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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事件的规律Ⅰ

现在,我那二十多岁的弟弟正在我面前为了涂鸦而义愤填膺:“根据现在的研究结论,尼安德特人应该不会作画。而相较之下,克罗马农人所留下的壁画则显得美轮美奂。像留下这种拙劣涂鸦的家伙,明显就是尼安德特人嘛。”
春兀自喋喋不休,然后再次擦拭起墙壁。
“真是稀奇。”
“怎么了?”
“你一直都是同情弱小的,我还以为你会支持已经灭绝的尼安德特人呢。”
“这么一说倒还真是这样。”春大方地承认了,“从感情方面来说,我的确是支持已经灭绝的那一族。”
“但牵扯到美术的时候就有例外了?”
“这种事我自有分寸。”
在拖把的反复擦拭下,用喷漆完成的涂鸦画渐渐溶化,进而像是从墙壁上蒸发一样消失不见。
“再等我十分钟左右好吗?估计应该快清理干净了。然后一起去看爸爸吧。”
于是我便耐心观察起弟弟在墙前工作的身影。其实在我眼里,他有节奏地挥动着拖把,时而将其浸到桶里,时而移动身姿,又何尝不是一种自我表现。有时候走过一两个看上去像销售员的男人,或者是一群高中生,大家都会不由自主地被春的动作所吸引。一开始往往会皱眉,似乎认为春的样子过于嚣张,但在发现他其实是在清除涂鸦之后,却又会露出佩服的表情。
“刚才你说吧,街头涂鸦的规则里有一条是‘不得在比自己优秀的作品上作画’?”
“是啊,这是基本守则。如果连这条都不能遵守的家伙,那真是没得谈了。”
“那样的话你去画不就好了?虽然这话可能你不爱听,不过就算你这次擦掉了,早晚还是会被人再画上的吧。说不定他们还会说‘哇,擦得真干净啊,太感谢了。既然给了我一块新地方,那就再画一幅新作吧。’既然这样还不如你去画呢。”
“大哥你真犀利。”春转过身,“基本上我已经得到许可了,他们同意我在这地下道作画哦。”
一瞬间,我的脑中突然浮现起十年前的那幅风景画,摇摇欲坠的黄沙与收割后的稻穗至今充满着栩栩如生的立体感,而那台风的威力也依然不灭。
“政府居然会同意……”
“勤勉的人就能得到报酬、机遇还有信任。他们很相信我。而且还跟我达成一致:万一我画的画他们不喜欢,我就得自行清理掉。我还真是自私,一旦轮到自己,就丝毫不介意这样会弄脏公共财产。”
“自私的家伙。”
“是啊,我是这么说的。”春一笑起来眼角就会弯弯的,显得很温柔。以前,只要春一笑,全家都会觉得很幸福。
“你呀,还真是个过分的家伙。”我忍不住从一开始的戏谑转成了唠叨。
“其实我是个坏人。”听起来春很认真,“请不要忘记这件事,绝对不要。我是货真价实的坏人。”他细细叮嘱后又说,“等这里弄干净了,我要好好地画一整面。”
春张开双臂,那一片狼藉的墙壁瞬间似乎变成了洁白的画纸。
“打算什么时候画?”
“今晚也可以啊。”
“一晚就能画好?”
“一晚足够了。”
“是哪个年轻男人刚才还在为‘尽快完成’这话发怒的?”
“大哥,可不要相信年轻男人所说的话哦。”
一群女高中生推着自行车走入地下道。她们刺耳的嬉笑声直窜入耳,我不由皱起了脸。而春则站在一边闭上双眼,仿佛在静候暴风雨过去的那刻。她们从我们身边走过的时候瞥了一眼春,然后心领神会地互相点头。不用说我也明白,春的外表是十分具有魅力的,可谓玉树临风。能见到他都足以令人感到幸运。
等到她们身影消失,我终于进入主题。我们兄弟,不,或许应该说我们全家都有着这种习惯,一旦有非常挂心的事情,往往都不会开门见山地提出,而是会在一番迂回寒暄之后,才假装顺带一提地问出最关心的话题。
“你前天打给我的电话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会知道我们公司会起火?”
