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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最难忘一件小事

旅行社的工作完成后,阮宁买了火车票准备返程。临行前一日,阮妈妈烧了一顿好吃的,那会儿是傍晚,外面大雨滂沱,下得肆虐。

叔叔一看有好吃的,可利落了,立刻抱来了一壶酒,两只小酒杯。阮妈妈升起了煤火,想去去湿气,这时节,屋子里潮得厉害。煤火上热着一大块肉肉下午吃剩的烤红薯,肉肉专心致志地抱着小脸等,火光很暖,使人心安。

阮妈妈批准,阮宁也喝了几口米酒。她打小酒量就不错,每次爷爷和同僚喝酒,开心了也喂怀里的小姑娘一满杯甜酒,小姑娘喝完酒就笑呵呵的,羊角辫子毛茸茸,大人们看着她总是忍不住笑。

阮宁喝了几杯,又乐了,跟肉肉玩闹了好一阵,才说困,伏在了妈妈的膝盖上。她低声喃喃:“妈妈,我想你了。”

阮妈妈笑咪咪,“我在啊。”

阮宁有些委屈,“可是,妈妈,你从我上初中以后,再也没有亲过我。”

“你长大了。”

阮宁气鼓鼓,“可是读六年级的暑假,你从来没通知过我长大了,又凭什么在读初中的第一天就不再亲我了呢。”

阮妈妈愣了,认真听着阮宁的控诉,许久,眼角有些潮湿,温柔地俯下身子,在女儿红润的脸颊上轻轻一吻。

阮妈妈说:“因为,你那时已经告诉我,妈妈,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呀。”

我以为,母亲的亲吻会阻挡你长大的步伐。

阮宁背着背包,刚推开宿舍的门,就看见澄澄伏在下铺,肩膀颤抖,哭得上气不接下去。其他人也在劝着,但都是什么“没关系,过两天就忘了”“你可以去北京看他啊”“我们再给你介绍个好的”诸如此类,没什么用的干巴巴的劝慰。

阮宁听了一阵,才明白,顾润墨交流课程完成了,交接一下实验材料,收拾完行李,就准备回北京了。

阮宁到现在,还闹不明白,澄澄和顾润墨究竟恋爱了没有。看着他们每天厮混在一起,似乎是再亲密不过了,可是一旦外人问起来二人的关系,顾润墨只是笑,不否认也不肯定。澄澄过度乐观,觉得这特么的就是默认啊。

所以,她这会儿几乎抱着古代妻子看着夫君远游的哀怨心思一把鼻涕一把泪。阮宁缩在众人中间,安慰几句,只是说话没什么技巧,只说着“咱们要毕业了,多看看书不比啥强”“顾润墨长得是不错,但是长得好看的还多着呢。”结果被澄澄横了好几眼。

澄澄说:“你们不懂他的好!不光长得好看!长得特别好看!每天早上叫我起床,中午叫我起床,晚上还会跟我说晚安呢!”

阮宁挠头,小声嘀咕:“这特么是个闹钟么。”

顾润墨走的那一天,居然没找澄澄告别,反而把阮宁叫到了宿舍楼下,递给她一个信封,微微笑道:“最后一封。”

阮宁愣了,看了看,是一封没有寄信人的信函,和之前的许多件一样。

她吃惊地看着顾润墨,仔细地打量他,上上下下地打量着。

她像是从没认识过他一般地打量着,顾润墨忙不迭地翻手,像是被饭烫着了,“不是我不是我,阮小姐,怕了你们这群情圣了。我只是信差,截止到今天,任务彻底完成。”

阮宁“啊”了一声,她说:“给我写信的人是……”

顾润墨显然也很吃惊,“你是猪吗?”

阮宁知道这人生得温柔,嘴却毒得没边,也不大介意,只是又问:“我心里也猜了好几个人,只是不知道对不对,是郑亮亮,徐奎还是李则?”

顾润墨吃惊地拍了拍阮宁的脑瓜,跟拍着一颗窝瓜一样,只叹了口气,却面色复杂,不肯正面回答。他说:“你觉得是谁就是谁吧,那人不让我告诉你。他寄给你的信要在海里漂流很久,遗失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八十,所以我便权且做了信差,投进学校的邮筒。”

“回来做什么?”

