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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3

“她还没有吸取教训。”玛莎以严厉而幽默的口吻直截了当地说,“该死的浑蛋们试图给她洗脑:你还没学会接受你的生活。肏蛋的是,她最好还是学会这个,不然,没准儿哪天他们又会把她送回那儿,快到不容她反应过来。”

“她那么努力地在抗争。”

“去他妈的!她得适应这个世界。如果这个世界疯了,你最好也跟着疯,不然他们就会把你关到精神病院里去。天杀的精神科医生。除了她的精神,他们没去糟蹋她的其他东西,我已经很惊讶了。据我所知,每个去看精神病的漂亮女人,包括我自己,最后都得一丝不挂地躺在那张床上。”

米拉不太喜欢玛莎的言辞和她这种直接的表达方式。不过玛莎总归是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某些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和玛莎说过话后,米拉往往会觉得呼吸畅快多了。可有时候,她又觉得自己是一个偷窥狂,在窥视玛莎的生活。

“真的吗?发生什么事了?”

玛莎毫不难堪地讲述起来,一边讲还一边笑。她嘲笑精神科医生这一行当,嘲笑自己如此受人摆布,嘲笑自己的妄想。

“我知道他就是一坨屎。可我喜欢他!你知道吗,这就是移情效应。我觉着自己的机会来了,如果我和他做爱,也许终于能有高潮。”她开心地笑着,“他真是十足的笨蛋!天哪,我看他一点儿都不了解女人的身体。可我猜,他还以为自己帮了我一个大忙呢——物理治疗,你懂吗?他们都以为那神圣的阴茎能包治百病,我也非常愿意相信这一点,非常乐意做一个神圣阴茎的崇拜者。唯一的问题是,我还得找到那条真正的神圣阴茎!”

米拉嘴微微一噘。

“哎,玛莎,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莉莉出院的时候,我这么想过,既然她讨厌男人,那她最好还是找一个女精神科医生。你知道吗?我还和牛顿·唐纳森说过这事儿。他是诺姆的朋友,是一名精神科医生。可他说,那样万万不可。他看起来真的很吃惊。他说那样会导致同性恋。”

“噢,他这么说?你有没有问他,男病人去看男医生会怎么样?”

“没有。”米拉不安地说。

“没有,”玛莎模仿着她的口吻,“当然没有了!你把他的话当成了神谕,就像你听诺姆的话一样。你听听你自己说的话:诺姆说这样,诺姆说那样。伟大的诺姆神啊!”玛莎笑着坐下,摇晃着手里的饮料。

有时候,米拉真的很讨厌玛莎。“学校怎么样?”她讷讷地问。

玛莎咯咯笑起来:“说得太过分了,是吧?好吧。”于是她开始聊起了学校,尽管她只说自己和她遇到的那些人,以及她加入的那些组织,可米拉仍然感觉不舒服,就像玛莎评价米拉的生活时一样。她怀疑自己是个受虐狂,不然为什么她还是离不开玛莎。玛莎总在批评和打击,可米拉觉得不仅如此。玛莎就是一块试金石,她就像有一台可靠的测谎仪。她并不去验证所有的真话,而是专门去检验每一句谎言。她说,那是因为她当了一辈子的说谎高手。“从幼儿园一路说谎到高中毕业,还从没被戳穿过。所以,谁在说谎,我一眼就能识破。”除去说谎外,玛莎是一个很宽厚的人。她耐心去倾听,尝试去理解——只是如此,去理解。她不会像诺姆那样轻易地对事物下定论,譬如莉莉疯了,卡尔应该果断一些,娜塔莉是个婊子,保罗是个浑蛋。如果有人对玛莎说“我感觉自己太没用了”(或者太笨了、太无能了、做错了,等等),她不会像大多数人一样立刻回答:“你怎么会这么想啊,真傻,你当然很有用。”她只会说:“为什么呢?”然后听你解释,再试着去体会这种感受。像玛莎这样能拆穿谎言却不否认事实的人,确实值得人信任,这点让她成为一个不可多得的朋友。

