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 张力与限界: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 > 4.查田运动:理念、策略与现实 >

4.查田运动:理念、策略与现实

中共领导的苏维埃革命,以土地革命为重要旗帜,因此,苏维埃革命时期,中共在土地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具体政策也历经变更,其基本目标均在使普通农民尽可能多地获得土地,以实践中共抑制剥削的阶级革命理念,巩固中共在农村中的群众基础。1933年第五次反“围剿”展开前夕,秉持着这一思路,中共再次在苏区农村展开大规模的查田运动。就文本的宣示看,查田运动旨在于革命战争紧张的形势下,在苏区内彻底清查地主、富农隐瞒成分,进一步在苏区执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政策,从而深化苏区内部的阶级观念和阶级斗争,纯洁阶级队伍。同时,由于面临国民党军第五次“围剿”,查田运动当然包含着为即将到来的反“围剿”战争凝聚力量的目标,这也应该是中共中央发动这一运动的初衷之一。

1933年6月,苏维埃中央政府发出《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接着召开中央苏区八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查田运动大会,查田运动在中央苏区迅速集中开展。作为一场阶级革命中的阶级运动,对阶级关系作出判断为其题中应有之义。查田运动以清理阶级关系为发动理由,其对苏区农村阶级关系的判断逻辑上必然是紧张和严重的。运动中下发的文件作出结论,指出苏区虽然经过土地革命,仍然存在着地主富农的强大势力,这些势力的具体体现主要是“那些冒称中农贫农分得土地的地主富农分子”,[195]需要在运动中加以摧毁。毛泽东也强调:“查田运动是一个剧烈的残酷的阶级斗争,必须发动最广大群众热烈起来参加斗争形成群众运动,才能保障阶级路线的正确执行,才能达到消灭封建残余势力的目的。一切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工作方式,是查田运动最大的敌人。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主要是讲阶级,通过阶级,没收分配,及对工会贫农团的正确领导等。”[196]

作为运动名义上的领导者,毛泽东这时处境微妙。由于中共中央机关的到来,毛泽东实际已不参加重大事务的决策,他此前的工作也被新的领导层摆在放大镜下加以检验。1933年初,中共中央机关刚刚到达苏区,就强调要加紧推进查田,为此,1933年2月,苏维埃中央政府要求:“田未分好,或分得不好的地方……要马上发动群众,重新分田。”[197]同时,土地部组成工作组,开始在瑞金云集区等地开展查田试点。这样的举动,多多少少体现出一种不信任的态度,毛泽东对此自然心知肚明。因此6月1日毛泽东解释开展查田运动的原因时指出,这是由于苏区内部斗争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一些落后地区“远远落在先进区域之后”,这种地方“占了中央区差不多占百分之八十的面积,群众在二百万以上”。[198]强调先进和落后地区的差异,潜台词是要表明各地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执行的偏差。但是苏区中央局次日发布的决议则批评道:

党和苏维埃政权过去对于土地问题解决的不正确路线(如“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等),在许多区域中,土地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有些区域中虽然已经分配了土地,但是地主豪绅与富农常常利用各种方法(或者假装革命混入党苏维埃机关,或者利用氏族的关系和影响,或者隐瞒田地,或者以物质的收买,政治的欺骗,武力的威吓),来阻止雇农贫农的积极性的发展,以便利他们的土地占有,甚至窃取土地革命的果实。[199]

中央局丝毫不留情面,将过去的土地革命路线定性为不正确的路线,这样的批评不可不谓严厉,在初来乍到的中共领导人看来,此前苏区执行的土地政策是所谓“富农路线”,这也成为他们不点名批评毛泽东的重要理由。然而,在1929年共产国际指责中共六大对富农让步后,各苏区基本都执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政策,中央苏区也不例外,在这样的原则问题上,当年中共的政治生态下很难会有别的选择。毛泽东之所以遭受批评,关键不在于他对富农的态度,而是源于其对苏区环境下土地革命极有可能触及中农利益的担忧。在查田运动的动员报告中,他明确提道:

联合中农,是土地革命中最中心的策略,中农的向背,关系土地革命的成败。所以要反复向群众说明这个策略,说明侵犯中农利益的绝对不许可的。为了联合中农不侵犯中农利益起见,要提出“富裕中农”来说明它,要着重说明富农与中农交界地方,使富裕中农稳定起来。[200]

