道,人皆喜吏之清,而不知致清之本。必欲去贪致清,在乎厚其禄均其俸而已。”但洋海关的种种优越待遇,却是当时其他机构所不能及的,也无力提供的。

若有人敢贪污,就会受到连坐处分,使敢于试法者望而却步。洋海关有着严密的税款完纳和呈报制度,每个业务流程和环节都不可能集于一两个人完成,使报关商人与海关关员相识相熟的程度降低到最小,即使有贪念的职员都无机可乘,想贪而贪不到。

赫德既然敢对亲王许诺,要保证洋海关的纯洁性,必然要彻底整治贪腐行为。他在《局外旁观论》中写道:“(我中国)制度本极精详,而日久尽为虚器。”因此,监督从他本人做起,这样就没有人可以不受监督,也没有事可以暗箱操作。此外,他多次强调制度的执行力,如果发现哪个职员不检点,一旦上报税务司,必然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端的是反腐倡廉严抓不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所以,洋海关各级人员无人敢越雷池,那个悲催的关员可以说一不小心,便生生将金饭碗给打碎了。

再来看看洋关是怎样用人的。与常关一向的任人唯亲不同,赫德统治下的海关,在全球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考。每一个新人的录用都慎之又慎,并按考试成绩和有无发展前途的次序录用。赫德多次发话:“不够格的一个也不要,就是总税务司的儿子也不例外。”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他的广州牧师朋友希望赫德能够为其儿子乔治?俾士安排一个职位。赫德虽然碍于朋友的面子不好推辞,但他要求小俾士到海关伦敦办事处报名参加考试。赫德也的确把乔治?俾士的名字列在寄给金登干的推荐报考名单之中,同时他也捎去了一张字条。不过,字条上面赫然写着——“谁不符合我们的条件,就不录用”。结果,这位在伦敦大学深造过的毕业生不幸落榜了。可是,更多的出自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的高材生却被赫德罗致麾下。

赫德也清楚,他之所以这么清正廉洁,除了个人修养,更有外在因素,一是前任的前车之鉴提醒他,清廷是绝不允许他犯错的;二是英国政府视海关为对华关系的基石,他的任何贪腐行为都会有损祖国利益;三是俄、法、德等国对海关总税务司宝座虎视眈眈,就等着他出丑闻,“便可取而代之”。于是,赫德不得不模范地遵守他自己亲手制定的一项项规定,一个带头奉公守法的海关首长,就这样在制度的藩篱下成长起来,以至于恭亲王奕?禁不住感叹,“要是我们有一百个赫德就好了”。

杰出的人物无法复制,有一个赫德已然足够。因为,他的确没有辜负恭亲王的殷切希望。1899年,海关税收达到了惊人的三千万两白银,比他入主海关时的六百万两,翻了五倍。赫德管理下的海关创造了一个神话,几乎占了清政府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而在这漫长的36年中,整个海关所发生的贪腐弊案,只有区区五起。

可是,一花独放不是春,再多的银两也无法填补这个帝国的千疮百孔。就在1898年,恭亲王怅然离世,他苦心经营几十年的“洋务新政”(洋务运动),随着北洋舰队的全军覆没,黯然收场。

这样的结局,赫德始料未及。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这场他曾经无比看好全力辅弼的变革,会被后世的学者揶揄为“跛足运动”。不过,相较晚清衙门的腐败成风,无官不贪,洋海关却能做到廉洁高效,赫德也算对得起恭亲王与大清了。

民国反腐“肌无力”(上)

法制悄然起步

民国鼎革,共和肇建,作为创建者,孙中山痛恨贪腐,决心肃清之。他从宣誓就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那一刻起,就开始致力于构建反贪腐的机制。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表示,南京临时政府将以“诚挚纯洁之精神”,施行廉洁、统一、合理之财政政策和措施,“此后国家经费,取给于民,必期合于理财学理,而尤在改良社会经济组织,使人民知有生之乐。是曰财政之统一。”革命初成,新政肇始,领导人抱有清明吏治、振兴政权的决心和信心。依据三权分立原则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试图减少因没有制约而滥用权力的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较好地体现了民主、权力的制衡及廉洁、反贪的精神。无奈新政苦短,革命党人的一腔抱负未及实施,也无法检验其是否适合中国,短短的三个月后,孙中山被迫让位,一切反腐条文皆成故纸堆。

1912年3月,北方大地乍暖还寒,袁世凯继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从南京迁至北京,史称“民国北京政府”或“北洋政府”。这个政府的政治架构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就监察制度而言,其力量就显得十分薄弱。各级官吏违法渎职的情况日益增多,利用职权卖官鬻爵、贪赃枉法的各种丑行屡见不鲜。深谙封建官场旧习的袁世凯这样形容当时的大小官吏,“或偷懒旷官,或瞻循误事,或奢靡害俗,或嬉游耗时”,如不及时整治,危害甚烈。

《临时约法》规定,国会对行政权力享有监察权,迁都北京后,袁世凯效仿清政府的都察院,专门开设了平政院作为监察纠弹机构,直接隶属于大总统。设立平政院,将中国传统御史制度与西方行政法院制度糅合在一起,利用比较公开的方式监察行政官吏,为“民告官”提供了制度保证,对于提高人民的权利意识起到了推动作用。平政院处理的案件对象,从书吏到县知事、道尹、省长、都督、部长乃至国务总理皆有,在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可谓开天辟地。

接着,袁世凯着手完善北洋政府检察系统,效仿御史制度,成立了肃政厅,负责纠举违法渎职官员,而纠弹处理权则掌握在他的手中。厅长官为都肃政史一人,设肃政史16人。时人称都肃政史和肃政史为“都老爷”,即是沿用对前清左都御史和给事中御史的称谓。这个针对官员腐败的监察机构直接对袁大总统负责,按照《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对赃官的处罚很重,其中第二条规定:贪赃500元或1000元以上,即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肃政厅存在时间不长,1914年3月成立,1916年6月裁撤。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肃政厅雷厉风行地执行职务,全方位介入国家事务,查办了400多个省级官员的案子,在整肃官纪方面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14年6月代理都肃政史夏寿康等纠弹京兆尹王治馨纳贿贪赃案,王治馨最后被判处了死刑。民国初的京兆尹,相当于北京市市长,属于正部级官员,其职位之高,在当时的腐败弹劾案中实为罕见。该案办理速度之快,涉及关系之广,成为奇案大案,却也依稀可辨幕后的那只看不见的手。

