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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儿子,儿子来了”的政治

胡适之先生既然基本上是一位恂恂儒雅、有为有守的白面书生,他是不能搞政治的,因为他缺乏搞中国政治主观和客观的一切条件。

在主观条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没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级官僚的脸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他甚至也没有足够做政论家的眼光!

做个大政治家,在主观条件上像胡先生所具有的那种“信道不移”的精神,只是最起码的条件。更重要的是还要有铁一般的肩膀,如此他才能顶住政治上的惊涛骇浪,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地负荷起天降大任,然后任劳任怨,为国为民,死而后已。但是在胡先生的个性上是没有这种担当和魄力的。

有一次我问李宗仁先生对胡先生的看法,李说:“适之先生,爱惜羽毛。”吾人如不以人废言,则这四个字倒是对胡先生很恰当的评语。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爱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畏首畏尾的白面书生,则生也不能五鼎食,死也不够资格受五鼎烹,那还能做什么大政治家呢?

胡先生也没有做官僚的脸皮。民国以后有清望的学者们下海从政是需要相当脸皮的,因为这些名学者出山之前,一个个都是以帝王之师自命的,认为“吾曹不出,如苍生何”?!这样才应征辟,乘安车,入朝为官的。但是官场亦另有官场的一套啊!一旦做了官,这批高人隐士,对上就不得不搞逢迎,对中层就不得不结党羽,对下也难免不作威作福。本来,官场中这些恶习和陋规,也不算什么天大的坏事,因为那本是我国两千年来,自上而下的单线官僚体系中的必然现象,同时也是讲求传统政治效能不可或缺的朝仪和官箴。我国古代的政治家有见及此,乃因势利导,干脆把它们制度化起来,以礼节之,使其发而中节。

民国肇建,这些原也是煞费苦心的制度,被目为封建残余,通盘废除,但是制造这些陋规和恶习的单线官僚体系,反因科举之废除而变本加厉地单线化,因而那些原先尚有些制度性的东西,至此反变成无原则和规章可循的官僚主义,俗语所谓上拍下压。

30年代的初中期,适之先生的朋友们,一个个脱青衫、换红袍,都当起官僚来了。初入官场做学徒,有时还有点脸红,出师之后,就乐此不疲了。“乍回迹以心染,或先贞而后黩!”试问“独立评论社”这个山洞出身的“干员”和“能吏”,有几个是例外的?

胡适之先生本人,倒的确是个例外。他老人家虽然也曾下海,却仍能保持了他的清誉,而没有沦为官僚。“看他风里尽低昂,这样腰肢我没有!”最大的原因,就是他缺少那种“终始参差,苍黄反复”的脸皮!所以胡先生纵想做官,也只能做个“泛舟于赤壁之下”、吟风弄月的闲太守,做个太平盛世的点缀罢了。

不特此也。胡氏纵有心为国为民,真想当一员“循吏”,他也办不到。他不特对自己的私交好友,抹不下脸皮,他甚至不是个搞行政管理的干才。像胡先生那样温情主义极重的人,他怎能搞“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怨”呢?以他的盛名卵翼了一点小小“庚款”的管理权,已经被梅贻琦先生等所包围,而弄到“跳进黄河洗不清”的程度,遑论其他?当胡先生的令名为“庚款问题”的流言所累之时,笔者在一个偶然场合之下,问了问顾维钧先生的意见。顾先生说:“胡先生一定不知道其中复杂的问题。”其实胡先生何尝不知?他只是门户之见在作祟,拉不下脸皮去约束那些捧他的老朋友罢了。

再者,一位学者如变成了“政客”,他就必然有“政敌”。如果政敌一旦背信弃义,那么兵来将挡,大家耍起政治手腕来,他自己的道德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胡适之先生是位老实人,一般政客的手腕他不屑于耍。事实上,以胡氏的禀赋,他纵想耍,也无此天才;勉强一试,他也耍不到令人拍案叫绝的程度。这儿笔者不是说,胡适之是怎样的一个天大好人。坦白地说,胡先生也并不就那样老实,不过他始终没有不老实到做政客的程度罢了。“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以胡适来遍比时贤,则“山高水长”,先生的风范,也就是百年难一遇的了!

