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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节

  史高飞慌乱的摇了头:“不是不是,他看起来不像小朋友,刚才还和我一起喝酒来着!”
  调酒师一下子就懂了:“啊……您的朋友吧?刚往舞池去了。”
  史高飞原地向后转,一头冲进了不远处的舞池。狼入羊群似的打断了台上台下的歌舞,他翻江倒海乱推乱搡,扯过一个人看看不是,甩开了再扯下一个。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他大声喊道:“宝宝!宝宝你哪儿去了?你怎么没了?宝宝!”
  夜店之内立刻乱了套,保安和服务生则是冲入舞池,七手八脚的去抓史高飞。史高飞无端的没了儿子,又见天上地下光芒闪烁,狰狞的面孔四面八方的包围了自己,全是一副要吃人的凶恶相。
  他瞬间崩溃了,嘶吼着左奔右突,李光明闻讯而来,伸手想要抱他,结果被他撞了个四脚朝天。
  混乱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史高飞才被众保安们押进后方的办公室里去了。
  李光明搜出了史高飞的手机,正要打电话通知史一彪,可是手指一乱摁错了按键,他一看手机屏幕,发现自己把电话打给了白大千。忽然想起史高飞和白大千也是有关系的,他将错就错,和白大千通了话。
  白大千听说史高飞忽然在夜店里发了疯,吓得心一哆嗦。一边穿衣服下楼往市区赶,他一边又把电话打给了史丹凤。史丹凤提着大包小裹,正坐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接了白大千的电话之后,她直接让司机调了头。她不是第一次去收拾疯弟弟惹出的烂摊子了,所以颇为沉稳,并不十分惶恐。
  可是通过夜店后门进了办公室后,她望着被人摁在椅子上的史高飞,不由得也愣了。史高飞怔怔的直了眼睛,嘴里轻不可闻的念念有词。史丹凤在他面前蹲下了,仰着脸去看他的眼睛:“小飞,姐来了。”
  熟悉的声音似乎是唤醒了史高飞。他木然的眨了眨眼睛,然后哑着嗓子说道:“姐,宝宝丢了。”
  史丹凤也跟着他眨了眨眼睛:“宝宝——丢了?”
  史高飞骤然把嘴咧到了极致,呜呜噜噜的哭道:“我只是去撒了一泡尿……我没有带上他……他喜欢喝酒,我想让他留下喝酒,喝完酒好回家……宝宝没有了……”
  李光明站在一旁,做了一番解释:“姐,他好像是说他自己出去上了趟厕所,上完厕所回来一瞧,发现他的……人,没有了。再找也找不到了。”
  李光明认为史丹凤是很理智的,必定能和自己做一番分析。没想到史丹凤勃然变色的起了身,嗓子都尖了:“小飞!!!”
  把手里的大小袋子向下一掼,她又狠狠的一跺脚:“我说让你们跟着我走,你偏不听!那么大个人都能让你弄丢了,你还能干点儿什么?你去把他给我找回来!”
  史高飞一跃而起,抹着眼泪往外冲:“我找他去!”
  史丹凤忽然感觉不对,拎起袋子往外追:“你上哪儿找去?回来!现在轮不到你疯跑!你要是也丢了,我就没法活了!”
  史家姐弟一前一后的跑出办公室,留下的经理和众保安面面相觑。紧接着他们也追了出去,追到一半刹住了,他们又怀疑自己追得没有意义。毕竟史高飞是很明显的精神有问题,而且方才他除了吓人之外,并没有造成其它的损失。对于这种人搞索赔,难度之大,实在令人望而生畏。
  史丹凤在夜店门口拼命揪住了史高飞,并且正好遇上了刚下车的白大千。她手脚打着哆嗦,人快要吊在史高飞的身上:“白大师,无心丢了。”
  白大千立刻白了脸——如果公司里没了无心,那他的财路也就基本走到了尽头。
  “怎么会丢了?”他想不通:“是不是你们走差了路?”
  史丹凤环顾着周遭的冰天雪地灯红酒绿,一颗心像是被油煎一样,恨不能也发疯撒泼的哭一场:“白大师你了解他,他不是不懂事的人,不会私自乱跑的。他……他……”
  她两片嘴唇在寒风中颤抖得说不下去了,无心无端的来,自然也可能无端的去。她不敢深想,只感觉一颗心是被人生生的摘了去。
第230章 追寻
  白大千和史丹凤左右夹攻的牵着史高飞,在市中心的商业区内整整走了一夜。清晨时分他们回了家,身体不但累透了,而且也冻透了。
  白大千提议报警,然而史高飞立刻又有了发疯的征兆:“不行!他们会把宝宝抢走的!”
