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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出事啦!

    “喂!喂!喂!”

    方小花用筷子敲打着桌子,指着我们说道:“你俩个小家伙,怎么说起读书是这样一副表情?怎么着?读书很困难吗?”

    我和张梦雪摇摇头,其实对于读书我俩算不上什么喜爱,也算不上什么抗拒,以前我在学校的时候,成绩反正也就是中上游水平,算不上拔尖。

    不过自从家中发生变故以来,读书这个字眼仿佛距离我们好像已经很遥远了。

    方小花又开启了他的教导模式,语重心长地说了起来:“你们年轻尚小,不读书怎么行呢?报仇也不是只凭武艺吧,也要靠头脑的,多学点知识终归是有好处的,你们能在书本里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喏,你们看看人家火龙果,那只猴子都知道认识学习呢,何况你们?”

    我们扭头一看,只见火龙果那厮居然端坐在沙发上,鼻梁上架着余奶奶的老花镜,手中像模像样的捧着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书的封面上直接印着三个五彩缤纷的大字:葫芦娃!

    火龙果一边看,一边自我兴奋的吱吱叫唤,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看懂了。

    “对了!你俩年纪不一样,按年纪来讲,张梦雪可以上高中了,不过我想到你俩做什么都在一起,所以帮你们联系了一所中学,那个小雪不会介意吧?”方小花扭头问张梦雪。

    张梦雪摇摇头:“无所谓!就当温习功课咯!”

    我感激地看了一眼方小花,谢谢这个小老头没有把我们分开。

    我有些期待又有些抗拒,不知道在接下来的校园生活中又会发生怎样的事情?

    半月之后,新的一学期开始报名,方小花带着我们去了一所中学,他人缘不错,跟校长关系很好,所以校长也没说什么,很爽快地接收了我们。

    我们所在的学校名叫红星中学,学校规模属于中等,比之我以前就读的乡村中学当然要大的多,各种硬件设施还是很齐全的。这所学校跟普通的学校有点不太一样,红星中学实行全封闭式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说,所有学生都必须住校,打小锻炼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生活能力,一个月才会放回家里一次,感觉就跟读大学一样。

    方小花替我们办理好入学手续之后,叮嘱我们要照顾好自己,然后匆匆忙忙离开了。

    因为有方小花的关照,我和张梦雪被分到同一个班级,初一七班。

    我们一块儿去班上领取必备的生活用品,比如说开水瓶、脸盆、被单之类的东西。

    一路上我们的回头率非常高,不知道是我太帅的缘故,还是张梦雪太漂亮的缘故。

    反正不管怎么样,和张梦雪一起在人潮中行走的感觉非常爽,有种飘飘然要飞起来的快感,我很享受周围人投来的那种嫉妒眼神。要是他们知道我和张梦雪这样的女神还同住一个屋檐下,估计会冲上来把我阉掉吧。

    初一年级的教室分布在一楼和二楼,我们七班在二楼第一间,刚刚走到楼道拐角处的时候,就碰上了一个高高壮壮的家伙。那家伙看上去就像十七八岁的年纪,嘴角都长出胡茬子了,留着很潮的发型,耳朵上竟然还戴着一个耳钉,闪亮亮的,双手插在裤兜里,嘴里咀嚼着口香糖,一副横着走的王八模样。

    “哎,你们站住!”这家伙抬脚放在护栏上面,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这种人一看就是学校里的坏学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校园混子,成天在学校里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把学校当成他们玩乐的游戏场,拿着爹妈的血汗钱来这里糟蹋挥霍的。不过这些混子往往家庭条件都比较好,他们不在乎这点钱,也不在乎学习成绩,反正毕业出来也不会去找工作的,简单说来,他们就没有生活的紧迫感和压力感。

    看这家伙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个富家公子,而且应该还是学校里的混子头,因为他的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小弟。

    对于这种人,我的心里是很不屑的,而且也对他这种极不礼貌的行为表示不满。

    “你干嘛?”我的声音明显带着一丝不悦。

    “没你的事!你可以滚了!你!”混子指了指张梦雪:“哎,美女,你留下!”

