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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媒介即认识论

在这本书里我想展现给大家一个发生在美国的关于媒介—隐喻的巨大变化,作为这个变化的结果,那些危险的无稽之谈成了我们公众话语的重要部分。在以后的章节中,我的任务非常明确。首先,我想证明,在印刷机统治下的美国,话语和现在有很大不同——清晰易懂,严肃而有理性;其次,我想论证,在电视的统治下,这样的话语是怎样变得无能而荒唐的。但是,为了避免我的分析被理解成是对电视上的“垃圾”的司空见惯的抱怨,我必须先解释一下,我的焦点是放在认识论上,而不是放在美学或文学批评上。说实话,我对这些所谓“垃圾”的喜爱绝不亚于其他任何人,我也非常清楚地知道,印刷机产生的垃圾可以让大峡谷满得溢出来。而在生产垃圾这一点上,电视的资历还远远比不上印刷机。

因此,我对电视上的“垃圾”绝无异议。电视上最好的东西正是这些“垃圾”,它们不会严重威胁到任何人或任何东西。而且,我们衡量一种文化,是要看其中自认为重要的东西,而不是看那些毫无伪装的琐碎小事。这正是我们的问题所在。电视本是无足轻重的,所以,如果它强加于自己很高的使命,或者把自己表现成重要文化对话的载体,那么危险就出现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样危险的事正是知识分子和批评家一直不断鼓励电视去做的。这些人的问题在于,他们对待电视的态度还不够严肃。因为,和印刷机一样,电视也不过是一种修辞的工具。要想严肃对待电视,我们必须谈一谈认识论,否则其他的任何评论都是没有意义的。

认识论是一门有关知识的起源和性质的复杂而晦涩的学问。和本书有关的是认识论对于真理的定义以及这些定义的来源所表现出来的兴趣。在这里,我特别想证明,真理的定义至少有一部分来自传递信息的媒体的性质。我想讨论的是,媒体在我们的认识论中充当了什么角色?

为了简单地说明本章标题的含义,我觉得有必要从诺思洛普·弗莱那里借用一个词。他把自己运用的原理称作“共鸣”。他写道:“通过共鸣,某种特定语境中的某个特定说法获得了普遍意义。”[1]他举“愤怒的葡萄”[2]为例。这个表达方式第一次出现是在《以赛亚书》中,人们庆祝即将到来的对于易得迈人[3]的屠杀。但是这个词组,弗莱继续写道:“早已超越了这个语境并且进入了很多新的语境,这些新的语境赋予人类尊严,而不是仅仅反思它的盲从。”通过这样的阐述,弗莱把“共鸣”的概念扩展到词组和句子以外。戏剧或故事中的一个角色,比如哈姆雷特,或卡罗尔笔下的爱丽斯,也可以有共鸣。他还说,东西可以有共鸣,国家也不例外:“希腊和以色列,这两个被割裂的国家,它们地理上的最小细节都会让我们良心不安,除非有一天它们出现在我们想像世界中的地图上,不论我们是否见过这两个国家。”

在谈到“共鸣”的来源时,弗莱总结说隐喻是它的动力,也就是说,词组、书、角色或历史都具有组织不同态度或经历的力量,并且可以赋予它们以意义。于是,雅典成为优秀文化的象征,哈姆雷特代表了犹豫不决的忧思,爱丽斯的漫游象征着在无意义的语义世界中寻求秩序。

我们暂且离开弗莱(相信他不会有意见),但他所用的“共鸣”这个词还会伴随我们。我认为,任何一种媒介都有共鸣,因为共鸣就是扩大的隐喻。不管一种媒介原来的语境是怎样的,它都有能力越过这个语境并延伸到新的未知的语境中。由于它能够引导我们组织思想和总结生活经历,所以总是影响着我们的意识和不同的社会结构。它有时影响着我们对于真善美的看法,并且一直左右着我们理解真理和定义真理的方法。