胡先生不但不会耍那些他所不应该耍的政治手腕,纵使是那些正当的——有时也是应该的——政治手腕,如外交使节,为着母国利益而在驻在国的政潮中,投机取巧地活动,亦非胡氏之所长。他做大使时每向友好倾吐他那一番“行万里路,讲百次演”的苦差事。胡先生后来亦常向笔者提到。其实那种“苦差事”,如行之者为“胡适教授”,政府对这种成绩斐然的国民外交,自然要传令嘉奖。但如行之者为“胡适大使”,那政府就应把他撤职才对。胡先生故乡的农民就有一句土话说:“捞鱼摸虾,耽误庄稼!”胡氏身为中国抗战期中的驻美大使,好多外交上重要的“庄稼”他丢下不做,而拼命去“捞鱼摸虾”,岂不该撤职?

幸好胡先生是个福人,在他做大使期中,正是美国孤立派最嚣张之时。胡氏在华盛顿的“庄稼”也不会太多。所以他和当年十四条失败后的威尔逊总统一样,在华府“道不得行”,乃直接诉诸美国人民,因而他的捞鱼摸虾的外交,也就功不可没了。

可是一旦珍珠港事件爆发,中美成为正式盟友,并肩作战。为着扭转盟邦外交上的“重欧轻亚”的策略,为着与英苏等国争抢“租借法案”里的美援物资,为着促进美国国会通过更多的亲华立法,那样,华府内的庄稼就忙不胜忙了。你不耍外交手腕——甚至迹近下流的外交手腕,那你的母国,立刻就要吃眼前亏,因而这位不习于耍手腕的学者大使就丢官了。

有一次我告诉胡先生一件趣事:那便是一位反战的史学家也是前哥大名教授的查理·毕尔在他的名著《罗斯福总统与大战之序幕》一书中,竟把胡适说成日军偷袭珍珠港的罪魁祸首。毕尔大意是说美日之战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罗氏为着维护美国资本家在亚洲的利益,不幸地上了那位颇为干练的中国大使胡适的圈套,才惹起日军前来偷袭的。[1]胡先生听了这故事大为高兴。他连忙要我把这本书借来,并在对他“不虞之誉”的那一段下面,画了一道道的红线。但是当我问他当年究竟是耍了些什么圈套终于使罗斯福总统上钩的,他想来想去也无法对我的问题作圆满的交代。其实毕尔先生的那一顶帽子,实在是对我们胡老师的“求全之毁”。我们这位“言忠信,行笃敬”的学者大使,哪里会玩什么了不起的外交圈套呢?罗斯福何等滑头!我们胡先生哪有这样的本领来请他入瓮啊!

总之胡先生天生是个“教书料”。大学的讲堂和图书馆才是他最感到乐趣和最该去的地方,官僚衙门里本是没有他的份的。事实上早年的胡适之也是反对搞政治的。他认为他和陈独秀的基本区别也在此。陈独秀和当年的“新文化运动”,在胡适看来,都是“政治”的牺牲品。胡先生是反对五四运动的。他认为新文化运动的“夭折”,便是五四运动把它政治化了的结果。胡氏显然不了解,文化运动和政治运动,本来就是一个铜元的两面,二者是分不开的。

事实上胡适之这位大文化人之与政治,情形也是相同的。在他的四十年不衰的盛名之下,政治终于变成胡适的儿子,弄成个“不要儿子,儿子来了”的局面。晚年的胡适之真是“爱其少子,甚于妇人”!他对搞政治的兴趣,确是老而弥笃的。

国府行宪之初,胡先生真有可能要做总统了。但他终于做不成。主观的条件之外,他还缺少搞政治最起码的客观条件——与执政党实力派的历史渊源。胡氏做了一辈子政治票友。他对执政党的诤言固多,闲话也不少。如今无功受禄,以票友登台来领导科班,揆诸情理,岂可谓平?“你们国民党反对我!”难道还有什么不应该的吗?胡先生是聪明的。他自知可以做总统而不能做行政院院长。读历史的人,读到胡适婉却做阁揆这一段,真也要松口气,胡适之如做了行政院院长,岂不天下大乱?!