    “我为什么要留下?”张梦雪冷眼看着混子:“拿开你的狗腿,你以为你是谁呀!”

    张梦雪一掌拍在混子的小腿上面,混子险些从楼梯上滚下去。

    张梦雪连正眼都没有看他一眼,径直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那个混子愣愣地看着张梦雪,身后的几个小弟也惊呆了,估计没人料到张梦雪竟然敢对他们的老大动手。

    “嘿嘿!这小妞挺有个性的,老子喜欢!”混子揉了揉吃痛的小腿,对着我们大声说道:“你们给我听好了,我叫罗刊兴,这所学校都是我罩的!”

    “傻逼!”这是张梦雪对罗刊兴的唯一评价。

    我们在教室里领取生活用品之后,各自回到宿舍。

    女生宿舍在男生宿舍对面,中间隔了一个花园。

    我被分到了402室,刚刚推开房门,一股劲风从天而降。

    我心中一凛,足下轻轻一点,整个人飘然退出门外。

    就听哗啦一声,一盆清水兜头落下,但是被我及时躲开了。

    “当当当!当当当!”一个皮肤白皙的瘦高少年展开双臂迎了出来:“欢迎新朋友!”

    这个少年皮肤很白,就跟雪糕似的,头发卷卷的,眼睛不是黑色,而是棕色,鼻梁挺高的,脸型轮廓也很硬朗,跟外国人长得有些相似。

    少年显得很热情,自我介绍道:“嗨!我叫盖伦!我是中英混血儿!”

    原来是个混血儿,我点点头:“我叫耿小七,幸会!呃,那个……你们欢迎新朋友的方式还真是特别啊!”

    我们的宿舍是六人间,分为上下铺,我去的时候只剩下进门下铺的那张床了。

    宿舍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先来先得,先来的人可以自行选择铺位。进门的那张床因为经常有人进进出出,而且喜欢坐在床边上,被单非常容易弄脏,所以一般来说都不会有人喜欢这个铺位。

    我也没有介意,谁叫我是最后进来的呢。

    大家相互介绍了一下,我对我的五个室友也有了一个基本印象。

    蚊子,一个留着小平头的男生,瘦瘦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盖伦,中英混血儿,家境条件优越,据说每年都会去英国老家度假;焦皮,姓焦,再加上皮肤很黑,就跟烧焦的黑炭似的,所以人称焦皮,笑起来的时候能够看见一口雪白的牙齿;大熊,人如其名,体育特招生,个头很高大,而且肌肉发达,是打篮球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去美国参加nba;还有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家伙,剃着光头,长得有点像动画片里的一休哥,他叫林星,大有背景,据说是校领导的亲侄子。

    大熊递给我一支烟,我摆摆手说不会抽,大熊咧嘴笑了笑,熟练地点燃一支,呼噜噜抽起来。

    彼此闲聊了一会儿,相约去食堂吃了个饭,盖伦掏钱请的客。

    下午校领导发表讲话,欢迎新生入学,接着就是为期一周的军训。

    我们的军训就在学校里开展的,我们穿着不透气的迷彩军服,踩着臭烘烘的烂胶鞋,顶着炎炎太阳,在操场上练军姿,走正步,做俯卧撑。

    我本就是练武之人,这点训练对我来说根本就是小儿科,我优异的表现甚至引起了教官的注意。

    几天下来,除了我以外,宿舍里的其他人几乎都累趴下了。

    但是那个瘦瘦弱弱的蚊子表现还不错,这倒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这天晚上,我们几个吃完晚饭在校园里溜达,顺便瞅瞅美女。

    刚走到教学楼下面,就看见一大群人在往前面跑,还有人在大喊:“出事啦!出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