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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


张一美问道:“怎么加?我已经写得很详细啦!”
郝运笑了笑提起笔,原本打算直接在稿纸后面继续写的,看到之前张一美写的是繁体字,而且还是竖写,最关键的是从右往左分布,看得郝运头发晕。为了不影响思路,他决定拿过新稿纸,按自己在现代的方式书写。为了文风一致,郝运想模仿张一美的那种文言体,以前在大学语文课的时候曾经学过几堂古文课,老师那时候还特意讲了古代的古文和清末民初白化文的区别。可他想了半天也没落笔,文言体的基础太差,实在写不出来。郝运心想,就别拽什么文言了,干脆用白话。反正中国从明朝就开始有人用白话文写小说,比如《西游记》和《水浒》就都是明朝白话,那时候的人都能接受,现在更没什么。
第277章 改稿
“戴宪生是张作霖大帅三姨太戴宪玉的亲弟弟,也就是张大帅的小舅子,算是至亲了。而现在要因为此事处决妻弟,谈何容易!张大帅在下令的时候,可想而知其内心是多么的纠结,多么的矛盾,多么的不忍。但国法和军规都摆在那里,要是这次对小舅子网开一面,以后怎么办?开了这个口子,不但今后再也没办法管辖他人,而且奉天城的老百姓都会称张大帅的法律是给外人定的,管不着亲戚,以后还怎么治理奉天,甚至全中国?所以,张大帅痛下命令,还是将戴宪生处决。这是一种什么精神?是大义灭亲的精神,奉天有张大帅,还用担心她的前景不光明吗?”
写完之后,郝运把稿纸递给张一美。他用的是简体字,横着从左往右写。张一美边看边张大嘴,似乎看到了很奇怪的东西。看完后她问:“这些就是标点符号?”
“对啊,没见过?”郝运反问。
张一美说:“我曾经在《新青年》上看到过胡适的文章,他大力提倡给文字中加上间隔的标点符号,还要从左往右横着写,而不是由右往左的竖写,原来你已经用得这么熟练!可这种横排和从左往右写的习惯太别扭啦!”
郝运解释道:“这才是符合人类阅读习惯的写法!你的两只眼睛是横着长的吧?眼珠能转,左右可以平扫,能最大地实现阅读范围;大多数人都是以右手写字,要是从右往左写,往往会把刚写好的字弄脏。”
“原来是这样……”张一美喃喃地说,“好像很有道理。可为什么你写的很多字我都不认识?好像缺少笔画似的?这个字念什么?”
郝运看到她指着国法的“国”字,这是简体写法,繁体用的是“國”字。就笑着说:“这是国家的国啊,你用的是繁体,我是简体。”
“记得《新青年》的那篇文章,胡适除了说加标点符号,从左往右写之外,还说要简化汉字,”张一美回忆着,“难道你写的就是简化汉字?”
郝运大笑起来:“这你也知道啊?不错嘛,对,我写的就是简化字。我所处的时代,全中国都用简化字,繁体字只在用毛笔写书法的时候才用,为了看起来好看。”
张一美说:“又来啦!刚才你说什么一百年后,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吴主笔都在摇头,你要是再这么胡说,就不怕我把你当成精神病送到医院去?”
“怕,”郝运说,“那我就不说了。”
张一美疑惑道:“就算你说那些是真的,可國字为什么要简化为国的写法?这个國字是形声字,國和或的韵母都是uo,而且也是有含义的,大口中有个‘一口戈’,大口代表国家的土地范围,一口戈代表权力很大的、有能力发动战争的人,也就是统治者,所以才写成‘國’字,可你这个国的写法是口内有个玉字,这代表什么?”
郝运笑了:“当然有!玉是什么?中国人最推崇玉,汉代就把君子比喻成美玉,在中国人心目中,玉比黄金还贵重,所以汉代皇帝和贵族的墓葬里都用玉器陪葬。玉又是‘一点王’,其实太平天国时期就已经开始用这个字,你没见太平天国的银币都是‘国’字吗?只不过洪秀全把玉中的那个点给去掉,意思是自己就是王。”
听了郝运的解释,张一美陷入沉思中。郝运说:“你信也好,不信也罢,反正我这些都是一百年后现代中国的简化字。”
“好吧,”张一美说,“但你续的这段,简直就是在拍张作霖的马屁,这怎么能行?新闻只能叙述事件,而不是给某人唱赞歌的工具!”
