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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为利益分配,他们斗争了两百年

罗马是个城邦,一起参加战争的,不仅有国内的贵族和平民,还有那些同盟者城邦。罗马人在对外侵略扩张时,是不惜一切办法想着去获得胜利,而没时间和精力想着如何去分配战争带来的利益。但赢得战争后,他们很快面临如何分配利益、如何管理好财富的问题。战俘数量远远多于公民数量,被充作奴隶的战俘造反了。刚镇压了奴隶造反,平民和贵族的利益冲突,罗马人与同盟者的利益冲突,奴隶和奴隶主的利益冲突都接连发生,从和平手段到战争手段,最终到了唯有军事巨头不足以控制局面的地步。在这200多年间,罗马人深受财富带来的烦恼的困扰,同时,罗马的政治格局也在不断的斗争中发生着变化。

1. 奴隶是战争回报罗马最直接的财富

公元前3世纪初,罗马统一意大利后就走上海外扩张道路。经过迦太基战争、马其顿战争等,罗马战胜一个个强敌,在整个地中海区域确立霸权。随着历年对外征服和扩张,罗马掠夺了大量财富,侵占了大片土地,俘获了大批奴隶,为罗马经济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罗马的经济随着对外扩张空前发展起来。

罗马常年对外扩张,战俘是其奴隶的主要来源。每赢得一次战争,罗马人就将俘虏卖为奴隶,以此奖励有战功的人,补充军费。例如,公元前262年,罗马占领西西里的城市阿格立真坦,把俘虏的2.5万人卖为奴隶;在第一次迦太基战争中,罗马总共把7.5万名俘虏卖为奴隶;公元前177年,罗马占领撒丁尼亚时,将8万人卖为奴隶;公元前167年,罗马占领伊庇鲁斯,将该地区70个城市中的15万人卖为奴隶……

因为有很多战俘被卖为奴隶,这对每个参军的罗马公民来说,战争不仅仅是为国出力,也是一次发财机会——只要活下来,赢得了战争胜利,将会或多或少分得战利品,包括土地和奴隶,而这些能保证他们此后过上相对优裕的生活,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此外,罗马的奴隶来源还有奴隶生育的子女,一些受高利贷重利盘剥沦为债奴的人,在地中海经商时被海盗抢掠押送到奴隶市场兜售的人。

由于奴隶主要来自战场,军队又不便长期管理奴隶,大多在战争结束后尽快将奴隶卖掉,于是随着罗马对外扩张,奴隶贸易迅速发展和兴盛起来。当时,许多城市都有奴隶市场。例如,雅典的爱非塞斯、亚得里亚海北岸的奎雷亚、伦河口的马萨利亚,以及塞浦路斯、开俄斯岛,都是著名的奴隶市场,进行着大宗奴隶交易。提洛岛是当时奴隶交易的中心,一天之内奴隶买卖的成交量高达1万人。

大量奴隶流入罗马后,罗马有了大量廉价劳动力,奴隶制经济高涨——人力是最大的资源,这种成本极低的奴隶,为奴隶主们创造着财富,导致他们不仅能做许多平民无法无力做的事,而且与平民阶层的财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到公元前2世纪中期,罗马奴隶制充分发展,奴隶劳动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奴隶成为罗马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原先那些平民已经逐渐成为社会边缘人了——社会最主要的人群是奴隶主和奴隶,平民阶层的影响力越来越小。

在当时,奴隶主是财富的主要拥有者,而奴隶则是财富的主要生产者,特别是在农牧业、采矿业、手工业以及服务业(家内仆役)方面。

在农业方面,由于土地集中形成大土地所有制,奴隶充斥在大农庄、大果园和大牧场,从事着生产活动。

在采矿业和建筑业等手工业部门,也大量使用奴隶劳动。与此同时,奴隶充当家内仆役也日益增多。因为随着财富的积累以及希腊和东方文明的影响,罗马奴隶主中逐渐滋长一种追求奢侈享乐的风气,大量使用家庭奴隶成为争强夸富的手段。在富有乃至中等的罗马家庭中,都拥有许多奴仆——他们担任看门人、厨子、马夫、侍从、理发师,甚至担任教师、乐师、医生等。不仅如此,罗马奴隶主为了追求奢侈享乐,还动用大量奴隶修建豪华的住所、娱乐场所、墓地等。