或者有人要说,胡适做个政论家,应该是没话说的吧!的确,“谈”政治原是胡先生的最大嗜好。笔者在纽约出入绛帐的时间也不算太短。平时就很少听到胡先生和他同辈的朋友或访客们谈过多少学问。他们所谈所论的几乎全是政治,而且多半是鸡毛蒜皮的政治。学问似乎只是他老人家教导后辈的东西。

其实胡先生的政治言论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相当空泛的。甚至是一些没有经过“小心求证”的“大胆假设”!所以从方法学上说,他那种“有疑处不疑”的政论,正是他“无征不信”的治学方法的反面。所以胡适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贡献,与其说是他的学术“理论”和政治“行为”,倒不如说是他笃信自由主义的“身教”和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国人一提到“民主、自由”,立刻就会联想到“胡适”。胡适那一脸天真的笑容,似乎也就是民主法治、四大自由——尤其是“无恐怖自由”——的象征。而崇尚独裁专政的人们,一闻胡适之名,也就忸怩却步;一碰到他的“反动言论”和“毒素思想”,也恍如接触原子辐射尘,逃避唯恐不及,封锁唯恐不周!死诸葛吓走生仲达,他羽扇一摇,真是“词组能倾百万师”!好不壮哉!

胡适之就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非也。他只是个近代中国的“时势”和勤劳伟大的老百姓所制造出来的、文化交递时代里学术思想上的“英雄”。适之先生常常勉励后辈说: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只要耕耘,必有收获。他强调“社会对一个人的报酬,实远大于这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司马迁那个刑余之人,就不相信这句话,说:“倘所谓天道,是邪?非邪?”但是胡适之这个乐观主义者,对“天道”的公正,倒是笃信不移的。

社会对胡适的报酬既然远大于胡适对于社会的贡献,则社会对胡适的需要,将不因胡氏之死而结束。他的真正的影响力,现在可能还没有完全发挥。等到全中国人民“衣食足,礼义兴”,从而憧憬“人权”的时候,胡适的幽灵,恐怕又要大叫“还我头来”,而开始在云端“显圣”了。

所以从主观条件上看,就事论事,胡氏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那种自由神像式的崇高地位,他本身是不足以当之的。但是四周环顾,学术思想界芸芸众生之中,胡适而外,又谁能当之?就凭这一点,适之!适之!也就足垂不朽了!

胡适之对中国政治的影响既然是广泛的、深远的、间接的和无形的,他自己在政治上,赤膊上阵,拼起老命来,就一无是处了。大的政治运动他既鼓吹不起,小的政治改革他也策动不来。以他老人家一言九鼎的身份,不合时势、不洽身份地一吹一策,就可能把天下搞得更乱,而使民主退潮。因为讨论大政治——像国体一类的问题——则论者必须有像孙中山先生所说的“高深的学问”。可是胡先生在这方面的“学问”,却不太“高深”(这儿笔者所着重的当然是胡适之那一阶层的“学问”,自郐以下,那自然又当别论)。

讨论小政治——如张季鸾、王芸生一伙人在《大公报》上所谈的“小骂大帮忙”的政治,则论者必定要对政情民隐有极深刻的体验和观察,然后下笔才能入木三分。胡氏成名太早,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便已名满全国,飞向枝头做凤凰了,他是不了解真正民间疾苦和里巷舆情的。像抗战期间《大公报》上,那种“看重庆、念中原”,感人肺腑、一字一泪的社论,胡适之是一辈子也未写过的。不是他无此才华,而是他无此体验!