郝运摇摇头:“不能这么说。如果只是简单的叙述事件,看报纸岂不成了非常无趣的事?为什么有的报纸还开辟评论专栏?再说了,张大帅这事办的也确实可圈可点,对他夸奖也是应该的,而不是什么拍马屁。比如说你长得漂亮,我就会在文章上写‘张一美主编容貌美丽,身材婀娜’,你觉得这算不算拍马屁?”
这话把张一美逗得娇笑不止,说:“好好,我说不过你,可是太白话了,很多人不习惯读这种白话的文章,而且也不利于传播。比如他们会在很多有身份、有地位的上流社会人群中朗读,要是太白话,那些人会觉得很低级,不够高雅。这样吧,我来改成文言!”说完她提笔开始改写,刚要落笔,又问:“甚至全中国……这是什么意思?张大帅现在的权力仅限于东三省,就算他有意将全中国的大权在握,也不能这么明晃晃地写出来吧?要是他没有这个意思,我们不是在给他树敌、招骂吗?”
“你想多了!”郝运大笑,“我都说过是从一百年后来的人,张作霖不出几年就会入主北京,代行使中华-民国总统的职权,虽然时间不长,但也算,所以他肯定有统一中国的意思,你不用怕,就这么写没毛病。”
张一美皱了皱眉:“没毛病……这个词真难听!”郝运连连点头,张一美想了半天,才真正落笔,写好后再递给郝运。
“戴宪生,乃张大帅三姨太之胞弟,亦即内弟也,乃至亲。然现今大帅欲因此事而正法内弟,甚难之!可想大帅下令之时其心之痛,其意之乱,其情不忍。然国法军规不容践踏,如此事轻责,则树立不正之榜样,远播恶劣之口碑,如何再治奉天乃至全国?因此,张大帅顾全大局而痛杀戴宪生,此乃大义灭亲的英雄之举!奉天有张大帅,何愁强大之日尚久?”
郝运看完全文,连声说:“不愧是主编,写得多好啊!”
张一美却说:“我从没写过给人拍马屁的文章,自己都觉得脸红!”郝运笑着说习惯就好。张一美拿着稿子去找吴主笔,不多时,有编辑来叫郝运到吴主笔办公室谈话。
第278章 四十块银元
进去后,他看到张一美坐在吴主笔对面,吴主笔脸上带着笑容,见郝运进来,连忙招手让他坐下,说:“我和一美商量过了,郝先生有句话说得对,新闻新闻,就是要突出一个‘新’字来!求新求变,国家如此,人也是如此,所以我决定就用郝先生的标题风格试试,但要改改。将‘戴宪生被杀’改成‘戴宪生被枪决’好些,不然会让人误以为是被暗杀的,不太好听。”
郝运笑:“您是主笔,肯定是您说了算,不用征求我的意见吧?”
“那怎么能行?”吴主笔说,“虽然您在报馆只是编辑助理,但毕竟是采用您的文字,所以必须要跟您商量,一经采用,还要付给您润笔费的,要是刊发出去效果好,还会有奖金。”郝运连忙摆手说不用,吴主笔很认真,说这是报馆的规定,不是你用不用的事,郝运这才点头。
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张一美还在思考:“不知道这种标题会不会被人接受……要是那些评论家骂起来,就不好了。”
郝运问:“什么评论家?怎么报纸新闻的标题也有人管?”
张一美说:“当然有,那些评论家,无孔不入,比监工还厉害,而且不要工钱!”
报馆有专门的食堂,其实就是几张大桌拼在一起的,有厨师给大家做饭,郝运看到居然有四个菜,两肉两素,味道非常香。吃起来也很棒,米饭尤其有清香味,表面就像抹了层油花,都是透亮的。郝运吃得狠吞虎咽,其他人看到郝运吃成这样,都忍不住笑,白经理问:“郝先生,最近是都吃不饱吗?”
