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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节
陈寒秋:“我们可以查询吗?”
梁芳:“当然可以。”
陈寒秋:“要多久?”
“我只要借用一下电脑,让分局的值班人员发送邮件给我就行了。”
“现在………”沈风把笔记本电脑递给梁芳,其实以沈风的计算机技术是完全可以窃取公安系统内所有的机密文件。但眼前这种小机密,根本构不起他的一点兴趣。
梁芳快捷地打开一个邮箱,然后致电给了李白…………
十分钟后,一份户籍记录已经呈现在显示屏上。
陈寒秋:“给我查倪德燕。”
梁芳:“好的。”
“倪德燕身份是妻,她的户籍户主叫张彪军,子是张大年,女叫张玲。”
“原来是这样。”沈风恍然大悟道,
“根据这一情况,那么答案就应该呼之欲出了。”唐雪笑道,
“结论不好下得太早,这样不利于案件的机制侦破,我们要做的还是搜集证据。”陈寒秋玩味地说道,
梁芳:“菀苑饭店?…张大年?…王中奇?这个王中奇应该涉嫌贩毒进去了吧?”陈寒秋继而沉思道,
“是的,在碎尸案发生后,我们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对整个南景城进行彻底排查,后来根据徐队的线索,受害者的胃肠道内发现了来自菀苑饭店的招牌式小吃“金陵八宝粥”的食糜液,于是市刑警大队和建邺分局两个机构对菀苑饭店进行了封闭式排查,后来排查结果虽然令人失望,但我们在菀苑饭店的一间客房的阁层上发现违禁毒品—海洛因,冰毒,摇头丸。”
沈风:“缉毒警方肯定是大丰收吧?”
梁芳:“是的。后来我们市公安局缉毒科再次对饭店进行彻查,因为建邺分局的缉毒中队控制了饭店人员,所以饭店内的毒品藏匿地点根本来不及转移,全部被我公安部门缴获。”梁芳说到这个好像很兴奋。
“共同缴获海洛因30公斤,冰毒68千古,摇头丸90瓶(一瓶三十粒)脏款90万人民币,18万美金。”陈寒秋淡淡道,
“啊??我根本不知道这样详细的。您怎么知道这样清楚?”梁芳很惊讶地问道,
陈寒秋:“你们南景警方破获了如此重大的涉毒案件肯定要上报我们公安部审报的吗?”
梁芳:“哦……原来是这样。”
陈寒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而王中奇身为首犯,而且所贩卖毒品数量巨大,严重地触犯了刑法,根据我国法律,他是劫数难逃了。”
梁芳:“但后来听缉毒科的同事说王中奇虽然被判死刑,却是死缓,缓刑居然是破天荒的三年,这令很多缉毒警察想不明白。”
“陈寒秋: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杀手袁军下一个任务就是他—王中奇。”