“因为我注意到一件不得了的事。”春走近我。
“你注意到不得了的事?”
“你也知道最近在仙台频频发生的连续纵火案吧?实际上我发现了其中的规律。”
“规律?”我眯起眼,似乎想要在这昏暗的隧道中寻找光亮。
“嗯,纵火的规律。”
“那是什么啊?”
“虽然还不能完全肯定,但我觉得那附近建筑起火的可能性很高,这才打电话给你的。”
“因为哪个规律?”
“在连续纵火的现场附近,一定会有街头涂鸦。”
   
23
      春走向通往西侧出口的楼梯。涂鸦已经被清理干净虽然还留有若干淡淡的残影,但基本上已经问题不大了。
“喂,你解释下那个规律。”
春看了看手表,将扛在肩上的桶还有拖把塞到后车箱。
“等到了爸爸那里再详细说吧。”
走到外面,耀眼的日光和适才那昏暗沉闷的隧道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我用手盖住眼,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喂,别卖关子啊。”
“卖关子可是知情者的特权。”
“对你逼供可是不知情者的特权,不,应该说是大哥的特权。”
“大哥不就是比我早生那么点时间嘛,不要说得很伟大似的。”
“迈克尔·乔丹小时候可从来没在篮球上赢过他哥哥哦!他之所以穿23号球衣,也是因为他哥哥的球衣号码是45,他希望能够至少比他哥哥的一半要强那么点。”我搬出这个著名的故事。
“问题是,这故事的结局可是弟弟比较优秀不是吗?”
我看了看手表,离十二点还差几分钟。春的车子停在附近的收费停车场。他按了好几个键之后,往收费机里塞了张一千日元的钞票,拉着发动了他的白色四驱车。车内散乱摆放着各种书本杂志,车顶上装有玻璃窗,可以一窥天空。
“晚上从这里可以看见星星吧?”
“一边看星星一边开车,自己也都会变成星星。”春笑着,似乎对自己原创冷笑话很得意。
“可以让可爱的女孩子坐在副驾驶席上,然后赞美道‘你比星星都美丽’。”
“因为这种话而高兴的女孩子还真挺恐怖的。”
“如果有女孩子因为这种话而高兴,你应该感到幸运好好珍惜才是。”我摆出教训的样子。
倒不是我要偏袒自己弟弟,春的外表的确十分出众。不要说是女孩子,就算是男人在与他擦身而过的时候,视线也会被他吸引——敏锐的眼睛、性感的眉毛、高挺的鼻子,他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白净文弱的美男子,相反,他寡言却不木讷,迅猛如豹。他有着俊逸的小脸,修长的手臂,这近乎不平衡的体型给人以超乎现实的感觉,散发着魅惑的气息。
没有人相信他这样的人会交不到女朋友,但春似乎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我甚至还担心他的性取向是不是有问题,但如今看来他也并非同性恋。从小学开始,围绕在春身边的女孩子就多到数不清。曾经有一次,我打算清点在生日、圣诞还有毕业典礼的时候来我家的女孩子以及她们所赠送的礼物,但数到一半就放弃了。
不论外表多么美丽的女子出现,也不论性格多么美好的女子登场,春都不为所动。不管对方是诱惑抑或是欲擒故纵,是指责抑或是大加赞美,春都绝不理会。对春而言,或许是因为怕麻烦,但却反而使他愈发显得有魅力。“这世界上没有男人会拒绝我。”——不知为什么,这世界上有不少女性抱有这样自大的想法,但她们却也陆续在春这里尝到失败的苦果。被无视、被伤自尊,最后兵败如山倒,落魄地消失在视线范围;当然,也有很多纯情痴心的女孩子被拒绝后一一退场。