当时,奴隶的地位十分低下。在法律上,奴隶被视作主人的物品和财产——他们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和牲口以及其他财物同列。奴隶主对奴隶可以随意打骂,肆意虐待,甚至操有生杀之权。奴隶没有财产权,也没有家庭权和婚姻权,男女奴隶同居所生的子女是奴隶主的财产。

奴隶受着残酷的压迫和剥削,生活十分悲惨。奴隶主一方面尽量增加奴隶的劳动量,一方面把奴隶的生活水准降低到无可再坏、只能勉强活命的地步,以更多地榨取奴隶的劳动价值。而奴隶一旦生病或年老,奴隶主便把他们变卖或抛弃掉。

奴隶主惩罚奴隶的手段很残酷。木棍、鞭子、烙铁、脚镣手铐、十字架等,都是常用的刑具。家内奴隶的待遇稍好些,但他们必须唯命是从,服侍周全,否则,轻则挨打,重则被处死。

野蛮的奴隶制度给奴隶带来无穷无尽的苦痛和灾难,这激起他们的挺身反抗。奴隶反抗斗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破坏工具和牲畜、消极怠工、逃亡、杀死自家的主人直至举行起义。公元前2世纪,奴隶暴动和起义便已频繁发生。其中,西西里奴隶起义规模最大。

当时,罗马的小土地所有者根本无法与大庄园竞争,纷纷破产,丧失土地,最后沦为游民无产者阶层。而罗马法律规定拥有耕地的自由农民才有资格当兵,小农阶层的日趋消失使军队的兵源告竭。至于贵族阶层,他们是罗马大肆扩张的直接受益者,耽于享乐,醉生梦死。

公元前137年,意大利南部的粮仓西西里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奴隶起义,粮食价格腾贵,下层平民怨声载道。平民的不满与积愤酝酿着他们与贵族的斗争将进入一个新的回合。

奴隶们打击的对象是奴隶制大庄园。起义军所到之处,摧毁大庄园,杀死大庄园主,但对小庄园、小农经济和手工业者则加以保护。所以,起义军也得到农民的同情和支持。对于手工业者,特别是武器匠,起义军让他们继续生产武器,以保证起义的需要。为了减少敌对力量,起义军宽恕了那些早先人道地对待奴隶的人,而且不侮辱他们。

罗马统治阶级一开始就派兵镇压起义,但都被起义军屡屡挫败。直到公元前132年托洛明尼亚决战,起义军领袖克里昂英勇战死,攸努斯被俘后,罗马才勉强将奴隶起义镇压。

这次西西里奴隶起义失败后,奴隶的状况更加恶化,而反抗的怒火并没有泯息。30多年后,同样在西西里岛,又爆发了一次大规模的奴隶起义。罗马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其镇压。

不过,虽然在罗马奴隶经济发展中,奴隶反抗比较激烈,但这种奴隶制却与当时罗马的侵略扩张整体上是相适应的。

罗马发动一系列对外战争,而赢得大规模的掠夺战争,给罗马统治者带来了大量奴隶、财富和土地。罗马军每打一次胜仗,每征服一块地方,就把数以万计的当地俘虏卖作奴隶。这既有效处理了战俘,弥补了罗马军在战争中受到的损失,填补了军费,而且还给罗马后方的居民尤其是奴隶主、大庄园主提供了廉价的赚取利润的工具。对罗马有钱人来说,他们不一定愿意亲自参与战争,但因为战争能给其带来售价极低的奴隶,他们也获利了,因而对战争往往持积极态度,在缴纳赋税以及军费方面有一定的积极性。这就是罗马军多次惨败却能迅速恢复起来的重要原因。