人治仍是主导

王治馨在前清时就曾因贪污被袁世凯下令斩首,经多方说情方幸免于死。其后,王攀附上袁世凯的亲信赵秉钧,追随其投身警界,一路官运亨通。

王治馨原本就有的贪赃受贿的恶习,并没有因为民国来了就有所改观。在京畿最高长官——京兆府尹任上,他越发肆无忌惮了。京兆府当时所辖24县,除一个县令因有强大后台未向王行贿,其余23个县的县官每人都向其“孝敬”,其赃款共达五万以上。如此大规模的受贿,即使在清朝200余年间也是鲜有所闻。此外他又买卖官职,明码定价,第一等县为五千,二等三千,三等两千,影响恶劣。王治馨贪得无厌,且生性狂妄,在一次宴会上,他和一名肃政史官员聊天,谈兴所至,竟然逞一时之快谈及自己贪赃纳贿的各种情由,丝毫没有顾虑对方的身份。然而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位肃政史官员随即展开调查,并对王进行弹劾。王治馨闻其恶行败露,迅速将有关证据毁灭殆尽,导致此案久悬不结。后来经肃政史调查簿记,又查出王治馨委托一家商号代办税款等违法事实,于是又提出纠弹,此案后交司法部,终于水落石出,王无从解释,锒铛入狱。

由于王治馨在警界的广泛人脉以及与赵秉钧的密切关系,在他被捕之后,许多人为之求情,请求袁世凯“念旧部之谊,贷其一死”。贪赃纳贿,本是晚清和北洋官场上司空见惯的事,但对于惩办王治馨一案,袁世凯却很有决心。在外界看来,他是要拿王治馨开刀,祭奠其为整饬吏治而打出的反腐大旗,其实内幕真相远不止如此,中间还掺杂了私人恩怨和政治因素。

王治馨和袁世凯是有过节的。那是1913年3月20日,国会中反对党领袖宋教仁倒在上海火车站月台的血泊中,一时舆论哗然,指斥袁世凯、赵秉钧为幕后元凶。袁世凯自然加以撇清,真假莫辨之际,王治馨在不同场合发表了不合时宜的谈话,声称宋教仁之死,赵秉钧不应该负责,应另有其人。此言一出,好像是为赵辩解,但实质却是将嫌疑指向了袁。王治馨竟敢出卖袁大总统,他也真是活腻了。

于是,袁世凯收到肃政史呈上的王治馨贪渎报告后,如获至宝。马上批复,由大理院开庭判决,处以死刑。从判决到执行,没超过24小时,办理之迅速,前所未有。

此外,虽然平政院和肃政厅都有监察职能,大总统对其裁判却有最后的决定权,因此,它们实际上是袁世凯的御用机关。袁世凯暴死后,1916年6月13日,“辫子军”统帅张勋闹复辟,胁迫黎元洪解散国会,肃政厅也同时被裁撤了。

腐败玩到极致

肃政厅裁撤后,北洋政府机构的监察职能明显弱化,加上大总统独裁权力日益加强,历届军阀政府走马灯似地更迭。黎元洪、段祺瑞、冯国璋、曹锟等各届总统,都曾公开地进行各种贿买和贪污。国会多次被解散,贪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上梁不正下梁歪,各级政府机构和普通官吏的贪污腐败行为也不可计数。其中,最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行贿和贪污受贿案,当属曹锟贿选总统。

曹锟是在袁世凯死后被拥为直系军阀首领的。为赶走黎元洪,登上大总统宝座,直系军阀纷纷发出要进行总统选举的呼声。

根据《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选举会必须有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议员出席才能召开,当时的国会议员共有870名,也就是说,总统选举会的法定出席人数至少应有580名。而为了抵制曹锟发起的总统选举,孙中山派人到北京活动,欢迎议员们南下广州;军阀卢永祥也派人到天津设立议员执行处,以每月300元薪金的待遇动员议员南下上海;东三省议员也随张作霖回到了东北。这样,总统选举终因人数不足而无法举行。

1923年6月上旬,曹锟见无法利用正常政治秩序达到自己当总统的企图,于是就招募流氓组成“公民团”,天天组织集会,要求黎元洪“即日下台”,又唆使冯玉祥等中级军官300人到黎元洪家索要军饷,逼迫威胁,动摇其意志。6月13日,黎元洪在纷扰之中被迫出走天津。

同时,为了把出走的议员们拉回北京,曹锟决定用金钱来收买选票,他在甘石桥成立了“议员俱乐部”,以众议院议长吴景濂一手包办,掀开了贿选大幕。

为了筹措贿选经费,曹锟手下到处搜刮。如曹锟四弟曹锐借口筹款,株连到很多无辜的人,大名商会副会长冯化远被诬告为“制毒贩”,逼罚10万元,最后被吓出精神病而死;天津证券物品交易所也被他以筹措军费为名肆意提取资金,交易所最终不支倒闭;曹锟另以借军饷为名,通令所属170个县份,分大中小3级,每县筹借1万元到3万元不等,搜刮民脂膏血,以供其贿选支用。诸如此种,敛财手段多不胜数,共计筹措到1350多万元。金钱的“魅力”确实吸引了许多议员,他们陆续返回北京。

凑足法定大选出席议员的人数是必须的,当局临时决定:即使不给曹锟投票,但出席会议者也发给5000元支票一张。10月5日总统选举当天,北京全城军警宪一齐出动,在会场外荷枪实弹监视议员。下午2时正式投票,至4时完毕,当众点票:投票总数为590张,曹锟得票480张,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五任大总统。

曹锟以金钱钞票为阶梯,终于爬上了梦寐以求的总统宝座。他的上位,实在是民国历史上最高级别的贪腐闹剧。

贿选不得人心

历史总是在曲折中前进。辛亥革命之后,中国顺应世界大势走向共和,袁世凯帝制自为的倒行逆施和张勋复辟的丑剧都只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到了后袁世凯时代,向来信奉“有枪就是草头王”的北洋军阀们,居然也“臣服”在共和体制的法律秩序面前,对施行暴力和专制感到心怯而“低头”,因此不惜大量动用金钱制造舆论,百般讨好议员。贿选是选举的大敌,在选举人被贿买的情况下,就不可能有公平的选举。