我在观赏这些好戏时可谓是乐不可支,但另一方面却也疑心弟弟在性方面是不是有缺陷甚至是大毛病。一次在跟春一起喝酒的时候,我借着酒意问出了心头的疑问。而春却既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尴尬:“缺陷?你是说阳痿吗?”他说,“如果真这样倒好办咯。”
甚至有女孩子企图利用我来获得春的垂青,那也是学生时代的事了。虽然当时我因为被利用而留下了痛苦的回忆,但却并没有为此而责备弟弟。
      用现在的话来说,那个女孩基本可以被称为跟踪狂,相当难缠。她跟春同级,时常跑到我家来,这让我跟父亲都不胜其烦。她长着一张圆脸,五官平凡,穿着打扮也很朴素,但她的执着与死缠烂打却实在罕见。
除了坚持不懈地每天打无声电话到我家,她还对春亦步亦趋。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她自称是一个叫“节肢动物研究会”的兴趣小组成员。而当时的春正对昆虫有着浓厚兴趣。现在回想起来除了会心一笑以外,却也不由觉得她那不惜伪造身份登门造访,企图和我们一家形成亲密关系的心机以及意志,已经超越了令人害怕的层次,并且达到了神秘这一新境界。
我和父亲都叫她“夏子小姐”,这自然是因为“夏”总是紧随着“春”的步伐。当时的母亲因为身体不适而常常住院,所以我和父亲成为了主要的受害者。我和父亲都是彻头彻尾的老实人,在与她无数次的会面里,总是尝试说服、安慰她。而她一旦混乱起来便习惯性地用手捂着耳朵,以至于我最后都差点染上这个毛病。最后,这场跟踪的闹剧到底是如何结束的至今仍然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一直到最后,春也并没有接受她的心意。
总之,春自始至终都与“性”保持着距离。
“不该讨论没有经历过的事。”春经常这么说,我也见过他朋友曾经数落他:“你就算跟女朋友在一起都不见得有多高兴。”那么他应该也不算是和女性完全绝缘吧?但我却从未见过春沉浸在恋爱中的愉快模样。
“大哥,人类真的是受遗传因子控制吗?”以前春曾经问过我。当时有关“利己型基因”的说法非常流行——比如父母不顾生命安全地挽救孩子性命、雄性螳螂即使被吃掉也要与雌性螳螂交配,这些都是为了能够让自己的遗传因子能够继续延续下去的缘故。
“可能吧。”当时我回答,“遗传因子为了延续而操纵着人类。比如男人想要获得女性青睐,想和她们上床等这类和性有关的行为以及从中获得的满足感,都可以说是由于遗传因子导致。如果做爱无法获得愉悦感,那么婴儿诞生的数量就会急剧减少了,从这点来说它们干的还真不错。”我时常感叹,生物的本能的确是经过巧妙安排后的产物。
“那男人花心也无非是想跟各种不同的女人发生性行为。”春说道,“按照遗传因子利己性的说法,那也是因为想创造更多的基因组合以留下自己的子孙后代咯?数量总是越多越好。”
“男人喜新厌旧说不定也是出于此。”
“那像这样牵强附会,所有的事情到最后都可以解释为基因作祟了。”
“你不喜欢这样吗?”
“我不爽是因为觉得被这种力量操纵而变得惟命是从。”
“这话够酷。”
“酷什么呀。”春苦笑,“一点都不酷,逊毙了。但是,不爽就是不爽。”
“那你就打算一辈子过着清道夫生活吗?”我几近揶揄地反问他,脑海中浮想起托尔斯泰的小说《克莱采奏鸣曲》[注],书中的主人公曾质问过一个厌恶性事的男子:“如果否定性,那么人类的香火又怎么能够传下去呢?”我引用起我依稀记得的句子,“那又哪里会有我们的存在呀?”
