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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请你找到我。

对于喝酒,甘蒙表现得比我和裴明珠更加兴致高昂,而且她花样百出,单喝啤酒和洋酒不爽,还非要混合着喝。我一下觉得戏台被抢了,明明是我应该买醉然后不省人事地被她俩拖回宿舍,结果剧情大反转。于是我不淡定了,竭尽全力去抢下她即将灌入混合两种味道的罪恶之手。

别啊,网上说酒不能混着喝容易酒后乱性!

我原本是想要要吓唬吓唬她,结果她很随意的嘁了一声回答我,这里就我们三女人你倒是乱给我看啊!

语毕,她挑了挑眉道,平安,白天你是看见了某个人才追上去的吧?爱人?情人?初恋?暗恋?

似乎是不想再给我机会翻身,所以要直中红心将我打入无间地狱。

最终,我去抢她酒瓶的手很自然的换了个角度,反倒帮着她将那些酒精混合在一起,并率先自觉英勇的喝了一口。喝完以后,前面喝的酒精和着这一处一起上了脑子。

我抬头,望了望顶上被树叶遮住的缀满稀疏亮点的黑暗天空,喃喃自语。

妳有没有喜欢过一个男孩子,有那么一瞬间,你甚至很想很想为他死。可是后来你忽然发现,其实死是没有用的。因为有些伤害对我们而言,比死亡来得更玉石俱焚,抽丝剥茧。

我知道,裴明珠一定可以理解我口中的伤害是什么,我无意要揭她的伤口,我只是难以忘记,哪怕我是个伪装高手。所以在那一秒,我甚至不敢接触她的视线。

半晌无话,中途感觉手中的瓶子被人凭空夺了去,侧头,才发现是甘蒙。她的眸在夜晚也显得晶亮,并且释放着属于她自己的光彩,这些光彩,与她身上是多么昂贵的标志全然无关。

她对着我笑了笑,然后说,你们要听故事么?

我摇头,说我不听,除非你换个开场白。

然后我成功地看见裴明珠笑了,她的语气里透着满满的开心。她说总是这样的夏平安,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一点么?那就是无论在多么煽情或绝望的情况下,你好像一只永远打不死的小强,总能原地复活。

见状,甘蒙不乐意了,因为我俩的无视,她瞬间将胳膊举得老高,作势要摔酒瓶。

老娘难得小清新要吐露真情一次!你们敢不听,上帝不会原谅你们的!

我说过,甘蒙适合生活于我和裴明珠的世界,因为她也总是能把两个没有关系的东西以特别和谐的方式联系在一起,比如她口中的真情,我们,上帝。最后她学聪明了,不再征求我和裴明珠的意见,开始自顾自娓娓叙述她的真情。她说,其实我的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男孩子喜欢我,后来我有了工作,是人体模特。

闻言,我坐不住的将她打断,什么样的人体模特?是为艺术现身的那种吗?!裴明珠紧跟其后,是要摆出各种撩人姿势为艺术现身的那种吗?!甘蒙嘴角抽搐了一下点了点头。我和裴明珠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示意她继续。

然后,那个男生当然是特别不喜欢我这份工作的,要我辞职。我当然不会辞职了,我一高中毕业生要什么没什么就这张脸招人待见,除了这份职业可以让我混个高薪让我和我妈过上好生活,还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吗?虽然刚开始肯定是极其尴尬的,但后来慢慢就麻木了。

而且,我爱上了那个画家。

我和裴明珠渐渐听得入神,对她口中的故事越来越进入情绪,她却忽地戛然而止。我不解,叫她继续,她很淡定的对我说,就是这样啊,没了。

接着我听见裴明珠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去死……

经过我和甘蒙几番将气氛推向悲情,裴明珠也加入了我们喝酒的阵营。

据说,后来我半抱着那颗大榕树死也不肯走,嘴里嚷嚷着阿奇!我是红豆!我是红豆啊555!我没有死,所以你快来找我呀!

逼得裴明珠又往我嘴里灌酒,灌得我整个人昏睡,她和甘蒙才终于将我弄了回去。

然后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真的变成了《斗鱼》里面的红豆,而我在梦中对着那张熟悉的脸声嘶力竭地叫许灼,我是红豆啊。结果那个眉目如画的少年,他没有理我,并且行走的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甚至清楚地感受到梦中的自己在哭泣,我依然重复着那句,你快来找我啊。请你找到我。

第二天,我是被时苑人事部打来的电话吵醒的,通知我下周一去实习,并告知每周末必须有四天工作时间,问我有没有意见。不是废话么,这就好比我用两元钱买了一张彩票,本以为完全没希望,结果被告知中了五百万,然后问我愿不愿意上几十万的税,谁会不愿意!

实习第一天,带我的人是时苑里一个比较资深的正式编辑,叫VV。她比我年长四五岁,所以行为举止之间少了轻浮,处处尽显得体。她带我去各个部门走动介绍,为了挣表现,我跟在她背后狗腿的问了一句,VV姐,那时苑是有什么地方不能随便进入的呢?比如说,谁谁的办公室什么的。

我的问题似乎引起了不小的误会,惹得VV回过头来瞄了我两眼,随即道。

陆经理的办公室在时苑总部,至于你和陆经理是什么关系竟让她亲自抽身来面试我没有兴趣,我的职责只是负责你实习期间所有的工作安排以及考核,所以别期望可以什么都不用做就能拿到漂亮的实习证明。

我特别尴尬地点头应是,不狡辩。职场达人第一条,死也不与上司驳嘴。我不怕被误会,因为她对我而言,并不重要。

为了庆祝我莫名其妙的进了时苑而且没有遭到和谐,我给裴明珠和甘蒙打电话说是请她们吃饭,地点我挑。听见地点“我挑”这两个字,裴明珠立即说我有事,我撇嘴抢答。

放心!这次吃饭的地方空间绝对超过100平米并且空气流通!

此言一出,裴明珠状似考虑了一下,才轻飘飘的说好吧,我觉得吃饭的时间还是可以挤出来的……

这个混蛋!

晚上,我和裴明珠先到饭馆,甘蒙姗姗来迟。她穿了一身波希米亚的嫩黄色长裙,戴副深色墨镜,远远看去就像某娱乐新星附身,只是那脖子却用丝巾捂得严严实实。

她一走近坐下,还来不及等我和裴明珠吐槽,已经自发性地取下了丝巾和墨镜,很有些欲哭无泪地摸着自己的脖子对我们感叹。

天啊,我今天照镜子的时候居然发现我的锁骨就快没了!

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她在玩儿我,后来看见她不敢置信的脸才确定,她不是在玩儿我,她是认真的。她一个人,跟爆米花似的,手舞足蹈地给我们讲述锁骨是怎样被腐蚀的。而我和裴明珠就坐在VIP的位置,听她就这个话题抱怨了整整两个小时。

我一会儿无语,一会儿大笑,这整个期间,我都没有还意识到,在如此平凡却难求的小快乐面前,我人生的又一重大转折点已经开始了。

我更不知道,那个雨天,我和裴明珠站在马路中央同甘蒙紫禁对决之时,那辆从我们面前一甩而过的车主,就是陆轻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