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声说道,继续给巨武使眼色,让它准备好了。
房间内一阵安静,似乎是公孙信在思考要不要答应我的要求,时间慢慢过去,我自己也有点沉不住气了,难道是他有什么法子逃走了?我缓缓站起身来,走到客厅里,绕到了卧室旁边接着一个倾斜的角度看了过去,房间内什么动静都没有,窗帘还拉着,外面的铁栅栏也是完好无损的。
“你还在吗?公孙信你还在吗?考虑的怎么样了?”
我开口问道。
可就在这时候,我听见楼下的人家传来了惊呼的声音,依稀间有男人在大喊:“你是什么人?怎么从天花板掉下来了?”
我双眼内闪过惊讶之色,从天花板上掉下来?难道公孙信狗急跳墙,居然破开了地面,掉到了下一层人家不成?
我急忙带着巨武冲了下去,看见楼下的人家房门正开着,我也没打招呼直接冲了进去,这一看,却见到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家伙站在我面前,身材扭曲,见到我后立刻扑了过来,巨武同时做出了反击,一刀将对方砍成了两半,我一看,这黑色斗篷下的还是木头人偶!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也闯进我家了?”
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对着我咆哮起来,我一看他们的天花板只是被破开了一个小洞,这个小洞正常的人是钻不下来的,可是如果木头人偶扭曲自己的身体,却应该是能够办到,他如果在房间内进行大动作肯定会被我发现,所以就用了这种小伎俩,骗走了我!
“不好,他还在上面,巨武冲上去!”
我大喊一声,巨武先动起来,向上方冲了过去,我同时跟上,等我冲回公孙信的房子内时,却看见公孙信正好用火行灵符烧断了铁栅栏,跳窗冲了出去,他租住的房子是三楼,外面有一个大露台,跳下去死不了,要是身手矫健一点,甚至都伤不了皮毛。
我看着这家伙拼命地往前狂奔,此时几个几个人偶挡住了我的去路,眼见着这家伙和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便是换上恶鼠之命也无补于事,我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巨武把这些该死的人偶给我拆了,然后离我远一点!”
巨武听见我的话后一怔,随后颇为吃惊地看着我说道:“吾主,你该不会想用那一招了吧。”
我点点头,巨武立马一刀将我眼前漂浮着的一个人偶劈断,随后往后退了几步,我看着自己手指上刚刚被划破的伤口,虽然已经不流血了,可是皮还没长好。
拔出匕首重新将这个地方划破,鲜血很快就从伤口处涌了出来,我缓缓拔出身后的长剑,这五年来,我最大的发现并不仅仅是关于命格,而是我背上的这把锈迹斑斑的长剑!
这把长剑非常神奇而且通灵,似乎如果淋上我的鲜血就会产生剧烈的变化,五年前我用它对付暗墓之命,当时它就变成了血红色,同时无比锋利连一丝锈斑都没有,但是当我的鲜血消失之后,它就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而剑身上的两个特殊的字,我也找李世昌看过,他说看着像是赤霄,可是传说中神剑赤霄应该是不存在的,不过几个大叔最后的结论是让我少用这把剑,觉得它太邪,嗜血之剑皆为魔剑,魔剑带个魔字便有惑人心智之力,害怕我走了歧路。
只是,虽然我很少使用这把通灵的魔剑,可它的威力我心中却是知道一二,此时要追杀这逃跑的公孙信,光靠恶鼠之命是来不及了,但是依靠我手上这把古怪的长剑却能办到!
鲜血落在其剑身上后,很快长剑便放出了夺目的红色光芒,越来越强盛,锈斑不断消失,锋芒无比锐利,散发出浓浓的摄人心魄的杀气!
我双手握住剑柄,面对远处逃跑的公孙信,右脚往前跨出一步,随后一剑劈出,此刻,一道红色的光芒破空而出,以迅雷之势直击公孙信而去!
公孙信仓惶逃跑之中,却听见身后传来怪声,猛地回头,眼中却闪过一片红光!
“什么东西!啊,我的腿啊!”