除了使用大量廉价奴隶外,拥有大量土地,是他们获得财富的另一个重要基础。担任军官、总督的罗马贵族富豪们,在征服过程中又倚仗权势攫夺巨额钱财和成片土地。他们不但侵吞国家公地,还不择手段地霸占邻近自由农民的土地。这大量的土地、资金和奴隶劳动力,为罗马奴隶主贵族进行大土地经营提供了条件。至于那些没亲自参与战争的有钱人,也可以通过购买增加土地拥有量,尤其是战争结束后,他们往往能低价买到很多土地——一些无法亲自经营的军人往往会卖掉作为战利品分到的土地。于是,公元前3世纪,大庄园在意大利半岛和西西里岛出现,公元前2世纪末至公元1世纪,大庄园还扩展到北非、高卢和西班牙等行省。

大庄园的规模不尽相等,大者拥有几千尤格(罗马时的面积单位,1尤格约合 1/4公顷)土地,小者也拥有一二百尤格土地,使用奴隶少则十几人,多则上千人。各庄园经营项目也各有侧重,有的以种葡萄为主,有的种菜或种橄榄,也有的以畜牧业为主,生产谷物的庄园一般较大,多数集中在西西里、北非一带。大庄园的生产品除满足奴隶主自身消费外,大都作为商品出售。而这对本身具有商业细胞的罗马人来说,又是一种创造财富的途径。

随着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有人建议,庄园地点应选择靠近城市或交通便利之处,还要求善于经营的主人“要少买而多卖”。为了保证最大限度地榨取奴隶的剩余劳动,奴隶主贵族精心研究了庄园的劳动组织和管理问题。他们主张,100尤格的葡萄园里应有14个奴隶劳动力,240个尤格的橄榄园需有11个奴隶劳动力,牧场上每80至100头羊或50头牛安排1名牧奴,每个奴隶都担负了很大的劳动量。奴隶一年到头除了年底年初能有两天休假以外,必须拼命干活,没有丝毫闲暇,即使在下雨天或宗教节日里,也不能闲着。这种超乎寻常的剩余价值榨取,让罗马大庄园主、奴隶主尽可能多地拥有了财富。

当时,崇尚奢靡享受的奴隶主不常住在庄园。他们往往从奴隶中挑选一名听话肯干、通晓农活的管家即管庄,来直接管理庄园事务。一般来说,管庄既不识字又不会算账,主人反倒觉得放心,认为这样也就不至于侵吞他的钱财。管庄忠实地秉承主子的旨意,日夜监视着奴隶们的一举一动。

大庄园的生产活动为社会提供了大批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促进了当时整个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广大奴隶流血流汗、辛勤劳动,也就不可能产生罗马社会比较发达的物质文明。但是,奴隶制大庄园经济本身却又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奴隶是在奴隶主的皮鞭棍棒驱赶下被迫从事生产的,受尽非人的折磨和剥削,完全享受不到自己劳动的成果,他们对生产劳动是不感兴趣的。只要一有机会就逃离庄园、毁坏工具、虐待牲口,以表达他们对奴隶主的反抗。  

主人为避免工具被毁,往往把一些笨重粗陋的工具交给奴隶使用,这样,实际上就阻碍了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大庄园的发展是以牺牲广大自由农民的利益为前提的。战乱、赋税和土地兼并,迫使缺乏竞争力的小农纷纷破产。

由于奴隶市场上充斥着取之不尽的廉价劳动力,奴隶的劳动排斥了自由农民的劳动,农民破产后很难重新谋得工作,除少数人尚能以临时雇工身份在庄园找到立足点,大批破产者不得不流入城市,沦为无业游民,靠国家救济和富人施舍过活。这些游民无产者久而脱离劳动,不惜依附于权贵,充任门客和政治上的捧场人,形成一个人数众多的寄生阶层,加剧了社会的动荡。

大庄园是为了尽可能地提高效率,让奴隶创造财富。而事实上,罗马大庄园里的奴隶也给罗马人尤其是奴隶主阶层奢靡的生活提供了物质基础。公元1世纪至2世纪,罗马帝国一度出现经济繁荣局面。高卢、西班牙、北非等行省农业发展较快,相比之下,意大利的农业却稍显落后。尤其是埃及、北非廉价谷物的大批流入,严重冲击了意大利的谷物种植业,南部许多大庄园不得不改作牧场、园艺场或供人娱乐的场所,意大利的农业逐渐呈现衰退趋势。

