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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不只防阳光 灯光也可能晒伤肌肤

2013年4月8日傍晚,博鳌亚洲论坛接近尾声。在新闻发布会上,出现在众记者面前的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周文重大使“面色微红”,面部有脱皮的现象,原来是“被电视台的灯晒伤了”。

这个看似是博鳌论坛的小插曲,但是却从另一方面告诉我们,其实我们日常办公室或家里的灯光也容易对肌肤造成伤害。所以,并非“居里夫人”就一定能拥有白雪公主的肌肤。

防晒究竟防什么?

UVB俗称紫外线“晒红段”,大部分被皮肤表皮吸收,引起红肿、水泡、脱皮等急性症状,甚至引起皮肤癌。通常在夏天和午后,阳光中的UVB会特别强烈。虽然其“杀伤效果”迅速而明显,但好在穿透力一般,玻璃、遮阳伞、帽子和长袖的衣服等都可以阻挡部分UVB。

UVA俗称紫外线“晒黑段”,既能引起皮肤晒黑,又能直达皮肤真皮层,破坏胶原及弹力纤维,产生光老化,并且这种影响是可叠加、可累积的,对皮肤造成作用持久的晒黑及老化。即使每天只有几分钟短暂的暴露在阳光下,累积下来都足以伤害到你的皮肤。并且,UVA的强度随季节、天气、朝夕的变化都不大,可以说只要有太阳(即便它被云层遮挡住)就有UVA的存在。更糟糕的是,UVA有很强的穿透力,可以穿透大部分透明的玻璃以及塑料,打伞、戴帽子甚至躲在家里都不能完全避开UVA的“攻击”。

为了防晒 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涂防晒霜吗?

到了卖场,种类众多的防晒乳总让人眼花缭乱,尽管各品牌新品不断抬高防晒系数,但总有医生站出来呼吁,防晒系数越高,皮肤就要承受越重的负担,是真的吗?

其实,光看瓶身上的SPF/PA数值,无法辨别防晒乳对皮肤的影响,能不能做到有效“防渗入”,才是防晒品是否安全的关键。

防晒剂有物理和化学两类,纯物理防晒由于粉粒大,使用后大多卡在毛孔,无渗入风险,即使渗入也不会被身体吸收,但化学性防晒就必须考量防渗入问题。

由于化学防晒剂的成分多是化学合成酯或环境荷尔蒙,可能引发过敏性荨麻疹或皮肤病变,甚至有致癌风险,因此业者必须利用防渗入的配方概念,以无法进入皮肤的大分子或创造高分子聚合物薄膜,将化学防晒剂阻绝在皮肤表层,避免被身体吸收。

对此,专家建议从几个方向测试产品,保障自身安全:

1.先了解手中的防晒乳是物理性、化学性,或是两者混合,化学防晒剂比例越高,防渗入的有效性越重要。

2.在脸上试搽一点防晒乳,若感觉刺痛,就代表成分渗入皮肤,如果使用的是化学防晒剂,表示厂商没考虑到防渗入安全问题,应直接从购买清单中删除。

3.将防晒乳搽在手上,等待15分鐘,确定附着于皮肤后,用喷枪轻喷,如果呈现圆形水珠,表示防晒乳已形成防护膜,能达到防渗入、抗汗作用;但如果喷水后呈白浊状,甚至随水流走,表示无法防流失,化学成分也都渗进皮肤了,这种防晒乳最好少碰为妙。

那么防晒产品是不是需要经常补充?在防晒流失的情况下,的确每1~2小时就应补搽,但如果一直待在室内,没有大量流汗、戏水、不断擦拭的情况,就不须时时补搽防晒,以免越搽越厚重,就算是清爽的配方,也会在脸上形成一层又一层防护膜,闷得皮肤透不了气,反而成为沉重的负担。

TIPS-涂防晒,有技巧

防晒不是力气活,涂抹防晒霜,我们给你以下几点小建议:

出门前15至20分钟擦上防晒品。如果你的防晒品不防水而你容易出汗,最好能2-3小时补擦一次。

使用防晒品就不要发扬节俭的传统美德了,擦足够量(脸部用量至少为1枚1元硬币大小)的防晒霜才能达到防晒的效果。

全身的皮肤都应该照顾到,不要忘记腿、脚、眼睛、耳朵等部位的防晒。眼睛周围的皮肤比较敏感脆弱,戴上帽子、墨镜之余,最好还使用一些眼部专用防晒产品。

夏季上午10点到下午2点或3点间UVB最为强烈,UVA强度更是全天都很强,除了注意涂抹高防护系数的防晒霜,应该尽量避免在这个时段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