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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与出身

杜甫是我国历史上有数的几个伟大的诗人里的一个,由于他对祖国与对人民的热爱,写出许多反映与批判现实的、不朽的诗篇。在过去,无论在多么黑暗的统治下,这些诗都不曾停止放射它们的光芒;如今,人民获得了政权,祖国的前途呈现出无限光辉的美景,更没有任何事物遮蔽它们的光芒的放射了。他出生在一个属于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家庭里。他怎样从炫耀自己的家族转到爱祖国,从抒写个人的情感转到反映人民的生活,他怎样超越了他的阶级的局限体验到被统治、被剥削的人民的灾难,并因此使唐代的诗歌得到巨大的发展,这中间他经过了不少艰苦的过程和矛盾。这部传记要试验着述说他在他的生活里经历的那些过程和矛盾。在写他的生活之前,研究一下他的家世和出身是必要的。

杜甫是晋代名将杜预(二二二——二八四)的第十三代孙。杜预是京兆杜陵人。杜预的少子杜耽为晋凉州(甘肃武威)刺史,杜耽孙杜逊在东晋初年南迁到了襄阳,任魏兴(陕西安康西北)太守,他是襄阳杜氏的始祖。逊子乾光的玄孙杜叔毗为北周硖州(湖北宜昌西北)刺史。叔毗子鱼石在隋时为获嘉(在河南省)县令。鱼石生依艺,为巩县令,迁居河南巩县。依艺生审言,为膳部员外郎;审言生闲,为奉天(陕西乾县)县令,是杜甫的父亲[1]。杜甫的远祖是京兆杜陵人,所以他自称“京兆杜甫”;他又属于襄阳杜氏的支派,所以史书上说他是襄州襄阳人;他降生的地点则在河南巩县。

杜甫在他给他第二个姑母写的墓志铭里提到他的家世:“远自周室,迄于圣代(唐代),传之以仁义礼智信,列之以公侯伯子男”:他在《进赋表》里也说,他的祖先自从杜预以来,就是“奉儒守官,未坠素业”。我们读了这两句话,再看一看前边的那串世系,他的祖先多半充当过太守、刺史、县令一类的官吏,我们便不难看出,杜甫是出身于一个有悠久传统的官僚家庭。这样的家庭有田产不必纳租税,丁男也不必服兵役,在社会里享有许多封建特权。它和名门士族通婚姻,遵守儒家的礼教,专门辅助帝王,统治人民。到了杜甫降生后,他家庭的声势已经不如往日煊耀,渐渐衰落下来,但是元旦聚会,仍然被乡党赞羡,每逢婚丧,远近的亲友都走来观礼。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杜甫庸俗的一方面,他中年时期在长安那样积极地营谋官职,不惜向任何一个当权者寻求援引,这和他家庭的传统是分不开的。

此外他从他的祖先还承袭了些什么呢?下边我们做进一步的分析。

杜甫在他的诗里常常推崇杜预和杜审言,前者由于他的事业,后者由于他的诗。杜预多才善战,被人称作“杜武库”,对东吴作战时,因为精通战略,在民间引起“以计代战一当万”的歌谣,随后中原的文化传布江汉,他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他懂得法律、经济、天算、工程,又是《左传》的研究者。他的后代,人人都为了是他的子孙感到光荣。他是杜甫的一个理想的人物。七四一年(开元二十九年),杜甫曾经在杜预坟墓的所在地首阳山下居住,写过一篇《祭远祖当阳君文》。他晚年飘流荆楚,也时常想到杜预:他在荆南颂扬卫伯玉,说伯玉镇守荆州,是继承杜预的事业;后来他在衡州想北去襄阳,也立即想到“吾家碑不昧”,这指的是杜预当时被名誉心所驱使、“一沉万山之下,一立岘山之上”的记载自己功勋的两块石碑。