2世纪以后,罗马对外扩张已经达到极限,掠夺战争不像过去那样频繁,奴隶的来源大大减少,奴隶价格随之日益昂贵。同时,奴隶的不断反抗和大批逃亡,也影响了大庄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增加了管理上的困难,导致劳动力奇缺,田地荒芜。奴隶制大庄园在经营上再也无利可图,变得难以继续维持,走上了穷途末路。一些大庄园主、奴隶主开始释放奴隶,分给小块土地耕种,自己则坐收地租。

从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变化来看,它的走向繁荣,背后支撑的是罗马不断的对外战争,不断赢得战争,持续保障廉价奴隶的来源,而并不是通过改善生产关系提高生产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奴隶是战争赐给罗马人的财富,没有了战争,罗马人就无法保持繁荣,各种社会矛盾就会爆发,社会就会出现问题。因而,罗马最好的生存方式就是不断发动扩张战争,赢得扩张战争。

2. 凡侵犯我利益的人,杀无赦

罗马发展壮大最典型的特质就是扩张战争,赢得对外战争的结果就是奴隶源源不断,最终使得大庄园经济发展,因而可以说奴隶主或者说大庄园主才是扩张战争最大的受益者。但是,按照罗马的法律,罗马军主力却是那些自由农民和普通市民,奴隶主或者大庄园主虽然有时也参军服役,但他们多担任军官,或者高级别士兵,相对普通士兵要安全得多。

在战争中最辛苦的罗马公民却从战争中收益很少,有时不得不借债度日,最终因还不起高利贷,沦落为社会无产游民或者他人的奴隶。这样,罗马在下一次战争中,只要稍微失利,就会面临着招募不到士兵的窘境。这种状况到后来愈来愈严重,甚至到了非改革不能救罗马的地步。

罗马的这种改革是由提比略·格拉古和盖乌斯·格拉古完成的。

提比略·格拉古和盖乌斯·格拉古是罗马共和国晚期曾任西班牙总督的格拉古的儿子。格拉古过早去世,他的两个儿子由妻子科内莉娅抚养成人。提比略·格拉古和盖乌斯·格拉古童年时代,希腊已经变为罗马领土的一部分。他们受到希腊文化和民主思想的熏陶,勤奋研习文学、哲学和雄辩术,并都有演说才能。不仅如此,家族的纽带把格拉古兄弟与贵胄显要联结起来——他们好多亲属都身居要职。

如同一般的罗马贵族青年那样,提比略·格拉古年轻时入军中服役,在公元前147年至公元前146年参加过远征非洲的战争。在摧毁迦太基城的最后一战中,他身先士卒,登上了迦太基城楼。公元前137年,他任财政官,转战西班牙。在从都城出发的征途中,提比略目睹农田里尽是大批奴隶在耕作,几乎看不到一个干农活的自由民。他意识到自耕农没落了,内心十分感慨。

随后一件事让他将自耕农的没落与罗马的命运联合起来。在与西班牙部族人的交战中,罗马军团兵力不足,得不到补充,原因是法律规定服役的自耕农不足。提比略对此事非常关注。经过一番调查,他发现:罗马的兵源捉襟见肘,自耕农失去土地,沦为游民,自由农民寥寥无几,自耕农阶层势将消失殆尽,而意大利本土及外省的土地和财富都集中在大奴隶主手中。

提比略和他弟弟盖乌斯立即警觉,认为为了国家长治久安非进行改革不可,而首先急需解决的是土地问题。于是,他们从原来的“元老派”改投“改革派”,并积极准备进行改革。

在改革派的支持和平民的拥戴下,提比略挺身而出,竞选公元前133年的保民官,并顺利当选。就任后,他立即签署克劳狄乌斯等人提出的一份土地法案。法案限制公地占有额并分配超占土地,规定:每户家长所占公地以500尤格为限,如有儿子,则长子、次子可各占250尤格,但每户占田总额不得超过1000尤格。所占公地永久所有,免交租金。超占地以偿付地价为条件收归国有,划成30尤格的份地,分给贫穷农民。此项份地要交纳少量租金,世袭占有,但不得出卖或转让。肥沃的坎帕尼亚土地不在此法案计划之内。土地分配由每年选举一次的三人委员会主持办理。

