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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Ⅱ 吃人的道德值得歌颂吗

为打胜仗杀妾飨士

我们把刚才讲的两个案子翻过来看,如果是在与世隔绝的蛮荒时代,杀掉一个人来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我们可以理解。那么,如果是在文明社会呢?我们能不能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了某种真理的追求,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甚至把他杀掉?

这个选择,实际上在人类的道德历史上一直是个模糊地带。当然,你说为了道德、为了我自己的理想追求,我舍生取义,杀身成仁,那无可厚非,到哪朝哪代这样的人都是好样的。但问题是,为了我的理想,我杀你,牺牲你的利益,可以不可以呢?今天我们的道德水准好像都告诉我们,这个事儿好像不妥吧?但是在历史上,尤其是中国历史上,它具有道德上的正当地位。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找这样的故事太多了,我们随手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在三国的时候,有一个地方将军叫臧洪*,他守城到最后没吃的了,怎么办?把自己小老婆拎出来一刀杀了,给大家分而食之,结果将士感戴,奋勇守城。留下了这么一个词儿叫“杀妾飨士”。此例一开,后来就有很多人学他的样,在唐朝安史之乱的期间,就有一个著名的将领叫张巡,他在守睢阳城的时候,就又干了一次这种事儿,把自己小老婆杀掉分给大家吃了,然后让将士们去守城。

小编补充:臧洪,汉末群雄之一,为人雄气壮节,曾为关东联军设坛盟誓,共伐董卓。袁绍非常看重臧洪,先后让他治理青州和担任东郡太守,臧洪在这些地方政绩卓越,深得百姓拥护。后臧洪因袁绍不肯出兵救张超,开始与其为敌,袁绍兴兵围之,经过几番恶战,臧洪被袁绍所擒,慷慨赴死。

到了唐代的中后期,因为藩镇割据嘛,皇帝想振作一下,当个好皇帝其实已经不容易了,所以唐代晚期好皇帝为数不多,其中唐宣宗这个人在历史上评价还是不错的。

我就在史料当中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故事。有一个人给他进献了一个江南美女。这个唐宣宗觉得,哎呀!真是不错啊,领到后宫几天之后就越发的宠爱了。但是有一天他突然把这个女孩叫来,指着桌上说:这是一杯毒酒,你喝了吧?旁边的太监说:把她放出去不就完了嘛,你何必把这姑娘弄死呢?唐宣宗说:唉!我也难啊。一方面,唐玄宗当年不是宠爱杨玉环搞得国破家亡吗?我怎么能再犯这样的错误呢?所以我不能要她。可是如果我把她放出去呢,我又会想她,所以怎么办呢?还是弄死吧*。

小编补充:越守尝进女乐,有绝色者。上(宣宗)初悦之,数月,锡赉盈积。一旦晨兴,忽不乐曰:“玄宗只一杨妃,天下至今未平,我岂敢忘?”乃召美人曰:“应留汝不得。”左右或奏“可以放还”。上曰:“放还我必思之,可命赐酖一杯。”(《续贞陵遗事》)

我在几千年之后就想:唐宣宗你自己怎么不去泰国做一手术,自己给自己来个一了百了,你不就不想了吗?为什么为了你那个道理、你那个理想,需要把一个活生生、活色生香的女子弄死呢?这是我们今天的道德观。

陆秀夫负主殉国

如果唐宣宗这个故事我们还觉得是非曲直一目了然。好!那我再给大家看一个例子,你再来断断它到底有没有道理。

在宋代的最后一年,也就是1279年,在广东南边的那个崖山海面上,宋代的最后一支军队被蒙古人打败。

那一天宋代的士大夫陆秀夫*穿上朝服,把八岁的皇帝帝昺【bǐng】抱到了船头,然后跟皇帝说:德佑皇帝(也就是宋恭帝)已经受辱,你不能再受辱,咱俩一块下去吧!于是背起皇帝二话不说,跳到了海里。

陆秀夫抱着皇帝跳海的石像

中国人一直把这个情景给它神圣化,甚至说“崖山之后再无中国”,觉得这是一个壮烈的殉国之举。陆秀夫的确是一个伟大的士大夫,可他的那个陵墓里有一个特别奇怪的雕像,我不知道你是什么道德观的人,反正我看了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当一个人奋勇地背着一个孩子跳海,而他根本就没有给这个孩子选择权时,我看着那个雕像,老觉得我的道德观受到了一些挑战。

