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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六年前的人渣

    我和媚儿姐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他。

    一般来说,这种专门干拐卖生意的人,私底下都会有自己的“中转站”,可能是一个废品站,也可能是某个烂尾楼。

    他们称之为暗线。

    有暗线,当然就有明线。

    暗线是渠道,明线便是揽货人。

    明线出手,要先找目标,再踩点,最后才会动手。

    绑人的方法,分两种。

    在他们行内,一种叫扑粉。

    另一种,叫拾荒。

    所谓扑粉,相信大多数人都听说过。

    以前科技不发达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传闻,说有某种人贩子,手里拿着一把粉,往人脸、脑袋上一拍,那人就会乖乖跟着走,什么意识都没有了,压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这并不是假事。

    暗八门内,就有花门,喜爱用这一招。

    也并不是什么神仙路数。

    无非就是用一些特制的药粉,短暂的使人产生幻觉。

    10年之后,这种方法就随着人的警惕性越来越高而消失了。

    拾荒,就是绑架。

    强掳。

    一辆面包车,三四个人。

    挑选好目标、踩完点之后,直接把人强行绑架。

    这两种方法,前者用的最多,因为能循环使用。

    但后者就不行。

    两三次之后,很容易暴露。

    一般,只用于某些有针对性的目标,比如富豪、厂长、有头有脸的人物。

    大刀疤的堂口,却两种都用。

    扑粉,专门绑架成年女人。

    拾荒,专门去乡下、农村,绑架孩童。

    我和媚儿姐,装作刚进城务工的姐弟俩,花了将近十天时间,成功把大刀疤钓上了钩,被他给绑进了转运地点。

    那天晚上,暴雨淅沥。

    大刀疤当着我和媚儿姐的面,对着一男一女两个孩童,做了猪狗不如的事情,还喂他们吃屎、喝尿……

    比起电影中的变态狂。

    还要变态!

    我目睹了全过程。

    调查初期,我以为这个王八蛋,只不过做着一些人贩子的活计,把人转移就能收钱,怎料得他还有这种挨千刀的癖好!

    不管男孩、女孩,他一律没有放过!

    为此。

    我当时雷霆大发,要去把这个王八蛋给宰了!

    可。

    媚儿姐拦住了我!

    不是她心软、圣母,而是大雨之下,已经有警车的鸣笛声传来,如果我们不撤离的话,会被抓进去坐牢!

    无奈之下。

    我们只好撤离。

    也正是那一晚,我们捅穿了大刀疤的堂口,放走了将近二十来个被绑架的可怜人。

    但在那之后。

    我就再也没见过大刀疤。

    后来我和媚儿姐还专门打听过他的消息,他居然从公家的包围之下跑了,没有被抓进去。

    为此,媚儿姐还花了将近6、7万打听他的消息,但都一无所获。

    要知道,00年的6、7万,足以在首都买下一套房。

    那之后,我们回到了陵城。

    这件事,一直成了我心中深埋的阴影。

    而现在,那张熟悉的人脸,那个熟悉的背影……

    终于又出现在了我眼前!

    正是大刀疤!

    此刻的他。

    穿着一身老旧的皮衣,剃了个光头,像是那些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中年人一样,手里头盘玩着核桃,在那些售卖古玩、老物件的摊位上,优哉游哉乱逛。

    这副模样……

    太安逸了!

    这种人,凭什么能有这样的下场?

    凭什么能活着?

    他,不配!

    我原以为能够克制住心中的杀意,但回想起那天夜晚里我所见到的场景,如同刀割一样,一下一下划过我的心脏!

    害人的人渣,尚能活的悠闲。

    那些从小就被羞辱、折磨的孩子们呢?

    他们能安然无恙的忘记这种痛苦,然后活的如此自在吗?

    不可能的。

    咔嚓。

    我手指紧握,筷子硬生生被我捏断了去。

    “承业哥?”陈梦似乎被我的反应给吓到了,连忙走到我身旁,握住我的手指。

    我压制住心中怒火,对她摇了摇头,然后起身朝着大刀疤走了过去。

    既然能在这里遇见他,那就是老天给我机会,倘若就这么放过,这辈子恐怕都难以遇上。

    这种人渣,我绝不可能让他活的如此轻松!

    “承业哥,你要干什么……”

    陈梦跟在我后头,一头雾水。

    我一边朝着大刀疤走,一边跟她说着接下来的打算,让她姑且有个心理准备。

    这妮子听到我的目的,不由捂嘴瞪眼,但我说出大刀疤的往事后,她又变得一脸憎恨,用力点了点头。

    我们一同走到大刀疤的身后,并没有着急上前。

    这家伙一手盘玩着核桃,一手在摊位前,掏出了一面古朴的铜镜,笑呵呵说道:“老板,要我说你这一堆东西,都是垃圾,你还不相信,来看看我手里的,是什么好东西?”

    那摊主约莫五十来岁,戴着一顶鸭舌帽,满脸的胡渣子,右耳下面挂着一个很小的爪勾。

    这是江湖“走钱人”特有的标记,干这一行的江湖人跟旧朝时期丐帮一样,专门流窜在各大城市中走货。

    大货小货,土货水货,他们基本都能沾上一点。

    鬼市没有成形之前,很多土货的销售,都得靠这群人散,就是因为他们的团伙遍布天南地北。

    只要细细观察,有可能你现在所处的夜市里,就有这样的走钱人。

    他们最喜欢干的,就是从其他城市收集一些物件,然后辗转反侧到另外的地盘里售卖。

    时间,一般就三天到一周不等。

    卖的物件,大到阴墓里出的货,小到老一辈用过的草鞋,只要具备收藏价值的,都会拿出来糊口混饭。

    眼前这个走钱人,一看到大刀疤拿出来的东西,立马就皱起了眉头,好奇询问道:“你这撒子玩意?我咋认不出来呢。”

    标准的华北口音,陵城地处华南,看来此人是最近才流窜到这里来的。

    大刀疤嘿嘿一笑,晃悠晃悠手里的铜镜:“这你就不懂了吧,这面铜镜的来历,说出来我怕吓着你。”

    “这玩意是大名鼎鼎的慈禧太后,当年快要驾崩之时,留下来的最后一面铜镜。”

    “据说她当时知道自己的死期来临,便呆呆看着这面镜子,从里面看到了一个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