曹锟贿选的丑恶行径激起了公愤。全国各地纷纷举行抗议集会和示威游行。孙中山指出,曹锟的贿选,是“文明之国家所认为奇耻大辱者也”。民众舆论咒骂曹锟为“贿选总统”,受贿议员为“猪仔议员”,国会为“猪仔国会”。终于,在人民的唾骂声中,曹锟只当了短短一年总统,就被冯玉祥发动的“北京政变”赶下了台。

北洋政府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在反贪腐的制度建设、政治措施和实际行动中,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在这个社会大转型时期,民国总统的独裁权力却不断增强。虽有国会的存在,但自袁世凯起,面对历任军阀总统刻意构架的体制所形成的绝对权力,没有任何外部力量能够对其有所约束。越是独裁专断,权力越是集中,越是注定了民国时期的反贪污腐败患上了“重症肌无力”——一种慢性的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开始还重拳出击,气势磅礴,接下来也还有那么一些力度,直到渐渐疲软,任由中西腐败手段相融合而无能为力。

民国反腐“肌无力”(下)

蒋介石于1928年5月率百万大军进行二次北伐。6月,在皇姑屯的升腾烈焰中,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伤重不治。两天后,北伐军占领北京城,统治中国16年的北洋政府,就这样退出了历史舞台。

其实早在一年前,蒋介石就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为了长治久安,这个自诩继承了孙中山衣钵的中年人,信誓旦旦地号称要将反腐进行到底。那么,这个打着“国民”旗号的新政权,果真是像它自我标榜的那样清廉,还是继续民国反腐“重症肌无力”的梦魇?

反贪机制看上去很美

1928年3月17日,一个春和景明的周末。这一天,蒋介石“五时半起床,往军官团及军官学校巡查,散漫腐败情形不胜悲愤!”直到晚饭后“薄暮游乡,携三妹同行,兴焉”。他的心情如经历了过山车一般的起伏。临睡前,蒋介石在日记结尾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如何能作育人材,激励士风,使其热心勇敢,廉洁奉公也”?

这是蒋介石执掌党国大权并不太久的时候写下的日记,可以看出,他对腐败散漫的愤慨与失望,欲寻良方加以整治。事实上,此时国民政府的贪腐情形还远远没有发展到后来不可收拾的地步。

蒋介石命令手下大小“文胆”,抓紧制定各项反贪腐制度。从《中华民国刑法》《国民政府组织法》,到《国民政府监察院组织法》《惩治贪污条例》,不仅对反贪污腐化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还拟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审计监察机构,而行政监察反贪部门的设置更是完备得出奇,诸多惩戒委员会分类之明细也令人咋舌。反贪机制则逐步发展为弹劾权、调查权、纠举权、建议权、纠正权、同意权和监视权。监察、反贪、惩戒职权齐备,蒋介石不可谓不用心。

然而,制度层面的条文规定和相关机构的全面设置并不是反贪腐的保险箱。南京国民政府的反贪制度建设,同样经历了一个由强力建设、趋于完备到作用日渐减弱直至名存实亡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从上到下对反贪的执行力度由强转弱,反贪机构的设置最后只能流于形式,反被当局者、执权者践踏、破坏,位高名赫的监察官、检察官沦为只抓“小鱼虾”的“病猫”。

大发国难财的丑恶

抗日军兴,尤其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抗战的重要性得到美英等国的肯定,重庆国民政府的国际地位得以提高,国际援华物资开始不断地运往中国。然而,抗战物资的不断集中,却点燃了贪财者的欲望。从政府官员到部队将领,看到缺少监管的财物从手中经过,心底难填的欲壑张开了大口,他们中的许多人一次次地把这些本该用来挽救民族危亡和同胞生命的财富占为己有,大发国难财。蒋介石对这些大大小小的贪腐案心知肚明,在不同场合痛斥这是国家纲纪的败坏,是道德良心的泯灭。尽管他施以严刑峻法和军法审判两手,也无济于事。

当时,大发国难财的渠道除了物资、黄金和外汇,还有发行公债。官僚豪门及政府高官往往借派售公债、发行储蓄券及举借外债之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大手笔地贪污。仅1942年一年,国民政府就发行了4种内债,一笔储蓄券,还争取了大量的外国贷款,最大的两笔是美国提供的5亿美元和英国提供的5000万英镑贷款,这也引发了抗战时期著名的美金公债案。

1942年,中国抗战进入最为艰难的时期,美国向中国政府提供了5亿美元贷款,试图以此提振中国军队的士气,牵制日军,减轻美军在太平洋战场上的压力。财政部长孔祥熙制定了使用计划,以3亿美元向美国购买黄金存于美国,以1亿美元发行“美金节约建国储蓄券”,1亿美元作为“同盟胜利美金公债”的基金。

公债在这年的春天发行,因其收益高,慢慢打开了市场,趋于热销。到次年春,公债尚余5000万美元,孔祥熙等贪利逐财,遂打算据为己有。他命令中央银行以发行额满为由停止出售,并在内部瓜分完毕。消息传出后,引起外界极大不满。适逢国民参政会在重庆召开,参议员黄炎培、傅斯年、陈赓雅等联名提出质问案,监察院院长于右任也对孔祥熙提出弹劾案。此时孔祥熙正好赴美开会,蒋介石无法对参政员交代,遂密令财政部代部长俞鸿钧密查,断定孔“授意中央银行职员朋分公债券事”,并查得他们此次共鲸吞国币20多亿元,且有证据无法抵赖。蒋介石大怒,经不住宋美龄再三求情,最终处理结果只是“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及国库局长吕咸,辞职获准”。

