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节
我快速的暼了要手腕上的冰月,把冰月凑到他面前,“这个手脚是什么材质的?不像是知道的任何一种珠宝,不过,我还是更加喜欢你之前送我的定魂铃。”
沈冥盯着我手腕上的冰月沉思,我脸上的笑渐渐的消失,又是这样的眼神,透过我看着另外一个人……不过那个人是谁,我从来都不知道,沈冥也从来没有想要告诉我。
人啊,难得糊涂,偶尔,就应该活得糊涂一点。
他的大手握住我纤细手腕,手指划过上面一个个的珠子,“记得,千万不要脱下来便是……”
“你不说为什么,我很难照做。”
说罢,我就要把冰月拆下来,我一向是个专一的人,已经有了一个定魂铃,多一个冰月少一个冰月对我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沈冥阻止我的动作,目光沉沉,“戴着。”
我心里有一股子气,从一开始的一小点火焰,最后烧成熊熊烈火,不仅要把我自己烧毁,连带着沈冥一同烧了。
“我觉得,我配不上这么好的东西。”我轻笑,语气平淡。
沈冥的目光剧烈的缩了下,声音发哑,“你说什么?”
我脸上的笑渐渐扩大,“我觉得,我配不上冰月。”
沈冥皱眉,沉声道,“青青,别闹。”
我抬起手腕,把冰月放在鼻尖轻嗅,眼中的光一点一点的暗下去,“你闻到了吗?这手链上面有一股莲花香……你身上的味道从来不是莲花香。u2
第三百零章 嫌隙(4)
沈华在一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呆呆的站着,眼观鼻鼻观心,不敢随意的往旁边看一眼,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听不懂的模样。
沈冥目光闪烁,搂着我的腰贴着我说道,“哪里有什么味道,孤怎么没有闻到……”
我愣了下,这手链从款式到味道,都是女孩喜欢的类型,而且应该是一个温婉的女子喜欢的。我不喜欢莲花的香味,那种腻到让人呕吐的味道总是让我会回想起一些不好的记忆。
恋爱中的女子都像是福尔摩斯,冰月上的香味应该经过处理,即使淡到正常人无法发觉,我也依然能够闻得到。
不知道这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不幸。
一些想法从我的脑中滑过。
我轻笑的从他怀中退开,“既然你已经把她送给我了,那她就是我的东西。”
我拿着冰月在他面前晃荡两下,挂在手腕上,把我的肌肤衬托的越发晶莹剔透,“以后你如果想要回去,我可是不会给的。”
沈冥挑眉,回应有些冷淡,“随你。”
我拉扯过呆立在原地的沈华,“生门在哪里,我们收拾好东西就可以走了。”
沈华可不敢当着沈冥的面就跟我走,眼神询问沈冥,后者轻点下头,沈华歉意的看了眼他,随着我拉走。
刚走出来没有两步,阿禾迎了上来,不久前散乱的头发全部梳起,在脑后留了个马尾,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显得青春有活力。
脸上略施粉黛,气色看上去不错,就是眼眶还有些红,可能是哭太久的缘故。
我甩开沈华,给了我阿禾一个大大的拥抱,揽着她的肩膀往前走,“已经找到生门了。”
“青青,你是生病了吗?”
我们两个同时开口,我顿住脚步,“为什么这么说?”
“我从浴室出来后便没有看见你,你男朋友说你在睡觉,谁都不要打扰,哪知道,你这一睡,又睡了一天。我想着,人如果没有生病,应该是不可能会睡这么久的。”她眉头轻蹙,伪装起来的精气神瞬间崩塌,看上去十分憔悴。
“这一段时间太累了。我现在没有什么大的愿望,只想着安安静静的找一个地方睡上一觉。”
阿禾笑起来,“我也是这样想的。”
沈华轻咳一声,打断我们的谈话,“生门在客厅的位置,打开门之后,之前的头发依然会攻击我们。你们两个跟在我身后。”
阿禾把头偏开,盯着自己的脚尖,不知道在想什么,我点头。
把阿禾安排在我身边,至少能够很好的保护她。
我的目光一转,便看到朱杨目光灼灼的盯着我,眼中对生的渴望是那么明显。
我在心里轻叹一声,当初要留下他们是我的决定,却也因为我的妇人之仁,害得我们差点葬生在头发的肚子之中。
阿禾轻轻的扯了下我的袖子,可能是看出了我的想法,求情道,“宋明哲是无辜的,如果他醒着,一定不会让朱杨做出背叛我们的事情,青青,你就看在宋明哲的面子上,把他也带到生门去吧。如果没有你们,他和宋明哲必定是死路一条。只要到了生门,我们就再也不管他们了好不好?”
阿禾了解我的性子,向来是有仇的报仇 ,有怨的报怨。只要是背叛过我一次,我是坚决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
人会不小心在一个地方摔倒,难道还会在同样的地方摔一次吗?
沈华快速的抬头看了阿禾一眼,眼里有我们看不清的情愫。
“就按你说的做。”
有了沈冥与沈华的保驾护航,从门口到客厅一段不短的距离走得有惊无险。
令我们惊讶的是,与满地狼藉的走廊想比,客厅干净了许多。
不过是一门之差,在客厅,头发一丝半点都没有。
朱杨在见到客厅坐着满满当当的人的时候,眼睛一亮,抛下我们走了,瞬间融入了那些与他一样家世的富家公子之中。
阿禾只在远处静静的看了一眼,不再言语,这不就是最好的结果吗?
我们一出现,立马有几道视线集中在我们身上。
其中最热烈的当属连柔柔,就差没有在我的身上扎出一个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