  白大千已经大概掌握了史高飞的思维方式,所以顺着他的话头劝:“你不报警,无心也已经被人抢走了。你知道我最怕什么?我怕是有坏人绑了他去贩卖人体器官!要不然谁会平白无故的拐个大小伙子?丹凤你说呢?”
  史丹凤的脑子里似乎结了冰,寒冷沉重的不能运转。她不肯把无心的来历告诉给白大千,抬眼去看史高飞,她希望弟弟也不要说。
  史高飞抱着膝盖坐在自己的床垫上,闭目垂头一言不发。
  屋子里忽然寂静了,静得让人要窒息。白大千走去打开了电视机,想要增添几分人声人气。电视里面正在播放早间新闻,某地警察破获了一个人贩团伙。史丹凤无意中撩了电视一眼,正看到一群丢了孩子的父母在撕心裂肺的哭。盯着屏幕愣了神,她一抽鼻子,也跟着落了泪。原先也知道丢了孩子的父母苦,可是直到此刻她才明白了苦有多苦,才明白了怎么会有爹娘砸锅卖铁找孩子,一找一辈子。
  床垫上面乱七八糟,史高飞和无心的衣服混作一团,和从来不叠的被褥搅在一起。史丹凤用右手摸了摸左手中指上的钻戒,触感迟钝,进屋这么久了,手指还是麻木着的。天太冷了,这么冷的天,他跑到哪儿去了?
  身体一栽,她坐在了史高飞身边。长长的深吸了一口气,她对着史高飞狠狠捶出一拳:“我打死你得了!”
  史高飞被她捶得一晃。弯腰把额头抵在自己的膝盖上,他闷声闷气地说道:“我一定要找到他。”
  史丹凤恨死他了。平时他再怎么混蛋,因为他有病,他不是故意的,所以她从来不怪他。但是今天,此刻,她恨死他了。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她不屑于再和他说话。
  白大千沉重的叹了一口气,嘴上不肯承认,但心里也知道无心丢的不对劲。
  “报警吧!”他单问史丹凤:“让警察再去搜搜那家夜店也是好的,万一能查出点儿蛛丝马迹呢?我早就听说那一片夜店都挺乱,经常出事。”
  史丹凤别无选择的点了头。手扶膝盖慢慢的起了身,她听见自己冻僵了的关节在吱嘎作响。第一次感觉自己老了,老胳膊老腿的,一压就垮,什么都承受不住了。
  在史高飞魂游天外之际,史丹凤和白大千去了公安局。江口市是个大城市,人员流动性太大了,丢失个把人不算稀奇事。警察平平淡淡的给他们备了案,又平平淡淡的去了一趟夜色撩人Club,最后是平平淡淡的一无所获。
  史丹凤没过过几天艳阳高照的好日子,但是也没经过大风大浪。离开公安局之后,她又去了一趟市中心。坐在步行街边的长椅上,她看面前往来的年轻小伙子,看着看着,便是泪眼婆娑。和无心朝夕相处的时候,没觉出他多重要,如今他骤然没了,她才想起了他所有的好处。不是一对爹娘生的,又不是一起长大的,他没了,她却能难受的没法活。于是她明白了:她爱他。
  再不可思议,再莫名其妙,她也是爱他。哪怕他品种不明,还没有一条狗的岁数大。
  史丹凤歇够了,起身继续沿着大街小巷走。一边走,她一边盘算着如何找人。或许可以在市电视台发一条寻人启事,赏格定的高一点,白大千如果不肯出钱,自己出也可以,也出得起。
  她有钱。
  史丹凤和白大千搭了伴,开始着手去登寻人启事。而史高飞独自在家,慢吞吞的收拾了床铺。把无心穿过的衣服一件一件叠好放在枕头上,他找出了自己的粉红色小书包。
  将一件被无心穿薄了的汗衫放进书包底层,他又往书包里放了一瓶水,一包饼干,一只从家里带出来的数码相机。严丝合缝的拉好了书包拉链,他把佳琪给他绣的钱包揣进怀里,然后拎着书包走进了客厅。
  穿上羽绒服,戴上鸭舌帽,他背起小书包,正要往门外走。然而在他伸手推门的一刹那间,他眼前忽然金光一现,一尊金身罗汉从天而降,不高不低的飘在了他的正前方。
  史高飞不感兴趣的看了对方一眼,然后低了头继续去推门。骨神万没想到他会如此淡定,不禁大叫出声:“嗨!你去哪里?”
  史高飞头也不回地答道:“我去找宝宝。”
  骨神连忙后退,想要阻住史高飞的脚步:“慢!你到哪里去找?”
  史高飞扶着门把手,红肿着眼睛扭头望向了他:“不知道。我没办法离开地球,要找也只能是在地球上找。”
  骨神听了他的回答,有些傻眼:“地球……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