与处理美金公债案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蒋介石不顾孔祥熙的说情和反对,亲自布置,从重、从严办理了林世良贪腐案,赢得了短暂的喝彩。林是孔的亲信,因贪污150万元而被处以极刑,震动政坛。或许,蒋介石试图以此立威,整饬纲纪,严惩贪污,修明政治。1943年6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了《惩治贪污条例》,以增强对贪赃枉法者的震慑力,加强战时非常时期的统治。同时,为加强监察机构的职能,在监察院内创立了纠举权和建议权。还设立了税务督察专员制度,分区督察,加强对地方的监视与震慑。而作为战时“民主窗口”的国民参政会,尽管没有实际制裁权,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震慑作用。

到了抗战后期,又有了新花样。那就是国民党部队经商和军队将领“吃空饷”“营走私”。蒋介石对此异常气愤,他在日记中写道:“现在军人经商的流弊恐各战区都不可免,希望各位司令长官与总司令严切取缔与禁绝,如有经营商业贩卖仇货的,一律视作通敌论罪。”

在他授意下,战区巡察团四下逡巡,及时惩戒各战区违法失职的公务人员,尤其对抗战不力或贻误战机的军政机关人员,随时予以建议或纠正。但这种威慑力是有限的,军队里的贪腐行为依旧盛行,“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抗战的进程。

登峰造极的“五子登科”

1945年8月,抗战苦熬八年,胜利一朝到来。对于经历了长期动荡生活的国民政府大小官员来说,首先想到的是个人利益。接收沦陷区后,大量的财富呈现在内地飞来的“胜利者”面前,房子、条子(金条)、票子、车子、女子,“五子登科”,无一不刺激着这些道德缺失者们的贪欲。“在财富面前,很多持重的人也失去了自制,补偿心理掩盖了廉耻心,甚至不要白不要的心理和从众的心理,也一再麻痹着他们的神经”。接收时,事先并未做周密的安排,没有制定一个管理有效的计划,加之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腐败横行。

在国民党接收大员的操纵下,“接收”变成了“劫收”,这是抗战胜利而国民党政权丧失民心的起点。国内外许多人愈发认识到,体制腐败是国民党政权在大陆迅速败亡的根本原因。美国国务卿艾奇逊致杜鲁门总统的信很有代表性:“我们的观察家于战争初期在重庆所看到的腐败现象,已经察出国民党的抵抗力量受到致命的削弱。国民党的领袖们对于他们所遭遇的危机,是无能为力的。国民党的部队已丧失了斗志,国民党的政府已经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国民党的部队无需别人来击败他们,即已自行瓦解。历史一再证明,一个对自己失去了信心的政权,和一个丧失了士气的军队,是经不起战斗的考验的。”

1947年3月,国民党召开六届三中全会,承认“党的病状已陷于积重难返之势”,提出“反对个人利己主义,抨击升官发财观念”,要求“随时淘汰投机分子、动摇分子、腐化分子及恶化分子,以保持党员成分之纯一”,同时提出“加紧监察工作”。六届四中全会甚至规定党员及政府机关干部皆需登记财产,不登记者开除党籍。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个规定最终未能见到天日。

以“五子登科”的“劫收”为标志,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的经济形势丝毫没有恢复好转。随即解放战争开始,投机者借机操纵图利,导致通货膨胀、物价暴涨。1948年的上海,一包米6月售价法币670万元,8月就涨到法币6300万元,人们用麻袋装满纸币,却只能兑换一点点大米。

蒋介石痛心疾首,他在国民党中央全会上言及战后接收中的贪腐乱象时,捶胸顿足地呵斥:“你们这样乱来,不想想党国,不想想自己的前途,也要想想你们的家人啊!”

面对愈演愈烈的态势,蒋介石也曾想办法来进行制止,但一旦牵涉统治集团的高层,涉及家族利益、豪门利益,最终往往就是不了了之。时人对此曾评论说:“目前的法律,我不敢说保障不了人们,却确确实实地做了贪污大吏们的护身符。法律既失效用,贪官气焰,更一发不可收拾。清查‘豪门资产’的呼声于是应运而生,甚嚣尘上……但事实上,呼者自呼,听者还不是当作耳边风。”

介石与戒石

蒋中正,字介石,与“戒石”谐音,熟谙中国传统文化的他,何尝不知道“戒石”寓意着戒贪?但他这个“介石”,在执掌国民政府的岁月里,是否真正把“戒石”精神贯彻到底呢?

除了戎装,蒋介石日常生活总是一袭粗布长袍,一杯白开水,简单低调。不论时人还是后人,在评价他时,大多都认为他本人是不贪腐的,他和宋美龄也少有贪腐的传闻和行为表现。但是,蒋介石本身不贪不占,就能跟国民政府糜烂透顶的贪腐现象撇清关系吗?作为最高统治者,自然脱不开干系。

蒋介石最大的责任就在于嗜权与独裁,“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全和扩大权力。因此,他一方面采取措施,压制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另一方面在自己周围只用些愿意充当工具的人。”据说蒋在考虑军政领导岗位的人选时,更多是注重其“忠诚”,而不是能力。“中国人中几乎公开认为,他对下属的腐败是乐意的,因为一个人如果变得腐败了,那么对他就更加唯命是从了。”(朱汉国《1949:历史选择了共产党》)

一个腐败且不被惩治的官员,往往是颗有毒的种子,最终被那些有贼心没贼胆的权贵者效仿,慢慢地,有样学样,贪腐无孔不入,荼毒整个官场,再也不是人力所能控制。而当官僚习气日重,贪腐糜烂遍地之时,蒋介石后悔也来不及了。

1948年,蒋介石越发感到贪污问题的严重和对于国民党政权的威胁,但只能将他的全部愤慨与忧虑,倾吐在日记中了。

1月16日:“重庆高级机关与主管官之贪污索榨,不道德无廉耻之腐败情形,闻之色变,不知革命前途究将如何结果,不胜悲痛之至。”

6月8日:“每念中央军队高级将领之贪污富有、淫佚无度以致忠勇之气荡然,廉耻之心扫地,是以不能整军。”“忍痛断臂与除毒,祛除情感,惩治贪污。提倡民主法则,加强群众监督力量,涤荡官僚恶习,与铲除豪门资本。建立组织与制度之基础。建立干部政策,慎选核心干部与新陈代谢法令之树立。”

1949年8月13日,蒋介石翻读旧日记,对国民党“干部无人,贪污怯弱”的情况,感到“悲愤之至”!这时的蒋介石还在做着最后的努力,又是出台法规,又是成立机构,但最终收效甚微。

蒋介石到底也没能为国民政府立好那块“戒石”,他所有的反贪努力都走向了死胡同,这也成为他和他的政权最终覆灭、败退台湾的主因。在那悬于海外的孤岛上,他痛定思痛,训斥那帮恨铁不成钢的败军之将:“今天,我痛心地指出,从抗战后期到现在,我们革命军队中表现出的贪污腐败,真是无奇不有,简直难以想象。”

“这样的军队就不能不走向失败!”蒋介石结束训话的手势依然坚定。不过,倘若真是实至名归的“革命军队”,又何至于此?!