毛泽东如此重视中农和富农的界限,煞费苦心地在富农和中农中间提出富裕中农的概念,防止混淆中、富农,应该有他深思熟虑的想法。如前所说,中央苏区土地占有比较分散,阶级分化不甚明显,当中共开展阶级革命时,地主、富农的有限资财往往很难满足普通农民改善生活的愿望,在均平的旗帜下,生活高过平均水平的中农很容易成为平均的对象。数年的土地革命实践证明,当打击地主、富农时,中农是最容易被误伤的对象,而中农作为农村最具实力的一个阶层,对它的错误打击常常牵一发而动全身。

1933年6月,苏维埃中央政府发出《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接着召开中央苏区八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查田运动大会,查田运动在中央苏区迅速集中开展。作为一场阶级革命中的阶级运动,对阶级关系作出判断为其题中应有之义。查田运动以清理阶级关系为发动理由,其对苏区农村阶级关系逻辑上必然是紧张和严重的,运动中下发的文件作出结论,指出苏区虽然经过土地革命,但仍然存在着地主富农的强大势力,而这些势力的具体体现又主要是“那些冒称中农贫农分得土地的地主富农分子”,[201]需要在运动中加以摧毁。毛泽东也强调:“查田运动是一个剧烈的残酷的阶级斗争,必须发动最广大群众热烈起来参加斗争形成群众运动,才能保障阶级路线的正确执行,才能达到消灭封建残余势力的目的。一切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工作方式,是查田运动最大的敌人。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主要是讲阶级,通过阶级,没收分配,及对工会贫农团的正确领导等。”[202]

事实上,查田运动推开后,打击中农立即成为现实。查田运动前,经过数年革命的中央苏区对地主、富农的清查是比较彻底的。当时苏区拥有较多土地的地主、富农占总人口数的7%~8%,查田运动前中央苏区清查出来的地主、富农人口数占到总人口的7%左右,[203]这一比例和后来得出的全国范围8%左右比,尚属正常,考虑到中央苏区地主富农经济不发达,其实这一数字本身或许已不无偏高。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领导人主观认定苏区农村中还存在未发现的大量地主、富农,要求深挖隐藏的地主、富农,各地为完成中央要求不得不尽力寻找靶子,以避免被扣上机会主义、动摇妥协的帽子,这就不可避免地使许多贫中农尤其是中农成为所谓“隐藏的地主、富农分子”。而且查田运动大规模铺开后,相应的阶级划分这样一个十分关键的配套政策却没有跟上。在缺乏具体标准时,普通农民区分成分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生活水平的高低,这种认识在中共各级干部中间也或多或少存在,因此,农村相对生活较好的中农极易成为打击对象。瑞金踏迳区采取普遍清查的办法,“查得一部分中农恐慌逃跑,躲到山上”。[204]“有的地方普遍查田,甚至有专门查中农的,说中农中最容易躲藏富农(如会昌的某处),瑞金每个区都发生把中农或富裕中农当富农打的事情……有三个区发生中农上山。”[205]

作为阶级斗争的一个部分,查田运动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主观认定以政治正确的姿态强行进入现实,使实际执行者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在政治正确气氛影响下,很多干部为避免犯错误,主持评定成分时多就高不就低:“查田查阶级方式,往往是开大会,提出名单来问群众某人是否地富、某人是否‘AB团’,叫群众举手。如果群众不举手,便说群众与反革命或地富妥协,于是群众害怕,只好大家举手。因此群众很怕我们,离开我们。”[206]闽西甚至“有因争论阶级而枪毙贫农的事件发生”。[207]而贫农为在运动中获取利益,也愿意将生活较好者定高成分,有时,群众的主张甚至会局部主导运动的气氛。

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各地高定成分现象相当突出,不仅是中农,甚至贫农、工人也被作为打击对象:“一人在革命前若干年甚至十几年请过长工的,也把他当作富农”;“把稍为放点债,收点租,而大部分靠出卖劳动力为一家生活来源的工人当地主打”;“建宁的城市、里心、安仁等区,共计中农、贫农被误打成土豪的有五十余家,还有一个工人被打成土豪的”。[208]任职于保卫局的童小鹏回忆,其“家庭出身是贫农,但一九三三年因‘左’倾错误政策错打成地主、富农,后虽经纠正,但父兄因流离而死亡”。[209]随意拔高成分的情状,正如于都河丰区委组织部长抱怨的:“工作团是私打地主,将来有一碗吃的人都会被打为地主的。”[210]

