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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书评:从一个方面看史记

读完了整本史记,不禁让我感叹:这样壮丽的3000年历史在这样一位史官笔下分明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个故事,它们有的成为了千百年来的佳话,有的让人至今想来也觉得遗憾,有的故事让我们热血沸腾,有的故事让我们潸然泪下……这样的故事数也数不过来,但是也许司马迁本人也没有想到,这本史记在几千年以后依然为广大人民所喜爱。

史记的优点无需我再过多枚举,因为真实就是力量,史记的真实是一直受人称道的,也是我们尊重的地方。“不虚实,不隠恶”,这样的做法何其简单却又何其难也!皇帝不高兴,可他就是不买帐,就要为那些有冤屈的人说上几句话!

好了,言归正传,在史记的众多文章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酷吏列传》,下面我从这一个角度来看史记。

提到酷吏两个字,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请君入瓮的典故。在大多数人眼中,他们似乎只会对“犯人”严刑拷打,且不说是真犯罪或是有嫌疑,反正只要是到了他们手里就没有不是罪犯的。他们总会想出各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总之,在我们心中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人,是朝廷的走狗,只会巴结上司,对百姓残忍,然而当我读了《史记》的酷吏列传后却改变了这种看法。

在《酷吏列传》中,司马迁用最多的笔墨介绍了张汤。小时候,他家里老鼠偷去了肉,他父亲回来后鞭打了张汤。张汤于是把老鼠抓住,拿出剩肉像审案一样定案,将老鼠分尸,还写了判决辞,连他父亲也对判决辞的老练的语言感到震惊。从这时起他就开始了一生与法律相伴的人生旅程。

张汤制定了严苛的法律约束官吏,审案也很有能力。但是有人说他善于钻营,汉武帝推崇儒术,他就根据《尚书》、《春秋》修改法律,有一些案子他会先试探汉武帝的意思再做判决。不过,在这之中有一个细节我要非常突出地写出来:

如果所审之人是皇帝要加罪的,他就交给严酷的人去办;如果是皇帝要宽恕的,就交给执法轻而公平的人去办;如果处理的是豪强,则一定玩弄法律条文,巧妙地进行诬陷;如果是平民百姓和瘦弱的人,则常常向皇帝口头陈述,虽然按律应判刑,但请皇上明察秋毫,于是皇上往往宽恕他所说的人。这最后一点给我的触动很深,原来他也是照顾平民百姓的,他向上钻营不是为了欺压百姓,而是要更好地让法律运行起来。

但是,他的处境的确很尴尬,他在官场树敌很多,一旦皇上听信了谗言而怀疑他,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张汤为官清廉,洁身自好。然而却得罪了丞相庄青翟的三位长吏和赵王,三位长吏向庄青翟讲了张汤的许多坏话,于是就借着一个案子牵连张汤,以“向商人通风报信从中获利罪”,派赵禹来审问他,有趣的是,赵禹就是以前同张汤一起制定法律的人。结果,张汤自杀了,临死前说,陷害他的是三个长吏。张汤死后官府查抄他的家产发现总共不到五百金。下葬时,他的母亲用牛车拉着棺材,而且棺材没有外椁。天子听说后深究此事,三位长吏全都被杀,丞相庄青翟也自杀了。后来张汤的儿子张安世渐渐得到提拔,至此,故事总算有了一个还算令人欣慰的结局。

我觉得司马迁给“酷吏”的定位非常好,进入他酷吏列传的大都是严峻执法,洁身自好,却也有些小瑕疵的正直的人。他们都有一颗高傲的头颅,在他们的思想中,只有两样东西,一样叫天子,一样叫法律。他们尽心竭力地为皇帝办事,却又能维护法律的公正。像郅都,连列侯和皇族的人见到他都不敢正眼看他,称他为“苍鹰”。

因此,我认为,我们当然不提倡用酷刑厉法作为统治工具,但是这些“酷吏”们正直的品质却是值得学习的。司马迁坚持的“不虚实,不隠恶”的历史实录精神也为我们全面地展示了真正的“酷吏”内涵。而那些普通意义的酷吏,永远只配当个小吏,不配进入列传。这一点在“太史公曰”中说到了,最后,让我以这个为结尾,算是为哪些捍卫法律尊严,洁身自好,又能关注到百姓疾苦的“酷吏”们大声疾呼,正正名:

……但郅都刚烈正直,辩说是非,对国家有益的事据理力争。张汤懂得观察君王的脸色而投其所好,皇上与他上下一致,国家因他而得到好处。……廉洁者完全可以成为人们的师表,污浊者足以做人们的鉴戒,他们谋划策略,教化民众,禁止奸邪,一切作法皆斯文有礼。执法虽然严酷,但这与他的职务是相称的。至于像广汉郡李贞擅自肢解百姓,蜀郡太守冯当凶暴地摧残当地人……水衡都尉阎奉拷打逼十迫犯人花钱买宽恕,哪里值得陈说!哪里值得陈说!

呵!好一篇激浊扬清的文字!好一首动人的诗篇!这就是史记!这就是二十四史之首!这就是我们赞扬的史记!历史的执笔者们,假使他们都有司马公的精神,我们的历史不是能更好的流传后世吗?这使得我不禁又想到了之前的日本篡改历史一事,唉,他们真该向这个“东亚病夫”学学,如果一个写历史教育后代的的重任被政治来利用,可悲!

读来史记,不亦爽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