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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第四十五章孟婆婆

  长白山脚下有一个卖狗肉的小店,店主人是个老太婆,村里的年轻人都喊她孟婆婆,一些上了岁数的人则喊她孟妮。

  孟婆婆无儿无女,她这一生中,有过两个男人,还有三只狗先后统治过她的灵魂。

  她上半辈子和蛇一起度过,下半辈子和狗一起度过。在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她就已经很丑了,只是没有现在这样胖。那时她在一个大玻璃池子里,池子里还有一百多条五颜六色的小蛇,她和蛇一起被人参观。这个马戏团压轴的节目就是推出来一个小车,车上有个大玻璃槽子,或者说,一个玻璃做的棺材,一个丑陋的女人坐在里面,她的身上,爬满了蛇。确实,这个玻璃盒子比小丑耍的把戏要好看。每当一个侏儒把玻璃棺材用小车推出来的时候,观众都会啧啧赞叹,认为没有白花钱看马戏表演。围观者在鼓掌,可她听不见,她有点聋,她的戏是在玻璃里面演的,那个玻璃棺材便是她的整个世界。

  虽然她坐着不动,但这种表演很累,有时——例如一九八二年一个炎热的夏季下午,她就在玻璃棺材里睡着了,那些蛇在她身上蜷缩着,爬着,直到一九八三年的夏天她才开始习惯,才消除疲惫,感到一阵清凉,那是蛇这种冷血动物带来的清凉。从此,她变的越来越懒,甚至懒得走出玻璃棺材,只有撒尿拉屎的时候才出来,她打着哈欠,问问在帐篷外抽烟的山牙,“这是哪?”山牙大声回答,“贵州。”有时回答,“四川。”她就哦一声,撒尿完,继续回到她的棺材里,用脚把蛇踢到角落里,躺下就睡。

  有一次,她在睡梦中感到肚子疼,醒了,去厕所,她拉出来一条蛇。

  孟妮坐在玻璃池子里,日子久了,她的乳房就下垂了,身体也变胖了。有一次,她的屁股下流出了鲜血,浸湿了裤子,她没有感到一丝慌乱,也不能去垫上卫生纸,因为表演还没结束。那些蛇闻到了血腥味,开始咬她,观众发出了惊呼声,她依然坐在那里,面无表情,因为表演还没结束。这时,从幕后跑出来一个愤怒的侏儒,他用脚使劲的踩那些攻击她的蛇,然后把她扶了起来,她的屁股上还挂着一条蛇,侏儒把那条蛇拽下来,扔向了观众。从此,她开始感激他,并且以身相许。在一个胡同里,她和他遇到了几个醉汉,他们是去散步的,他躲避在她的裙子里,她举起路边的一辆自行车进行自卫。从那以后,他们就成了夫妻。再小的男人也是大男人,再大的女人也是小女人。有时,她搞不清楚来睡觉的是哥哥还是弟弟,因为这对孪生侏儒长的一模一样。这两个侏儒都没有生育能力。她有了两个丈夫。

  后来,马戏团解散,孟妮带着其中的一个侏儒,回到家乡,开始过寂寞的乡村生活。她已经不确定手里牵着的这个小人是不是那个把她从蛇窑里拯救出来的人。这个小人脾气很坏,喜欢骂人,有时还打人,全村的人都讨厌他,他喜欢皱着鼻子,在空气里嗅来嗅去。在一次酒后,他失踪了,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臭的厉害了,全村的人都跑到一个水塘里看打捞上来的尸体。

  喝醉了之后,他为他的父亲哭,为母亲笑,他四十岁时醉死在一个池塘里。

  他什么都不会,他不会躲在裙子里表演口技,他不会藏在水缸里表演魔术,他是个废物。

  另一个侏儒跟随大拇哥去了云南,他俩从境外贩来毒品,卖给山牙,山牙再转手卖给三文钱和马有斋,解散后的马戏团组成了中国最大的贩毒集团。

  第四十六章侏儒情怀

  小店门前有一棵高大的槐树,那一年,槐花落的晚了,枝叶深处,喜鹊叫着。

  在槐树下,孟婆婆踩着老式缝纫机,另一个侏儒回来了,他站在路口,风从背后吹来,这使他有种君临天下的气概。

  “妮,你过的,还行吗?”