为了解释媒介是怎样于无形之中影响文化的,我这里举三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来自西部非洲的一个部落。他们没有书面文字,但他们丰富的口述传统促成了民法的诞生。[4]如果出现了纠纷,控诉人就会来到部落首领的面前陈述自己的不满。由于没有书面的法律可以遵循,首领的任务就是从他满脑子的谚语和俗语中找出一句适合当时情形的话,并使控诉人双方都满意。这一切结束之后,所有各方都会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真理重见天日了。当然,你会意识到这也是耶稣和其他圣经人物的方法,因为他们生活在一个完全口口相传的文化中,凭借语言的各种资源来发现和揭示真理,如各种记忆的手法、公式化的表达方式和寓言。正如沃尔特·翁格所指出的,在口口相传的文化中,谚语和俗语不是什么偶一为之的手法。“它们在我们的生活中绵延不断,它们构成思想自身的内容。没有它们,任何引申的思想都不可能存在,因为思想就存在于这些表达方式之中。”[5]

对于我们这样的人,谚语和俗语通常只用于解决孩子之间的矛盾。“东西在手,败一胜九”、“先来先得”、“欲速则不达”,这些语言形式可以用来解决孩子的小危机,但如果在决定“严肃”问题的法庭上使用就会显得荒唐了。如果法官问陪审团是否形成意见,而陪审团回答说“犯错人皆难免,宽恕则属超凡”,甚至说“把现实事交给现世君主,把神的使命交给上帝”,你能想像会是什么情形吗?可能一瞬间法官会觉得很有趣,但如果陪审团不能马上提供一个“严肃”的语言形式,法官就可能会做出一个超长的判决。

法官、律师和被告都认为谚语或俗语不适合解决法律纠纷,正是在这一点上,媒介—隐喻关系把他们和部落首领区分开来。因为在以印刷物为主的法庭上,法律文书、案情摘要、引证和其他书面材料决定了寻求事实的方法,口述传统失去了共鸣——但不是全部。证词是口头的,因为人们认为口头表述比书面表述更能真实地反映证人的思想状况。确实,在许多法庭上,陪审员不允许记笔记,也不提供法官解释法律条文的书面材料。陪审员要听事实,而不是看。所以,我们可以说我们对于法律事实的理解存在共鸣的冲突:一方面,人们仍然相信口头语言的威力尚存,只有口头语言才可以代表真理;另一方面,人们更愿意相信书面文字的真实性,尤其是印刷文字。持第二种看法的人不能容忍诗歌、谚语、俗语、寓言或任何其他代表人类口头智慧的表达方式。法律是立法者和法官制定的,在我们的文化中,律师不需要聪明,他们只要了解案情就可以了。

另一个类似的矛盾是在大学里。在那里,共鸣的分布大致相同,也就是说,仍然有一些传统是基于“口头语言是真理的重要载体”而保留下来,但大多数情况下,大学里对于真理的认识是同印刷文字的结构和逻辑密切相关的。为了说明这一点,我想用自己亲身经历的“博士生口试”中发生的一件事来作例子。这样的口试是大学里仍然流行的一种中世纪的仪式。我用“中世纪”这个词,指的是它的字面含义,因为在中世纪学生们经常接受口试,并且渐渐地人们认识到考生口头解释其作品是一种必备的能力,于是这种传统被沿袭下来。当然,书面作品还是最重要的。

在我要说的这个例子中,到底什么样的方式才算是讲述事实的合法方式,被提上了一个很难实现的高度。一个考生在他的论文中写了一个脚注,想用来证明援引的出处,他写道:“此系 1981 年 1 月 18 日在卢斯威尔特宾馆本调查者亲耳听见,当时有阿瑟·林杰曼和杰罗德·格诺斯在场。”这个援引引起了五个口试老师中四个老师的注意,他们一致认为,这样的证明方式不妥,应该用著作或文章中的引文来代替。“你不是记者,”有一个教授说,“你要成为学者。”也许是因为该考生不知道有什么出版物可以证明他在卢斯威尔特宾馆中得到的信息,所以他极力为自己辩护,说当时有人在场,他们可以证明他引用部分的准确性;并且他还辩解道,表达思想的方式同思想的真实性无关。滔滔不绝之中,这个考生有些忘乎所以,他说他的论文中至少有 300 处从出版物中摘录的引文,考官们不可能一一对它们进行考证。他这样说,是想提出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可以相信印刷文字的引用,却不能相信口头引用的内容呢?