顾润墨耸耸肩,温和回答:“也许和你玩玩?毕竟你和澄澄一样,都是一个可爱的游戏。”

阮宁有些上火,她被顾润墨轻蔑别人却自以为礼貌的态度激怒了。她有些气愤,一直强调:“澄澄哭了!澄澄因为你走都哭了!”

顾润墨身形削瘦,穿着的衣服却十分熨帖好看,他转身挥挥手,声音好听:“接着呢,难不成她还妄想嫁进顾氏,跟你整天做着的白日梦一样?既然只是一个可爱的游戏,就有Game over的一天。”

“我特么得罪过你么,顾公子?”

顾润墨微微一笑,目光中带着一丝茫然,却并不回头,只是很温柔很温柔地说:“你特么得罪过我。”

这一封信很简单,不如之前很长的叙事,满满的都是他的回忆,可却是阮宁忽略得彻底的。

Mr unknown说:“花园里开了几千朵玫瑰花,朵朵和你一样普通。我不会为她们着迷不是因为你很好,也并不是她们很差,其实我亲爱的女孩啊,面对任何一个女孩,长久的相处之后,我也会如喜欢你一样去喜欢她们,可是我这样做了,却忍不住为臆想中的你难过。我如果真的爱上别人了,那么,我那么多年喜欢过的你又算什么,又该有多难过?后来又转念,我哪里是为了你的难过。你就像我衣服上的一块补丁,它与我的人生毫不相称,就如同这样沉默简疏的感情让我寝食难安,可又能怎样,我不想要这块补丁,却会因为失去这块补丁而变成彻底的穷光蛋。”

他说:“润墨是我的第一个信使,他是我们共同记忆中的一颗黑色棋子,我们初相见时他就站着你我的身旁。”

他说:“如果他的出现依旧让你记不得我,那么,下一颗棋子会是谁呢,让我好好想想。”

他说:“每月捎你一封信,今天到时,该说晚安。”

他说:“晚安,宁宁。”

阮宁看完信,呼呼大睡,心想滚你大爷的可爱游戏,口水都流到了枕头上。

应澄澄睡前问阮宁顾润墨都说了点什么,阮宁说,他说他爸不让他早恋,让你别想他了。

应澄澄“哦”了一声,觉得怪恶心的,忽然就不怎么喜欢那么芝兰玉树的男孩子了。

阮宁做了一个梦,梦里有大片的阳光,在不知是清晨的十点钟还是午间的两点钟,刺得人睁不开眼。她觉得自己的周遭只是一团黑暗,可是缓缓地走向阳光,却觉得如同望着永久的太阳,怎么都与它和那光线拥有一段不变的距离。所以,她就止住了步伐,看着那团阳光,也渐渐地,知觉清晰,听见蝉鸣。

在阳光中,背对着她的是整整三十六张小小的书桌,坐着三十六个脑袋小小头发软软的孩子。有一个穿着白毛衣,梳着绒乱羊角辫的小姑娘站在那里,脑袋四处乱看。她在看什么?阮宁兴致勃勃地看着。

讲台上,是高大的身影。虽然阮宁瞧着只是中等身材,可对这群孩子来说,这身影特别高大。那个高大的身影微微鼓励地点头,羊角辫的小姑娘便掏出一个方方的本子,挺直小胸脯,开始大声念起来。

阮宁费力地竖起耳朵,却听不到她念的什么。不久之后,这全班的孩子大声哄笑起来。她身旁穿着补丁衬衫的小男孩背脊僵直,似乎连每一根发丝都僵了。阮宁看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她挠了挠头,却最终垂下小小的羊角辫。

阮宁捂着脸笑了起来,她知道这是哪里,可是,这记忆为何会这样出现。

她转身朝黑暗走去,远处,却有一束目光,灼得她十分不安。

她回头,远处只剩下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那双带着烟暖色泽的眼睛,就那样地看着她,慈悲而温和,包得严严实实的,不露一点痕迹。

他是谁?

是谁呢?