他惨叫一声,疼痛感疯狂涌来,再低头一看,自己的双腿居然被齐齐砍断,红光所过之处,他的骨头如同纸片一般被切断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被雇佣了
公孙信的膝盖下方整个被红光切断了,鲜血洒了一地,场面非常血腥,还好四周没有人,要不然肯定会引起巨大的骚乱。
公孙信趴在地上,不断地捶打地面,还是想要逃走,同时嘴里发出痛苦的嘶嚎,只是还没来得及互救就已经被我捂住了嘴巴,恶鼠之命上身的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他的面前,把他抓到了无人的角落里。
“你,你别杀我,我把我的钱都给你,你不是要钱吗?我都给你,手表,对,我的手表是劳力士的。还有我有一辆车,就停在外面,是桑塔纳。还有存折,里面有好几十万。都能给你,求你了,求你别伤害我!”
他不断地喊道,我慢慢蹲下来,笑着说道:“放心吧,我不会杀你,只是有一些事情我不明白,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我可以考虑帮你打个电话叫救护车。”
他看着我手中闪烁着红光的长剑,不断地点头,脸色非常难看,鲜血已经染红了地面,我脸色冰冷地说道:“我想知道,狮群这一次除了雇佣你之外是否还雇佣了其他人?”
公孙信立刻点头道:“这一次似乎狮群和叶连淮之间在进行某笔比较重要的交易,所以狮群雇佣了不少帮手,我只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不走运,分配到了杀你这个任务。”
他倒是很配合,我接着问道:“那其他人都有谁?”
公孙信却摇了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狮群也不会傻到告诉我们其他人的存在,这都是保密的。不过,我似乎听说有红莲门的一个快刀客也到了上海,还有闫穗门的人好像也来了,我觉得可能都是受雇于狮群的。”
他似乎害怕因为自己知道的太少了而被我杀死,所以绞尽脑汁地说出了不少情报。
我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拨打了120,随后从他的口袋里把他的钱包给拿了出来,站起身来说道:“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对我有很深的恨意,你那些存折和手表汽车我都不用,这皮夹子里的钱我倒是要拿走。记住了,可别再来找我报仇,要是再犯在我的手上,我保不齐真会杀了你哦。对了,杭州有一个灵异圈子里出名的神医,能断肢再续,你要是能够请到他,或许你的腿还能接上。”
我将空的皮夹子丢还给他,拿着这家伙的几千块钱,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缓缓走出了住宅区。
“主人,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杀了他?留下这样的后患将来可能会对我们不利的。”
巨武在我耳边低声问道。
我笑了笑说道:“他罪不至死,而且这家伙说的对,他不过只是收人钱财的杀手。这只是他的工作而已,当然就算我不杀他,落入了公孙家族的手中,他肯定也活不成。所以,何必让他的血脏了我的手呢……”
巨武听到此话后不禁微微一笑,消失在了我的身体内。
作为一个无赖,最重要的并不是想着怎么杀人,而是要想着怎样用最省力的方法排除对自己的威胁。
“身上有了几千块钱,去哪里潇洒潇洒呢?嗯,先去买套衣服吧,不然还真有点不像样了。”
我看了看自己裤子上的补丁,苦笑了一下。
此时在叶家的别墅里,元伯站在窗口,不远处飞来一只黑色的乌鸦,扑打着翅膀,缓缓靠近落在了元伯的面前,这乌鸦的双眼是血红色的,身上的羽毛一片乌黑,看着就会带给人一种不安的气氛。
元伯将乌鸦举了起来放在耳边,似乎能够听见乌鸦的说话声,频频点头,随后自言自语道:“原来如此,看来还是小看了万林,你去通知闫穗门的三兄弟,我想已经过了五年了,他们也想要报仇了吧。”
黑色的乌鸦飞在空中,振动翅膀,消失于天空之中。
“元伯,你又在和那只小乌鸦说话了吗?”
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元伯转过头去看见叶珊珊微笑地看着他。
元伯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低声说道:“小姐找我有事吗?”
叶珊珊慢慢撩起了自己的袖子,能够看见她的手臂上出现了一块紫色的斑痕,看着像是被重击过后留下的淤血,但是这块紫色的斑痕却又微微发出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