他得到的回答是:你认为表达思想的方式同思想的真实性无关,这是错误的。在学术界里,出版的文字被赋予的权威性和真实性远远超过口头语言。人们说的话比他们写下来的话要随意。书面文字是作者深思熟虑、反复修改的结果,甚至还经过了专家和编辑的检查。这样的文字更加便于核对或辩驳,并且具有客观的特征,这就是为什么你在论文中称自己为“本调查者”而不是自己的名字。书面文字的对象从本质上来说是客观世界,而不是某个个体。书面文字可以长久存在,而口头语言却即刻消失,这就是为什么书面文字比口头语言更接近真理。而且,我们相信你一定更希望考试委员会提供一份书面说明证明你通过了考试(如果你通过的话),而不是仅仅告诉你你通过了。我们的书面说明代表的是“事实”,而我们的口头通知却只是一个传言。

除了表明将按照委员会的意见做出修改之外,该考生很明智地没有再说什么。他真诚地希望如果自己能通过“口试”,委员会将提供一份书面文件予以证明。他确实通过了,并且适时地写上了合适的文字。

第三个关于媒介对于认识论影响的例子来自对伟大的苏格拉底的审判。在他开始为自己辩护之前,苏格拉底向 500 人的陪审团道歉,说自己没有很好地准备发言。他告诉他的雅典兄弟他可能会结巴,希望他们不要因此打断他,他请求他们把他当作一个陌生的外乡人,并且承诺一定会不加任何修饰和技巧地告诉他们事实。这样的开场白当然是苏格拉底的特点,但这不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特点。苏格拉底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他的雅典兄弟从来不认为修辞原则同表达事实的方式是互不相干的。像我们这样的人在苏格拉底的请求中可以找到很多意趣,因为我们习惯于把修辞当作语言的一种装饰品——往往表现得矫饰、肤浅和多余。但对于发明修辞的人,对于那些公元前五世纪希腊的诡辩家及他们的后裔,修辞不仅仅是戏剧表现的一个机会,而且是组织证据的不可或缺的方式,因而也是交流事实的方式。[6]

修辞不仅仅是雅典教育中的关键部分(远比哲学重要),而且是一种重要的艺术方式。对于希腊人来说,修辞是口头写作的一种形式,虽然它往往有口头表演的性质,它揭示真理的力量最终存在于书面文字有序展开论点的力量之中。尽管苏格拉底本人驳斥这种观点(我们可以从他的请求中猜测出来),但他的同时代人相信,修辞是“正确的观点”得以被发现和阐明的正确途径。忽视修辞原则,杂乱无章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缺乏正确的重点或得体的激情,都会被认为是有辱听众智力或者暗示说话人自己的错误。所以,我们可以假定,280 个陪审员之所以投票宣判苏格拉底有罪,是因为他的态度同所陈述的事实不相吻合,而他们认为这两者是紧密相关的。