文殊变局部,山水,盛唐,石窟壁画,纵62厘米,横129厘米,敦煌莫高窟第172窟东壁北侧

至于杜审言(六四八?——七〇八),则在杜氏家中除去“奉懦守官”外又添上一个新的传统:诗。杜审言少年时,与李峤、崔融、苏味道共同被人称为“文章四友”。他的诗的地位,与较晚的宋之问、沈佺期齐名,因为他们是五言律诗形式的奠定者。齐梁以来,诗人脱离现实,崇尚形式,钻研格律,到初唐时律诗已经形成,此外宫廷应制,向统治者歌功颂德,更给这种诗体以发展的机会。可是沈宋的律诗长不过六韵八韵,很少到十韵以上的,而杜审言的《和李大夫嗣真》就长到四十韵,当时称为名作。排律到了杜甫手里,得到更大的发展,元稹曾经这样称赞杜甫的排律,“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大或千言,次犹数百。”我们现在看来,杜甫伟大的意义绝不在于排律的成功,排律在杜诗里反而属于创造性比较贫乏的部分:但是这种诗对于杜甫却是家学渊源,关于这一点,从北宋起就不断有人提及。杜甫本人也以“吾祖诗冠古”自傲,并且在他的儿子宗武生日时他也谆谆告诫:“诗是吾家事”。

宋之问和沈佺期都是“回忌声病、约句准篇”、崇尚形式的诗人,同时也是武后的弄臣,他们依附张易之兄弟,醉心利禄,谄媚无耻。杜审言虽然没有多少恶劣的行为,但从他在武后面前高诵《欢喜诗》以及与张易之兄弟相勾结看来,也不能算是一个具有高尚品质的诗人。并且他自高自大,夸张甚于实质,当时就流传着许多关于他的傲慢的言行:他自己常说,他的文章超过屈原宋玉,他的书法胜过王羲之。这种夸大的性格,杜甫多少受了他的影响。杜甫壮年时,在政治上自比稷契,想致君尧舜,在文学上他把屈原、贾谊、曹植、刘桢都不看在眼里,这种高自称许固然是唐代一般文人的习气,也不能不说是有些祖父的遗风。

在当时,家族观念支配人们的一切行动,若是有人为了父兄的不幸,不惜任何牺牲来报仇雪恨,便被称颂为崇高的德行。杜甫的父系中也不缺乏这样的人。杜审言的曾祖杜叔毗事母至孝,为兄报仇,成为一时的美谈,可是年代久远了,对杜甫也许不会有多大影响。但有一个类似的事件发生在杜甫的叔父、审言的次子杜并(六八四——六九九)身上。武后时,杜审言被贬为吉州(江西吉安)司户参军,与同事不和,司马周季重受了司户郭若讷的蛊惑,诬陷审言,把审言关在牢狱里。杜并年十六岁[2],看见父亲遭受这样的冤屈,他饭菜都吃不下去,形容憔悴,却尽量压抑着内心的愤恨。一天,周季重在府中宴会,他乘人不备,用短刃猛刺季重,季重受了重伤,杜并当场被人打死。季重受伤不治,临死时,忏悔着说:“我不知道审言有这样的孝子,郭若讷把我害到这种地步!”审言因此得救,回到洛阳。洛阳的亲友听了这个故事,都深受感动,说杜并是孝童,苏颞给他作墓志,刘允济作祭文。后来杜甫也以他是孝童的侄子为荣。

内人双陆图 该图的“内人”即宫中之人,“双陆”是一种始于魏晋南北朝,盛行于唐代的棋类活动。

我们再看一看杜甫一向被他的研究者所忽略的母系。杜甫的母亲出于清河崔氏,她在杜甫幼年时就死去了,在杜甫的记忆里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他在他的诗里也从来没有提到过母亲。但他提到他舅父的地方很多,自然这些舅父未必是母亲的亲兄弟:在白水,在梓州、阆州、夔州,最后在潭州,他都曾经和崔家的舅父或表弟们相遇,并且有诗送给他们。他在夔州向表弟崔公辅说,“舅氏多人物”,在潭州向舅父崔伟说,“贤良归盛族,吾舅尽知名”,——从这些诗句里可以推想他的舅家是一个盛大的家族。可是这盛大的家族,尤其是在他母亲直系的血统中,却含有浓厚的悲剧成分。