“不是……”郝运边嚼边说,“太好吃了!”
大家都笑起来。罗飞问:“不应该吧,郝先生虽然记不起自己的身世,但以他的识字和英文水平,又是生活在奉天,不应该是太穷的人家,怎么会没吃过报馆食堂的饭菜?”
郝运说道:“我们那个时代吃的东西都有化肥,没香味,哪像这些食材,全是绿色食品!”这番话说出来,所有人都呆住了,面面相觑,不知道郝运说的是什么意思。郝运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解释说化肥就是一种肥料,是“化学肥料”的简称,催出来的农作物长得很快,但不好吃。
张一美自言自语:“化肥,化学肥料……从没听过啊。”
吴主笔说:“这更说明郝先生应该是奉天城里的大户人家,人多耗费就多,普通的肥料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所以就有郝先生说的那种化学肥料。不过,什么叫绿色食品?除了青菜之外,这些鸡和鱼都不是绿色的啊!”
郝运笑起来:“绿色食品就是不施化肥、只施农家肥的果蔬,和不喂饲料,只喂天然食的肉类!”
大家又是满脸疑惑。罗飞问道:“化肥我们懂了,这个饲料又是指?”
“饲养家禽和家畜的食料,”郝运解释,“一般都是指那种化学的,比如里面加过催肥剂。就拿猪来说吧,正常喂什么豆饼、泔水、猪草和剩饭剩菜之类的食物,一头猪从小长到近两百斤,怎么也得一年以上吧?”大家都称差不多。郝运继续说,“可要是只吃专门的猪饲料,长到两百斤最多三个月,绝对膘肥体壮!”
张一美说:“怎么可能?三个月的猪哪里会长到两百斤啊?我老家在锦州北镇,我舅舅家里养了十几头猪,在当地也算富户,最快也要一年呢!”郝运笑着说所以叫饲料,但那种猪的肉不好吃,没香味儿,哪有这里的好吃。
大家互相看了看,吴主笔感叹:“我在报馆几年,以为自己接触过不少新生事物,可在郝先生面前,觉得就像个刚开始念书的学生,差得太远。”郝运连连谦虚。
“希望郝先生能尽量记起自己的身世,”罗飞笑着说,“如果真是巨富之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借光啦!”众人都笑起来。
到了傍晚,张一美和罗飞带着郝运来到后院,楼上就是员工宿舍,都是给身在外地的同事准备的,郝运分了个单人间,与张一美和罗飞的单人宿舍就隔两个屋。里面的摆设虽然简单些,但很干净,书柜里有很多书,桌子就在窗边,居然还有一部老式留声机。罗飞告诉郝运,早饭和晚饭要自己解决,附近有很多小饭馆,如果想请朋友吃饭店,两条街以外就是小西关,在龙门牌楼有两家比较高级的饭庄,一家是清真的,另一家是鲁菜,味道相当不错。
张一美笑起来:“我说罗飞,怎么觉得你好像是在暗示郝运什么事似的?”罗飞连忙说没有,郝运大笑:“今天是我第一次在报馆上班,到现在也算圆满成功,而且又得了张大帅的车马费,没发薪水就有四十块银元,晚上我请客,怎么样?”
罗飞举双手同意,张一美瞪了他两眼,脸上却带着笑。
当晚,由郝运做东,请了报馆内近十名同事到小西门吃饭。大家都是走路去的,快到地方时,郝运看到这里有个牌楼,由四根正方形雕花石柱组成,中央连有铁制的关门,门上有四个嵌在圆形灰铁牌中的大字“陪都重镇”,门椽上面还有二龙戏珠的图案,看上去挺威武。街上有后面带黑布蓬的汽车驶过,但更多的还是两轮平板车和马车,上面驮着麻袋等重物。这些拉平板车的人都头戴尖斗笠,衣着破旧,又黑又瘦,多为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费力地拉着平板车,走得非常慢。
“他们怎么都戴一样的斗笠?”郝运忍不住问。
吴主笔说:“那是脚夫,专门受雇给人家拉车运东西的。”郝运这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