[注:《克莱采奏鸣曲》是托尔斯泰最奇特的作品之一,发表于1891年,小说讲述“我”在一个火车上亲耳听了一个贵族讲他杀妻的前因后果,揭露了在贵族资产阶级社会中男女正常关系尤其是爱情婚姻的异化,道德的堕落所带来的人生悲剧。而本书中所引用的台词参考了孙笛的译作。]
我知道春也看过那本小说,他的表情逐渐柔和,似乎也回忆起书中的内容:“那么,我们为何一定要存在呢?”他同样引用了书中的台词,我们仿佛表演起了舞台剧,这滑稽的场景逗得两人同时哈哈大笑。笑过之后,那句“我们为何一定要存在呢?”却依旧在脑海中盘旋不去。
      “大哥,你最近去看过爸爸吗?”坐在驾驶席上的春问我。
“工作比较忙……”这不是真的,虽然工作的确很忙,既有假借工作之名的私活,也有为了复仇、一洗长年怨恨所做的准备工作。但不管怎么说,如果我真的想要去探望父亲,却还是抽得出空的。
“是强敌啊。”
“什么?”我反问。
“癌。”春一边说一边打着方向盘。
两年前,在父亲的胃里查出癌细胞,并进行了手术。比起惊恐不安地度日,父亲当机立断地选择了手术,然后很快就出院了。但最近,在他的体内却再度查出了癌细胞,因此再度入院准备做手术,现在正是为期两周的术前观察。说实话,我很悲观。
“爸爸很坚强的。”我试着说。
“但对手也很强劲。”
他说得没错。瘟症是令人深恶痛疾的强敌。它们有时候会佯装全灭撤退,却在潜伏一段时间之后再度突击。这样的手段实在是令人讨厌透了。随着它们对战术的精进,所采取的攻击手段也愈发具有伤害性,这让人不得不认定,它们一心要与人类决一高下。
车子正沿着双车道的县道往北前进。
“你听说过细胞分裂吗?”
“大致听过。”春对这突然跳跃的话题并不惊讶。
“其实细胞的分裂也是有寿命的。在染色体的两端有一种叫端粒的东西,正是由它们来决定细胞分裂的寿命。”
“端粒?”
“用来重复TTAGGG的部分。”
“TTAGGG?”春不解,笑着问,“大哥你是在念咒语吗?”
“这话题的确是有点无聊……”我回答得很含糊,未料春却催促我:“不,我想听下去。”
他将车开入转弯车道,停在十字路口的正中以等待对面车流开过。
“DNA序列存在于细胞之中,你就当成是用来合成蛋白质的设计图就好。它由腺嘌呤、胸腺嘧啶、鸟嘌呤以及胞嘧啶四种碱基组成[注],取其英文第一个字母便是A、T、G、C。遗传因子便是由这四个字母排列组合而成。”
[注:腺嘌呤——Adenine,胸腺嘧啶——Thymine,鸟嘌呤——Guanine,胞嘧啶——Cytosine。]
“才四个字……”
“是的,才四个字。你有听说过DNA是一种双螺旋分子吧?”
“好像有看过类似的图片。像螺旋型楼梯合二为一的东西。而且两个螺旋楼梯之间还有好几根东西连着,有点像梯子一样。”
“你很了解嘛。就像刚才说的,那个螺旋楼梯就是以A啦C啦之类的组成,还有一个螺旋楼梯也同样写着这些字母。而且,如果一头的字母是A,那么另一头就是T,而你所说的梯子,就是用来连接这两个字母的。G和C相连。组合只有A与T、G与C两种。”
“绝对?”春问。
“绝对。”我点头,“只要是正确的遗传因子序列图,就一定是这样。”
“G与C、A与T的组合……”春的声音很低,听上去却很认真。
“所以只要知道一个螺旋楼梯的内容,就可以推断出另一个的组成。比如,一头的螺旋楼梯的序列是GATC的话,那么相对的另一头就会是CTAG,这是有规律的。”
“那这些A啦G啦像暗号一样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用?”