我用这些例子想要说明的是,对于真理的认识是同表达方式密切相联的。真理不能、也从来没有,毫无修饰地存在。它必须穿着某种合适的外衣出现,否则就可能得不到承认,这也正说明了“真理”是一种文化偏见。一种文化认为用某种象征形式表达的真理是最真实的,而另一种文化却可能认为这样的象征形式是琐碎无聊的。确实,对于亚里斯多德时代的希腊人来说,在他们那个时代以及他们之后的两千年里,科学事实都是通过对一系列不言自明的前提进行推理而发现和表述出来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亚里斯多德会相信女人的牙齿比男人少,以及刮北风时怀孕的小孩更健康。亚里斯多德结过两次婚,但据我们所知,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数一数两任夫人中任何一任的牙齿。至于他对于生孩子的见解,我们可以肯定他没有用过任何问卷或者躲在别人的卧室里偷看。这样的行为在他看来是庸俗而多余的,因为这不是用来验证事实的方法——推理逻辑的语言提供了一条更可靠的道路。

我们不必因此就嘲笑亚里斯多德的偏见,我们自己也不乏偏见,例如我们这些现代人总认为可以把真理和数量对等起来。在这一点上,我们和毕达哥拉斯及其追随者的神秘信念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我们的很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和其他当今的政客往往借助数字来陈述事实,否则就一无所能。例如,你能想像一个现代经济学家通过背诵一首诗歌,或者讲述在东圣路易斯的一次深夜漫步所发生的一切,来解释我们的生活标准吗?甚至只是通过说出一串谚语和寓言,或者关于富人、骆驼和针眼的俗语来这样做?背诵诗歌会被视为无聊,深夜漫步只是一件逸事,谚语或俗语简直就是幼稚。但是,这些语言形式确实能够说明经济关系以及其他的任何关系,而且为很多人所使用。对于深受媒介即隐喻这种观念影响的现代人来说,数字是发现和表述经济学真理的最好方式。也许这是对的,但似乎还不足为证。我只是希望人们注意到,决定用什么方式来揭示真理其实是有些武断的。我们一定都记得,伽利略只是说大自然的语言是数学,他没有说一切的语言都是数学,甚至连描述大自然的特征时也不一定要使用数学语言。在人类历史中的大多数时期,大自然的语言是神话和宗教仪式的语言。这些形式具有让人类和大自然相安无事的优点,并使人们相信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人们绝不能随时准备炸掉地球,然后大肆赞扬自己找到了谈论自然的真正途径。

有些讲述事实的方法优于其他方法,所以这会对采用这些方法的文化产生健康的影响。我这样说不是想要宣扬认识论的相对论。我希望能让你们相信,印刷文化的认识论在日益衰退,电视文化的认识论在同步壮大,这些都会在大众生活中产生严重的后果,其中一个后果就是我们将变得越来越可笑。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极力强调,任何讲述事实的形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产生的影响会发挥巨大的作用。“眼见为实”作为一条认识论的公理,从来都享有重要的地位,但“话说为实”、“阅读为实”、“计算为实”、“推理为实”和“感觉为实”的重要性,随着文化中媒介的变化,也在跌宕起伏。随着一种文化从口头语言转向书面文字,再从印刷术转向电视,关于真理的看法也在不断改变。尼采说过,任何哲学都是某个阶段生活的哲学。我们还应该加一句,任何认识论都是某个媒介发展阶段的认识论。真理,和时间一样,是人通过他自己发明的交流技术同自己进行对话的产物。

既然智力主要被定义成人掌握事物真理的一种能力,那么一种文化的智力就决定于其重要交流方式的性质。在一个纯粹口语的文化里,智力常常同创造警句的能力相关,即创造具有广泛适用性的精辟俗语的能力相关。据说,所罗门知道 3000 条谚语。在一个印刷文字的社会里,有这样才能的人充其量被人看作是怪人,甚至是自大的讨厌鬼。在一个纯粹口语的社会里,人们非常看重记忆力,由于没有书面文字,人的大脑就必须发挥流动图书馆的作用。忘记一些事该怎样说或怎样做,对于社会是一件危险的事,也是愚蠢的表现。在印刷文字的文化里,记住一首诗、一张菜单、一条法规或其他大多数东西只是为了有趣,而绝不会被看作是高智商的标志。

