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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7

若你要问:“诺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影子般的男人,还是有名无实的丈夫?”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认识他,甚至对他非常熟悉,但是,我依然不了解他。我可以告诉你他长什么样子。他个子高高的,约有一米八,金发碧眼。早年他还留着平头。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脸上有了红晕,也有一点儿发福,但不是太胖。为了瘦身,他一直在打高尔夫球和壁球。他穿高领毛衣和白色羊皮鞋的样子非常英俊。他还能紧跟七十年代的潮流。他把头发留长了一点儿,打理成左边略长的偏分。他留了鬓角,开始穿彩色的衬衫,打宽领带。他的面容仍然很俊朗。他的性格也很招人喜欢,会讲一些不下流的笑话。他喜欢看足球赛,偶尔还会去西点军校看一场。他了解他所在行业的最新消息,但报纸只看前面几页。回家后,他喜欢看电视,喜欢看西部片和侦探剧。他并没有什么极端的恶习。从许多方面看,他都是五十岁男人最理想的样子。

你以为他是我编造出来的。你心想,啊哈!这肯定是一个虚构故事里的一个符号化的人物。呜呼哀哉,我倒希望他是,这样他体现的就是我的失败,而非生活本身的失败了。我倒是更愿意相信,诺姆之所以是这样一个“纸片人”,是因为我写得不够好,而不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纸片人”。

这些年来,我读过很多男性作家写的小说,在我看来,那些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大多是用来填充边角的“纸片人”——除了亨利·詹姆斯[26]的小说。所以,问题或许就在于,我们——男人和女人——并不是非常了解对方。或许我们对对方的渴求,超过了对对方的了解。但我也并不觉得男人们比我更了解诺姆。而且,不只是诺姆,还有卡尔、保罗、比尔,甚至可怜的辛普亦是如此,尽管我对辛普的了解比对其他人稍微多一些。当你没有了身份,掉出了某个阶层,你的自我反而更清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就好像做一名中产阶级白人男性就是一份全职工作;就好像在西点军校受训的陆军上校,即便没有穿那身漂亮的军装,也得笔直地站着,说话时嘴不能张得太大,也得会讲一些酒桌笑话,走路像机器一样。唯一的出路就是你因严重违纪而被赶出军队,最终在贫民区的救世军[27]施粥所和几个小毛孩聊天。那时,你才终于可以做自己。辛普脱离了这个队伍,在其他中产阶级白人男性看来,那是不可原谅的罪孽——就像变成同性恋者一样可耻。所以,我可以想象,他花着母亲的钱,来到经常光顾的酒吧,端着第二杯双份马丁尼,优雅地坐着,从容地讲着自己下午将要大赚一笔,正等着三点钟的电话(谁会在酒吧里讲这些?你可能会想)。他和其他声音空洞的人没什么两样。只是你知道他说的不是真的,你盯着他看,才发现,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不是真的,他还没聪明到成为一个高明的骗子。他买了一种幻想,这就是他买到的全部,也是他现在所拥有的全部,他在里面转啊转,像孩子们生活在白日梦里一样。

不管怎样,其他人都还保留着他们的制服,所以人们对他们的了解也仅限于此。所有的士兵都是一个样子,就像乞丐和中国人都是一个样子一样。

然而,我还是要试着告诉你们我所知道的诺姆是什么样子。

他曾是一个快乐的宝宝。他的父亲是药剂师,母亲是个善于交际的家庭主妇。他还有一个弟弟,后来当了牙医。诺姆和他弟弟上学时都非常聪明,非常爱运动,非常善交际。他们圆滑世故,不偏不倚,正是这种过于礼貌的举止,让人很难和他们亲近。

他不怎么热衷于性生活。从小他母亲就认为,睡觉时手应该放在被子上面,如果他睡着时无意识地把手放进去,她甚至会把它们拉出来。她绝不允许她的孩子们早上睡懒觉,还经常警告米拉别让她的孩子们养成那种坏习惯。五岁那年,诺姆和邻家的孩子比赛谁尿得远,他母亲发现了,就吓唬他再这样做小鸡鸡会飞走。比起她吓唬他的话,她那惨白的脸和拽他回家时那急促的呼吸更令他印象深刻。十九岁,他恋爱了,那是他约会过的第一个女孩。他们订婚了。可他在外面上大学时,她和镇上埃索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里的一个技工私奔了。此后几年,诺姆都处于被背叛的悲伤中。他的一群朋友介绍安托瓦妮特给他认识,她是那种轻易就能和人上床的女孩。于是,他就在一辆三九年款福特后座上破了处。他心里充满了罪恶感,可又带着某种朦胧的愉悦感,或者说情感。只是自此以后,他便不再积极寻找这种感觉了。诺姆心里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至少在那些天是的。他和朋友们一起笑谈这段经历,笑安托瓦妮特,可他隐约觉得,事情本不该这样,那本不是他会选择的方式。