有一天我在微博上就说这个事儿,结果很多网友就不以为然说:那当然得跳下去了,落到元朝人手里这孩子能活吗?没准死得更惨。但是你可能不知道,这个帝昺有一个哥哥,也就是刚才陆秀夫在嘴里念的那个德佑皇帝(宋恭帝),你知道他的下场是什么吗?他被他的太后抱着开门投降了元朝,被掳到了大都,元朝人没有杀他。忽必烈说这个孩子你当和尚去吧。带他到了藏区。在西藏他甚至学会了藏文,这孩子最后成了一代高僧,这是汉人皇帝走得最远的一个人,从来没有一个汉人皇帝在一生中走那么远。他还把很多汉传佛教的典籍翻译成了藏文。

小编补充:陆秀夫(1236~1279)字君实,一字宴翁,别号东江,汉族,楚州盐城长建里(今江苏省建湖县建阳镇)人。南宋左丞相,抗元名臣,著名民族英雄。和文天祥、张世杰并称为“宋末三杰”。

宋恭帝赵显

那他最后是怎么死的呢?是他53岁的时候,有一天突然犯糊涂,写了一首诗:“寄语林和靖,梅花几度开。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这首诗其实也莫名其妙,一个在藏传佛教那种庙宇里面的高僧,为什么写了这一首诗?史料也没载明,但这首诗传到了元朝的皇帝元英宗*的耳朵里。元英宗一看,“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是不是要思故国啊?这个元英宗也是个很昏庸的皇帝,说那就赐死吧,这才把宋恭帝最后给弄死了。

很多网友说元朝人很残忍,要把宋朝皇帝帝昺抓来杀掉,这事实上就不成立啊。还有人说:杀不杀重要吗?他既然当了皇帝,他就该为社稷而死。好了,我的道德困惑又出来了,这是一个八岁的孩子哦,当他还没有选择能力的时候,你用大家都认为正当的道德的理由来替他进行选择,你觉得这件事儿是正当还是不正当呢?

小编补充:元英宗是元朝的第五代皇帝,蒙古帝国大汗。元仁宗嫡子。英宗自幼学习汉儒典籍,公元1316年立为皇太子,即位时年18岁,次年改元“至治”。公元1323年8月,元英宗自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北返大都(今北京),途中驻营于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里)被铁失等刺杀,史称“南坡之变”。英宗死时只有20岁,在位四年,庙号英宗,谥号睿圣文孝皇帝,蒙古谥号格坚汗。

汪士铎的计划生育政策

我们再往后看,还有很多很多例子,随便说一个吧。

清朝末年有一个人,他也没当什么官,就是民间的一个小秀才,叫汪士铎*。这个人是南京人,我在南京还去找过他原来住的那个胡同。这个人在现代的人口学界被称作中国的马尔萨斯。

他写过一本叫《乙丙日记》的书,这个老头以教学为生。日记中就谈到了人口问题。他思路确实跟经济学家马尔萨斯是一样的,他认为国家穷困就是因为人口太多。后半截这老头就说:人口多怎么办呢?

他就提出了一整套的方案,刚开始还有点儿像话,比如说主张晚婚的,男子25岁之前女子21岁之前不准结婚。但凡有人怀胎,如果被人排查出是女胎,就下药给她打胎,这个听着……剩下来的就更不像话了,说看到生下女孩子,干脆弄死就算了。

因为汪士铎认为,天下人口多,就是因为女人多嘛,生孩子的机器多嘛,所以生下女孩干脆把她淹死。甚至孩子刚生下来,就要去判断这个孩子是不是眉清目秀,是不是四肢健康,如果不是也弄死就算了。

汪士铎老先生怀着一颗“忧国忧民”的心,在学术上做出了和马尔萨斯先生同样判断的情况下,提出了这样一个解决方案,我不知道我这样说完你的道德观有没有受到冲击呢?为一个正确的事情我们真的能够损害他人的利益吗?

网友点评

@凭借力:

这期话题很有讨论意义,我觉得遵循以下原则就可以了:1.尽量不损害特定人群的利益,不管是少数派还是多数派。比如交通规则针对的是所有人,少数派、多数派都是暂时且可互变的,不存在损害谁的利益,罗胖这个例子不成立;2.特殊情况下必须衡量并损害部分人利益,应当充分沟通、尽量取得同意并给予补偿。

罗胖荐书:《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作者:【美】迈克尔·桑德尔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6

推荐语:在一定程度上,桑德尔教授所说的这些问题我们都曾有所思考,但是,他让我们直面那些深层次的、难以寻答案的、让我们难以抉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