  她不回答,眼泪流了下来。

  孟婆婆杀了一只狗招待他。这条狗她养了六年。狗依偎在她的脚边,抬着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她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过了一会,她拿出一把刀,将它的头揽进怀里,把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狗号叫一声迅速地窜到了店旁的柴堆里,她向它招了招手,它就跑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她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在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但是,这温情一瞬而逝了。她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与前次毫无区别,同一个伤口。狗叫着,脖子上插着刀,又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疵牙咧嘴,这一次是爬了回来——如此又重复了两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也在那条路上。

  侏儒带来了很多礼物,金首饰,香水,一捆钱,还有几个罂粟壳。孟婆婆把所有东西都扔到窗外,她说,我不要。

  “那你要啥?”

  “不要你走。”

  “我还会回来的。”

  “啥时候回来?”

  “冬天。”

  “冬天啥时候?”

  “下雪的时候。”

  晚上,他们吃狗肉,喝烧酒,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

  第二天清晨,他就走了。这个小小的侏儒,比男人更象男人,要走的时候从不回头。

  两个男人能象一个男人爱她,这是莫大的幸福。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身高加起来还不到她的耳朵,她除了杀狗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很少出门,因为她长的实在是太丑了,她的肥胖又胜过她的丑陋,在她26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经超过300斤,过度的肥胖甚至使她无法自己系鞋带,所以整天都穿着拖鞋,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夏天,她穿一条裙子,冬天,她穿四条裙子。她的裙子是村里一个裁缝为她特制的,她从来不带胸罩,应该说没有一款胸罩可以容纳她的大乳房。

  她的丑和她的脸无关,40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接近400斤,任何动作都是缓慢的,例如她慢慢的走,象一艘船那样转身,搅动热的空气。这个肥胖的女人力大无穷,一掌就可以震落树上熟透的枣子,她杀狗时只需要一刀,两手一用力就可以将整张狗皮扯下来。

  扔在窗外的罂粟发了芽,静悄悄的生长,夏天,开了绚丽的花,很快又结了球形的果。孟婆婆收获婴粟,扔进锅里,又放入八角、花椒、良姜、桂皮、丁香、白芷、草果、当归、肉蔻等多种调料,她煮了一锅狗肉,挑到市场上去卖,在半路上就卖光了,那香味扑鼻,如此诱人,以至于让很多路人止步吞咽口水。

  四川人里的火锅里有罂粟,河南人的烧鸡里有罂粟,陕北人的羊肉汤里有罂粟,贵州人的腊肉里有罂粟,使用罂粟是民间秘密的调味方式。

  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在哪里吃。吃狗肉也不仅仅是狗的问题,重要的是氛围。

  店门前摆着几张乱糟糟的桌子,旧篱笆旁边的枝丫上垂悬着一根根手臂粗大的冰锥,正午时分,冰锥滴着水,长白山作为整副画面的背景,北风呼啸,关东好汉们大碗喝酒,用手撕着狗肉,将胸脯拍的啪啪响。在大雪纷飞的天气里,每一片雪花的背后都有着梅花的香气。他们吃完狗肉,消失在风雪中,又重新在一个灯光昏黄的房子里出现。这些散发着酒气的男人性格剽悍,村子里每年都有因酗酒而死亡的男人,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昨天还帮邻居救火的人一转眼就变成了纵火犯,向孤寡老妪施舍钱财的人因为赌输了钱而拦路抢劫。