查田运动开展后的三个月内,中央苏区查出所谓的漏划地主6988户、富农6638户。其中,瑞金6~7月间查出地主608户,富农669户,收回土地60591担。石城共查出地主94户、富农179户,收回冒充中农、贫农的地主、富农的土地11200多亩;查出混进苏维埃政权机关的所谓地主23人、富农31人、反革命5人。[211]这些被中共中央领导人作为查田运动的成果,也由此证明查田运动的必要性。但是细细检证这些成果,却未必那么经得起推敲。

根据毛泽东30年代初在中央苏区所做多次调查,当时人均拥有6~10担谷田仅为够吃的标准,[212]实际生活相当于中农的水平。但在查田运动中,人均拥有9担田、每年需租进田地耕种的家庭也被定为地主。[213]以1933年7、8、9三个月中央苏区查出地主6988家、富农6638家,收回土地317539担计,[214]由于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政策,这实际即为新查出地主的全部土地及富农多余土地之和。以两个数字相衡量,考虑到其他因素,这些所谓的地主每家拥有土地平均约30余担,人均拥地不足10担,仅在温饱线上。同一时期,公略县查出地主381家(家庭总人口1181人),没收地主土地5168担,[215]新查出的地主家庭每人平均占地也只有10担左右。在这些人中,不乏丧失劳力或因各种原因被迫请人耕种,结果被定为地主者,甚至有红军家属因请人耕种而被定为地主者。福建汀州在查田运动中就有没收“工人、雇农、红军家属财产”[216]的情况。有些地区确定成分时,“拿剥削的种数,去分别地主与富农的成份。三种剥削的叫做地主,两种剥削的叫做富农。比如请了长工,收租,又放了债,则不管他家里有几人劳动,总之他就是地主了。”[217]湘赣省“有一个贫农,查成分查了人家七代,结果被错划为地主”。[218]

衡诸常理,以中共强大的组织力,加上武装力量的直接推动和介入,在苏维埃革命展开数年后,苏区仍然会存在相当强大的地主富农势力,多少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对于陆续进入苏区的中共中央领导人而言,这样的判断并不突兀,作为年轻的革命理想主义者,苏区人民的现实状况难以使他们满意。虽然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但由于革命、战争、灾害及农村社会客观状况多方面的因素,1930~1932年,苏区生产出现下降局面,农民贫穷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这显然是相信革命可以立竿见影的理想主义者们难以接受的,因此,认为地主豪绅“窃取土地革命的果实”,就其思考逻辑而言确也顺理成章,而且,解决的办法必然是要加紧对地主、富农的打击,“使得土地革命的利益完全落在雇农贫农中农身上”。[219]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判断并不是在查田运动中最后一次出现,抗战胜利后中共重新领导开展土地革命时,在许多地区这样的判断又一次集中显现。查三代、查“封建尾巴”,打击中农,许多现象几乎就是1930年代历史的重演,韩丁即认为“可以和三十年代的过火行为相比”,而这又恰恰发生在中共集中批判苏维埃革命时期“左”的错误仅仅数年之后。韩丁以自己在潞城张庄的实际经历生动地描述了这种观念的根源:

这样的一场运动是以两项假设为前提的。第一、潞城县仍然存在严重的封建剥削;第二、一大部分农民仍然没有翻身。

既然绝大多数有钱有势的人家已经丧失了公开的财产和一部分地财,那么第一项假设就难以成立了。然而,乡村里还有数以千计的贫苦农民很缺乏成为独立生产者所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因此财产没收似乎还不够彻底。实际上,持久难除的贫困成了那两项假设的根据,成了进行一场新斗争的理由。穷人真要翻身吗?就得再多找出一些财产来。[220]