闻一多案:民国司法之死

“闻一多案”后,政治的贪婪彻底左右了司法。彻底丧失自由知识分子支持和民心的后果是国民党政权的加速崩溃。台湾学者朱文长教授曾撰文指出:“在国共两党的政治斗争史上,闻一多之死是一个里程碑。”

闻一多被暗杀时,梅贻琦正在埋头处理西南联大的复员事务,傍晚五点多,潘光旦夫人忽然急急地跑来了,说闻一多在回家的路上被当场枪杀,“多人围击,必欲置之于死。”

这一天是1946年7月15日,听闻这一消息,身为西南联大常委、清华大学校长的梅贻琦当场呆住了,立即派人前往闻家照料。在离家门仅十余步的地方,闻一多的鲜血淌了满地;闻一多的长子闻立鹤为保护父亲也身中数枪,被送往医院抢救;闻一多的夫人高孝贞受此巨大的刺激,心脏病复发,卧床不起。

同时,梅贻琦急电国民政府教育部:“加急!南京教育部朱部长钧鉴:今日下午五时,在西仓坡宿舍门外,本校教授闻一多为暴徒枪击立毙,其余重伤。同人极度惶恐,谨先电闻。”这一天的晚上,梅贻琦在日记里写道:“此何等仇恨,何等阴谋,殊使人痛惜而更为来日惧尔。”

正在庐山避暑的蒋介石也很快接到了消息,这个突发事件让正志得意满的蒋迅速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困境之中,他在日记里写道:“昆明李闻被刺案殊所不料,干部之无智无识,徒增政府情势之险恶,领袖地位之不利,可痛之至。”

不仅仅是梅贻琦和蒋介石,还有更多的人在闻一多事件发生之后,都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曾倾倒在南京国民政府一侧的政治天平,此刻又在发生新的微妙的逆转。

群情

闻一多是李公朴殉难经过报告会上,即席做了他著名的《最后一次演讲》后被暗杀的。在此之前,中国政局刚刚走过了一段“过山车”般的急剧转变;闻一多之死,对于众多关注政治走向的知识分子来说,无疑是一次更大的刺激。

1946年1月,在美国特使马歇尔斡旋下,国民党、共产党、民盟、青年党以及社会贤达的代表在重庆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在几经周折后,通过了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改组政府等决议。这是自国民党一党训政以来,第一次由国内各种政治派别平等、公开地决定国家大事。

眼看中国即将踏上宪政之路,人人都为此兴奋不已,马叙伦用生动的语言写道:“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现在是被鸡唱出了曙光,怎样不叫人们对这个曙光发生欣慰,希望它不要被阴霾来笼罩了。”

然而接下来的事实却让他们吃惊连连,长期占据一党独尊地位的国民党,既无与其他政治团体分享政权的心理准备,其军政官员更不愿意放弃种种特殊利益,政协会议闭幕未几,即遭到国民党内部激进势力的强力反弹,在重庆较场口还有西安、南通和南京下关等地制造了一系列流血事件。李、闻被暗杀更是发生在“一城之内,五日之间”。

在闻一多被刺次日,消息传至重庆,正候机北上的西南联大教授非常震惊。17日清晨,汤用彤、金岳霖、叶企荪、周炳琳、黄子卿、汤佩松、姚从吾等34位教授联名致函教育部转国民政府:“一代通才,竟遭毒手!正义何在?纪纲何存?同人等不胜悲愤惊愕!”7月17日,在南京参加国共和谈的中共代表团也发表了李、闻惨案抗议书,要求国民政府立即撤换昆明警备司令,限拿凶手,交法院认罪,并由政协委员派员陪审。

栽赃

身为国民政府的首脑,蒋介石也被闻一多案深深震动,“本周几乎全为此事增加烦恼之苦痛也”,7月27日,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三天后他又写下:“总之昆明之案无论对内对外皆增加政府与余个人之地位艰难百倍。”

整日“忧闷”的蒋介石百般琢磨,考虑着如何化解这个公共危机,让他和国民政府渡过难关。

担负“调处”国共纷争之重任的马歇尔也因闻一多案而压力大增。7月17日,在见过周恩来后,马歇尔与司徒雷登即刻从南京飞赴庐山去找蒋介石。马歇尔对蒋介石说,这次暗杀针对了闻一多这样的留美知识分子,所以美国的舆论肯定对蒋不利;司徒雷登坦率相告,蒋介石应采取三项措施:公开声明中央政府不赞成谋杀;解除新闻管制;建立宪政政府。

不能无视公愤的蒋介石,于7月17日当天,匆匆责令行政院发出一纸保障公民安全的命令。命令声称:“该管各级机关人员防范不周,遂致有此惨案,实为我政府莫大之耻辱……尤应在此时期,对于政治党派人士特加保护。”在发出这项命令的同时,蒋介石下令让刚刚上任全国警察署署长的唐纵前往昆明办案。

此时,舆论已把怀疑对象投向了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霍揆彰。7月17日,闻一多的次子闻立雕撰写了《谁杀死了我的爸爸》,将矛头直指昆明的国民党特务组织,次日该文在民盟机关报《民主报》和《新华日报》《大公报》《世界日报》《新民报》《商务日报》《时事新报》《西南日报》等报纸刊出,随后又被多家报刊转载。