  挖人参的人已经进山,夜间去打猎的人还围着篝火说话,他们将一块砖烤的通红,用铁耙将烧红的砖块放到冰封的河面上,砖块哧哧的响,慢慢融化寒冰,砖块所在的位置,那也是一天前雪橇驶过的地方,数月前鱼儿游过的地方,现在成了一个窟窿,闷在冰下的鱼都游过来透气,几个人叼着烟,一桶一桶的从冰窟窿里打水,每一桶水里都有几尾鱼翻腾着身子。

  孟婆婆站在河边,她想起夏天的时候,她的丈夫,那个小小侏儒将一张木床扔进河里,然后将木床系在水草上,这样木床就不再随波漂流,他站在床上撒网,捕鱼,他用一把匕首刮去鱼鳞,将鱼剖洗干净,串在铁丝上,晾在后院里。

  空中的雪花纷纷洒洒,孟婆婆抬着脸看着天空,一场大雪就让她在瞬间白发苍苍,这个可怜的胖女人对着天空自言自语:

  “他没有来……”

  第四十七章相思

  1998年夏天,孟婆婆终于等的不耐烦了。她的饭桌上放着个酒瓶,酒瓶里插着塑料花,那是她八十年代末买来的,她从桌前站起来,关上门,走上泛白的乡村公路,那时天刚亮。那时,还发生了两件事——一只马蜂飞向草垛,一条菜花蛇盘成一团。她拐了一个弯,去沈阳找马有斋去了,她找马有斋是为了什么,最好的答案就是不说,因为相思两字已经写了出来。

  从那以后,她每年都要离家一段时间。

  第四十八章江湖巫术

  二十年前,马有斋是个和尚,十年前,马有斋是个道士。

  他跟随大拇哥的马戏团整整十年,表演巫术,他用手指点灯,念咒语使鸡蛋凌空飘起,蒙骗了很多观众。手指点灯其实很简单,用化学药品氯酸钾和硫磺各五十克研成粉末,混合在一起粘在手指上,当灯吹灭后,冒着青烟的灯芯还有一点火星,用手指一点,灯就重新亮了。湘西有个装神弄鬼的巫师在墙上画一盏灯,用火柴一点就亮起来了。这是他事先在墙上钻了一个绿豆大的孔,孔内放一块樟脑,玩弄法术时用火柴一点,墙壁上画着的灯就亮了。

  让鸡蛋漂浮在空中,这样的把戏每个人都会。

  鸡蛋开一个细小的孔,倒出蛋清蛋黄,用针注入露水,油泥糊住小口,在阳光暴晒下,鸡蛋就会缓缓升起。本文作者曾经做过测试,让一个鸡蛋离地三四尺漂浮在空中。这个把戏的麻烦之处在于露水的收集,夏天的时候,马有斋常常要在天亮前跑到田野里,他拿着个罐头瓶,摇晃灌木和草叶,采集露水的同时他也被露水打湿了。

  马戏团解散之后,他回到村里,村里有一个跳大神的巫婆,他每次走过巫婆家门口的时候都要骂一句,臭老娘们,穷得瑟,糊弄鬼呢。他还指使他的三个孩子向其吐口水,巫婆在村里无人敢惹,村民们对接近神明的人保持敬畏。

  有一天,阳光明媚,巫婆倚着门框嗑瓜子,马有斋走过她身边,问道,“怎么,没出去得瑟啊?”

  巫婆翻了个白眼,撇撇嘴,将头歪向一边,继续嗑瓜子。

  马有斋停下脚步,骂道,“篮子(方言,脏话,生殖器的意思)。”

  巫婆嗤之以鼻,将头歪向另一边。

  马有斋怒气冲冲,将巫婆推进院子,关上门把她强奸了。

  从此,这两个单身的人姘居在了一起,他们的心里多少有一点火焰在燃烧,巫婆寡居多年,马有斋性欲旺盛,这促使他们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家庭。巫婆有两个孩子,马有斋有三个孩子,五个孩子也成为巨大的生活压力,马有斋不得不重新扛起锄头,去田间劳作,闲暇时间就和巫婆一起降妖除魔,驱鬼辟邪。