虽然读这本书的人都了解印刷文字和智力之间关系的一般性质,但是,如果你考虑一下你读这本书时应达到什么要求,就可能会得出一个更具体的定义。首先,你应该相当长一段时间保持基本不动。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读这本书或其他书都一样),那么在我们的文化里你就会被认为是运动功能亢进或是不守纪律,至少是有什么智力缺陷。印刷文字对于我们的身体和大脑都提出了相当苛刻的要求。但是,控制你的身体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你还必须学会注意书本上文字的形状。你必须看穿它们,这样你才能直接了解这些形状所代表的意思。如果你仅仅专注于文字的形状,那么你就是一个让人不能容忍的低效读者,会被人当作傻子。如果你已经学会了怎样不受外观的干扰去理解意义,那么你就应该采取一种超然而客观的态度,这包括你要能够区分文字的感官愉悦、魅力或奉承语气(如果有的话)和文字所表达的观点之间的逻辑。同时,你还必须能够根据语言的语气去判断作者对于所写内容和读者的态度。换句话说,你必须知道笑话和观点之间的区别。在判断观点性质的时候,你要同时做几件事情,包括把判断推迟到整个观点完成时做出;把问题记在脑中,直到你已经决定何时、何地或是否能回答它们;用你所有相关的经历作为现有观点的反证。你还必须能够舍弃那些同所涉观点无关的知识和经历。在你作这些准备的时候,你必须摒弃原来认为文字具有魔力的看法,更重要的是,你要接受一个抽象的世界,因为这本书里几乎没有什么词组和句子要求你联想具体的形象。在铅字的文化里,我们可以说某个人不够聪明,需要给他画张图才能帮助他理解。而现在,聪明则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借助图画就可以从容应对一个充满概念和归纳的领域。

在一个用铅字表达真理的文化里,能够做到这一切甚至更多的话,就构成了智力的基本定义。在后面的两章中,我想告诉大家, 18 世纪和 19 世纪的美国也许是有史以来最以铅字为中心的文化。在更后面的章节里,我想证明,在 20 世纪我们对于真理的看法和对智力的定义随着新旧媒介的更替发生了很大变化。

但是,我不想过于简单地看待这个变化。这里,我想用三点来作个总结,并以此答复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提出的相反观点。

第一点是,我从来没有说过,媒介的变化带来了人们思想结构或认知能力的变化。确实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或类似的观点(例如杰罗姆·布鲁纳、杰克·古迪、沃尔特·翁格、马歇尔·麦克卢汉、朱利安·杰恩斯和艾瑞克·哈乌洛克[7])。我很愿意认为他们是对的,但我的观点不需要我这样做。所以,我不想证明这样的可能性,即根据皮亚杰的理论,只有口头语言的人在智力上不及有书面文字的人,而“电视文化”里的人比前两者都表现得智力低下。我的观点仅仅是说:一种重要的新媒介会改变话语的结构。实现这种变化的途径包括:鼓励某些运用理解力的方法,偏重某些有关智力和智慧的定义以及创造一种讲述事实的形式,从而使某个词语具有某种新的内容。我想再次说明,在这件事上我不是相对论者,我相信电视创造出来的认识论不仅劣于以铅字为基础的认识论,而且是危险和荒诞的。

第二点是,我提出的认识论变化还没有包括(也许永远不能)任何人和任何事。一些旧的媒介事实上已经消失了(如象形文字和装饰华美的手稿),与它们相关的规则和认知习惯也随之消失了,但其他形式的对话还将保留下来,如口头语言和书面文字。所以,像电视这样的新媒介产生的认识论所带来的影响并不是没有争议的。