胡适之——不成问题的——是近代中国最伟大的学者。但是伟大的学者们也有很多是一通百不通的。把物理研究到登峰造极的学者,对人理不一定也就同样精通。相反的,伟大的“通儒”们,有的也是百通一不通的,他们可能倒背“十通”,但是对应有的一通之学,有时反而一窍不通。

在这方面胡适倒的确是个例外。他真是个百通一通的大才。不过一个人的精力究竟有限。在胡氏无所不通的学问里,有许多方面在专业人士看来,只不过是各该专业范围内相当高度的常识罢了。而胡先生亲手“拿绣花针”的专业——如他中年所搞的“禅宗”,晚年所搞的《水经注》——则又与政治科学无关。因而胡先生谈起大的政治问题来,事实上是以常识论政。“国体”和“组党”一类的问题,又岂是常识可以应付得了的?

早年的胡适之和李大钊诸先生有关“问题与主义”的辩论,其关键亦在此。他们辩者双方事实上都是以小常识谈大问题,要不是那时是个“启蒙时代”,这批大教授的夸夸之谈,实在是贻笑方家的!

胡先生那时“少谈些主义”的论调一出,对方抓住这个小辫子,很快就给他戴上一顶帽子,说他是个“实验主义者”。加以那时杜威大师的法驾初临中国,黄面皮的弟子们执礼甚恭,师徒相映,站在大师背后的胡适就真的成为杜学东传的一世祖了。

后来那对“实验主义”一无所知的鲁迅和瞿秋白,被实验师徒吓得手足无措,而内心又醋意盎然,因此说出些“此理今凭实验传”一类完全不通的酸话。而他们居然也能以这种不通之论,咒骂胡适,领导文化反对派而扬名天下,这也可想见我国当年知识界,对现代知识之贫乏!

最可惜的当然还是胡先生自己。这位风度翩翩、“中西之学俱粹”的少年学者,被扣上这顶洋帽子,不但不以为忤,有时且面有喜色,并且一戴就戴了一辈子,也是同样不可思议的。试问“实验”这个“主义者”所戴的白帽子,哪里就比“马克思”那个“主义者”所戴的红帽子更漂亮呢?市井少年偶一戴之,再配上黑眼镜、力士鞋、牛仔裤,招摇过市,或不失为风流潇洒。如果我们的“文艺复兴之父”在一袭八卦道袍之上,也加上这顶网球帽,那就有点不伦不类了。

按说,杜威东来之时,我们的胡先生应该把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等众儿郎唤齐,两班侍立,自己升帐设座,“口吟六艺之文,手披百家之编”,人分宾主,学辨东西,和杜威来个分庭抗礼,才是正轨。而胡氏不此之图,在杜行者一苇渡江之后,竟然率众弟子,夹道匍匐,顶礼膜拜,使杜和尚飘飘然,认为孺子可教,吾道东矣。何其懦哉!

胡先生既然甘心自囿于一家之学,如此非杨即墨,难免也就助长了他情感里本已十分浓厚的门户之见。杜家的子弟们,认为只有杜氏之学才是科学化的哲学,所以他们是三句不离科学的。据胡先生告诉我,中央研究院在筹办之初,筹备人等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该院那个拉丁文名字Academia Sinica。这个洋名字的正确译文应该是“中央科学研究院”。它“研究”的方向和对学术衡量的标准,亦以“科学”为依归,而“科学”一词的界说,当然也就凭服膺科学的欧美留学生的举手为断。所以后来胡氏在纽约请客,那些“服膺科学”的客人,便相率“敬陪”,那不“服膺科学”的国故大师,也就怫然“敬谢”了。

胡先生由于牢固的科学观而示人以不广,他在中国新文化启蒙运动史中,就难免退处于蔡元培先生之下了。在“兼容并包”的启蒙学风里,孑民先生是置身于“兼容”之上的,而适之先生则局处于“并包”之下了。

一○

“实验主义”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我们这样有才学的胡适,也被它“牵着鼻子”走了一辈子而不能脱缰而驰呢?