  他扮成道士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头发长了起来。

  马有斋和他那个被称为仙姑的老婆常常被人请去跳大神,仙姑戴上面具,戴上垂着彩穗的神帽,身穿萨满服,腰系腰铃,左手抓鼓,右手执鼓鞭,马有斋锣鼓伴奏,仙姑一边跳一边唱:

  “哎~~~我左手拿起文王鼓,

  圆又圆那嗨,

  唰唰,赫朗朗。

  八根弦,四下拴,

  羊线系儿挂金钱。

  赫朗朗。

  我右手拿起东海东,南山南,

  赶海赶山的鞭呐嗨。

  不长不短一尺三。

  红绳裹,

  绿带缠,

  五彩的飘带飘下边,

  赫朗朗。

  过往的神仙停一停,

  唰唰。

  我十里要接呀八里要迎哎。

  五里扯住你的马缰绳。

  看看嗨,

  大门又挂彩,小门又挂红哎,

  一毡铺地到堂屋。

  赫赫,唰唰。

  住庙就把庙门开。

  不住庙就家来吧!

  家在穿堂鼓楼西,

  当仙下马报名号啦,

  唰唰唰。

  葫芦开花一片白,

  哪位大仙下凡来?”

  大多数时候,她请来的是钟馗,有时请来的是观音菩萨,主要根据主人的需要,如果主人卧病在床,这时,寿星南极仙翁或阎王判官就该下凡了。玉皇大帝一般不来,除非主人家特别有钱,有一次,她跳着跳着饿了,就请来了尾火虎神,她成了一只老虎,纵跳,扑抓,吃光了贡品。

  跳大神结束之后,马有斋除了收取主人家的钱财,还会将一包香灰当成灵丹妙药卖给围观的群众。

  马有斋觉的这是一门生财之道,就削了一把桃木剑,扮成道士,画符捉鬼,他能够让鸡蛋飘起来,能用手指点灯,这使他的名声超过了只会跳大神的老婆,成了远近闻名的半仙。只有肯花大价钱的人才请得动他,有一次,外省的一个老汉慕名而来,进门先掏出2000块钱,说自己的儿子中邪了,如果半仙能帮忙,事成后会再给3000元。

  他讲了一件怪事。

  老汉自称姓李,承包了镇上的一个鱼塘,前几天,他的儿子去鱼塘游泳,回来后就中邪了,眼神呆滞,说话木纳,像换了个人似的,更严重的是儿子变的怕水,甚至不敢洗手洗脸,去了几家医院,医生也没办法。

  马有斋听完后,点点头说,“这是水鬼附身了。”

  李老汉问,“能赶走吗?”

  马有斋说,“赶不走,除非捉住。”

  李老汉问,“把这鬼捉住后咋办?”

  马有斋说,“油炸!”

  第二天,在李老汉家的院子里架起了一口油锅,镇上的很多人都跑来观看,小孩子爬到了树上,马有斋手持桃木剑,身穿青布道袍,道袍背后绣着太极阴阳之图,须发飘飘,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

  马有斋看了看油锅,让李老汉多准备一些劈柴,一会油锅就烧开了,沸腾起来,马有斋将手伸进滚烫的油锅,院子里的观众发出一声惊呼,马有斋若无其事,说,“再烧,火旺点。”

  其实,这锅油并没有烧开,马有斋悄悄的向锅中加入了硼砂之类的化学物质,因为发生化学反应,会产生气体,气泡会鼓到油面的上方,造成油沸腾翻滚的现象,而这个时候油的温度并不高,不会对人造成伤害。

  马有斋让李老汉的儿子躺在一张凉席上,然后将一张符纸放在李老汉儿子的胸口,令其闭上眼睛,不许睁开。马有斋净手焚香,开始作法,观众安静下来,只见他念念有词,绕着李老汉的儿子走来走去,突然,马有斋大喝一声,用手猛的一拍,纸上赫然出现一个血红的手印,他把符纸扎在桃木剑上,大喝道,“捉住啦!”