唐纵在动身前往昆明前也怀疑李、闻案都为陈诚系的霍揆彰所为。因在当年5月份,霍揆彰就令稽查处处长王子明制定了五十多人的黑名单。6月28日,霍带着这个名单到了南京,向国防部长陈诚汇报,准备带给蒋介石圈定,但当时蒋正和马歇尔会谈,没来得及接见霍,霍只好把名单和行动方案留在国防部返昆待命。7月5日,霍揆彰接到了国防部密电:“中共蓄意叛乱,民盟甘心从乱,际此紧急时期,对于该等奸党分子,于必要时得便宜处置。”

7月17日晚,唐纵与吴铁城、陈诚商议李、闻案,陈首先而坚决地表示,“此事件绝非霍揆彰所为,绝与军方无关。”(《唐纵日记》)

唐纵将行,友人嘱托他办案要“控制舆论,计划周到,行动迅速”,同时又为他担心,“莫不认为此事难办也。”(《唐纵日记》)心思重重的唐纵没有直接赶赴昆明,而是先和毛人凤商议办法,又飞到重庆去找军统局总务处长沈醉。

此时各界正对唐纵的调查拭目以待。重重压力之下的唐纵和沈醉商议,想“将计就计”制定一套栽赃中共的计划来息事宁人。沈醉在回忆录里说到这个“好办法”:“先在重庆准备好一两个人带到昆明去,叫他们在公开审讯时,自己承认是凶手,而且还要吞吞吐吐地说出和中共有关,但又不能完全承认是共产党。”

就在沈醉挑选“人犯”的时候,毛人凤突然有电话来,说军统云南站已找到线索。23日,唐纵、沈醉等飞抵昆明,军统云南站站长王巍当天报告说:云南站昆明组已经查出暗杀李、闻的凶手六七名,全部是云南警备总司令部特务营与稽查处的人,凶手的职务、姓名和事先的布置以及行凶情况等都已弄清楚。(沈醉《军统内幕》)

军统特工程一鸣此时也被蒋介石派至昆明协助唐纵查案。根据云南省警务处和昆明市警察局有关闻一多案的材料,程一鸣亲自到西仓坡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门口附近的现场观察,搜集现场遗留下的各种痕迹和证据。经过各方人士的指证,在现场找到子弹壳和弹头,吉普车车轮的痕迹及目击者讲出的军用吉普车牌照的号码。经过综合调查研究,“各种证据都指向云南省警备司令霍揆彰,他是闻一多谋杀案的指使人。”(《程一鸣回忆录》)

程一鸣把调查结果告诉唐纵,唐纵非常为难,因为他和霍揆彰既是黄埔同学,又是湖南同乡,这可如何是好?

还是栽赃

7月24日,唐纵和霍揆彰谈了一个上午的话。整个上午霍揆彰都在说他对李、闻案毫不知情,还要唐纵帮助破案。唐纵就接着霍揆彰的话头说,他此行带来了军统的几名老练特工,可以帮助霍揆彰做侦查。

同时,唐纵把军统调查到的情况向蒋介石汇报,并说霍企图抵赖,因此他处理起来很棘手。沈醉没唐纵那么多顾虑,建议把军统查获的材料展示给霍揆彰,唐纵不赞成,怕和霍揆彰闹僵了不好收场。(沈醉《军统内幕》)

霍揆彰此时也在抓紧“破案”。他一面以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的名义发布悬赏缉凶启事,一面散布谣言说龙云集团乘云南省主席卢汉赴东北前线视察滇军,以“省政主持无人之时,发动有计划之谋杀,冀嫁祸政府”,并于7月20日拘捕了龙云任昆明行营主任时的副官处长杨立德。(《闻一多年谱长编》)

霍揆彰对杨立德刑讯逼供,但杨死不承认,霍揆彰没有办法。7月24日,蒋介石决定召见霍揆彰,霍揆彰飞到庐山,次日即在庐山被蒋介石大骂。蒋介石在日记里写下这一天的情况:“彼(霍揆彰)犹呈其假造人证与口供,幼稚荒谬极矣,乃面加斥责并明告其所部之所为,且出具行刺之人名,即令彼自想此案之办法而退。再令张镇宪兵司令来谈,指示其与霍研究手续与要点,临睡时已十二时矣。”

但外间沸沸扬扬的传言已把怀疑指向了龙云。龙云一气之下于7月29日发表公开谈话,怒斥:“近日京沪少数报纸,对该案多作不负责任之报道,涉及私人之信义,不知其消息来源有何根据?”复声明:“无论为外人所投或自行采访,而一涉私人,即应负法律责任。甚望各报在政府未正式公布调查结果之前,对于此案勿再轻率发表不负责任之报道。”30日,马歇尔到南京,次日龙云便登门拜访,两人谈了近一小时。

唐纵也觉得霍揆彰的做法可能会引来更大的麻烦,劝他不要这么干了,另想他法。

两个替死鬼

一直密切关注李、闻案的民盟,不满政府的动作,7月20日,民盟主席张澜表示:“同人等对此事件,万难再忍。”要求组织“公民调查团”。同日,民盟政协代表张君劢等向国民政府提出,民盟参加调查惨案真相及审判主凶之要求,并再次提出立即取消特务制度。(《闻一多年谱长编》)

马歇尔在与蒋介石会谈中,也把民盟的要求转达给蒋介石。蒋介石在日记中记下了此事:“其(马歇尔)意中欲余允民主同盟之请求,准彼党共同侦查也,余婉却之。”此时的蒋介石仍然期望政府的运作可以平息闻一多案带来的风波,“此事自当由政府负责调查,如调查结果公布后仍有怀疑之点,自可组织有关团体参加研究。”

7月27日,陆军总司令顾祝同、宪兵总司令张镇等被蒋介石派到昆明,全权处理李、闻案。在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的公馆里,顾祝同、张镇、唐纵等人商议此案该如何解决。张镇认为,如果直接宣布云南警备总司令霍揆彰是暗杀闻一多的主谋,将对政府和“老先生(蒋介石)”都不利。建议由宪兵司令部负责,捏造一个事实,就说是驻昆明宪兵团派了两名宪兵去侦查李公朴暗杀案时,混进了李公朴殉难经过报告会会场,又一次听到闻一多辱骂蒋委员长,因此才跟踪闻一多到西仓坡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门口,拔枪射杀了闻一多。两个宪兵这样做乃是“激情杀人”,是激于义愤,和政府毫无关系。这样一来,只需要惩办这两名宪兵,案件即可了结。(《程一鸣回忆录》)