“每三个字母会形成一组密码子,他们在必要的情况下会合成对应的氨基酸。”我不太擅长跟人讨论这些属于自己熟知范围内的知识,那样似乎显得自己在卖弄,因此态度也变得很冷淡,“也就是说,它们是合成氨基酸、也可以说是蛋白质的基因。不过,也有一部分密码子的作用并非如此。”
“还有不能合成蛋白质的密码子?”
“有那么一部分被认作是无用的,但严格来说却并非如此。只不过目前还未搞清楚它们的作用而已。也有一部分的机能已经被弄清楚了。也不知道是否是真的,似乎有些是用来记录染色体折叠方式的、还有些是用来发出合成蛋白质指令的。总之,除了遗传因子以外的部分,也并非是无用的垃圾。”
“原来如此。”春点头道,“那就不该把这些叫做垃圾DNA嘛,一说成垃圾别人真的会误解为是垃圾。”
我感到很迷惑:“你连垃圾DNA都知道?”
我怔怔地凝视着春的侧脸,严格来说,这是指遗传基因以外的部分,但是也有人因认为那些是垃圾,而把它叫成垃圾DNA。
“因为大哥你刚才说到什么垃圾之类的,我才会突然想出这个词语的。”春手握方向盘,眼睛死死地盯着前车窗。
“你竟然能下意识说出‘垃圾DNA’这个词?”我瞪着驾驶席上的他,歪着头问。
“大概曾经在哪里听到过吧。”
“我说,你实际上很了解遗传因子方面的事情吧。”然后把我这个大哥当猴耍吗?
“真的只是以前碰巧听到过嘛。”他显得很困扰,频频眨眼。
我虽然并没有因此释然,但依旧将话题进行下去:“被称为端粒的这玩意儿,也存在于遗传因子以外的领域,所指的就是以TTAGGG序列组成的部分。在DNA的两端,重复排列着TTAGGG的文字列。就像是在上下两头的盖子。嗯,感觉上就像是保护头和底部的安全帽。然后,每当序列图被复制的时候,端粒就会变短。”
“像是一次一张的使用券?”
“没错。一个DNA上一般有这样TTAGGG的组合约一千到两千个重复排列。每分裂一次就会减少50个左右的字母。等到端粒的长度短到一定程度后,细胞就无法再次分裂了——剩余券数为零。也就是说,端粒代表着细胞的寿命。”
“原来如此。也正因如此,细胞才会有寿命限制?”
“但是,癌细胞却并非如此。”我望着左面的车窗说,因为恐惧,我不由打了个寒颤。
“并非如此是什么意思?”
“癌细胞的端粒不会变短。他们会继续延长下去。因此,癌细胞可以永久分裂扩散。”
“不死的?”
“不死的。”
“真是讨厌的家伙。”
“它们一定不会有朋友的吧。”我说,“一般情况下,多余的细胞分裂能够被抑制,但是癌细胞却可以无视这一切肆意增长。”
癌细胞的顽强生命力几乎令人生厌,它们擅自增长限制寿命的端粒,摆脱监视者的制止,反复分裂逐渐扩散。就像那些一味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篡改法律的政治家一般。
“还真是猖狂!”春的口气也显得很烦躁,我的心情跟他一样,虽然我很清楚,癌细胞本身并不懂什么是猖狂。
“真是强敌啊。”
眼前渐渐可以看到屹立的综合医院,外观看上去像是气势雄伟的企业大楼。我顿时感到一阵胃痛,无法消解的郁闷压在胸口,我的眼前恍惚浮现起父亲在镜前试穿靴型牛仔裤的情景——“好看吗?”他问我。那时的父亲尚未罹患癌症,气色也远远好过现在。
犹豫顺着血管在我周身弥漫,我坐在副驾驶席上偷偷地握起了拳头。正因为如此,我才不愿意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