对于事后的观史者而言,注意到查田运动的上述因素,不仅可以发现查田运动本身的复杂性,而且也许可以为认识当年屡屡出现的“左”的错误找到有益的路径。不过当时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并不可能有这样的反省机会和时间,当问题被抬到阶级对抗的高度时,足以刺激他们绷紧的弦,由于此,查田运动的发起和紧张化几乎是不可避免。即使是熟谙苏区状况并领导过此前土地运动的毛泽东,亲身领导运动之初,虽然以自己对苏区的了解,极力在其中留下余地,但对查田的原则也并没有提出异议。吊诡的是,查田运动是建立在此前革命不彻底的判断基础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是对毛泽东此前主持的土地革命的变相批评,而毛泽东却在名义上担负起领导运动的任务,这其中,既有服从组织的因素,也或有判断上的困难,和军事方面的坚持比,显然,涉及这样敏感复杂、一时间难以理清头绪的政治原则问题,毛泽东的态度要谨慎得多。

更让我们体会到问题复杂性的还在于,当时中共中央在查田运动中屡屡提到的农村阶级关系尚不分明的说法,其基础虽是出于教条化的理论推导,但在苏区的现实环境中,又不是毫无脉络可寻。在赣南、闽西土地集中程度有限,宗族组织具有强大影响力背景下,公式化的农村阶级分化并不一定是当地农民实际状况的真实写照,而以这样的观念指导的运动遭遇反激也势所必然。黎川梅源“因系吴氏一姓,血统亲密之故,极能互为维护,毫无幸灾乐祸、趁火打劫心理,复无有广大土地之大地主,以为自相仇杀之导火线”,因此,土地革命展开后,虽然该地也进行土地平分,但具体运作中多有问题。分田时,农民常会用自己的方式阳奉阴违:“将能见到者,以插标为记,各分谷田五石,其余陇亩不能见到之者,秘不均分。其已分配者,耕作之后,仍将其所收之谷,按佃户例,送还原主。土匪因此怀疑分配不实,于是一再举行分配,并有所谓查田运动之新花样出现,但举行结果,依旧如故。”[221]在赣南、闽西许多地区实际社会状况与此大同小异背景下,这样的现象当非个案。正因如此,在国民党重新占领赣南后,杨永泰注意到:

广昌和黎川,都是分过田的。分田的小册子和分田的标帜,统统都有,但是田畦还是维持着原状,并未敢加以破坏。因为人民反对破坏,说是:田畦一经破坏,田里就不能蓄水,没有水就没有办法耕种,共党也无法可施,只好迁就作罢。[222]

杨的说法从中共自身文件中也可得到证实,中共中央的有关文件谈到相对多的土地拥有者“利用氏族的关系和影响”[223]保存土地的现象;而《红色中华》等舆论机关也披露过诸如石城县苏维埃主席邓海如以地方家族观念庇护同姓同村的地主、富农的事例。[224]这些干部包庇事例的出现,除宗族、地方观念因素外,相当部分地区土地拥有者和其他农民无论在经济、政治还是社会生活上并没有真正的鸿沟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因此,即使是进入主流阶层的干部,在尚未完全自觉坚持中共阶级分析立场时,其长期耳濡目染的社会现实仍然影响着他们的选择。事实上,在中央苏区的部分地区,土地革命的开展相对顺利,而在另一部分地区,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的阻力,其中的原因和当地土地状况的差异应不无关系。正是有着上述实例的存在,使中共中央关于查田的判断似乎有了一定的根据,但应该看到,无论是寻求宗族的保护,还是利用权力的遮蔽,地主、富农在革命大潮中寻求生存的方式都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弱者特征,保护自己的本能使他们尽一切可能苟延残存,但能够以个体的方式保存下来的仍是少数,更难以对中共革命的成效形成实质性的干扰。查田运动从蛛丝马迹中发现敌人活动的佐证,再把这些细枝末节加以放大,以此为革命的困难寻找到地主、富农破坏的因由,这是符合阶级分析的省事办法,也是多次政治运动的共同逻辑。

其实,查田运动前某些农村土地分配确实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生活中无所不在的权力因素也密切相关。江西省委发现,由于在分田中“惯用自上而下的经过红军,经过临时苏维埃政权,限期将田分好的派田方式,因此,不但政府工作人员可以特别分好田多分田,包庇分田,操纵成份的分析等等脱离群众压迫群众的现象在新发展区域发生”[225]。查田中发现的所谓地主、富农多占现象更多的是和其作为干部及干部家属的身份联系在一起的。