顾祝同赞成张镇的建议,派人到庐山向蒋报告,由蒋作出最后决定,蒋决定照办,由宪兵司令部警务处处长周剑心和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共同编造一个“激情杀人”的假案。

8月初,蒋介石在庐山再次召见霍揆彰,将之又一次“痛骂”,并决定拉两个小特务“挺胸做烈士”。霍回昆明后,即以升职和奖励五百万元,并保证生命安全为条件,鼓励手下参与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特务出来“自首”。汤世良、李明山两名特务被“特别开导,晓之利害,动之以感情”,在无法推脱的情况下愿意“自首”。两人编造了一套假口供,并改名为汤时亮、李文山,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稽查处处长王子明还抓了两个从四川流落到昆明的人,用麻醉药麻醉后,关在西站营房,准备在刑场上替换汤、李。(《闻一多年谱长编》《唐纵日记》)

调查团

唐纵、顾祝同等国民党大员一拨拨地到昆明调查,但真相仍是不明,司法仍是缺席,这让密切关注闻一多案的民盟方面非常不安,不断催促南京国民政府同意民盟的“调查团”成行,但是一直“拖到8月初,只同意由民盟自己派人去调查,政府给予交通的便利和调查时的便利,并由国民党中央党部派一名秘书‘协调工作’。”(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8月3日,民盟派出的梁漱溟、与民盟副秘书长周新民会同国民党中央党部派出的秘书张寿贤由南京先飞重庆,因换乘飞机延误,6日才到昆明,开始工作。

对于蒋介石加派顾祝同到昆明调查,梁漱溟认为这是别有用意,“国民党为了做出‘重视’此案的姿态,也为对我们的调查进行阻挠,此时也派了一批军警宪大员飞去昆明‘查办’。”(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梁漱溟、周新民到昆明后,立即约见顾祝同等,但后者故意拖延,屡次推脱,改动会见日期,到了8月9日,梁漱溟、周新民才见到顾祝同等人。“我们见他们主要是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态度,要求将此案移南京组织特别法庭审理。这个要求我们在南京时即向国民党提过,现在重提自然也是无结果的,但这是一原则问题,我们不能不表明。”(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8月13日,顾祝同和卢汉出面宴请民盟调查团,冷欣和张镇等作陪。顾祝同对梁漱溟说,暗杀李的凶犯未捉获,闻案的凶犯已捕到,后日即可开庭审判。当晚,梁漱溟等收到省法院通知,说15日“公审”,邀他们去“观审”。“我们当即回信说不同意这种‘公审’,但既经邀请,我为借此机会作调查,准备参加,并提出增加民盟云南支部负责人之一的冯素陶一人参加‘观审’。”(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顾祝同通知梁漱溟的乃是军法审判,依照当局制定的军法审判规则,受讯人不得委托律师出庭辩护并禁止旁听,这自然有利于顾祝同等人把事先的“安排”在法庭上全盘表演出来,但对梁漱溟等人而言,这根本算不上“法庭”。

约见政府人员没有多少收获,梁漱溟等人在民间的调查也多受阻扰。梁漱溟等人在昆明住在商务酒店,许多“客人”也前前后后住了进来,把民盟调查团的一举一动都记录下来。有一天梁漱溟在酒店餐厅吃早点,偶然遇见作家孙伏园的兄弟孙福熙,两人就寒暄了几句,在他们二人谈话后,特务立刻将孙找去盘问。

事事都被掣肘的梁漱溟只能感叹:“像这样的处境,我们的调查工作是很困难的。”“但是我们通过种种途径,通过美国领事馆,搜集到许多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足以说明这是国民党特务谋杀了李、闻两位。”(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审判秀

8月15日,国民党陆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云南省保安司令部,驻昆明宪兵十三团合组军事会议审判法庭,对刺杀李公朴与闻一多的特务汤时亮、李文山进行“公审”。这次审判只有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各大学教授、省县参议员、市商会理事长代表等二十多人参加,记者只允许中央社两人采访。梁漱溟要求闻立鹤出庭辨认凶手,被陆军参谋次长冷欣以“伤势未好”为由拒绝。(《闻一多年谱长编》)

梁漱溟对这种安排出来的军法审判很不满意,“审理中只有法官与被告之间的一问一答,问答完了即算审理完了。在被告回答法官的提问时,他们在公堂上做了一番演说,说‘闻一多是卖国贼’,说他在李公朴追悼会‘骂了军人’,他们二人出于一时‘气愤’,故刺杀之,此事与他人无关,云云。闻案就这样审理了一番,草草了事。结束时也未说明是否审理完毕。李公朴一案,则因为凶手根本不曾‘捉拿归案’,更是不了了之。”(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等这场“审判秀”结束,中央社当天便发出电讯,表可以结案之意。但是,民盟方面坚持将凶手“移京公开审判,由各方参加”,反对“草率在云南解决”。梁漱溟、周新民等更认为,出现在审判席上的不过是假凶手。

梁漱溟还在“观审”后致函顾祝同,说明民盟调查团在旁听后认为疑窦颇多,请不要急于定案,并索取一份审讯记录的抄件,但顾祝同始终不曾出示抄件。

19日,顾祝同再次宴请民盟调查团。饭罢谈话,梁漱溟问:15日“公审”一天,好像是已经审完,可是为何又不宣判?如果不算审完,是不是将再审?顾迟迟答不上来,末后低声说:“我也还做不得主。”(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梁漱溟等人只得于8月22日返回南京。

8月25日,梁漱溟等在上海举办了新闻发布会,报告李、闻惨案调查经过与结果,用“吞吞吐吐”四字说明当局态度。民盟认为案件未了,坚决主张把凶手移至南京审判,但当局对此无动于衷。同一日,顾祝同也在昆明金碧别墅招待记者,称霍揆彰之云南警备司令职已被革除。