小时候,他喜欢画画,可家人并不鼓励。当然,他们也没有强烈禁止。只是画画这件事和整个家庭的运转方向不一致罢了。家里唯一挂着的绘画作品是柯里尔与艾夫斯[28]石版组画;他们从不读书,也不听音乐。但他们不会觉得少了什么,只是这样的事不存在于他们的世界而已。他们让诺姆去上骑术课——他父亲首次参战时是骑兵。他想去西点军校看球,父亲很鼓励。他发脾气的方式从来都一样:西点军校队一输球,他就踢收音机。收音机很遭罪,可他的家人也能接受这种方式,因为他们不允许他以别的方式发脾气。若他以除此之外的任何形式发脾气,他们都会认为他精神失常,会冷冷地送他回房间,不给他饭吃。

诺姆学会了做一名他父亲所谓的绅士。他什么都懂一点儿,但每样都不精通。他做什么事都没有激情。他学习,成绩不好不坏,总是得C。他踢球,但没有成为主力球员。他的社交生活很愉快,但总是很节制。他约会,但性欲并不强烈。

他通过家人认识了米拉。在他眼里,她非常漂亮、柔弱、天真,同时又有些老练。也许是她的思想让他觉得她老练,因为她想到了一些他没想到的东西,可是,随着和她的关系越来越近,他开始从大学朋友那儿听说关于她的事,然后就觉得米拉没他想象的那么天真。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印象令他纠结:他想把她留在身边时,就对她说外面的世界不安全,到处是危险的男人,他知道这样就能吓到她;他生她的气时,就大声叫骂,说别人都说她是淫妇。在他看来,她是那种具有神话色彩的处女与淫妇的结合体,尽管并不完全符合他的想象。他根本就没想过那会是什么样子。他从来不去想任何危险的东西。他对父母、职业和生活圈子的感觉一直都不偏不倚,还略带点儿幽默和不屑。这种避免陷入困难和危险的做法,如同他做什么都很适度一样,成了他的一贯特点。他总是走在宽阔、平坦的路上,看着那些选择狭路的人要么疯掉,要么变得粗鲁无礼。在他的词典里,这些词差不多是同义的,疯狂只不过是更过分的无礼而已。在某种意义上,他是一个超越了自身年龄的理想绅士。

对于他来说,米拉似乎是完美伴侣。他是科学家,是和事实打交道的,他了解世俗中的体育、金钱和地位;而她是艺术家,懂文学。她会弹一点儿钢琴,对艺术和戏剧有所了解。她似乎天生具有良好的教养。她给他增光。尽管她读了两年大学,他也从不觉得她不该像他母亲一样做家庭主妇。她得照顾他和他们的孩子,她还能提供他的家庭所缺乏的文化和教养。从表面上的各个方面看,他们的婚姻都是很称心如意的。他们都来自中产阶级、共和党家庭,虽然她接受过一些天主教的教育,但她和她的家人现在都不信教,也不会激起他的家庭对非清教徒的蔑视。她受过教育,她很健康,也并不娇生惯养,结婚头几年也不会拒绝做家务。除此之外,米拉身上还有一种无助、脆弱的气质,这点从内心深处打动了他。一切似乎很完美。

事实也的确如此。他们结婚已经十四年了,诺姆不得不承认,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她是一个称职的妈妈,一个好管家,一个能干的女主人。她的性欲不是很强,但诺姆因此而尊重她。他感觉他的选择是明智的,还沾沾自喜地瞧不起那些有婚姻问题的同事。他对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感觉良好,对米拉感觉良好。时光荏苒,他的脸上长出了和蔼慈祥的皱纹。他们过上了期待中的生活,对诺姆来说,这已经非常满足了。只是有时候当他们去百老汇看电影或音乐剧,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扭动着身体时——不是那种妖艳的女人,而是那种从肢体语言中透露出某种无助和脆弱的女人——他内心就会升腾起一种洪水猛兽般的东西,渴望伸出手去,使劲地抓住她,哪怕被拒绝,也要抓住她,把她拉过来。可他从没想过那些词:强奸、战胜、拥有、控制。他最开始对米拉也是这种感觉,但从未付诸行动,现在也不会。他会笑自己,笑自己那滑稽的欲望,笑它们的荒唐,回到家后,依然保持平静,务实地和不情愿的米拉做爱。他做爱时从不带任何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