开了学,没几天,就下了几次雨。一层秋雨一层凉,开始还穿着的裙子都渐渐变成了裤子,小妹子们的夏天就这么过去了。

阮静住在校内的一间寓所,是独立的一座房子,邻居也都是些校内的领导。他喊过阮宁几次,到家里吃饭,阮宁虽则十三四岁上下,跟她大哥开始生疏起来,但是她大哥轻易不做饭,一旦做了说什么也是要去的。因为阮大公子做饭太好吃了。阮致和阮宁两头小犊子小时候没少头抵头,为一根鸡翅一口红烧肉打架。阮静往往在一旁看着,抿着红茶,嫌弃得不行。

坐在餐桌前等得口水直流,阮静在做饭间隙,到客厅接了个电话,回来,如同她小时候一般,拍了拍她的头,又回到厨房。

阮宁有个毛病,无聊发呆的时候,总爱把下巴塞到玻璃杯里鼓腮发呆,时间长了,下巴在茶水的雾气里,被氤氲得舒服极了。这个毛病极不卫生,被家里人说过很多回,可阮宁死活改不了。

过了会儿,有人摁门铃。

阮静从厨房探头道:“妞妞,去开门。”

阮宁点头,准备起身,想抬头,试了试,卧槽,下巴在玻璃水杯里,拔不出来了。

她想说大哥你去开门吧,发现自己已经说不出话,拔了十秒钟,杯子纹丝不动,门铃却一声声,催得人心慌。

她小跑过去开门,开完门,没来得及看是谁,便转身抱着杯子继续拔。

阮宁憋得脸通红,不知名的客人却把她的身体转过,阮宁抬头,囧得说不出话,想掉眼泪。

但凡她每次发生点什么惊艳全场的蠢事,她暗恋的那个人一定在场。

对,他是电是光是superstar,没错,特么的还是柯南。

他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凶案现场。

俞迟虽然没什么表情,但是心里多少也有点无奈。他知道人和人的构造太过不同,也知道女人和男人肯定不是一类生物,但是站在他面前的这个有点瘦弱的生物究竟是什么材料造的?单纯从医学的角度上说,这种基因也显然是不利后代繁衍的。

俞迟面无表情地揽住阮宁的细腰,然后修长白皙的右手粗鲁地把玻璃杯拔了下来。

他说:“阮宁同学,好久不见。”

阮静已经从厨房出来,面色复杂地看着两个年轻的孩子。

他说:“妞妞,这是你俞爷爷家的三哥,他小时候在外地读书,你没见过他。阿迟,这是阮宁,我的小妹。”

俞迟点头,淡淡道:“原来阮宁同学是阮家的姑娘,怪不得呢,这么……聪慧可人。”

阮宁脸发烧,心想这四个字怎么听怎么像骂人。

阮静微笑,“原来你们已经认识。咱们本来是世交,这下也是缘分了。你们同年出生,阿迟稍大些,倒是能玩到一起。”

俞迟淡想,平时能和他玩到一起的都是即将被解剖的青蛙和小白鼠,不包括阮宁这种材质的。

吃饭时,阮宁因为俞迟在,害羞扭捏,虽然馋得牙龈酸,可也是小口小口咬,看得阮静忍俊不禁。

他抽出和俞迟说话的空隙,叮嘱妹妹:“妞妞,好好吃饭。”

阮宁稍稍掀眼皮,却见俞迟目不斜视,显然一个余光也没抛给她,就沮丧地“哦”了一声,大勺子舀了一大口米饭,狼吞虎咽起来。

吃着吃着,那张小脸就几乎全部埋在了瓷碗中。阮静又叹了口气,“妞妞,坐直。”

阮家的家教其实是极好的,看阮静的模样就看出了。可是阮致和阮宁是一个比一个歪。小兄妹俩打小规矩就不带听的,比着淘气,哪个耳朵听的,哪个耳朵还你。阮致是个男孩子,还好说,又长得那副模样,大家看着只当洒脱不羁,可瞧着阮宁,阮静忍不住手痒,恨不得拧这孩子的脸。