可是,她仍然会让米拉感到不自在。她打破了所有的规则,却不会受到惩罚。米拉曾羡慕玛莎能从容地骂乔治“笨蛋”,而乔治也能不以为意地笑对她的调侃,还附和说:“我知道,我知道!”然而,当全世界都在说乔治懦弱又好色的时候,玛莎却不去理会那些批评,反而支持他,说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别无选择。她可以畅所欲言去上法学院的事,不管周围的人认为她是精神错乱还是自欺欺人,她一概置之不理,或者满不在乎。重回大学让玛莎在人际关系以外的领域有了自信和威信,这点尤其让米拉不舒服,因为她总认为自己是一群人里最有文化的。玛莎不仅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而且它比女人们通常所在的领域更广大。在大学里,人际关系是职业化的,人们的感情还是一样的,但规则是不同的。茶话会中的人际关系,比教室里、院长办公室里和师生会议中的人际关系更有人情味儿,即便其本质是相似的。每当说起这些时,玛莎都会热情洋溢、妙语连珠,就像一个初见世面的邻家孩子描述自己的经历,或是刚刚从城市回来的乡巴佬向乡亲们讲述在大城市的见闻。学校总是美妙又可怕,既伟大也令人恐惧,可上学总是令人兴奋的。而且,那里也有种师生关系之间的双重挑战。在讨论完学期论文后,玛莎的法语教授邀请她去喝一杯。他叫大卫,个子很高,肤色黝黑,喜欢滑雪。他们在一起经常开怀大笑,他那双棕色的大眼睛总是上下打量着她。一天晚上,下课以后,她找他去问了几个问题。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他又邀请她出去喝酒。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每周二不见不散。又一个周二,他提议一起吃晚饭,因为乔治不在镇上,而她上课前也只喝了一碗汤,于是她就接受了。后来,他的提议更加得寸进尺,搞得玛莎心慌意乱。今天是周一,她答应明晚给他答复。

“你知道吗,他真的很讨人喜欢,很有魅力。即便他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聪明,但我真的很喜欢他。当然,班上的女孩很多都比我年轻,比我苗条,他能选择我,确实让我受宠若惊。可这样做可能导致的后果让我很烦恼。如果我和他上床,法语科目得了A,我就会一直觉得我不是靠真本事得到的A,我知道自己是可以的,但别人肯定会觉得我是睡出来的。我可不想那样。”

“为什么不把你的想法告诉他呢?”

“是啊,是啊。我就该告诉他。我会让他等到这学期结束,如果到那时他还对我有兴趣,我们再见面。对,就这么着。”

她满心欢喜,匆忙但自信满满地走了。米拉坐下来,内心翻江倒海,火烧火燎。她生平第一次体会到妒火中烧的滋味。玛莎心慌意乱,她遇到了问题。可那算什么问题啊!米拉嫉妒她,不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听起来很有魅力的男人对她感兴趣,也不是因为她做成了什么事,比如拿到学位、准备进入法学院,而是因为,玛莎,这个几年前还被关在米拉所属的这个狭小圈子里的女人,如今能够无所畏惧、从容自信地游走在那个大世界里,甚至可以因为要不要和大卫出去喝酒而犯难。而且,她也不担心对方可能提出性要求,即使真的提出了,她也觉得自己能够应付得了。

这令米拉大为震惊。她深深觉得,要走出这个小圈子,是需要具备某些特质的。无论这种特质是什么,是勇气、自信、活力,还是坚韧,自己都不具备。那晚,她坐下来,认真地思索,此后的很多个晚上,她也常常思考这一点。她感到很羞愧,觉得自己是个胆小鬼。她回忆起以前老师对她的学识和才能的高度评价,如同一个年老的运动员回忆起自己高中时为团队获奖赢得的那关键一分。她儿时的雄心壮志又在回忆中抬头了。她试着不去理会它们,可它们就像缠在一块破塑料上的蛛网,怎么掸也掸不掉。