在舆论的质疑中,李、闻案第二次审判也于8月25日在翠湖云南省警备司令部举行,判决汤、李二人死刑。随后顾祝同签署陆军总司令部法审布字第元号布告,宣判汤、李在昆明枪决。本来汤、李二人要按原计划用两名替身在行刑前换下,但是顾祝同不想再弄巧成拙。第二天早晨,汤、李二人被灌醉,拉至东站外执行枪决。汤、李二人知已受骗,但为时已晚。行刑人员把他们枪决后随即掩埋。

而王子民等参与暗杀的其他十几名特务则被送到大理,名为关押,实则保护,并进行特务训练。1947年春,蔡云祈等人被“押解”到南京警备司令部,但很快即获得释放。(《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重要凶手落网记》)

这次审判后,中央社立刻发出《顾祝同在昆发表闻案审判经过》《陆军总部昨发表闻一多案判决书》的专电。

崩溃

一个多月来,蒋介石一直在为闻一多案大伤脑筋,在日记里数次写下为处理该案“甚费心力”,待到最后的处理方案确定,蒋介石在日记里写道:“如此将闻案解决告一段落,再观舆论之变化也。”

舆论就闻一多案对政府的质疑并没有随着两次“公审”而止息。8月29日,上海《文汇报》发表社论《闻案感言》,认为此案并未了结。30日,民盟政协代表为李、闻案宣判事致函政府代表,称民盟对审判结果不能完全接受。9月28日,民盟政协代表再次致函政府代表和蒋介石,要求对闻案逃犯限期缉获,到南京公审。(《闻一多年谱长编》)

这些,都没能得到南京国民政府的回应,闻一多案就这样在司法缺席与暗箱操作中不了了之。此时的蒋介石,已经专心致志地投入到国共内战去了。虽然司徒雷登曾经在闻一多案审判前就告诫过蒋介石:“这次暗杀针对了中国最有教养的一群人”,国民政府“已在知识分子和大众中逐渐失去号召力”,但是从蒋介石随后的表现来看,他并没有对司徒雷登的这句告诫特加留意。

彻底丧失自由知识分子支持和民心的后果是国民党政权的加速崩溃。台湾学者朱文长教授曾撰文指出:“在国共两党的政治斗争史上,闻一多之死是一个里程碑。由于闻一多过去的背景,他的死对国民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其重要性不下于金圆券的发行与失败。”发表这篇文章的刊物主编,恰是当年西南联大的学生,他在按语中写道:“闻一多之死,其影响绝不在平津等重要城镇的沦陷之下。”

知识分子与政治的距离

在传统中国,士大夫只知道一门“治国平天下”的学问,所以“古人之文一涉笔必有关系于天下国家”。这是传统中国士大夫的职业,也是他们的乐趣。传统士大夫从来就以谈论天下国事为己任和使命,因此顾炎武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范仲淹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到了近代,随着政治专业化,特别是随着传统士大夫向专业知识分子转型,政治成了专门的职业,学术也日趋职业化,学术语言成了专业语言,政治家或许能够从中读出一点意思,但很难完全理解。然而,近代中国从士大夫向现代知识分子的转型之路却并不顺畅,知识分子总是和政治发生种种纠葛,以至于历史的轨迹因此而屡屡更改。例如洪宪帝制与筹安会,历史一再指责是杨度一班人误导了袁世凯,弃共和改帝制,而杨度则在洪宪帝制结束后坦然面对,以为“兄弟没错,错的还是大总统”。

杨度对洪宪帝制倒行逆施没有丝毫忏悔,他并不认为是自己的探讨有问题,反而指责是袁世凯这样的政治强人和他身边的宵小曲解了他们筹安会的真意。按照杨度的说法,君主立宪才是他们那一代人的真正追求,从君主专制转向君主立宪才是当时中国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辛亥年间,中国在仓促匆忙中选择了民主共和,经过几年实践,国内外有识之士无不认为这样的民主共和有问题,如果不适度调整,就会将国家引向灾难,导致毁灭。

历史没有办法假设。杨度的这些假设性前提毕竟没有实践的机会,因而也就无法验证。不过,杨度这些辩解中确实涉及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学理研究与政治实践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关系。

为洪宪帝制“临门一脚”的美国宪法学专家古德诺也有同样抱怨。古德诺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宪法顾问,接受政府“委托课题”,研究何种政治架构更合乎中国国情,他的结论是:最适宜于中国的政治架构并不是民主共和,因为中国的经济基础还没有培育出一个足以支撑这个政治架构的新生阶级。然而,中国是否应该从“名义上”的民主共和政治架构向君主立宪政治架构转换,古德诺提出了几个限制性条件。然而,袁世凯对于古德诺的限制性条件不感兴趣,或者无意中选择了漠视。而对于古德诺的研究结论,则欣喜若狂,原本不太自信的帝制复辟思想因这“临门一脚”而坚定。看,连外国专家都这样说了,而且这个专家既是世界一流,又来自民主共和体制的美国。

结果等到帝制复辟失败,追究“帝制罪魁”的呼声日高一日时,古德诺也坦然面对,他表示,我是说过现在这种虚假的民主共和并不合乎中国国情,但中国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方式重建君主立宪体制,我并没有说,我只是表示将这个问题交给中国政府和民众公开辩论。现在走到这一步,我能有多大责任呢?类似的情形还有严复。严复在理论上也认为最适合中国的政治架构是君主立宪,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洪宪帝制之前的那些问题,都被严复不幸言中。但是严复并没有主动介入筹安会,他只是在杨度拿着“上峰”旨意说事时,半推半就地上了贼船。所以,等到洪宪帝制终结,严复也是有口难辩。他在公开场合选择了沉默,听之任之,相信政界的那些朋友一定会帮忙,一定不会把他当作“帝制罪魁”收监关押。

所有参与筹安会的人,都有各自缘因,不能说他们都是投机分子。但他们确实没有弄明白学理研究与政治实践永远隔着一道鸿沟,即便政治家非常尊重读书人,他也不可能忠实地将读书人的意思转化为政治实践。政治有政治的规律,学术有学术的门道。政治家按照需求选择读书人提供的方案,但决不会选择对自己不利的那一种,因而读书人不能与现实政治保持一定的距离,一厢情愿地为政治家出谋划策,可能是有百害而无一益。政治家只要你的结论,而不要你的前提。现代知识分子的责任不在为政治出谋划策,而在对政治保持适度张力,保持适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