阮宁坐直了,嘴角却沾了一点红色酱汁,阮静瞧着俞迟表情中不带掩饰的嫌弃,心里长叹一口气。他今天叫二人一起出来吃饭,本来是有那么点私心,但现在一瞧,也只好打消那么点主意了。

妞妞啊妞妞,到底要懵懂到什么时候。

二人吃完饭,已经晚上八点钟,天色魇透。外面又淅淅沥沥下起雨,阮静说家中只剩一把伞。俞迟说“没关系,我自己有准备”。给阮静闹了个大红脸,忍不住瞪了这少年一眼,他本是属意二人一把伞,制造些单独相处的机会。可这孩子是有多瞧不上宁宁,虽则是俞家孩子,却也太狂妄了些。

阮宁不傻,自是瞧得出,在俞迟离开好一会儿,才磨磨蹭蹭走出阮静的公寓。

她看着雨中孤冷的背影,忽然想起小时候写过的那篇作文。那是她梦中梦过的场景。

“今天我给所有小朋友说的作文是《最难忘的一件小事》。三年二班阮宁。”

“我最难忘的一间小事发生在小学一年级的上半学期。做这件小事儿的是我的同桌。我的同桌是个不太爱说话的男孩。”

那个男孩撑着咖啡色的雨伞,穿着白色的衬衣。腿长长的,远远地走在黑暗中。

“他是个善良骄傲的人,我妈妈说,像他这样的人,就是善良骄傲的人。因为他既善良又骄傲,所以他帮助别人的时候总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

隔着雨,那个男孩的腕表蒙了一层雾气。水和雾是凉的,他裸露在外的白皙皮肤却似乎比水雾还凉。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都还是低年级的小朋友的时候,他就这样帮助了我。那天的场景我记得一清二楚,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是堂堂三年级的高年级学生。那天下午放学,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

和今天这场雨一样大的雨。小树弯了腰,大树难以摆脱狂风,叶还未黄,却落了许多。

“本来我以为我二哥有拿伞,不用担心,可是二哥一放学,就送邻居家的宋韵姐姐回家了,跑得比兔子还快。班里的小朋友都走光了,就剩下我和我的同桌。他拿了一把黑色的的伞,就放在课桌和墙角夹着的角落里,虽然伞架有些坏了,可是他可以拿着这把伞回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一直留在这里。”

他今天拿了一把咖啡色的伞,伞架干净锃亮。他素来是个干净的男孩子。

“我趴在窗台等妈妈,却一直没有等到。忽然间,我的同桌就对我说,走吧。在这之前,他从来没跟我说过一句话,老是从上往下看我。当然,这其实是因为他很高吧,这个善良害羞的男孩呀。”

现在,他说话时,言必称之“阮宁同学”。

“我跟着他一起走,那天我们走了好久,路上很多泥,等我到家的时候,马虎的妈妈才想起我在学校,刚出家门,急匆匆地准备接我。妈妈看到我们,说我们像两只小脏猴儿,她给了我的同桌一把巧克力糖,可是我的同桌只拿了一颗,然后就离开了。他后来告诉我,那是他吃过的最难吃的东西。”

他讨厌苦的,也讨厌甜的,可是她的人生从头到尾只有这两种泾渭分明的味道。所以,他对她有几分厌恶又有什么值得惊讶的。

“这是我记得的最难忘的一件小事。”

这是我做梦梦到的一件小事。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之后,她念出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整间教室哄堂大笑,只有她的小小同桌诧异地抬起了头。

而十三年后的她在雨中停下了步子,远处的少年也似乎感知到什么,握着伞柄轻轻地转过了身子。

而最后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大人常说一报还一报,我长大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他。”

小小的羊角辫与晃荡的马尾已无法重叠,少年的眼神也从沉静变得平淡。

爱与不爱都是一己之私,任凭那点自以为是的情绪来得如何汹涌潮涨艳阳高照,去得如何抽丝剥茧褪骨重生,都只在你自个儿的眼中,都不过是那点难忘的小事。

她看着那少年,微微一笑,不顾及落下的伞,挥舞着手说,天冷加衣啊俞迟,再见啊俞迟。

俞迟淡淡看着,心中想着:只要你滚出太阳系啊阮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