观察查田运动,其阶级革命的性质及背景当然是首要因素,同时,支持苏维埃的财政需要也是运动开展的一个重要诱因。苏区发展早期,中共财政来源多依赖打土豪的收入,随着苏区内部打土豪的结束和苏区外围的相对固定,加上赤白对立影响和国民党方面的封锁,苏区财政供给面临严重困难。而农业收入减产,“农业税短收很大”,[226]更加重了财政负担。查田运动虽然主要是一场政治运动,但其表现形式却是经济的,其中确也不难看到经济方面的考虑。运动中特别重视对被定为地主、富农者的财物没收,在6月召开的八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查田运动大会上,明确要求7~9月应没收地主现款、富农捐款80万元,并出售300万元的经济建设公债。运动开展期间,临时中央政府财政和土地部门鉴于“现在红军需款很多,而各地筹款又不甚得力”,[227]又要求各地应在运动中加紧对财物的没收、统一管理和上交。更值得注意的是,几乎与查田运动开展同时,苏区中央决定设立没收征发委员会,“专门负责管理地主罚款,富农捐款及归公没收物品等。红军初到城市向商人筹款时,也由没委会负责进行”。[228]没收征发委员会分三个系统组织,分别为地方财政机关系统、红军政治部系统、军区及地方武装系统。委员会在地方省、县、区均设常驻工作人员,乡委员不脱离生产,但至少须有三个人负专责,不能任其他职务。没收征发委员会“到了查田、查阶级运动得到了彻底胜利,该地方已无地主罚款、富农捐款收入”[229]时,可以呈报撤销,可见该委员会实际是配合查田运动设置的专门筹款机关,查田的经济目标于此可见一斑。

查田运动开始后的7、8、9三个月,仅博生、乐安、石城、胜利四县,就利用没收财物和强制捐款“筹到了十八万元”,[230]整个中央苏区共完成606916元。[231]而1932年苏维埃辖下的江西全省农业税收入只有55万元,“其中人口最多土地最多的博生县只收到八万三千元,石城全县只收二万七千元,广昌全县只收到一万五千元”,[232]几个月的罚款收入几乎等于一年的农业税收入,其在支持苏维埃财政上的短期功效不可小视。福建方面收入虽比不上江西,但成绩也相当不错,福建省委报告:“省苏在纠正了非阶级路线的财政政策以后,在短时期内,在查田运动的初步开展中,罚款与筹款已达到十二万余元。”[233]而1932年福建的农业税收入是15万元。新成立的闽赣省因为处于新区、边区,可打击对象较多,被寄予的筹款希望更大,该省计划在1933年7月至次年2月通过查田向土豪筹款662000元,富农捐款208000元,[234]虽然由于数额过大,这一计划难以完成,但查田运动现实的筹款需求在此仍体现得非常明显。在战争环境下,这样非常规的筹款方式较之正规的财政制度便捷得多。考虑到当时巨大战争迫近,支撑战争经费难以为继,中共中央寄希望于此有其不得已而为之的可理解之处,但在稳固的苏区范围内,采用这种方式仍不免有饮鸩止渴之嫌。

对于查田运动广泛展开后暴露的问题,中共中央和毛泽东都很快有所意识。1933年底,毛泽东主持开展纠偏,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运动过火的局面。胜利县纠正了1512家错划地主、富农,而该县地主、富农总计家数为2124家,[235]可见错划面之广。但纠偏和当时中共中央总体思路相背离,很快被作为右倾受到批判。毛泽东以生产资料占有状况、方式和剥削量区别成分的实事求是主张被讥为“算成分”,而错划成分的不公平现象也被认为“到底是不多的,值不得我们多大的注意”。[236]1934年春,随着反“围剿”军事的日渐紧张,查田运动再次以激烈的形式展开,人民委员会明确指示:“在暴动后查田运动前已经决定的地主与富农,不论有任何证据不得翻案。已翻案者作为无效。”“必须坚决打击以纠正过去‘左’的错误为借口,而停止查田运动的右倾机会主义。”[237]

显然,在中共中央看来,面对第五次反“围剿”军事不利的局面,农村的阶级关系应该更加紧张,对敌对势力的打击应更加严厉。问题是,经过数年的革命荡涤,苏区内所谓有组织的阶级敌对势力其实已更多存在于他们的想象之中,硬要追索阶级敌人的结果,只能是盲目扩大打击面,使侵害中农和乱划成分变得难以避免,正如张闻天后来所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