提比略事先不征询元老院意见,而将法案直接提交平民大会。为了争取法案通过,提比略在平民大会上发表了演说,其动人心弦、感人肺腑的言论,深合民意。民众齐声拥护土地法。

客观地说,《提比略土地法》是一项革除贪暴、纠正弊端的法案,不论其内容还是实施方式,都是异常温和、委曲求全的。它对于兼并公地犯法自肥的贵族,既不惩办,也不课罚,反而偿付地价,其实施方案完全是在合法范围内以和平手段进行的。不过,它触动了奴隶主垄断土地的利益,遭到贵族地主特别是元老院保守势力的仇视和反对。他们造谣惑众,说提比略意图制造国家混乱,继而拉拢提比略的同僚保民官奥克塔维乌斯,唆使他运用否决权阻止法案通过。

奥克塔维乌斯占有大片公地,重私利,经不起权贵利诱,最终不顾民心向背和提比略的再三劝告,行使了否决权,致使公民大会被迫休会。

反对派的破坏和人民的拥护都推动了提比略采取激烈和坚决的措施,即命令地主无偿交出违法超占的土地。同时,他颁布法令:在法案表决前,禁止所有行政长官处理公务,封闭国库所在地的萨杜尔努斯神殿,从而停止国家机构的正常运作。

不过,提比略仍然对反对派存有幻想。他以从自己的财产中拨付地价弥补奥克塔维乌斯的个人损失为条件,请求其不再坚持反对,并且在自己一方人多势众足以压服对方的情况下,仍然在表决前把问题提交元老院裁决,而这一切都遭到否决。

提比略毅然召集公民大会,提出违反人民利益的保民官能否继续任职的问题,并付诸表决。表决结果是一致要求罢黜奥克塔维乌斯,并通过土地法。同时,大会选出提比略、其岳父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和其兄弟盖乌斯组成三人委员会。

土地分配在意大利中部和南部亚平宁山脉的边沿地区进行。法案的实施困难重重,因为公地情况年久失查,地主们化公为私多方隐瞒,而且一部分农民无力置备工具、种子等生产资料,即使分得土地也实同没有。更重要的是,以大祭司长纳西卡为首的反对派多方作梗,从中破坏,拒绝批准给予提比略必要的经费,还利用无赖之徒指控提比略废黜奥克塔维乌斯是对保民官神圣权利的侵犯。

公元前133年夏,帕加马国王阿塔洛斯三世立遗嘱将其王国赠给罗马。这件事不仅在帕加马国内引起轩然大波,在罗马国内也引起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分配“天上掉的馅饼”。提比略提出法案,主张把阿塔洛斯三世的金库作为贫穷农民的补助资金,同时将帕加马城的处理权交给公民大会。这当然是对一向主持外事和财政的元老院权威的挑战。

本来就对土地改革不满的反对派趁机造谣滋事,说帕加马给提比略送来了阿塔洛斯三世的紫袍和冕旒,诬称他有称王野心。这种破坏有使土地改革半途而废的危险。

提比略不甘示弱,决定竞选连任下一年度的保民官,同时提出缩短兵役期限,授予人民对法官判决提出上诉的权利,以及在只有元老才能充任的法官之外增加同等数目的骑士阶层出身的法官等一系列新法案。其主旨在于削弱元老院特权和扩大改革派阵营。

不过,旧法尚难彻底实行,新法的推行更加无望。问题的关键在于提比略能否连任保民官。公元前180年颁布的《维里乌斯法》规定,同一人两次担任高级长官,必须有一间隔时期,即不得连续两年选举同一人担任高级长官。虽然在实际上高级长官未满间隔期即再度当选者不乏其例,保民官是否在高级长官范围之内也并不明确,但是,反对派仍然在选举前夕以“连任保民官出乎常规”为借口,大造提比略欲施暴政的舆论,并暗中策划寻衅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