对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样考虑会有所帮助:符号环境中的变化和自然环境中的变化一样,开始都是缓慢地累积,然后突然达到了物理学家所说的临界点。一条被逐渐污染的河流会突然变得有毒,大多数鱼类都灭绝了,游泳成为一种危险。但即使是这样,这条河看上去还是正常的,人们还可以在上面划船。换句话说,即使河里的生命都已经死亡,这条河还是存在的,它的用途也还没有消失,但它的价值大大降低了,并且它恶劣的条件对于周围环境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我们的符号环境也是一样的情况。我相信,我们也已经达到了一种临界点,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媒介决定性地、不可逆转地改变了符号环境的性质。在我们的文化里,信息、思想和认识论是由电视、而不是铅字决定的。我们不否认,现在仍有读者,仍有许多书在出版,但是书和阅读的功能和以往是大不相同了。即使在曾经被认为铅字具有绝对统治地位的学校里,情况也未能例外。有人相信电视和铅字仍然共存,而共存就意味着平等。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想法。根本没有什么平等,铅字只是一种残余的认识论,它凭借电脑、报纸和被设计得酷似电视屏幕的杂志还能存在下去。像那些在有毒的河流中幸免于难的鱼儿以及那个仍在上面划船的人一样,我们的心中仍保留着过去那条清清小河的影子。

第三点是,我上面打的比方中,河流主要是指公众话语——对话所采用的政治、宗教、信息和商业的形式。我说的只是以电视为中心的认识论污染了大众交流和相关活动,而不是说它污染了一切。首先,我不断提醒自己,电视给那些老弱病残以及在汽车旅馆里饱尝孤独寂寞的人带来了无尽的安慰和快乐。我也意识到电视在为大众提供一个电影院方面具有很大潜力(我认为我们还没有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有人提出,虽然电视削弱了人们的理性话语,但它的情感力量是不容忽视的,它会让人们反对越南战争或种族歧视。对于这些好处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我之所以不愿被人误解为是在攻击电视,还有一个原因。任何稍稍了解人类交流历史的人都知道,每一种思想的新工具的诞生都会达到某种平衡,有得必有失,虽然这种平衡并不是绝对的。有时是得大于失,有时是失大于得。我们在或毁或誉时要十分小心,因为未来的结果往往是出人意料的。印刷术的发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印刷术树立了个体的现代意识,却毁灭了中世纪的集体感和统一感;印刷术创造了散文,却把诗歌变成了一种奇异的表达形式;印刷术使现代科学成为可能,却把宗教变成了迷信;印刷术帮助了国家民族的成长,却把爱国主义变成了一种近乎致命的狭隘情感。

很显然,我的观点是, 400 年来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印刷术利大于弊。我们现代人对于智力的理解大多来自印刷文字,我们对于教育、知识、真理和信息的看法也一样。随着印刷术退至我们文化的边缘以及电视占据了文化的中心,公众话语的严肃性、明确性和价值都出现了危险的退步,这就是我希望说明清楚的。但是,对于同种景况下可能出现的好处,我们也应该保持坦诚的态度。

[1] 弗莱,《伟大的符号:圣经和文学》,多伦多:学术出版社,1981,第 217 页。

[2] 愤怒的葡萄(grapes of wrath):意指骚动的根源,愤怒和暴力的起因。典出《圣经·启示录》。

[3] 易得迈人(Edomites),闪族人的一个部族。公元前 12—前 6 世纪居住在死海东南边的区域,时常与希伯来人发生冲突。

[4] 引自翁格,《读写能力和印刷术的未来》,《通讯杂志》30:1(冬季刊,1980 年),第 201—202 页。

[5] 翁格,《口语和读写能力》,纽约:麦休恩,1982,第 35 页。

[6] 翁格,《口语和读写能力》,纽约:麦休恩,1982,第 109 页。

[7] 杰罗姆·布鲁纳在《认知成长的研究》中写道,成长“既是从外到里的,也是从里到外的”,“(认知成长的)很大一部分在于人获得肌肉运动、感觉和反射的能力”(第 1—2 页);古迪在《野蛮人的驯化》中写道:“(书写)改变了那些不能阅读的人对于世界的表象”,他还写道:“字母的存在改变了人们要处理的问题的类型,并且改变了人们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第 1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