阆苑女仙图卷,五代,阮郜,绢本设色,纵42.7厘米,横177.2厘米。

唐太宗(李世民)的第十子李慎被封为纪王,任襄州刺史,是一个较为开明的贵族,与越王李贞齐名,当时人们把这两个兄弟合称“纪越”。武后执政时,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了极大的磨擦和矛盾。许多高祖(李渊)和太宗的子孙都遭受到武后的杀戮。李贞起兵讨伐武后,失败后,李慎也牵连下狱,改姓虺氏,配流岭外,走在中途便死去了。李慎的次子义阳王李琮也被拘入河南狱,他的一个女儿嫁给崔氏,天天穿着草鞋布衣,面容憔悴,徒步出入狱中,送衣送饭,在洛阳的街上往来,使许多人受了感动,人们说她是“勤孝”。后来李琮和两个弟弟配流桂林,都被酷吏杀害。李琮的儿子行远、行芳也配流巂州(西康西昌),六道史用刑时,行远已经成人,应该被杀,行芳还在童年,得免一死,但是行芳抱着行远啼哭不放,请求替他的哥哥死去,最后两个人都同归于尽。西南一带的人伤悼行芳,说他是“死悌”。勤孝、死悌,这些悲惨的故事,都荟萃在李琮的子女身上[3]。他的女儿就是杜甫的外祖母,行远、行芳是杜甫母亲的舅父。

杜甫外祖的母亲又是舒王李元名的女儿。李元名是高祖的第十八子,太宗的弟弟。武后永昌年间,被特务头子来俊臣的党羽丘神陷害,配流利州(四川广元),不久也被杀害。后来杜甫在夔州与高祖第十六子道王李元庆的玄孙李义相遇,临别时他写给他这样的诗句:

神尧(指高祖)十八子,十七王其门,道国(李元庆)及舒国(李元名),实维亲弟昆。
中外贵贱殊,余亦忝诸孙。
——《别李义》

杜甫的外祖家虽然是一个盛大的士族,和最上层的统治者通婚,但它承袭下来的并不是贵族的豪华,而是悲绝人伦的惨剧。所以杜甫与他的姨表兄弟荥阳郑宏之在洛阳北邙山曲合祭他们的外祖父母时,他写过一篇充满悲凉气氛的祭文,叙述到这些惨剧,一开始便说:

缅维夙昔,追思艰窭,当太后(武后)秉柄,内宗如缕,纪国则夫人(外祖母)之门,舒国则府君(外祖父)之外父……
——《祭外祖祖母文》

从不充足的史料里我们寻索出一些杜甫父系和母系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关系。这叙述是不完全的,事实上也不可能是完全的。就我们所知道的这一些,对于杜甫伟大的成就并不能起什么积极作用。历代祖先的“奉儒守官”不过促使杜甫热衷仕进;杜预只给他一些不能实现的事业幻想;杜审言傲慢夸大的性格对于杜甫与其说是有利的;毋宁说是有害的;血族报仇与孝悌的家风只是更加强杜甫的家族观念;母系祖先的冤狱也只能在杜甫诗中多添些悲剧的气氛。这些对于杜甫的发展不但没有多少帮助,反倒可能起些限制作用。至于真正帮助他的发展而决定他的成就的,和他的家世出身并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开元时代由于社会繁荣产生的高度文化与天宝以后唐代政治和经济所起的重大变化,是他早年“读书破万卷”的努力与中年以后的与人民接近,体会人民的情感和生活,吸收了不少的人民的语言,换句话说,是他在某些时期内超越了他自己的阶级局限,看到他的阶级以外的事物,虽然他一直到他的晚年并没有能够完全摆脱掉他的家世和出身所给他的主要是消极方面的影响。


[1]这世系是参考《元和姓纂》和岑仲勉的《校记》排列的,有几处纠正并补充了一般杜集中杜氏世系表的错误和缺陷。

[2]罗振玉编的《芒洛冢墓遣文续补》中栽有洛阳出土的《杜并墓志铭》。墓铭里说杜并“春秋一十有六”,可以纠正《旧唐书·文苑传》“审言子并年十三”的错误。

[3]张说的《赠陈州刺史义阳王神道碑》记载这一家的悲剧,甚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