  马有斋左手剑诀,右手持剑,迅速的将剑端的符纸压在香案上,然后他将剑立于胸前,目不转睛的盯着符纸,这时,他开始气喘吁吁,似乎捉鬼是件很累人的事。一会,围观者看到剑端的那张符纸冒出烟,竟然燃烧起来。马有斋从怀里掏出一把糯米,抛洒在香案上,那些糯米竟然也着了火。

  最后,马有斋将烧着的符纸投入油锅,完成整个捉鬼过程。

  在纸上拍出一个血手印,这主要是一种化学试剂酚酞在起作用,酚酞遇碱会变成红色,马有斋就是利用了这个简单的化学反应。他事先把酚酞喷到符纸上,晾干,看起来还是一张好端端的纸,然后作法时,手上再沾点碱水,往纸上一拍,一个红手印就有了。

  那么,符纸怎么会自燃呢?其实很简单,马有斋预先在香案上撒了一些淡黄色粉末,就是过氧化钠。过氧化钠,遇水和二氧化碳,就会燃烧。他将符纸拍在香案上,沾上过氧化钠,气喘吁吁对着符纸呼气,呼出的气体中含有二氧化碳和水,达到燃点,纸就会燃烧。糯米事先和硫磺粉搅拌过,硫磺与过氧化钠接触,也会发生燃烧。

  过了几天,李老汉的儿子奇迹般的好了,恢复了以前的活泼开朗。捉鬼对他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心理安慰,他在鱼塘底看到了一具尸体,因此受了惊吓。那尸体肿胀成一个巨人,腰间缠绕着电线,电线的两端都系着石块。他不知道这死者是谁,也不知道是谁将其杀害抛入鱼塘里的,他只是在一个深夜,把尸体拖上来,悄悄的挖坑掩埋。

  这件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1996年,巫婆死了,马有斋的孩子们也长大了。

  1997年4月5日,清明,马有斋家来了三个客人,他们是大拇哥、丁不四、山牙。

  山牙:“咱们有几年没见了?”

  马有斋:“有7年了吧。”

  大拇哥:“我看你这家业啥也没置下。”

  马有斋:“混日子呗。”

  丁不四:“现在还装神弄鬼?”

  马有斋:“没人相信这一套了。”

  丁不四:“我哥走了。”

  马有斋:“孟妮,在家里卖狗肉。”

  丁不四:“我得去看看她。”

  马有斋:“三文钱呢?”

  大拇哥:“在广州。”

  山牙:“叫花头,他混的还行,那里的叫花子都听他的。”

  马有斋:“我对不住你,看见你这腿,我心里就难受。”

  山牙:“不碍事,也不耽误我牵着小烟包到处走。”

  马有斋:“还耍猴?”

  山牙:“我现在跟着大拇哥发财呢。”

  大拇哥:“我从老家弄了点白面。”

  丁不四:“这是条财路,赚钱着哩。”

  大拇哥:“不能不管你,现在想喊上你,还有三文钱,咱们一起。”

  马有斋:“贩毒是吧?”

  大拇哥:“在我老家,云南那边,好多人都干这个。”

  马有斋:“我没本钱。”

  大拇哥:“不用你拿钱,我欠你的。”

  马有斋:“那行,我,还有我的三个儿子,都跟着你发财吧。”

  第四十九章搬家

  马有斋搬出小村的时候,小村小雪了。

  其实,他们什么都没有搬走,所有的东西原封不动的保存在昨天的位置,雪花飘落下来,院子里的咸菜缸像新坛子一样有着古老的比喻。

  93年之前,东北只有一些小毒贩,他们从南方购来毒品,转手卖掉,从97年开始,马有斋垄断了东北三省的毒品市场。贩毒带来了巨大的暴利,马有斋在城里购置了房产,占地十亩,亭台楼阁,极尽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