其实“实验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西洋哲学史上的地位是没有太大的轩轾的。杜威和马克思这两位开山大师,年龄虽然相差四十岁,他二人的思想却是属于同一个时代的。他二人都生在那个玄学将死未死、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方兴未兴的时代里。这个时代的思想家,一面舍不得放弃他们所精通的玄学——如马克思就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方面又要掌握那方兴未艾的社会科学——如马克思就极力推崇美国人类学家摩根对印第安人社会结构的研究。此书马氏以年老不能卒读为憾。[2]所以他们那个时代所搞的哲学,事实上是一种非科非玄的学问。也是一种小脚放大、两代咸宜而新旧两无是处的半老徐娘过渡时期的学问。

马克思是欧洲人。他目击西欧在工业革命时期社会上所起的变化,因而他把两千年来欧洲白种人所创造的社会变迁史,作了一个有十分功利的总结,然后从其总结里抽出一个他认为合乎宇宙“实在”演变的半玄学的法则。千虑一得之后,他就根据西方白种人的历史经验主义,来替全人类算命了。

天下哲学家没有哪一个是能脱离他的文化传统而从事思考的。马氏也有他特殊的传统。他是个日耳曼,日耳曼是西欧脱离封建社会最晚的一个民族。终马克思之世,日耳曼的社会仍是阶级森严的,同时其传统的民性虽然极其笃实却也是刚愎自用的。因而那反映日耳曼民族生活方式的日耳曼意识形态,也是人世间最武断的东西。它说一就不许你说二。在传统德意志的学派里,不用说黑格尔和马克思了,就连那个搞性心理的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和今日在美国以半途脱党的共产党员转而为反马克思权威的魏复古,那种学术上独断专横的作风,和他们的日耳曼前辈们都是一脉相承的。

胡适之也是反对马克思的。他反对马学思想倒似乎是次要的。他不能容忍马克思学派的专断。所以大陆上《胡适思想批判》百余万字的长文,胡先生是一篇篇看过的。有时他还在那些文章上写了些有趣的眉批。但他看过,也就认为“不值一驳”丢在一边。

有一次我指着那七八本巨著,戏问胡先生:“这几十万字的巨著里,难道就没有一点学问和真理?!”

“没有学术自由,哪里谈得到学问?”胡氏一语带过。

“那至少也可搞点自然科学。”我说。

“自然科学也搞不好!”胡先生说这句话时的态度,简直有点横蛮,同时也可看出他对自由主义信道之笃!

胡先生后来又在他那个乱书堆中找出罗尔纲所写的小册子《师门辱教记》[3]给我看说:“你看尔纲会那样地批判我?”

“说不定罗尔纲的思想真正搞通了呢!”

“胡说!胡说!”胡先生直是摇头,“不可能!不可能!”

胡适之是真的相信“为着自由故,一切皆可抛”。他与那些把“自由、民主”喊得震天价响的所谓“民主人士”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胡适相信比他大三十四岁的杜威。杜威能容忍,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但是我们这位胡老师的老师,又是怎么回事呢?

杜威比马克思小四十岁。他和马克思一样,把北美洲两百年来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和变迁的史实,作了个总结(虽然他没有写出一部《资本论》),然后再根据他在玄学和粗浅的科学上双重的训练,从这总结里抽出个法则,再以这半科学的法则,来推断北美洲白人社会今后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和原则。

杜威是不承认人类社会生活的演变是依照什么“客观实在”而发展的。所谓“实在”也者——引用他大弟子胡适的一句话——“只是个百依百顺的女孩子!”哲学家要把她如何打扮,她就如何打扮。如果这个女孩子就是“道”,则“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所以唯物主义者把“实在”看成一成不变的天道,而认为社会改革家的任务便是“替天行道”的说法是机械论,是不合乎科学的。

人类社会进化既然没有个“客观实在”来做其主宰,则人类进化程序中所发生的只是一系列无从逆料的“问题”,以历史的“经验”和“实验”的“方法”来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再引用胡适的一句话“从事一点一滴的改革”——才是人类社会进化,最正当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