首要的是,她得摆脱这种嫉妒。它令人痛苦不堪。于是,她坐下来喝上两三杯甚至四杯白兰地。她一边喝酒,一边看月亮穿过云层,脑中想着各种人类的奋斗。尘归尘,土归土[20],临了,万物究竟有何意义?她提醒自己,这世上所谓的成就,不过是华而不实的东西,即便不是如此,也是毫无意义的。一切人类体力和脑力的结晶终将化为尘土。比如说,发现杠杆原理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烤肉的时候配上那些小小的香料叶子,又需要具备怎样的想象力和智慧。万事皆不易,且耗时良久。米拉想起在学校里写论文的时候,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看书、认真思考,最后终于得出一个看似新颖、有见地的结论。结果,一年以后,她偶然在一篇自己出生前就已发表的论文里看到了同样的结论。建造一个王国或帝国需要耗费怎样的努力?到最后,还不是像马里帝国[21]一样,被掩埋在无名的浩瀚沙漠之下。人们昧着良心,以刀剑或枪炮、毒药或饥饿杀死别人,最终建立起一个王朝,它却在一年、十年或百年间倾覆。既然王朝有一天注定衰亡,那十年还是百年又有什么区别?

这些事都是男人干的。他们自大、浮夸,想要在外部世界建立各种永恒的象征,表明他们是阴茎永不疲软的男子汉,可他们的肉体却做不到。那简直是妄想,可怕的妄想,但为了这种妄想,他们牺牲了数百万并未被这种疯狂裹挟的人的性命。伟大的神——诺姆。她把他比作神,这样对吗?她还记得,她曾经认为他没有自己聪明。可不知不觉地,他从一个胆怯的男孩变成了一个有权威的男人。可她知道,他还像以前那样空洞无物。但她还是服从于他。设想一下,假如她动摇了,从他身下爬起来说:“我在这儿待着不舒服。”那又有什么意义?能得到什么?她会给别人和她自己带来麻烦,而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她敢于打乱宇宙的秩序吗?

假如她能让自己解脱,又能怎么样呢?她可能会尝到玛莎那种兴奋和喜悦,可是,从玛莎身上也可以看出,那种兴奋和喜悦只会朝着一个方向发展——更大的孤独。你可以打破社会规则,也可以对它置之不理,可这样做之后,能有什么回报呢?你只会陷入永恒的孤独。也许,那时你可以创造出伟大的、美好的艺术品。可那又有什么用?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世界——诗集被用来生火,壁画被炸裂,图书馆被摧毁,历史遗迹支离破碎,就连幸存的艺术品也像了无生气的石头,陈列在博物馆里无人欣赏,因为人们看不懂。对于一九六四年的人们来说,就算《贝奥武夫》[22]永远消失了,那又和他们有什么关系?世界能因此有什么不同?

生命在流逝。树木枯荣,冬去春来,花谢花开。你最好的选择是坐看四季变迁,在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中及时行乐。这就是女人的生活,是女人在维持这个世界的运转。她们观察四季的变化,留住美好的事物。她们打扫着世界这座大房子,拂去窗户上的蛛网,让人们看到外面的世界。持久的忍耐,艰苦的命运。没有人为你别上勋章,也没有人授予你荣誉。你不能穿着体面的衣装去游行,你的半身像永远不会陈列在伟大的纪念堂里。可你必须完成自己的任务,其余都是在狂风中微弱的呼声。

随着岁月的流逝,米拉形成了一种安静的气质,她的脸上多了一抹宁静超然的光晕。人们夸她气色好,她觉得自己得到了祝福。经过多年的迷惘与烦恼,她自己和她的人生得到了和谐与恩赐。玛莎管那叫做适应,不过米拉总觉得那有些神圣的味道。她觉得自己更有女人味了。她可以在派对中安静地坐着,听男人们谈话,脸上带着亲切柔和的微笑。她不再和他们辩论,不再坚持自己的主张。她像磁石一般吸引着男人。她觉得自己被人爱着。她觉得自己总算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已经逃离了过去那种持续的痛苦。她觉得自己成了上帝的选民。她下意识地相信,既然已经得到这种恩宠,她就永远不会失去它。她得到的不仅是恩宠,还有刀枪不入的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